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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方案

时间:2021-07-26 18:25:41 方案 我要投稿

招生方案范文锦集8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招生方案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招生方案范文锦集8篇

招生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贯彻落实《市教委关于20xx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委〔20xx〕13号)以及《20xx年河北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河北教发【20xx】28号)的具体要求,制定《20xx年汇森中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二、工作原则

  1、坚持规范招生原则,在河北区中招办直接领导下,进行自主招生。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区招生。

  3、坚持双向选择原则,学生自愿报名。

  4、坚持择优录取原则,采取综合素质测量、面谈录取方式进行招生。

  三、招生对象具有天津市河北区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人数360人

  五、招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6月22日上午7:30—12:00

  凡有意报考汇森中学的学生在小学学籍校领取《20xx年河北区民办初中招生报名表》,按填表说明填写相关内容并粘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由学籍校审核并在相应位置加盖校章。

  2、报名地点:天津市汇森中学(河北区幸福道27号)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已填好并盖章的报名表及2份复印件;

  ②五、六年级所有能够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顺序内容与报名表所填顺序内容一致);

  ③户口簿首页和学生本人页的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还需携带原籍户口簿、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房屋租赁证明、务工证明、在本市的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

  特别说明:1.报名表要求字迹工整,填写内容确保真实准确。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2.复印材料恕不退还。

  (二)审核

  1、初审:学校对学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筛选,按照招生计划1:2的比例遴选品学兼优的学生参加面谈。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1:2的比例,则所有报名学生全部参加面谈。

  2、公布面谈名单:6月23日下午16:00,向各小学反馈参加面谈的学生名单。同时,家长可关注“天津市汇森中学招生”微信公众平台查看结果。

  3、核发《面谈证》:6月24日下午13:30—16:30,进入面谈的学生携带1张与报名表同底版的1寸照片、户口簿原件(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还需携带原籍户口簿、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房屋租赁证明、务工证明、在本市的社保缴费凭证原件)、报名表所填内容相关资料的原件到学校验证,核准无误后领取《面谈证》。

  (三)面谈

  6月25日下午,参加面谈的学生携带《面谈证》并按《面谈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学校参加面谈。

  (四)公布录取结果

  6月27日下午14:00,向各小学反馈经过区中招办审核确认的录取名单。同时,家长可关注“天津市汇森中学招生”微信公众平台查看结果。

  (五)交费注册

  6月28日上午9:00–11:00(收费标准:8000元/生/学年)

  六、工作保障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在河北区教育局中招办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招生方案 篇2

  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将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户籍优先,免试就近划片入学。

  (二)小学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须满6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三)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办法

  (一)城区学校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及少年就读

  (1)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城区自有住房居住的,(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下同)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入学新生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所租的住所(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房(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根据所在片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3)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的,且在本市无第二处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1)随迁子女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提供网格登记、水电费记录等为参考),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随迁子女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居住满二年,且该住所(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市、区招生办根据划片对口学校和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1)本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xx年8月31日前);

  ④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2)本市乡镇(指海口市主城区外围17个乡镇,即永兴镇、石山镇、东山镇、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大坡镇、甲子镇、龙塘镇、云龙镇、红旗镇、三门坡镇、旧州镇、演丰镇、大致坡镇、三江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xx年8月31日前);

  ④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xx年8月向前推算);

  ⑤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学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xx年8月31日前);

  ④父、母及入学新生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居住证(与暂住证连续累计,从20xx年8月向前推算);

  ⑤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xx年8月向前推算);

  ⑥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4)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借读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身份证(护照);

  ②入学新生在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③海口市公证部门出具的本市居民承担非本市籍入学新生就读期间监护义务的公证书(父母未在本市居住的提供);

  ④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⑤监护人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xx年8月31日前);

  ⑥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4.时间及工作安排

  城区学校新生实行网上入学登记。

  (1)新生入学登记申请学位。7月29日-8月6日。

  新生上网登记各项入学信息。

  (2)家长提交入学登记纸质材料。8月5日-8月13日。

  所需提交材料见第二条“招生办法”第(一)“城区学校”第3小点“入学登记所需材料”。纸质材料齐全,符合在该片区学校安排入学的,学校接收相关材料。

  不符合在我市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材料退回,建议回原籍或选择民办学校就学。

  (3)实地核查。8月12日-8月20日。

  由片区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提供的信息、材料进行核查。经核查,符合条件的,由片区学校按规定时间公示新生名单,接受监督。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并按管理权限报招生办备案。

  (4)复核确认。8月21日-8月23日。

  市(区)招生办对已在片区内录取的新生情况进行复核确认新生名单,同意建立学籍。

  (5)新生报名注册。8月30日—31日。

  5.有关说明

  (1)以共有房产为居住地申请入学的,申请入学要依法取得全部产权人的同意,按照一户一生管理。

  (2)租房居住申请入学的,必须为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能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证。不能出具房屋租赁证的、一套多租的一概不予安排划片入学。

  (3)入学网上登记的家庭住址与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家庭住址绑定对接,学生入学后不得随意更改。

  (4)商城、商场、酒店、小作坊、小加工厂等加工、营业场所不能做为居住地申请划片入学。

  (5)对提交虚假材料申请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并将虚假材料报送当事人工作单位及移交公安等相关部门查处。

  (6)棚户区拆迁户原则上以原居住地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如跨原学校片区居住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棚户区拆迁完成满两年的,不再考虑在原片区学校入学,以实际居住地为准。

  6.不符合入读我市公办学校规定条件的,回原籍或选择民办学校就学。

  (二)乡镇学校

  1.乡镇小学负责招收本辖区内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含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招生范围由区教育局划定。镇政府要落实责任,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做好招生动员,保证范围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要严格控制未满六周岁儿童入学,严格控制乡镇适龄儿童少年向城区学校无序流动。

  2.乡镇小学毕业生(含流动人口子女),坚持政府通知入学制度,由镇政府向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学生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名注册入学。各镇要做好毕业生入学跟踪登记工作。

  3.登记、报名、注册时间:8月28日—31日。

  (三)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小学一年级入学必须年满6周岁,各招生学校录取名单于9月14日前造册报市区招生办备案后,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学籍。

  三、招生工作要求

  (一)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区管理。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指导、统筹管理工作。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和教导主任、工会主席为成员,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有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必须保证片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要严格按照招生方案的各项要求,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二)新生录取工作遵循“学校审核录取,招生办备案”的.原则进行。

  (三)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学生的入学发动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使教育政策得到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增强工作责任感,选派正派、有较强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的同志负责招生工作。加大对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严格执行省市有关规定,对申请入学的学生情况,学校要进行摸底调查,认真核实,避免发生错漏和失误。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热心服务学生和家长,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和劝导工作。

  (五)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阳光招生”,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招生政策,完善制度,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严禁“以权择校、以钱择校、以分择校”行为,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

  (六)教育部门纪检组对各校的招生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违规招生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追究。对利用职权,干扰招生秩序,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招生方案 篇3

  根据《z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市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初【20xx】xx号)和《z区教育局关于二0一二年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江教【20xx】82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开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

  实行“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面向三叉社区、景秀社区内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公开、公平、公正的组织招生工作。

  (二) 招生政策

  1、入学年龄

  年龄满六周岁(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出生)

  2、报名时间

  20xx年6月23日至24日。

  3、报名办法

  (1)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

  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携带房产证、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

  (2)下列z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

  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可凭拆迁过渡协议,报名登记,过渡期间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集体户口的儿童,如实际居住地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登记,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3)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携带①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教育服务区范围有效暂住证及房屋租赁证明(或房产证)(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本人工商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④记载父母交纳社会保险情况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相关证明(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⑤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复印件);报名登记。

  4、录取办法

  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核定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本学区内;

  (2)学龄儿童(自出生日起)与父母户口在本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学区内;

  (3)学龄儿童有z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4)学龄儿童无市区户籍,但符合本学区就读条件。

  三、日程安排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1 6月xx-17日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2 6月18日 学校张贴招生通告

  3 6月22日下午 学校参与招生工作教师的政策培训

  4 6月23-24日 学校报名登记

  4 6月23-29日 学校审核资料并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5 7月3日前 上交教育服务区内户籍儿童及符合借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各类登记名单

  6 7月8日 发放第一批入学通知书

  7 7月9-27日 调配特殊情况及符合借读条件无法解决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8 8月5日 发放第二批入学通知书

  9 8月25日(暂定) 一年级新生家长会 分班

  10 8月31日前 班主任、任课教师家访

招生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为着力培养基础扎实能力突出的创新人才,结合普通高中深化课程改革的进程,进一步落实、深化高校优质生源基地学校建设的各项工作,经市教育局同意,我校将面向州湖市区提前招收理科创新实验班。

  二、与人数

  州湖市20xx届市区初中应届优秀毕业生,共招46名。

  市区学校按近三年州湖中学公办录取的学生比例,确定各学校推荐人数。

  三、班级特点

  1. 提前录取:州湖中学提前录取的学生经教育局核准后,组成理科创新实验班,不再参加中考;

  2. 提前入学:2月下旬理科创新实验班的学生按专门制定的课程计划进入学校学习;

  3.过程管理:在提前进入学校后,学校加强管理,对不适应理科实验班的进度和要求的同学,分学期分批调整进入其他班级学习。

  四、招生办法

  (一)学校推荐

  1.名额分配

  (1)根据初中生源学校近三年州湖中学公办录取的学生比例(定向降分录取除外),确定各学校推荐参加综合测试人数;

  (2)按上述公办录取比例测算不到1人的初中学校,可推荐1名优秀学生参加考试。

  2.推荐要求

  (1)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学习和创新能力强,学习态度端正,身心健康;

  (2)文化课成绩优秀,且在数学、科学、信息技术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创新发展潜能。

  3.推荐程序

  (1)初中生源学校预先确定推荐办法,并在校内公示;

  (2)根据确定的办法推荐学生,并将推荐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

  (3)被推荐学生据实填写“20xx年州湖中学理科创新实验班推荐表”,所在班级班主任作出品行评定,学校签署意见、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学校将推荐学生汇总表和推荐表等相关材料于1月6日前交州湖中学教导处,学校对推荐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

  (二)综合素质测试

  1.1月13日前州湖中学将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学生名单和准考证发至各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将准考证发给学生;

  2. 1月20日在州湖中学进行学生综合素质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 综合素质测试由州湖中学组织,市教育局相关部门予以监督。

  (三)录取与公布

  1. 综合素质测试后将拟录取名单在州湖中学网站上公示;

  2. 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3. 州湖中学将录取通知书寄发给有关学校;

  4.录取的学生列入州湖中学当年招生计划。

招生方案 篇5

  一、 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法》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目标,以“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方便家长”为基本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确保各项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云安 张保安

  副组长:张海宾 黄建喜 李学军 樊金海

  组 员:郭振华 韩利民 乎永庆 殷 雪 李 英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类招生时间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招生学校要站在顾大局、求和谐的高度,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招生工作的圆满完成。

  2、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及家长宣传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发挥教职工的作用,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入园、入学,做到应招尽招。

  3、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招生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和借口收取报名费、赞助费。

  四、招生工作

  1、幼儿园招生

  (1)。凡截止20xx年8月31日年满3—5周岁的儿童都应接受学前教育。具体说:大班招收满5周岁的儿童,中班招收满4周岁的儿童,小班招收满3周岁的儿童。

  (2)各幼儿园招生时间自定,8月底前完成招生。

  2、小学招生

  (1),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儿童都应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2)各招生学校于20xx年7月31日前都要将《新生入学通知书》送达到适龄儿童监护人或其他监护人手中。

  (3)招生区域。大社学校招生区域:大社村、乐意庄村、薛村村、薛村矿工人村。牛儿庄学校招生区域:南岗村、庄里村、寺后坡村、彦亭村、牛二庄村、牛儿庄矿工人村。小屯学校招生区域:香山村、南羊村、北羊村、东小屯村、西小屯村、佐城村、张庄村、南旺村、磨屋村、小屯矿工人村。

  (4)招生完成时间为7月底前。

  3、初中招生

  (1)小学应届毕业生。

  (2)各学校招生区域。大社学校:本校小学毕业生。牛儿庄学校:本校小学毕业生。香山中学:小屯学校毕业生。

  (3)各学校招生完成时间为20xx年7月3日前。

招生方案 篇6

  为认真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无锡市深化中考中招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切实做好“自主招生”的探索性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一、与培养目标

  1.:无锡市区范围内(不含江阴、宜兴)各中学综合素质全面、志向远大、社会责任感强、学业成绩突出、具备发展潜能的初三毕业生。

  2、培养目标:

  对综合素质优秀、有发展潜力的学生实施拔尖创新人才的早期培养。基于一天中学30年超常教育的探索,回应国家对拔尖创新人才的呼唤,作为江苏省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学校,一天中学高中部设立“高中优才班”,对优秀学生实施“理想引导、发展指导、潜能充分发展”的培优教育,近期目标是为清华、北大等国内外一流大学输送优秀学生,远期目标是涌现拔尖创新人才。

  二、招生规模与标准

  1.招生规模

  自主招生人数为今年招生总计划的15%,其中面向锡山区自主招生人数占自主招生总人数的50%。

  2.招生标准

  综合素质优秀、志向远大且有强烈的好奇心,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性格阳光,习惯良好,学业成绩优秀,或某一方面已显示特殊才能和发展潜能,有望进入一天中学后脱颖而出的学生。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①志向远大、有社会责任感、核心素养优秀;

  ②有良好学习习惯,学业成绩突出;

  ③对文学、科学等某一方面有浓厚兴趣,在艺术、运动某一方面有个性特长,有发展潜力者;

  ④由初中校长特别推荐,综合学业评定优秀,且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和良好培养潜能者。

  三、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自主招生报名、面试、预录取工作5月15日起,详细时间见学校公告。

  1.报名工作:

  (1)个人自荐和所在初中推荐均可。

  (2)凡要求参加江苏省一天中学自主招生的学生,可以到一天中学招生办公室登记并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①初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②反映学业水平或个性特长的其它证明材料;

  ③户口薄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

  (3)自荐学生和推荐学校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如发现虚假等情形,学校将不予录取。

  2. 选拔环节:

  (1)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审阅学生材料情况、确定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

  (2)由专家组对初审学生全面审核,并进行综合能力面试。

  3. 预录取和签约:

  (1)根据材料、面试情况确定江苏省一天中学“自主招生”预录取名单及相应的优惠政策。优惠政策分为以下等第:

  特等: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录取,并直接编入“高中优才班”。

  优秀: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录取,并获得参加“高中优才班”的选拔测试资格。

  (2)学校与预录取学生签订自主招生协议书,被确定预录取的推荐生需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其考试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3)签订协议的学生填报志愿时必须第一志愿计划内填报江苏省一天中学,学校也确保严格履行协议职责。

  四、招生纪律承诺

  1. 努力探索创新拔尖人才苗子的选拔方式。

  2. 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开透明,确保录取的公平、公正。拟录取的优秀学生、特长学生名单均在校园网、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3. 学校党委将制订“一天中学自主招生廉洁、规范条例”,所有参与招生人员与党委签订招生纪律责任书。

  五、组织机构

  1. 成立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方案》和《通知》精神,制订工作规则和工作程序。

  组长:z

  组员:z等

  2. 成立自主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z

  组员:z等

  3. 成立自主招生纪检监察小组,确保自主招生工作的规范、公平、公正。

  组长: z

  组员: z等

  六、监督举报电话

  江苏省一天中学:0510-8***018

招生方案 篇7

  为了鼓励优秀学生来校就读,促进学校的持续发展,进一步增强学校的办学竞争力,提升学校的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的具有育华特质的人才,特制定伤优秀学生来校就读奖励办法,对来校就读的各类优秀学生给予一定的奖励。

  优秀学生来校就读奖励办法:

  一、高中招生优秀学生奖

  (1)中考成绩达到杭州市前500名来校就读的学生,每学期给予7000元人民币的奖学金。(从第二学期开始,如果上学期期末成绩未进入年级前50名者,则取消该学期的奖学金)。

  (2) 凡中考成绩在杭州市前四所重点中学录取线以上者,每学期给予六千元(人民币)奖学金。(进入德语班学生不享受此项奖学金)(从第二学期开始,如果上学期期末成绩未进入年级前50名者,则取消该学期的奖学金)。

  (3)非杭州考生中考成绩达到所在地市中考成绩前100名的考生来校就读,每学期给予6000元的奖学金,(从第二学期开始,如果上学期期末成绩未进入年级前50名者,则取消该学期的奖学金)。

  (4)经学校考核,来校就读的宏志学生在高中三年的学杂费、住宿费、服装费、医疗保险费由学校支付;并每月给予生活补助费300元,对在校优秀宏志生,再酌情给予奖励;每年负担寒暑假各一次的的回乡探亲路费;学生考上重点大学后,绿城集团将继续给予一定资助。

  (5)被学校录取的高一新生曾参加由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学科类竞赛获得一等奖者,学校给予每人300元人民币的入学奖励;获省及全国一等奖者,学校给予每人500元的入学奖励。

  (6)被学校录取的高一新生曾参加由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县、市级体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艺术比赛获得冠军和亚军者,学校给予每人300元的入学奖励;获省及全国冠亚军者,学校给予每人500元的入学奖励。

  二、初中招生

  (1) 尽最大努力落实学号的

  1、小学五六年级获得杭州城区及区以上三好学生、十佳少先队员

  2、小学五六年级获得杭州市 “雏鹰争章活动”金奖

  3、小学五六年级在杭州市阳光少年评选中入围前50强

  4、杭州外国语学校推荐生(推荐范围没有扩大,推荐比例和去年持平)

  5、非杭州学籍的外地毕业学生经学校面试综合素质特别优秀,并且参加学校的入学考试成绩排名在学校前20名者。

  以上1--4类杭州学生,报名参加绿城育华学校电脑派位,如果没有派中,学校将尽力解决学号;5类外地生也将尽力解决学号。

  (2)优秀学生奖奖励

  1、参加学校的初一新生入学考试成绩排名在年级前50名者,()学校给予每人200元人民币的入学奖励。

  2、被学校录取的初一新生曾参加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类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者,学校给予每人300元人民币的入学奖励;获省及全国一等奖者,学校给予每人500元的入学奖励。

  3、学校录取的初一新生曾参加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市级体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艺术比赛中获得冠军和亚军者,学校给予每人300元的入学奖励;获省及全国冠军和亚军者,学校给予每人500元的入学奖励。

  三、高考中考奖励:

  (1)学生考入北大、清华,奖励人民币20000元;学生考入复旦大学、浙大、人大、上海交大等国内211工程大学,奖励5000元。学生考入其他第一批国家重点大学,奖励20xx元人民币。

  (2)学生中考成绩在杭州市排名第一,奖励20000元,排名第二,奖励10000元;排名第三,奖励8000元;排名第四至第十名的学生,奖励5000元。

  以上各奖励就高不累计发放。

招生方案 篇8

  一、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选拔领导小组,业务校长任组长的工作、面试小组,负责选拔推荐工作,并组建监督小组。

  领导小组:

  组长:,组员:学校领导。

  工作、面试小组:组长:,组员:校领导、年级领导和教师代表。

  监督小组:组长:,组员:学校成员3人。

  二、推荐原则:自愿、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三、推荐名额:根据北大要求今年只推荐理科生1名。

  四、推荐对象:优秀高三理科应届学生。

  五、推荐条件:

  1、思想品德高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学校;孝敬父母,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心公益,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综合素质优秀。志向远大明确,具备发展潜能,有强烈的好奇心和创新意识,多方面素质表现突出。

  3、学科成绩突出。高一上、下学期期末成绩列全年级前40名,高二上、下学期期末及高三第一次考试成绩列全年级前30名。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

  六、实施程序:

  宣传、发动→自主申报→级部推荐→工作小组审核→面试确定初步人选→领导小组复审评定→公示。

  1、宣传、发动:学校通过校园公示栏、校园网站等公布《实施方案》,做广泛的宣传发动工作。

  2、自主申报: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均可到所在高三年级级部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县实验高中20xx年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申报表》,并上交证明自己实力的入高中以来的获奖证书目录及原件、复印件,另交1000字左右的自荐材料及班主任推荐信。

  3、级部推荐:各级部组成推荐工作组,对学生的申报材料和学科成绩进行核实,择优推荐到学校工作小组,级部主任填写级部推荐意见并签字,名额不超过3人。

  4、工作小组审核:

  工作小组根据推荐范围及条件,对各级部报送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5、面试确定初步人选:面试内容包括个人陈述(5分钟)、现场答辩(10分钟)两部分。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综合表现,确定推荐人选顺序,上报学校选拔领导小组。

  6、选拔领导小组复审评定:学校领导小组对工作、面试小组推荐的人员进行复审,确定推荐人选。

  7、公示: 学校将在校园网站、校内公示栏对最终确定的推荐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媒体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学生进行个人信息网上填报,并邮寄相关材料至北京大学。

  8、工作时间表:

  11月8日 公布方案

  11月8—9日 学生报名(截止到9日中午12:00)

  11月9日下午 级部推荐

  11月10日上午 确定面试名单

  11月10日下午 面试

  11月11日 公示推荐人选(一周)

  11月18日 准备报送材料

  附:1、县实验高中北京大学20xx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监督、举报电话:

  2、北京大学20xx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投诉接待联系方式:

  地址: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传真:

  北京大学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说明:为了能够准确及时地进行信息反馈,学校只受理实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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