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

时间:2021-05-10 11:40:52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推荐】工作方案模板锦集七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工作方案模板锦集七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了规范审计执法行为,治理审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要求和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法制办联合下发的《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统一部署,结合全市审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法制办的统一要求,切实查找审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加强制度建设,以规避审计风险,提升审计形象,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和“经济卫士”的作用,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机制

  为了加强对全市规范审计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规范审计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纪检监察、法规的领导担任副组长,经审局、监察室、法规处、经审处、社保处、企业处、外资处、固投处、行事处、农环处、财金处、计算机处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监察室,监察室主任为办公室主任,法规处处长为副主任,主要负责规范审计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安排和监督检查。

  三、工作内容

  (一)规范审计执法程序。进一步梳理审计执法依据,细化审计执法内外部程序,并经市法制办确认,保证审计执法程序合法合规。

  (二)规范审计调查取证行为。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取证的有关规定进行审计调查取证,做到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三)规范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完善审计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和实行审计执法案例指导制度,保证同事同罚。

  (四)规范管理审计执法人员。严格审计执法资格审查,坚持持证执法,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等文明执法方式。

  (五)大力推行网上执法。以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为依托,推行网上办案。对凡符合上网条件的审计执法行为,都要在网上进行公开运行。

  (六)实行行政指导和执法问责。进一步加大审计行政指导力度,促进执法理念的进一步深化和执法方式的进一步完善,不断提升工作效率、执法效能和管理效果。通过完善审计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公正执法,坚决查处违法执法、以审谋私等行为。

  四、实施步骤

  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全市审计行政执法工作专项行动共分为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底-7月初)。主要成立组织机构,制订方案,加强审计执法工作在审计网和省市信息渠道的宣传报道。

  (二)实施阶段(7-9月份)。一是明确审计执法主体,完善审计职权目录;二是梳理审计执法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执法依据;三是细化行政执法内、外部程序,完善审计执法流程;四是严格执行审计署有关审计执法证据规范的要求;五是进一步细化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六是严格落实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七是公开审计执法事项,将执法主体职权、程序步骤、裁量标准、执法结果、执法人员、法律依据及执法监督电话、地址和网址等内容向社会公示;八是推行网上执法,凡具备上网条件的审计执法案件,要求全部在网上进行公开运行。

  (三)督促检查阶段(10-11月份)。市局监察室会同法制处不定期对各相关处室审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建议,保障审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有效圆满完成。

  (四)考核总结阶段(12月份)。市局监察室会同法规处对全市审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市审计系统目标考核内容。

  (五)长效管理阶段。20xx年作为集中整治年,20xx年后进入常态管理,各单位要自觉坚持规范化行政执法。

  五、有关要求

  (一)在正常审计工作中做好审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全市审计机关要以这次审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为契机,更好的规范审计各项工作,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促进经济发展。

  (二)局审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作为市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的联系点,要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和汇报工作情况,以便取得上级组织的指导帮助。

  (三)积极开展审计执法创新。各单位要在审计执法中,不断大胆创新审计执法的新理念、新方式和新方法,并及时总结形成材料报局监察室、法规处。

工作方案 篇2

  一、报名

  全县年凡报考一中、二中、渔洋中学、职业中专的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本次体育考试。

  学生需要缴纳的体育考试费,普教科组织中考报名时一并收取。体育考试费的收取和使用按照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试项目及评分标准

  (一)考试项目

  男生:1000米跑(必考),立定跳远、引体向上考生任选一项。

  女生:800米跑(必考),立定跳远、仰卧起坐考生任选一项。

  (二)评分标准

  本次体育考试评分标准执行国家教育部、体育总局颁布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考试

  为圆满完成我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任务,县教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有关副局长、纪检书记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场地器材组、现场测试组、成绩录入组、安全保卫组、医疗卫生组、督查组等6个工作机构,具体负责体育考试的相关工作。体育考试期间,将邀请县纪委全程监督。希望各有关镇、校要高度重视体育中考工作,成立专门机构,加强对本镇、校体育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主动组织学生进行备考。考试期间,要根据县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积极支持和配合各工作机构做好相应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执行程序,严守考试纪律

  本次体育考试继续实行考场封闭管理,严格验证制度,考务人员持工作证、考生持准考证进入考场。每名考生每项测试完毕,考点记录员要当场宣告考生成绩,考生当场确认,如有异议,当场处理解决。记录员记录考生成绩一律用圆珠笔填写。因记录有误,考生成绩需要改正时,必须由考点负责人和记录员同时签字。现场测试组设体育考试检录处和总记录处,检录处负责考生组织及考生准考证的校验工作,总记录处负责考生成绩的查对工作,并计算出每个考生的总成绩。每个考点考试结束后,由总记录处汇总考生成绩,有关人员在原始记录上签字。考试成绩原始记录一式两份,一份当场密封交成绩录入组工作人员保管,一份在考点张贴公布。

  为最大限度地避免外来因素的干扰,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本次体育中考过程中,所有监考人员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开考前,现场测试组要对监考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岗位责任。为确保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县教体局研究制定严密的《考务人员守则》、《考生守则》等相关规则。所有考务人员以及与本次考试有关的镇、校和考生,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办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对违犯考试纪律的考务人员,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对违犯考试纪律的考生,当场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判为零分。

工作方案 篇3

  一、各县区尤其是开展创建无烟医疗示范机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创建或已评为国家级、省级慢性非传染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的县区,要积极组织学校、学会、协会、科研机构以及媒体等单位开展控烟履约相关活动。

  二、继续巩固我市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工作成果。各县区和市直医疗卫生机构要继续贯彻落实原卫生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xxxx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卫妇社发〔20xx〕48号),加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督导考核,将控烟工作情况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和评优指标,巩固我市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成果。继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督导和检查。

  特别是市二院、市三院、市四院、市五院、市六院、广济医院等6家“健康促进医院试点单位”要继续做好项目工作,确保目标按时完成。

  三、提高戒烟服务能力

  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控烟知识培训,提高戒烟服务能力,向患者提供必要简短戒烟服务,积极营造戒烟支持环境。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开设戒烟门诊,提供专业戒烟服务,推广使用xxxxx全国专业戒烟热线服务。

  四、大力开展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

  各县区卫生局要以世界无烟日、世界卫生日为契机,结合控烟履约工作新形势,因地制宜地开展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大力推广原卫生部发布的《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吸烟危害,倡导控烟履约,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控烟的良好氛围。

  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以及市二院、市三院、市四院、市五院、市六院、广济医院等6家“健康促进医院试点单位”,拟计划于5月31日世界无烟日期间,开展一次大型公益宣传活动。

  1、活动时间:5月31日“世界无烟日”当天上午9:00—12:00。

  2、活动地点:中山路步行街

  3、主办单位: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以及市二院、市三院、市四院、市五院、市六院、广济医院。

  4、宣传教育对象:城市居民以及流动人口。

  5、活动内容:设置大型背景墙、摆放展板、发放宣传材料,提供咨询和义诊服务。邀请xxxx电视台、xxxx人民广播电台、xxxx日报、大江晚报等媒体记者参与报道。

  五、活动结束后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宣传经验,于活动开展一周内将宣传活动总结报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联系人李喆,电话xxxxx。

工作方案 篇4

  根据《河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度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6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如下:

  一、治理畜牧业产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经贸局。

  (二)协办单位:县农业局、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公安局、交通局。

  (三)治理目标:实行定点屠宰区域的猪、牛、羊肉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在县域范围内逐步推行冷却肉上市;生产和流通环节(生猪“瘦肉精”、上市禽类抗生素、磺胺类药物残留和鲜牛奶抗生素超标等)的检出率均控制在1%以内。

  (四)主要措施:

  1.加强生猪、牛、羊定点屠宰管理,加快推行牛、羊定点屠宰,提出全县加强私宰肉、病死猪肉监管的措施与办法,构建杜绝私宰肉、病死猪肉上市的有效管理机制,依法打击和查处生猪私屠滥宰行为。(县经贸局负责,县农业局、公安局、工商局配合)

  2.抓好牲畜定点屠宰厂(场)清理整顿和管理工作,加快划分农村屠工区域,推行农村屠工制,建立和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县经贸局负责)

  3.落实《福建省无害化处理染疫、病死畜禽管理办法》,加大养殖场治理力度,从源头上解决染疫、病死畜禽流入市场的问题。(县农业局负责)

  4.在全县开展生猪莱克多巴胺尿样检测。(县农业局负责)

  5.加强县际边境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工作,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加强疫情预警,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处置制度。(县农业局负责)

  6.加强对规模饲养场使用抗生素和磺胺类药物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县域内奶牛生产企业(户)鲜牛奶抗生素残留的检测。(县农业局负责)

  7.加强对全县乳品生产企业购进生乳原料检查验收、鲜奶成品卫生质量自检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学生奶定点生产企业卫生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县质监局负责)

  8.加强对宾馆餐饮部、酒楼、饮食店、学校、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畜禽产品购进的卫生质量管理,监督企业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县卫生局负责)

  二、治理种植业产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农业局。

  (二)协办单位:县经贸局、卫生局、供销社、粮食局。

  (三)治理目标:上市蔬菜农药残留和重金属超标率、上市主要水果农残超标率、主产区茶叶农残超标率均控制在5%以内;稻谷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3%以内;大米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四)主要措施:

  1.开展对全县蔬菜、水果、茶叶和稻谷等主产区环境污染状况的普查工作,开展农药残留产地监测,建立和完善全县产地定点监测网和主产区监测点,并开展农药残留和蔬菜重金属检测。(县农业局负责)

  2.加强对禁用限用农药生产、销售、使用的查处,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加强对果蔬用药和农药店经营剧毒农药的管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县供销社负责做好系统内农药经营企业的管理工作,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提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县农业局负责)

  3.开展对上市蔬菜、水果、茶叶、大米重金属、农药残留的抽检。(县卫生局负责)

  三、治理水产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农业局。

  (二)协办单位:县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

  (三)治理目标:上市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检出率控制在5%以内;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检出率控制在1%以内。

  (四)主要措施:

  1.抓好渔药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对重点养殖单位、重点养殖产品、重点经营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县农业局负责)

  2.开展县级水产品药残等有害物质检测工作。(县农业局负责)

  3.推进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促进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县农业局负责)

  4.开展对全县水产品批发、零售市场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织纹螺中麻痹性贝类毒素的监督抽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县卫生局负责,县工商局、畜牧水产局配合)

  四、治理饮用水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水利局、卫生局。

  (二)协办单位:县建设局。

  (三)治理目标:县城区供水管网末梢水质合格率达到95%以上,二次供水4项常规指标合格率达到95%以上;矿泉水、纯净水生产企业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村供水覆盖

  率乡镇所在地达到100%、村级70%。

  (四)主要措施:

  1.开展对全县自来水水质、二次供水及其设施的监督检查,重点抽查城区市政供水单位设施及水质卫生状况,督促社区、小区物业管理等开展辖区内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工作,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水利局、县卫生局负责)

  2.会同财政等部门制定加快现有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工作方案,提出长效性的解决意见;继续加强对二次供水清洗队伍及其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清洗、消毒和水质送检;继续开展县城区供水水质检测工作的质量考核,确保市政供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县水利局、县卫生局负责)

  3.对全县瓶(桶)装水生产企业(户)卫生许可证发放的规范管理,开展对全县瓶(桶)装饮用水市场和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户)的抽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负责)

  4.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实施《福建省村村通水工程建设规划》,推进“千万农民饮水工程”建设。(县水利局负责)

  五、治理加工食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质监局。

  (二)协办单位:县卫生局、工商局、粮食局、药监局。

  (三)治理目标:全县酱油、食醋、鱼露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粮食复制品(挂面、线面、粉干)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豆腐等豆制品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食用油黄曲霉素B1市场抽检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食用油过氧化值、酸值市场抽检超标率分别控制在3%以内;小麦粉增白剂市场抽检合格率、肉蛋乳再制品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罐头、糕点、饮料、酒类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达到90%以上;米、面、油、酱油、醋、白酒、婴幼儿配方乳粉无证生产销售行为得到遏制;粮果制品等13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得到全面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部达到GMP要求;对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理率达到95%以上。

  (四)主要措施:

  1.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大米、小麦粉、食用油、酱油、食醋“老五类”食品无生产许可证的查处力度,全面完成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新十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并按国家统一部署,从7月1日起全面开展无证查处工作;全面启动挂面、茶叶、啤酒、黄酒、葡萄酒、酱腌菜、果脯密饯、淀粉及淀粉制品、糖果(巧克力)等13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县质监局负责)

  2.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分类监管,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组织落实。(县质监局负责)

  3.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行为,特别是强化对传统食品小作坊的管理和引导,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扶持一批名优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惩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企业和犯罪分子。(县质监局牵头,县工商局、卫生局配合)

  4.开展全县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以规范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面粉、熟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和饮料生产企业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监督为重点,查处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企业。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开展对流通环节和消费环节(皮蛋、酱油、月饼、密饯等)的卫生质量抽检。负责核发并加强保健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管理。(县卫生局负责)

  5.在全县开展《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监督散装食品零售单位严格按规范组织经营。(县卫生局负责,县工商局配合)

  6.加强对粮食系统内大米加工企业和粮油销售点、军粮供应点的管理,完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引导企业提升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县粮食局负责)

  7.加强对地方储备粮油的品质监测,严格执行《陈化粮处理若干规定》,配合工商局做好陈化粮流向跟踪监督工作,防止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县粮食局负责)

  8.开展儿童食品及农村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加大对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各类食品交易市场,经营企业和个体户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县工商局负责)

  9.加强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饮料、酒、奶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腌熏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10个品种,以“六查六看”为主要监管内容,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加大对包装食品的质量监测力度,完善包装食品经营企业的经济户口档案,负责流通领域加工食品的抽检及治理。(县工商局负责)

  10.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严格审批和标准备案的工作,严厉打击未经审批生产销售保健食品行为和非法添加药物成分以及超范围、虚假宣传保健功能行为。(县卫生局负责,县工商局、药监局配合)

  六、治理餐饮业食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卫生局。

  (二)协办单位:县经贸局、教育局、工商局、环保局、药监局。

  (三)治理目标:全县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酒店、宾馆、旅社、饮食摊点各项卫生指标基本达到国家和省地方标准,各类熟食摊点食品基本符合国家或省有关食品卫生标准。

  (四)主要措施:

  1.加强对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并向社会公示进展情况,监督落实原辅料采购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台帐登记、食品留样、不合格原辅料退市销毁等制度。(县卫生局负责)

  2.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用餐的监督检查,建立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第一责任人制度,并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的发生,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县卫生局、教育局负责)

  七、其他

  (一)落实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工作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工作,并按要求适时组织联合执法。(县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联席办负责)

  (二)组织协调、指导各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工作。(县广电局负责)

  (三)落实安排县级年度财政预算治理工作经费。(县财政局负责)

  (四)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饲料生产基地的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扩大无公害生猪、禽蛋、蔬菜、水果、茶叶和稻谷生产基地和无公害品牌产品;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管理,推进监管工作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探索农产品产地编码和标签管理的模式。(县农业局负责)

  (五)根据省、市相关部门要求抓好全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县发展计划局、农业局负责)

  (六)开展农药、兽药、饲料、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确保农产品安全。农药标签抽查合格率要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县农业局负责,县工商局、质监局配合)

  (七)继续推动城区开展农贸市场超市化改造即“农改超”工作。(县经贸局负责)

  (八)继续在县城区开展创建“食品放心示范店(市场)”活动,有计划地培植一批能让群众放心消费的场所。(县经贸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九)县经贸局负责牵头,会同工商局、供销社、药监局,制定全县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方案,其中:由县经贸局、供销社制定“农村现代流通网”方案;县联席办、药监局负责制定“监管责任网”方案;县工商局负责制定“群众监督网”方案。“三网”方案经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县政府批准实施。

  (十)建立和完善食品店经营主体准入和实施经济户口管理,加强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等日常监督。12315申诉举报网络受理的食品案件办结率要达到95%以上;设立12315站(点)的各类大中型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超市达到75%以上。(县工商局负责)

  (十一)落实《福建省食品污染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规划》,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点建设,加强各有关部门协作和监测信息交流,进一步完善全县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预警系统,增加监测品种、扩大监测范围,加强从生产到销售各个环节的监测,选定几个高风险食品品种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试点,逐步建立有害物质暴露危险性评估技术,健全全县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预警和处置预案,做好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县卫生局负责)

  (十二)《福建省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后,由县质监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发展计划局、县财政局及县联席会议其它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十三)组织实施福建省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县交通局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十四)进一步完善进出口动植物源性食品检验检疫监管体系建设,加强信息沟通与宣传,及时向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报全县进出口食品安全卫生状况,加强食品安全卫生总体状况的动态评估,适时预警。(县农业局负责)

  (十五)开展食品商标、标识、包装物印刷业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非法印刷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的单位和个人。(县文体局负责,县工商局、公安局、质监局配合)

  (十六)督促各职能部门依法依规组织行政执法。(县政府办法制科负责)

  (十七)县治理“餐桌污染”六个工作小组的牵头(承办)单位负责依照本工作方案,并结合全县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县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

  (十八)各职能部门对治理工作要做到逐项落实,建立健全治理工作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建立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分解工作任务,落实监管责任,杜绝出现重大事故。

工作方案 篇5

  为有效防控H7N9禽流感疫情,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镇成立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动物防疫站,电话:139759770xx。正确分析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当前, H7N9禽流感对人民生命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威胁加大,防控工作难度增加。要充分认识做好动物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动物H7N9禽流感防控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全力以赴抓紧抓实。提高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坚定信心,沉着应对、严加防范、科学处置。

  二、从1月11日起,启动《金石桥镇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按应急预案的要求,各负其责。

  三、对全镇境内的家禽进行地毯式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对养禽专业户,饲养禽类密集院落的禽类要补免禽流感疫苗,构筑坚固的免疫屏障。因势利导劝导养殖户搞好栏舍卫生,对禽类进行圈养,减少疫病传播的途径。

  四、加强检疫监管,防范疫情扩散。要加强活禽流通的检疫监管,做好家禽贩运户、经销户和市场经营方的宣传劝导工作,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要严格活禽及禽产品产地检疫,确保病禽不出场(户)。活禽交易市场严格执行定期休市消毒制度。严格查证验物工作,严防外疫传入。

  五、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果断处置。当前正处于H7N9禽流感防控关键时期,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要坚守岗位,应急预备队随时待命;加强应急队伍的技术培训,积极组织应急物资,确保应急处置所需。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要及时向上级畜牧兽医部门报送情况,确保应急指挥系统高效有序运转;对从家禽及其环境样品中检出疑似阳性和阳性的,立即按有关规定迅速组织做好扑杀处理等工作,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

  六、积极沟通应对,正确引导舆情。强化防控和防护知识宣传,把宣传资料发到每户,普及群众安全消费常识,消除公众恐慌,提振消费信心,维护健康禽类产品的正常消费,保护家禽产业的健康发展。

  七、对工作不负责造成疫情扩散或迟报、瞒报疫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工作方案 篇6

  一、火情特征

  我镇现在森林面积3.2万亩,各村均有分布,人员居住分散,交通不便,通车不便的地方,是我镇重点成片的林区,火险相对集中等级高,每年春节前后8个月的时间范围里是火灾多发期。随着林区经营业务的增长,生产、生活用火频繁,烧炭、开垦、积肥都极易引起火灾,而我镇的森林分布战线长,地势复杂,防火基础设施差,故给预防和扑救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二、扑救原则

  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结合灾情,其扑救原则如下:

  1、扑救火灾要发现及时,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森林火警当天扑灭。

  2、扑火力量就地就近组织,要立足于自身,立足于本地不等不靠,以本辖区自救为主,外界支援为辅,发生火情后要边打边报告。(森林火警电话:12119)

  3、扑火人员要服从指挥,严明纪律,行动有序,扑火指挥人员要及时查明火灾情况,合理安排力量,加强火场指挥。

  4、以扑火现场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同时进行现场安全宣传,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出现。

  三、林火监测

  在森林防火期内,各村(单位)的护林防火指挥部及相关组织机构要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实行向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日报告制度。

  四、力量准备

  各村建立兼职打火队,以社为单位,每社凡满18—45周岁的青壮年均为义务打火队队员,代表组长为队长,由村护林防火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主是火警要及时扑救,及时报告。

  五、火灾善后处理

  1、火灾扑灭后,指挥部责成发生火灾单位派员留守火场,以免死灰复燃,留守人员不得少于5人,临时指挥部保留一支队伍,等留守火场人员确认火已完全熄灭,并报镇指挥部同意后,方可撤离。

  2、指挥部办公室要专人负责记录,发现火情到火灾扑灭的全过程存入档案,以便上报和备查。火灾损失调查将请上级相关部门调查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进行调查。

工作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县、乡(镇)政府属地监管责任,积极推进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不断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一)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靠实县乡(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环境监管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提高自律意识,规范企业行为,加大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生产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的投入,积极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二)强化属地管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县政府负责全县环保大检查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组织县级环境执法机构开展督查工作,依法对重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严查典型环境违法问题;县环保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各类企业进行全面监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实现对辖区企业执法监管的100%全覆盖目标。

  (三)统一查处标准。对没有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手续且已建成投运的,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县环保部门统筹制定整改计划,依法处罚并妥善解决。新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据新《环境保护法》严肃查处;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发展改革与经济信息局按照管辖权限依法处理;对没有污染物处理设施、处理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环保部门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达标;对不符合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的,由属地乡镇政府进行限期整治;对无证排污、非法设置排污口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改。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和恶意环境违法等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督检查不力,不履职尽责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责。

  三、工作重点

  (一)大气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一是在生产的高载能企业11户。二是化工企业4户(**县奇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县无机化工有限责任、**复合肥厂、庄稼园农资有限责任公司)。三是其他重点工业企业2户(金锋橡胶有限公司、云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四是县内涉及燃煤锅炉的重点行业企业。五是以及餐饮油烟和烧烤。六是秸秆焚烧及其他。

  2.工作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重点检查:①金属硅冶炼等高载能企业除尘设施整改及运行情况;②重点行业企业脱硫、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③燃煤小锅炉除尘设施运行情况;④建筑施工和道路运输扬尘、餐饮服务业油烟、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等方面综合环境问题整治情况。

  3.牵头部门:重点行业企业牵头部门为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餐饮油烟牵头部门食药工商质监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规建局;秸秆焚烧牵头部门县农牧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各乡镇;施工工地扬尘牵头部门县规建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道路运输扬尘牵头部门县交通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各乡镇。

  (二)水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一是化工业、造纸业:小高造纸厂、环洁纸业有限公司。二是在产洗选行业企业:大陆槽三户稀土洗选企业、昌盛矿业有限公司。三是商砼企业:千里马商砼有限公司、永昇商砼有限公司。四是城乡水源保护:县城污水处理厂、乡镇污水处理站、县城及1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工作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为依据,重点检查:①化工、造纸、洗选等重点行业企业有无治污设施、治污设施是否有效正常运转、污染治理是否达标排放、企业排污口是否规范、有无排污暗管等情况;②污水处理厂、站运行是否正常,出水水质是否达标。

  3.牵头部门:重点行业企业、污水处理厂、站牵头部门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水务局、供排水总公司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牵头部门县自来水公司,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县自来水公司、县文广新闻旅游局、县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一是重点行业企业:**志能稀有限公司、锌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玖源钒钛有限公司、**金叶化肥厂。二是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计划生育指导站、县疾控中心、全县乡镇卫生院。三是废机油产生企业:全县所有电站企业、汽车维修企业。

  2.工作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依据,重点检查:①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申报登记、贮存处置、转移联单、管理台帐以及应急管理等规范化管理情况。②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③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危险废物和随意倾倒、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3.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配合部门: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局、县规建局、县安监局、县卫计局、县交通局

  (四)核与辐射安全防治。

  1.检查对象:核技术利用企事业单位

  2.工作内容:严格按照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可控。重点检查:①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管理使用,辐射安全许可、放射源转移审批备案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②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及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落实情况;③辖区内废旧或闲置放射源存储情况。

  4.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

  (五)规模化畜禽养殖。

  1、检查对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2、工作内容:以《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为依据,重点检查①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②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3、牵头部门: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牵头部门县农牧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县卫生局;污染设施运行情况牵头部门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农牧局、县卫计局。

  (六)矿山地质。

  1、检查对象:辖区内开采矿山。

  2、工作内容:重点检查:①矿山弃土场、排沟是否规范;②生态恢复落实情况。

  3、牵头部门:县国土局

  配合部门:县安监局、县环保局

  (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

  1.检查对象:**县垃圾填埋场。

  2.工作内容:重点检查一是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二是运行台账是否规范完善等。

  3、牵头部门:县规建局

  配合部门:县环保局

  (八)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

  1.检查对象:新、改、扩建项目。

  2.工作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为依据,重点检查:①企业是否办理“环评”相关手续②项目建设与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相符性;③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等落实情况。

  3.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配合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经信局、县投促商务局。

  (九)工业园区检查。

  1.检查对象:工业园区。

  2.工作内容:重点检查:①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开展情况;②工业园区入驻企业与工业园区规划的符合性;③工业园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3.牵头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县发改经信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

  (十)淘汰落户产能。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xx〕1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1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府发〔**〕4号)要求,加强落后产能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结构调整。

  牵头部门:县发改经信局

  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县安监局等

  四、工作步骤和目标

  (一)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6月)。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对大检查《方案》及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进行学习传达;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分解落实任务,确保大检查工作有序推进。

  2.企业自查阶段(7月)。各企业要按照《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全面排查环境管理情况,对存在的环境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倒排工期、限期整改,健全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规范各项台帐和资料,按照“一厂一档”的要求在网上填写好企业档案信息表。

  3.部门自查阶段(8——10月)。各牵头单位要划出任务区块,分片包干,组织对企事业单位自查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县级督查阶段(11月)。县环保部门严格按照关于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开展标准化监督管理,强化环境执法,做好信息公开等环保工作五项措施具体要求,采取不低于30%的比例,对检查重点进行抽查,重点巡查问题突出、污染较为集中的区域、生态脆弱和环境敏感区,督促落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措施,并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

  5.总结报告阶段(11月)。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对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及时报送大检查情况汇总表和工作报告,并迎接省州督查。

  (二)达到的目标

  1.问题得到整改,环境风险降低。盯着问题做工作,督促整改看效果,通过解决问题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2.执法得到加强,企业依法生产。通过依法查处环境问题,锻炼工作人员执法能力,提高业务工作素质,全面提升现场执法能力。倒逼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环境管理,依法依规生产。

  3.部门合作联动,提升协同能力。通过多部门共同参与大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监管联动机制,加大环境监管力度。

  4.生态环境改善,经济健康发展。通过集中整治,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树立我县生态安全屏障综合实验区的良好形象,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动员部署工作,教育引导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开展大检查是解决当前突出环境问题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根据任务确定人员、时限、内容及要求,靠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及时协调解决检查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大检查扎实有效。

  二要加大执法力度。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谁执法检查,谁督促整改;谁实施处罚,谁依法复查”的全程负责原则,确保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采取明查与暗查、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等方式,实施交叉执法、联合执法、驻厂监察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形成执法高压态势。

  三要加强舆论宣传。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大检查方案,适时采取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等形式,分阶段、分步骤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网络环境舆情的监控,及时分析研判,回应公众诉求,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推荐】工作方案模板锦集七篇】相关文章:

【推荐】宣传工作方案模板锦集七篇06-26

工作方案模板锦集七篇11-14

【推荐】工作方案模板锦集八篇07-19

【推荐】工作方案模板锦集六篇07-15

【推荐】工作方案模板锦集九篇06-21

【推荐】工作方案模板锦集6篇06-01

【推荐】工作方案模板锦集五篇05-27

【推荐】工作方案模板锦集8篇05-19

【精选】工作方案模板锦集七篇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