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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方案

时间:2022-10-09 13:28:26 方案 我要投稿

【必备】试点方案3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试点方案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必备】试点方案3篇

试点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20xx年全国交通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完成全国10个省(区)共24个试点路段的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实施工作,提高试点路段的抗灾能力、通行能力和行车安全水平。探索总结适合我国国情的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技术措施和组织实施方法,为全面实施积累经验。工程实施后的二级公路应能够抵御50年一遇的洪水袭击,三、四级公路应能够经受25年一遇的洪水威胁。

  (二)主要任务

  结合近年来特别今年以来公路水毁、震毁的灾害发生情况,依托路面大中修工程、危桥改造、公路灾毁修复工程和安保工程实施工作,以增设和完善试点路段的'灾害防护设施为重点,推广科研成果,采用成熟的工程措施,对公路边坡、路基、桥梁构造物和排(防)水设施进行综合处治,全面提高公路防灾能力。具体包括:

  1、全面系统的调查分析试点路段公路灾害的成因,科学拟定合理的防治措施。

  2、加强日常养护管理,完善、修复各类排导设施,及时检修防洪设施,以预防和减小自然灾害对公路设施的损毁。

  3、清理、疏通桥涵的泄洪通道,增设必要的调治导流设施,增强公路桥涵构造物的抗洪能力。

  4、全面修复已损毁的挡墙、护坡、石笼、驳岸等公路防护设施。

  5、整治或加固易发生崩塌、滑坡、滚石、冲蚀、冲刷、泥石流等灾害损毁的公路上、下边坡和路基。

  6、顺应洪水流势,全面整治或完善试点路段的排水系统。

  7、探索公路灾害防治工程的处置技术,总结工程实施经验,完善《干线公路灾害防治试点工程技术指南(试行)》(附后)。

  二、工作步骤

  干线公路灾害防治试点工程涉及因素多、技术要求高,而且多数实施路段位于地形条件复杂的山岭重丘区,实施难度大。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按以下步骤,精心组织,周密筹划,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试点工作。

  (一)调查摸底。收集、分析试点路段发生灾毁的历史数据,查明灾害发生的具体位置、类型、规模,摸清目前公路设施的抗灾状况。

  (二)工程设计。根据调查摸底结果和试点工程的规模、复杂程度等,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对试点工程进行详细设计,并对设计方案作充分论证。

  (三)组织实施。组织施工单位按设计方案完成试点工程施工。

  (四)总结验收。灾害防治试点工程完工后,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应依据相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并向部提交“灾害防治工程试点工作技术总结报告”。部将根据情况组织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是交通部门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我国公路网络的通行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精心组织、周密筹划,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积极筹措落实配套资金。试点工作所需资金主要由有关地方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筹集,部给予适当补助。部补资金将纳入安保工程的投资计划下达各地。试点省(区)的交通主管部门应根据工程需要积极筹措落实配套资金,保证及时足额到位,为试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三)精心设计,保证工程效果。公路灾害成因复杂、影响因素多,整治工程技术难度大,试点省(区)应针对影响公路设施安全的主要灾害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综合治理措施,进行专门设计。设计方案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并充分体现“安全、经济、环保、和谐”的勘察设计新理念。

  (四)严格管理,确保质量。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规范和加强工程管理。应采用招投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并建立和完善符合试点工程特点的质量监管体系,确保工程实施质量。

  (五)加强技术支持,提高试点工程的技术水平。部已确定由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作为试点工作的技术依托单位,对试点工作进行跟踪研究,提供技术咨询。试点单位也要组织有关技术单位,结合工程实施和当地灾害特点开展技术研究工作,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技术支持,提高试点工程技术水平。力争做到完成一项试点工程,锻炼一支队伍,培养一批技术专家,提高和普及公路灾害防治技术。

试点方案 篇2

  根据省、市、县有关试点示范小城镇工作通知精神,为了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我镇小城镇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加快镇小城镇建设步伐,进一步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为农民低成本就近转移创造条件。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的省级试点示范小城镇工作总体要求,围绕把建设成“乡村秀美、人文善美、物产丰美、民生康美、社会和美”的奋斗目标,大力实施“特色立镇、靓城兴镇、商贸活镇、产业强镇”的发展战略,以科学规划为前提,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区位优势,凸显特色功能,强化产业支撑,优化空间布局,创新体制机制,实施综合开发,增强集聚能力,逐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障一体化,建成“规划先行、功能齐备、设施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保障一体”的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小城镇建设示范点。

  二、基本原则

  一是规划先行。以规划统筹各种要素,优化资源配置,合理谋划空间布局,注重发挥优势和突出特色,处理好生产、生活、休闲、交通四大要素关系,明确功能定位。

  二是功能齐备。以设施齐全配套、功能完善为基本要求,构建集行政、工业、教育、医疗、金融、商业、文娱、休闲、居住等为一体的现代化小城镇。

  三是设施完善。以改善居民生产、生活质量为重心,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土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资源合理配置、集约利用。

  四是生活便利。以效、便捷为目标,着力引进和培育各具特色的商业型态,完善市场建设,规范生产、生活秩序,营造优雅、祥和的生活消费氛围。

  五是环境优美。以打造宜居环境为核心,强化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围绕城镇绿化、净化、亮化、美化,加强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营造生态优良、清洁舒适、风貌各异的宜居城镇。

  六是保障一体。以强化公共管理和服务为重点,提升小城镇居民各类保障水平,加快建立适应小城镇特点的医疗、就业、就学、养老、生活保障等制度,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保障有效、保障到位。

  三、创建目标

  通过试点示范小城镇建设的开展,农村人口稳步有序地向镇区集中和转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各具特色的产业基础长足发展;小城镇居民基本享有与城市居民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有利于发挥小城镇特色优势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生态环境优美,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宜居新区综合体基本建成,在20xx年以前,城市化率达到60%以上,努力把镇打造成为市的“历史文化名镇、特色产业强镇、宜居商贸新镇”。

  四、发展思路和试点任务

  (一)起点编制发展规划

  紧抓试点示范发展机遇,起点、标准、质量编制发展规划。在严格按照镇总体规划(20xx-2020)实施建设管理的同时,抓紧完善由城乡规划设计院在20xx年8月启动的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并同步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力争在20xx年6月完成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在20xx年4月份前完成天府村和元田村的新农村综合体规划编制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和切实可行的原则,在20xx年全面完成给水、排水、电力、通讯、数字电视、环卫、绿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基础设施完善工作。

  (二)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区域统筹、合理布局、联建共享,适度超前加快完善基础设施。一是加快路网建设。在20xx年年底全面完成天元路和天府大道3.5公里道路的人行道铺装、排污管道安装和美化、绿化、亮化工程;在20xx-20xx年分批完成12个村的通村公路整修、拓宽工程,在20xx完成105个村民小组的组道公路改造工程;完成双桥街0.8公里的街道硬化及下水道建设工程;规划在20xx年前建设长云路过境绕城公路3.5公里,改善城区交通条件。二是完善市政设施。进一步完善地下管网、路面养护、路灯照明、农贸商场、镇文化中心和公路沿线停车点等市政公用配套设施,其中规划新建农贸市场一个占地xx亩、新建市政广场一个占地12亩,进一步增强城镇的`服务功能。三是建设饮水工程和垃圾处理设施。抓紧完善扩建镇区集中供水系统和三八村等6个村的联村饮水工程建设;规划建设中心镇区垃圾中转站二个,在市场、车站、主要干道沿线等公共活动地区设置垃圾桶、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充实环卫队伍,增配环卫工具,确保城镇保持洁净亮丽。四是加强教育和行政设施建设。在20xx年启动实验小学校迁建工作,增添教学设施,改善办学条件;在20xx年前完成镇政府办公服务大楼的迁建工作,改善为民服务条件。

  (三)强化产业支撑

  强化产业支撑,围绕豆腐、板鸭,做强做大饮食文化产业,带动人流、物流、资金流的相对集中,为镇小城镇进一步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一是推进项目建设,带动特色产业发展。以引资建设豆腐美食文化创意园为中心,加快推进总投资2.5亿元的招商引资及建设启动工作;在20xx年启动总投资20xx万元的胡二娃农产品加工厂项目;在20xx年完成园田农产品加工厂项目;做强做大华硕园生态农场示范项目,以项目建设和发展带动建成分类成片的三大农业综合示范区,既万亩蔬菜种植示范区、万亩水产养殖示范区、万亩经济作物种植示范区。二是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务工经商办企业;积极创造条件,吸引更多的民营企业项目向小城镇规划区内聚集;鼓励非公有制特别是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到小城镇工业规划园区落户。三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南岸农贸商场升级改造工程、新建一个农产品综合贸易市场、规范老农贸市场、运输市场和生猪屠宰市场,巩固提“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网工程”等,形成以物流、商贸、交通运输、信息咨询、中介服务为发展方向的市场发展格局。(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加快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公共安全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步伐,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一是加快教育均衡发展。以实验小学校和幼儿园迁建为契机,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以“省级示范校、幼儿园”为标准,加强教育教学质量和校区美化项目建设。二是发展公共卫生事业。加快中心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建设,提综合服务能力。使新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8%以上、城镇医疗保险参合率达到90%以上。加大投入,健全流行型疾病、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三是加快公共文化休闲设施建设。以文化广场为中心、天府广场和文化站为依托,建成文化、体育、娱乐功能为一体的文体休闲场所,提升小城镇综合配套服务水平。四是加强公共安全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公安派出所、交警、消防、司法、城管等队伍和相关设施建设,提升公共安全服务水平。五是加强劳动保障服务队伍及阵地建设,提升全镇就业服务水平。

  (五)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以天府村、园田村新农村综合体建设为依托,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家园清洁、家园整理和家园绿化行动,精心建设一批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加强农村水、电、气、通信、路灯照明等设施建设,实行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资源共享,促进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认真编制农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屋、白庙为重点,分批实施24个村的农村土地恢复整理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镇小城镇建试点示范建设工作的领导,组建成立小城镇建设试点示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二)狠抓管理,强化督查。建立科学发展试点示范长效管理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抓好落实,促进工作顺利开展,使试点示范工作符合要求,达到标准。

  (三)积极研究制定和落实小城镇建设各项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各界到小城镇落户发展。

  (四)以点带面,总结推广。对发展建设中出现的典型及时做好宣传和报告,总结先进经验,在全镇范围内加以推广,促进试点示范工作的扎实开展。

试点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交办运〔20xx〕115号)(以下简称《意见》)的工作部署,加快我市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一年的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市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我市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发展的相关要求,深入实施天津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移动互联网促进货运物流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优化物流服务供给为核心,以试点为载体,围绕准入技术条件、服务标准规范、安全运营监管、诚信考核评估、风险赔付机制、税收征管制度等方面,探索完善适应我市无车承运物流发展的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动实现货运物流业的集约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促进物流企业“降本增效”,降低我市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二)基本原则

  ——市场引领,问题导向。结合天津货运物流市场转型升级和无车承运人创新发展的实际需求,针对天津无车承运物流发展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围绕相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等开展试点和探索,逐步优化调整对无车承运人的行业管理制度,破解无车承运人发展的制度障碍。

  ——多方联动,综合施策。建立“部省协调、部门联动、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强与交通运输部的联系沟通,及时跟进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加强与国税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在信用建设、税收政策、行业监管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协同推进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发展。

  ——示范先行,有序推进。选取典型企业先行开展试点,通过示范企业对数据接入技术研发、卫星装置安装使用以及税务规范上交等方面的实践经验,推进无车承运人的规范有序发展。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试点,净化物流市场经营环境,提升行业管理部门监管水平和治理能力,创新物流运营模式,培育一批理念创新、运作高效、服务规范、竞争力强的无车承运人,为京津冀都市圈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绿色的物流运输保障。具体体现在:

  物流行业新业态健康发展,运输组织化程度大幅提升。试点期内培育一批理念创新、运作高效、服务规范的无车承运人,引导和促进货运物流行业向集约化、规范化发展,带动行业内广大中小企业的发展。

  科技引领作用显著增强,物流服务供给能力有所提高。从事货运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得到广泛应用,车辆、货源、站场等社会物流资源整合效率明显提升,对全市分散的物流资源进行集中配置和运力的统一调配,提升物流效率,降低成本,支撑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法规标准逐步健全,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在运营服务、行业监管、诚信考核、税收征管等环节,探索完善与新兴服务业态相适应的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规范全市货运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为无车承运物流发展营造环境。

  二、试点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一)企业基本条件

  1.在天津市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实缴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且已满6个月;

  3.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4.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5、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二)互联网物流信息平台要求

  1.已建具有无车承运业务能力平台,且已有效营运6个月以上;

  2.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ICP备案号;

  3.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且具有完整保存交易记录至少1年以上的能力;对于超过1年的信息数据要采取有效方式永久保存备查;

  4.平台至少具有以下功能:

  (1)面向社会的实际承运人的人、车、户等基本信息查询功能;

  (2)对实际承运人的经营资质、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以及驾驶员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进行审核的功能;

  (3)为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提供信息、交易、电子合同和结算的服务功能;

  (4)对交易过程、车辆运行过程实行透明化动态管理功能;

  (5)对实际承运人进行信用评价、投诉处理的信用管理功能;

  (6)历史运单综合查询与统计分析功能;

  (7)其他功能。

  5.具备供交通、税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

  6.有符合规定的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7.平台数据具备接入运输管理部门监测平台的条件且承诺接入。

  (三)资源整合能力条件

  1.具有较强的货源组织能力和货运车辆整合能力,有稳定的运输业务需求,能整合一定规模的实际承运车辆,运输组织集约化、规模化程度较高;

  2.有与其合作经营的车辆,且占企业全部运力资源的比例不低于50%。

  (四)风险承担能力条件

  1.具有体现承担全程运输责任,建立相应赔付机制的运输服务合同文本;

  2.保险等方式的风险应对机制健全,且具有相应的赔付能力,规划方案《市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试点项目申请、审核及验收程序

  (一)项目承担企业(单位)申报试点项目,应根据上述试点项目条件向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天津市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申报表》(见附件);

  2.《无车承运人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4.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5.保障业务经营和平台运营能力的办公场所的证明;

  6.财务审计报告;

  7.《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网站ICP备案号;

  8.与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签订的运输合同范本;

  9.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10.利用平台开展无车承运业务已满6个月的有关材料证明;

  11.申报企业风险赔付能力的证明材料(如与保险机构合作的证明材料);

  12.申报企业的服务标准规范方面建立的制度;

  13.能够证明交易现金流、电子交易合同、运输轨迹、回单与运输业务一一对应的相关材料;

  14.申报企业提交所有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函;

  15.申报企业取得的荣誉称号及获得的专利奖项;

  16.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和守法经营承诺书。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5份,复印件均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同时提供电子文件。

  (二)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上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组织专家对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中企业基本情况、互联网物流信息平台建设、资源整合能力、风险承担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审核认定试点项目,并报送交通运输部备案。

  (三)试点企业有以下情况,一经发现立即撤销无车承运经营资质;有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处置:

  1.试点期内出现违反道路运输和税收征管相关法律法规的;

  2.试点企业应每3个月向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提交试点进展情况报告,未按期提交情况报告的;

  3.试点企业不接受管理部门定期检查的;

  4.试点企业在平台数据方面弄虚作假的;

  5.试点工作进度与本企业拟订的`实施方案计划严重不符的。

  (四)试点期结束,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将会同市国家税务局组织专家对照审定的《无车承运人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对试点企业进行审查,并将有关结果报交通运输部。

  四、试点组织及实施安排

  (一)启动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

  申报试点企业对照试点企业申报条件如实填报《天津市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调查表》,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组织召开无车承运人试点申报宣贯会,各申报试点企业按照《意见》的要求编制实施方案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初审,后上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组织专家对企业条件和试点方案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试点企业并公示,报交通运输部。

  (二)实施阶段(20xx年12月至20xx年11月)

  试点企业确定后,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或变更《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运(无车承运),有效期为1年。总公司已取得无车承运人试点经营许可证,在天津设立分公司的应到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进行备案。

  试点企业按照试点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探索创新物流运营新模式,完成试点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切实发挥对行业的引领示范作用。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企业监测、监管以及跟踪督导,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三)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12月)

  各试点企业于20xx年12月15日前将总结评估报告报送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汇总,上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市交通运输委编制全市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报交通运输部。

  五、试点企业评定程序

  第一阶段:报名受理(12月1日前)。拟申报企业按照《意见》的相关要求和本方案设定的条件和实施程序,结合自身的发展情况,向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提出报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第二阶段:资格审查(12月14日前)。已报名企业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按照遴选条件和要求对上报的企业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上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经审查合格的企业列入专家评审会上会名单,对于未进入上会名单的企业反馈其未上会理由。

  第三阶段:专家评审。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召开评审会,采取材料审查和现场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企业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择优选取我市无车承运试点。

  第四阶段:正式报部。将确定的试点企业名单及方案、天津市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方案上报交通运输部。

  六、相关保障措施

  (一)培训宣贯,统筹安排。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负责无车承运人试点的组织协调,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具体负责实施工作。通过组织召开无车承运人培训会,邀请专家授课的方式,解读试点政策,正确理解并贯彻落实《意见》和《方案》。同时,通过统筹安排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申报评审,摸底调查了解天津市无车承运人发展现状,本着“扶优扶强”的原则,科学严谨地制定试点企业条件和评审程序,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研究政策,营造环境。一是在了解掌握无车承运人发展诉求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国家出台的政策,加强与交通运输部的沟通及与税务等相关部门的协作,注重配合中的统筹协调,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经营资质、信用评价、税收征管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在不断评估总结的基础上及时调整推进新业态发展的工作思路和方法,确保试点的工作的顺利推进。二是强化无车承运人信用建设体系,努力营造有序、诚信的货运环境。研究制定无车承运人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及考核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平台及大数据技术对企业诚信信息进行管理,加强对失信企业及事故的监管检查,同时配套相应的保险体系,切实改善市场秩序。

  (三)跟踪督导,加强监管。无车承运人在经济、绿色、效率等方面具备一定的优势,同时也存在诚信、安全等方面的不确定性。要充分认识到试点工作中的风险,在试点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加强对试点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建立统计调查和信息管理制度,注重统计分析和运行监测,促进信息平台的对接,监督企业的数据上报,不断完善系统,推进实施期无车承运的监测工作,有效杜绝试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引导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确保行业监管安全。严格执行试点退出机制,发现试点企业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法行为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取消试点资格,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记入诚信考核体系。

  (四)典型示范,总结推广。鼓励无车承运试点企业在服务规范、税收征管、信用建设、模式创新等方面重点突破,并通过建立无车承运试点企业的联系制度,及时了解掌握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总结推广,树立无车承运物流的典范,带动全市无车承运物流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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