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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激励方案

时间:2022-07-29 23:45:33 方案 我要投稿

关于员工激励方案范文汇总5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员工激励方案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员工激励方案范文汇总5篇

员工激励方案 篇1

  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是一家以经营川味火锅为主,融汇各地火锅特色于一体的大型跨省直营餐饮民营企业。海底捞虽然是一家火锅店,但它的核心业务却不是餐饮,而是服务。在将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到极致的情况下,“海底捞特色”日益丰富。海底捞的员工激励措施与效果主要概括为以下几点:

  一、良好的晋升通道

  海底捞为员工设计好在本企业的职业发展路径,并清晰地向他们表明该发展途径及待遇。每位员工入职前都会得到这样的承诺。“海底捞现有的管理人员全部是从服务员、传菜员等最基层的岗位做起,公司会为每一位员工提供公平公正的发展空间,如果你诚实与勤奋,并且相信:用自己的双手可以改变命运。那么,海底捞将成就你的未来!”该措施满足了职工对自我实现的需要,激励了员工对更好未来的追求。

  二、独特的考核制度

  海底捞对管理人员的考核非常严格,除了业务方面的`内容之外,还有创新、员工激情、顾客满意度、后备干部的培养等,每项内容都必须达到规定的标准。

  这几项不易评价的考核内容,海底捞都有自己衡量的标准。例如" 员工激情" ,总部不定期的会对各个分店进行检查,观察员工的注意力是不是放在客人的身上,观察员工的工作热情和服务的效率。如果有员工没有达到要求,就要追究店长的责任。海底捞通过独特的考核制度,既规范了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又使得管理人员可以通过不同的措施,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

  三、尊重与关爱,创造和谐大家庭

  海底捞的管理层都是从最基层提拔上来的,他们都有切身的体会,都能了解下属的心理需求。这样,他们才能发自内心地关爱下属,并且给予员工工作与生活上的支持和帮助,同时也得到员工的认可。

  在海底捞,尊重与善待员工始终被放在首位。海底捞实行" 员工奖励计划" ,给优秀员工配股。此外,海底捞的管理人员与员工都住在统一的员工宿舍,并且规定,必须给所有员工租住正式小区或公寓中的两、三居室,不能是地下室,所有房间配备空调、电视,电脑,宿舍有专门人员管理、保洁,员工的工作服、被罩等也统一清洗。若是某位员工生病,宿舍管理员会陪同他看病、照顾他的饮食起居。同时,海底捞的所有岗位,除了基本工资之外,都有浮动工资与奖金,作为对员工良好工作表现的鼓励。考虑到绝大部分员工的家庭生活状况,公司有针对性的制定了许多细节上的待遇。

  在尊重与善待员工的问题上,海底捞还有不少“创意”。例如,将发给先进员工的奖金直接寄给他的父母。

  在如此和谐的文化与工作氛围的激励下,员工们的热情日益高涨,提出很多建议。并且,只要是合理的,公司都会采纳。这些激励措施既满足了员工的基本需求同时也满足了他们的尊重需求与自我实现的需求,激发了员工的主人翁意识。

  在我们看来,海底捞的成功服务是取胜的关键, 但是如何做到将服务差异化战略成功灌输给所有员工, 激励每一个员工共同努力才是真正至关重要的。要做到真正的顾客满意必须将标准化的流程、制度和服务员的判断力和创造力结合起来。员工的创造力不是管理出来的, 而是通过一整套系统激励出来的。这些激励系统提升了员工的满意度, 满意的员工就会带来优质的服务, 提高顾客满意度以及降低许多餐饮企业都很头痛的浪费和损耗等隐形成本。海底捞更多依靠的是对餐饮业服务员这种特殊工作的理解,而不是生搬硬套一些书本上的先进理论,在实际操作中,恰恰是其激励机制符合了海底捞自身的实际,满足了员工各个层次的需求,使员工最大程度地发挥了个人潜力,使得海底捞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了脚跟,并得到了稳步发展。

  由海底捞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出,餐饮企业应当充分意识到在激励机制的各个阶段都应该根据员工的特点采取适当有效的激励措施, 保证员工的积极性和个人能力较好的发挥, 消除他们在工作中的各种消极情绪, 增强他们在企业中的成就感和归属感, 并形成工作动力, 是我国餐饮业在一线员工激励问题上的出发点。

员工激励方案 篇2

  在酒店行业,激励对于员工管理和防止员工流失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对于一线的基层员工。但是由于起步时间较短,基层员工文化程度较低等种种问题。我国酒店的基层员工激励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例如激励手段较单一,激励方式不合理等,这些短板或多或少的在影响着我国酒店行业的发展。本文以金石国际会议中心为研究对象,在调查的基础上详细分析了该酒店基层员工激励目前的现状和问题所在,对问题进行了系统性的分析并提出了解决的方案。

  一、金石国际会议中心基本情况

  金石会议中心位于金石滩旅游度假区内,作为大连本土的老牌酒店品牌享有一定的知名度。中心目前拥有员工400余人,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拥有各类豪华客房及20栋别墅,可以提供大型的会议设施和康体娱乐设施。但由于地理位置距离市区较远,又坐落在旅游景区内,酒店营业淡旺季分明。

  员工劳动保障方面,金石会议中心为所有正式员工签订了劳务合同,并为企业员工提供了员工宿舍与员工食堂以及便利店。酒店员工实行8小时工作制,虽存在加班的现象,但是基本都能在员工的个人意愿下进行倒休或轮休。同时,中心也有针对一线员工的婚假,产假和丧假,员工的休息时间是能够得到保证的。由于酒店存在淡季歇业的情况(每年1月―3月),员工也在这段时间内放假休息。由于员工宿舍和食堂的设备老化,食堂供应的餐食品质尚不能满足员工的需要。

  二、研究方法、结论和原因

  (一)研究方法和结论

  本研究采用了访谈式调查法,直接与金石国际会议中心一线员工进行访谈以取得最直接的资料。本次访谈对象共10 人,涉及酒店中餐部、西餐部、酒水部三个部门;岗位涉及一线服务人员、领班和部门经理等。调查通过对话、记录、问题反应等方式,以量化目前金石国际会议中心员工激励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目前金石国际会议中心基本上能满足员工工作的基本需要,但是并不能卓有成效的保障员工在酒店充分实现自己的价值。多数员工在中心工作的原因就是因为这里工作较为轻松,自然环境较好,以此地为落脚点以期找到更好的机会。大部分员工缺乏对工作的满足感和忠诚感,更谈不上工作能给他们带来幸福感。换句话说,目前员工对于工作的认识就只是工作而不是事业。由此可知,金石会议中心员工关系需要的满足并不完善。

  (二)原因

  第一,员工交流存在一定障碍。一线员工的交流局限在部门内的居多,这就导致了交流的范围较窄,并且形成了为数众多的“小团体”,领班只和领班交往,服务员只和服务员交流,厨师只和厨师联系。组织缺乏对企业文化的建设,员工缺乏“被企业关心”的感受。虽然酒店在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象征性的向企业一线员工发放月饼或餐补等实物补贴,但是企业在这方面做的依然不如同类酒店。

  第二,员工社交需要不能得到满足。由于金石会议中心地理位置较偏僻,进出完全依靠公司班车,这导致了员工社交圈子较窄,结束工作之余除了员工宿舍无处可去,容易造成员工的社交心理障碍,这从侧面反应了酒店对员工福利关注不够。

  第三,中心对于企业员工的关注程度偏低。中心几乎从不组织任何的业余活动,这难以让员工产生集体的荣誉感和归属感,不能以作为金石会议中心的员工而自豪,集体的归属感亟待加强。

  三、提升酒店基层员工激励成效的对策

  激励是现代酒店管理中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的最常用也是最有效的方法。要想提高基层员工激励的成效,需要从企业的多方面着手,如企业内部制度、管理人员的'观念等都要进行改变。

  (一)生存需要的激励

  对于酒店一线员工来说,薪酬激励是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激励手段。因此,科学的薪酬制度是可以最直接的刺激酒店员工和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根据维克托?弗鲁姆的期望理论和亚当斯的公平理论,一个科学的薪酬制度应该具备三个必要条件:公平,吸引力,以及合理。根据公平理论公式,员工会将自己的投入报酬比例和身边其他员工的投入报酬比例作比较,然后根据自己得出的结论有所行动。当他们认为自己所处在“不公平”的境地时,通常也会选择改变投入量来实现平衡(努力或早退)。不同的是在这样的行为后如果还是不能达到公平,员工则会主动寻找所在的组织寻求公平,比如向领导提出加薪。当所有方法都不能达到公平时,员工就会离职。因此,在建设报酬制度时要充分考虑到客观公正的因素。

  (二)保障需要激励

  在保障制度上,作为用人单位应该明确一线员工的工作制度和责任,确保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稳定,保证员工的人格得到充分的尊重。要与雇员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明确员工在医疗,住房,保险,养老方面的权利和应该履行的义务。要强化集体认同感,消除“中转站”的思想,鼓励员工长期为酒店服务。酒店应该重视环境设施建设,保证员工食宿的健康、安全。员工工作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员工的流动性和忠诚度。同时尽可能的丰富员工的生活,建设一些能够让员工日常接触到的文体设施,如乒乓球或台球室,健身房等。

  (三)关系需要的激励

  在满足员工被尊重和交流需要的时候,企业文化就成了满足这项激励需要的根本条件。企业的文化决定了员工尊重的需要,如著名的富士康公司就是因为没有妥善处理好员工关系需要才导致了一系列悲剧的出现。而某种意义上来讲,酒店员工的工作性质与富士康企业的员工相同。改善的方式是要建立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环境。企业文化是指一个组织特有的价值观、信念和办事风格等组成的能够代表这个企业的标志。企业文化作为一种管理方法已经普遍运用在当代酒店管理上,并且在不同程度的激励着企业员工并作为其行为准则。

  (四)发展需要的激励

  员工发展需要的激励是指为员工创造更多的机会以让员工变得比过去的自己更好。应用到企业管理层面来说,员工发展激励就是指公司提供机会,给予员工培训,升职,加薪,允许员工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从而让他们能够胜任更有意义、创造价值更多机会的工作。

  企业基层员工激励是每个企业必须要重视到问题,因为企业员工的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顾客对于酒店的印象和体验,尤其是基层服务人员。目前许多酒店需要做的工作,主要:一是企业文化建设缺失,企业员工缺少凝聚力。企业文化的缺失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员工凝聚力的不足和员工对于企业认同感的缺失。正如前文所述,企业文化建设是满足员工关系需要的重要手段,应该得到重点改善;二是晋升机制有待加强,企业员工的晋升机制应该加强,加快的人才的提拔,缩短“需要→激励→需要”的循环过程,留住员工,减少人才流失;三是完善薪酬体系,尽快完善一线员工的薪酬体系,保障员工生存的基本需要,并重视公平。让员工报酬公式稳定在 报酬÷投入 ≥ 1上面 是员工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四是员工的生活环境有待改善,改善员工的生活环境,尤其是员工食堂的餐饮服务,更换老化的硬件设备,丰富员工的业余时间生活,满足员工的基本生活需要将减少大量的员工流失;五是拓宽员工发展空间,重视员工的培训,提高基层员工团队的文化素质,培养属于金石国际会议中心自己的酒店管理人才,建立定期岗位培训机制和外派交流学习机制,提高一线员工视野,增强员工服务水平和文化素质。

  本文的结论是在总结阿尔福德的ERG理论基础上,结合马斯洛的需要层次学说,亚当斯的公平理论以及实地的访谈调研得出的。在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重点阐述了需要的满足就是激励的过程,并将企业文化和基层员工激励紧密的连接在了一起。虽然只是针对一家酒店进行的研究,但是该结论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对大多同类酒店都能够适用,对酒店管理实践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员工激励方案 篇3

  考虑到建筑设计企业的特殊性和激励的原理和特性,建筑设计企业的激励体系,不容易建立,但是容易破碎;点状或孤立改进效果不明显。因此,建筑设计企业员工激励体系的构建,必须着眼于系统构建、全面履行并逐步改进。

  尽管员工激励是存在相当困难的一项工作,但是根据笔者对员工激励相关研究结果显示,有效的员工激励体系构建的原则可以表述的十分简单。可以说,构建有效的员工激励体系,只需要保障在合适的环境中,合适的员工在合适的岗位上从事合适的工作,并获得合适的反馈或回报。

  有效激励原则包括四个关键要素,

   一是合适的环境,主要是企业的企业文化、价值观。企业文化是员工开展工作的外部环境,价值观是员工工作目标定向和行为表现控制的软导向。企业文化影响了员工的工作方式,价值观内含了员工工作成果价值判断的标准。没有和公司特质相符合的文化,没有建立企业要做什么、如何做的价值创造体系,没有建立多劳多得的价值分配体系,没有发掘努力工作对个人、对企业和对社会的崇高意义,必然矮化工作的价值,导致员工行为失去方向,脱离企业的期望。

  二是合适的员工。"合适的员工"具有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不同的`工作有不同的胜任力要求,所以必须尽可能保证人岗匹配。给一个体质柔弱的计算机专家巨额的奖金,要求其从事拳击运动,无论这个奖金有多高都不会有激励作用,因为他不认为自己适合拳击,也不认为自己能赢得比赛从而拿到奖金。此外,虽然建筑设计企业员工都具有显赫的教育背景,扎实的技术基础,聪明的大脑,但是仍然不能说建筑设计企业员工对与各种岗位都能适应,都具有或者始终具有良好的可塑性,也不能因此判断其具有对各种岗位充分的潜力。企业必须把握主要岗位的胜任力模型和评价标准,并以此来选聘和培养人才。"合适的员工"第二层面的含义是适当数量的人做相同岗位的工作,即通常说的"定编".定编数据是衡量和改善劳动生产率,合理优化人员结构的有效参照。但是,定编,仅仅能够作为短期内人员配置的参考基准。它不是一个可以精准参考的精确值,也不是一个稳定的值。作为参考,只要始终保持和竞争对手的相对、适度领先,就可以从一定程度上保证人员效率和人工成本控制。

  三是合适的岗位。作为分工体系的产物,岗位成为工作分割的基本单位。工作的划分不清晰,不科学,接口不严谨、不清晰、不流畅,哪么,从事该工作不利于生产力的提高和人的发展。一般而言,分工越细,依靠学习曲线,员工会越来越专业,员工的成就感会越高,劳动生产效率也会越高。但是对于经过多年发展的建筑设计企业,可能物极必反。在外部环境稳定的情况下,这种高度专业化的分工保障的很高的劳动生产率。随着市场的快速增长和变动加剧,一方面其生产组织很难适应市场,一方面工作划分降低了工作本身的乐趣。因此,岗位的划分可能需要适度丰富化,相应的,人员配置工作需要精细化,人才开发需要制度化。

  第四个关键要素,也是最后一个关键要素,是合适的反馈或回报。员工从事工作,必然有其追求。哪么,给予员工适当的反馈或回报是有效激励的必然环节。在本环节,人们熟知的手段就是物质报酬的增长。

  在实践中,经常存在的误区之一就是手段单一,不论员工因为什么原因请辞或不满,总是拿薪水挽留或救火。加大了成本,或者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经常存在的误区之二就是"模糊".员工在工作的同时,他心里有着对工作回报的预期。员工在没有拿到报酬,也没有可靠承诺,也没有明确的计算方法的时候,他工作的积极性,往往就建立在这种"预期"之上,我们称之为"心理契约".在多数企业,管理不够精细化,员工过的这种回报预期,往往是通过以往工作-回报关系估计,以及和其他观察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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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激励方案 篇4

  公司奖励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

  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用心性,鼓励员工长期为公司服务,奖励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解释工作;总经理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解释之核准工作。

  (四)签署生效: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奖励类别与要求

  (一)工龄服务奖:

  员工每工作满一年,月工资上浮50元的工龄工资。以此类推,上限为10年。

  (二)年度“优秀团队奖”:

  1。评选标准:

  ①本部门工作高效完成,无拖沓及工作延误现象出现;②在部门工作进度、部门内各项工作等关键节点把控严格,尽全力、想办法保证工作进度及顺利执行,保障公司经营计划、业绩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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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断提升;

  ③候选部门年度考核业绩务必是80分(含)以上。

  2。评选对象:公司各部门(以部门为单位)

  3。评选流程:

  年度考核业绩在80分(含)以上的部门依据本奖项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奖励标准:奖金3000元。

  (三)年度“优秀员工奖”:

  1。评选标准:

  ①持续用心的工作态度,对公司忠诚并具有奉献精神;

  ②本职工作突出,对公司发展能提出合理化推荐;

  ③全年无警告以上惩处;

  ④用心做事,诚信做人,得到各部门同事的认可;

  ⑤全情投入,勇于挑战,全力达成目标,工作完成出色;能换位思考,协作意识强,表现出高品质的工作水准;

  ⑥工作满一年(含)以上员工;

  ⑦个人年度业绩考核务必是85分(含)以上。

  2。评选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3。评选流程:

  由部门内部推荐并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推荐)、行政人事部部审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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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

  4。奖励标准:奖金1000元,晋升一档工资。

  (四)个性贡献奖:

  1。评选要求:

  ①在公司经营和内部管理方面攻坚克难,取得突出成绩,工作成果对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有重大作用或对管理有重大价值;

  ②对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对提高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

  ③创新的项目或推荐被公司采纳、实施,对公司业务的发展或提高,对节省经费、提高效率或对经营合理化等方面做出贡献者;

  ④对本公司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制止或减低损失;

  ⑤遇到突发事件,能临机应变,不惧风险,救护公司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

  2。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评选流程:

  各部门负责人或本人依据贡献事实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奖励标准:500—10000元,晋升一档工资,职务晋升优先。

  (五)个性荣誉奖:

  1。评选标准:

  在各类参评申报活动中获得名次,为公司赢得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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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评选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3。评选流程:

  个人依据自我所获奖项进行申报,填写申报材料时须附获奖证书(章)、参评原稿,经部门负责人确认、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奖励金额:

  ①国家级评选:一等奖15000元,二等奖10000元,三等奖5000元,入围(选)奖1000元;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文章3000元。

  ③省部级评选: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3000元,入围(选)奖1000元;在省部级刊物发表文章1000元。

  ④市(厅)级评选: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入围(选)奖500元;在市(厅)级刊物发表文章500元。

  ⑤公司内部评选: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在公司或县级刊物发表文章按公司创作奖励标准再次奖励。

  (六)创作奖励:

  1。评选标准:

  ①用心创作,用文字、图片或书法美术作品表达对公司的热爱和感恩之心;

  ②所创作作品由公司组织专家评分,得分在80分以上,并在公司网站或内刊上发表;

  ③所创作作品务必为员工本人原创作品。

  2。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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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评选流程:

  员工每月28日以前将所创作作品交行政人事部,由公司组织专家评分,得分在80分以上的由行政人事部在公司网站或内刊上发表。次月25日由行政人事部统计创作数量和奖励标准提交财务部审核确认,总经理批准。

  4。奖励金额:

  贴合上述条件,即可享有公司给予的创作奖励,与公司战略发展、经营管理、形象塑造等相关的文章奖励标准为500元/千字,其它类别文章奖励标准为200元/千字,图片奖励标准为20元/张,书法美术作品奖励标准为200元/幅,次月底统一发放。

  (七)奖励要求:

  1。公司给予员工的'各种奖励,如无适宜候选单位或候选人,则可空缺。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再奖励:

  ①根据第四条理解奖励后,其效果被评定为最高创造时或同一员工对同一事项再实施与改善时;

  ②根据第五条理解奖励后,其功绩经重新评定为更高时。

  3。前项再奖励审查与原奖项规定相同,其授予的奖金数目是复审所定的奖金与原发奖金的差额。

  4。奖励事项如果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平均分配,资质与荣誉同时享受。

  5。如奖励员工在颁奖之前已经离职,奖金将不再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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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获奖人员的获奖信息将被记录在员工档案内。

  7。获奖名单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布。

  8。严禁作弊,一旦发现,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并追回奖金,情节恶劣者予以辞退

员工激励方案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上市公司实行的股权激励计划,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条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意见的专业机构,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利用股权激励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和进行证券欺诈活动。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七条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

  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一)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第九条激励对象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

  第十条上市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第十一条拟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以下方式解决标的股票来源:

  (一)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

  (二)回购本公司股份;

  (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所称股本总额是指股东大会批准最近一次股权激励计划时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

  第十三条上市公司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对下列事项做出明确规定或说明: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二)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若分次实施的,每次拟授予的权益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

  (四)激励对象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百分比;其他激励对象(各自或按适当分类)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百分比;

  (五)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标的股票的禁售期;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七)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如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

  (八)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或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九)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十)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十一)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十二)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发生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应当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得向激励对象继续授予新的权益,激励对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权益应当终止行使。

  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的,上市公司不得继续授予其权益,其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权益应当终止行使。

  第十五条激励对象转让其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所得股票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章 限制性股票

  第十六条本办法所称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从上市公司获得的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

  第十七条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的业绩条件、禁售期限。

  第十八条上市公司以股票市价为基准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一)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二)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三)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第四章 股票期权

  第十九条本办法所称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激励对象可以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上市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也可以放弃该种权利。

  第二十条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股票期权计划,决定一次性授出或分次授出股票期权,但累计授出的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不得超过股票期权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

  第二十二条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年。

  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计算不得超过10年。

  第二十三条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上市公司应当规定激励对象分期行权。

  股票期权有效期过后,已授出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第二十四条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时,应当确定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行权价格不应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二)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第二十五条上市公司因标的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行权价格或股票期权数量的,可以按照股票期权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

  上市公司依据前款调整行权价格或股票期权数量的,应当由董事会做出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或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律师应当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本办法、公司章程和股票期权计划的规定向董事会出具专业意见。

  第二十六条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一)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二)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三)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第二十七条激励对象应当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后第2个交易日,至下一次定期报告公布前10个交易日内行权,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一)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二)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第五章 实施程序和信息披露

  第二十八条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建立完善的议事规则,其拟订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九条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独立意见。

  第三十条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独立董事意见。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至少应当包括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至(八)项、第(十二)项的内容。

  第三十一条上市公司应当聘请律师对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至少对以下事项发表专业意见:

  (一)股权激励计划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二)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已经履行了法定程序;

  (三)上市公司是否已经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五)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第三十二条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上市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至少对以下事项发表专业意见:

  (一)股权激励计划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二)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

  (三)对激励对象范围和资格的核查意见;

  (四)对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授出额度的核查意见;

  (五)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财务测算;

  (六)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股东权益的影响;

  (七)对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八)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上市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的合理性;

  (十)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后,上市公司应将有关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同时抄报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所在地证监局。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备案材料应当包括以下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股权激励计划;

  (三)法律意见书;

  (四)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依照规定需要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有关批复文件;

  (六)中国证监会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四条中国证监会自收到完整的股权激励计划备案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上市公司可以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在上述期限内,中国证监会提出异议的,上市公司不得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及实施该计划。

  第三十五条上市公司在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时,应当同时公告法律意见书;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的,还应当同时公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三十六条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第三十七条股东大会应当对股权激励计划中的如下内容进行表决:

  (一)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和数量;

  (二)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三)股权激励计划中董事、监事各自被授予的权益数额或权益数额的确定方法;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激励对象(各自或按适当分类)被授予的权益数额或权益数额的确定方法;

  (四)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标的股票禁售期;

  (五)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七)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权益数量、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八)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九)对董事会办理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授权;

  (十)其他需要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

  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三十八条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应当持相关文件到证券交易所办理信息披露事宜,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事宜。

  第三十九条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设证券账户,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以及不得转让的标的股票,应当予以锁定。

  第四十条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的行权申请以及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经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机构确认后,上市公司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事宜。

  已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及时注销。

  第四十一条除非得到股东大会明确授权,上市公司变更股权激励计划中本办法第三十七条所列事项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四十二条上市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包括:

  (一)报告期内激励对象的范围;

  (二)报告期内授出、行使和失效的权益总额;

  (三)至报告期末累计已授出但尚未行使的权益总额;

  (四)报告期内授予价格与行权价格历次调整的情况以及经调整后的最新授予价格与行权价格;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自的姓名、职务以及在报告期内历次获授和行使权益的情况;

  (六)因激励对象行权所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

  (七)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四十三条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财务报告中披露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第四十四条证券交易所应当在其业务规则中明确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信息披露要求。

  第四十五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在其业务规则中明确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登记结算业务的办理要求。

  第六章 监管和处罚

  第四十六条上市公司的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的,负有责任的激励对象自该财务会计文件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应当返还给公司。

  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不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中国证监会责令其改正,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在责令改正期间,中国证监会不受理该公司的申请文件。

  第四十八条上市公司未按照本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责令其改正,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九条利用股权激励计划虚构业绩、操纵市场或者进行内幕交易,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中国证监会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等措施;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第五十条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意见的相关专业机构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对相关专业机构及签字人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整改等措施,并移交相关专业机构主管部门处理;情节严重的,处以警告、罚款等处罚;构成证券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高级管理人员:指上市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标的股票:指根据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权获授或购买的上市公司股票。

  权益:指激励对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票期权。

  授权日:指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指激励对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可行权日:指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价格: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

  授予价格: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获得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

  本办法所称的“超过”、“少于”不含本数。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票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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