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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宣传方案

时间:2022-10-09 20:56:27 方案 我要投稿

精选活动宣传方案三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活动宣传方案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选活动宣传方案三篇

活动宣传方案 篇1

  根据裕党办[20xx]40号《裕民县第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意见》要求,为扎实开展好第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全面推进我县廉政文化建设,经县纪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一次“廉政宣传日”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内容

  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廉政文化广场演出、悬挂廉政横幅、发放宣传单、张贴廉政书法、漫画、诗歌、出板报、设立举报、信访咨询台等。

  二、活动时间

  1、廉政文化广场演出时间为:20xx年7月13日晚10:00;

  2、宣传日时间为:20xx年7月14日上午10:00-2:00。

  三、活动形式

  1、廉政文化广场演出:具体由县纪委和文体局负责,各党委(党组)要积极配合参与,要认真组织本单位被选定的节目,按时参加演出。

  2、廉政横幅由发改委党委、城建局党委、农业局党委、经贸委党委各制作一条,于7月13日前,分别悬挂在巴尔鲁克路。

  3、廉政书法、漫画、诗歌,各党委(党组)要将征集选定优秀的'作品,于7月10日前,报县纪委,由纪委负责张贴。

  4、廉政板报,各党委(党组)至少要出1块以“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为主题的廉政板报,于7月14日上午9:30前摆放在县委、政府对面巴尔鲁克路南两侧。

  5、发放宣传单、设立举报、信访咨询台由县纪委负责。

  各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如有不积极参与或组织不得力的,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并通报批评。

活动宣传方案 篇2

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中宣部、国家安监总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XX年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XX年〕75号)》精神,以及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XX年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安监〔XX年〕72号》要求,现将省安委办协调会议商定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和“安全生产咨询周”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专题活动的牵头部门将本部门负责的活动方案于5月28日前报省安委办。并请各参加单位按要求会同牵头部门尽快抓好落实。

  联系人:省安委办 ,电话:

  传真:

  南京市安委办 电话(传真):

  XX年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6月10日9:00—12:00

  二、活动地点

  南京市山西路市民广场

  三、活动组织

  (一)主办单位:省安委会、南京市安委会和鼓楼区安委会共同主办。

  (二)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江苏煤监局)、省公安厅、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卫生厅、省劳动厅、省教育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江苏海事局、民航江苏安监办、省农机局、省交管局、治安局、消防局、上海铁路局南京办事处、省交通控股公司。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广电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市政公用局、市交通局、市质监局、市建委、市建工局、市卫生局、市劳动局、市房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南京海事局、市消防局、市交管局、市无线电委员会、市防雷中心、市安全科学技术学会、市电力公司、电信南京分公司、移动南京分公司、人保南京公司、南京工业大学、南京理工大学、省市有关新闻单位、鼓楼区安监局及区属有关单位。

  四、活动主题

  综合治理、保障平安。

  五、活动内容

  (一)举行咨询日活动开幕仪式。

  (二)开展安全咨询。

  (三)举行安全生产宣传文艺演出。

  (四)现场展出安全宣传展板,播放安全知识音像节目。

  (五)现场展示部分安全用品。

  (六)组织家庭安全服务小分队。

  (七)免费向市民发放咨询活动专刊等安全生产宣传品。

  (八)电视台滚动播放安全宣传标语。

  (九)以手机群发短信方式打出 “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标语。

  六、工作安排及分工

  (一)开幕仪式

  牵头部门:省安监局,配合部门:南京市安监局、南京市总工会、鼓楼区安监局。

  1、介绍参加咨询日活动的各位领导。

  2、省领导讲话。

  3、南京市领导讲话。

  4、盛市、区领导参加签名活动,职工代表参加签名活动。同时文艺演出开始。

  (注:请南京市总工会组织800名职工代表参加开幕仪式;职工代表须提前30分钟整队入场;鼓楼区安监局邀请区领导参加活动。)

  (二)设立咨询台、举报台、签字台

  1、事故隐患有奖举报台:省及南京市安监局负责。

  2、公共安全咨询台:南京市安监局牵头,省安监局、省公安厅、南京市公安局、南京市防雷中心、人保南京公司参加。

  3、消防安全咨询台:省消防局牵头,南京市消防局、鼓楼区消防大队参加。

  4、道路交通安全咨询台:省交管局牵头,省教育厅、省交通厅、省农机局、省交通控股公司、南京市交通局、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参加。

  5、航空铁路安全咨询台:民航江苏安监办牵头,上海铁路局南京办事处参加。

  6、水上交通安全咨询台:江苏海事局牵头,省交通厅、南京市交通局、南京海事局参加。

  7、劳动职业卫生咨询台:省卫生厅牵头,省劳动厅、省总工会、南京市劳动局、南京市卫生局、南京市总工会参加。

  8、特种设备安全咨询台:省质监局牵头,南京市、区质监局参加。

  9、建筑施工和房屋安全咨询台:省建设厅牵头,省建工局、南京市建委、南京市建工局、南京市房管局参加。

  10、生活(含煤气管道)安全咨询台:南京市市政公用局牵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南京市房管局、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南京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南京市电力公司、电信南京分公司、移动南京分公司参加。

  11、安全科学咨询台:南京工业大学牵头,南京理工大学参加。

  12、鼓楼区咨询台:鼓楼区安委会牵头,区有关部门参加。

  13、安全承诺万人签名活动签字台:鼓楼区安监局负责。

  以上各咨询台,凡由省有关部门牵头的,南京市相关部门应直接与牵头部门联系并参加活动。请有关咨询活动的牵头单位,统一组织协调好有关部门的工作分工,参加咨询活动的.人数按专业需要,由各牵头单位与参加单位共同商定。同时请各牵头单位将其负责的咨询日活动的具体方案于5月28日前报省安委办。所有参加咨询活动的人员,均应于当日上午8:00前进常

  (三)安全产品展示

  南京市安监局负责落实部分厂家现场展示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安全产品。

  (四)组织家庭安全服务小分队上门服务

  1、南京市市政公用局牵头,从参加咨询活动的南京市公安、消防、质监、卫生、建工、房管、供电等部门人员中抽调专家和专业队伍,组成服务小分队,应市民邀请,赴居民家中开展安全检查,解决燃气、用电、防火、防盗、装潢等方面的安全问题。

  2、鼓楼区安监局可通过附近街道或社区,动员部分群众主动申请上门安检服务。

  (五)宣传工作

  1、请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省安监局、南京市委宣传部、南京市广电局、南京市安监局分别邀请盛市主要新闻单位在5月31日召开宣传协调会。

  2、各咨询台牵头部门负责编印有关宣传资料(或宣传性小纪念品)带至咨询现场分发,并制作宣传图片、资料展板,每个咨询台设两块(长100cm*高200cm)展板。各咨询台如需音像资料播放设备请各牵头单位自行准备。

  3、省及南京市安监局负责组织编印咨询活动专刊。请南京市公安、消防、交管、市政、质监、劳动、卫生、建工、房管、供电、防雷中心等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切合群众需求编写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材料,并于5月底前提供给市安监局统一编樱文字材料力求短孝精悍,融知识性、实用性、趣味性于一体。

  4、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南京市委宣传部、南京市广电局分别落实在盛市电视台主要频道上,当天以滚动字幕播放安全标语。

  5、由移动南京分公司落实,当天对本市手机用户发出安全宣传短信。

  (六)场地及环境布置

  1、咨询会场的申办,由鼓楼区安监局落实。

  2、环境布置,由省安委办商南京市安委办确定。

  (七)后勤保障

  1、现场提供工作人员饮水,由鼓楼区安监局负责。

  2、现场成立交通指挥管理组,由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负责。

  3、现场成立突发事件处置组,由南京市公安局和市安监局负责。

  (八)其它

  请参加咨询日活动的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人员于6月10日8:00前将各自工作准备完毕。

活动宣传方案 篇3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的工作部署,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经研究,决定在我镇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县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广泛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维护我镇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与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二、宣传内容

  一是向社会公众介绍非法集资的概念、属性、常见种类和表现形式,告知社会公众怎样识别非法集资;二是通过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解释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三是通过政策宣讲,告知群众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予保护,政府不会理解,风险自己承担,教育群众远离非法集资;四是引导群众理性投资理财,遏制不法分子利用虚假广告进行欺骗性宣传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宣传形式

  1、召开会议。召开全镇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及宣传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2、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全镇各村单位在本辖区本单位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制作宣传展板。

  3、设置咨询点。在群众集散地设立咨询点,向群众派发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

  4、巡回宣传。出动宣传车在镇主要道路在镇主要道路和各村巡回广播宣传。

  四、工作步骤

  1、制定活动方案(6月2日至6月5号)

  镇党委政府制定好宣传月活动方案。将相关资料发放到各村及镇直办各单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集中开展宣传(6月12日至6月20日)

  (1)向本镇各村(社区)、各单位发放宣传资料,普及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高利的贷款活动的知识。

  (2)镇综治办牵头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相关内容纳入我镇“六五普法”范畴。

  (3)6月20日,镇综治办牵头,组织派出所、司法所、信用社等有关部门在镇汽车站设立咨询点,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

  (4)6月17日至6月25日,出动宣传车在全镇进行巡回广播宣传。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镇成立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政法委员粟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综治办主任杨国华、派出所所长张顺成同志担任,成员有刘甸、吴桢、邹卓昕、陈谢、周书玉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以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方式,精心组织,努力提高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统一口径,多措并举。各村(社区)、各单位根据本辖区情况采取多种情况进行宣传。

  3、督促检查。宣传月活动期间,镇综治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村级企事业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予以通报。

  4、及时总结,巩固成果。各村、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宣传教育活动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不断健全和完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活动结束后,于6月30日前将此次活动的有关材料报送镇政府综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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