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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方案

时间:2022-12-09 12:43:44 如意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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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方案(精选17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创建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创建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方案(精选17篇)

  创建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压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推深做实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根据《金安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督查考核补充办法》和《金安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结对共建工作规程》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网格化管理,整合创建力量,夯实创建基础,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创建责任体系,确保让每一项工作有人抓、每一个点位有人管、每一个问题有人解决,做到事情在网格内处理、问题在网格内解决、创建在网格内达标,不断提升创建能力和创建水平,实现创建工作精细化、科学化、常态化。

  二、组织架构

  街道为一级网格,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网格长;城区6个村社为二级网格,村社主要负责人担任二级网格长、街道联系村社班子成员为联系领导,同时亦担任二级网格长;以村社为单位划分若干个三级网格,即作战单元网格,由社区工作者担任网格长,市区共建单位选派人员、街道干部、社区干部和文明劝导志愿者等为网格员。

  三、工作职责

  (一)联系领导职责。街道联系村社班子成员负责联系村社创城工作调度、协调、落实,帮助村社解决创城难题,督促村社做好阵地建设、日常管理、创城软件资料等工作。

  (二)网格长职责。一级网格长负责一级网格内各项创城工作;二级网格长负责具体组织推进二级网格内各项创城工作;三级网格长负责调配本网格内人员力量,做好任务分工,解决创城具体问题。

  (三)网格员职责。服从网格长的工作安排,区直共建单位和街道网格员,原则上每周一、三、五在网格开展工作,村社网格员每天在网格开展工作。一是当好巡查员,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每天对所在网格区域开展巡查排查,做好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未解决的问题要填写《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发现问题清单》,上报社区、街道。二是当好宣传员,耐心热情开展入户问卷调查、宣传创城知识等工作,进一步激发群众支持、参与创城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三是当好劝导员,对照《金安区社区文明劝导员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开展文明劝导。四是当好信息员,积极走访收集、梳理、解决、反馈市民群众、村居民反映的意见建议。五是当好督促员,督促物业做好小区基础设施修补完善和卫生保洁等工作,督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等。

  四、工作机制

  (一)会商共建机制。认真落实结对共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一级网格长(街道主要负责同志)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集街道联系村社领导、二级网格长(村社主要负责人)、街道创城办对重点问题进行会商解决,对不能解决的提交共建工作联席会议解决;二级网格长(村社主要负责人)每天召集三级网格长消化解决发现的各类问题,对不能解决的提交一级网格联席会议解决,做到上下联动、层层推进,逐级盘点销号。

  (二)督查考核机制。街道效能办牵头,不定期对各网格点位、网格员工作实效开展督查考评,街村(社)全体干部在创城期间的'表现情况和工作实际情况,纳入效能和年度考核,作为绩效考评和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详见附件1)。

  (三)清单管理机制。以村社为单位,建立问题清单、交办清单和督办清单“三个清单”(见附件2),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一是问题清单,网格员每次将巡查排查发现未解决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逐条记录,形成问题清单,签字后汇总给网格长,由网格长现场处理或上报处理。二是交办清单,对于网格员巡查发现的问题和收集的意见建议,社区层面无法解决的问题,由社区梳理汇总后上报一级网格联席会议解决。三是督办清单,对各级督查反馈、自查排查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以村社为单位建立督办清单,明确责任单位(人),限时整改,直至销号清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实施网格化管理是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举措,各村社、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决战决胜创城的工作部署上来,真正把创建网格化管理落到实处,精准到点位到人。

  2、落实网格责任。各村社要将网格化管理分工负责,责任到人,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隙、全覆盖,细化任务,细化措施,保障网格运行效果。

  3、加强沟通协调。网格内各单位工作人员要相互配合,协调作战,不推诿、不扯皮,充分发挥各方面作用;要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提升群众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度,形成全社会共创共建的新局面,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向纵深开展。

  创建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提升南明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抓实落地,形成常态,根据市、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工作要求及区指挥部领导指示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要求

  为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在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基础作用,将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相关工作任务落细落实,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

  二、人员组成

  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工作网格管理人员可由网格员、各乡(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各乡(街道)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各村(居)相关工作人员、志愿者、物业公司人员组成。

  三、网格划分和工作流程

  (一)网格划分

  按照便于管理,相对集中的原则,各乡(街道)自行将所辖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网格,配备相应网格工作人员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工作。

  (二)工作流程

  每个网格明确一名网格长,负责收集汇总上报该网格中发现的问题;每个乡(街道)明确一名片区网格长(由副科级干部担任),负责收集汇总辖区网格长上报的问题并定期召开例会研究片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并将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南明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工作实施方案》中相关部门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联络员负责收集汇总片区网格长反馈的问题,由分管领导统一组织调度解决片区网格中存在的问题并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形成“乡办吹哨,部门报到”的良好工作格局。

  四、网格工作职责

  (一)市政环卫设施方面。通过巡查详细掌握网格内市政环卫设施管理维护情况,及时劝导和处置市民蓄意破坏、占用市政环卫设施等不文明行为;发现破损、堵塞、泄露、缺失等网格无法直接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乡(街道)协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置。

  (二)环境卫生、市容秩序方面。通过巡查详细掌握网格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管理和整治情况,及时劝导市民乱扔垃圾、乱排乱倒、乱堆乱放、乱涂乱画、随地吐痰等行为;发现占道经营、卫生死角等问题及时协调网格内行政综合执法和环卫人员进行整治;网格无法解决的突出问题及时上报乡(街道)协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置。

  (三)小区(院落)管理方面。通过巡查详细掌握网格内小区(院落)管理情况,协调督促产权单位、物业公司、业委会等组织做好小区(院落)管理工作;对无人管理的小区(院落)存在的乱堆乱放、违法搭建、乱停乱放、环境卫生等问题,及时上报乡(街道)协调相关单位进行整治。

  (四)交通秩序方面。通过巡查详细掌握网格内交通秩序管理情况,及时劝导市民乱穿乱行、翻越护栏、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发现交通违法严重需进行整治的问题及时上报乡(街道)协调交管部门进行整治。

  (五)村(居)管理方面。通过巡查详细掌握网格内村(居)管理及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位(城市社区和行政村)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协调督促各村(居)开展相关工作。

  (六)农贸市场方面。通过巡查详细掌握网格内农贸市场管理及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位(农贸市场)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协调督促市场运营管理单位做好市场管理和点位创建工作;市场内及周边存在车辆堵塞通道、占用公共空间、环境脏乱等情况及时上报乡(街道)协调相关单位进行整治。

  (七)基层文化服务方面。过巡查详细掌握网格内基层文化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督促乡(街道)综合文化站、村(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标准开展好创建工作。

  (八)文明养犬方面。过巡查详细掌握网格内市民养犬情况,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工作,及时劝导遛狗不牵绳、宠物粪便不及时清理等不文明行为;及时上报乡(街道)协调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处置犬只伤人、无证养犬等问题,

  (九)政务服务窗口方面。过巡查详细掌握网格内个政务服务窗口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服务窗口开展好政务服务工作;巡查中发现窗口人员工作期间不履职等情况及时反馈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五、具体实施步骤通过前期筹备、具体实施等步骤,分阶段推进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网格化工作。

  (一)筹备阶段(5月15日前)。

  各乡(街道)结合实际划分辖区网格,落实各网格具体工作人员。

  (二)实施阶段(5月15日后)。

  各乡(街道)具体牵头组织实施,并对各网格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管理、调度和考核。

  六、相关工作机制

  (一)建立联络对接机制。

  建立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网格化工作联络对接机制,各网格工作人员负责对网格内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和处置,需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的问题,由网格工作人员负责将具体问题提交至乡(街道)汇总后反馈至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理,涉及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工作的区直各相关单位需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各乡(街道)具体联络对接,及时处置网格内发现的各类问题。

  (二)建立定期调度机制。

  建立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网格化定期调度工作机制,各乡(街道)定期对各网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相关各职能部门定期研究解决各网格反映问题;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指挥部在工作例会上听取各乡(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总体情况汇报,并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三)建立考核考评机制。

  建立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网格化工作考核考评机制,由各乡(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制定相关考核考评办法,定期对各网格进行分类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区指挥部。

  七、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乡(街道)、区直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网格化工作,要细化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统筹调度职能,切实抓好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网格化工作。

  (二)区直相关单位及时对网格反馈的各类问题进行处理,要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加强区域内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工作力度,围绕痛点、难点问题,主动作为,集中整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三)各乡(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督促、帮助网格开展工作,发动引导辖区群众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真正形成全国文明城市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创建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方案 篇3

  深化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不懈努力。为进一步深化xx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文明城市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全镇实际,特制定xx镇文明城市建设常态长效管理“365”机制。

  一、工作目标

  着力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为民利民惠民为宗旨,压实创建责任,创新管理机制,着力提升居民文明素质、城镇文明程度、群众生活质量,努力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幸福美好xx,争创全国文明镇,并全面助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二、主要措施

  结合文明城市考评指标要求和全镇建设实际,推行xx镇文明城市建设常态长效管理“365”机制。以三大理念引领文明城市创建管理,聚焦重点问题、项目推进、奖惩考核等问题建立六项机制,围绕示范项目、重点问题、创新举措等制定五大清单,坚持正面清单鼓励推广、负面清单整改销号。通过理念先行、机制保障、清单推进,真正将文明城市长效管理落到实处。

  (一)三大理念,引领文明建设

  1.一体化创建。坚持将文明城市建设管理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一体化谋划,把文明城市创建的要求穿插到各个领域工作的具体要求中统筹推进;坚持镇、村(社区)一体化创建,落实各级责任,加强配合联动;坚持各领域行业一体化参与,树立“一盘棋”思想,带动各企业、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常态长效管理行动,加强工作合力。

  2.常态化管理。绷紧思想之弦,以问题为导向,以先进为标杆,常态化落实文明城市长效建设管理机制,形成“发现问题—反馈问题—解决问题—回头看”的管理闭环,抓紧抓实文明细节,巩固提升创建成果。

  3.清单化推进。明确文明城市建设常态长效管理职责任务目标,把握工作重点难点痛点,建立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不断扩大正面清单影响力,着力解决负面清单问题,切实推进文明城市建设管理成果落到实处,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六项机制,筑牢文明根基

  1.示范项目创建机制——立标杆

  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实地考察项目为基础,各牵头单位从各实地考察项目类别中选取1-2个作为示范创建点位,以第三方测评95分以上为目标,年底根据全年度测评情况对优秀示范点位予以表彰鼓励。通过建设一批示范性点位,串点成线,带动整体创建,并通过示范创建,让文明城市创建看得见,让百姓更有获得感。

  2.重点问题督办机制——补短板

  建立巡查通报制度,依托网格员、路长、文明城市督察员等开展日常问题查找和反馈,以“日巡查+双周通报+季测评”形式,对文明城市建设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建立负面清单,逐项挂账销号;建立领导督办制度,各领域分管领导每月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查找问题、推动整改,镇主要领导不定期开展现场督查和点题专项督查;建立纪委督办制度,对督办项目进度缓慢、多次通报仍未整改的问题,由镇纪委督办问责,压实工作责任。

  3.创新举措激励机制——求突破

  针对文明城市管理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各责任单位列出创新和加强管理的有效举措,注重堵疏结合,从微改造、微提升、微服务等方面着手,努力从长效机制上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定期组织召开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群策群力探讨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和管理的先进经验;每年开展文明城市管理优秀案例评选,积极推广展示好的经验做法,促进共同学习进步。

  4.多方联合攻坚机制——谋合作

  明确责任分歧协调机制,定期召开文明城市问题点评会,对于管理权责不明的点位或有异议的点位问题,提交点评会协商明确,确保不留管理空白;探索人居环境长效管理机制,深化集镇区“一把扫帚管到底”项目;常态化开展六大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切实担负起牵头责任,其他责任单位密切配合,提升工作合力。

  5.干群全面参与机制——聚民力

  深化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发动机关党员干部参与“人人参与净美家园”“路长制”“楼长制”“河长制”“爱心护学岗”等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邀请爱心企业、爱心单位加入志愿服务“朋友圈”,培育一批文明城市建设志愿者团队;利用乡音喇叭以及各类文化惠民活动,持续加大对居民群众的宣传发动,积极营造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6.考核奖惩问责机制——增动力

  建立文明城市建设常态长效管理“红黑榜”,以各级考察测评、督查问题整改为基础,落实常态化曝光机制,并将文明城市建设管理情况结果纳入年度村(社区)党组织“先锋指数+”考评指标;对真抓实干、富有成效、力求创新的单位和个人,在年度评优评先时予以优先考虑;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并在上级测评中严重“拖后腿”的,严格问责,在年度评优评先时“一票否决”。

  (三)五张清单,打造文明高地

  1.重点问题清单

  包含日常巡查、领导督查以及第三方测评中发现问题的实际点位、主要内容、承办单位、整改时限等信息,实行动态管理,逐项整改销号。(责任单位:创建办、各创建部门)

  2.示范项目清单

  包含小区、市场、村(社区)、街道、河道、公园、公厕等各个文明城市实地考察项目的文明示范点位、类别、牵头单位等信息,实行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各创建部门)

  3.点位责任清单

  以部门职责分工为依据,明确各重点点位的总牵头协调单位、属地责任单位以及条线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创建办)

  4.创新举措清单

  包含各责任单位针对文明城市建设管理提出的创新(或加强管理)的举措,计划解决的问题以及承办单位等。(责任单位:各创建部门)

  5.文明实践清单

  包含文明实践所、站开展的文明志愿服务项目以及文明实践活动等的服务内容、时间、地点等信息,实行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宣传统战))。

  三、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健全镇、村两级建设管理工作体系,由镇创建办牵头,各责任单位、村(社区)共同组织实施,明确任务,细化职责,切实落实好本管理机制,确保领导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推进全镇文明城市建设管理常态长效。

  2.强化措施,协调推进。将文明城市建设与平时各项工作结合,有效整合资源,提高创建效能。各责任单位、村(社区)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坚持上下联动、条块联合,整合建设力量,统筹镇区资源,提高管理实效,着力构建文明城市创建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推动全民参与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发挥好企业、商户、群众作用,提升荣誉感、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简报、微信工作群、公益广告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营造全民参与建设氛围,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

  创建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方案 篇4

  为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理顺工作关系,提升创建能力和水平,构建文明创建网格化管理新机制,不断激活辖区各方资源,确保创建工作全覆盖、无缝隙,创建目标任务如期实现。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社区为依托,以网格为载体,以规范化管理为目标,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全面整改提升点位标准,形成并逐步推行全方位、全覆盖、无盲点的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实现文明创建由粗放向精细、管理到服务、分散到集中、局部到全面的转变,努力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和实际成效。

  二、基本原则

  (一)强化协调联动,合力共建。实行由街道统筹协调,各网格协调配合的管理机制;

  实行综合管理的工作格局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协调联动、无缝对接”的运行机制。

  (二)强化权责一致,效能优先。科学划分网格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事项,落实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权责清晰、履责有为;

  建立快速处置机制,迅速高效处置创城中发现的具体问题。

  (三)强化问题导向,持续提升。坚持问题导向,拉出问题清单,做到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具体点到每一项任务、每一个指标,每一条街道、每一个门店,确保每一个领域、每一个环节都能够经得起“细评”、经得起“细看”、经得起“细查”。

  (四)强化量化考核,奖惩激励。创新考核手段,细化考核标准,完善考核体系,严格实行问责制度,把考核评价作为落实长效管理的重要手段,根据工作绩效和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三、网格构建

  按照城区建成区划,结合不同区域的创建工作量,将全街划分为7个网格,相邻网格之间以道路中心线为界,做到区域清、责任明。同时明确网格内工作任务和标准要求,整合全街各方资源进社区、进网格单元,建立“网上有格、格中有点、点上有事、事上有人、人上有责”的管理平台,建立“谁主管谁负责,谁失分谁担责”的管理机制。

  四、网格机制

  (一)总网格长(街道书记、主任):负责调度、推进创建各项工作落实进度、质量。

  (二)一级网格长(街道联系社区班子成员):负责督促、考核网格化管理工作;协调本网格各项工作任务,制定本网格集中整治的方案计划及监督实施。

  (三)二级网格长(社区党组织书记):负责部署、管理、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召集本网格网格员开展工作,对其提出考核意见建议;集中整治的具体实施。

  (四)三级网格员(社区、公安、城管、市场、物业和街道联系社区人员等组成):负责具体工作落实,维护网格内创建成果;不断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或向上级网格长汇报。

  五、工作内容及职能

  (一)街道领导职责。街道主要领导承担会议召集、宣传发动、沟通协调、督促督办等职能。确定网格内人员,明确责任单位;

  街道其他班子成员负责本网格区域创城具体工作,完成市、区交办的各项创城任务。

  (二)社区网格长职责。对照测评标准,开展无缝隙摸底排查,全面系统掌握网格内的各项任务底数与详细情况。重点掌握本网格内创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分门别类建立台账,积极处理各类问题;社区解决不了的,报街道共同解决;重大疑难问题,街道解决不了的,向联系网格区级领导报告,共同研究解决;涉及市直部门的,与区包保领导共同向市包保领导报告,共同研究解决。

  (三)职能部门职责。公安、城管、市场等职能部门安排专人,对所属网格内的文明创建工作行政执法与日常巡查工作,主动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等存在问题。配合开展综合执法及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处置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结对共建单位职责。按照结对共建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和志愿者,深入包保小区,开展爱心结对、困难帮扶、青少年帮教、空巢老人慰问等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实际,开展创城结对共建各项工作,协助做好创城宣传。

  (五)物业公司职责。做好职责范围内所有物业管理工作,做好小区内的环境保洁,规范小区停车秩序,基础设施维护,及时发现制止小区违法建设、违法广告和乱堆乱放等问题,并与社区保持密切沟通,完成街道社区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作方式方法

  (一)日常巡查。各级网格要立足自我,按照各自创建职责、部门职能、行业监管等对本网格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生活小区、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市容市貌、公益宣传、门前三包等各创建点位定期进行日常巡查,网格员每周到网格责任区内开展巡查工作不少于3次,了解和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掌握创建动态情况,负责信息采集、问题发现收集,做到简易问题现场处理,并留存管理解决痕迹。

  (二)会诊协商。对日常巡查发现问题不能现场解决的倾向性和普遍性问题,要研究解决办法,本级确实不能解决的要逐级上报,并拿出具体解决方案和意见建议,同时进一步同有关职能部门研究解决办法。

  (三)联动督导。在独立巡查、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各级网格长要主动联系网格内各成员单位或职能主管部门,每月对本网格各创建点位至少开展督查督导1-2次,建立督导台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集中行动。对自行发现或上级督查督办依靠本网格力量确实不能解决的.,要把问题梳理、意见建议等汇报至总网格长,统一协调各方力量和资源,集中进行整治,同时跟踪做好“回头看”,集中整治后由所在网格负责后期长效管理,防止反弹。

  (五)调度会商。总网格长根据需要,不定期对各级网格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

  (六)督查考评。各网格长对本网格内各共建、包保、驻街单位以及职能部门、网格员等有创城工作落实监督考评职责,主要对参加创城活动参与次数、人员、效果、工作开展配合及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情况等进行量化及综合评价,建立台账。对创城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提出表彰,对工作不力的除进行通报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提出作为整改责任人或单位评先评优的依据。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文明创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是新形势下做好文明创建管理工作的新举措、新方法,是有效整合现有管理资源,提高效率和管理力度的迫切需要,是逐步创建精确、迅速、高效的文明创建管理新模式。各社区和辖区内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配合意识,积极主动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推动文明创建网格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督查指导为确保文明创建网格化管理工作有序推进,从严从实从细落实网格内创建责任,建立督查机制,加大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督查抽查调度力度,及时发现并督促问题的解决,确保创建网格化管理扎实推进。

  (三)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文明创建网格化管理工作“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调运转、责任落实、反应快速”的运行机制。各级网格要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逐步建立起相应的协调处理机制和调度会商机制。各网格区域根据自身实际,由网格长定期召开调度会,梳理前期工作,总结当前工作,布置下一步工作。确保市容管理、交通秩序、小区环境整治、公益宣传、志愿服务、未成年人活动等各项创城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创建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方案 篇5

  为加快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努力建立“条块融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形成“管理+服务+自治”、“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协同共事、共建共享”的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格局,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着眼于加快推进城市平台建设,立足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和方式创新,借助网格化管理,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实现“全覆盖、无缝隙、制度化、精细化”的管理目标,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着力打造“腾飞之城、上善之州”的城市品牌窗口——“精益新区·幸福东沙河”,加快建设现代产业强市、生态文化名城,宜居宜业富裕美丽文明新滕州。

  二、工作目标

  通过明确管理职责,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通过创新体制机制,逐步推进以网格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综合治理模式;通过实施条块结合、分块管理、细化网格、责任到人的方式,建立规范、长效的城市网格管理化体系。

  三、网格划分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推进管理重心下移,涉及路段划分为3大网格,构建网络组织体系,网格间有机衔接、不留空白。

  (一)工作范围

  以北辛路东沙河段、飞龙大道南段为创城网格化管理工作范围。

  (二)时间要求

  网格责任人每天对责任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反馈、解决问题。

  (三)网格员职责任务

  1.对责任区进行环境卫生整治,确保负责的网格区域内无积存和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积水,确保环卫设施配套完好、干净,环境整洁优美;

  2.负责责任区整治“六乱”(乱堆放、乱摆卖、乱张贴、乱挖掘、乱搭建、乱拉挂)现象;

  3.督促责任区商铺、住户落实好“门前五包”责任制和文明劝导工作;

  4.配合整治责任区整治占道经营、流动经营、店外经营、乱设置广告灯箱等违规现象;

  5.对发现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教育;

  6.完成创城办反馈、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要求

  网格化管理是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的有效载体,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一要压实网格管理责任。

  要立足各自职责,从全局着眼、细处着手,把精细化管理的理念延伸到辖区每一个角落,达到家喻户晓。要严格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有关要求,实行定人、定岗、定标、定责,重点加强对沿线企事业单位、商户市容秩序管理,切实做到店内店外兼修兼管,确保实现无缝隙、全覆盖管理。要坚持网格员履职服务在网格,实现全天候见员效果。

  二要抓好城市综合治理。

  要树立综合治理理念,深入研究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依托网格,主动承担起综合治理任务,实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办事处、难事不出镇。要充分发动群众,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管理城市的良好局面。

  三要全面加强考核奖惩。

  成立区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办公室,由高铁新区党工委委员、东沙河镇党委副书记夏波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有关副科级领导为副主任,实行业务、效能双督查制度,由镇党政办、纪委、组织科牵头,加强网格督导考核,对网格化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落实不到位、网格内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进行督办,督促各网格对各类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进行通报;对在督查过程中,无正当理由三次不到岗、不到位的网格员,由督导组建议高铁新区党工委、东沙河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同时,对各网格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以此充分调动各网格认真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任务细化分工

  为切实落实文明城市创建网格化管理工作,根据任务职责分为7个工作组,综合整治组、硬件设施改造组、环境卫生整治组、志愿服务队伍管理组、交通秩序整治组、宣传工作组、后勤保障组等。

  (一)综合整治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

  成员:安监办、环保所、环卫所、派出所、行政执法中队、供电所、工商所、食药所

  任务要求:规范沿线经营户的经营行为,负责对乱摆摊、占道经营、户外广告、车辆停放、沿街门面等不规范行为进行综合整治。

  (二)硬件设施改造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行政执法中队,联迪公司,相关办事处、村

  任务要求:加油站红绿灯至张洼红绿灯路两侧地面硬化,路沿石涂刷禁停黄线、粉刷路面标识线、停车位标识;沿路绿化美化亮化,树木涂白,墙体立面改造。

  (三)环境卫生整治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

  任务要求:沿线及可视范围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做到沿街无三堆两垛、无占道经营、无乱堆乱放等行为,生活垃圾及时清理清运,并长效保持。

  (四)志愿服务队伍管理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任务要求:负责对志愿者队伍的日常管理,值班执勤通知下发,督导考勤。

  (五)交通秩序整治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任务要求:做好北辛路沿线、飞龙大道沿线、站前南街、站前北街交通秩序管理。重点查处乱停乱放、非法营运、酒驾毒驾、套牌报废车辆上路、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完善沿线违停抓拍等监控系统;做好站前广场桥下、跨高铁高架桥下行人乘凉等影响交通安全行为的劝离工作。

  (六)宣传工作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任务要求:营造文明城市创建浓厚氛围,制作宣传展牌、标语、标识等;积极向各级宣传媒体供稿,及时报道文明城市创建的生动实践和经验做法;不定期开展以创城为主题的各项活动,不断提升全民文明素质。

  (七)后勤保障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任务要求:负责有关活动的现场布置,物品购置,车辆调配,生活保障。

  创建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方案 篇6

  为深化新镇镇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监管体系,促进党政领导责任、镇村责任、部门责任、企业责任的落实,切实增强防控事故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共浚县县委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浚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从安全生产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坚持“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以“网格化”为手段,进一步整合和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力量,构建安全生产属地为主、责任监管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有机结合的监管模式,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事故防控水平,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网和消防工作格化管理,镇政府成立镇安全生产和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管理区总支书记、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办),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网格化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建立三级网格

  全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管理职责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划分,实行安全责任“网格化”。镇安委会为一级网格,各村和镇直有关单位为二级网格,生产经营单位为三级网格。每一网格内的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实现“三定”(定岗位、定职责、定奖惩)机制,使安全生产责任到人。形成政府纵向分级负责、部门横向按责监管、网格人员责任管理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努力实现“全覆盖、无盲区”的安全监管目标。

  (二)落实“六定”措施

  一是定责任区域:明确每一个网格具体监管的对象和范围;二是定责任人:明确每一个网格的负责人员;三是定监管任务:明确每一个网格年度、季度、月和周报的监督检查(巡查)数量、内容和检查(巡查)频次;四是定处置流程:明确网格内对本级发现或下级网格报送的事故隐患的处置程序;五是定信息报送方法:三级网格实行“月查月报、周查周报”制,即以事故隐患月查月报表的形式,每月至少一次向二级网格报送巡查工作开展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难以当场整改的事故隐患在劝阻的基础上,应及时向二级网格报告,并填写《事故隐患报告单》。二级网格和一级网格内的各相关职能部门每月每周五向镇安监办报送监督检查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难以当场整改的事故隐患在劝阻和责令整改的基础上,应及时向一级网格报告,并填写《事故隐患报告单》;六是定应急预案:每一个网格均应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人员、装备、物资,强化演练,快速、妥善处置事故。通过对每一个网格落实“六定”措施,努力实现“网格化管理工作规范有序”的运行目标。

  (三)有效防控事故

  通过网格化管理,全面提升生产安全事故防控水平,努力实现“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最终目标。

  四、网格等级和职责

  全镇共划分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级别网格,具体为:

  (一)一级网格划分及职责

  一级网格为镇级,由镇安监办统一协调,监管主体为镇直相关部门。主要职责是:

  (1)指导督促村、各部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监管网格;

  (2)协调解决网格化管理中的有关问题;

  (3)对镇直各部门进行动态监管。

  (二)二级网格划分及职责

  二级网格为镇直各单位、村级。镇包村(管理区)干部对所分包村(管理区)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村设网格长一名(村支部书记),联络员一名(村委主任),网格协管员一名,镇包村干部为村安全生产消防监督员。

  共同职责:

  1、建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监管网格,明确各网格的人员和职责,编制网格化安全监管责任区域图;

  2、全面摸清和掌握本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采集相关信息并录入安全生产监管信息数据库,实施动态分类监管;

  3、确定本级网格安全生产消防重点行业、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并按照上级要求、行业特点、生产经营单位分布情况等,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日常检查;

  4、对本级检查中发现的或下级网格报送的事故隐患,按照权限查处,超越权限的,进行汇总、梳理,抄告并配合一级网格进行查处;

  5、指导督促辖区内企业建立健全三级网格,部署、检查、指导、考核三级网格的工作,协调解决三级网格难以解决的问题;

  6、向一级网格汇总上报安全生产重要信息,向三级网格传达和督促落实上级工作要求。

  主要职责是:

  1、土地城建所、自然资源所

  分管领导:王培俊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负责对新镇镇境内砖厂厂、石粉厂等进行检查;负责对施工现场是否有施工资质、防护网、隔离带等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工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穿的齐全、塔吊是否安全运行、操作工是否持证操作等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2、派出所

  分管领导:李帅民

  负责对全镇消防设施是否能够正常使用、人员密集区是否制定安全措施、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持有《消防安全许可》、消防措施是否到位等。

  3、学校

  分管领导:余丽

  负责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校舍及其设施是否安全、校车证件是否齐全、驾驶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餐厅是否达到相关卫生条件、学生集体活动是否有活动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等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负责非法幼儿园的取缔,负责全镇防溺水安全工作。

  4、敬老院

  分管领导:余丽

  负责敬老院、“低保”、“五保”住房安全。

  5、水利站

  分管领导:李玉顺

  负责对水利设施是否安全运行,是否设立警示标志,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6、安监办

  分管领导:李玉顺

  负责企业、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食品安全等安全生产。

  7、民宗办

  分管领导:康凤才

  负责宗教活动场所消防设备及措施是否到位,举行集会是否制定方案、是否有防护措施、集会人群饮食是否有制度;负责宗教活动场所建筑安全的检查。

  8、道路管养站

  分管领导:李永波

  负责对新镇镇境内县道、镇道、村村通等路段进行检查。

  9、其他部门行业系统分管领导负责本部门行业系统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治理、整改等。

  10、村级监管主体为村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小组,监管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

  村级主要职责:

  (1)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网格化监管方案》,划分并建立安全生产消防监管网格,落实网格责任人员,编制网格化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图;

  (2)全面摸清和掌握本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采集、确认相关信息并录入安全生产监管信息数据库;

  (3)按照“生产型单位和人员密集以及娱乐场所每月一次全覆盖、商贸型单位每季度一次全覆盖”的'要求实施动态安全巡查,及时了解监管对象的安全生产状况,巡查时应当告知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巡查以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等为重点。村协管员在巡查中,按《检查表》进行检查,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或上级要求确定检查事项,及时发现、劝阻(消除、阻止)各类事故隐患,并及时报告上一级网格,建立工作台账。

  (三)三级网格的划分及职责

  三级网格为企业级

  企业级主要职责:

  1、结合企业、公司实际,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消防-网格化监管方案》,划分并建立安全生产消防监管网格,落实网格责任人员,编制网格化安全管理责任管理图。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消防管理机构,确定安全生产消防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负责人,实现安全生产消防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制度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消防组织领导、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考核等内部体系;严格现场管理,规范工艺流程,严格操作规程,杜绝“三违”行为,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强化应急管理。

  3、检查巡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如实记录《企业安全生产消防现场检查记录表》,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在企业网格内逐级上报,企业建立工作台账,企业级网格每月应当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总后及时报告上一级网格。

  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做好事故现场处理和善后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2年4月):各村、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明确负责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完成网格划分、力量整合,落实网格责任人,确定各个网格、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与任务,建立安全监管运行机制。

  (二)实施阶段(2022年5月):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完善安全生产消防监管信息平台,完成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信息的采集与确认,并录入信息平台,制定、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全面实施规范有效的网格化运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2年6月至12月中旬):结合年度工作分析和考评,采取平时工作与现场查看等形式,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六、工作机制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奖惩机制

  加强对基层安全生产和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指导,并将安全生产和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体系,并建立一级网格对二级网格每季一检查、每半年一分析通报、每年一考核,二级网格对三级网格每月至少一检查、抽查、每季一通报、每年一考核的定期监督检查和通报考核制度。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对在检查(抽查)、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责任单位或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1、网格划分界线不明、存在监管盲区或空白点的;

  2、检查(巡查)工作不落实、信息报送不及时的;

  3、工作推诿或相互间配合不力的等。

  凡因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等原因而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实施责任倒查和追究。

  (二)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

  各级网格组织,每两个月均应组织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通报检查(巡查)情况,分析安全形势,解决检查(巡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对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时查处、整治,必要时可通过政府挂牌督办的形式督促整改。

  (三)建立包村干部督查机制

  将二级网格(村)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纳入包村领导干部的工作职责。包村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方面应做到“2个必知、2个必到、1个必报”,即:对所包村的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必知、对三级网格安全生产消防存在的主要危险点(区域)或问题必知;所包村召开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会议或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大活动必到、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或者有较大影响的安全事件必到;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报。同时,包村领导干部应每个月对所包村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情况开展一次督查。

  (四)完善应急救援和预警机制

  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切实做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备案工作,并加强企业预案与政府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在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和恶劣天气来临前,加强值班管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防范提示。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网格化管理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是防止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失控漏管,是强化安全生产消防责任制落实的长效之策。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网格化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因地制宜合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明确目标,细化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兼顾,强化保障

  要将安全生产和消防格化管理工作与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加强人防、技防,打牢事故防控基础。要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纳入村,部门行业建设内容,认真开展日常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提高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采取兼职或专职的方法,落实村级安全生产协管员,确保此项工作有效推进。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各部门、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和消防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宣传网格化监管的重要性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工作中的典型单位和先进经验,提高各级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营造良好氛围。

  创建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方案 篇7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州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国家法治体系建设现代化,全面有效协调社会关系,夯实社会管理基层基础,创新社会管理机制,推进全镇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特制订本方案。现就方案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利民、惠民、便民为宗旨,以树旗帜、优服务、作奉献为抓手,整合社会资源、搭建网络平台、创新管理模式、分类指导,建立长效服务机制,着力构建“网格化管理、整合式服务”的管理格局,进一步理顺工作体制,健全工作机制,破解管理难题,全面提升我镇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水平,着力打造“繁荣和谐宜居松柏镇”。

  二、基本原则

  1、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合理配置党政部门社会管理的职责权限,围绕“科学发展、产业兴镇、富民强镇”工作大局,推进全镇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

  2、固本强基、综合治理。发展壮大基层组织,健全基层管理网络,理顺基层组织之间的关系,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增强基层社会管理能力。综合运用各种管理手段和管理力量,统筹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全面提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能力。

  3、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把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工作实情,以镇区为重点,兼顾农村,实行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

  4、依靠群众、共建共享。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最大限度的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贯穿于创新社会管理的全过程,做到在同建同治中全面联动,在全面联动中同建同治。

  三、工作目标

  按照社会管理网格化,村(居委会)物业组织化、村(居委会)服务多元化、村(居委会)建设联动化、村(居委会)工作信息化、共创平安松柏镇的“五化一创”总体思路,以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综合信息平台为载体,以城乡同建同治为切入点,以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和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以人居为主、画地为格、责任到人的单元管理模式,在全镇建立“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缝隙、情况全掌握、服务无遗漏”的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努力使公共服务更加到位、社会管理更加高效、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基层基础更加坚实,为镇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保障。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镇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要求,成立松柏镇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成立分指挥中心。

  组长:谭卫和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武装部长失效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波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协调解决全镇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的顶层设计、督查指导、考核奖惩等工作,办理县市级交办的任务,收集和分派有本镇处理的事项;对各村(居委会)网格化管理站的工作进行指导、督办和考核;对全镇网格化工作队伍的配备选聘、任务派发、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和绩效考评;对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进行经验总结及宣传推介。

  五、工作任务

  1、合理划分网格。由网格办牵头,结合居民住宅区、辖区单位交错分布的村(居委会)现状,按照“街巷定界、规模适度、无缝覆盖、动态调整”的原则,以主次干道、小区界线、路弄范围、单位院落等易于辨识的边界(线)为界限将辖区合理划分为若干网格,每个网格内居民约200-600户,根据居委会人、地、房、物、事、情、组织的分布状况,拟将镇区划14个网格。

  2、配齐队伍力量。按照“专群结合”的原则,采取群众推举、组织推荐、个人报名的方式,选配具备相应素质、能力和社会基础的合适人选担任网格工作力量。镇各村(居委会)一个网格设立一个网格长,拟配备网格长14名。

  3、落实工作经费。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采取“立项安排一点、财政预算一点、基金储备一点”的办法,建立健全工作绩效考核奖励机制,分类解决网格长等的工作报酬,落实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和工作运转经费。

  4、明确工作职责。由网格办牵头制定社会服务管理网格职责,将涉及社会服务管理的城市管理、社会治安、人口管理、公共服务、信息采集、矛盾调处等综合职能集中到网格办理,被被动应对为主动发现和服务;制定相应的机制,进一步细化责任,落实措施,推进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到网格。

  5、编制门牌号码。做好普查、登记、安装等具体工作;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全力配合、支持参与,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

  6、采集基础信息。以村(居委会)为单位,以网格为单元,按照“不漏一人、不掉一户”的要求,逐步登记所辖范围内的实有人口、重点人群、实有房屋、经营场所、公共物件等基础信息,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

  7、搭建信息平台。由网格办牵头,各部门单位配合,建立镇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和村(居委会)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站信息平台信息平台,按照“有办公场所、有工作人员、有办公设备、有运转经费、有考核奖惩”的五有要求落实到位,实现社会服务管理数字化、信息化、现代化。

  8、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民情日志制度、分析研判制度、民情回应制度、服务公示制度、事项准入制度、领导联系制度。

  9、理顺工作流程。按照“情况在基层掌握、问题在基层解决”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共组流程,按照网格内解决类业务流程、村(居委会)内解决类业务流程、镇内解决类业务流程三个闭环程序规范日常运作。

  10、实施整体联动。充分利用网格化基层和信息平台,支撑,以群众需求为向导,寓管理于服务,在服务中管理,开展快捷、精细、入户服务,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进家庭,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服务管理,形成涵盖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强大合力。

  11、严格考核奖惩。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积极推行定期走访、挂牌上岗、限时办结、首问责任、快速处置等工作方法,确保村(居委会)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正常和有效运行。实行定期考核和通报、评比制度,实行责任倒查。将考评结果计入月绩效考核和年终目标管理考核,与个人月绩效考核奖金和年终奖金相挂钩。确保任务到格、责任到人、奖惩明晰、取得实效。

  六、实施步骤

  3-4月:出台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方案,成立网格办和分指挥中心(面积不少于20平米),村(居委会)成立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站(面积不少于12平米),并配齐必要的电脑、办公桌椅等硬件设备,科学划分网格,每个网格建立党支部(小组)。农村网格合理配置网格员(网格长)和中心户长,,进行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农村门牌号码编制完成100%,城区门牌号码编制、安装完成100%。争取分指挥中心与县指挥中心完成对接并试运行,全面推进本辖区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等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建立本级数据库,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基础信息采集率、录入率达100%。

  5月目标任务:抓好分指挥中心平台建设,完善平台系统功能,与同建同治、社会治安等重点工作有机整合,实现以房查人、以房管人等综合利用;确定专门的'信息接收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制度,对县指挥中心派发的信息,按制度办理,在规定时限内完结。完成公共区域电子防控系统建设任务,制作安装农村门牌号码完成100%。

  6-7月目标任务:抓好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日常管理运行,及时上报群众诉求事项,及时分派、交办、督办,及时核查销号。

  8-9月目标任务: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正常运行,对解决问题不力的责任人进行问责。

  10-12月目标任务:抓好工作考核,对各村(居、村(居委会))进行考核并进行自查、总结。

  七、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村(居委会)网格化管理工作,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同时,要科学整合机构,将工作人员安排到村(居委会)工作,改坐班等待、被动受理为主动贴近、登门入户服务。各村(居委会)要按照总体部署,因地制宜、精心策划、严密组织、狠抓落实,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稳步推进各村(居委会)网格化管理的全面实施。

  2、加大宣传力度。各村(居委会)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各村(居委会)宣传栏、公共活动场所、各楼栋张贴宣传材料,解释说明各村(居委会)推行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在各村(居委会)悬挂网格示意图,要标明责任区位置、道路、建筑等,同时,要在楼栋、单元等醒目位置设置网格化图谱,公布网格责任人照片、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内容和服务管理职责等信息,向每个住户发放网格责任人服务联系卡,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3、加强工作督查。要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认真抓好网格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的落实。要根据工作需要,积极主动参与网格社会服务管理工作,努力形成工作合力。镇网格办要建立经常性的网格社会服务管理督导检查机制,组织人员深入网格,督促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水平。

  4、加强工作考核。要把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重点工作以及同建同治工作,加大考核权重,按照《松柏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细则》规定,对承担网格服务管理工作任务的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进行考核。要研究制定《网格员管理考核办法》,量化、细化考核指标,加强对网格员队伍的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及时兑现奖惩。

  5、加大投入保障。加强对网格社会服务管理工作得经费保障,要把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确保网格员工作报酬、信息平台建设及运行费用等及时足额拨付。要把网格社会服务管理纳入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为开展网络社会服务管理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创建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方案 篇8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利民、惠民、便民为宗旨,以树旗帜、优服务、作奉献为抓手,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分类指导,建立长效服务机制,探索职责明确、管理精细、服务有效的网格体系,确保实现全年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依托我社区现有的社区管理体系,以辖区内的居民为服务对象,以社区为一个区域,每个区域划分成若干个网格,在每个网格区域内配置有党小组、志愿者、辖区单位等服务团队,实时采集网格内居民家庭的情况,实现对网格内居民的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动态管理和服务,努力使公共资源整合化,管理服务水平更有效率;业务流程规范化,管理服务机制更加便民;管理队伍务实化,管理服务作风更加深入。

  三、工作方法

  一是合理划分网格。结合居民住宅区、辖区单位交错分布的社区现状,按照小区界线、路弄范围将辖区合理划分为4个网格,每个网格内居民约1000户左右,人口约2000人,网格内的楼群纳入网格管理之中。每个楼栋选出一名楼栋长,形成居民委员会——网格管理小组——楼栋长为线条,辖区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积极参与,以社区党支部为核心的条块结合的社区管理模式。

  二是定人定岗定责。“定人”,明确一名社区工作人员作为网格责任人,实行责任到人,承担网格管理职责。网格责任人进行公示,方便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定岗”,将巡查作为网格责任人的日常工作,坚持每天巡查,实现人到格中去,在网格中察民情、访民意、解民忧、促和谐。“定责”,明确网格管理的职责内容,包括环境卫生,民政、计生、就业、社保、创建、综治、党建、文化、民生工程、违建巡查等内容。随着社区条件的`改善,今后将逐步丰富和拓展网格内容。在管理上,邻近的两个网格,要设置ab岗,入户访问时两人一道进行,如果一人请假,另一人可代为管理和服务。

  三是健全工作流程。社区结合自身实际,以网格信息库、基础台账、民情日志等形式,建立有人巡查、有人报告、有人负责、有人解决、有人督查的“五有”工作机制,实现事在网中办。对一般性工作:网格责任人现场处理,登记备案;协调性工作:网格责任人现场受理,带回社区商处,处理结果报社区办,同时反馈给服务管理对象;突发性工作:网格责任人立即上报,街道相关部门紧急处理,网格责任人现场跟踪;审批性工作:网格责任人掌握信息,社区受理,街道相关部门审核,领导审批。

  四是强化居民自治。重视发挥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对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宣传、支持、监督作用。社区议事委员会

  作为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社区成员充分表达自己意愿,对社区事务行使决策、议事、监督权的最高组织形式,其成员由代表大会选举,根据社区规模大小,一般由5—7名委员组成。社区议事会按季或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对在社区管理服务中出现的重难点问题进行协调处理,提出对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工作要求和建议,监督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效果是否令群众满意。通过社区议事会鼓励、引导居民深入参与社区事务,进一步提高居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能力。

  五是明确岗位职责。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脑勤、腿勤、手勤、嘴勤、笔勤,成为发现、受理、处置、协调、报告第一人。二是善于发现问题,善于处置问题,及时报告问题;主动与社区居民交流沟通、增进感情,及时了解掌握社情民意。三是提倡“错时工作制”,坚持到网格巡查、踏看。四是认真填写网格责任人工作日志,做到工作日清周结、动态信息及时录入。需要向其他条线交接的事项,及时填写“工作单”,办好交接手续。五是引导和吸纳物业管理机构、居民代表、退休党员、居民组长、楼道长、热心社区工作同志以及社区志愿者等作为义务信息员、监督员,协助做好网格内的管理工作。

  六是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各项网格化服务管理制度,形成一种工作机制。积极推行定期走访、挂牌上岗、限时办结、首问责任、快速处置等工作方法,确保社区网格化管理的正常和有效运行。根据网格工作职责制定考核办法,街道社区办做好督促检查。实行定期考核和通报、评比制度,实行责任倒查。将考评结果计入月绩效考核和年终目标管理考核,与个人月绩效考核奖金和年终奖金相挂钩。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

  全面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宣传工作,宣传重点为实施社区网格化管理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典型经验等。社区要通过层层动员,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通过不断学习,反复磨合,明确思路;通过制定方案,细化网格、优化流程、实化考核,为实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6月—20xx年9月)

  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社区全面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社区可结合辖区老旧小区、新建小区、安置房小区等不同情况,借鉴实施社区网格化管理先进典型的经验,因地制宜,勇于创新,建立起一套适合自身实际、便于实施管理、满足群众需求的网格化管理组织体系,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8月—11月)

  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双向点评”活动,实行相关部门对社区、社区对网格的向下点评,以及群众对网格、网格对社区、社区对相关部门的向上点评,分别从网格划分是否科学、流程设计是否恰当、责任划分是否明确、考核奖惩是否到位、工作作风是否扎实、工作实效是否显著、群众是否满意等方面展开点评。根据点评结果,查找实行网格化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制定修改完善措施,不断巩固提高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工作成效。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1月-xx月)

  街道相关部门对社区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验收,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切实做好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台账整理和资料归档工作,认真总结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工作得失和经验教训。

  社区网格化管理是一项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社区按照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敢于创新,勇于突破,着力打造“繁荣和谐宜居御金城”做出新贡献。

  创建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方案 篇9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深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有效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和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我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创造健康稳定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领导,我区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指导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同时为加强对企业和工程项目的指导、服务工作,成立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网格化管理实施工作。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开展各项工作。每个网格化管理工作小组成员由1名分管领导、2名监管干部、工地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组成。

  三、工作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就是在原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将全区在建工程项目以网格化管理的方式,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服务水平,从而实现管理程序化,精细化和长效化。通过网格化管理服务,达到在建项目管理和服务的全面覆盖。网格化管理工作小组成员及联系方式公开透明。网格化管理成员按照工作制度要求,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做好网格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帮助工地解决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中存在困难和问题,对工程项目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具体步骤安排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4月)

  制定建筑施工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进行统一部署,成立组织机构。在各成员单位、企业以及工程项目中进行广泛宣传,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内容和重要性深入人心,达到纵横结合、全面覆盖的效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5月上旬—20xx年11月)

  每个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小组根据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在各自网格管理区域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及时了解企业、项目的困难及存在的问题,并将情况汇报给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对各网格管理工作小组提交的相关情况及时作出答复并反馈给企业、项目部,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反馈。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2月)

  认真总结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查找工作运行中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以便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建立健全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持之以恒。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深入推进这次活动的全面开展,我区已成立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项目部应重视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充分提高认识,积极配合本次活动的开展。

  (二)精心部署,务求实效。各网格化管理工作小组成员要按照各自网格内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深入在建工地,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大对网格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结合重点,着力解决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三)贯彻工作制度,履行工作职责。网格化管理工作小组要认真贯彻工作制度,全体成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领会活动的意义,努力学习,不断提升工作能力,真正起到桥梁纽带作用。

  (四)加强企业自查。各施工、监理企业对本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开展每月检查活动,并将每个项目排查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及企业网格对接联系人上报青原区建筑过程综合管理站。

  (五)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网格化管理工作小组要及时掌握网格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情况,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创建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方案 篇10

  一、总体要求

  坚持“条块结合、块为主体,分工负责、责任到人,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重心下沉、属地管理,把握重点、突出效能,便于执法、提高效能”的原则,以市、镇属地政府为环保监管责任主体,整合辖区内负有环保监管职责的各部门监管力量,依托《防城港市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暂行办法》、《防城港市推行社区(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现有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在网格内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构建一个覆盖全市、镇、村(社区)为层级的三级环境监管网格体系,我市属于县级市,从二级网格开始划分。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格局,实现“三清三到位”的目标(即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和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20xx年起全面实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存盲区”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损害群众健康和破坏生态环境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和“美丽广西”建设。

  三、网格划分及职责

  按照自治区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四级建设要求,上一级负责监督和指导下一级的环境监管网格化建设,并组织实施本级的网格化管理。我市属于县级市,从二级网格开始划分,各级政府要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按照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把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和运行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一)二级网格

  东兴市行政区域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东兴市政府,责任人为东兴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具体职责是:

  1.负责指导镇级网格的建立,监督网格运行情况和责任人的履职情况,及时上报环境监管网格化相关信息。

  2.环保部门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管管理,各负有环境监管职能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责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查处市辖区范围内的环境违法行为,按要求公开本级管辖污染源相关信息及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信息。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污染纠纷案件,排查工矿企业环境安全隐患,加强对饮用水源地一级自然保护区的巡查和管理,做好秸秆禁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

  3.负责整合本级环境保护监管力量,确定对应每个三级网格的监管工作组,每个工作组人员不少于3人,组长由科级干部担(兼)任。明确重点监管对象(适时动态调整)、监管任务、监管责任人。各工作组负责对所监管的网格加强巡查、抽查、督查,发现问题、接到投诉举报以及上级督办事项及时调查,及时督促属地调查或者直接查处,督导属地政府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

  (二)三级网格

  按照二级网格内行政区划,以所辖的东兴镇、马路镇、江平镇为单元划分为三级网格区域,责任主体为东兴镇人民政府、马路镇人民政府、江平镇人民政府,责任人为东兴镇人民政府负责人、马路镇人民政府负责人、江平镇人民政府负责人。具体职责是:

  1.配合二级网络全面排查各类环境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环境监管网格化相关信息。

  2.负责整合本级承担环保工作职责的机构力量,承担本辖区日常环保监管检查、巡查,发现问题、接到投诉举报及时调查了解,协调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保护纠纷案件,发现违法排污问题及时制止,及时向负责该网格的二级监管工作组报告。

  (三)四级网格

  依托现有的基层网格化社会管理体系,按三级网格内行政区划,以所辖的各村(社区)为单元划分为四级网格区域,个别工作任务较重、管理难度较大的单元网格,还可细划责任网格。每个四级网格作为一个监管细胞单元,责任主体为各村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责任人为各村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工作职责是:

  建立三级网格与四级网格的联动机制,发挥四级网格日常了解、巡查、协调、自治监督和及时制止、向三级网格报告违法排污行为以及群众投诉举报的作用,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排污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四、网格运行监督

  (一)落实网格工作责任

  建立各级网格内环境监管“五定”机制,即对网格内所有监管事项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监管,确保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考核评价客观,相关内容应向社会公开公示。

  (二)明确网格工作重点

  一是加强巡查报告。网格责任人员要组织对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秸秆禁烧、畜禽养殖污染等定期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二是及时调查处理。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对需要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同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三是强化沟通反馈。做好上下级网格责任主体间的信息沟通。

  (三)加强网格绩效考评

  一是加强上级监督。上级网格要督查下级网格的日常运行情况,列入考核评价内容,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二是定期考核评价。各级网格每年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考核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

  五、职责分工

  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二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具体业务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主要是对本辖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责成各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本部门相关机制。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对环保部门人员机构、执法装备、办公用房、现场执法等方面的政策和财力保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对严重违法排污的企业依法实施停、限产决定,并责成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落实到位。按要求公开辖区内污染源相关信息。

  (一)环保部门

  落实市政府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具体工作;对三级网格的建立及日常工作进行督导;指导和组织排污企业进行排污申报,建立污染源台账;依法对辖区内的.污染源进行监督检查,加强环境治理;强化环境污染事故、环境违法案件和环境信访的调查、核实、报告和处理;明确本级监管企业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建立污染源现场执法责任制,落实重点污染源现场执法操作规范。

  (二)相关部门

  公安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负责商业、家庭、公共场所等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因环境污染事故引发事件的维稳工作;配合环保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接受污染案件移交,重大环境案件主动提前介入,严肃查处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督促交警部门负责移动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严把违法运输车辆上路关;负责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初检、年检,并配合环保部门开展抽检工作;严格车辆报废制度,对超过使用年限的车辆按规定予以强制报废;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发放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核发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负责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参与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工作。

  发改部门:将环境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在审批和核准项目单位报送的项目可研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时,对未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部门审批意见的,依法不予审批或核准;属于备案项目的,在项目备案后应告知项目业主向环境保护部门报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工信部门:执行国家产业政策,配合环保部门督促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和达标排放,牵头负责做好高效锅炉产业化工作,指导和督促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

  国土海洋部门:负责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组织、管理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评价和科学研究;负责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和海洋倾倒废弃物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

  住建部门:负责建筑工地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市政部门:负责监督落实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城镇生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负责对已建成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的监管,推进城镇雨污分流工程,改造城市污水收集系统,提高污水收集率。负责城乡生活垃圾以及废弃食用油脂等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

  农业部门:依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广使用绿色环保长效缓释化肥和提高化肥利用效率,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有效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负责秸秆与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工作。

  水产畜牧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制定并监督落实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放总量控制措施,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减排设施建设,督促畜禽养殖厂按照要求建设环保和治污设施,规范畜禽养殖企业环境管理。

  水利部门:负责划定禁采砂区、查处河道违法采砂行为;协助环保部门加强对河道排污口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违规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对河道上漂浮物清理提出方案并督促有关单位予以落实;合理调度水资源,确保水源水量要求和下游生态用水需要;监督落实规定区域内施肥类网箱养殖的取缔,依法查处违规水产养殖行为。

  卫生部门:协助环保部门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对医疗废水处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医疗卫生机构的核与辐射环境管理。

  林业部门:负责对所主管的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监督管理,查处保护区内的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协助环保部门查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保护动物养殖场环境违法行为。

  安监部门:依法负责危险化学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矿山尾矿库的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依职权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对监管中发现的非本部门管辖的违法问题向相关部门移交移送。

  工商部门:依法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对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被责令停业、关闭的各类市场主体,根据环保部门通报的查处情况,纳入警示管理、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监察机关:对网格监管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或接到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后查处不及时,不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对涉嫌犯罪案件不移送、不受理或者推诿执法等监管执法不作为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市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公安、工信、海洋、住建、市政、农业、水产畜牧、水利、卫生、林业、安监、工商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具体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履行好职责,做好网格区域内环保工作。

  (二)强化督查督办。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网格内环保职责履行情况和网格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做到重要事项全程督办、紧急事项迅速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促进网格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有序落实。

  (三)完善制度建设

  1.网格化管理制度。强化各级各部门的责任落实,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巡查、报告、查处的时限,标准等工作要求,制定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

  2.联合执法制度。联合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由环保工作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负责对环保联合执法行动实施统一协调调度,研究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制定行动方案,督办重点案件。主要内容包括:对环境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热点以及重大节假日、重大会议、重大社会活动期间的环境安全等问题开展联合执法;大型环保专项行动的联合执法;突发或其他紧急环境安全事件的联合执法。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检查及案件移送制度,形成执法合力,整治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安全。

  3.移交移送制度。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在环境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和完善移交移送制度,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有效提高环境监管效能。

  4.信息报告制度。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限,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5.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境信访查处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

  (四)提升能力

  1.完善环境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充实执法力量,优化人员结构,增加执法投入,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要求,尽快申请标准化建设验收。同时,积极延伸环境监管触角,探讨在乡镇(街道)建立专职环保机构。

  2.加强岗位培训。要定期对网格责任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五)严格问责

  对违法排污单位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环境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侦办;强化各网格责任人和监管人员的监管责任。对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环保监管职责,不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或者对环保监管执法工作推诿扯皮的,依法依纪实施问责;建立严格、科学的责任追究机制。按照权责一致、能力与责任相匹配等原则,实事求是健全网格监管责任追究机制,科学合理界定追责情形与免责情形,确立尽职免责的监管规范,既要防止网格责任不清,也要防止网格责任无限过度,保护和调动网格执法主体积极性,确保网格监管持续规范、有效、到位。

  创建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方案 篇11

  一、基本原则

  按照“定网格、定人员、定职责、定标准、定流程、定考核”的“六定”原则,坚持网格化覆盖、精细化管理、常态化监管、目标化考核的总体思路,建立“全面覆盖、网格清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的人居环境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网格管理人员,明确网格员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及工作流程,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由单一向互动、粗放到精细转变,推动村庄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转变,实现“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目标,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常态化责任机制、监管机制、考核考评机制。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

  二、网格划分

  各乡(镇)党委书记为本乡镇人居环境总网格长;各村党支部(社区)书记为村级人居环境网格长。

  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依据村组干部、就业信息联络员、生态护林员、村务员、保安员以及光伏岗、益贫岗等人员总数,将村(社区)路系、水系及公共区域、公共场所划分为相应数量的人居环境保洁责任网格,按照与居住地相近在原则,每个网格明确1名网格员。

  三、工作职责

  (一)总网格长职责。总网格长负责指导各村人居环境网格划分及网格员确定,统筹调度本乡镇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合理确定各村级网格管理整治重点,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检查计划,确定专职管理队伍,常态化开展督查检查,评议人居环境重点工作,考核村级网格员履职情况,帮助村级网格员解决网格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村级网格长职责。村级网格长负责本村人居环境网格划分及网格员确定。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村民治理“六乱”、开展“六清”的意识,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活动,加大土地管理、秸秆禁烧、森林防火、河长制工作宣传,确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对各网格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日常巡查督导,及时督促整改辖区内公用设施日常保洁和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对上级网格长交办的问题要及时跟踪进行整改。

  (三)网格员职责。网格员负责网格区域内日常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确保管辖区域干净整洁。加强对网格内农户宣传,常态督促网格内农户落实门前三包管理责任,督促农户及时清理房前屋后环境卫生及乱堆乱放杂物,倡导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杂物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对村级网格长交办反馈的各类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整改实效。

  四、工作任务

  通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网格化管理,至少每周一、三、五早上8点前网格员要将各自网格的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扫,不断推动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健全完善,确保村庄干净整洁有序。

  (一)生活垃圾合理处置。合理配备垃圾箱、垃圾桶等收集设施,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完善,无各类建筑材料、垃圾占道现象,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乱堆乱倒现象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存在,垃圾箱保持常清常净。建筑垃圾管理到位。

  (二)路域环境规范有序。镇、村、组主干道路等主要公共场所实行全天保洁,路肩平整无杂草、路面整洁有序,无乱停乱放、无序摆摊,垃圾箱占道等现象。

  (三)各类粪污合理利用。规范村庄畜禽养殖行为,督促零星养殖户及时清运畜禽养殖粪污,规范打包堆放秸秆饲草,畜禽粪污不外溢、无暴露,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村级公厕定期清洁消毒,管护机制健全。户厕正常使用,干净卫生,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四)公共区域干净整洁。聚焦治理“六乱”、开展“六清”,“三五”创建工作,全面及时清理田内、路旁、沟渠边的'杂草及农作物秸秆、蔬菜尾菜、病死畜禽、废旧农膜、农业投入品包装物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居民点无电线蜘蛛网、电线杆设置混乱的情况。农村生产生活废水排放规范,污水治理率不断提高,实现公共区域干净卫生,公用设施整齐有序,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村容村貌明显改善。

  (五)农户庭院创建“五美”。落实“门前三包”(包门前环境卫生清洁、包门前绿化管护、包门前良好秩序)和“院内三净”(院落净、厨房净、厕所净)制度措施,组织动员农户开展房前屋后秸秆、垃圾、粪堆清理整治,倡导讲文明、讲卫生、改陋习,摒弃杂物乱堆乱放、乱倒乱扔、乱搭乱建等不良行为,积极创建“五美”庭院。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作为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手段,成立工作小组,分管领导要牵头组织部署,明确各级网格管理标准,层层部署网格化管理任务,建立健全各级网格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奖惩措施,量化目标任务,把网格化管理工作抓实抓出成效。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乡镇要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进行动员部署,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巩固提升宣传活动,弘扬健康文化,传递健康信息,提高农村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和健康素质。各网格员要按照工作目标重点,划分责任范围,发挥基础网格作用,逐一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责任,确保每个网络保洁到位、监管得力,严禁形式化、走过场。

  (三)多措并举,形成常态。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把握重点,按照《三门峡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及考评办法》(三农领〔2022〕29号)、《三门峡市乡镇(街道)区域综合整治标准及考评办法》(三农领〔2022〕30号)、《三门峡市农村庭院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及考评办法》(三农领〔2022〕31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本辖区具体办法,建立农户评比表彰机制,网格员考核奖惩机制,形成长效化、常态化网格运行管理机制,要健全完善公益性设施管理台账,定期对公厕、村组道路、坑塘沟渠、河道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督导,并对垃圾收集转运等设施适时进行维管、保洁,确保网格化管理抓实见效。特别是落实好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切实提高广大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

  创建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方案 篇12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深入开展农村清洁行动,做到“三清二改一管护”,即“清理垃圾、清理塘沟、清理废弃物,改美庭院、改好习惯、管护村庄环境”。坚持网格化区域、动态化覆盖、精细化管理、目标化考核的总体思路,建立“全面覆盖、网格清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的管理体系,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由单一向互动、粗放到精细、突击向常态转变,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公共服务、道路硬化、污水治理等方面提档升级,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形成政府引导、部门协作、群众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升我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水平。

  二、基本原则

  按照“合理区划、网格管理、定人定责、常态督查”的方法,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划分保洁责任区域,落实镇村组三级网格监督管理人员,实行定人员、定职责、定地段、定时段的“四定”保洁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实现我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目标任务

  (一)集镇主干道、主要公共场所实行全天候保洁。

  (二)村庄道路做到干净整洁。

  (三)村内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

  (四)合理设置垃圾房(池)、垃圾箱、垃圾桶等垃圾收集转运设施。

  (五)建筑垃圾管理到位,无乱堆乱倒现象。

  (六)道路排水设施不断完善,无污水横流现象。

  (七)主干道建筑工地实行围挡作业,无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占道现象。

  (八)集镇管理到位,无乱设摊点、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现象。

  (九)保洁员尽职尽责,按时按质完成保洁任务。

  (十)镇村组三级网格监督管理人员工作到位,切实发挥组织、宣传、发动、督查、指导、评议作用。一是大力宣传环境卫生知识和有关政策法规,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并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在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认真督促农户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即无垃圾污物,无果皮纸屑,无乱贴乱画,保持地面平整,排水通畅。不得从事有碍村容环境和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包绿化:即包培植门前绿化和保护门前行道树,保护管理好门前公共设施,禁止损坏花草树木等。包秩序:即保证门前不乱摆摊点,无乱停乱放车辆,不晾晒和堆放有碍观瞻的物品,不得散养家禽;三是积极做到村庄“十有十无”(有实用村庄规划、无私搭乱建乱占,有标准卫生厕所、无露天旱厕粪坑,有垃圾收处设施、无垃圾乱扔乱倒,有污水治理措施、无污水肆意横流,有畜禽规范饲养、无粪污随意排放,有绿化美化亮化、无残垣断壁破烂,有整洁村容村貌、无脏乱破败不堪,有乡村田园美景、无生态破坏荒凉,有良好村风民风、无陈规陋习乱象,有长效管护机制、无脱管漏管失管);四是定期不定期检查、监督保洁状况,并对整治情况进行评议。

  四、网格划分

  全镇划分为二级网格。行政村为一级网格,由各挂村领导和书记、主任担任网格长;各村民小组为二级网格,由各挂村工作组、村干部担任网格长。

  五、工作职责

  (一)各级网格长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村民“三清二改一管护”的意识,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二)各级网格长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常态督促农户落实“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对网格区域内的清扫保洁工作、池塘沟渠清理、门前屋后环境卫生及杂物堆放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动员整改。最大限度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杂物乱堆乱放、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散养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

  (三)村级网格长要加大对所负责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统筹协调力度,及时帮助组级网格长解决在网格化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村级网格长要加大对组级网格长工作的督查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和监督,检查监督情况作为月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镇人居办从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成立网格化管理工作专班,结合每月“红黑榜”评价,对各网格长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评议,并对连续2次以上网格管理工作都存在问题的网格长进行全镇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网格长要按照网格化管理分工要求,做到尽职尽责、管理到位。村“两委”班子成员要亲自抓,自己充当网格长,重点落实好各责任区村干部、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党员、村民代表等监督管理人员和保洁员,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奖惩措施,量化目标任务,切实把网格化管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进行广泛宣传和组织动员,按照《弥兴镇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工作重点,逐一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责任,确保每个网格保洁到位、监管到位,严禁形式化、走过场。

  (三)多措并举,形成常态。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结合“红黑榜”评价等制度建立农户评比表彰机制和网格长考核奖惩机制,形成长效化、常态化网格运行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广大村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

  创建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方案 篇13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强化环境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大气、水、土壤、农村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按照“属地(行业)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责任明确、全面覆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相关部门在环境管理工作中的职责,积极构建“横向资源共享、协调配合,纵向层层负责、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体系。由县政府组织领导,以县、乡(镇)、村为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健全三级网格的环境监管体系。在全县8个乡镇和127个行政村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通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二、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行县、乡(镇)、村三级管理,建立县、乡(镇)、村三级网格。县级主要负责制定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台账,并督导相关职能部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乡(镇)政府和城乡规划局、水利局、教育局、交通局、农业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供电公司、卫计局、发改局、商务局、国土局、工信局、监察局、财政局和公安局等县直部门要制定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并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一)网格划分

  县政府统一组织,建立辖区内县、乡(镇)、村三级环境监管网格。

  1、一级网格:在县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县政府;一级网格长由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

  2、二级网格:在乡(镇)行政区域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二级网格长由乡(镇)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

  3、三级网格:以村委会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委会,村委会成员实行分片负责制。三级网格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

  (二)网格内容

  1、实行“五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并进行公开公示。

  2、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各级网格之间(县与乡、乡与村)层层签订责任状,横向部门之间加强协调联动,认真履行职责。在上报省环保厅的50名环保监督员中聘请环保社会监督员,乡(镇)对每个村明确1-3名环境监管员。同时,一、二、三级网格要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划分监管等级,健全监管档案,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涉及重点区域、流域的地方政府要强化协同监管,开展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强化网格运行,加大巡查、查处力度,及时向上级网格进行反馈。

  3、构建环境监管信息系统。在省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基础上,完善县、乡(镇)、村各级数据库,暂时不能建立数据库的村委会设立网格化环境监管详细台账。

  (三)网格职责

  1、一级网格:负责指导和监督二、三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履职情况;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按要求公开辖区内污染源相关信息;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

  2、二级网格:乡(镇)政府对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负主体责任,负责指导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及时上报、制止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环境违法行为,并进行调查处理(或协助调查处理);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

  3、三级网格:主要负责对辖区内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等行为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上报。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暂时不能建立数据库的设立详细台账。

  4、结合本地实际,逐级修订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方案、监管网格划分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环境监管中的工作职责,逐一明确监管责任人,健全完善组织、监管、监督、保障、奖惩、企业自律“六大体系”。

  (四)网格运行

  1、巡查:网格责任人员和环保监督员要对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定期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进行报告。

  2、查处:一级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对需要多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一级网格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3、反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并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

  4、监督: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社会舆论等,对环境监管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监督;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运行。

  5、评价:县政府每半年对网格化运行情况进行评价。各级网格每季度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一、二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

  (五)网格监督

  1、人大政协监督:充分利用人大法制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职能,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定期对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2.、纪检监察监督: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行政监督作用,保障三级网格体系正常运行,对失职渎职的、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管责任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3、社会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环保监督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揭露和批评环境违法行为,促进增强公众环境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实施步骤

  (一)试点阶段(20xx年10月-11月)

  省环保厅确定试点单位,召开现场会,总结试点经验,做好全省推广的准备工作。

  (二)体系建立阶段(20xx年11月-l2月)

  结合实际,及时安排部署建立县域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要求,建立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并建档造册。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4年1月起)

  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正式运行。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工作流程和工作任务,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确保区域环境安全。每年7月5日和次年l月5目前,分别报送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成立县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主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环保、市场监管、公安、发改、工信、监察、编办、国土、财政、交通、水利、农业、安监、住建、规划、商务、卫生、执法、供电公司、金融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环保局局长担任。具体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网格化管理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本部门网格化监管方案和具体措施,要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履行好职责,做好网格区域内环保工作。

  (二)完善制度

  县政府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巡查、报告、查处的时限、标准等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在网格化环境监管中的职能,制定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建立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制度,有效解决环境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查处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完善移交移送制度,有效提高环境监管效能。建立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查处环境信访问题、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健全环境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环境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

  (三)提升能力

  各级要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积极延伸环境监管触角。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充实执法力量,增加执法投入,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确保20xx年达到三级标准。强化“智慧环保”建设,逐步建立“数字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加快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形成要素齐全、数据完备、信息共享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信息数据库。同时,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全部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并推进视频监控,有效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四)严格问责

  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强化相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责任,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乡(镇)政府、县相关部门环保职责履行情况和网格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完善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强化全过程监管。县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环境治理攻坚考核并进行督导检查,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网格环境监管责任及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将严格按照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问责的暂行规定》(冀纪字〔20xx〕31号)进行问责。对涉嫌犯罪的,将依据“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15号),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创建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方案 篇14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化社会治理创新,着力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品质化的城市管理体系,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城市的运行效率,增加各部门对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调动广大市民及社会各方参与城市建设与管理的责任意识和积极性。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为目标,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以建设与管理网格化为方向,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通过实施高标准、大力度、连续性的管理行动,形成统一高效、权责明晰、运转顺畅的城市建设与管理机制,切实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解决一批影响城市形象的薄弱环节,使城市空间明显优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网格体系

  按照“分级负责、方便管理、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政府为责任主体,在全市建设“横竖到边、上下贯通”的金字塔式网格化管理体系,将全市城区划分为三级上下网格。

  (一)一级网格(管理网格)

  管理人员由市政府领导、各责任局、各责任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网格划分、负责人选定及对城市建设与管理网格化实施情况的监管。

  一是负责指导和监督二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履职情况。二是及时处理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城市管理突出问题,按照网格划分,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及时沟通联系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理。对二级网格上报的城市管理执法重点、难点问题,由一级网格责任部门组织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实施联合执法。三是负责城市管理日常监管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考核,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加强城市管理,做到城市管理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置,提升全市城市管理水平。四是对本级网格受理的信访案件进行逐一登记、交办。直接负责重点信访件、领导批示件的承办回复。五是牵头各类城市管理突出问题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指导下级网格开展处置。

  (二)二级网格(责任网格)

  管理人员由各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及从事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中层人员组成。按照各自职能职责承担网格内的城市管理与监管任务。

  一是对网格内城市管理工作负主体责任,根据网格管理需要,可设立网格长、片区网格长、落实网格专(兼)职人员。二是负责指导和监督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三是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城市管理日常监管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做到辖区范围内城市管理突出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四是负责统筹辖区范围内的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具体安排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等。五是负责对本级网格受理的信访案件进行逐一登记、办理。牵头各类城市管理突出问题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指导下级网格开展处置。

  (三)三级网格(单元网格)

  管理人员由负责具体工作的基层工作人员组成。按照网格划分,负责本网格内城市建设与管理的具体任务办理与服务。

  一是落实人员具体负责网格内的各自城市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城市管理突出问题。二是对网格内不能处理的城市管理突出问题,及时向二级网格上报,由二级网格协调相关责任单位或想办法处理。三是完成上级网格交办的其他城市管理工作任务。

  四、网格管理内容

  (一)民生工程

  加快“两供一业”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净水厂、晓明污水处理厂、新开河流域水体综合整治、沈康高速连接线、农村公路新改建、迎宾路改造、棚户区改造、大孤榆树村异地搬迁工程基础设施建设、调兵山市晓明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生活区自来水改造、调兵山市中央大街生态路至南六路段道路改造、九年一贯制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责任部门:城镇建设股、公路管理股、房地产管理办公室、市政管修所、城投公司。

  (二)环境卫生

  1.道路环境。道路清扫保洁达到“七净四无”标准(路面净、人行道净、路牙子净、水篦子净、墙根净、树根净、电线杆净;无纸屑污物、无动物粪便、无砖瓦石块、无瓜皮果核),视野范围内无裸露生活垃圾、白色垃圾,无乱堆杂物。大力推进机械化作业,增加机械化清扫保洁车辆。严格除雪要求,做到以雪为令、边下边除、雪停路净,冰雪清理达到“四净”标准(车行道净、人行道净、路边石净、隔离带净)。

  2.生活垃圾。推行生活垃圾上门收集制度,垃圾收集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压、满溢,清运做到垃圾不落地、车走地净,无遗撒、滴漏,确保环境干净整洁。完成一批垃圾分类硬件设施建设,推进示范片区建设,新增一批企业和居民小区开展垃圾分类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拓展垃圾分类覆盖面。对餐厨垃圾实行统一收集、密闭运输、集中处理。

  3.整治环卫设施。科学合理确定现有垃圾中转箱投放数量和位置,调整严重影响市容和行人通行的中转箱。开展生活垃圾收集站恶臭治理,增加垃圾清运频次,确保箱内垃圾不积存。定期对箱体进行清洗、消毒,保持地面干净整洁,无垃圾撒落、污水积存和明显臭味,减少在转运过程中的臭气、污水等二次污染。继续开展“厕所革命”,着力新建一批、改造一批、开放一批厕所。加大“找厕所”平台宣传力度,将全部公厕、开放内厕数据上传至该平台,让市民随时随地找到附近的公厕或开放内厕。

  4.整治突出区域。对交通沿线、背街小巷、市场周边、城乡接合部等环境卫生问题突出区域开展卫生大扫除,提升保洁质量,加强垃圾清理,落实管护责任人,加强保洁、垃圾运送等工作,做到无垃圾积存、无卫生死角,垃圾规范堆放。定期对人流密集区域和路段进行消毒,定期对农贸市场周边、垃圾收集站、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场所和地带进行化学消杀,防制鼠类等病媒生物。

  责任部门: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村镇管理办公室、各镇(街)。

  (三)市容市貌

  1.户外广告标识。重点治理未经审批、长期空白闲置、设施陈旧破损、公益变商业、严重影响市容和存在消防等安全隐患的`广告设施,清除沿街及小区楼顶、墙体、落地、桥体、交通护栏、灯杆和树木等部位的非法广告,纠正乱挂条幅行为,规范主次干道店招店牌设置。通过清理控制数量、提升质量,使户外广告规划科学、设置有序、管理规范,提升城市形象。

  2.整治私搭乱建。对中心城区范围内公共部位及街路两侧各类私搭乱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建立台账。对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公交场站、燃气设施、供热设施、给水排水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消防通道等用地进行建设的,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物顶部、一层或者退层平台进行建设的行为进行重点查处。通过治理,拆除违法建筑物,并逐步建立违法建设管控长效机制,使城市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城市居民生活更加安全、方便、舒适。

  3.整治占道经营。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要求,重点加强对主要道路、窗口地区、校园周边等占道经营集中区域和高发时段的整治、巡查和管理,强化占道加工、修理、洗车、烧烤等管理。准确把握不同时段、不同节点市民需要,适度放开节假日摊点设置和活动举办,确保道路整洁、畅通,实现“行商归市、坐商归店”的管理目标。规范早市、夜市经营,开市期间安排专人监管,按时开市、收市,做到收市后摊撤、人去、场地净。制定市政破路管理制度,明确破路施工规范并组织实施。

  责任部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市政管修所、各镇(街)。

  (四)园林绿化

  裸露土地绿化美化。继续实施城市裸露土地绿化覆盖工程,发挥城市绿地对减少城市扬尘、改善空气质量、美化城市环境的作用,对城市公共部位、道路两侧、沿河、单位庭院、临时闲置土地等裸露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绿化覆盖。对现有游园进行维修改造,补充植物景观,完善园林功能,营造绿色宜居环境。加快绿化苗木、花卉提档升级,对行道树、草坪进行补种,在重要节点建设简洁、新颖、大方的精品花卉、绿景造型。

  责任部门:园林绿化管理办公室。

  (五)基础设施

  1.供水、排水管网维护。安排巡查人员每周一次对排水管线、雨水井、检查井等及时进行清掏,保证排水畅通,对水厂、水源地、供水管网线路、阀门井等供水设施进行排查,发现漏失现象及时抢修。

  2.路灯维修与维护。坚持便民利民与美化城市同步推进,保证城市主干道亮灯率达98%以上、照明设施完好率98%以上。照明设施巡查维护,发现灯杆倾斜、下沉及时修复,照明设施涂鸦、广告及时清理。对中华路、迎宾路92盏路灯进行维修改造。

  3.城市道路管理与维护。实行每日巡查,对毁损路面、人行道路进行及时修复;加大维修巡查力度,做好井盖、沟盖、雨水箅子等公用设施的维护维修工作,对破损、缺失的及时予以更换。

  责任部门:市政管修所、自来水供应处。

  (六)居住小区

  1.整治环境卫生。集中治理居住小区内占用道路、绿地、楼道等公共空间乱堆乱放的杂物,清理随意倾倒的垃圾;治理长期占用小区公共区域、影响小区环境美观的“僵尸车”及占用消防通道、绿地草坪等乱停乱占的各类车辆;清除住宅小区楼道、墙面等现有的各类小广告;全面整治住宅小区公共区域内种菜和饲养家禽行为以及其他环境卫生问题。

  2.整治违章建筑。全面排查全市居住小区内各类私搭乱建,建立台账。对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进行建设和擅自在建筑物顶部、一层或者退层平台进行建设的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并拆除。

  3.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每季度对物业管理企业进行考核,听取业主、业主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评价意见,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认真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相关政策,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指导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权力和义务。依托广播电视、小区宣传栏等载体,开展小区物业管理宣传活动,增进市民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支持。

  3.加强物业管理知识宣传。依托广播电视、小区宣传栏等载体,开展小区物业管理宣传活动,增进市民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支持。

  责任部门:物业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中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各镇(街)、各物业公司。

  (七)建筑施工

  1.施工扬尘。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主要运输通道必须作硬化处理,保证道路通畅平整,并定期做好清扫、洒水,保持路面清洁;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建筑材料及构配件要按照总平面布局码放,并做到码放安全整齐;施工现场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要采取密闭储存或采用防尘苫布覆盖及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建筑工地应全面使用商品混凝土;确需扬尘作业时,要指定专人落实洒水、喷淋和雾炮等防尘降尘措施。

  2.环境卫生。施工现场要落实环境卫生置车辆冲洗和废水沉淀池等设施,渣土装载高度不应高于栏板,并做封闭处理,安排专人对出场运输车辆的车体、车轮等进行冲洗,严禁出场车辆带泥上路污染城市道路。

  3.临时设施。施工现场要做到封闭施工,现场围挡要做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市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不得占用人行道等公共领域;外脚手架、外排钢管必须刷漆,立面要使用符合标准的密目式安全网,安全网要连接牢固,封闭严密整齐,定期清理,保持清洁;施工现场临时设施、临时道路设置科学合理,施工作业区材料存放区应与办公区、生活区划分清晰;食堂、厕所、宿舍、淋浴室、活动室应整洁有序,符合卫生要求。保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

  4.建筑市场。贯彻落实建筑市场方面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确保建设项目依法履行实名制管理制度,建设工人持证上岗,工程款按合同支付到位,无肢解发包、违法招投标等行为。

  责任部门:建筑业管理股、建筑安全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

  (八)交通秩序

  1.机动车运营。正式启动车辆年审换证工作,建立“一车一档”制,健全电子台帐和完善档案资料。落实驾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零事故,合法健康运营。重点查处出租车拒载、绕道、要高价、中途甩客、强行并客、安全设施不齐全、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辆,不按核定站点停靠、乱班乱线、站外揽客等违章经营行为。加大对超限车辆的治理,严控扬尘、渣土、沿途泄漏抛撒、建筑垃圾违规清运排放、带泥行驶、不带苫布等污染道路的行为。

  2.机动车通行秩序。对城市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点段开展分析研判,对各类城市交通违法行为全天候抓拍,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通行秩序,全面提高城市交通拥堵快速分流、疏导、处理能力。针对早晚校园周边交通拥堵问题,采取限时单行、学校错时放学、限时禁左(文化小区北路口)及对煤炭销售公司路口增设临时信号灯等方法,着力加以解决。合理渠化城市道路路口,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效率。依据《辽宁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对两轮电动车实行登记上牌管理,依法查处外卖、快递电动车红灯、乱停乱放、逆向行驶等突出违法行为。有效解决电动车非法营运、电动车销售、马路市场违规经营、违规占用停车泊位等问题。

  3.规范停车秩序。进一步规范城市机动车停车管理,确保停车位设置科学合理,发挥最大服务功能。对中心城区新增设停车泊位公共区域,尽最大努力满足群众停车需求。

  4.强化城市交通设施管理。完善主要道路交通信号灯“绿波带”智能管控系统建设;及时更换交通指示标牌;对合同期满后的交通隔离护栏,按新的设置规划,进行分期分段重新安装并规范管理;对道路两侧边石以上设置交通护栏,实行人车分流管理;科学设置新建设交通隔离护栏出入口,引导车辆、行人有序通行。

  责任部门:公安局、教育局、公路管理股、客运公司、调兵山路政大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调兵山市“城市建设与管理网格化”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具体负责全市城市建设与管理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履行好职责,做好网格区域内城市管理各项工作。

  (二)强化制度建设。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巡查、报告、处置的时限、标准等工作要求,制定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充分利用成立的联合执法队,有效解决城市管理执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建立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城市管理突出问题的处置情况。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相互配合。各有关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责任亲自抓,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市政府督查室、市住建局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市住建局要经常性地深入二级网格单位,及时跟踪掌握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具体实施效果;要及时进行检查指导,现场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确保网络化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和效果。

  (四)绩效考核机制。网格化管理考核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具体采取实地考核、查看资料等方式,每月对各单位网格化管理情况进行统计、打分,将开展情况上报领导小组成员,对开展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告。

  创建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方案 篇15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区管辖范围内所有在建(含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既有房屋的结构安全管理,衔接全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整合提升工作,全面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巡查管理制度。

  二、职责分工

  全区的网格化管理队伍划分为五级。其中: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网格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第一副总网格长,挂钩各镇(街)、分管园区的区领导担任副总网格长;镇(街)、园区管委会行政主官担任一级网格员;镇(街)包片挂钩领导、园区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二级网格员;镇(街)、园区挂村干部和村(居)主要负责人担任三级网格员;村(居)包点村干部或村民小组长担任综合网格员,镇(街)、园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整合“两违”巡查、数字城管、平安综治、生态环保督察、物业小区等专业网格及人员,设置专(兼)职综合网格员。鼓励镇(街)、园区调动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建立网格协管员制度,群策群力共同抓好网格化管理。

  (一)总网格长、第一副总网格长、副总网格长。总网格长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机制建设,根据需要设置管理指挥组、网格督查组、信息处置组、技术服务组等组织管理架构,统筹推进全区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工作。第一副总网格长负责协助总网格长具体推进全区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工作。副总网格长负责挂钩镇(街)、分管园区的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一级网格员。每月对辖区各级网格员责任落实、房屋建筑工程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定期分析辖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形势,及时发现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确保一方平安。

  (三)二级网格员。具体推动落实挂片区域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制度,划细划小网格单元,协调督促落实房屋建筑工程有关问题的发现、报告、处置、销号闭环管理。

  (四)三级网格员。统筹协调本辖区各网格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定期巡查,督促业主及参建单位落实责任,及时解决或上报突出问题。

  (五)综合网格员。具体负责对网格内房屋建筑工程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属地在建、已投入使用房屋工程的有关问题,发挥网格巡查“哨兵”作用。对199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住宅房屋(小区)、低洼地段易受洪涝侵害的房屋每半月巡查不少于一次;对未彻底处置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汛期或其它极端天气应增加巡查密度。

  (六)区直有关单位。市城乡规划与土地事务中心,区住建局、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林业)、教育局、工信科技局、民族宗教局、新罗公安分局、民政局、文体旅游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消防救援大队、供销社、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及国资、雁翔、龙传、龙盛等国有企业,要根据《新罗区城乡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部署要求,加强各自行业领域内房屋使用安全的巡查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做到“网格吹哨、部门联动、快速响应”。

  三、工作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应落实“一底清、二公开、三到位”:

  (一)一底清。做到网格内房屋底数清楚,房屋安全信息掌握真实、完整。

  (二)二公开。在建房屋建筑工程信息公开,全面落实工程审批信息现场公示制度;既有房屋安全隐患信息公开,全面落实房屋“安全健康码”制度,现场公示隐患信息。

  (三)三到位。巡查到位、响应到位、处置到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违法房屋建筑工程“零增长”、房屋结构安全隐患“零容忍”。

  四、工作流程

  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执行“日常巡查、组织核实、抄告处置、协调督办、处置闭环”五个步骤,形成工作闭环。

  (一)问题发现

  综合网格员(网格巡查“哨兵”)、三级网格员负责日常巡查发现,并建立巡查台账。区农业农村局、市城乡规划与土地事务中心、区城市管理局等有关单位日常巡查发现;卫片航拍比对、举报热线、网上舆情、媒体曝光、视频监控等各类渠道发现。主要发现在建房屋建筑和既有房屋安全问题。

  1.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方面。主要发现是否有审批手续,是否在醒目位置公示工程审批信息,工程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情况;在建农村房屋主要发现现场是否张贴农村自建房(三层以下)质量安全常识“一张图”,是否按照“一张图”的要求进行施工过程的质量和安全控制,以及是否按照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等。

  2.既有房屋建筑方面。主要发现在册的安全隐患房屋封房和处置情况;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公共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含群租房)、违法改扩建建筑(含加层建设)、擅自开挖地下室或者房屋地基出现沉降、滑移、建筑明显倾斜、墙体出现较大斜缝等安全隐患。

  (二)组织核实

  1.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方面。根据工程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审批信息类型、内容及样式,通过要求建设单位(含个人)提供、协调主管部门查询、现场比对等方法进行核实。

  2.既有房屋建筑方面。通过组织有关专家、网格员、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进行现场核实,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鉴定等方式进行核实,判定房屋的隐患类别和情形。

  (三)抄告处置

  1.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方面。经核实属未按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办理工程用地、规划、消防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的,未按照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并抄告有关部门查处。

  (1)属未依法办理工程用地手续的,抄告市城乡规划与土地事务中心、区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部门依法查处。

  (2)属已办理工程用地手续、未依法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的,抄告市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属镇(街)管辖权限的,报告上级网格员组织依法处置。

  (3)属已办理工程用地、规划手续但未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施工许可手续的,抄告住建部门依法查处。

  (4)属未按照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抄告相应的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属镇(街)管辖权限的,报告上级网格员组织依法处置。

  2.既有房屋建筑方面。对经核实发现属于重大安全隐患房屋的,应及时上报区房屋排查办,并落实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措施。

  (1)监测预警。设置房屋安全隐患警示标志,列入网格化巡查重点,抄告行业主管部门行业核查、联动处置。属地镇(街)、园区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委托鉴定,提出处理意见,尽快排险解危,确保人员安全。

  (2)应急避险。对人员密集场所、钢结构房屋,以及经判定其它可能危及周边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房屋,应立即采取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等紧急避险措施,并责令限期拆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3)隐患处置。根据房屋安全隐患等级,按照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要求及时采取分类处置,并加快落实修缮加固、危房拆除等有效解危措施。以上问题信息及处置措施,应及时更新录入“福建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

  (四)协调督办

  区房屋排查办牵头,五个区级房屋结构安全工作督导组负责对房屋安全重大问题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疑难复杂问题,及时召集相关部门和镇(街)、园区协调处置。

  (五)处置闭环

  处置部门在问题处置完毕后,将处置情况反馈给原抄告单位。经原抄告单位再次核实隐患消除后,方可销号。

  五、工作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园区及区直有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监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镇(街)、园区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按照“一网多用”原则,结合本实施方案要求及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具体网格区域及人员名单,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建立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

  (二)强化培训宣传。一是区住建局负责对各镇(街)、园区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各镇(街)、园区负责对专业干部和基层网格员的业务培训,建立逐级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升网格员的业务能力,充分发挥网格员在基层网格化管理中的作用。二是各镇(街)、园区和区直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发挥房屋安全网格员、村(居)工作人员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的宣传带头作用,教育引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三是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房屋建筑工程宣传教育,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或媒体曝光,提高群众防范意识,造浓良好氛围。

  (三)强化信息保障。一是由区住建局牵头,各镇(街)、园区具体落实,进一步夯实房屋安全信息管理平台数据。待市级建立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工作平台后,深度融合系统数据,实现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智能化、便捷化”。二是在信息化工作平台建立之前,各级各部门巡查发现、抄告处置、反馈闭环等环节工作采用纸质方式流转办理(详见附件)。

  (四)强化经费保障。区财政局要进一步加强区级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机制建设、房屋建筑工程巡查执法、安全鉴定、解危救助、应急处置及宣传教育等专项经费保障,并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各镇(街)、园区根据实际情况将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经费列入本单位财政预算,统筹考虑三级网格员和综合网格员的工作待遇。

  (五)强化监督检查。对未建立和落实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制度,未按要求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落实惩戒措施。对因网格化工作落实不到位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厉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六)强化线索举报。举报线索由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核实查处,经核实并查处的举报线索,按照《龙岩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暂行)》给予举报人奖励。

  创建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方案 篇16

  一、指导思想

  全面整合现有各类行政资源,以层级负责为基础,以细分区域为平台,以提高效率为目标,以“定位网格化、内容多元化、项目精细化、服务规范化、管理信息化”为管理手段,全面推行“三级网格、五项机制”的现代化网格化管理模式,实现社会管理由粗放向精细、静态到动态、分散到集中、局部到全面的转变,逐步实现管理的全覆盖与服务的全方位,加强和提升全镇社会管理与服务的综合水平。

  二、工作目标

  探索建立以网格化管理为主的社会管理新模式,充分吸收和保留疫情防控网格化的工作经验及成果,在全镇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体系,实现全镇社会管理控制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率明显上升,为建设平安清水培基固本。

  三、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网格化管理建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高效稳定进行,明确具体责任与分工,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成立清水镇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的统筹协调及日常工作,督促、检查、收集、整理工作进展情况。

  四、三级网格

  (一)科学划分网格

  全镇网格化管理分为三级:1、一级网格,即镇政府网格。主要对“三级网格”建设及运行提出意见,对重大事项进行综合协调、办理和处置,对下级网格进行考核、评估、监督与管理,做好与上级网格的对接工作。2、二级网格,即各村、社区网格。每个村和社区居委会各设一个网格,共81个网格。各村、社区总支书记、主任为该区域网格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区域网格化管理的指导、监督和考评等日常工作。3、三级网格,即各村民小组、居民小组网格,共81个。按照“网格区划、整体覆盖、精细管理”的原则,以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所辖范围为基础,综合居民集中居住点、道路走向、工作量等因素划分居民小组网格。原则上每个网格内居民要平均控制在50户左右。选用组长、党员、村级后备干部、“五老”等人员作为网格长。

  (二)落实网格职责

  全镇网络化管理实行层级负责制,各个层级网络责任人负责本级网格工作。职责如下:

  一级网格:指导基层的管理与服务等综合工作;协调重大事宜;定期深入村、社区内听取村民、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其反馈至镇相关部门给予解决;督促与指导下级网格责任人工作落实情况;

  二级网格:负责做好本网格的管理与服务等综合工作,组织召开下级网格工作例会;深入下级网格收集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将各类动态情况反馈至镇相关部门与责任人,协助其给予解决;督导下级网格责任人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其网格工作记录等。

  三级网格:收集与整理责任区内民生、经济、稳定、计生等各类信息资源,建立网格化管理台帐系统;定期深入责任片区,巡查网格内区政、消防、卫生等设施及工作的情况;将责任区内各类动态情况反馈至相关责任人,督促并协助其给予解决;认真做好网格化工作记录。

  (三)明确服务内容

  三级网格即基础网格是最重要环节。管理要实行“定格、定员、定责、定岗”的四定原则。每个网格员要努力做到“四知四能”(即知网格概况、知居民家情、知村(社)情民意、知求助对象;能走访调查、能宣传发动、能解决矛盾、能贏得信任)。具体任务如下:

  1、负责网格内居(村)民信息登记、社情民意收集、社会治安巡查、应急管理、矛盾纠纷调解、政策法规宣传和组织居民参加活动。做好网格内与居(村)民利益有关的社区党建、社会治安、社区矫正、公共卫生、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城区管理、环境卫生、文化体育、消费维权以及空巢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工作。

  3、对网格内供水、供电、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区政服务单位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反馈,指导。

  (四)建立公示制度

  建立网格管理服务公示制度,公布网格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内容、监督电话;社区公共服务场所要设置网格区域平面图和网格划分图,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五、五项制度

  (一)排查报送机制

  1、镇政府各部门应结合工作实际,将工作领域所需求的信息内容分解至社区,各级网格责任人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按规定要求定期在责任网格内开展信息排查工作。

  2、网格责任人应当整合责任区内各类信息资源,创建台帐式的网格化管理系统,并实行动态化管理。

  3、三级网格为排查主要环节,网格责任人应认真做好信息记录工作,每个工作日如实填写网格化管理工作日志,全面掌握责任区内基本情况,做到民情动态“全了解”。

  4、三级网格责任人将排查收集的问题与信息,整理后按“区分责任、分类处理”的原则,属于社区职责范围内的报送社区责任干部,督促并协助该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给予解决和反馈;属于社区职责范围外的上报二级网格责任人与镇相关部门。

  5、二级网格责任人收到三级网格报送的相关问题后,应当根据“分类处理”原则,在一个工作日内报送镇相关部门并认真做好记录,督促并协助镇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给予解决。

  (二)信息管理机制

  1、全镇在网格化管理中建立信息台账系统,实现村、社区网格数字化管理。

  2、信息台账系统坚持以“一个网格一本台账、一项工作一组数据”为原则,使网格内各类数据信息科学、直观。

  3、信息台账系统实行电子版本与纸质版本相结合,电子版本作为数据更新库;纸质版本便于深入网格排查时随手携带。4、信息台账系统实行分类管理,分为党群组织、经济财政、综治司法、社会事务、人口计生、劳动保障、城区管理、文教体育等八大项,以及若干小项。

  5、信息台账系统实行条块结合式的双向管理。在镇政府层面,镇网格办负责全镇总台账的管理,各部门负责对口领域的单项台账管理;在村、社区层面,总支书记、主任负责总台账的管理,各职能社区(村)干部负责对口领域的单项台账以及三级网格责任区的.综合台账管理。

  6、信息台账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各级网格责任人应当做好信息台账系统的管理,坚持做到有变化时即时充实更改,无变化时定期调整维护,使信息台账系统随着工作的进展而变化。

  (三)处置反馈机制

  1、排查收集的各类信息与问题,必须本着“务实、快速、高效”的原则给予处置。

  2、在处置责任上,涉及到驻片区单位之间、居民与驻片区单位之间、居民与居民之前的事务,原则上由网格责任领导牵头处理;涉及到镇职能部门的事务,原则上由镇相关部门牵头处理。

  3、在处置时效上,属社区职责范围内的,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属镇机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如特殊情况短期内难以解决,应当及时注明原因。

  4、在处置协调上,如问题超出镇职责范围,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报送县相关职能部门,并及时将处置进展情况给予反馈。

  5、在处置反馈上,所有问题处置办理结果应当让群众知晓,接受群众监督。

  (四)督查考核机制

  1、镇党委、政府对网格化管理运转情况实行督查考核,确保该管理模式做到有效、实效、高效。

  2、督查考核机构: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督查考核组,负责督查二、三级网格运转情况,并安排交叉开展社区之间的督查考核工作。

  3、督查考核对象:各级网格责任人。考核细则另行规定。

  (五)奖惩表彰机制

  对网络化管理运转情况实行激励机制,奖惩以督查考核结果为依据。

  1、在网络化管理中表现突出的村(社区)与村(社区)干部给予表彰。

  2、在责任划分上,各社区网格化管理执行不到位,首先追究村(社区)书记、主任责任,再次依据职责划分追究各工作人员责任。在信息排查上,不能切实履行职责掌握网格动态情况者,给予通报批评;在处置反馈上,不能按规定时限办结并反馈者,给予通报批评;因处置失当而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给予处分。在督查排名上,连续三次在季度评比中位列后两名的村(社区),给予通报批评等相应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机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网格化管理工作,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要科学整合力量,做到人员下沉、服务前移,因地制宜、严密组织、狠抓落实,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稳步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全面实施。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村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宣传栏、公共活动场所、张贴分发宣传材料,宣传推行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和服务内容,向每个住户发放网格责任人服务联系卡;在社区悬挂网格示意图,标明责任区位置,建立公示制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学习培训。各村、社区要积极参加学习培训,提高网格员的素质和能力,本单位要有计划地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专题培训。网格员要自觉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完成网格化管理工作任务。(四)做好工作衔接。网格员在履行好网格工作职责的同时,要服从村和社区的调度,与有关方面通力配合、密切协作。注重处理好推行网格化管理与抓好社区日常工作之间的关系,要把村(社区)日常工作统一到网格化管理中去,保持村(社区)工作的平稳和有效衔接。

  创建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方案 篇17

  为深入推进我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改革,形成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结合新韶镇实际,现将我镇13个村(居)划分为四个网格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岗、具体的人,强化日常巡查、处置、监督,制定管理方案如下:

  一、网格划分

  根据村(居)的位置分布,将全镇13个村(居)划分为四个网格。设总网格长1名和网格长4名。网格管理组成人员由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涉及领域的职能部门相应岗位的工作人员组成,工作人员岗位有调整时,由接任该岗位的'工作人员补充。

  (一)网格人员分组名单

  总网格长:

  第一网格长:

  成员:

  第二网格长:

  成员:

  第三网格长:

  成员:

  第四网格长:

  成员:

  (二)区域划分

  第一网格负责区域范围:黄金村、水口村、黄浪水村

  第二网格负责区域范围:大陂村、东山村、陈江村

  第三网格负责区域范围:府管村、侯山村、石山村

  第四网格负责区域范围:东河村、东联村、莲花村、韶东居委

  二、网格职责

  1.总网格长统筹负责全镇网格管理事宜;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

  2.网格长统筹负责本网格管理区域内的执法事宜。对违法线索进行初步线索核查,并形成核查报告;及时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督促跟进后续整改工作的持续开展。

  3.各网格小组巡查重点是各类土地、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农业生产等领域的违法行为。

  三、网格工作流程

  (一)违法线索发现

  各网格小组每周对其负责的网格区域开展一次日常巡查。对于上级交办或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线索,有明确违法行为发生地和基本违法事实的违法线索,应填写《行政检查记录表》(附件1),载明当事人基本情况、线索内容等基本信息。

  (二)违法线索核查

  网格巡查人员主要核查以下内容,并收集相关证据。

  1.涉嫌违法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了解并记录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以及户籍等个人信息)。

  2.涉嫌违法的基本事实:

  (1)拍照取证:对现场拍照记录(统一用水印相机),要求拍摄的照片要有全景和局部的,周边有明显的参照物。

  (2)对违法线索的基本事实进行全面的了解;通过询问当事人(负责人)、走访村委会干部以及四邻村民等对违法事实进行全面的了解。

  3.经初步核查后,填写《行政检查记录表》(附件1),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进行研判分析。

  (三)核查结果分类处理

  1.及时制止违法行为

  属于镇自身执法管辖的,立即启动执法程序,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整改。

  2.持续跟进线索

  属于职能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交案件,并做好后续跟进工作,针对案件不同情况,制定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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