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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激励方案

时间:2022-04-22 16:06:29 方案 我要投稿

有关员工激励方案范文汇总6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员工激励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员工激励方案范文汇总6篇

员工激励方案 篇1

  酒店业面临的最大困惑之一就是人才流失,特别是频繁的核心人员跳槽。这与酒店采取的激励手段的有效性不足是密切相关的。当前国内酒店业中普遍存在着激励方式重点不突出、对象不明确(如对不同层次员工的激励)、缺乏力度,机制单一,重物质轻精神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激励与需要的错位。酒店业应该重视激励手段和措施的创新,根据自身的一些实际情况综合运用多种“另类”激励手段,以达到预期的目标。

  1、雇佣保障———让员工感受职业安全

  酒店应通过设计保障政策减少员工失业,不到迫不得已不轻易提出裁员计划,让员工有职业安全感。日本的一些酒店就倡导终身雇佣制,使员工与酒店成为一体,员工对酒店就产生了更多的认同感和主人翁的意识,实现员工对酒店的忠诚。

  2、系统培训———让员工持续充电

  酒店不仅应让员工有充电的机会,并且有持续的充电机会,为每一个有需要的员工建立

  培训档案,与员工一起进行职业规划,将员工的发展与酒店的发展联系起来。同时倡导建立一个学习型组织,让员工感觉到这个酒店的氛围可以让他不断地提升自己的技能,充实自己的经验。

  3、即时支付———让员工感受及时雨

  薪酬支付的时间也是有技巧的,支付的时间不同,产生激励的效果也不同。不同的员工会有不同的心理需求,而员工年龄的增长,经济状况的改变和酒店经营环境的变化也会影响到薪酬的支付效果。例如,对年轻的员工必须即时支付,无论是发奖金还是给予休假,给予奖励或表扬都必须即时。另外当员工情绪低落时,也应该采取即时的薪酬支付,而情绪高涨时则可采取延迟支付,这样有利于保持员工稳定情绪。

  4、小型激励———让员工乐不思蜀

  酒店应增加小型激励,在不减少激励分量的同时,适当提高激励的覆盖面。实际上频繁的小规模奖励会比大规模奖励更有效。小型激励会让员工经常沉浸在受奖励的快乐中,能够产生持续的激励效果,增加员工的工作动力。

  5、心理契约———让员工有意外收获

  减少定期奖励,增加不定期奖励,以抑制员工由于对固定奖励的模式化的思维而产生惰性心理。酒店应建立无制度的心理契约,这样员工不知道谁会在什么时候得到意外的奖励,这会给员工带来意外的惊喜,让他觉得工作更有乐趣。

  6、联络家属———让大家、小家成为一家

  酒店应设立一些专门为员工家属提供的特别福利,比如在节日之际邀请家属参加酒店的联欢活动,赠送酒店特制的礼品,让员工和家属一起旅游,给孩子提供礼物、奖学金等,让自己的员工在家属面前感到有“面子”,也让其家属感到温情和满足。

  7、充分尊重———让员工在平等中进取

  尊重能够赢得人心。酒店应视员工为合作者,酒店的所有者、管理者和员工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在工作上只是扮演的角色不同而已。一些国外的酒店推行“同一公民”制度,总经理与员工穿相同的制服。野餐的时候,总经理也会给普通员工烤牛排,这样就拉近了双方的距离,消除了双方的情感屏障。

  8、量身定做———让员工享受一对一激励

  现在大多数酒店激励措施针对性不强,对员工的最佳需要的捕捉仍然停留在简单的粗略估计上,没有以真实的调查和科学的需要分析为基础,也没有结合酒店自身的特点来制定激励政策和措施,所以激励政策缺乏针对性和及时性,出现了激励空当现象和激励错位现象,造成了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浪费。酒店要提高激励的效率就应该对员工(特别是A类核心员工)采取“一对一”的激励。根据员工不同的情况和需要量身定制不同的福利,并确保让这项福利对该员工是最有吸引力的。

员工激励方案 篇2

  第一部分 实施激励的背景与意义

  国有企业的基本特点:

  1官僚作风比较严重

  2阶层等级比较分明

  3人际关系过于复杂

  4潜规则

  在当前中国,国有经济占据的比重依然很大,要想我国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必须激活这一滩死水。如何将国企这一占据了大部分资源的庞然大物效用发挥到最大,将是我们今后一段时间面临的主要问题,而国企中的人将是我们研究的主要对象,这就牵扯到员工激励的问题。

  第二部分 制定激励方案的理论依据

  一、理论分析

  1、人的行为受两大动力体系的驱动。一是自我动力,二是超我动力。这两大动力的平衡关系,决定了人的行为方向。组织中对人的管理,就是想办法将两大动力维持在较高的水平并共同指向组织目标。

  2、“自我动力”的启动,主要靠个人利益的吸引。具体方式就是提供三个激励:报酬激励、成就激励、机会激励。

  3、“超我动力”的启动,主要靠组织目标、事业理想、企业精神、核心理念与价值观。

  4、公司员工因为受到的教育程度较高,因此,其自我和超我强度要高于一般员工。针对知识员工的激励策略必须适应这种较高的自我与超我动力。

  二、激励体系与激励作用

  1、激励体系

  2、激励作用

  三、把激励作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一个内容长期坚持下去。企业文化与员工激励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一、建立报酬激励、成就激励、机会激励三位一体的自我激励机制

  (一)福利

  1为员工提供五险一金,其中住房公积金高于一般企业单位,提供1:2的住房公积金,让员工安定,有好房住。

  2为员工提供5天带薪休假,不够一年的满一个季度提供1天带薪休假,工作10年以上的给予10天休假,15年以上的15天休假。

  3 在工作之余,组织各项活动,如运动会、歌咏比赛等,以丰富员工工作之余的生活;

  4不定期的组织员工旅游;

  5 逢年过节向员工发放一定数额的现金或物品;

  6员工生病住院,企业会派代表看望员工,向员工发放一定数额的现金或慰问品;

  7 关心员工个人生活,会在企业内部评选“和谐家庭”,会组织未婚员工参加相亲活动;

  8培训季度培训需求分析,并根据培训需求调查每月制定培训计划。将培训作为员工的一项福利,作为公司的企业文化来发展,通过培训来建立学习型企业。

  (三)成就激励制度

  1、授权

  (1)上司对下属适当放权,提高员工的责任感;增强每个员工工作的挑战性。

  (2)研究证明,即使你只是让员工有权力调整办公室灯光明暗度,这种小权力都会让他们更有工

  作动力。企业员工渴望能够在工作中自由地展示他们的才华,发挥其聪明才智,这意味着领导不应告诉员工去做什么,而是在员工“迷途”时给予支持和指导。

  2、业绩竞赛

  具体到每个岗位,确定关键性考核指标,每月将成绩公布,优秀的予以奖励

  3、目标任务沟通

  (1)在项目、任务实施的过程中,上级应当为员工出色完成工作提供信息。

  (2)这些信息包括公司的整体目标任务,需要专业部门完成的工作及员工个人必须着重解决的具体问题。

  (3)公司每周召开一次办公会,每月第一周周一召开办公会,运营总监与各部门经理沟通公司当月的整体目标任务,以及需要各部门完成的工作。

  (4)各部门每月第一周周二与本部门员工沟通本部门当月的工作任务以及员工个人必须着重解决的具体问题。

  4、群策群力

  做实际工作的员工是这项工作的专家。经理邀请他们参与制定与工作相关的决策。坦诚交流不仅使员工感到他们是参与经营的一分子,还能让他们明了经营策略。如果这种坦诚交流和双向信息共享变成经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激励作用更明显。

  5、表扬员工

  (1)当员工出色完成工作时,主管当面表示祝贺。这种祝贺要及时,要说得具体。

  (2)如果不能亲自表示祝贺,主管应该写张便条,赞扬员工的良好表现。书面形式的祝贺能使员工看得见主管的赏识。

  (3)公司每年开年会公开表彰明星员工,引起更多员工的关注和赞许。

  (4)主管公开称赞、私下批评,这样能更好的激励员工。

  (5)对于表现不佳的员工,有时候主管必须做的是帮助他们建立信心,给予他们较小、较容易的任务,让他们尝到成功的滋味,并给予他们正面的回馈。之后再给予他们较重要的任务,以逐渐引导出好的表现。

  (6)只重结果,不重过程。

  管理者在对员工进行鼓励时,应该鼓励其工作成果,而不是工作过程。有些员工工作很辛苦,管理者可以表扬他的这种精神,但并不能作为其他员工学习的榜样。否则,其他员工就可能会将原本简单的工作复杂化,甚至做一些表面文章,来显示自己辛苦,获取表扬。从公司角度而言,公司更需要那些在工作中肯动脑子的员工,所以,公司应该鼓励员工用最简单的方法来达到自己的工作目标。总之,工作成果对公司才是真正有用的。

  6、将绩效评估和员工发展紧密结合将工作态度、表现和绩效与个人薪资、晋升挂钩,建立有效的薪酬体系。

  (四)机会激励

  1将员工放到合适的岗位上。

  2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管理这一激励措施是基于组织与员工共同成长、共同发展和共存共荣的观念的,是人本管理思想的最佳实现方式。

  3制定和实施培训计划,增加员工学习的机会。

  4允许新人犯错误,给机会

  二、构造“理念共享、愿景共建”的超我激励机制

  1知识性员工具有较强的超我动力,使他们具有更强的社会化动机。

  2赋予员工工作崇高的使命

  公司结合企业文化建设,用企业使命塑造员工崇高的使命感,形成潜藏于员工内心的强大内驱力,并把这种文化内驱力指向企业目标。

  3用企业愿景激励员工,让员工觉得企业是他们的依靠、是他们生活的重心。

  4编辑出版公司内刊。内刊刊登一些积极向上的人物,事迹。营造一个大家庭的氛围。

  三、构造公司内部人文环境

  (一)关怀激励。

  1了解是关怀的前提,作为一名部门经理,对下属员工要做到“八个了解”即员工的姓名、籍贯、出身、家庭、经历、特长、个性、表现;此外,还要对其他一些情况心中有数,即工作情况有数、身体情况有数、学习情况有数、住房情况有数、家庭状况有数、兴趣特长有数、社会关系有数。

  2部门经理要了解员工的实际困难与个人需求,设法满足。这会大大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3员工过生日,公司要表示祝贺。

  (二)团结协作氛围激励

  公司内部鼓励团结、协作、勤奋、自律、创新,人人为实现公司愿景而努力奋斗,让“背后捅刀子”、“办公室的政治纷争”等不良行为去死吧!

  (三)领导行为激励。

  1、一个好的领导行为能给员工带来信心和力量,激励员工朝着既定的目标前进。

  2、而激励效应更多的来自非权力性因素。包括领导者的品德、学识、经历、技能等方面,而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等,是产生影响力和激励效应的主要方面。

  (四)集体荣誉激励

  1、公司每年通过绩效考核,都要评选两个优秀部门,授予“年度优秀部门称号”。

  2、公司要在办公区设立专栏,对年度优秀部门的业绩和员工进行介绍,同时要张贴员工的照片。

  3、通过给予集体荣誉,培养集体意识,从而产生自豪感和光荣感,形成自觉维护集体荣誉的力量。

  4、评选两个优秀部门,一是让优秀部门之间有竞争;二来也能在公司内营造典型示范效应,使其他部门向优秀部门看齐。

  (五)年终激励

  每年年终,也是春节到来之际,公司发放年终奖。年终奖根据员工在一年里的表现和公司业绩,统一发放,让员工觉得自己与企业是利益共同体。

员工激励方案 篇3

  在酒店行业,激励对于员工管理和防止员工流失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对于一线的基层员工。但是由于起步时间较短,基层员工文化程度较低等种种问题。我国酒店的基层员工激励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例如激励手段较单一,激励方式不合理等,这些短板或多或少的在影响着我国酒店行业的发展。本文以金石国际会议中心为研究对象,在调查的基础上详细分析了该酒店基层员工激励目前的现状和问题所在,对问题进行了系统性的分析并提出了解决的方案。

  一、金石国际会议中心基本情况

  金石会议中心位于金石滩旅游度假区内,作为大连本土的老牌酒店品牌享有一定的知名度。中心目前拥有员工400余人,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拥有各类豪华客房及20栋别墅,可以提供大型的会议设施和康体娱乐设施。但由于地理位置距离市区较远,又坐落在旅游景区内,酒店营业淡旺季分明。

  员工劳动保障方面,金石会议中心为所有正式员工签订了劳务合同,并为企业员工提供了员工宿舍与员工食堂以及便利店。酒店员工实行8小时工作制,虽存在加班的现象,但是基本都能在员工的个人意愿下进行倒休或轮休。同时,中心也有针对一线员工的婚假,产假和丧假,员工的休息时间是能够得到保证的。由于酒店存在淡季歇业的情况(每年1月―3月),员工也在这段时间内放假休息。由于员工宿舍和食堂的设备老化,食堂供应的餐食品质尚不能满足员工的需要。

  二、研究方法、结论和原因

  (一)研究方法和结论

  本研究采用了访谈式调查法,直接与金石国际会议中心一线员工进行访谈以取得最直接的资料。本次访谈对象共10 人,涉及酒店中餐部、西餐部、酒水部三个部门;岗位涉及一线服务人员、领班和部门经理等。调查通过对话、记录、问题反应等方式,以量化目前金石国际会议中心员工激励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目前金石国际会议中心基本上能满足员工工作的基本需要,但是并不能卓有成效的保障员工在酒店充分实现自己的价值。多数员工在中心工作的原因就是因为这里工作较为轻松,自然环境较好,以此地为落脚点以期找到更好的机会。大部分员工缺乏对工作的满足感和忠诚感,更谈不上工作能给他们带来幸福感。换句话说,目前员工对于工作的认识就只是工作而不是事业。由此可知,金石会议中心员工关系需要的满足并不完善。

  (二)原因

  第一,员工交流存在一定障碍。一线员工的交流局限在部门内的居多,这就导致了交流的范围较窄,并且形成了为数众多的“小团体”,领班只和领班交往,服务员只和服务员交流,厨师只和厨师联系。组织缺乏对企业文化的建设,员工缺乏“被企业关心”的感受。虽然酒店在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象征性的向企业一线员工发放月饼或餐补等实物补贴,但是企业在这方面做的依然不如同类酒店。

  第二,员工社交需要不能得到满足。由于金石会议中心地理位置较偏僻,进出完全依靠公司班车,这导致了员工社交圈子较窄,结束工作之余除了员工宿舍无处可去,容易造成员工的社交心理障碍,这从侧面反应了酒店对员工福利关注不够。

  第三,中心对于企业员工的关注程度偏低。中心几乎从不组织任何的业余活动,这难以让员工产生集体的荣誉感和归属感,不能以作为金石会议中心的员工而自豪,集体的归属感亟待加强。

  三、提升酒店基层员工激励成效的对策

  激励是现代酒店管理中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的最常用也是最有效的方法。要想提高基层员工激励的成效,需要从企业的多方面着手,如企业内部制度、管理人员的观念等都要进行改变。

  (一)生存需要的激励

  对于酒店一线员工来说,薪酬激励是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激励手段。因此,科学的薪酬制度是可以最直接的刺激酒店员工和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根据维克托?弗鲁姆的期望理论和亚当斯的公平理论,一个科学的薪酬制度应该具备三个必要条件:公平,吸引力,以及合理。根据公平理论公式,员工会将自己的投入报酬比例和身边其他员工的投入报酬比例作比较,然后根据自己得出的结论有所行动。当他们认为自己所处在“不公平”的境地时,通常也会选择改变投入量来实现平衡(努力或早退)。不同的是在这样的行为后如果还是不能达到公平,员工则会主动寻找所在的组织寻求公平,比如向领导提出加薪。当所有方法都不能达到公平时,员工就会离职。因此,在建设报酬制度时要充分考虑到客观公正的因素。

  (二)保障需要激励

  在保障制度上,作为用人单位应该明确一线员工的工作制度和责任,确保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稳定,保证员工的人格得到充分的尊重。要与雇员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明确员工在医疗,住房,保险,养老方面的权利和应该履行的义务。要强化集体认同感,消除“中转站”的思想,鼓励员工长期为酒店服务。酒店应该重视环境设施建设,保证员工食宿的健康、安全。员工工作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员工的流动性和忠诚度。同时尽可能的丰富员工的生活,建设一些能够让员工日常接触到的文体设施,如乒乓球或台球室,健身房等。

  (三)关系需要的激励

  在满足员工被尊重和交流需要的时候,企业文化就成了满足这项激励需要的根本条件。企业的文化决定了员工尊重的需要,如著名的富士康公司就是因为没有妥善处理好员工关系需要才导致了一系列悲剧的出现。而某种意义上来讲,酒店员工的工作性质与富士康企业的员工相同。改善的方式是要建立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环境。企业文化是指一个组织特有的价值观、信念和办事风格等组成的能够代表这个企业的标志。企业文化作为一种管理方法已经普遍运用在当代酒店管理上,并且在不同程度的激励着企业员工并作为其行为准则。

  (四)发展需要的激励

  员工发展需要的激励是指为员工创造更多的机会以让员工变得比过去的自己更好。应用到企业管理层面来说,员工发展激励就是指公司提供机会,给予员工培训,升职,加薪,允许员工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从而让他们能够胜任更有意义、创造价值更多机会的工作。

  企业基层员工激励是每个企业必须要重视到问题,因为企业员工的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顾客对于酒店的印象和体验,尤其是基层服务人员。目前许多酒店需要做的工作,主要:一是企业文化建设缺失,企业员工缺少凝聚力。企业文化的缺失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员工凝聚力的不足和员工对于企业认同感的缺失。正如前文所述,企业文化建设是满足员工关系需要的重要手段,应该得到重点改善;二是晋升机制有待加强,企业员工的晋升机制应该加强,加快的人才的提拔,缩短“需要→激励→需要”的循环过程,留住员工,减少人才流失;三是完善薪酬体系,尽快完善一线员工的薪酬体系,保障员工生存的基本需要,并重视公平。让员工报酬公式稳定在 报酬÷投入 ≥ 1上面 是员工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四是员工的生活环境有待改善,改善员工的生活环境,尤其是员工食堂的餐饮服务,更换老化的硬件设备,丰富员工的业余时间生活,满足员工的基本生活需要将减少大量的员工流失;五是拓宽员工发展空间,重视员工的培训,提高基层员工团队的文化素质,培养属于金石国际会议中心自己的酒店管理人才,建立定期岗位培训机制和外派交流学习机制,提高一线员工视野,增强员工服务水平和文化素质。

  本文的结论是在总结阿尔福德的ERG理论基础上,结合马斯洛的需要层次学说,亚当斯的公平理论以及实地的访谈调研得出的。在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重点阐述了需要的满足就是激励的过程,并将企业文化和基层员工激励紧密的连接在了一起。虽然只是针对一家酒店进行的研究,但是该结论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对大多同类酒店都能够适用,对酒店管理实践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员工激励方案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上市公司实行的股权激励计划,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条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意见的专业机构,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利用股权激励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和进行证券欺诈活动。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七条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

  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一)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第九条激励对象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

  第十条上市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第十一条拟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以下方式解决标的股票来源:

  (一)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

  (二)回购本公司股份;

  (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所称股本总额是指股东大会批准最近一次股权激励计划时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

  第十三条上市公司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对下列事项做出明确规定或说明: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二)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若分次实施的,每次拟授予的权益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

  (四)激励对象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百分比;其他激励对象(各自或按适当分类)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百分比;

  (五)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标的股票的禁售期;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七)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如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

  (八)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或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九)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十)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十一)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十二)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发生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应当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得向激励对象继续授予新的权益,激励对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权益应当终止行使。

  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的,上市公司不得继续授予其权益,其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权益应当终止行使。

  第十五条激励对象转让其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所得股票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章 限制性股票

  第十六条本办法所称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从上市公司获得的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

  第十七条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的业绩条件、禁售期限。

  第十八条上市公司以股票市价为基准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一)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二)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三)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第四章 股票期权

  第十九条本办法所称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激励对象可以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上市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也可以放弃该种权利。

  第二十条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股票期权计划,决定一次性授出或分次授出股票期权,但累计授出的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不得超过股票期权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

  第二十二条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年。

  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计算不得超过10年。

  第二十三条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上市公司应当规定激励对象分期行权。

  股票期权有效期过后,已授出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第二十四条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时,应当确定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行权价格不应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二)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第二十五条上市公司因标的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行权价格或股票期权数量的,可以按照股票期权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

  上市公司依据前款调整行权价格或股票期权数量的,应当由董事会做出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或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律师应当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本办法、公司章程和股票期权计划的规定向董事会出具专业意见。

  第二十六条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一)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二)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三)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第二十七条激励对象应当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后第2个交易日,至下一次定期报告公布前10个交易日内行权,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一)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二)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第五章 实施程序和信息披露

  第二十八条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建立完善的议事规则,其拟订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九条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独立意见。

  第三十条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独立董事意见。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至少应当包括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至(八)项、第(十二)项的内容。

  第三十一条上市公司应当聘请律师对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至少对以下事项发表专业意见:

  (一)股权激励计划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二)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已经履行了法定程序;

  (三)上市公司是否已经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五)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第三十二条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上市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至少对以下事项发表专业意见:

  (一)股权激励计划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二)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

  (三)对激励对象范围和资格的核查意见;

  (四)对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授出额度的核查意见;

  (五)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财务测算;

  (六)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股东权益的影响;

  (七)对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八)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上市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的合理性;

  (十)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后,上市公司应将有关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同时抄报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所在地证监局。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备案材料应当包括以下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股权激励计划;

  (三)法律意见书;

  (四)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依照规定需要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有关批复文件;

  (六)中国证监会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四条中国证监会自收到完整的股权激励计划备案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上市公司可以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在上述期限内,中国证监会提出异议的,上市公司不得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及实施该计划。

  第三十五条上市公司在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时,应当同时公告法律意见书;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的,还应当同时公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三十六条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第三十七条股东大会应当对股权激励计划中的如下内容进行表决:

  (一)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和数量;

  (二)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三)股权激励计划中董事、监事各自被授予的权益数额或权益数额的确定方法;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激励对象(各自或按适当分类)被授予的权益数额或权益数额的确定方法;

  (四)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标的股票禁售期;

  (五)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七)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权益数量、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八)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九)对董事会办理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授权;

  (十)其他需要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

  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三十八条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应当持相关文件到证券交易所办理信息披露事宜,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事宜。

  第三十九条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设证券账户,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以及不得转让的标的股票,应当予以锁定。

  第四十条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的行权申请以及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经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机构确认后,上市公司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事宜。

  已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及时注销。

  第四十一条除非得到股东大会明确授权,上市公司变更股权激励计划中本办法第三十七条所列事项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四十二条上市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包括:

  (一)报告期内激励对象的范围;

  (二)报告期内授出、行使和失效的权益总额;

  (三)至报告期末累计已授出但尚未行使的权益总额;

  (四)报告期内授予价格与行权价格历次调整的情况以及经调整后的最新授予价格与行权价格;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自的姓名、职务以及在报告期内历次获授和行使权益的情况;

  (六)因激励对象行权所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

  (七)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四十三条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财务报告中披露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第四十四条证券交易所应当在其业务规则中明确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信息披露要求。

  第四十五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在其业务规则中明确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登记结算业务的办理要求。

  第六章 监管和处罚

  第四十六条上市公司的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的,负有责任的激励对象自该财务会计文件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应当返还给公司。

  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不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中国证监会责令其改正,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在责令改正期间,中国证监会不受理该公司的申请文件。

  第四十八条上市公司未按照本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责令其改正,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九条利用股权激励计划虚构业绩、操纵市场或者进行内幕交易,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中国证监会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等措施;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第五十条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意见的相关专业机构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对相关专业机构及签字人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整改等措施,并移交相关专业机构主管部门处理;情节严重的,处以警告、罚款等处罚;构成证券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高级管理人员:指上市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标的股票:指根据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权获授或购买的上市公司股票。

  权益:指激励对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票期权。

  授权日:指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指激励对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可行权日:指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价格: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

  授予价格: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获得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

  本办法所称的“超过”、“少于”不含本数。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票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员工激励方案 篇5

  一、几个概念:

  1、期权VS限制性股权VS利益分成

  (1)期权,是在条件满足时,员工在将来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购买公司股权的权利。

  限制性股权,是指有权利限制的股权。

  相同点:从最终结果看,它们都和股权挂钩,都是对员工的中长期激励;从过程看,都可以设定权利限制,比如分期成熟,离职回购等。

  不同点:激励对象真正取得股权(即行使股东权利)的时间节点不一样。

  对于限制性股权,激励对象取得的时间前置,一开始即取得股权,一取得股权即以股东身份开始参与公司的决策管理与分红,激励对象的参与感和心理安全感都会比较高,主要适用于合伙人团队。

  对于期权,激励对象取得股权的时间后置。只有在达到约定条件,比如达到服务期限或业绩指标,且激励对象长期看好公司前景掏钱行权后,才开始取得股权,参与公司的决策管理与分红。在期权变为股权之前,激励对象的参与感和心理安全感较低。

  股权激励,也可以成为一种仪式,可以成为把公司组织细胞激活的过程,给创始人松绑、把责任义务下沉的过程。

  (2)利益分享:主要有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或直接的工资奖金。利益分享主要是一事一结,短期激励。

  2、最容易出现的问题:

  (1)股权激励的初心?

  “我在这里还要纠正一个大家普遍的常识性错误,就是授予股权不是说你把股权给出去就完事儿了,重点是通过授予股权的过程,结合公司机制,赋予员工管理企业的权利和责任。”这是“我是MT”公司CEO邢山虎分享做公司股权激励时的心得分享。

  员工股权激励的初衷就是要激励员工,因此创业公司在进行员工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时首先要围绕着激励员工的这个初衷来展开。

  股权激励文件,会涉及对激励对象各方面的权利限制,包括股权分期成熟,离职时股权回购等安排。这些制度安排,都有其商业合理性,也是对公司与长期参与创业团队的利益保护。

  公司管理团队和创始人在进行员工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时最容易出现的一个问题是:在整个执行过程中容易一直站在公司的立场来保护公司和创业团队的利益,舍本逐末,忽视了对员工激励的初衷。

  (2)沟通不畅?

  公司进行股权激励时,公司员工一直处于弱势地位:

  从参与主体来看,这款产品用户的一方为公司,一方为员工;

  从身份地位来看,员工与公司有身份依附关系,处于弱谈判地位;

  从激励过程来看,员工基本不参与游戏规则的制定,参与感弱。法律文件本身专业性强,晦涩难懂,境外架构下的交易文件,还全是英文文件。

  最容易出现的问题是:员工在签署的期权协议中,会对在公司服务时间有严格的限制,员工不明白、不理解这些冷冰冰制度安排背后的合情、合理性与商业逻辑,员工很可能会把股权激励看成卖身契。另外如果公司是按照百分比分配股权,对于拿到百分之零点几个点期权的员工来说,会觉得公司太抠门,我的股票为什么会这么少?为什么要签这么繁琐的文件,不信任我们吗?

  如果沟通不到位,员工的激励体验会极差。股权激励的初心又决定了,员工必须真的被激励。

  (3)如何沟通?

  讲清员工期权的逻辑:

  员工期权的逻辑是员工通过一个很低的价格买入公司的股权,并以长期为公司服务来让手里的期权升值。

  首先是员工买入期权的价格低:公司在给员工发放期权时,是以公司当时估值的一个极低的价格把股权卖给员工,员工在买入股权的时候就已经赚钱了。

  另外员工手里期权是未来收益,需要员工长期为公司服务来实现股权的升值。因此期权协议不是卖身契,而是给员工一个分享公司成长收益的机会。

  关于期权员工会由很多问题、内心会反复去找答案、但又不会公开问公司的问题:比如如何拿到这些股权,股权什么时候能够变现以及如何变现,这些问题都需要和员工有一个充分的沟通。

  很多员工也会问为什么自己的期权那么少?

  公司要做起来需要很多人的努力,需要预留足够多的股权给后续加入的员工。

  二、员工股权激励的步骤

  员工期权激励,会经历四个步骤,即授予、成熟、行权、变现。

  授予,即公司与员工签署期权协议,约定员工取得期权的基本条件。

  成熟,是员工达到约定条件,主要是达到服务期限或工作业绩指标后,可以选择掏钱行权,把期权变成股票。

  行权,即员工掏钱买下期权,完成从期权变成股票的一跃。

  变现,即员工取得股票后,通过在公开交易市场出售,或通过参与分配公司被并购的价款,或通过分配公司红利的方式,参与分享公司成长收益。

  三、员工股权激励的进入机制:

  1、定时:

  有的创业者,在公司很初创阶段,就开始大量发放期权,甚至进行全员持股。我们的建议是,对于公司核心的合伙人团队,碰到合适的人,经过磨合期,就可以开始发放股权。

  但是,对于非合伙人层面的员工,过早发放股权,一方面,股权激励成本很高,给单个员工三五个点股权,员工都可能没感觉;另一方面,激励效果很差,甚至会被认为是画大饼,起到负面激励效果。

  因此,公司最好是走到一定阶段(比如,有天使轮融资,或公司收入或利润达到一定指标)后,发放期权的效果会比较好。

  发放期权的节奏:

  要控制发放的节奏与进度,为后续进入的团队预留期权发放空间(比如,按照上市前发4批计算);全员持股可以成为企业的选择方向,但最好是先解决第一梯队,再解决第二梯队,最后普惠制解决第三梯队,形成示范效应。这样既可以达到激励效果,又控制好激励成本;期权激励是中长期激励,激励对象的选择,最好先恋爱,再结婚,与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期。

  2、定人

  股权激励的参与方,有合伙人,中高层管理人员(VP,总监等),骨干员工与外部顾问。

  合伙人主要拿限制性股权,不参与期权分配。但是,如果合伙人的贡献与他持有的股权非常不匹配,也可以给合伙人增发一部分期权,来调整早期进行合伙人股权分配不合理的问题。

  中高层管理人员是拿期权的主要人群。

  3、定量

  定量一方面是定公司期权池的总量,另一方面是定每个人或岗位的量。

  公司的期权池,10-30%之间较多,15%是个中间值。期权池的大小需要根据公司情况来设定。

  在确定具体到每个人的期权时,首先先考虑给到不同岗位和不同级别人员期权大小,然后再定具体个人的期权大小。在确定岗位期权量时可以先按部门分配,再具体到岗位。

  公司总池子确定下来,再综合考虑他的职位、贡献、薪水与公司发展阶段,员工该取得的激励股权数量基本就确定下来了。同一个级别的技术大拿,在VC进来之前就参与创业、在VC进来后才加入公司、在C轮甚至IPO前夕加入公司,拿到的期权应该设计成区别对待。另外,公司也可以给员工选择,是拿高工资+低期权,还是拿低工资+高期权。创始人通常都喜爱选择低工资高期权的。

  邵亦波分享过他在所创办易趣公司期权发例的标准。比如,对于VP级别的管理人员,如果在天使进来之前参与创业,发放2%-5%期权;如果是A轮后进来,1%-2%;如果是C轮或接近IPO时进来,发放0.2%-0.5%。对于核心VP(CTO,CFO,CTO等),可以参照前述标准按照2-3倍发。总监级别的人员,参照VP的1/2或1/3发放。

  4、定价

  讨论最多的就是员工拿期权是否需要掏钱?是否免费发放?

  建议是:(1)员工必须掏钱。掏过钱与没掏过钱,员工对待的心态会差别很大;(2)与投资人完全掏钱买股权不同,员工拿期权的逻辑是,掏一小部分钱,加上长期参与创业赚股权。因此,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股权公平市场价值的折扣价取得期权。

  期权发放的过程,是要让员工意识到,期权本身很值钱,但他只需要掏一小部分钱即可获得。之所以他只掏钱少,是因为公司对他是有预期的,是基于他会长期参与创业的,他打个酱油即跑路,公司把他的期权回购是合情合理,员工也是可接受的。

  5、定兑现条件:

  定兑现条件是指提前确定授予员工的期权什么时候成熟,也即员工什么时候可以行权。

  常见的成熟机制是按时间:4年成熟期,每年兑现25%。

  另一种是:满二年后成熟兑现50%,以后每年兑现25%,四年全部兑现。

  第三种:第一年兑现10%,第二年兑现30%,第三年70%,第四年全部兑现。

  四、激励期权的退出机制:

  在创业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时,激励期权的进入机制能够让激励方案发挥效果,而激励期权的退出机制,即约定员工离职时已行权的股权是否回购、回购价格等,避免在员工离职时免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1、回购期权的范围:

  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是:员工已经成熟的期权和已经行权的股权要不要回购?和怎么回购?

  已经行权的期权:

  已经行权的期权,是员工自己花钱买的股权,按理说不应该回收股权。如果是公司已经被并购或已经上市,一般情况下不去回购员工已行权的股权。但是对于创业公司来说,离职的员工持有公司股权,是公司的正式股东,因此建议提前约定在员工离职后公司有权按照一个约定的价格对员工持有的股权进行回购。

  已成熟未行权的期权:

  已经成熟的期权,是员工通过为公司服务过一段时间后赚得的,即使员工在决定离职时没有行权,员工具有行权的权利。这个时候应该给员工选择是否行权,如果员工选择行权,则按照协议的行权价格继续购买公司股票。

  未成熟期权:公司全部收回,放入公司期权池。

  2、股权回购价格定价:

  在对员工持有股权进行回收定价时,一般可以按照公司当时的净资产、净利润、估值来确定。

  如果按照估值来算,因为投资人的估值是按照公司未来一段时间的价格,因此公司估值是代表着公司未来一段时间的价格,会对公司估值打个折扣后,再根据员工持有的股权比例,来确定价格。而且如果按照公司的估值来算的话,也会影响公司的现金流。

  而如果按照净资产和净利润,应该有相应的溢价。因为公司回收了员工手里股权未来的收益权。

  未成熟期权定价:没成熟的期权不存在回收问题,因为这部分期权仍归公司所有,员工没有达到行权条件,因此公司可以直接放回期权池。但是为了避免员工误解,降低沟通成本,可以用1块钱回收员工所有的未成熟的股权,便于操作。

  五、现场问答:

  1、每一期的行权价格是否要一样?

  公司在进行员工股权激励时给员工的价格一般是按照公司当时的估值的十几分之一或几十分之一的价格卖给员工,以此来激励员工。这个价格一般是提前确定的一个固定价格,不随着时间和公司的估值变化进行调整。即如果公司给到员工的期权分四年四期成熟,每一年员工行权的价格都相同,如果员工的期权成熟但推迟行权,行权时的价格也不做变动。以此来更好的激励员工。

  但公司可以根据不同批次进入公司的员工设定不同的行权价格。

  2、行权期限:

  员工所持期权成熟后,在未离职之前,可以暂缓行权,公司可以给一个足够长的行权期让员工自由选择行权时间。

  当公司离职时要求员工行使已成熟的期权。

  3、员工行权后是否要在工商局将员工变更为股东?

  员工的变动可能会非常的频繁,而且在工商进行股东变更的时候手续会非常复杂,因此不建议直接将行权的员工直接变更为公司股东。这个时候可以操作的形式主要有:由创始人代持和成立一家合伙公司来代持员工股份。

员工激励方案 篇6

  工资待遇是美容院老板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为之带来物质利益的具体方式。事实说明,从正面对员工的工作态度与投入程度进行奖励的工资发放形式,是美容院老板对员工实施有效管理的方法之一,美发店发廊员工奖金制度提升业绩。

  一、固定工资制(传统式)

  最简单的一种工资支付方式。容易导致员工出现消极思想,失去竞争能力。使用固定工资制有两种情况:一是对店内所有美容师一视同仁,工资待遇全部相同。二是根据美容师技能的高低进行工资支付,但确定后则基本不变。对于现今的美容行业,这两种方法都已经行不通了。但美容院老板可以针对个别特殊情况具体使用:例如实习员工、学徒或清洁工的工资发放等。

  二、可变工资制

  工资的变化,并不是凭老板的主观意愿随意改变的,其程度和方向必须以美容师的工作业绩、考评成效与投入程度为依据,并且不脱离美容院的实际工资情况。美容院老板必须清楚,奖金只是工具而不是目的,只有合理运用奖金制度才能真正有效地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否则将得不偿失。目前较为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方式一:固定工资+业绩提成

  计算方法:200元~1200元/月+技术业绩×(15~20%)+销售业绩×(5~10%)

  这种方式普遍为大型美容院所采用,可以根据人员编制和技术差异调整固定工资的发放,提成奖金基本上保持不变。使用这种工资发放的优点是:

  1、最大程度满足员工安全感,人员流动比率减小,对员工的激励、环境的完善有积极影响。

  2、多劳多得的工资发放形式,能够不断提升员工的个人创造能力。

  3、稳定氛围,便于管理,有利于美容院树立良好的专业形象。

  4、员工与美容院的联系比较紧密。

  5、有了固定工资部分,美院院给予支付的提成比率又相对稳定,美容师业绩越高,对美容院的发展越有利。

  但也存在一些弊端:从某种程度上说,不适合小型美容院使用;即就是大型美容院,假设管理不当,也容易出现从业人员业绩较差或工作不努力的情况。这样一来,美容院所支付的固定工资就白白浪费了。这种方式特别适合于刚刚开业的美容院采用。

  方式二:完全提成

  计算方法:技术业绩 ×(20 ~ 30%)+ 销售业绩 ×(8 ~12%)。

  这种工资发放方式普遍为小型美容院所采用,可以减少美容院支付大量固定工资的短期风险,也容易让那些能力较强、技术过硬的美容师接受。这种方式的好处有:

  1、不需担心美容院业绩较差或美容师工作不努力,因为没有了固定工资做保障,没有人能够高枕无忧,每个人都会努力干活。

  2、在这种方式下聘用新的美容师成本很低,只要试用期一过,美容师就得靠自己的付出得到收入。

  弊端:这种方式虽然能保障经营者减少风险压力,然而对吸引和培养优秀员工难度较大,只能保证美容院求生存,不能谋发展。

  方式三:固定工资 + 定额提成

  计算方法:

  1、达标5000元 800 + 余额×10% + 销售提成

  2、达标5000元 400 + 技术业绩×20% + 销售提成

  这种工资待遇发放是现今美容院用得较多的一种方式,也是经营者寻求美容师心理平衡和企业自我平衡的一种方法。也就是说,只要美容师完成了美容院设立的业绩目标,就可以拿到固定工资。关于提成的发放则有两种方法:一是对完成业绩目标的余额进行提成;二是将整个业绩额用于提成。

  这类工资发放方式看起来似乎不错,其实只不过是美容院使用的一种技巧罢了,在实际运用中效果并不十分理想,起不到用可变工资激励美容师努力工作的作用。因为在这种方式里,美容院最优秀的美容师和最差的美容师之间工资的差异性不大,有时不但起不到奖励作用,反而会导致美容师认为美容院不想承担风险压力,不重视人才,从而对美容院失去信心。

  总之,在美容院经营管理中,不存在最好的工资支付形式,只存在最适合自己企业的工资支付形式。因此,老板在确定自己美容院工资制度的时候,一定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比如:对本店美容师最具激励性的因素是什么?自己美容院所能提供的工资待遇水平是什么?竞争对手美容院采用的是那种工资发放方式?美容师付出的每一分努力是否都能够得到回报?然后结合自己美容院的具体情况,因人而异,因时而异,才能真正制定出适合自己企业的工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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