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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方案

时间:2022-01-11 12:32:29 方案 我要投稿

【精选】整治方案范文汇总7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整治方案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整治方案范文汇总7篇

整治方案 篇1

  为切实做好我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规定,按照省、市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我区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区地质结构复杂多变,属地质灾害易发和多发区。年,在省、市统一部署和安排下,经省地质勘查局332地质队专家调查核定,我区现存各类地质灾害危险点56处,高陡边坡隐患点43处。地质灾害种类主要为崩塌与滑坡,也有少量泥石流灾害。崩塌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在沿湖周边移民后靠村庄,多为切坡建房所致,其次为修建公路、水电站、集镇建设切坡等引发。

  二、地质灾害威胁的对象、范围

  ㈠山区农村。全区300多个灾害隐患点中,85%的灾害点分布在山区和农村,威胁人口达5260余人。

  ㈡交通干线和旅游公路。国道、省道和省道部分路段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公路沿线地质灾害发生率较高。

  ㈢中小学校。乌石镇清溪村俞家学校滑坡地质灾害威胁师生80余人,其他部分山区学校也存在高切坡崩塌地质灾害威胁。

  三、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预测

  ㈠气象预测:降雨量直接影响到灾害的规模和成灾范围,80%的地质灾害发生与气象有关。根据区气象局提供的资料,今年我区汛期降雨量偏多,极易引发地质灾害。

  ㈡地质灾害预测:今年地质灾害发生仍以崩塌和滑坡为主,并伴有一定数量的泥石流,重点防范时间为5—8月,特别是6月中下旬,极易出现大暴雨天气,存在诱发大规模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㈢崩塌:主要发生在国道、省道和县乡公路切坡地段。

  ㈣滑坡:主要分布在湖沿岸切坡建房和边远山区广大农村。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坚持“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突出重点、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主要措施是:

  ㈠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治责任。及时调整充实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提高统筹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的能力。各乡镇要完善相应机构,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及时掌握本辖区地质灾害情况,并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区政府与乡镇政府、乡镇政府与村(居)委会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分片包干,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负责领导、指导和协调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研究决定有关重大问题。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在财政预算中安排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救助工作。区发改委负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计划审批,并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纳入生态区建设规划;对于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应综合考虑地质灾害防治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地质灾害。区国土局(区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以及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凡未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的,不得批准使用土地。区规划局负责按照国家标准补充、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内容,审批建设项目时充分考虑项目建设用地条件,以预防地质灾害发生。区住建委负责依法对工程勘察建设中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地质灾害防治规范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施工。区交通运输局、公路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交通干线,特别是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和防灾预案编制工作,及时抢修中断的道路,保障道路畅通。区水利局负责加强对病险水库、堤防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库岸及附属设施的监控、防御。区林业局负责加强对山区泥石流等引发地质灾害地段的植被保护和林地征用管理,并指导、督促林地权属单位制定生物治理方案、恢复植被、控制水土流失。区经信委、商务局负责指导相关企业编制因生产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并按照预案指导、监督防灾抢险工作。区教育局负责编制列入地质灾害危险点的中小学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积极做好灾害防范工作。区卫生局负责在地质灾害发生后,组织医疗队伍开展灾区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区气象局负责制定气象发展规划(包含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报内容),做好强降雨气象预报,提供抢险现场气象服务,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区环保局负责在抢险救灾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在制定环境保护规划时,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内容。区地震办负责重大工程地震灾害评价管理,参与重大地质灾害综合论证,提供年度地震趋势会商意见。

  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应迅速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加强日常监测,落实巡查、值班、速报、督查制度。主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各乡镇政府、村(居)委会要加强对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巡回检查,并在主汛期到来前将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群测群防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到受威胁的群众手中,做到早知道、早预防,确保将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㈡加强群测群防,完善预警预报。主汛期到来前,各乡镇政府、村(居)委会要加强灾害监测人员基础知识培训,制定灾害点监测标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及时准确提供信息,为指导抢险救灾提供保障。

  ㈢加大知识宣传,提高防灾意识。各乡镇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要依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使广大群众了解地质灾害的涵义、危害及其发生的前兆和防范措施,提高防灾避灾意识和对地质环境的保护意识,增强自测、自报、自防和自救能力。

整治方案 篇2

  一、工作任务

  (一)在安全生产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问题;

  (三)在教育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二、方法步骤

  (一)全面自查。对征求的群众意见中涉及有关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梳理,重点查找是否存在漠视群众诉求,推诿扯皮等侵害群众利益方面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

  (二)集中整治。根据自查和抽查反馈的情况,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要分析症结,剖析根源,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整措施,明确整改期限,集中进行整改。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对连续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导致恶性的事件,追究直接负责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重点抽查。乡纪委将组成检查组,对本单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要认真谋利、周密安排、把握进程,积极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二)细化落实任务。结合本乡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完成时限,做到任务明、责任清、措施实。

  (三)强化督查,注重实效。乡纪委对各村、乡直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对敷衍塞责、组织不力的,要及时纠正;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对工作有效推进、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

  (四)源头治理,标本兼治。要注重从制度上查找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发生的原因,切实把事前防范、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有机结合起来,以制约和监督基层权力为核心,以完善制度为重点,建立健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长效机制。要继续深入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渠道,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惩处和问责力度,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整治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各项任务,切实解决集体食堂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广大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职工饮食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

  市辖区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

  二、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科学治理的原则,加快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健全餐饮服务监管长效机制,强化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能力建设,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通过整顿,使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自律意识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广大职工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三、整治内容及措施

  (一)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况。认真核查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主管领导负责制,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情况。认真核查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集体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的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索证索票,货证票是否相符,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过期食品,使用的植物油是否为散装或周转桶装植物油。大宗食品采购是否相对定点,有无采购协议。重点检查有无来源不明的禽畜肉制品、食用油脂、散装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等。

  (四)加工场所及过程卫生情况。认真核查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的内外环境是否整洁,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通风和排气是否良好,食品加工过程能否做到标志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场所各功能间是否齐全;食品加工过程能否炸熟煮透。能否保持冷藏设施定期清理。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卫生清扫工具是否有专用存放场所。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岗位卫生知识的熟知情况;工作时是否穿有洁净的工作衣帽;是否留有长指甲、戴首饰;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

  (六)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从年4月至年7月,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4月15日~5月15日)。各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要认真进行自查,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卫生、健康证明、使用食品添加剂等六个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

  (二)整改阶段(5月16日~6月15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对各企事业单位的自查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发生过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并将协查及日常监管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检查阶段(6月16日~7月16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要高度重视集体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集体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效果。要根据本次整治的要求,开展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在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中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示范食堂,争创省(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充分发挥示范食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各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硬件设施。

  (三)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卫生意识。要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切实承担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加强食堂检查,严查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将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积极指导各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

整治方案 篇4

  根据矿安全办公会议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经矿领导专题研究布署在全矿集中开展顶板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落实顶板管理各项规定、制度,有效防范和杜绝顶板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安全办公会议”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扎实开展顶板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稳定安全生产形势,推动我矿安全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总体要求及目标

  1、杜绝重伤及以上顶板事故;

  2、完善矿井顶板管理制度,形成及时有效的顶板隐患整治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矿顶板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切实督促、检查、指导各部门有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矿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生产技术科、调度室、安全科、机电科、运输科、皮带科及采掘区队党政领导。

  四 、顶板集中整治具体安排

  1、第一阶段:矿安全办公会议进行布置、安排、发动,各职能科室及采掘区队召开班组会议,利用班前会等形式进行宣传,让全矿所有职工都深刻领会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全体职工积极参与到此次活动中来。

  2、第二阶段:3月份对全矿所有采、掘工作面和巷道进行全面检查,全月不低于2次,对所检查出的隐患落实专人、业务科室进行集中整治。采掘头面由生产技术科牵头组织落实,其余巷道由调度室牵头组织落实。

  3、第三阶段:对顶板管理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总结。

  五、工作重点

  (一)检查采掘及巷修敲帮问顶工具和支护材料

  1、检查敲帮问顶使用工具,确保长钎、短钎齐全。

  2、每个掘进工作面配备足量水单体、背板及前探梁用于临时支护。

  (二)强化矿井技术管理

  1、确保《作业规程》合格、管理制度有效。

  (1)、《作业规程》的编制能贯彻有关技术政策和结合实际选择先进适用的采、掘、支等技术,能有效指导现场生产作业,确保生产作业人员安全。

  (2)、有健全的编制、审批和贯彻《作业规程》的管理制度,总工程师应每两月至少组织一次《作业规程》复查,形成复查结论性意见。

  2、工作面有顶板控制的专项措施,有开切眼和工作面收尾时的顶板管理专项措施。

  3、生产矿井新的开拓、准备巷道和建设项目的所有开拓、准备巷道布置在稳定的岩体中。

  4、制定井巷维修制度,加强井巷的维修,保证巷道设计断面,保证通风、运输的`畅通和行人的安全。巷道失修率不得超过规定,报废巷道和井筒必须按规定封闭。

  5、失修巷道维修必须制定经矿技术负责人审批的专项安全技措施。

  (三)强化现场管理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开工前,跟班和班组长人员必须对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作业人员进入工作面。

  2、加强临时支护管理,,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的要求,及时架设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3、回采工作面控顶范围内,无顶板失控现象。

  4、回采工作面顶板暴露面积沿工作面2m长的范围内局部空顶面积大于0.5m2,必须支护接顶。

  5、回采工作面必须经常存有足够的备用支护材料(保证在先支后回的条件下备用不少于在用支柱量的10%和一定的坑木量)和处理顶板事故时必要的工具、器材。

  6、回采工作面两道底板松软时,支柱必须穿鞋。

  7、工作面上、下出口的两巷超前支护按作业规程要求支护完善。

  8、回采工作面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切顶线支柱数量齐全,挡矸有效。

  9、回采工作面有伞檐时,必须有贴帮支护。必须及时找除,防止片帮伤人。

  10、巷道维修时,必须坚持先支进行临时支护后,再拆除原有已坏的支护和 “由外向里”依次维修的原则。

  11、-785轨道大巷、IV1人行II1人行及通道、-375大巷I5-I6要求每周找顶2次,其它人行每周找顶1次。皮带大巷、轨道上下山2周找顶1次。回风巷每月检查找顶一次。各责任范围内的找顶,各单位自行负责(包括车场、甩道口、操作硐室、机电硐室、重要场所、存用巷道等)。特殊情况下听从调度室临时安排进行找顶。

  12、每次找顶要有报告,并做好详细记录:找顶人员、找顶开始时间及结束时间,要汇报调度室做好记录 ,同时本队做好详细记录备查,对找顶不如实向调度室汇报的月底一律不计算工资。

  (四)加强矿井顶板管理工作

  1、建立顶板管理汇报制度,并制定汇报、处理、监督检查的程序。对施工班组、检查员反映的地质构造变化、顶板压力变化、工程质量等方面的问题,要有汇报记录,有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有处理时间和负责人,对处理结果有检查落实措施。

  2、对顶板管理,要划分区段、明确责任,工作面负责人必须随时对工作面安全状况,特别是对工作面顶板进行检查,对顶帮的活石、危岩要指定专人进行处理。

  3、开展班评估工作。每个生产作业班对工作面工程质量和顶板管理及《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评估。

  4、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考核,采取动态检查,每次检查有记录并存档,作为考核的依据。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矿各级管理人员,要提高开展顶板管理集中专项整治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精心组织落实。

  2、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加强现场管理,及时消除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狠反“三违”,减少事故。对“三违”人员必须加强教育,严管重罚。

  3、强化培训,遵章守纪。

  要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职工遵章守纪。矿要切实履行员工培训职责,从本矿井安全生产的实际出发,提高矿工应知、应会能力,提高矿工自救互救能力。

  4、发动群众,群防群治。

  积极动员广大职工参与顶板专项整治活动,组织职工学规程、找隐患、不违章,采取“人盯人”、举报违章有奖等制度,紧紧依靠基层矿工的力量,强化管理,使职工逐步自觉养成严格按《作业规程》、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作业的好习惯,减少违章因素,杜绝事故发生。

整治方案 篇5

  为积极策应全市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力度,着力构建“畅、洁、绿、美、安”的和谐交通环境。现结合我乡农村道路建设、管养工作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整治任务与要求

  1、整治任务:公路两侧控制区内无新增违章建筑,路肩无杂物,边坡无种植,路边、桥下无垃圾和堆积物。

  2、整治要求:对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严格验收标准,细化整治措施,落实长效机制,提升整治水平。

  二、整治内容与标准

  1、路面养护。做好路面日常保洁,养护工正常开展道路大扫除;提高公路路况巡查频次,农路办分片人员及早发现路面早期病害,注重“修早、修小、修好”,无影响行车安全的严重病害;路面接缝灌缝封及时,组织人力集中开展专项行动;确保路面整洁、干净、无垃圾、无杂物、无堆积物。

  2、路肩边坡。路肩宽度符合标准,无冲沟、无坍塌,无高于15㎝的高草;路肩排水顺畅,且路田分界平顺。

  3、桥梁涵洞。无五类桥,对四类桥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确保交通安全;桥头衔接平顺,栏杆完好,桥头、涵顶不跳车。

  4、公路绿化:按照要求宜林则林,对照标准查漏补缺。

  5、安全防护: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每条线路须设置里程碑、百米桩,竖立养护责任公示牌;险要路侧、路段须舍友安全防护设施。

  6、控制区管理:与村建所严密配合,加大公路控制区建设监管力度,确保公路两侧无新增违章建筑。

  7、公路用地管理:路边无有碍观瞻物,无倾倒垃圾现象。

  三、整治步骤与安排

  1、宣传发动与组织机构(20xx年5月5日-5月30日)

  设置工作机构,构建组织网络,制定活动方案,强化宣传发动。落实部门责任,加强现状调查,建立工作档案,细化整治措施。

  2、集中开展整治阶段(20xx年6月-10月)

  细化整治方案,分解整治任务,对照整改要求,推动整改落实,以阶段性的工作成果迎接市局阶段性的工作考核与督查。

  3、全面迎检与长效管理(20xx年11月后)

  对照验收标准,全力做好迎检准备,注重软件完善与硬件配套,务求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新效果。科学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提升和谐交通建设水平,以整治工作的新成果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新成效。

整治方案 篇6

  河东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维护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到20xx年初,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并成立河东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有关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精神为指导,以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核心,把确保农村经济顺利发展、农村社会稳定和粮食生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打假、护农、保粮、增收”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以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保护农民利益为总目标,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专项整治,使我区农资市场生产经营秩序有根本好转,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安全的农资产品。

  三、 工作重点 1、 重点品种:主要是种子、农药、肥料和农机配件以及畜牧渔业用品,用量大、容易出问题的农资产品。 2、 重点经营者:农资生产经营户,无证农资经营户,流动销售人员,制售假劣窝点。 3、 重点市场:种子、农药、肥料和其他农用产品等产销相对集中的市场和农资产品集散地。 4、重点季节:每年的农资产销旺季。以杂交玉米为切入点,组织开展以发芽率为重点的种子质量抽查,确保市场供应的种子发芽率不低于国家标准。要抓好农资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发现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

  四、 检查内容 1、种子:主要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有营业执照,所经营的种子是否有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标签是否规范,包装是否合格,质量是否达到国家标准或标签标注指标,品种宣传是否真实,主要农作物品种是否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市场供应的种子发芽率要不低于国家标准。 2、农药:(1)整治农药经营市场,进行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年检工作,打击取缔非法农药经营户。(2)对全区农药经营户进行逐户检查,重点检查是否非法经营杀鼠剂,取样检验杀菌剂中的粉锈宁和井岗霉素,杀虫剂中的氧化乐果和麦田除草剂,杜绝生产国家规定的含钾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混配制剂,并依法管理。(3)对辖区内农药生产企业进行依法检查。(4)继续深入开展毒鼠强整治工作,严防制售、运存毒鼠强等违禁杀鼠剂违法行为。 3、化肥:(1)对全区化肥生产企业进行依法检查并对产品进行取样检验,依法管理,重点查处劣质复混肥以及假冒他人产品的行为。(2)对化肥经营业户进行逐户检查,并对其经营产品进行取样检验,依法管理。 4、农机及零配件:以农用运输车、收割机、粉碎机、铡草机及其零配件为主。主要检查:无厂名、厂址和合格证的产品;拒不执行国家强制标准,偷工减料,使用旧件拼装的产品;农机维修市场,有影响的农机市场的农机零配件质量是否合格。突出检查维修网点的证照,查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盗用厂名、商标的农机零配件。 5、畜牧:以兽药、饲料和种畜禽为主。突出禽畜疫苗市场的整治,确保动物防疫活动的顺利开展。主要检查:兽药生产和经营的证照是否合格齐全,标签和说明书标识是否规范;饲料生产许可证和审查证是否完备;是否经销“瘦肉精”、“睡梦美”等国家违禁药品;种畜禽主要抓好原种场、一级和二级种畜繁育场、祖代和父母代种禽场的监督检查。 6、渔业:以渔业机械、鱼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鱼药和水产种苗为主。主要检查:未按标准组织生产的产品;无厂名、厂址及合格证的产品;生产和经营的证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鱼药、鱼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含有国家禁用药物的。

  五、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切身利益、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的迫切需要,各有关部门要在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全区农资专项整治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摸清辖区内的底子,配合全区专项整治工作。坚持行政领导负责制,责任到人,务求实效。 2、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当前的重点是抓紧落实《山东省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的各项规定要求,打假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重点抓好街道、村庄的零售单位和零售点的农资打假工作。加强源头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努力使假劣种子、农药和化肥坑农害农现象得到根本遏制。 3、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要按照“目标明确、计划具体、职责清晰、指导有方”的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采取“联动、互查、集中会审”的形式,保证全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搞好专项整治,对治理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制假或失职、渎职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从严重办。 4、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把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综合运用法律、市场、行政、舆论等手段,积极构建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功能,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农资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动员组织广大农民群众投身到农资专项整治工作中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努力加大农资监管执法力度。

  六、 工作步骤 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全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下旬-7月中旬)进行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7月中旬-12月中旬)全面组织实施落实省、市、区方案的部署和要求。 第三阶段(12月下旬-20xx年1月)各有关部门对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于20xx年1月10日前书面报送区农业局。

整治方案 篇7

  各乡镇卫生院、卧龙、靳岗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近年来,随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逐步实施,我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逐年提高,农民的饮水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为切实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供水行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辖区农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卫生厅、局有关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区乡镇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3个月的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卧龙区辖区内全部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具体包括各乡镇辖区内各类单位自建的自备饮用井水、农村学校集中式供水和近几年已投入使用的分布在各村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二、重点整治内容

  1、是否取得有效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

  2、制、管水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3、是否具有饮用水消毒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饮用水出厂前是否经过消毒;

  4、水质是否定期检验,是否持有当年度的有效水质检验报告;

  5、是否制定有饮用水卫生管理组织、卫生管理制度、饮用水消毒制度和消毒程序;

  6、蓄水设施和泵房是否落实专人管理并加盖加锁;

  三、职责分工

  局监督科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定期督导考评工作。区卫生监督所负责对乡镇卫生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各乡镇卫生院具体负责各自辖区的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培训准备阶段(4月20日—4月30日)。区卫生监督所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全区乡镇卫生监督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等的培训,加大业务指导力度,各乡镇卫生院要按照要求制定本辖区的具体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并及时召开辖区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及时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监督检查阶段(5月1日-5月31日)。按照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和本工作方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认真填写监督检查表和汇总表。摸清辖区内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底数,建立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分户档案。档案应详细记载供水单位的基本信息、各项卫生状况、监督检查记录、监督检查表、整改情况、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情况及有关书面材料等内容。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并督促整改落实。

  (三)审核发证阶段(6月1日-6月30日)。针对监督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验收。对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的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按照程序发放卫生许可证,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发证条件的单位要依法立案处罚,直至其达到条件。

  (四)总结验收阶段(7月1日-7月20日)。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总结,于7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附表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区卫生局监督科和区卫生监督所。局监督科于7月20日前对各乡镇卫生院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评,考评结果以适当方式通报,并纳入年底卫生监督目标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是我区今年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乡镇卫生院要高度重视,建立辖区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分析当地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实行卫生监督工作责任制,工作成绩与年底个人评优挂钩,确保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落实。

  (二)加强监管,强化对供水单位的技术指导。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掌握单位底数,加强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坚持监督与指导并重的原则,加大对经营者的培训和指导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切实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水平。同时,加强生活饮用水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强化供水单位经营者的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其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责任感,促进供水单位加大对消毒设施和供水设施的投入,改善供水卫生条件。

  (三)推行“六有一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六有”即:供水单位有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有专职或兼职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负责人,有水质净化消毒设施,有水质日常检验报告和卫生部门抽样检测报告(或委托检验单位日常水质检测报告);有有效的供管水人员健康查体和培训合格证明;有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置预案。“一规范”即:规范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监管档案的管理。建立“标准档案盒”,其中存有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供管水人员健康培训证明复印件,卫生管理组织、制度复印件,近年水质检测资料,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置预案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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