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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的方案

时间:2022-11-12 11:00:17 方案 我要投稿

取暖的方案15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取暖的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取暖的方案15篇

取暖的方案1

  1、农村自建房取暖方式之火炕取暖

  火炕简称炕,或称大炕,是北方居室中常见的一种取暖方式,烧柴产生的烟和热气通过炕时烘热炕,这样既可以解决了坐卧起居问题,又可以通过炕面散发热量,保持室内较高的温度。这种采暖方式至今仍在部分农村地区使用,不过这种直接用柴火取暖的方式比较落后,需要用到大量的薪柴,存在安全隐患,不方便也不环保。

  2、农村自建房取暖方式之电供暖器

  通常在农村最为广泛的供暖设备就是电供暖器,电供暖器有很多种款式,一种是电风扇形式的,一种是长方形放脚的供暖器,这两种供暖器是目前农村作为多见的供暖设备。电风扇的供暖器可以快速将室内的温度提高,覆盖面非常广。放脚的供暖器主要是用来供暖脚部的,升温速度比较慢。这两种供暖器的价格都比较便宜,大都在100元以下,符合农村人的消费习惯。但是存在很多缺陷,比如耗电量大,一晚上使用的话,需要耗费5-6度以上的`电费。其次,危险重重,很多新闻台都有爆出,家庭使用电供暖器而引发火灾的问题。

  3、农村自建房取暖方式之煤炉取暖

  燃煤炉取暖是在农村中沿用比较久的一种取暖方式,因为其成本比较低,而且集取暖做饭功能于一体,因此受到许多农村家庭的青睐,但是燃煤炉的能耗很大,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燃煤采暖炉需要烟囱,直排式的烟囱容易导致煤气倒灌进屋内,造成人身危险,烟筒使用时间过长会被腐蚀出很多细小的孔,尽管表面看上去完好,遇到风时也容易造成回烟。所以使用过程中,一定要及时清理烟灰,检查烟囱。

  4、农村自建房取暖方式之空调取暖

  目前国内很多农村的生活水平已经改善了很多,尤其是沿海城市的农村,生活条件比城市里的人们不会差到哪里去。因此现在农村很多人都安装了冷暖空调,无论是夏季还是冬季,都会使用空调来制冷或者是供暖。但是空调在冬季供暖的效果并不是很好,十分干燥,很多人不是很喜欢开空调。

  5、农村自建房取暖方式之地热取暖

  目前,部分农村家庭开始安装地暖来供暖。地热采暖是近几年最为流行的一种采暖方法,与其他供暖方法用热气或热风提升室内温度不同的是,地暖的管线铺装在地面饰材下面,温度由下而上提升,使用起来均匀舒适。不过,也正由于使用范围还不够广,消费者在地暖的购买、安全及使用上仍有许多疑问及误区

  6、农村自建房取暖方式之集中暖气片供暖

  在北方很多农村,因为气温比较低,所以农村也会安装集中供暖设备,保证农村人的冬季供暖正常。但是集中供暖只适合北方,不适合南方,且存在一定的缺陷,计算起来还是不划算的。

  在北方都是统一供暖的,所以暖气是最常见的,暖气片的优点就是供暖集中,相应的收费标准是一致的。但也有一定的缺点,就是在固定的时间开放和关闭,对于特别怕冷的人,其实在还没有开放之前就已经开始用其他的取暖设备代替了。当然对于北方的大部分家庭来说,暖气其实是性价比是最合适的,因为暖气设备都是统一安装,并且供暖效果非常好,因此暖气是北方最普遍的取暖设备。

  在农村,取暖已经不仅仅只是以前的土炕了,在平日的生活里,农村里的农民都可以采用电供暖器或者是空调取暖,很多用户担心使用电供暖器会不安全,而且还浪费电,实际上现如今,市场上销售的电器都是经过了严格的质量检验的,很多都有着节约能源的功能,让每一个农名使用起来都可以安心舒适。希望小编的文章能够帮助到大家。

取暖的方案2

  1、电供暖器

  农村最常用的供暖设备就还是供暖器,它的款式很多,有电风扇型的,也有长方形放脚型的,其中电风扇型的可以快速的提升室内温度,覆盖面积比较广。放脚型的,升温比较慢,主要是给脚部供暖的。不过这两种供暖器价格都不贵,一般在100元左右,比较符合农村人的消费习惯。

  2、煤炉取暖

  煤炉取暖是历史比较悠久的一种供暖方式,其成本比较低,并且还可以集取暖煮饭功能为一体,因此深受很多人的喜爱,但是它也存在几个缺点,一是能耗很大,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二是直排式的烟囱容易导致煤气倒灌,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

  3、空调取暖

  现在农村生活水平在逐步的提高,尤其是沿海城市的乡村,生活甚至比城市里的人们还好。所以在家装时,人们都会安装冷暖空调,这样无论是夏日仍是冬天,都可以使用空调来制冷或者供暖了。但是空调在冬天供暖的'作用并不是很好,非常干燥,需要在室内放一盆水保湿。

  4、地热取暖

  随着农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现在农村很多人在装修时都会安装地暖来取暖了。只要将地暖管线铺设在地板下面,温度就能从下到上的冒出,达到快速升温的目的。但是这种取暖方式也存在一些缺陷,就是使用范围不够宽敞。此外,市面上地暖的质量参差不齐,不了解行情的人,很容易购买到劣质产品。

  5、集暖气片供暖

  对于北方的农村而言,在寒冷的冬天供暖设备是必须的,所以很多在家装时会安装集体供暖设备,确保冬天供暖正常。但是这种供暖方式只适用于北方,不适于南方。

取暖的方案3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抓落实、大干实事”推动高质量赶超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强力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省委九届十次和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高质量赶超发展和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要求为目标,以确保群众温暖过冬为底线,以“保五争三拼第一”的争先意识和“大抓落实、大干实事”的责任担当,加快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替代、强化基础保障支撑,努力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安全、经济适用、协调可持续的清洁取暖体系,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以气定改、以电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根据气源、电源、资金等保障条件,20xx年10月底前,确保完成目标任务3.75万户,力争实现散煤基本“清零”。

  三、主要任务及资金情况

  20xx年全年任务是37500户,已下达30000户气代煤、20xx户地源热泵、20xx户太阳能+电辅助,还有3500户任务未下达,以上任务都适用于本方案。

  1.气代煤入户管线费。依据20xx年大气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燃气管网初装费用执行标准的通知》要求,入户管线费每户2600元,省市各补助1000元,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负担,县级财政应承担每户600元。补助资金按合同约定,直接拨付到燃气企业。

  2.壁挂炉设备购置安装费。省市县共补助2700元,省补助50%,市、县各补助25%,县补助就是675元。因今年要求壁挂炉设备为四级排放标准,价格都在3000元以上,超过2700元部分由用户承担(邢代煤办〔20xx〕73号规定)。用户承担部分通过乡村收上来后打到指定账户,通过指定账户拨付到中标企业。各中标企业必须在临西设立分公司,在给中标企业拨付资金时,把资金直接拨付到中标企业授权的分公司账户上。

  3.自闭阀、波纹软管、物联表和有自动熄火功能的炉具,经财政评审后,价格共计1270元。经住建局党组会议研究,在县评审价格的基础上下调3%,即1232元作为这四种产品的最终价格。四种产品购置和安装由于专业性较强,资金来源又为自筹,所以不予招标,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予以采购和安装,资金由用户承担。资金通过乡村把钱收上来后打到指定账户,然后把资金拨付到企业。

  4.地源热泵享受电代煤政策,即每户补助7400元,省补助50%,市、县各补助25%,另外每户运行补贴三年补3600元,省市县各三分之一,即每户共补助11000元。招标价款超出11000元部分由用户承担。

  5.太阳能+享受电代煤政策,即每户补助7400元,另外补助三年运行补贴的一半,即1800元,共计9200元。用户不用配套。

  6.资金拨付。省市补助资金按文件规定和合同及时拨付。凡涉及的县级承担资金,视财力列入预算,并按合同及时付款。

  四、进度安排

  壁挂炉、地源热泵、太阳能+这三种产品招标工作已全部完成,6月底前,精准建立确村确户台账并完成信息录入工作;8月底前,完成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9月底前,完成户内线路改造和清洁取暖设备安装调试;10月底前,完成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入户验收工作,并于10月30日前将自验报告报市“双代”办备案。

  五、部门职责

  1.县“双代”办负责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综合协调、统筹安排、督导调度。

  2.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气源、电源、洁净煤保供工作;负责组织供电企业做好电代煤配套电网改造、运营管理工作。

  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气代煤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管、气代煤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4.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参与气代煤工程燃气企业资质审查和管理;负责做好农村燃气设施运行管理工作。

  5.县财政局负责财政补贴政策的制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安排冬季清洁取暖县级财政补贴资金预算,负责对补贴资金监督管理。

  6.市生态环境局临西分局负责洁净煤取暖环境效益分析及监管,负责对空气质量开展实时监测。

  7.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建立洁净煤确村确户需求台账及宣传推广工作。

  8.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燃气和电力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9.县审计局负责按照上级审计部门要求,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审计工作。

  10.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燃气管网及电网建设涉及公路交通领域的相关工作。

  1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做好气代煤电代煤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2.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县双代办提供的气代煤电代煤中标企业名单及产品做好本辖区内气代煤电代煤采暖设备产品质量抽检工作;负责加强农村地区散煤经营网点煤质抽检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散煤的行为。

  13.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做好项目涉及的审批、许可、备案等工作。

  1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解决冬季清洁取暖工程中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15.县教育局负责做好幼儿园、学校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16.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卫生院、医院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17.县民政局负责养老机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兜底做好农村特困对象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18.县气象局负责及时发布大风、强降雨雪等极端天气预警工作。

  xx.县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气代煤电代煤消防安全监管和火灾、事故抢险救援等工作。

  20.县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依职能做好相关工作。

  六、企业职责

  供气、供电企业要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目标,要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运营安全,要配备强有力的施工队伍及装备,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1.燃气企业。燃气企业作为燃气工程建设主体,具体负责气代煤工程建设、经营、管理;依法办理立项、规划、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在确保质量和安全前提下,倒排工期,按时完工; 对裸露的管网、接头刷涂防锈漆,与电线距离较近时加装绝缘套管;设立限高、地埋标志,对调压柜、调压箱、立柱要设立防护、防静电装置;精准测算用气需求,落实气源合同,确保供气持续稳定;负责气代煤用户用气量统计和入户安检等工作。

  2.供电企业。供电企业作为电网改造建设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营业区内电代煤用户配套电网改造工程,按照产权分界点界定原则,对所属输变电设备进行改造,即居民电表以上部分,做好项目方案制定、计划上报、物料招标、组织施工等工作。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倒排工期,按时完工;精准测算用电需求,落实电力保供责任,确保电力供应安全稳定;负责做好峰谷分时电价的宣传和实施工作,负责电代煤用户用电量统计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清洁取暖常态协调机制,按照本实施方案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要做好督促指导、政策制定、统筹协调、目标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充实力量、健全机构,抓好日常工作督导协调。要严格落实县级组织实施主体责任,党政齐抓共管,主要负责人亲自推动,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完善本地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相关要求,完善推进机制,坚守质量、安全和廉政底线,不折不扣完成任务。

  (二)做好能源保障。加快储气调峰设施建设,确保地方政府达到3天用气量储气标准;督促燃气企业逐步建设储气设施或通过购买能力和与工业可中断负荷签署有偿参与调峰协议,确保达到年供气量5%的储气标准;严格履行供用气合同,督导燃气企业加强需求预测,精准研判用气结构及用气量,按需签订和履行供用气合同。科学分析电网承载能力,认真做好电力平衡测算和应急调度;加快配套电网改造,在确村确户的基础上,抓紧细化配套农村电网改造计划,落实建设资金,加快实施改造,保障电力供应。

  (三)加强工程监管。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红线”意识,把安全和质量贯穿于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建设全过程,严把安全生产关、施工质量关、产品检测关、竣工验收关。要加强农村气代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燃气企业建立健全气代煤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完善相关手续,对拒不履行建设程序,逾期不改的要坚决清除出气代煤市场;对不按技术标准施工的,加大查处追责力度,造成严重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的,给予顶格处罚。各燃气、供电公司要按照《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选择最有实力的施工队伍,执行最严格的建设规范,抓好风险排查和处置,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稳定运行。

  (四)严格规范管理。要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先立后破”原则,全面掌控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建设,在新的改造工程投用前,严禁拆除农户原有取暖炉具,确保新旧取暖方式平稳接替,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已列入近期拆迁改造规划、危房和在建房屋、长期无人居住、厨卧不分的农户,不得列入改造范围。经县级双代办批准,在建立精准台账的基础上,可采用其它清洁取暖方式替代。

  (五)强化督导问责。县“双代”办要加强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实行旬通报、月调度、季考核制度,适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协调解决问题,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通报进展情况;同时要制定强有力的措施,层层建立包联机制,明确乡镇主体责任,对工程进度和质量安全进行全程指导调度与监管,确保清洁取暖工程高效有序推进。对违反纪律、弄虚作假、发生事故,或因作风不严不实、措施不得力未按时完成任务、影响群众温暖过冬,依纪依规问责追责。

  (六)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墙体广告、宣传图册、标语、明白纸、海报、乡村广播站等多种载体,加强对冬季清洁取暖相关政策的解读,宣传先进事例和典型,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普及清洁取暖和安全操作知识,提高全社会对清洁取暖的认知度、接受度和参与度,大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取暖的方案4

  按照济宁市20xx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建设计划的通知精神,为全面加快推进我市20xx年清洁取暖工程建设进度,确保9月底前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目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全市20xx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全市计划完成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计划改造11766户。

  二、技术路径

  主要采取气代煤、电代煤等改造方式。对实施气代煤改造的,要同步安装泄漏报警器、金属软管、自闭阀和壁挂炉电源(含五孔插座、线材)。

  三、补贴标准

  山区村不纳入改造计划;纳入合村并居、棚改拆迁、压煤搬迁等计划的村居,不纳入改造计划;家中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不实施改造;“小产权房”不纳入改造计划。

  (一)工程建设补贴

  气代煤、电代煤等工程项目,在省级奖补资金的基础上,市级按照省级奖补资金的一半进行补贴,不足部分由我市兜底。补贴范围不包含户内暖气片及安装费用。

  (二)运行补贴

  采暖期暂不执行阶梯气价,按城镇燃气居民用气价格的第一档价格执行。我市按采暖期1元/方进行补贴,补贴用气每个采暖期每户最高补1000方。对由政府推动实施改造的`分散式气代煤、电代煤用户,继续延续20xx年运行补贴政策,补贴时限暂定三年,由各镇街负责核准后统一发放。

  工程建设补贴和运行补贴,如上级标准发生变化和政策调整,我市按照最新政策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四、时限要求

  (一)制定方案和组织招标。完成年度实施方案,上报济宁市清洁取暖推进办公室;组织施工、设备等招标。4月30日前完成。

  (二)施工建设。9月30日前完成改造任务。

  (三)竣工验收。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程的验收及调试工作,达到使用条件。要依法严格按照各类工程规范标准组织竣工验收,改造一批、验收一批,不达标的暂停拨付补贴资金,待整改合格后予以拨付,并及时规范存档。

  (四)组织核验。11月底前市领导小组委托专业机构对各镇街、各单位报送的竣工台账进行抽查核验,并将根据核验结果提出奖补资金拨付意见。最终竣工户数以市政府认定户数为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曲阜市冬季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协作,合力推进工程进展。各镇街落实属地主体责任,要高位推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主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切实做好“战斗员”。要参照市里模式,完善工作机制,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和日常办事机构,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保证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落实。审计部门要做好跟踪审计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镇街要依据各自改造类型和改造任务,制定出台详细的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时间表,制作改造区域和村庄平面图,做到表上墙、图上墙。要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区域、具体项目、具体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任务,倒排工期,确保每个任务、每个项目、每个环节没有遗漏空缺。

  (三)抓好安全巡护。进入供暖季后,各镇街、燃气企业、供电公司要深入开展“访民问暖”“百万农户温暖行”活动,严格落实“双安全员”(改造企业安全员和村级安全员)制度,加强村居内各类燃气、供电设施的巡查巡护和入户指导,查看用户安全使用明白纸张贴情况、安全使用情况等,及时解决群众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坚决确保广大群众安全使用、温暖过冬。

  (四)加强安全宣传。各镇街、燃气企业、供电公司要持续加大安全用气用电宣传力度,通过播放安全用气用电宣传短片、农村“大喇叭”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切实让群众明白安全使用流程,不断提高群众安全使用意识和防范意识。

  (五)做好资料留存工作。各镇街、各施工企业在实施清洁取暖改造过程中,要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做好工程设计、招投标、施工、验收等环节资料留存工作,为各级督查、考核做好基础准备。20xx年5月20日前,各镇街负责对因群众意愿、近3年列入搬迁改造计划、不符合安全条件等未改的住户进行核查建档。

取暖的方案5

  为做好全市20xx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提高冬季取暖清洁化水平,保障改善民生,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清洁取暖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我市申报国家清洁取暖项目任务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按照“政府引导、稳妥推进、合理负担、惠及民生”的原则,坚持“以供定改、先立后破”,宜热则热、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因地制宜选择符合实际的供暖方式,整村推进、整片提升。20xx—20xx年,实施城区(县城)清洁取暖改造565万平方米,农村清洁取暖改造5.24万户;完成城区(县城)既有建筑能效提升335万平方米,农房能效提升2.6万户;新建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9.5万平方米。三年实施周期后,城区、县城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应改尽改”基本完成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城区非节能且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全部完成节能改造,县城完成80%。

  (二)20xx年目标。20xx年全市计划完成城区(县城)清洁取暖改造271万平方米、农村清洁取暖改造1.39万户;完成城区(县城)既有建筑能效提升135万平方米、农房能效提升6600户;新开工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1.52万平方米。

  二、工作职责

  (一)责任主体。各县区(含市属开发区,下同)是冬季清洁取暖的责任主体,负责做好调查摸底,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乡镇(街道)、村(居)和项目实施主体开展工程建设,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的手续办理、迁占补偿等问题;做好建设资金和运行补贴资金的筹集、监管、发放及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和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清洁取暖运营维护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沟通渠道,确保群众满意。

  (二)实施主体。各县区要依法依规确定实施主体,组织供热企业做好城区集中供暖和集中供暖向农村地区延伸工作,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运营单位做好清洁能源集中供暖改造工作,东营供电公司做好电代煤工程配套电网改造工作,管道燃气企业做好气代煤工程配套燃气管网建设及气源保障工作,其他实施主体按照职责分工,合力推进工程建设,确保按期完成。

  (三)部门职责。

  1.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省有关部门落实电网增容改造升级工作,做好能源保障供应;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考核时提供能源保障、电网增容改造、散煤治理、清洁取暖价格优惠政策等相关资料。

  2.市民政局。配合住房城建管理部门制定低收入群体清洁取暖补贴政策,对参与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的低收入人口进行认定。

  3.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市级承担资金的筹措、拨付工作;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考核时提供资金下达文件、资金管理制度、财政可承受能力、带动地方资金投入等相关资料。

  4.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与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就冬季清洁取暖督查、评审、验收等工作的沟通、衔接;将已稳定实现清洁取暖的区域依法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制定实施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考核时提供空气质量改善等相关资料,配合现场抽查工作。

  5.市住房城建管理局。负责牵头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研究提出冬季清洁取暖建设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督导调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工作任务落实;督促管道燃气企业与上游供气企业及时签订供用气合同;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考核时提供清洁取暖改造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落实情况、技术路线实施情况、项目验收合格率等相关资料,配合现场抽查工作。

  6.市行政审批局。负责清洁取暖项目有关行政审批手续办理工作。

  7.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相关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8.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引导银行机构支持项目建设主体融资;负责制定冬季清洁取暖金融支持政策。

  9.市油地校融合办。负责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油气公司对接,确保煤改气等清洁取暖供应需要。

  三、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给予清洁取暖改造定额奖补,连续支持3年,每年奖补标准为3亿元;地方财政3年奖补9亿元,市级和各县区财政按照2:8比例分担。

  (一)工程建设补贴政策。

  1.工业余热集中供热项目。充分利用石化、新材料、热电等行业余热,实施工业余热集中供暖,实现热源清洁替代。向农村地区延伸的项目按照最高9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20xx元/户,市级资金1400元/户。城区(县城)项目按照最高80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30元/平方米,其余由县级资金承担。

  2.地热集中供热项目。在地热资源较为丰富地区,有序推广地热集中供暖。向农村地区延伸的项目按照最高11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4000元/户,市级资金1400元/户。城区(县城)项目按照最高95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35元/平方米,其余由县级资金承担。

  3.市政管网集中供热向农村地区延伸项目。利用热电联产等作为热源,推进集中供热管网向城郊新型农村社区延伸,实现集中供热清洁取暖。市政管网集中供热向农村地区延伸项目按照最高8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1500元/户,市级资金1300元/户。

  4.电代煤项目。在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农村地区,因地制宜、整村推进,实施空气源热泵、空气源热风机、蓄热式电暖气等电代煤工程。分散电代煤项目电采暖设备及辅材采购安装等设备建设,按照最高8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5100元/户,市级资金580元/户。集中电代煤项目按照最高9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3000元/户,市级资金1200元/户。

  5.气代煤项目。在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农村地区,以气定改、整村推进,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有序推进气代煤工程。气代煤项目燃气壁挂炉购置安装及村(居)燃气管网设施等设备建设,按照最高66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4000元/户,市级资金520元/户。

  6.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对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实施能效提升。其中,城区既有建筑主要对外围护结构等进行能效提升,改造后较改造前能效提升30%以上;农村既有建筑改造重点实施外围护结构、封厦等能效提升。农村项目按照最高9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5800元/户,市级资金640元/户。城区(县城)项目按照最高145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98元/平方米,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级资金24元/平方米,其余县区市级资金10元/平方米。

  7.超低能耗示范项目。积极推动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建设。按照最高900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市级资金180元/平方米。

  (二)运行补贴政策。

  1.农村地区电代煤改造项目。“一户一表”居民电代煤用户,采暖期用电按照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价标准执行,推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居民用户自愿选择。采暖期除基础生活用电量外,对分散电代煤用户按照采暖用电0.2元/千瓦时的标准,根据实际用电量予以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

  2.农村地区气代煤改造项目。采暖期每户超出基础生活用气量部分,按照采暖用气1元/立方米的标准,根据实际用气量予以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

  以上运行补贴,采暖期(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结束后,根据用户实际用量据实结算,所需资金由市级和各县区财政按照2:8比例分担。

  (三)有关事项。

  1.各县区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2.各县区要按照本方案补贴政策据实补贴,任务内中央、市补助外不足部分及超出任务部分由县区自行解决。

  3.对具备集中供暖实施条件的,原则上不实施分散取暖。

  4.对涉及农村“一户多宅”的,按照“一户一宅”进行补贴。

  5.采暖期结束后,各县区要及时将补贴资金落实到户,未经结算不得向用户直接发放运行补贴资金。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20xx年7月20日前)。各县区结合目标任务,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将具体改造任务细化到乡镇(街道)、村(居)和用户,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并将实施方案报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备案。

  (二)实施阶段(20xx年10月底前)。各县区负责本辖区内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组织乡镇(街道)选购符合要求的清洁取暖设备,统筹推进工程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质量管控等各项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三)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0日前)。各县区按照《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建设验收和运行管理指南》等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环保评估要求,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建立到户竣工台账,整理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并于20xx年11月10日前完成。进行清洁取暖改造的`居民要签订承诺书,承诺不再使用煤炭及其制品取暖,不签订的不享受补贴政策。市住房城建管理局负责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清洁取暖项目竣工资料进行复核,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建立市级部门包县区督导制度,其中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广饶县,市财政局负责东营区、垦利区,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河口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市住房城建管理局负责利津县、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改造全过程提供技术服务,协助编制相关技术标准,指导做好方案制定、项目管理、人员培训、考核验收等工作。各县区要参照市里模式,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改造一户、成功一户。

  (二)严格监督考核。将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区的重点督查事项。健全完善市、县、乡三级督查机制,加强工作调度,采取定期检查、重点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慢、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各县区要摸清底数,建立到乡镇(街道)、到村(居)、到户的工作台账,明确专人及时统计、上报改造工作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三)规范资金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清洁取暖补贴资金的筹措和使用监督管理,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及时将工程建设、设备购置、运行费用等各项补贴资金拨付到位。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等规定要求,保障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补贴资金。

  (四)强化安全监管。各县区要健全完善清洁取暖相关设施设计、建设和运行标准,加强对清洁取暖设备质量控制、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后期运营服务等方面跟踪管理,形成完善的监督管理和约束机制,确保清洁取暖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安全及运行安全。要深入落实农村燃气“双安全员”(燃气企业安全员和村级安全员)制度,着力发现和整治问题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要加强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新闻媒体负责做好清洁取暖政策和安全宣传相关工作,积极宣传清洁取暖的重要意义,普及清洁取暖知识,引导城乡居民不断增强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各县区要广泛开展清洁取暖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传统燃煤危害,帮助群众算好环保账、经济账、安全账、生活质量账,凝聚清洁取暖共识。做好群众反映问题解释工作,及时予以解决,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加强舆论引导,形成正确舆论导向。

取暖的方案6

  20xx年5月,固原市入选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中央财政支持项目城市。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和碳中和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国家、自治区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顺利实施,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广大居民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为立足点,树立低碳发展理念,紧密结合固原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资源禀赋条件、居民生活习惯与取暖方式,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运行可持续”的方针,从“热源侧”清洁化替代和“用户侧”建筑能效提升两个方面,全面提升清洁供热水平,加快提高城乡清洁取暖比重,构建环保低碳、节约高效、安全稳定、经济适用的清洁供暖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是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根据能源资源禀赋、基础设施布局、经济可承受能力等因素,充分考虑不同区域特点,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宜生则生,科学确定城乡冬季清洁取暖技术路线,同步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实事求是、先易后难、稳妥有序地推进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

  二是清洁供应,高效使用。将清洁取暖工作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紧密结合,优先利用绿色电力、太阳能、空气能、生物质能、中深层地热能、工业余热等可再生能源供热,替代城乡散煤,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和供热计量收费改革,减少能源消耗,提升清洁取暖实施效果。

  三是以供定改,确保安全。以保障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为底线,坚持“以供定改”,根据电网改造、气源合同、生物质生产等落实情况,稳妥推进煤改电、煤改气、煤改生物质等工作,多措并举确保清洁取暖用能安全稳定供应。坚持“先立后破”,在新取暖设施稳定运行一个采暖季前,暂不拆除原有取暖设施。

  四是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充分调动企业和用户的积极性,强化企业在冬季清洁取暖市场中的主体地位,鼓励社会资本、能源合同管理公司进入清洁供暖领域。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清洁取暖中的引导和推动作用,优化顶层设计和统筹调度,构建科学高效的政府推动责任体系。做好宣传培训,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是长效运营,经济可承受。建立和完善冬季清洁取暖长效运营机制,多措并举,保障长期稳定运行,确保不“返煤”。财政资金要重点用于保障弱势群体、公益机构和农村居民清洁取暖。农村清洁取暖项目要统筹考虑实际运行、村民收入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等情况,确保农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用得久。

  三、总体目标

  固原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分三年实施(20xx年—20xx年),到20xx年,城区新增清洁取暖改造面积约286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0.3万平方米,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100%完成节能改造;县城新增清洁取暖改造面积约742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0.5万平方米,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100%完成节能改造;农村清洁取暖改造约10.4万户(面积约1087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60%以上,完成农房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35万平方米。全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4%(343天)以上,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四、建设任务

  根据项目建设总体目标,以热源清洁化、建筑能效提升、能力建设为重点,在城区、县城和农村地区分区施策、分类推进。

  (一)实施集中供热热源清洁化改造。开展65蒸吨及以上集中供热锅炉的超低排放改造,扩大城区、县城清洁集中供热的覆盖范围。全市共实施集中供热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8项,分别为西吉县吉源供热公司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西吉县东华供热公司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西吉县吉源供热公司工业园区锅炉房供热管网建设、彭阳县城西热源厂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彭阳县城东热源厂环保改造、彭阳县城东热源厂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泾源县城集中供热公司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隆德县城集中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新增清洁取暖供热面积742万平方米。(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供热企业)

  (二)实施集中供热管网改造。供热管网改造主要包括老旧管网改造、热力站改造、二级管网计量节能改造,实现供热管网水力平衡,提高供热效率,降低管网热损。全市共实施热网改造项目11项,其中县城项目9项,分别为西吉县政府换热站及附属老旧管网改造、西吉县20xx年市政供热管网维修改造、西吉县东市场换热站及附属老旧管网改造、西吉县团结路供热管网建设、隆德县六盘山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系统改造、泾源县城集中供热锅炉房及管网系统改扩建、彭阳县城新建换热站及供热管网、彭阳县城供热系统平衡改造、彭阳县城小区管道阀门改造;农村项目2项,分别为彭阳县王洼镇集中供热老旧供热管网及4座换热站改造、彭阳县王洼镇集中供热移民居住新增管网及外墙保温。(牵头部门: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建设智慧供热平台。推进智慧供热管理平台建设,实现远程监控和自动控制,提高供热系统运行效率。全市共实施智慧供热管理平台项目3个,为固原市城市管理局智慧供热平台、固原市人民医院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智慧供热改造、彭阳县王洼镇集中供热智慧平台建设项目。(牵头部门: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固原中燃城燃公司、彭阳县人民政府)

  (四)实施清洁能源热源改造。因地制宜、以供定改,有序推进电力、太阳能、燃气、生物质等多元化、分散式城乡清洁能源供热。全市共实施清洁能源热源改造项目26项,新增清洁取暖供热面积1239万平方米。其中:城区项目2项,分别为固原市城区散煤取暖用户热源清洁化改造、固原市城区无集中供热区域煤改气项目,新增清洁供热面积152万平方米;农村项目24项,新增清洁供热面积1087万平方米。(牵头部门: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区各供热企业、固原中燃城燃公司)

  (五)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建筑能效提升,有效减少冬季采暖的能源消耗,提高建筑室内温度和舒适性。全市共实施建筑节能改造项目9项,改造面积215.8万平方米。其中固原市城区建筑节能改造总建筑面积40.3万平方米;县城项目3项,分别为西吉县城建筑节能改造、泾源县城建筑节能改造、彭阳县城建筑节能改造,总建筑面积40.5万平方米;农村项目5项,分别为原州区农村建筑节能改造、西吉县农村建筑节能改造、隆德县农村建筑节能改造、泾源县农村建筑节能改造、彭阳县农村建筑节能改造,总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加强能源供应保障。提高本市电力、燃气、生物质等清洁取暖能源保障能力,确保清洁取暖项目顺利建设和运营。全市共实施能源供应保障项目6项,分别为国家管网西气东输固原-原州联络管道互联互通工程、固原市城市天然气综合利用三期工程、固原市国网公司20xx年煤改电配套10千伏及以下配网改造工程、固原市国网公司20xx年煤改电配套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固原市国网公司20xx-20xx年煤改电配套110千伏及以下配网改造工程、原州区乡镇煤改气配套气化建设项目。(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原州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国家管网西气东输公司、国网固原供电公司、固原中燃城燃公司、固原经纬新能源公司)

  五、资金安排

  (一)项目资金。固原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采取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模式,计划总投资33.5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9.00亿元、地方财政资金4.26亿元、企业自筹19.18亿元、居民自筹1.11亿元。

  (二)补贴标准。财政资金使用原则上采取“补建设,不补运行”的方式,主要用于城乡热源清洁化改造、建筑节能改造、老旧供热管网改造等民生类、节能环保类项目。各类型项目财政资金补贴的参考标准如下(其中中央财政补贴占70%,地方财政补贴占30%),具体补贴办法由市直部门、各县(区)政府依据地方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研究论证后制定,超出补贴的费用由企业、用户自筹解决。

  1.城镇集中供热热源超低排放改造。现有65蒸吨及以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按照9万元/兆瓦补贴。

  2.城镇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城镇集中供热管网改造项目按照一级管网500元/米、二级管网200元/米补贴(取拆旧和新建管网长度的'低值)。

  3.城镇集中供热管网智慧管理平台。城镇集中供热管网智慧管理平台项目按照20xx元/万平方米供热面积补贴。

  4.城镇公共建筑清洁热源改造。对于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城镇公共建筑清洁热源改造项目,按照改造建筑面积200元/平方米对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取暖改造进行补贴。

  5.城乡分户热源清洁化改造。对于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城乡分户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按照不同项目类型给予补贴:

  (1)太阳能利用取暖项目。直接投资利用太阳能光伏或光热取暖(含直接利用太阳能的空气源热泵)项目,与小型电取暖器、电热炕等结合,按照7300元/户标准补贴。

  (2)空气源热泵取暖项目。空气源热泵取暖项目,与小型电取暖器、电热炕等结合,按照6700元/户标准补贴。

  (3)天然气壁挂炉取暖项目。天然气壁挂炉取暖,按照5500元/户标准补贴。

  (4)生物质专用炉具取暖项目。生物质专用炉具取暖,考虑试烧燃料、配套暖气片等,按照4500元/户标准补贴。

  6.城乡建筑节能改造。城区和县城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按照250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补贴,农村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按照130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补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县(区)冬季清洁取暖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联席会议、信息报送、调度会商等制度,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全力推进清洁取暖工作。(牵头单位: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县(区)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冬季清洁取暖细化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各年度目标任务,并将任务分解到各实施部门(单位)、各实施乡镇,明确具体项目和时间节点。(牵头单位: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完善政策制度。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能源保障、运营维护、实施评估、监督考核等配套政策体系,制定出台《固原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管理办法》《固原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固原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绩效考评办法》等政策,完善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建筑节能改造、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链发展、屋顶光伏和煤改电协同推进、取暖清洁能源优惠价格等政策。(牵头单位: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资金保障。规范使用中央资金,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项目资金保障。加强地方资金筹措能力,整合利用自治区和市级生态环保奖补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煤改电示范项目资金以及老旧小区改造、涉农统筹整合、乡村振兴等资金。搭建政银企平台,发挥绿色金融政策、企业主体作用,推进社会投资方与金融机构合作,保障项目实施。(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五)确保能源供应。提高本市电力、燃气、生物质、集中供热用煤等清洁取暖能源供应保障能力,确保清洁取暖项目顺利建设和运营。提高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科学制定极端天气、自然灾害、能源短缺情况下的保暖保供应急预案,尽可能减小损失和影响。(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六)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对清洁取暖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考核,将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纳入政府及各部门年度考核。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县(区)、部门(单位)的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对项目实施情况提出整改建议。(牵头单位: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七)加强宣传引导和试点示范。大力开展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的清洁取暖意识。各县(区)应试点先行,逐步探索经验并形成模式,推广技术成熟、效果好的产品和模式。(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取暖的方案7

  为加快推进20xx年本市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助力打好蓝天保卫战,现提出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进度安排

  (一)工作目标。科学选择技术路线,以“煤改电”为主,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进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450个农村地区村庄住户“煤改清洁能源”任务,同步完成450个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5.38万平方米籽种农业设施“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基本实现全市平原地区村庄住户“无煤化”。积极推进山区电力、燃气配套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山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制定延庆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规划。剩余尚未实施冬季清洁取暖改造的村庄,全部实施优质燃煤替代。

  (二)进度安排。20xx年5月31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相关工程建设、清洁能源取暖设备和优质燃煤招标等工作,完成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评估(包括山区村庄“煤改清洁能源”技术路线评估);9月30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所需电力、燃气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户内线路改造和清洁能源取暖设备安装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清洁能源取暖设备调试,以及优质燃煤配送和节能高效炉具安装工作。

  二、相关支持政策

  继续执行20xx年至20xx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确定的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政策措施。

  (一)对外部管网建设的支持政策

  1.电网及线路改造。10KV以下、住户电表(含)之前的电网扩容投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30%资金支持。住户户内线路(即住户电表至取暖设备)的改造费用,由相关区政府制定具体补贴政策。

  2.天然气管网改造。区域调压站(不含)或接气点至调压箱(含)段的燃气管线投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30%资金支持。调压箱到住户燃气表(含)之前段(即村内管线)的投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30%资金支持。

  (二)对清洁取暖设备的支持政策

  实施“煤改电”项目的,可选择使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电加热水储能、太阳能加电辅、蓄能式电暖器等清洁能源取暖设备,改造方式可以选择单户改造或集中改造。对使用空气源热泵、非整村安装地源热泵取暖的,市财政按照采暖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使用其他清洁能源取暖设备的,市财政按照设备采购价格的1/3进行补贴。市财政对各类清洁能源取暖设备的补贴限额为每户最高1.2万元;区财政在配套同等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可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减少住户负担。

  (三)对运行使用的支持政策

  1.电价优惠及补贴政策。完成“煤改电”改造任务的村庄,住户在取暖季期间,当日20:00至次日8:00享受0.3元/度的低谷电价,同时市、区两级财政再各补贴0.1元/度,补贴用电限额为每个取暖季每户1万度。

  2.天然气价格支持政策。调整农村地区市政管道天然气分户自采暖用户阶梯气量,并执行相应阶梯用气价格。其中第一阶梯为2500(含)立方米以下,第二阶梯为2500至3000(含)立方米,第三阶梯为3000立方米以上,阶梯气量按全年累计。将使用各类燃气分户自采暖的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纳入《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适用范围,执行市政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价格。同时,对农村地区村庄住户天然气分户采暖给予每立方米0.38元补贴,补贴用气限额为每个采暖季每户820立方米。采用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方式的,高出市政管道天然气供气价格的部分,由市财政按照每个取暖季每户最高1300元的标准进行气价补贴,不足部分由区财政安排。

  (四)对实施“煤改清洁能源”集中供暖项目的支持政策

  农村地区新建再生水(污水)余热供暖项目热源和一次管网,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30%资金支持;新建深层地热供暖项目热源和一次管网,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50%资金支持;既有燃煤、燃油供暖锅炉实施热泵系统改造项目,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50%资金支持;整村实施的“煤改地源热泵”项目,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50%资金支持。

  农村地区村庄住户、村委会、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和籽种农业设施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燃气、电等清洁能源实施集中供暖的项目,其配套建设的水蓄热设施投资计入热源投资,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其中,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50%资金支持,采用燃气和电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30%资金支持。农村“煤改气”集中供暖采用市政管道天然气的,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标准。

  (五)对太阳能热利用的主要支持政策

  农村地区住户在自有住房、村集体在公用建筑上安装太阳能采暖设施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对太阳能采暖系统建设投资给予30%资金支持,辅助热源(热泵、电、燃气等清洁能源)投资补助政策按现行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有关区要以村为单位,对农村地区住户和村集体实施太阳能取暖项目整体打包,以一个整体项目向市发展改革委申报立项。

  (六)对村委会、村民公共活动场所的支持政策

  农村地区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由市财政对取暖设备购置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500户以下的村庄补贴1.2万元,500户(含)以上的'村庄补贴2.4万元,区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同时,执行农村地区村庄“煤改清洁能源”相关气价、电价政策。

  (七)对农业设施的支持政策

  需冬季取暖的农业设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相关项目纳入本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贴范围,区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其中,育种、育秧、育苗等籽种农业设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由市财政按照取暖设备购置费用的20%给予补贴,并享受一定的电价、气价补贴;农业设施外墙实施保温改造,由各区统筹使用农业改革发展资金给予补贴。

  (八)对“减煤换煤”的奖励政策

  市财政继续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本年度通过“五个一批”方式实施“减煤换煤”工作的给予每吨200元的奖励,奖励资金由各区统筹使用,专项用于“减煤换煤”工作;尚未开展“煤改清洁能源”改造的农村地区住户,烟煤炉具更换为优质燃煤炉具,由市财政按照炉具购置价格的1/3进行补贴,每台最高补贴700元,区财政在配套同等补贴金额的基础上,可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减轻住户负担。民政部门要做好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工作。

  (九)对炊事用液化石油气下乡的支持政策

  村镇配套的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建设费用全部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承担,新增液化石油气钢瓶及专用配送车辆购置费用等由供应企业承担。市财政按每瓶液化石油气(15kg装)25元、每年每户不超过8瓶的标准对农村地区村庄住户(享受平价气供应的除外)进行补贴。

  (十)对节能保温改造和建设超低能耗农民住宅的支持政策

  市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出台政策,积极引导鼓励农户在实施“煤改清洁能源”前先进行农宅节能保温改造。另外,市财政对建设超低能耗农民住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针对山区极端气温低、基础设施差、供暖周期长、设备选型难等特点,稳妥有序开展山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试点改造。要因地制宜、科学选定技术路线,加大多能联动技术装备的推广力度,确保能源安全供应和取暖效果;要稳步开展高海拔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市级部门要加大对相关工作支持力度,完善补助政策及奖励方式;有关区要出台山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政策措施,积极安排配套资金,确保山区农村住户改得起、用得上。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市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由市新农办综合协调,市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加大对各有关区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区政府是推进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研究制定本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年度任务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区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确保按时优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狠抓工作落实

  市政府与相关区政府签订农村地区村庄“煤改清洁能源”目标责任书,严格实施绩效考核。市、区政府要将支持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市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加快办理“煤改清洁能源”相关工程审批手续。各有关区政府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时限,强化工作督导,积极协调相关工程建设涉及的拆迁、手续办理等工作,确保“煤改清洁能源”工程顺利实施。列入“煤改清洁能源”改造任务的村庄,同步做好农宅节能保温改造工作。

  (三)强化过程监管和运行维护

  各区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区、镇、村职责分工,明确政府部门、企业和用户的权利和义务。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落实招标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选择供应企业。完善设备选定机制,加强科普宣传,做好设备产品展示,依法保障住户自主选择权利。健全质量管控机制,明确各类设备和优质燃煤的质量技术标准,加强质量检测和督导检查。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第三方评估,并通过市级“煤改清洁能源”监控平台,随时掌握工程进度、设备运行和维护服务等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运行管护长效机制,加强后期运行维护服务;加大培训力度,使住户掌握设备正确使用方法和基本常识,确保安全正常使用。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确保极端天气、突发事件等情况下农村地区村庄住户取暖。

  (四)加强舆论宣传

  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清洁取暖新技术新设备的宣传推广力度,鼓励新技术新设备应用。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良好氛围,为改善空气质量贡献力量。

取暖的方案8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20xx年本市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现提出以下方案。

  本方案中农村地区村庄指在市域范围内,占用集体建设用地,隶属村委会建制。保留了村庄形态,农村居民居住和从事生产的聚居点。

  一、工作目标及进度安排

  (一)工作目标。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700个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煤改清洁能源”任务,同步实施1400个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79万平方米籽种农业设施的“煤改清洁能源”工作,朝阳、海淀、丰台、房山、通州、大兴6个区平原地区村庄内住户基本实现“无煤化”。对未纳入20xx年度“煤改清洁能源”计划的村庄,全部实施优质燃煤替代。

  (二)进度安排。4月30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相关工程建设和设备、优质燃煤等的招标工作;9月30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所需电力、燃气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户内线路改造和“煤改清洁能源”取暖设备安装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取暖设备调试,以及优质燃煤配送和节能高效炉具安装工作。

  二、相关支持政策

  在继续执行20xx年至20xx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确定的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政策措施的基础上,20xx年取暖季和20xx年取暖季增加若干支持政策,并对以往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一)对燃气使用的支持政策。将使用各类燃气分户自采暖的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纳入《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适用范围,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研究具体补贴办法。采用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方式取暖的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按照不高于市政天然气管网供气价格缴纳使用费用。CNG、LNG供气价格高出市政天热气管网供气价格的部分,由市财政按照每个取暖季每户最高1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不足部分由区财政安排,其中,由市燃气集团实施政造并负责供气的,市财政按照市燃气集团和各区政府共同核定的户数和用气量,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到市燃气集团;由其他企业实施改造并负责供气的,市财政按照该企业与各区政府共同核定的户数和用气量.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区财政。

  (二)对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的支持政策。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由市财政对取暖设备购置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500户以下的村庄补贴1.2万元,500户(含)以上的村庄补贴2.4万元,区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同时,执行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煤改清洁能源”相关气价、电价补贴政策。

  (三)对农业设施的支持政策。对冬季取暖农业设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相关项目纳入本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贴范围,区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其中,对育种、育秧、育苗等籽种农业设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市财政按照取暖设备购置费用的20%给予补贴,并享受一定的电价、气价补贴;对农业设施外墙进行保温改造,使其不用或少用燃煤,各区可统筹使用市财政安排的农业改革发展资金给于补贴,具体补贴办法由市新农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共同研究制定。

  (四)对实施“煤改清洁能源”集中供暖项目的支持政策。对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村委会、村民公共活计场所和籽种农业设施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燃气、电等清洁能源实施集中供暖的项目,其配套建设的水蓄热设施投资计入热源投资,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其中,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等集中供暖的项目,对其配套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50%的资金支持,采用燃气和电能集中供暖的项目,对其配套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30%的资金支持。

  (五)对以往“煤改电”、煤改气”相关政策进行明确和调整。实施”煤改气”项目的,可选择使用市政管道天然气、LNG、CNG、液化石油气、生物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实施“煤改电”项目的.,可选择使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电加热水储能、太阳能加电辅、蓄能式电暖器等清洁能源取暖设备,改造方式可以选择单户改造或集中改造。对使用空气源热泵、非整村安装地源热泵取暖的,市财政按照取暖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使用其他清洁能源设备取暖的,市财政按照设备购置费用的l/3进行补贴。市财政对各类清洁能源取暖设备的补贴金额每户最高不超过1.2万元;区财政在配套同等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可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减轻住户负担。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市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由市新农办综合协调,市有关部门要及时沟通,密切协作,加强对各区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各有关区政府是推进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研究制定本区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区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确保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建立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确保极端天气、突发事件等情况下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的取暖需求。

  (二)狠抓工作落实

  市政府与各有关区政府签订“煤改清洁能源”目标责任书,严格绩效考核,对任务完成快、社会评价好、村民满意度高的区给予适当奖励。市,区政府要将支持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到位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考核。市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并按照“一会三函”流程办理“煤改清洁能源”相关工程审批手续。各有关区政府要积极协调相关工程建设涉及的手续办理。加快拆迁等工作,确保“煤改清洁能源”工程顺利实施;建立“煤改清洁能源”监控平台,对工程进度、设备运行和维护服务等情况进行监测,确保“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技术设备质量和标准

  市有关部门要明确燃煤、炉具和取暖设备等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各有关区政府要严格按照程序选择供应企业和产品。发展改革、科技、质监、环保等部门要加强”煤改清洁能源”技术多样性研究,着力改善能源结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发农村适用的技术和设备,探索开展取暖新技术试点,提高能源综台使用效率。

  (四)加大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燃煤的治理力度

  市有关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大对燃煤生产、销售、使用各环节的质量检测和监督检查,各有关区政府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开展暗查、暗访行动,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杜绝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生产销售、固定场所无照经营、公共场所流动商贩无照销售,运输不符合质量标准燃煤等行为。

  (五)加强舆论宣传

  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参与“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大对新技术、新设备的宣传推广力度,鼓励群众使用新技术新设备取暖,为改善冬季空气质量贡献力量。

取暖的方案9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x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进位总体方案》、《x市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地区供热清洁化,有效改善空气质量,在总结xxxx—xxxx年工作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充分考虑电力、燃气保障程度,继续实施电代煤、气代煤等清洁能源替代,最大限度提高农村清洁采暖比例。未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分散燃煤采暖居民推广使用洁净型煤等清洁燃料,实现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多种方式、统筹兼顾。充分考量电力、燃气配套等基础条件,“宜电则电、电代优先;宜气则气、以气定量;宜煤则煤、型煤托底”,多种形式推进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实行整村连片推进,深入宣传发动,落实配套政策,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实现多方共赢。

  ——完善政策、惠及民生。兼顾群众承受能力,调整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政府和社会投资力度,开展光伏+电代煤试点示范,减少居民负担,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实现预期效果。

  三、实施方式及任务

  (一)电代煤。在目前电网承载力前提下,能实施电代煤的分散燃煤采暖居民优先实施电代煤,坚持整村推进,连片推进,减少与气代煤的交叉,降低施工难度,提高投资效率。xxxx年xx月底前完成约x眡万户电代煤改造工作。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卫生所)、乡镇政府等分散燃煤采暖单位用户优先实施电代煤改造。国网x供电公司根据电网承载力,提出电代煤确村确户和单位改造初步意见,各县(市、区)会同当地供电公司予以确认,全市汇总平衡后确定各县(市、区)年度目标任务。

  科学选择电采暖设备。坚持电代煤工程的系统性和“一户一设计”原则,按照《关于下达x市“煤改电”采暖项目电采暖设备及安装入围企业产品目录的通知》(石散煤压减替代办〔xxxx〕x号)相关要求,各县(市、区)组织技术力量和中标企业,根据居民住户需求和实际情况对每户科学确定技术路线,提出科学的取暖系统设计方案,确保每个家庭取暖系统做到省钱实用、安全舒适、环保节能。根据目前现有成熟技术和应用实践,对采暖面积较大的居民住户,引导居民选用蓄热式电锅炉,经济条件较好的鼓励采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太阳能+电辅热等采暖设备;对实际取暖面积xx平方米以下,单间取暖面积在xx平方米以下的连续供暖居民住户可选用蓄热式电暖气,同样条件只在夜间采暖的间断供暖居民住户也可选用直热式电暖器(电加热器)。要指导居民住户选择适宜产品,原则上一户居民只能选择一家企业的产品,购置电采暖设备的居民姓名要与电表登记姓名相一致。

  开展试点示范。鼓励企业创新取暖技术,对一些效率高、成本低、效果好的技术和产品,全市统一安排进行试点,待成熟后再进行推广;开展光伏+电代煤供暖试点,选择有经验和实力,在行业内信誉良好的专业公司,采用多种运作模式,利用电代煤居民住户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原则上确保居民每年不低于xxx元/kw收益。xxxx年具有整村推进电代煤取暖的县(市、区),每个县(市、区)选择x—x个村进行试点示范。试点村由县(市、区)推荐,市气代煤电代煤领导小组确认后实施。

  (二)气代煤。根据资源禀赋情况,鼓励实施生物质气、沼气、轻烃燃气等可再生能源替代;继续按照依托管道气和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实施气代煤的'总体要求,在电代煤不能覆盖的平原农村居民住户推广户用燃气采暖热水炉,同时解决炊事用气。各县(市、区)要组织居民按照《关于下达燃气采暖热水炉中标入围企业产品目录的通知》(石散煤压减替代办〔xxxx〕x号)相关要求和有关程序选择适用产品。严格限制撬装站等点供方式实施气代煤,单位用户原则上不实施气代煤。xxxx年各县(市、区)分散燃煤采暖居民气代煤任务视气源落实情况另行安排。

  (三)洁净型煤。未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分散燃煤采暖居民推广使用洁净型煤等清洁燃料,做到应推尽推,应用尽用,实现全覆盖。

  四、支持政策

  (一)气代煤、电代煤支持政策继续按照《x市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实施意见》文件执行。

  (二)实施生物质气、沼气、轻烃燃气等可再生能源替代的参照气代煤补贴标准给予补助。

  (三)电代煤工程增加的户表以上供电网络改造费用由供电公司承担并负责施工改造,户表以下线路改造费用由电采暖设备中标入围企业承担并负责施工改造,户表应就近安装至电代煤居民住户墙上,否则产生的线路费用由供电公司承担;对采暖设备超过xxx千瓦的用户需采用高压供电方案,供电公司负责高压线路投资,配电室及低压线路投资由用户自行承担;国网x供电公司负责光伏+电代煤供暖试点发电上网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及保障工作。

  (四)对居民购买洁净型煤按照xxx元/吨给予补贴,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x∶x比例分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在x市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组织实施,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委。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工作实施方案和资金配套政策,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具体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组织好本地区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市、区)政府是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辖区内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市城管委承担市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并牵头负责气代煤电代煤运行、燃气使用、供暖保障等工作;

  市住建局牵头负责气代煤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及工程验收监管等工作;

  市发改委牵头负责气源保障、电力供需平衡协调、洁净型煤供应、油气输送管道项目管理等工作;

  市质监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城镇燃气公用压力管道除外)检验检测,洁净型煤质量监管等工作;

  市工商局牵头负责散煤管控、气代煤电代煤采暖设备质量监管等工作,依法查处散煤销售违法行为;

  市财政局牵头负责争取省级财政资金,落实市级配套资金,及时下达拨付和清算资金,配合审计部门做好资金使用监管等工作;

  市审计局牵头负责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质量、工程安全、补贴资金支出、使用等审计监督工作;

  市农牧局牵头负责可再生能源替代试点示范工作;

  市环保局牵头负责清洁能源替代污染物排放检测、评估等工作;

  市安监局牵头负责气代煤电代煤安全综合监管工作;

  市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指导各县(市、区)研究制定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审批流程等工作;

  市公安消防支队牵头负责气代煤、电代煤消防安全监管和火灾、事故抢险救援等工作;

  国网x供电公司牵头负责电代煤、光伏试点配套电力设施建设,电力供应保障,电代煤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指导及验收,电代煤用户用电量统计及补贴资金代发放等工作。

  (三)建立高效审批机制。各县(市、区)和行政审批、住建、规划、国土、城管、园林、交通、水利、安监、质监、交管、消防、供电等部门要积极支持气代煤、电代煤项目建设,建立快捷、高效的工作机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市行政审批局要指导各县(市、区)优化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做好审批保障,研究制定有利于保障气代煤工程建设和运行安全,切合农村地区实际情况、操作性较强的审批流程,遇有问题及时协调优化完善。清洁取暖工程涉及的电力设施、燃气设施等,涉及建设用地指标和规划调整的,由所在县(市、区)政府统筹调剂,优先予以保障,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四)强化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红线”意识,把安全和质量工作贯穿于气代煤、电代煤全过程,严把安全生产关、施工质量关、产品检测关、竣工验收关。各燃气公司、采暖设备中标入围企业和各级供电公司要选择最有实力的施工队伍,执行最严格的建设标准和规范,抓好风险排查和处置,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后期安全稳定运行。

  (五)保障资源供应。各燃气公司是气源保障的责任主体,要做好新增气量测算和资源争取工作,签订供气协议,落实储气调峰能力,制定高峰月、高峰日应急供气方案,报当地燃气主管部门备案实施。建立健全应急保障措施,推进应急储备设施建设,确保供气安全;供电公司要加大配套供电设施建设力度,满足供电保障和增容需求;继续完善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体系建设,保障洁净型煤供应。鉴于我市天然气供应冬夏峰谷差巨大,已影响到供气和供热安全,要严格落实市发改委等x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建筑电能供暖的意见》相关要求,严格限制新增建筑采用天然气取暖,除大型综合商业综合体、办公楼、酒店、医院等公共建筑可实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供暖制冷外,住宅小区等其他建筑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采用天然气供暖。

  (六)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清洁供暖的正面舆论引导。重点从居民的角度,多种形式宣传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对改善空气质量的作用,对改善生活质量和健康的意义,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的良好氛围,引导居民主动自愿参与、科学安全使用。

  (七)做好考核工作。将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县(市、区)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取暖的方案10

  1、空调

  这是目前大众比较青睐的一种方式,不仅在冬天可以取暖,同时在夏季也能变得更凉爽,不过如果空气对流过于剧烈的话,机械性的强制吹风会让人感到非常不舒服。另外也会加速空气中的水分蒸发,降低了屋内空气品质,严重的还会诱发呼吸道疾病。

  2、地暖

  对于比较注重美观性的家庭来说,地暖是非常不错的安装方式,通常是将其安设在地板下,不会占用居室的居住范围,尤其适合一些小居室,不过在选择时,一定要考虑到层高,如果对高度有限制的话,建议安装高度仅2cm的'碳晶地暖。

  3、太阳能

  这类产品的实用性比较高,不仅能储存当天的热能,同时还能将一周的热能全部储存起来,并且它的暖气效率高,使用期限久,提供热量的速度快,几分钟就能让温度提高到90摄氏度,不过它对建筑的要求也比较高,最好是朝南的。

取暖的方案11

  为加快替代居民家用燃煤小锅炉,调整城乡用能结构,有效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落实20xx-20xx年市政府下达我县煤改电任务,根据《文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文水县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程计划和运行情况的报告》(文政报〔20xx〕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政府主导、规范运作、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进一步调整优化城乡供热能源结构,减少居民采暖燃煤锅炉污染,加快推进全县居民取暖煤改电工程,探索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新型能源消费方式,为改善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统筹考虑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大气污染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生态环境达标要求、能源消费结构、用能需求特性和居民采暖习惯及不同电采暖方式技术经济特点,科学选择先进适用、经济可行的“煤改电”方式,分类加以实施。

  (二)政府主导、规范运作。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招投标形式,公开透明科学选择电采暖设备供应厂商。

  (三)落实政策,稳步推进。加强统筹协调,全面落实市、县财政奖补政策,稳步推进“煤改电”改造,让人民群众得实惠。

  三、实施范围、序时进度、工作程序

  (一)实施范围

  在我县农村地区集中供热规划覆盖范围以外,统筹考虑农村村庄环境影响、区位特点、目标任务等,对我县南武乡所辖东庄村、西庄村,胡兰镇所辖胡兰村、大象村、新崖底村等5个村庄约6400户居民实施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改造。

  (二)序时进度

  1、20xx年3月20日前,完成确村确户任务;

  2、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改造项目公示;

  3、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项目设备及监理招标工作;

  4、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合同签订;

  5、20xx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安装工程施工;

  6、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设备调试和试运行;

  7、20xx年11月1日,设备投入冬季采暖运行。

  (三)工作程序

  1.委托专业技术机构入户调查,形成确户名单,提出改造意见,并与居民确定改造方式,编制《煤改电改造技术方案》(含设备安装设计),并编制《招标方案》;

  2.进行设备采购备案及采购招标;

  3.委托专业监理机构进行设备安装工程监理。

  进入招标范围的电采暖设备生产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信用良好,三年之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2.所生产电采暖设备符合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使用安全、质量可靠,用户反映良好。

  3.能耗指标先进,用电负荷相对稳定。

  (具体要求以采购招标方案为准)

  四、设备选型

  1.空气源热泵:是一种利用压缩制冷循环工作原理,以环境空气为冷(热)源制取冷(热)风或者冷(热)水的温度调节设备,特点是舒适节能、运行稳定、使用寿命长,冬可供热、夏可制冷,一次性投资成本较高,后期运行费用适中,适合居民家庭采暖。该设备针对居民家庭具备水暖散热器或地暖管道等采暖终端用户选型。

  2.蓄能式电暖器:是一种在采暖的同时将剩余热能贮存在特制蓄热材料内,设备达到设定温度后将贮存热能均匀释放的采暖设备,特点是使用灵活、安装方便,可充分利用低谷电,一次性投资成本和后期运行费用较低,适合居民家庭采暖。该设备针对居民家庭采用燃煤炉具等非水暖采暖终端用户选型。

  3.其他高效节能环保电采暖设备。

  五、保障措施

  (一)全面落实电价政策。对采暖“煤改电”居民用户(包括参照居民用户)执行居民用电优惠电价政策,用电价格按照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标准执行。

  (二)居民用户补贴。对采暖“煤改电”居民用户,由政府补贴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的90%(补贴最高不超过2.4万元/户),由每户居民用户承担设备购置费用的10%;对每个采暖季每户采暖用电费用补贴标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电网改造。所涉煤改电电网线路、变压器等的改造由县供电公司根据省、市电力部门相关精神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文水县20xx年农村居民采暖“煤改电”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及相关职责明确如下:

  组长:范发宾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xx

  成员:xxx

  文水县居民采暖“煤改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县居民采暖“煤改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能源局负责制定煤改电工作方案、设备及安装招标,并组织工程实施;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发改局负责组织供电公司与上级物价部门、电力部门对接,认真落实煤改电电价政策。

  财政局负责落实各级资金补贴政策和各级财政补贴资金监管,负责煤改电项目的设备采购备案。

  生态环境文水分局牵头负责淘汰燃煤小锅炉,为“煤改电”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保障。

  审计局负责改造工程项目的`审计工作。

  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煤改电”建设过程中消防安全的监督指导工作。

  供电公司作为电网建设主体,负责组织实施电网改造工程,做好项目申报、投资、施工等工作。按照国家电网改造“十三五”发展规划既定目标任务,继续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电网提升改造工程,对未完成改造的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程进度,提升供电能力。对开展采暖“煤改电”的地方要优先予以保证。严格落实电价政策,认真做好运行电量的统计工作,并及时抄送有关单位。

  涉及乡镇会同能源局负责对改造区域内居民的采暖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完成年度“确村确户”工作,明确改造数量,并配合项目实施。负责运行补贴的发放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大协调配合,建立协商会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煤改电建设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改造任务完成、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强化监督考核。为切实强化管理和监督,建立“用户申报、村乡(镇)审核、财政监管、审计跟踪”的全程监管体系,防止局部政策失效、落实走形和套取补贴资金等情况的发生,确保资金安全和政策实效。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或个人严肃问责。

  (三)加大宣传推广。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做好群众发动工作,通过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采暖“煤改电”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宣传各种采暖路径的技术经济特点、适用条件及有关推广政策措施,普及新型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能源消费方式,及时开展示范成果展示,推广复制成功经验,

  提高群众对采暖“煤改电”的认知度和接受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取暖的方案12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於大气污染防治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区居民冬季取暖清洁化水平,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烟台市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20xx年,全区清洁取暖改造16019户,其中农村13924户,城区20xx户﹔农村建筑节能改造1280户,城区建筑节能改造6。14万平方米。

  二、总体思路

  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因地制宜、尊重民意”的原则,考虑我区属丘陵地带,燃气管网难以全部覆盖、后期使用费用偏高等实际情况,实施以城区周边人口密集区为主,逐步向远郊区扩展的改造步骤,打造集中连片改造区域。村居密集易於热网敷设的地区,优先进行集中式清洁取暖改造﹔其他区域充分考虑资源配置、经济水平、居住习惯等各方面因素,因地制宜推广燃气壁挂炉、热泵热风机、生物质水暖炉等多种清洁取暖设备。优先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及环境敏感点周边的散煤用户纳入清洁取暖改造计划中,优先进行改造替代。

  (一)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大力发展热电联产机组供热,扩大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持续推进智慧管网建设,降低管网热损,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落实气电供应保障。加强气代煤相关的天然气主干管网、沿海LNG接收站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应急储气能力和调峰能力﹔坚持以气定改,燃气供应企业应与上游供气企业签订供气合同,确保足量供气﹔供电部门要加强城乡配套电网建设,根据电代煤改造计划对公共电网进行改造,取暖季前完成增容改造,确保按照用户需求足额安全供电。制定冬季取暖保电方案,加强电网运维检修管理,深入开展电网隐患排查和客户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应急抢修机制,统筹调配电代煤区域抢修资源,做好突发情况下应急供电保障。

  (三)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长期有人居住、具备改造价值的城乡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降低居民清洁取暖经济负担,提高居民取暖舒适度。建筑节能改造应选取列入年度清洁取暖改造计划或已实现清洁取暖的居民,必須采用A级防火保温材料。城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与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城市更新等相关工程结合开展,统筹规划,统一推进﹔农村建筑节能改造要保持胶东乡村民居传统特色,尽量采用内保温方式,确定采用外保温的,不得选择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也不得破坏原有农房建筑外观风貌。

  三、实施步骤

  (一)项目啟动。7月中旬前,制定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啟动政府采购工作,招引有资金、有实力、信誉高的央企国企强企入围建设改造项目,确保改造品质。同时鼓励本地优秀企业充分发挥地方优势,积极参与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提供更加健全的运维服务。

  (二)项目实施。清洁取暖改造7月底前完成30%,8月底前完成80%,9月底前完成100%。建筑节能改造7月底前完成30%,8月底前完成50%,9月底前完成70%,10月底前完成90%,11月底前完成100%。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工程建设,依据实施方案督导各责任单位尽快办理项目手续,按照施工方案要求,组织施工队伍、施工材料和器具进场施工﹔加大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力度,通过第三方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建立调度通报工作制度,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三)项目验收。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环保评估要求组织验收,清洁取暖改造於10月底前组织完成调试验收並通气通电,11月15日前达到运行条件﹔建筑节能改造於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参与年度统一清洁取暖改造的居民要签订承诺书,承诺不再使用煤炭及其制品取暖,不签订的不享受补贴政策﹔进行清洁取暖改造的居民应配套相应的末端取暖设备(散热器)。

  四、补贴政策

  统筹各级财政资金,对纳入改造计划和竣工台账的按实施方案给予建设和运行补贴,不足部分由相关企业、改造户或其他途径合理承担。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推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清洁取暖项目。

  (一)气代煤工程

  1、气代煤工程补贴政策

  (1)基础燃气管网建设(含接入)和采暖设备采购安装总计按照每户4000元的标准补贴,由市级(含中央)和区级按照1:1的比例分担。其中,中央资金为1000元,市级资金为1000元,区级资金为20xx元。区级财政具体资金支付和分配方式以合同文件为准。

  (2)对气代煤用户按照采暖期(11月至次年3月)用气1.25元每立方米的标准给予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000元(气量800立方米)。补贴资金由市级(含中央)和区级按照3:7的比例分担,其中,中央资金为100元,市级资金为200元,区级资金为700元。用气量不足800立方米的据实补贴,补贴时间为3年。

  (3)对三年实施周期前已通气使用的气代煤取暖工程不按照本方案相关补贴政策执行。20xx年气代煤改造户运行补贴按照本方案发放。

  2、气代煤工程建设方式。按照气代煤工程任务和时限,积极组织管道燃气建设单位进行招投标,並与中标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监督管道燃气企业完成气代煤工程配套燃气设施建设任务,並做好居民用气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对具备管网接气条件的村(居),要落实管网接口和供气量,加快户内燃气设施建设。清洁取暖气代煤燃气工程完工后,要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组织编制燃气应急预案,采取综合措施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满足农村清洁取暖气代煤用户用气需求。各镇街要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清洁取暖气代煤燃气工程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燃气安全监管工作。

  (二)电代煤工程。对采用集中空气源热泵、热泵热风机等热泵类采暖方式的电代煤居民用户按照本方案予以补贴。

  1、集中式电代煤工程补贴政策。集中式电代煤设备及安装全部由中标单位完成。所需资金按照每户最高4000元的标准补贴至中标单位,由市级(含中央)和区级按照1:1的比例分担。其中,中央资金为1000元,市级资金为1000元,区级资金为20xx元。区级财政具体资金支付和分配方式以合同文件为准。对三年试点周期前已通电使用的.集中式电代煤工程不按照本方案相关补贴执行。

  2、分户式电代煤工程补贴政策。分户式电代煤设备及安装(含表后线路改造)全部由中标单位完成。所需资金按照每户最高4000元的标准补贴,由市级(含中央)和区市按照1:1。2的比例分担。其中中央资金为1000元,市级资金为818元,区级资金为2182元。区级财政具体资金支付和分配方式以合同文件为准。对三年试点周期前已通电使用的分户式电代煤工程不按照本方案相关补贴执行。

  3、电代煤工程建设方式。按照电代煤工程任务和时限,积极开展招投标工作,並与中标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监督中标企业完成电代煤工程建设安装任务,並做好居民用电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各镇街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入户走访、安全防范、问题调处等工作。中标单位要设立售后服务网点,制定取暖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规章制度,组建专业维保队伍,满足售后服务需要。

  4、电价政策。居民峰谷电价政策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以年度为周期进行调整。“一户一表”居民电代煤用户,采暖季(11月至次年3月)用电按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价标准执行。年度周期内,非采暖季继续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对电代煤用户按照采暖期用电0..4元每千瓦时的标准给予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000元(电量2500千瓦时)。补贴资金由市级(含中央)和区级按照3:7的比例分担,其中,中央资金为100元,市级资金为200元,区级资金为700元。用电量不足2500千瓦时的据实补贴,补贴时间为3年。20xx年电代煤改造户运行补贴按照本方案发放。

  (三)生物质工程

  1、集中式生物质工程补贴政策。集中式生物质采暖改造工程设备及安装全部由中标单位完成。所需资金按照每户最高4000元的标准补贴至中标单位,由市级(含中央)和区级按照1:1.2的比例分担。其中,中央资金为1000元,市级资金为818元,区级资金为2182元。区级财政具体资金支付和分配方式以合同文件为准。对三年试点周期前已建成使用的集中式生物质工程不按照本方案相关补贴执行。

  2、生物质水暖炉补贴政策。生物质水暖炉改造工程设备及安装全部由中标单位完成。所需资金按照每户3000元的标准补贴,其中市级资金为1000元,区级资金为20xx元。区级财政具体资金支付和分配方式以合同文件为准。对三年实施周期前已建成使用的生物质工程不按照本方案相关补贴政策执行。

  3、生物质成型燃料补贴政策。对生物质水暖炉用户采暖期(11月至次年3月)成型燃料每吨补贴500元,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000元(燃料用量2吨),其中市级资金为200元,区级资金为800元,补贴时间为3年。补贴认证方式以发票为准。

  (四)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对清洁取暖三年实施周期内开展的城区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按照实际改造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由市级(含中央)和区级按照1:1的比例分担,其中,中央资金为30元,市级资金为20元,区级资金为50元。对清洁取暖三年实施周期内开展的农村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给予每户5000元的补贴,由市级(含中央)和区级按照1:1.2的比例分担,其中,中央资金为1500元,市级资金为773元,区级资金为2727元。区级财政具体资金支付和分配方式以合同文件为准,超出部分由住户等自行承担。

  (五)其它方式清洁取暖改造工程。清洁取暖改造推进过程中其它方式的补贴政策,由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提报区政府研究决定。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实行专班工作制,负责我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业务指导。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改造全过程提供技术服务,指导做好方案制定、招投标技术管理、项目管理、考核验收等工作,确保改一户成一户。

  (二)落实工作责任。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清洁取暖项目的责任主体与实施主体,统筹推进农村和城区清洁取暖改造、建筑节能改造。负责开展调查摸底、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镇(街)、村(居)和项目实施主体开展工程建设,协调解决手续办理、迁占补偿等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气代煤、电代煤、生物质取暖等改造技术方案,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统一改造,督导监理单位进行全过程质量把控,组织竣工验收。做好改造补贴资金筹集、发放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清洁取暖运营维护,及时调处化解群众的相关投诉纠纷,确保群众满意。管道燃气企业是气代煤工程配套燃气管网建设的实施主体,对所建设管理经营的燃气设施安全运行与维护承担主体责任,经营期间,应制定燃气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运行、维护、抢修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供电公司是电代煤工程配套电网改造的实施主体。热力企业是清洁热源改造建设、热力管网建设的实施主体。其他各实施主体按照职责分工,合力推进工程建设,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三)规范资金管理。要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落实补贴政策,提高拨付效率,及时将工程建设、设备购置、运行费用等各项补贴资金拨付到位,保障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

  (四)加强安全督导。要健全完善清洁取暖相关设施设计、建设和运行标准,加强对清洁取暖设备质量控制、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后期运营服务等方面跟踪管理,形成完善的监督管理和约束机制,确保清洁取暖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安全及运行安全。要深化落实“双安全员”(燃气企业安全员和村级安全员)制度,著力发现和整治问题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要加强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五)严格监督考核。各镇街要摸清底数,逐户建立台账,规范录入管理,严禁弄虚作假。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调度,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慢、落实不到位、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在全区通报、约谈、问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六)注重宣传引导。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继续开展“百万农户温暖行”活动,广泛开展清洁取暖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传统燃煤危害,帮助群众算好环保账、经济账、安全账、生活质量账,凝聚清洁取暖共识。做好群众反映问题解释工作,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著落。加强舆论引导,防止网络不当不实炒作,形成正确舆论导向。

取暖的方案13

  为扎实有序推进我市清洁取暖改造工程,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介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介休市20xx年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介政发〔20xx〕8号)文件精神,制定了介休市能源局《关于印发20xx年“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方案》,为确保我市20xx年“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工作顺利实施,专门成立了“煤改电”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保证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到位、指挥协调到位、信息调度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压力传导,有力推进“煤改电”改造工程。各乡镇办事处、国网介休市供电公司、中标企业、监理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放在重要位置,细化责任内容,完善推进措施,扎实推进“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工作。

  (二)建立用户档案

  建立煤改电用户档案,以居民签字、村组(社区)审核、乡镇(办事处)确认的.形式确定煤改电用户信息;企业建立设备台账、施工图纸、施工现场前后对比图;监理开展现场监管、工程质量验收;能源局汇总确认。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完成好煤改电惠民工程。

  (三)签订承诺书

  中标企业签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保证将拨付到位的工程款和自有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的资金来源,承诺首先将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保证不得挪用本项目拨付的工程款,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期足额发放,杜绝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或因拖欠工资造成农民工投诉或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

  (四)强化督导

  加强督促督办,不定期进行督查,掌握一手情况,强化过程监督,形成逐级延伸、层层负责、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消极怠工、推诿扯皮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确保高质量完成“煤改电”改造任务。

取暖的方案14

  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我校冬季取暖安全,根据本校实际,特制定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应急工作成立冬季取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校长)

  副组长:xxx(副主任)xxx(副主任)

  成员:各班班主任、各科任教师

  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负责工作的`协调和反馈,成员负责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基本情况

  取暖方式:锅炉房采用电子速热装置取暖,各室为暖气片供暖。取暖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午6:00至下午4:00取暖范围:全校幼儿园及小学的教室和专业室、功能室。

  三、事故预防及报告程序

  1.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每天对锅炉,各室内外等进行巡查,并记录在册,指定专人(我校为任桂林)整理记录定期上报,学校要将相关记录留档备查。

  2.事故报告

  锅炉房及室外、地下管道设备等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厂家应急人员报告,请专业人员前来处理,学校做好记录工作。

  各室内暖气设备出现漏水、不热等故障时,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让学生做好紧急避险工作,以防发生烫伤、冻伤、感冒等事件

  四、应急预案

  当出现如停电或其他安全事故时,学校安全取暖领导小组转为安全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立刻拨打电话求助,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并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事件发生后,做好学生安抚工作,及时查请事件发生起因,做好事件的发展分析、预测,开展救援工作宣传,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师生减少或不受伤害。

  五、工作措施

  1.学校应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防烫、防触电等安全教育,让学生拿握安全预防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事故能力。

  2.加强对相关安全预防知识的宣传,让师生们时刻注意安全。

  3.加强安全课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

  4.切实进行安全预警演练,提高师生预防自救自能力

  六、厂家应急联系方式:

  xxxx

取暖的方案15

  为保证师生冬季取暖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冬季取暖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师生冬季取暖,特制定如下安全方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组长:杨万明

  副组长:刘军

  组员:党延飞侯胜文

  各班班主任

  二、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项要求 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对学校的教室、办公室等进行了实地查看并进行排查,确保用电安全、用暖安全,通风设施完善,无安全隐患。

  组长:杨万明(主要负责组织学校领导、各班班主任、各功能室管理员对学校各个安全防范点进行检查、排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后勤相关人员整改)

  副组长:刘军(负责制订冬季取暖安全规章制度及紧急情况处理预案,细化措施,责任到人)

  监督人员:党延飞

  侯胜文(负责在使用取暖设备之前进行必要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学校并协同管理人员解决)

  成员:各班班主任和值班人员(负责每天对各班教室、教师办公室、师生活动场所开窗通风换气、室内消毒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学校安全考核管理的内容,确保室内空气流通)

  三、主要工作

  1、开展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利用班会、讲座、校园广播,对师生进行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学生了解防范中毒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增强防范意识、自救、互救能力。形成重视预防一氧化碳煤气中毒工作的良好氛围,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2、开展专项安全检查。认真做好供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检查宿舍、食堂、炉具、取暖设施安装是否合理、抽排风设施是否完备,房间是否通风良好。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立即停止使用。

  3、认真检查各种消防器材,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4、加强值班制度,加强巡视和检查,排除事故的隐患,确保师生安全温暖过冬。

  5、供暖期间要加强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冬季取暖安全。

  6、校长与各班级安全责任人签订《取暖安全工作责任书》,逐级落实责任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分工明确,职责落实。

  7、挑选责任心强,乐于服务的师生,对日常供暖中师生关注的问题如:供暖温度、巡查人员到位情况、维修人员服务情况等进行监督。

  8、对教室及寝室的门窗都作了提前检查,有损坏的门窗都作了及时修理或是更换,确保不影响学生正常取暖;对教室及寝室的取暖工具——进行检查维修,由安全工作相关领导刘军亲自到各个教室及寝室进行检查,一个一个过关。看取暖设备工作状态是否正常,看质量是否有保证,发现有毛病的及时维修,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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