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

时间:2021-05-12 08:22:13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关于工作方案范文集锦6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工作方案范文集锦6篇

工作方案 篇1

  学生会是代表广大同学利益的学生组织,是联系学生与学校的桥梁和纽带。为加强公管院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增强院学生会组织的战斗力和号召力,进一步提高学生会的整体工作水平,维护民主、平等、竞争、和谐的成长、成才环境,在总结历年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现将开展20xx——20xx届院学生会换届选举工作。

  一、报名方式

  (一)学院领导、分团委老师推荐;

  (二)现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推荐;

  (三)自我推荐;

  二、岗位设置

  本届学生会主席团设有分团委委员若干名;主席一名;分管主席若干名。

  三、参选条件

  (一)热爱学生工作,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二)工作积极主动,拥有吃苦耐劳的素质,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活动策划能力;

  (三)必须有两年或者以上的学生工作经验,要求综合素质高,责任心强,对工作积极热情。在校、院学生会工作过并表现良好的优先;

  四、领导小组成员

  顾问:陈书记

  组长:姚老师

  组员:董老师、陈老师、郑老师、现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五、选举流程

  (一)公开报名阶段:6月1日-6月12日,有意愿申请并符合要求的学生,向学生会主席李真递交自荐书;

  (二)初步审查阶段:6月13日-6月X日开始进行资格审查,在广泛征求辅导员老师、各分管主席以及报名者本人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候选人;

  (三)民意测试阶段:6月X日由分团委老师+学生会部门干事+大一大二学生代表进行民意投票选举;

  (四)主席团选拔:6月X日候选人首先进行笔试,6月X日对候选人进行单独面试,确定主席团名单;

  六、选举后的工作

  (一)考察任用:由分团委老师对主席团成员进行工作指导监督、考察任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对全院学生负责的原则,期限为一个月,如合格则正式录用,如不合格则另行安排;

  (二)工作交接:新任主席团成员同上届主席和分管主席做好工作交接,老干部将好的经验教训,好制度,工作方法与新同事进行交流指导,方便更好的为同学服务;

  (三)搞好学生会工作,明确职能,制定下学期工作计划。

  本次学生会换届全过程受我院全体师生共同监督。本策划方案解释权归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分会。

工作方案 篇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区纪委关于建立推进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的意见和工作方案的要求,《关于建立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的意见》,扎实推进全街道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促进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就街道落实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查防结合、纠建并举、注重实效,通过“四督四查”的有机结合、综合施治和整体推进,逐级部署实施、层层传导压力、规范工作程序、完善体制机制,对全街道党风政风存在问题进行标本兼治,逐步建立起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运行模式和体系。

  二、工作目标

  以基层党风正、政风清为目标,以实施“四督四查”机制为抓手,加强街道、基层站所和社区的党员干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探索建立适合实际的具体制度和工作机制,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推动全街道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确保基层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督教育

  1、重视廉政教育。区纪委领导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廉洁教育巡回宣讲活动;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带头上1次廉政党课;每年至少开展1次基层违纪违法问题和典型案件警示教育。

  责任主体:区纪委,乡镇党委、纪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2、制定培训规划。把《廉政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等党纪条规和政策法规列入基层干部培训规划。

  责任主体:区委,乡镇党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3、加强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涉农部门、村组干部以法纪规定、财政法规、财经纪律、财务管理等为内容的业务技能培训。

  责任主体:区委,乡镇党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4、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利用农廉网、电子屏、宣传版面、宣传栏、活动室、图书室、文化广场等宣传教育平台,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主体:乡镇党委、纪委,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

  (二)督公开

  1、健全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和办事公开制度。乡镇每年要确定党务政务公开目录,通过阳光农廉网、公开栏、电子屏等渠道对党务政务事项进行公示公开。区财政、发改、审计及其他涉农部门要及时向群众公开涉农政策及各项法规制度等,要将涉及本部门的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资金用途、标准、对象、发放结果逐一向群众公开。

  责任主体:区涉农部门,乡镇党委,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

  2、认真做好“三资”及重大事项的公开。村级财务、()集体“三资”使用和处置情况要定期公开;村组重大支出、专项资金等群众关注的热点内容随时公开;涉及“四议两公开”决策事项应当在10个工作日之内全部予以公开。

  责任主体: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

  3、公开事项公示情况及时向纪委备案。按季度将公开事项公开的时间、范围、内容、形式等于项目安排后15日内连同相关文件报上级纪委备案;乡镇纪委对重点项目公开情况事前介入把关、提出意见,事后检查落实、登记备案;每年要对本年度公开情况和监督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区纪委,区纪委以调查群众知晓率的方式进行抽查检查,每月不少于3次。

  责任主体:区涉农部门,乡镇党委,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4、积极推进农廉网建设,运用科技手段公开相关事项。建立农廉网公开监管体系,形成区乡村三级涉农政策和农村工作公开体系,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阶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责任主体:区涉农部门,乡镇党委,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

  (三)督明责

  1、明确界定党委和纪委责任。区委对健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和工作机制,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责化、规范化、制度化负主体责任,区纪委负监督责任;乡镇党委对辖区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情况负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乡镇纪委负监督责任,职责清单上墙。乡镇党委、纪委每半年向区纪委报告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情况。

  责任主体:区委、区纪委,乡镇党委、纪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

  2、明确界定涉农部门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区涉农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等负监管主体责任,对本部门涉农项目资金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督;明确本部门有关科室和人员在落实惠农政策资金各环节中的责任,确保惠农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重点加强对涉及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强农富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涉农部门严格按照“四督四查”机制的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备案、自查自纠。乡镇各职能机构每半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一次职责范围内的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由上级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区纪委。

  责任主体:区涉农部门

  监督主体:区纪委

  3、明确界定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责任。村支部书记对本村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两委”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履职情况负日常监督责任。村党支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半年向乡镇纪委报告一次廉洁履职和开展监督情况。

  责任主体: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

  (四)督制度

  1、严格执行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健全各项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严格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和落实末位发言等各项制度。

  责任主体:乡镇、街道景区党(工)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街道景区纪(工)委

  2、严格执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认真落实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等反腐倡廉相关制度,完善落实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建立对新任基层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制度,落实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推行基层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

  责任主体:乡镇党委,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3、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机构设置符合“六有”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切实履职履责,充分参与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会签入账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后,乡镇党委至少对新当选的监委会成员进行1次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责任主体:乡镇党委,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乡镇纪委

  4、完善基层信访机制。建立有专门的信访窗口,业务内信访事项由乡镇纪委受理,业务外由乡镇纪委督促办理,所有事项有信访记录和处理结果、反馈资料。

  责任主体:乡镇党委、纪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

  5、规范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村级切实履行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职责,制定监管制度,规范财务工作流程;村级集体“三资”的监督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有固定场地、专业人员,有业务办理规章、程序、工作记录、档案资料;村“两委”每次换届选举前,由乡镇党委牵头,对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完善“三资”账簿,统一移交“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集中管理。财政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对“三资”中心工作人员和村报账员的财政法规、财经纪律、财务管理等业务培训

  责任主体:乡镇党委,区财政部门,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6、推进基层审计制度。区审计部门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领导任期、离任进行审计,每年对1—3个乡镇、3—5个区直涉农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任中审计;每年选择1—2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进行重点审计,推动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和本区实际,由审计部门牵头,相关专项资金管理部门配合,由各乡镇负责,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根据村级集体“三资”规模和村务管理规范程度,每年对1/3村的集体资产、村级债权债务、土地补偿费和涉农财政资金等事项开展专项审计;村“两委”换届前,乡镇党委负责组织人员按照程序,对村“两委”主要干部开展离任审计,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主体:区审计局,乡镇党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五)普遍检查

  1、认真检查。区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每年组织检查组,对区涉农部门、乡镇和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普遍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责任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

  2、涉农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区涉农部门建立相应的督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本部门工作开展和机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向同级纪委专题报告。

  责任主体:区涉农部门

  监督主体:区纪委

  3、建立督查情况及时上报制度。乡镇纪委、区涉农部门每月要向区纪委报告1次工作开展情况。

  责任主体:乡镇纪委,区涉农部门

  监督主体:区纪委

  (六)重点核查

  1、做好自查自纠。区财政、发改、审计及其它涉农部门和乡镇各职能机构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四督四查”机制的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备案、自查自纠等工作;重点加强对涉及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落实和强农富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查出线索快速处理,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再监督;加强制度建设,从机制上预防和减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

  责任主体:区涉农部门,乡镇职能机构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2、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区乡两级纪委对各涉农部门和乡镇的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特别是对未纳入“一卡通”的财政惠民补贴资金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

  责任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

  (七)专项巡查

  1、针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重点程序开展专项巡查。区委按照“一次一组建”、“一次一授权”的原则成立专项巡查组,每年确定2至3个乡镇,2至3个区涉农部门,通过听取汇报、质询问题、座谈走访、查阅账目等形式,对其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纪律执行、制度落实以及维护群众权益等情况开展专项巡查,接受群众举报,收集案件线索,及时发现和纠正在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巡查结果登记备案,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考核评价、考察任用、奖惩调整的依据。

  责任主体:区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

  2、针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专项巡查。针对强农富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三资”使用处置等涉农工作开展专项巡查,发现案件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涉事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主体:区涉农部门,乡镇党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

  (八)及时调查

  1、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案件线索直查快办。按照管理权限和线索指向,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群众举报线索实时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责任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

  四、实施步骤

  完善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时间为1年左右,从20xx年1月启动,20xx年6月见到实效,20xx年11月底前检查验收,分4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2月)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省市区关于“四项机制”建设和完善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等文件要求,在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日常工作机构,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通过召开动员会,组织骨干培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舆论氛围,全面安排部署工作。

  (二)监督检查阶段(20xx年3月至20xx年6月)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河南省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区委《关于建立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的意见》的要求,扎实开展“四督四查”工作,着力构建区乡村三级联动监督体系。要采取集中检查、联合检查、专项检查、指定检查、案件调查等方式,依法依纪组织开展辖区内党风政风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把村级组织换届及换届后履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配齐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创造条件保障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作用。要按照“三转”工作要求,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认真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注重发现案件线索,有效惩处腐败、纠正不正之风;强化责任追究和“一案双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明查暗访,深入推进基层党风政风工作。

  (三)健全机制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9月)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建立权利运行公开机制,强化民主监督,推进村民自治。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信访处置工作机制,通过公开公布举报电话、网站等方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保障基层群众的合理诉求及时有效得到解决。要加强对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责任追究和基层信访、“三资”管理、基层审计等制度的督促指导,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完善乡镇、街道景区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和落实末位发言等制度,明确制度落实的责任主体和监督主体。

  (四)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11月)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对工作情况进行回顾,分析问题,总结经验,完善提升,深入探索、创新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的新模式。根据各自实际,适时筛选示范点,组织现场观摩,进一步交流推广经验。届时,区纪委将采取专项督导和联合检查等形式,对照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党委要把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职责,做到机构、人员和办公条件到位,合理安排进度,切实抓紧抓实。要把各级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情况纳入年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考核,探索建立与组织人事部门考核结果运用相挂钩的考核奖惩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搞好组织协调,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要认真谋划,把握进度,积极推动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周密安排,确保实效。各级党委要按照方案要求,精心部署,每个阶段结束后及时召开转段工作会,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案件查办贯穿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的全过程,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转办、督办、查办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通过“四督四查”,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对查处的大案要案,要坚持“一案双查”,落实“两个责任”,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要把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选取一些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

  (三)实践创新,整体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各级党委的统一安排下,认真研究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的内涵和外延、实施主体、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注重与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基层便民服务工作机制、基层矛盾调查化解机制等三项基础制度和机制的相互配合,探索建立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具体制度和工作机制,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要加大培植试点的工作力度,适时筛选示范点进行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实现全区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的整体推进。提倡并鼓励各基层组织积极开拓,勇于创新,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积极发挥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及时向全区全市总结推广。每个阶段结束后,各单位都要及时上报工作小结,整体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全面总结提炼、宣传示范最新成果和典型经验,提出建议,撰写各地工作报告。

  (四)建立台帐,强化督导。各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台账化管理制度,把基层党风政风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到区、乡镇、村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作为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一要明确专人负责,把日常工作情况记入台账,工作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台账化管理。二要建立监督检查月报告制度。各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及涉农部门每月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1次涉农资金、村级财务、集体“三资”监督检查情况。三要建立信息周报告制度。各单位每周至少上报1篇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要抓住“四督四查”这个载体,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把推进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与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结合起来,深入推进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阶段性工作安排,及时跟进督导考评,并将考评结果运用到单位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考核中,对工作主动、效果良好的单位通报表扬,对积极性差、工作缓慢的单位通报批评,工作落后的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工作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把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优化创业环境、搭建创业平台等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政策扶持机制,完善创业服务体系,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的良好氛围,通过扶持各类劳动者自主创业实现就业,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推动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创建创业型城市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就业科、就管中心、培训科、办公室协同配合,按照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创建创业型城市宣传活动工作。具体工作由区就业管理指导中心负责实施。

  三、工作内容

  1.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开设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宣传专栏,及时发布活动开展的相关信息、热点动态。

  2.制作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公益广告,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创业理念深入人心。

  3.由市区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配合市局开展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集中宣传日活动,统一时间、集中宣传。

  4.开展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问卷调查工作。

  5.通过政策咨询服务热线平台,对用户开通各项政策宣传,引导树立新型创业理念,介绍我区创业扶持政策及相关优势。

  6.通过户外广告电子屏滚动播出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宣传资料及创新创业典型。

  7.在各镇(区)街道、重点道路、城市出入口、窗口单位悬挂宣传横幅、广告牌、宣传海报等,加强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社会宣传氛围。

  8.编印宣传材料,利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和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平台发放到户。

  9.利用各镇(区)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场所现有电子信息屏及社区现有液晶电视屏滚动显示创建政策,宣传创建创业型城市意义及配套措施。

  10.利用各镇(区)街道现有政策,开通、完善相关创业咨询内容,宣传创业政策。

  11.通过发放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宣传品,扩大宣传受益人群,提高知晓度。

  四、工作要求

  1.深入宣传,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要充分认识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是贯彻落实市政府“创业富民、和谐发展”总战略的内在要求,是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重要载体,要统一思想认识,广泛宣传发动,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鼓励和扶持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2.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宣传方式和手段,结合宣传内容的特点,大力开展宣传活动。重视宣传活动开展后取得的实际效果,使人民群众真正获益。

  3.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机制。要加强联系,紧密配合,切实落实“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全面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战略的实施,进一步提升我区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效。

工作方案 篇4

  为做好20xx-2017年全县学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消防安全,全县学校认真组织全体师生开展以“查隐患、抓整改,重落实、保安全”为主要内容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和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为指引,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争取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校园消防安全环境。通过开展学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整治活动,强化安全工作重在防范的意识,建立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的机制,把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狠抓细节,主动排查隐患,狠抓落实,完善管理措施,严格查处各类安全工作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杜绝各类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在“四节三会”及师生在校期间平安、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由谭晓华同志任组长,向鹏、杨俭、王明清、邓琼、梅宇同志为副组长,宋秀艳、邓汉林、何宝俊、宋晓明、万国知、邓爱民、秦茂林、乔勇、邹瑜为成员的今冬明春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具体开展。各学校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三、整治重点

  1、防火工作是学校今冬明春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

  2、切实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阅览室、会议室、教室等人员相对集中等重点部位的消防隐患的排查。

  3、配足配齐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保养,确保消防器材能正常使用。

  4、加强对电器设备、电源电路的检查整治,严格学校用电、用火、用气、用油的管理,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校舍内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能正常使用。

  5、学生宿舍要有专人24小时值班,实行点名查铺和防火巡查制度,严禁乱拉乱扯电线,严禁使用电褥子和使用明火等。

  6、加强对广大师生的消防教育和灭火疏散预案的演练,使全体师生熟练掌握学校消防 “四懂”、“四会”、“四个能力”、 “五个第一”的内容。四懂:一是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二是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三是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四是懂得逃生疏散的方法。四会:一是会使用消防器材;二是会报火警;三是会扑救初起火灾;四是会组织疏散逃生。四个能力:一是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二是提高社会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三是提高社会单位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四是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五个第一:一是第一时间发现火情;二是第一时间报警;三是第一时间扑救初期火灾;四是第一时间启动消防设备;五是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疏散。

  7、校舍设施安全。对学校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锅炉、燃气、水、电、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实验室、会议室、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8、学校安全教育。在开展好常规性安全课和集中安全教育的同时,学校要根据冬春的季节特点,认真搞好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要注意安全防范,与学生签订冬春防火公约,不要在野外生火、玩火,特别不要在民间风俗、圣诞、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玩弄烟花爆竹,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防火工作从20xx年10月28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xx年10月28日至10月31日)

  学校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强化举措。在此期间大力宣传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广大师生员工明确隐患判定标准和火灾隐患整治要求。

  (二)实施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3月26日)

  学校全面开展自查整改,要依据本方案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结合本校园实际情况,把握好冬季防火的特点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补缺,及时整改,确保万无一失。校园内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要建立台帐,详细登记,确保整改到位。在此期间,县教育局将结合其它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三)总结阶段(20xx年3月27日至3月31日)

  各学校对消防安全保卫战进行总结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消防工作长效机制,推进消防工作常态管理。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今冬明春是各种事故的多发期、开展今冬明春安全集中专项整治活动,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对于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学校安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研究部署,并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的要求,认真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对学校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的排查,认真分析原因,研究防范对策,确保安全。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要以第26个“11.9”消防日为契机,学校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主题班会等形式,广泛宣传今冬明春火灾防范工作的重要性,教育师生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4、各学校要及时做好总结工作。各学校要对此项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并将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备查,同时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教育局。

工作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应急处理预案是应对突发事件,控制事故发展,降低事故损失的有效措施。因学校周边的水域有多条溪并存在安全隐患,为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要求:

  一旦出现溺水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按照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原则,迅速进行抢救,努力保证溺水学生的生命安全,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程度。成立预防学生溺水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王新建,副组长刘长林,成员各班主任。

  三、预防及应急前准备:

  1、加强对水域安全的检查,设置水域安全防护警示牌。

  2、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利用校园小广播、班刊、手抄报、致家长一封公开信等形式进行安全教育。

  3、明确安全保卫人员的职责,加强水域安全巡逻,随时随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提醒,密切注视水域安全动向。

  4、配备救生设备工具。

  5、由二医负责,派出急救医生及准备医疗急救药品。溺水事故易发点的管理措施。

  6、保证日常的安全巡视,禁止学生游泳戏水。

  7、教师须学习掌握,急救法和其他安全救护措施,避免因延误而产生不利因素。

  8、做好对学生溺水事故易发区的安全管理、健全记录资料。

  四、溺水事故应急预案:

  1、溺水情况由预防学生溺水安全领导小组采取救生措施,出救生设备工具、跳水救人。

  2、报警及紧急通知医疗人员,救护车到现场紧急救治。

  3、组织有关人员迅速维护现场的秩序,稳定局势,做好安定工作,并及时疏散事故现场的围观人员。

  五、 溺水人身伤亡事故类型

  1、游泳

  2、失足落水

  3、水库坝上行车

  以上三种事故发生后,造成群体伤亡应立即启动此预案。

  六、 应急救援措施

  1、最早发现溺水事故的教师应立即向校长室报案;

  2、校长室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报上级有关部门,应迅速按本预案的职责范围做好通知有关部门,发出救援指令,佩戴抢救器具,赶往事故现场;

  3、到达事故现场,应根据事故状态和程度做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同时展开积极的救援方法,保证救援工作的及时性;

  4、做好对危急事件现场的安全管理,避免由于混乱造成系列不安全事故发生,应对事故现场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保障救援工作的有效性;

  5、通知所在部门,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教育局报告情况;

  6、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要迅速查明溺水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过程;

  7、经过现场采取急救措施,有关人员配合医务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做进一步的救护和观察直至结束;

  8、当事故控制后,要协同有关部门调查工作。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上报和防范措施的制订。

工作方案 篇6

  各幼儿园、民办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民办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幼儿园、民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增强幼儿园、民办学校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幼儿园、民办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幼儿园、民办学校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幼儿园、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如下方案:

  一、加强对幼儿园、民办学校的领导,成立幼儿园、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整改领导小组:

  组 长:黄锦发(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骆伟东(镇党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

  组 员:香镇祥 孙仲林 梁仲坤 陈就芬 叶献凡

  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孙仲林兼任办公室主任,处理整改工作日常事务。

  二、迅速展开拉网式的安全工作大检查,对学校校舍、场地、接送校车、实验仪器设备、文体活动器材、供电设备线路、锅炉压力容器设施设备以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进行全面深入的大检查,凡不合格的设施设备坚决停止使用,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的要在科教办的指导下迅速健全。

  三、对幼儿园、民办学校再进行一次全面的审核登记,对不符合办学条件的或无牌无证的幼儿园、民办学校坚决予以取缔,利用广播、电视、网站、标语等宣传手段公布合格的幼儿园、民办学校,公开劝告群众不要送孩子到无牌无证的学校、幼儿园,并妥善分流原校学生。

  四、加强幼儿园、民办学校教师队伍,保安后勤人员管理。招聘的教师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并到科教办备案登记。要加强教职工的师德师风建设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对不符合条件的教师和保安后勤人员要辞退。

  五、做好20xx年校(园)方责任险续保工作,实现所有幼儿园、民办学校都购买校(园)方责任保险。

  六、全面规范幼儿园、民办学校常规管理。

  (一)幼儿园、民办学校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常抓不懈,抓细抓实。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确保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二)幼儿园、民办学校要定期对校舍、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文体活动器材、供电设备线路、锅炉压力容器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维修,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完好运行。同时,各类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三)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日常维护,在学校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安全警示,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强化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帮助师生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教育学生在课间操、放学、上下楼梯时不要拥挤,以免发生意外。教师每节课都要及时清点人数,发现学生不请假缺席的要马上与家长取得联系。

  (五)幼儿园、民办学校要经常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加强校车管理,建立接送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车辆的安全检查工作,坚决做到不带隐患出车,杜绝技术状况和安全性能无保障的车辆上路。凡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车辆、故障车、报废车、证件不全的车辆不准用来接送学生。要切实维持好上、下校车的纪律,上、下车都要清点人数。

  (六)幼儿园、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储存、加工、饭菜留点制度,严把食品的进校关和食品入口关;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证上岗,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加强对校园商店的管理,禁止销售“三无”和过期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和各种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七)有寄宿生的幼儿园、民办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八)幼儿园、民办学校在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好各种活动,丰富师生的生活,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原则上,幼儿园、民办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到市外活动。确有必要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参观、旅游等活动时,要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外出的同时必须由学校领导带队,明确专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九)构建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各幼儿园、民办学校请在9月底前将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科教办备案。

  (十)实行安全事故上报制度,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对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瞒报、谎报或缓报重大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行政处分或吊销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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