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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方案

时间:2023-07-06 15:21:05 方案 我要投稿

污水处理方案 20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污水处理方案 ,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污水处理方案 20篇

  污水处理方案1

  一、什么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EPC):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国家支持和鼓励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开展节能服务,享受财政奖励、营业税免征、增值税免征和企业所得税免三减三优惠政策。

  二、空气悬浮鼓风机优点。

  1、节能高效。

  空气悬浮鼓风机比目前在用的罗茨风机节能在30%以上,比多级离心风机节能在20%左右。节能效果明显,符合我国目前在推行的碳中和及碳达峰政策。

  2、环保:低噪音,纯无油。

  噪音在80分贝以下,普通罗茨风机和多级离心风机噪音在95~110分贝。整台机器无需一滴润滑油,不会污染机房。

  3、体积小,安装简便,免维护。

  体积是罗茨风机的三分之一左右,安装简便,不用与地面用螺丝固定,日常只需更换过滤器。

  4、正常运行无摩擦,寿命长。

  采用空气轴承技术,用空气做润滑剂,无摩擦,使用寿命长。

  5、智能化程度高,可以时间数据监控管理。

  罗茨风机无法对流量、压力、转速、温度、电流、电压、功率实施实时监控,空气悬浮鼓风机采用变频控制,对以上这些参数实施及时监控。帮助用户实现生产过程控制,使污水曝气安全可靠,实现可视化管理。

  三、北控集团实施空气悬浮鼓风机节能改造的好处。

  1、直接好处

  北控集团目前在运行大约有1300多座污水处理厂,曝气风机是污水处理厂主要的`耗能设备(超过50%)。保守估算,平均一个污水处理厂的风机能耗在400千瓦/小时,全部污水处理厂一年风机的能耗大约为1300*400*365*24=4555200000度电。按照30%的节能量计算,一年可以节约1366560000度电,这个节能量相当可观。

  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模式,北控集团可以分得节电效益的20%,可以在零投资的前提下,节约耗电273312000度电(实际数据以实际改造为准)。

  2、间接好处

  提高了可靠性:对曝气风机实现可视化监控,减少人员的劳动强度,减少因为监控不到位造成的设备故障没有及时处理对污水处理产生的时间及成本的浪费,有效改善工作方式。

  降低了维护工作量和成本:保守估算,1300个污水厂至少要用3600台罗茨风机,每台罗茨风机一年的维护保养费用估计在20000元左右,一年维修保养费在7200万元。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这些费用全部由投资方承担,一年就可以全部省下该笔费用。

  提高了资产收益率:每年节省下来的节能收益和每年罗茨风机维修保养费可以用于集团其他投资方向,提高资金的有效利用率。对集团投资提质增效。

  没有投资风险:采用EMC模式,项目投资完全由投资方承担

  减税降费:国家支持和鼓励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开展节能服务,享受财政奖励、营业税免征、增值税免征和企业所得税免三减三优惠政策。

  四、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好处

  1、用能单位不需要承担节能项目实施的资金、技术风险,并在项目实施降低用能成本的同时,获得实施节能带来的收益和获取投资方提供的设备。

  2、节能效率高,空气悬浮鼓风机EPC节能改造项目的节能率一般在30%-40%,甚至可超过50%。

  3、改善客户现金流,客户借助投资方实施节能服务,可以改善现金流量,把节省下来的能源费用和旧设备维护费用的资金投资在其他更优先的投资领域。

  4、使客户管理更科学,客户借助EPC实施节能服务,可以获得专业智能化节能设备和能源管理经验,提升管理人员素质,促进内部管理科学化。

  5、提升客户竞争力,客户实施节能改进后,减少了用能成本支出,提高了竞争力。同时还因为节约了能源,改善了环境品质,建立了绿色企业形象,从而增强市场竞争优势。

  6、节能更专业,由于投资方是全面负责能源管理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所以能够比一般技术机构提供更专业、更系统、更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解决方案。

  7、节能有保证,投资方可向用户承诺节能量,保证客户可以在项目实施后即刻实现能源利用成本下降。

  8、市场机制及双赢结果,投资方为客户承担了节能项目的风险,在客户见到节能效益后,才与客户一起分享节能成果,而取得双赢的效果。

  污水处理方案2

  为规范完善全市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置体系建设,加强分类收集,优化处置能力,严密监管机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冀政办字〔20xx〕5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全市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现状

  近年来,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全市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日趋规范,体系逐步建立。初步统计,2019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501家,医疗废物产生量185吨,全部依托临近地市医疗废物处置单位集中收集处置;我市正在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成后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能够满足全市医疗废物处置需求。

  与此同时,按照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环节仍存在管理、建设等方面短板,具体表现为:源头管理不规范,有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混装,登记交接缺项、漏项,贮存场所标识不清,医疗废物未做到全面分类存放;乡镇以下医疗废物收集体系不完善,部分行政村医疗废物不能做到及时转运,医疗废物转运距离长,按规定时间收集转运存在一定难度。

  二、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建立高质量规范完善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置体系,加强封闭管理,推进全程溯源,优化处置能力,严密监管责任,实现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率100%、集中处置率100%、焚烧处置率100%。

  20xx年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暂存体系基本建成,建成1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全市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率、处置率均达到100%。

  20xx年底,建成1座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医疗废物焚烧处置率达到100%。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信息化监管平台。

  20xx年底,建成医疗废物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全流程信息化,医疗卫生机构贮存场所、医疗废物周转场所全覆盖;实现医疗废物接收处置信息化,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实时监控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1.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突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体系规范化建设、医疗废物高水平处置能力建设,综合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安全运输距离等因素,统筹谋划,科学布局,实现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全覆盖。

  2.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加强政策措施调控,明确建设方向、路径、标准,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运营,鼓励市场主体优势互补,促进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置体系建设。

  3.优化增量,优质存量。积极推进焚烧工艺设施建设,引进先进技术,提升医疗废物处置绿色安全水平,持续推动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与产生量相匹配。

  4.源头管控,全程监管。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置主体责任,加强各部门间信息共享、联防联控,形成医疗废物监管长效机制。

  三、重点任务

  (一)严格医疗废物源头管控

  1.健全管理制度。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岗位职责,配备专门人员,压实各层级管理人员主体责任,确保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2.强化规范操作。规范分类和清晰流程,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交接登记、运送暂存标准规范,依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将医疗废物按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药物性、化学性进行分类包装并置于不同标识的周转箱内,分类建立收集清单,分区贮存,切实提升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3.严格台账联单管理。建立交接登记制度,对医疗废物产生、运送、暂存全程记录,按照医疗废物的种类、数量做好逐层登记交接;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规范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

  4.加强贮存设施设备建设。设住院床位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专门暂时贮存场所,选址设计须符合《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空间要满足医疗废物2日产生量需求,暂时贮存场所实行分类管理、专人负责,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暂存设施要进行改造提升,20xx年底完成;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设专用暂时贮存柜(箱),密闭并采取加锁、固定等安全措施,做到无关人员不可移动,20xx年底前完成。

  5.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不规范分类和存贮、不规范登记和交接、虚报瞒报医疗废物产生量等行为,全面梳理排查各环节管理漏洞,严格整改落实,专项整治20xx年底完成。(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

  (二)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

  1.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建设。每个乡(镇)建立1个医疗废物周转站,负责收集暂存辖区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20xx年完成;

  2.健全医疗废物转运体系。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使用专用车辆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转运至周转站,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使用专用车辆收集医疗卫生机构和周转站的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结合服务区域,配置满足收集范围的`运输车辆,专用车辆要安装定位系统,全程记录车辆运输路线轨迹,20xx年完成。

  3.实现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全覆盖。医疗卫生机构要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医疗废物收集服务协议,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至少每2天(48小时)收集一次,确保医疗废物全口径、全分类收集转运,20xx年底实现收集转运全覆盖。

  4.加强收集转运环节管理。医疗废物转移实行台账管理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由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接收、登记、称重、转出等工作,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

  (三)统筹推进医疗废物处置体系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要综合我市现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能力、工艺技术和预期处置需求等因素,按照鼓励新建、提升改造、严格限制的要求,积极推进以焚烧工艺处置为主、消毒工艺处置为补充的医疗废物处置体系建设,持续优化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

  1.加快推进焚烧处置设施建设。鼓励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协同处置医疗废物,20xx年,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2.严格限制消毒工艺项目建设。全市不再新(扩)建高温蒸汽、化学消毒、微波消毒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立项备案、未开工建设的,要引导采用焚烧方式建设新项目;已经开工建设的,要采取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先进工艺技术,确保绿色安全、达标排放;到20xx年底,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明确的部分医疗废物(感染性、损伤性废物),严格按照相关消毒技术规范处置后,全部转运至医疗废物焚烧设施或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进行处置,处置焚烧率实现100%。(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保障能力

  立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废物管理特殊要求,统筹谋划医疗废物处置应急能力建设,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废物安全有效处置。

  1.收严收紧管控标准范围。参照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应急预案,疫情期间定点医院、发热门诊、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居民小区、交通关卡等重点区域的生活垃圾和废弃口罩、防护服、防护手套、护目镜等废弃物全部纳入医疗废物管理。

  2.建立应急备用梯队。筛选建立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备选单位名单,制定应急预案,完善相关设施,健全安全体系,组织开展分类收集、消毒包装、上料投料、卫生防疫等应急演练。

  3.加强应急处置设施储备。到20xx年底,全至少配备1套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应急保障设施。(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五)建立医疗废物管理信息平台

  市卫生健康局要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交接、贮存、转出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准确掌握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流向,覆盖所有的医疗卫生机构。市生态环境局要将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接收、处置信息纳入固体废物信息监管平台,推进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监控体系建设,实现医疗废物处置过程实时监控全覆盖。20xx年,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监管信息平台。20xx年,建成统一医疗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废物数据实时化、监控全程化。(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

  (六)推进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体系建设

  加强协同推进,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医疗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各个环节可管、可控、可溯。市卫生健康局要抓好医疗废物源头管理,坚持关口前移,指导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常态化开展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市生态环境局依法落实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责任,从严审批医疗废物经营许可,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性监测。医疗卫生机构要履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要求,依法向市生态环境局申报医疗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和处置情况;实行后勤服务社会化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提供后勤服务组织人员的培训、指导和管理。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要依法申领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建立医疗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和日常环境监测制度,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规范开展收集处置活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落实医疗废物监管责任,统筹谋划、协调推进、跟踪问效,积极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市卫生健康局要及时向市生态环境局通报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产生、转移或自行处置情况。市生态环境局要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局通报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行政审批情况,向社会公开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名单、处置种类和联系方式等。加强市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间的协同联动,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监督执法结果定期通报、监管资源信息共享、联合监督执法机制,全面提升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二)加强政策支持。市发展改革局会同市卫生健康、财政等部门综合考虑我市医疗卫生机构总量和结构、医疗废物实际产生量及处理成本等因素,鼓励采取按床位和按重量相结合的计费方式,合理核定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积极推动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政策的制定完善,积极争取中央、省投资支持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符合条件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要做好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暂时贮存场所规划用地保障工作。市行政审批局要为符合条件的医疗废物转运车辆及时办理道路交通许可手续。市财政局要按规定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对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等提供必要资金支持。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的医疗废物处置费用作为医疗成本,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予以解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税务局、市医疗保障局)

  (三)强化监管执法。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追究机制,市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部门通过定期督导检查与不定期抽查,对疏于监管、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我市连续发生医疗废物管理问题的单位,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管理人员责任。开展对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性监测,推动实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提标改造,对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和不能稳定达标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依法限期整改、淘汰或者关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整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贮存、登记和交接不规范行为,严厉打击虚报瞒报医疗废物产生量、非法倒卖医疗废物、无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处置医疗废物等行为。对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有关规定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

  (四)用好舆论监督。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各领域专业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向公众开放等活动,大力宣传医疗废物科学分类、规范处置的意义和有关知识,引导行业、机构和公众增强对医疗废物处置的正确认知。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工作,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强化诚信和行业自律教育,加大对涉医疗废物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形成对不法分子和机构的强力震慑,营造保障安全、防止污染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

  污水处理方案3

  一、目的

  在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发生停电、水质超标等突发事件时,能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人员和设施设备的安全,防止或减少因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不合格污水的排放。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职责

  1、生产运营部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

  2、生产运营部分关职能人员在污水处理设施突发事件发生后,按应急预案负责现场指挥。

  3、生产运营部负责对相关人员应急预案的培训教育。

  4、污水处理设施操作人员在发生突发事件后,迅速报告公司生产运营部,并按应急预案的操作程序及时进行处置。

  5、化验室污水检测人员负责对处理后的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及时报生产运营部,水质合格方能排放。

  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及采取的措施

  1、停电

  1.1、将设备设施退出运行状态。

  1.2、当调节池超过正常水位时应关闭进水阀门。

  1.3、恢复通电后,应对排放水质进行检测,检测合格方能排放。

  1.4、如水质不合格,应切断硫化床的进水,将硫化床的污水抽回到好氧池内,进行二次处理。

  2、设备设施发生故障,影响正常操作流程。

  2.1、将设备设施退出运行状态。

  2.2、切断故障设备电源。

  2.3、如跑气设备正常,开启跑气阀门,维持正常跑气量。

  2.4、当调节池水位超过正常水位时应将污水抽到备用调节水池。

  2.5、设备设施修复后,迅速恢复正常运行,检测水质合格后排放。

  2.6、如排放口的水质不合格,应切断硫化床的进水,将硫化床的污水抽回到好氧池内,进行二次处理。

  3、排放水水质超标

  3.1、应立即停止排放。

  3.2、切断硫化床的.进水,将硫化床的污水抽回到好氧池内,进行二次处理。

  3.3、会同相关人员对超标原因进行分析,制订相应对策,调整操作流程

  3.4、恢复正常生产流程后,水质检测合格方能排放。

  4、污水进水量超过设备运行设计能力

  4.1、将污水抽到备用调节池内,处理量不的超设备运行能力。

  4.2、报生产运营部相关职能人员,分析水量超过正常值的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四、通讯联络

  生产运营部电话:57505xxx-xxx

  夜间、休假日值班电话:5750xxxx

  污水处理方案4

  1.1污水处理厂试运行管理

  污水处理工程的试运行,不同于一般建筑给排水工程或市政给排水工程的试运行,前者包括复杂的生物化学反应过程的启动和调试,过程缓慢,耗费时间长,受环境条件和水质水量的影响较强,而后者仅仅需要系统通水和设备正常运转便可以。

  污水处理工程的试运行于工程的验收一样是污水治理项目最重要的环节。通过试运行可以进一步检验土建工程、设备和安装工程的质量,是保证正常运行过程能够搞小姐讷讷功的基础,进一步达到污水治理项目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无数处理工程试运行,不但要检验工程质量,更重要的是要检验工程运行是否能够达到设计的处理效果。无数处理工程试运行的内容和要求有以下几点。

  (1)通过试运行检验土建、设备和安装工程的质量,建立相关设备的档案材料,对相关机械、设备及仪表的设计合理性、运行操作注意事项等提出建议。

  (2)对某些通用或专用设备进行带负荷运转,并测试其能力。如水泵的提升流量与扬程、鼓风机的出风风量、压力、温度、噪音与振动等,曝气设备充氧能力或氧利用率,刮(排)泥机械的运行稳定性、保护装置的效果、刮(排)泥效果等。

  (3)单项处理构筑物的试运行,要求达到设计的处理效果,尤其是采用生物处理法的工程,要培养(驯化)出微生物污泥,并在达到处理效果的基础上,找出最佳运行工艺参数。

  (4)在单项设施试运行的基础上,进行整个工程的联合运行和验收。确保污水处处理能够达标排放。

  1.2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

  城市污水厂的运行管理,同其他行业的运行管理一样,是赌气医生场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工作的总称,是企业各种管理活动(例如: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三产”管理)的一部分,是企业各种经营活动中最重要的部分。城市污水厂的运行管理,指从接纳原污水至净化处理排出“达标”污水的.全过程的管理。

  1.3污水处理运行管理的基本要求

  厂运行管理过程中的基本要求是:

  (1)按需生产首先应满足城市与水环境对污水厂运行的基本要求,保证干处理量使处理后污水达标。

  (2)经济生产以最低的成本处理好污水,使其“达标”。

  (3)文明生产要求具有全新素质的操作管理人员,以先进的技术文明的方式,安全的搞好生产运行。

  1.4水质管理

  污水处理厂(站)水质管理工作使各项工作的核心和目的,是保证“达标”的重要因素。水质管理制度应包括:各级水质管理机构责任制度,“三级”(指环保监测部门、总公司和污水站)检验制度,谁知排放标准与水质检验制度,水质控制与清洁生产制度等。

  1.5运行人员的职责与管理

  污水处理厂操作管理人员的任务是,充分发挥各种处理方法的优点,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科学的管理,在水质条件和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时,充分利用各种工艺的弹性进行适当的调整,及时发现并解决异常问题,使处理系统高效低耗地完成净化处理作用,以达到理想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熟练掌握本职业务

  污水与污泥的处理是依靠物理、化学及生物学的原理来完成的,要利用大型的构筑物、机械、设备与自控装置,还涉及各种测试手段,这就要求所有运行管理人员除了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外,在物理、化学及微生物学方面的知识应具有更高的要求,也包括机械及电方面的知识。

  (二)遵守规章制度

  为了保证污水处理厂稳定的运行,除了操作管理人员应具备业务知识和能力外,还应有一系列规章制度要共同遵守。除了岗位责任制以外,还包括:设施巡视制、设备保养制、交接班制、安全操作制。

  污水处理方案5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精神,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建城〔20xx〕52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西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桂建城〔20xx〕21号)要求,加快补齐我市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加快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扭转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能偏低的落后局面,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以补齐污水管网等设施短板为重点,完善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加快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系统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加快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杜绝旱天污水直排,减少雨季溢流污染,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质的飞跃。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有效杜绝污水直排水体,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主城区雨污分流及错接、混接整治完成率达到80%以上,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进一步完善;新建城区及改造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实现全覆盖,污水收集基本实现应收尽收,贵港市城区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50%以上,桂平市城区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30%以上;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进一步提高,贵港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平均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不低于100mg/L,桂平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平均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不低于80mg/L。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建设。

  ⒈全面开展排水管网排查工作,制定改造计划。20xx年底前,按照排水设施权属及运行维护职责协调分工,全面完成排水管网的排查工作。对排水管网设施覆盖现状、功能状况、错接混接漏接等基本情况及排水户接入情况进行详细调查,重点排查雨污混接、老旧劣质管及断头管情况。城区市政排水管网排查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产业园区排水管网排查由市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市工投集团具体实施。(市城市管理局、市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工投集团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桂平市政府、港北区政府、港南区政府、覃塘区政府等部门参与)

  对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及企事业单位内部等非市政污水管网的排查工作,需协调设施权属单位或物业代管单位及主管部门建立排查机制,逐步完成建筑用地红线内的污水管网排查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桂平市政府、港北区政府、港南区政府、覃塘区政府等部门参与)

  20xx年3月底前,各牵头单位根据城市排水管网排查报告和管道检测评估报告,制定城镇排水管网雨污错接混接点治理、破旧管网修复改造和雨污分流改造计划和整治项目。(市城市管理局、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桂平市政府、港北区政府、港南区政府、覃塘区政府等部门参与)

  2.明确实施目标,全面加快排水管网建设。持续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的污水管网建设,基本消除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城区、园区新建的排水管网应与道路同步建设,严格落实雨污分流制。在20xx年9月底前,各项排水管网整治项目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开工。鼓励和支持中水管网建设,20xx年底前实施城西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设施及管网建设,城东污水处理厂等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厂要要同步配套中水回用设施建设。推进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努力提高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浓度和运行负荷率。桂平市在20xx年5月底前要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确保桂平市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达到一级A标准。覃塘区在20xx年12月底前要完成城乡结合部管网建设工程,提高污水处理收集效能。对于人口少、相对分散或近期市政管网难以覆盖的地区,辖区政府要因地制宜建设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市城市管理局、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工投集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桂平市政府、港北区政府、港南区政府、覃塘区政府等部门参与)

  3.建立污水管网排查和周期性监测制度。按照“边排查、边建档、边整改”原则,及时制定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方案,并同步建立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实现污水管网信息化、账册化管理。整合现有管网养护队伍力量,全面提高管网养护管理水平,在完成系统排查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以5-10年为一个排查周期的长效机制和费用保障机制,保证GIS系统的数据精准度。(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桂平市政府、港北区政府、港南区政府、覃塘区政府等部门参与)

  4.全面提升现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效能,推进设施改造工作。根据排水管网普查和日常运行维护情况,结合GIS系统分析结果,下大力气推进管网混接错接漏接改造、老旧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淤积管道疏浚等工程。对难以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的合流制排水系统,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减少雨季溢流污染。重点做好沿河、沿海截污管道及检查井、阀门与管道接头处和接驳管、断头管的缺陷修复,实现污水管网系统清污分流、连通成网,最大程度发挥收集效果。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市中心城区直排口截污工程,基本消除污水直排水体;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市中心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和覃塘区劣质管网改造工程;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桂平市兴桂路污水管网新建工程和糖厂路污水管网新建工程,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得到显著提高。(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牵头,市水利局、桂平市政府、港北区政府、港南区政府、覃塘区政府等部门参与)

  针对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低于100mg/L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要围绕服务片区管网,在20xx年底前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明确进水浓度提升目标和整治措施。(市城市管理局牵头,桂平市政府、港北区政府、港南区政府、覃塘区政府等部门参与)

  5.强化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健全质量安全管控机制。加强管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管材产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强化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主体要严格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依法组织实施,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生产安全;严格排水管道养护、检测与修复质量管理。按照质量终身责任制要求,强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行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监督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健全排水管理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污水接入城镇污水排水管网服务和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健全生活污水应接尽接制度。市政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应依法规范接入管网,严禁市政管网、小区或单位内部雨污管网混接错接,杜绝污水直排。新建居民小区或公共建筑排水未规范接入市政排水管网的,不得交付使用;对人口少、相对分散或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未覆盖的'地区,应依法建设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并实现污水达标排放。二是建立健全“小散乱”规范管理制度。对沿街经营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污水乱排直排行为进行整治,结合市场整顿和经营许可、卫生许可管理,建立联合执法监督机制,对污水乱排直排行为进行督促整改。三是严格排水接入管理。建立市政管网私搭乱接溯源追查和执法制度,严禁在市政排水管网上私搭乱接,杜绝工业企业通过雨水管网违法排污,城市排水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强化溯源追查和执法,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桂平市政府、港北区政府、港南区政府、覃塘区政府等部门参与)

  2.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市产业园区、工业园区应当按规定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各园区管理部门要组织对工业污水进入市政污水收集设施的工业企业进行排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评估,经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认为污染物不能被城镇污水处理厂有效处理或可能影响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的,要限期退出;经检测符合排入管网要求的可继续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工业企业应当依法取得排水许可。工业企业排污许可内容、污水接入市政管网的位置、排水方式、主要排放污染物类型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单位和相关部门监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局、桂平市政府、港北区政府、港南区政府、覃塘区政府参与)

  建立完善城市管理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等部门执法联动机制,加强对接入市政管网的工业企业以及餐饮、洗车等生产经营性单位的监管,严禁工业废水偷排和污水超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确保入网污水水质达标,依法处罚超排、偷排等违法行为。20xx年底前开展城镇排水设施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排查建成区范围内的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相关企业的排水许可证办理及进水水质情况,严厉查处违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将污水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已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排水户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从事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擅自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等行为。(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参与)

  3.完善河湖水位与市政排水协调制度。合理控制河湖水体水位,妥善处理河湖水位与市政排水的关系,防止河湖水倒灌进入市政排水系统。施工降水或基坑排水排入市政管网的,应纳入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明确排水接口位置和去向,避免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市水利局牵头,城市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参与)

  4.完善管网专业运行维护工作管理机制。整合现有养护队伍力量,根据管网规模、服务范围和特点等因素,配备专业人员和设备开展排水管网运行维护工作。排水管网运行维护主体需规范开展维护工作,严格执行现行《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68)、《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181)等规范和标准。积极推行污水处理厂、管网与河湖水体联动“厂-网-河(湖)”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保障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鼓励通过市场化机制引入专业化机构参与管网养护管理,鼓励居民小区将内部管网养护工作委托给市政排水管网运行维护单位实施,配套建立责权明晰的工作制度,建立相关费用保障机制。加强设施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牵头,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参与)

  (三)完善激励支持政策。

  ⒈重视城镇污水处理收费工作,建立费用动态调整机制。按照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尽快将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到位,并依据定期评估结果进行动态调整,原则上污水处理费应当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正常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要提升自备水污水处理费征缴率。统筹使用污水处理费和财政补贴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提供服务单位支付服务费,充分保障排水管网等收集设施运行维护资金。(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城市管理监督局、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局、桂平市政府、港北区政府、港南区政府、覃塘区政府等部门参与)

  2.多渠道筹措资金,落实资金保障。进一步强化自治区、市、县三级前期工作经费保障,确保项目经费需求。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部门要加强与自治区、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最大限度地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依法依归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提供融资支持。研究探索规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质押融资担保。已安排的污水管网建设资金要与三年行动相衔接,确保资金投入与三年行动任务相匹配。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加强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充分利用低成本、中长期的有关专项贷款投向项目建设。(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监督局等部门参与。)

  3.简化相关建设工程审批流程,完善工程保障。妥善处理在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建设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涉及的拆迁、征收和拆除违章建筑等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绿色通道”,各相关单位要按开工时间倒排前期工作进度,相关主管部门要优化工作程序,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体系,加快推进投资许可、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审批等前期工作,尽量缩短评估周期和审核周期。(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参与。)

  4.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政府的网站、新媒体、公众号等多种平台,引导和鼓励群众参与排水管网建设管理、污水直排整治等工作,限期办理群众投诉举报的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提高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要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引导群众自觉维护雨水、污水管网等设施,不向水体、雨水口违法排污,不私搭乱接管网,鼓励群众监督治理成效、发现和反映问题,形成全民参与治理的氛围。鼓励利用城市污水处理厂建立环境教育基地,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负总责,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举措、狠抓落实,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充分发挥河长、湖长作用,切实强化责任落实。要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本地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实施计划应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制定各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目标,结合城区直排口整治等工作,明确每年度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的建设及改造工程量,制定建设和改造等工作任务清单及分年度计划,完善体制机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有序推进。各县(市)区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应于20xx年10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并报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备案。(市城市管理局牵头,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参与)

  2.严格责任追究,强化督促检查。市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对破坏排水管网、违规直排污水等行为进行处罚,对造成污染事故和破坏生态环境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作的督导、知道、跟踪和汇总,形成相关工作台账。市直有关部门每年要对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情况进行自查,由城市管理监督局、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汇总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自20xx年起,每年1月底前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报送上年度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进展情况。(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污水处理方案6

  为改善我县农村卫生环境面貌,提高广大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xxxx〕xx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xxxx〕xx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农村污水垃圾整治行动实施方案(xxxx-xxxx年)的通知》

  (闽政办〔xxxx〕xxx号),结合我县实际,我县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全面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水污染有效处理,按照“村点覆盖全面、群众受益广泛、设施运行长效、治污效果良好”要求,全面推进我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整治我县农村普遍存在的生活污水污染问题,促进我县水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全面提升宜居环境质量,加快建设“厦漳泉生态型核心区”。

  二、建设任务

  (一)敷设完善雨污分流管网

  对收集入厂处理的xx个村已建管网,进行雨污分流改造;计划新收集纳入相关污水厂进行处理的x个村,敷设完善雨污分流管网、支管及农户接户管。

  (二)新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根据《长泰县“全民综合治水、共建美丽长泰”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全县需要新建污水设施的'总计xx个村,各行政村(居委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设集中式或分散式处理设施(人工湿地),其中龙津溪沿岸x公里范围内所有行政村及自然村应作为建设重点。

  (三)提升改造已建污水处理设施

  目前,已建的xx个污水处理设施大部分存在缺乏有效管理、污水收集率低、处理设施无进出水、设施渗漏及管道破坏严重等问题,应根据其各自存在问题加以改造提升。

  三、实施计划

  (一)计划实施目标

  xxxx年底前实现全县所有行政村及龙津溪沿岸x公里范围内所有自然村(包括县域范围内旅游农家乐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计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约xxx处(含提升改造已建设施xx处),同时建设收集及接户管网约xxx公里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计划分年度如下(详见附件):

  (1)xxxx年计划:建设xx处。

  (2)xxxx年计划:建设xxx处。

  (3)xxxx年计划:建设xx处。

  (二)污水设施处理工艺要求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根据区位条件,因地制宜,选取建设模式。

  1.区位条件方面。区位条件允许的村庄,生活污水应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不能进厂处理的村庄,应就地自建集中型、区域型、联户型或单户型生态化污水治理设施处理。鼓励人口集聚程度高或有条件的区域建设有动力或微动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2.工艺选型方面。根据村庄聚集程度和污水产生规模,选择不同的污水处理工艺。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分散型农户,规模不大于xx吨/日的,宜选择三格化粪池和人工湿地(含水田地或农地)工艺;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连片村庄,规模不大于xx吨/日的,宜选择厌氧池+兼氧滤池等组合处理工艺;拥有自然池塘或闲置沟渠且规模适中的村庄,规模不大于xxx吨/日的,宜选择厌氧池+氧化塘+人工湿地等组合处理工艺;对于土地资源紧张、人口集聚程度高、经济条件较好有乡村旅游产业基础的村庄,宜采取地埋式微动力污水处理工艺。人口聚集程度高且氮磷去除有较高要求的村庄,处理规模达到xxxx吨/日的,宜采用活性污泥法处理工艺。

  四、建设模式

  按照三年建设计划,xxxx年-xxxx年拟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约xxx处,计划总投资约x亿元。针对目前我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存在的资金短缺、运营管理维护不善等问题,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财政部《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财金[xxxx]xx号)文件要求,探索性地采用PPP模式进行建设,具体内容如下:

  1.操作模式参照PPP模式常规做法,结合我县基本情况,由县政府作为项目业主,将全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捆绑打包成x个PPP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资金实力强且有污水PPP投资经验的社会投资者进行全额投资建设。项目建成后由中标单位成立专门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整体运营与管护工作,县政府根据招标约定价格按月支付污水处理费用,以及按规定年限(十年期以上)分期向投资商支付建设费用及适当投资回报,并在达到合同签订年限后将污水设施及其所有权、运营权移交县政府。

  2.资金来源资金来源由PPP投资商投入,还款资金来源由县财政纳入年度预算全额承担。

  五、工作要求

  1.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既定目标任务,制订工作计划,细化量化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务求工作实效。县城建局作为项目牵头实施单位要依法依规,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各乡镇(场、区、办事处)作为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落实好选址、征地等各项工作。

  2.加强配合,保障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密切配合,合理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项目各项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县城建局、发改局、财政局、环保局、农业局要按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多渠道积极向上争取相关补助资金,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3.加强管护,确保效益各乡镇(场、区、办事处)要加强辖区内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管理,对已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落实管理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维护、管理工作,确保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充分发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污水处理方案7

  为深入实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补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短板,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办〔20xx〕2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xx〕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积极探索具有雅安特点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环境质量,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

  (二)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有序实施。坚持以城带乡、城乡并进,加快城市(县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带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实施环境质量要求高的区域以及232个新村聚居点、15户或50人以上农村居民聚居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抓好农家乐、旅游民宿、景区宾馆等场所生活污水治理,有序解决农村治污能力不足问题。

  因地制宜、分类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人口聚居程度、污水产生类型规模,因地制宜采取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理,做到农村生活污水应集尽集、应治尽治、达标排放。

  经济实用、维护简便。综合考虑地方社会水平、财政状况、污水规模和农民需求,按照低成本、达标准、利维护的要求,合理选择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和设施设备。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县(区)主体责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引导农民以投工投劳方式参与设施建设和巡查维修;推进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参与污水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二、目标任务

  (三)总体目标。

  从20xx年起,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不断加强,处理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改善。通过5年努力,到20xx年,实现全市994个行政村、40个农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推进阶段(20xx-20xx年):推进城市(县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完成232个新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其他农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农村分散污水治理工作。到20xx年底,全市50%以上的行政村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攻坚阶段(20xx-20xx年):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全面推动乡(镇)、农村聚居点和农村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xx年底,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巩固阶段(20xx年):巩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升设施服务水平,建立持续稳定的.农村生活污水建设运行管理机制。到20xx年底,确保全市994个行政村、40个农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三、重点工作

  (四)强化规划引领。20xx年底前,以县(区)为单位编制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细则,明确工作目标和时序、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确保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五)加快设施建设。推进实施《雅安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优选资信好、投融资能力强、处理技术专业的企业实施污水处理PPP项目,以县(区)为单位统筹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尽快形成污水处理能力。因地制宜推进设施建设,有条件的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向农村延伸,将农村生活污水纳入污水管网统一收集进行处理;远离城镇的农村居民聚居点,配套完善管网设施、合理选择污水处理技术进行集中处理;居住相对分散、污水难以统一收集的地区,就地就近采用无动力、微动力或生态处理技术进行分散处理。支持县(区)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积极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治理模式。(责任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六)推进厕所革命。推进实施《雅安市“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xx—20xx年)》,结合幸福美丽新村、扶贫新村、旅游景区等建设,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加快推进农村户用厕所、乡村公共厕所建设和改造,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有效衔接厕所革命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责任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发展委、市扶贫移民局)

  (七)开展水环境治理。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加大河流、塘库、渠道、小溪沟等入河排污口监管力度。采取综合措施恢复农村水生态,加快实施幸福美丽新村水库和塘堰“清水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水利风景区建设。加强生态河塘、生态渠道、生态河道治理,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责任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八)强化技术支撑。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日常环境监督机制,加强排放水质监测。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源减排核查政策和技术研究,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研发和集约化处理设施推广应用。鼓励采用运行状态远程实时监控系统,综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建立数字化服务网络系统和平台,重点对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受益农户100户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

  (九)完善支持政策。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扶持力度,落实用地、用电、设备折旧等支持政策。健全价格调整机制,对于收费不足以维持设施正常运营的,可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补贴。鼓励银行为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应收账款、收费权贷款等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雅安中心支行、国网雅安电力(集团)公司)

  (十)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县(区)为主的政府投入体系,合理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统筹好中央、省、市、县(区)各级专项资金,打好政策资金“组合拳”,支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四、保障措施

  (十一)落实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是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压实责任、分解任务,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五年工作目标。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要负责牵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定期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问题,加强监管考核。市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积极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禽畜散养环境卫生治理、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保障等相关工作,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落地见效。

  (十二)强化管理。各县(区)、经开区要抓紧制定专项规划和实施细则,明确牵头和配合部门,细化职责分工,落实政策措施,建立治理项目实效检测评价和情况通报制度,严格目标管理。推进“放管服”工作,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所涉及的统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事项,尽量简化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服务质量。

  (十三)加强宣传。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强化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农民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动员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

  污水处理方案8

  为贯彻上级部门和昆山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供排水保障和设施正常运行,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保供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建城〔20xx〕124号)、苏州水务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供水安全和污水处理工作的'通知》(苏市水务传〔20xx〕3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供排水设施正常运行

  供排水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指导和监督供排水企业加强防疫物资、生产药剂、设施设备等物资的储备,强化与防疫指挥部、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健全运输保障和应急调度的绿色通道,确保供排水设施正常运行。供排水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加强关键节点巡查巡检,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二、确保全市供水安全

  供水企业要加强原水水质监测预警,加强全流程水质管理和跟踪检测,重点关注总氯等疫情防控特征指标,严格落实消毒接触时间和消毒剂限值要求,供水管网和末梢水中总氯不低于0.05mg/L。供水企业应强化增压站和二次供水设施的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隐患,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供水管网应急抢修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流程,确保管网水质不受污染。供水企业要加强生产区域环境消毒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安排工作人员在场内替换轮班,严防病毒入侵供水生产场所。全面推行供水业务“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避免群众聚集交叉感染;保障xxxx服务热线24小时全天候不间断接听、及时处理各类用水信息。

  三、持续做好污水收集处理

  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各城镇污水厂关注进出水日常检测指标,确保出水稳定达标排放。城镇污水厂运营单位严格落实住建部《重大疫情期间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管理指南(试行)》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试行)》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设施运行和应急预案,加强作业期间安全防护,规范设施运行管理,加强应急值守。管网养护单位加强排水设施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污水冒溢,做好排水设施应急抢险。重点密切关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场所污水排放接纳管理情况,加强周边污水泵站调度管理,做好周边市政管网养护,降低冒溢风险。

  四、加强供排水从业人员安全防护

  供排水企业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动态,加强从业人员管理,组织员工尽快完成疫苗加强免疫接种。根据昆山疫情防控要求,落实人员行程排查、外出管理、体温检测、核酸检测等工作,做到上岗前员工身体状况良好,一旦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加强从业人员病毒暴露风险防控,重点是水质采样和检测、污水处理、排水管网养护等一线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配足配齐安全防护装备,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污水处理方案9

  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刻。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含县城)污水收集与处理、加强从业人员安全防护,切实保障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系统设施设备稳定安全运行,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各地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做好污水收集处理工作

  各地城市排水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医疗废物污水废弃口罩管理的紧急通知》(冀防领办﹝20xx﹞56号)、《重大疫情期间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管理指南》(冀建城建函﹝20xx﹞25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督促指导县(市、区)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特别加强对疫情高中风险区的监督管理,确保设施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二、规范城市市政排水管理

  未经消毒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医疗废水不得向市政排水管网排放。各地排水主管部门要积极与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对接,就相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了解防疫和医疗废水处理情况,坚决杜绝未达标医疗废水排进市政管网,特别关注残余消毒剂对设施运行管理的潜在影响。要切实做好防疫期间规范排水行为的宣传教育,降低市政污水管道堵塞风险。要加强排水管道巡查,发现管道堵塞、污水冒溢等情况后及时维修,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确诊患者居住小区总排水口的消杀工作。

  三、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

  各地要密切关注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余氯指标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确保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消毒管理,结合当地实际,采取臭氧、紫外线消毒或投加消毒剂等措施,确保出水粪大肠菌群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对污泥(包括剩余污泥)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并加强运输管理。

  四、做好人员安全防护

  要参照《重大疫情期间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管理指南》,按照不同工作岗位划分从业人员防护级别,配足配齐防护用具,认真落实好人员防护要求。疫情高中风险区域污水处理厂要暂停组织参观活动,地下污水处理厂的地面层暂停向公众开放。再生水的受纳水体要设置警示标志,避免与公众直接接触。

  污水处理方案1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环境保护督查的精神要求,严格控制医疗废物对生态环境的污染,进一步推进我县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工作进程,保障公众健康和卫生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法律依据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xx〕第380号)、《城市市容环境和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xx〕第67号)、《晋中市特种垃圾管理办法》(市政发〔20xx〕6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总体目标

  全面推行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规范收集、转运、处置,坚决杜绝医疗废物引发的环境突发事件和污染生态环境现象,推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力争规范处置率达95%以上。

  三、职责任务

  (一)开展摸底排查统计

  对县域内医院、卫生院(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所、村卫生室医疗垃圾的'产生量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包括医疗机构的营业面积、床位、服务项目,医疗废物的种类、处置情况等详实数据。

  责任单位:环卫局

  配合单位:卫计局

  (二)完善设施配套建设

  建设防渗、防雨、防盗,远离敏感区和居民区的规范化医疗垃圾中转站,对医疗垃圾实行分类分区储存,配备专用收集运输车辆,医疗机构要自行配置废弃物专用周转箱,保障医疗垃圾存储转运安全。

  责任单位:环卫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

  (三)推行无害化处置

  各医疗单位的废弃物要实行集中收集,集中转运,统一运往具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企业集中处置。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置实行有偿服务,各医疗机构自付费用。

  责任单位:环卫局

  配合单位:各医疗机构

  (四)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对医疗机构内的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暂存、处置过程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定期检查,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责任单位:卫生监督所

  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规范管理。

  责任单位:环保局

  (五)加大违法行为打击

  在推进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的工作中,严禁将医疗垃圾自行处置、乱扔乱倒、混入生活垃圾,杜绝转让、加工、利用、倒卖医疗废物,对违规行为,市容环卫主管部门要及时调查取证,并将调查情况向环保、卫生等部门反馈,环保、卫生等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环卫局、环保局、卫计局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强化领导。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是环境保护工作和我县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共同要求,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并有序推进,成立平遥县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责任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

  (二)循序渐进,稳步实施。按照先城区后乡村、先乡镇所在地后沿线沿路村,逐步拓展到偏远村的原则推进,既要抓住规模较大的医疗机构,又要重视小诊所、村卫生室等规模较小的医疗机构,实现医疗垃圾规范化管理全覆盖。

  (三)各司其职,加强合作。各责任单位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既要主动作为,又要相互配合、协作联动、共同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向领导小组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多措并举确保医疗垃圾规范化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体,加强对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宣传普及,提升全民环保意识,引导居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良好氛围。

  污水处理方案11

  为进一步加快各乡镇污水处理厂整改步伐,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指导,以促进污染减排为目标,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步伐,因地制宜完善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条件,逐步提高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尽早发挥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减排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目标任务

  今年12月31日前,确保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转一批、试运行一批、管网建设动工一批。

  三、具体安排

  (一)监利县新沟镇、上车湾镇污水处理厂,洪湖市小港镇、峰口镇污水处理厂等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已基本建成,尽快完善各项运行条件,确保年底前正式投运。

  (二)监利县毛市镇、朱河镇、福田寺镇、汴河镇污水处理厂等4个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已初具规模,具备一定的收水能力。进一步加快各纳污支管网与主干管的连接以及纳污主干管与污水处理厂的连接,加快完善运行条件,确保年底前具备试运行条件,20xx年初正式投运。

  (三)沙市区岑河镇,江陵县普济镇、熊河镇,监利县汪桥镇、棋盘乡、柘木乡、白螺镇,洪湖市戴家场镇、汊河镇、万全镇、曹市镇、瞿家湾镇、沙口镇、新滩镇等1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积极争取和落实管网建设资金,年底前启动配套管网建设;监利县福田杜刘村,洪湖市万全镇全丰村、瞿家湾镇月池村等3个乡村污水处理站年底前完成污水管网的规划编制和建设设计,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尽快启动配套管网建设。

  四、工作措施

  (一)细化整改方案。各地要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实施方案,安排工作和资金,制定管网建设时间表和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时间表。

  (二)完善运行条件。加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改造力度,因地制宜完善运行条件,老城区充分利用和改造现有雨污合流管道和明渠,新城区加快污水管道建设力度,充分收集污水,力争项目高负荷运行。

  (三)保障运行经费。所有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乡镇都要开征污水处理费。若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不足以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由各地财政按比例予以补贴。各地政府要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征收、管理、拨付污水处理费等方面的职责,实行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责任制,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四)加强运营监管。建立乡镇污水处理运行监管体制,实行三级监管,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工作的监督指导;县市区责任部门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机制的落实;乡镇政府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相关工作的实施。争取年底前正式投入运转的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达到60%以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乡镇污水处理厂整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荆州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李国斌任组长,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物价局等单位负责人,沙市区、江陵县、监利县、洪湖市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各地按照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开展乡镇污水处理厂整改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环保局。

  (二)明确工作职责。沙市区、江陵县、监利县和洪湖市政府为各辖区内乡镇污水处理厂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承担整改工作的主要任务。负责组织协调当地住建、财政、环保、供水、供电等部门和单位,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设计和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机制研究和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和监管,明确财政补助和电价优惠办法,制定污水处理技术人员培训方案,完善运行条件,为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必要的保障。

  (三)强化考核问责。市政府将对沙市区、江陵县、监利县和洪湖市政府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整改工作实行考核,作为各地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整改目标未落实的地区不得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表优对象。

  (四)建立长效机制。对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严重滞后、收费政策不落实、投运后1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或无故不运行的地区,将暂缓审批该地区涉水项目环评,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和省建设资金。

  污水处理方案12

  1、污水水量、水质

  (1)污水水量

  根据提供的资料,确定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处理量为:20xx m3/d。

  (2)污水水质

  污水水质指标暂参照城市污水水质确定,列表如下:

学校污水处理方案设计

  注:pH值无单位

  2、排放要求

  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

学校污水处理方案设计

  2、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及特点

  1)校区内生活污水与一般城市生活污水性质类似,主要来源于学生和教职工日常生活中卫生间冲洗、厨房和衣物洗涤等过程排放的污水,含大量有机污染物和悬浮颗粒污染物。污水的.可生化性强,易于好氧生化处理。根据污水进水水质和污水处理的排放标准要求,校园污水处理方法要求能除碳、脱氮、除磷和去除污水中悬浮污染物。

  2)校园污水处理方法:

  污水处理站规模20xxm3/d,为小型生活污水处理站。选择的污水处理工艺应具有占地面积小,投资省,操作控制和维护管理简单,自动化程度高等特点。宜于小型生活污水处理的工艺有氧化沟系列和SBR系列,如CASS工艺等。这三个系列污水处理工艺均具有去除水中BOD5、脱氮、除磷功能。经技术经济比较,本方案推荐选用目前应用广泛,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CASS污水处理工艺,氧化沟工艺因占地面积较大,不适于该校区选用。

  CASS污水处理单元属SBR污水处理工艺系列,是在SBR间歇式好氧曝气生化处理池前设置厌氧生物选择区。进流污水首先进入生物选择区与曝气区回流污泥混合,混合后的污水进入曝气区,在有氧条件下,好氧活性污泥和硝化菌氧化分解污水中有机污染物,达到除碳、脱氮、除磷的目的。

  CASS工艺特点如下:

  ①进流污水首先在反应器前端的生物选择器中与从曝气池回流的活性污泥混合,促进絮凝性细菌的生长,提高污泥活性,并抑制导致污泥膨胀的丝状菌繁殖,同时释放回流污泥中的聚磷和完成脱氮反硝化过程,混合液污水进入曝气池中进行BOD5好氧氧化分解,反硝化和适量吸磷。CASS污水处理工艺活性污泥沉降性能良好。能有效防止污泥膨胀,生化系统运行更加稳定可靠。

  ②CASS工艺为序批式间歇运行,对水质、水量波动的适应性和操作运行的灵活性较大。

  ③工艺流程短,土建投资低(无初沉池、二沉池及规模较大的回流污泥泵站),自动化程度高,布置紧凑,占地少,分期建设和扩建方便。

  校园污水处理方法特点如下:

  (1)工艺流程简单,构筑物少,运行灵活,管理方便。

  (2)基建投资省,运行费用低。

  (3)处理效果稳定,出水水质好,可实现脱碳、脱氮除磷。

  (4)污泥量少,污泥性质稳定,污泥处理费用低。

  (5)能承受水量、水质冲击负荷。

  (6)污水处理系统自动化较高、管理方便。

  污水处理方案13

  造纸中段废水是指浆料经蒸煮、黑液提取后在筛选、洗涤和漂白过程中排出的废水、其排放量大,溶出的木质素及其衍生物使废水具有一系列从浅棕到深褐的颜色,由于这些化合物的生物降解很慢,生化处理效果较差,其处理难度比较高。今天我们就来介绍一下某造纸中段废水处理工艺。

  一、工程概况

  某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主要是新闻纸。废水主要产生于造纸生产过程中,主要排放源有选材、机浆和化浆车间,污染物质以制浆漂洗混合废水中的SS、BOD、COD和挥发酚等为主。为满足和达到国家环保总局对该项目的批复要求,该公司现正对公司的中段废水进行处理。

  工程处理水量:30,000t/d。

  进水设计水质如下:

  SS

  BOD

  COD

  pH值

  3,300mg/L

  2,040mg/L

  5,100mg/L

  8-10

  经过处理后,污水处理厂出口水质排放标准如下:

  SS

  COD

  BOD

  pH值

  ≤200mg/L

  ≤350mg/L

  ≤120mg/L

  6-9

  二、工艺流程

  由于该纸业废水污染物浓度较高,而且考虑到国内外木片磨木浆废水治理的实际工程经验,决定采用厌氧+好氧生物处理工艺。对于厌氧处理工艺,首推高效厌氧处理工艺,此工艺是在UASB和EGSB工艺基础上改进的UASB;而好氧处理首推SBR处理工艺。本次采用的SBR工艺,实际是经过革新变化的SBR处理工艺,即ICEAS工艺。

  具体工艺流程如图1。

  三、工艺简述

  1. 格栅

  格栅用于去除较大的悬浮物,以保证污水提升泵的正常运转。格栅采用2台,1用1备。格栅间距20mm,栅条宽10mm,倾斜角度60度,栅前水深0.6m。棚渣定期装车外运。

  2. 斜网间

  斜网间与污泥脱水加药间合建,斜网间置于污泥脱水加药间上部。有效节省水头,节约基建投资,节省占地。

  由于造纸废水中含有大量粒径较小的固体悬浮物,如木屑、树皮、纤维等,如不加以去除,不但会浪费资源,还会对后续生物处理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斜网作为一种常见的废水预处理方法,同转筛等并重,在各种工程中有着广泛的应用,以有效去除造纸废水中的悬浮物。斜网采用机械强度及耐腐蚀性强的不锈钢筛网,网孔较小,能完全拦截粒径大于1mm和部分拦截粒径小于1mm的固体悬浮物。可回收水中大部分有用的纤维,并保证后续处理流程的通畅。斜网间尺寸为21m×14.4 m,采用3组,筛网全长102m。

  3. 气浮池

  本设计采用涡凹气浮(CAF)去除废水中筛网过滤后剩余的悬浮物和胶体物质。其工作原理为曝气机利用底部散气叶轮的高速转动在水中形成一个真空区,水面上的空气通过曝气机上的`抽风管道输入水中去填补真空,微气泡随之产生,并螺旋地上升到水面;污水首先进入装有涡凹曝气机的小型充气段,污水在上升的过程中通过充气段,在那里与微气泡充分混合,这些小气泡与水中相对密度接近于1的颗粒黏附在一起,使其体积增大,相对密度降低,浮力增大,从而使颗粒物质迅速上升浮于水面,经刮渣系统收集后去除。因此,涡凹气浮装置对细小悬浮物等具有极好的去除效果。较之传统的溶气气浮(DAF)具有操作维护简单、占地面积小、处理效率高、投资省、能耗低等优点。

  设计采用气浮曝气机15台,刮渣机5台,无轴螺旋送渣机1台,气浮池主体为钢混结构,共5间,每间尺寸为17.15×2.5m×1.8m,处理量为200m3/(h·间)。气浮池后为二级提升集水井,尺寸为13.7×3m×3.45m。

  4. 高效厌氧反应池

  本设计采用4组改进的升流式高效厌氧反应器。此厌氧装置负荷较高,高度较高。反应器的特点是能在其污泥床区形成沉降性能优越,比活性很高的颗粒污泥。由于颗粒污泥良好的沉降性能,大幅度降低了厌氧微生物被冲出反应器的量,从而使整个反应器内的厌氧微生物浓度较别的反应器高,提高了反应器的效能。另一方面由于颗粒污泥的形成,大大地加强了厌氧细菌的种间氢转移,提高了污泥的活性,从而也提高了反应器的效能。

  反应池为钢混结构,设4组,单组尺寸为30m×10m×7m,有效水深6.5m,超高0.5m,实际有效容积7,800m3,设计采用污泥负荷6.25kgCOD/(m3·d),水力停留时间HRT=7.8h。

  5. SBR池

  SBR工艺是目前国际上较为先进的生物处理工艺,其流程简单,运行管理方便,耐冲击负荷能力强,处理效果好。造纸废水水量变化大,废水中存在有抑制性、毒性的物质,故本工艺采用耐冲击负荷、耐毒性较强的SBR工艺的改进形式——ICEAS工艺。

  SBR曝气池为钢混结构,设4组,单组尺寸为72m×18m×6m,有效水深5.0m,超高1.0m,采用鼓风曝气进行充氧,曝气装置采用微孔曝气器,数量为5,184个。曝气池内设在线溶解氧仪。

  为保证SBR曝气池预反应区内高的污泥浓度(形成一个高负荷的基质降解过程,缓解水质水量冲击,抑制丝状菌生长,有效防止污泥膨胀),将曝气池后部部分污泥回流至曝气池前端(回流比20%〕,设计采用每间池子1台污泥回流泵,剩余污泥排向污泥浓缩池进行浓缩。

  6. 污泥脱水加药间

  污泥脱水加药间内设有污泥带式压滤机2套,全运行,带宽为2,000mm,电机功率1.47kW,其技术参数为处能力60m3/h。

  四、总结

  通过采用高效厌氧反应器+SBR工艺来处理造纸中段废水,将难以生化处理的废水处理到达到排放标准,在我国属于领先水平,同时也是为国内治理同类型废水开辟新的途径。

  污水处理方案14

  一、污水的物理处理方法

  1、格栅法:可分为人工清理的格栅(适用于中小型城市生活污水厂或所需截留的污染物较少时)和机械格栅(适用于大型城市生活污水厂或所需截留的污染物较多时)。

  2、筛网法:筛网的去除效果,可相当于初次沉淀池的作用。

  3、过滤:是以具有孔隙的粒状滤料层,如石英砂等,截留水中的杂质从而使水获得澄清的工艺过程。

  4、离心分离法:它的作用是基于存在于水中的悬浮物和水的密度不同而产生的。主要设备有:离心机、水力旋流器及旋流池等。

  5、沉淀池法:用于废水进入生物处理设备前的初次沉淀、生理处理后的二次沉淀及污泥处理阶段的污泥浓缩池。

  6、浮上法:适用于颗粒直径很小,很难用沉淀法加以去除时,主要有电解浮上法、分散空气浮上法和溶解空气浮上法。

  二、水的生物处理方法

  污水生物学处理具体来说是通过微生物所产生的酶,氧化分解有机物,从而使水得到净化。其中起主要作用的是细菌,污水中可溶性的有机物直接被菌体吸收;固体和胶体等不溶性有机物先附着在菌体外,由菌细胞分泌的胞外酶分解成可溶性物质,再被菌体吸收,通过微生物体内的氧化、还原、分解、合成等生化作用,把一部分有机物转化成微生物自身组成物质,另一部分有机物被氧化分解为CO22、H2O等简单的无机物,从而使污染物质得到降解。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氧化塘法

  氧化塘是一个大而浅的池塘,污水从一端流入,从另一端溢流出水。在氧化塘中,同时存在着三种生化作用:

  (1)有机物的好氧分解,主要由好气细菌进行;

  (2)有机物的厌氧分解,主要由厌氧细菌进行;

  (3)光合作用,由藻类和水生植物进行。

  好气细菌所需的氧气,除了来自大气以外,还有相当一部分是由藻类光合作用释放的。细菌代谢过程中除合成自身的物质以外,还产生CO2、H2O和无机盐类,这些产物被藻类所利用。藻类细胞既能被细菌所分解,又能被原生动物吞食,使藻类不至过多积累。氧化塘的底部处于厌氧环境,过多的无机氮通过细菌的反硝化作用以氮气的形式逸去,避免了水体的富营养化。由此,氧化塘实际上是一个藻菌共生的生态系统,它常利用天然水域,具有设备简单、投资少、容易操作等优点。缺点是占地面积大。

  2、活性污泥法

  污水进入曝气池后,用机械或人工的`方法连续鼓入空气,经过一段时间,水中形成一些褐色絮状泥粒,即所谓活性污泥。其主体部分是一些好气性微生物,对污水中的有机物具有很强的吸附和氧化分解能力,并以有机物为养料不断增殖。活性污泥和污水的混合液离开曝气池以后,在沉淀池中沉淀,分离出来的水即为净化的水,排放出去。活性污泥除因增殖需排放出一部分多余的以外,其余的回流到曝气池,如此循环运行。活性污泥法的净化效率很高,它对生活污水中有机物和悬浮物的去除率均达95%左右。但所产生的污泥量较大,有待进一步处理,运行中还容易出现污泥膨胀现象。

  3、生物滤池法

  生物滤池包括酒滴池、塔式生物滤池、生物转盘、接触氧化、浸没法滤池等多种形式。它们处理污水的基本原理相同,池中装上碎石、炉渣、圆盘或塑料蜂窝等固体填料,当污水连续通过时,由于微生物的大量繁殖,在填料的表面形成一层滑腻的暗色薄膜,叫做生物膜。在生物膜这个小环境中,表层是好气性微生物,内层是厌气性微生物,中层则生长着大量的兼性厌气菌。生物膜中除细菌外,还有以原生动物为主的动物群落,各种生物间形成食物链,污水中的有机物通过食物链的每个环节,都有一部分通过呼吸作用而转变成CO2,最终能把有机物除去。

  4、厌氧处理法

  厌氧处理法是在缺氧的条件下,利用厌气性微生物分解污水中有机物质的方法,又称厌氧消化。有机物质的厌氧分解,可分为两个阶段。在分解初期,一些微生物把有机物分解成有机酸、醇、CO2、NH3、H2S等,此阶段有机酸大量积累,pH值随即下降,故称为酸性发酵阶段。在分解后期,由于所产生的NH3与酸发生中和作用,pH值逐渐上升,甲烷细菌开始分解有机酸和醇,产物主要是甲烷和CO2。甲烷细菌的大量繁殖,加速了有机酸的分解,pH值迅速上升,此阶段称为碱性发酵阶段。污水生物处理的前三种方法各有优点,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1)大量的活性污泥和脱落的生物膜形成废渣,如不进一步处理会形成二次污染;

  (2)对一些BOD5超过10000毫克/升的污水,如屠宰厂污水等处理效果较差;

  (3)消耗大量的动力。用厌氧处理法能有效的解决上述三个问题,同时还能产生生物能源——沼气,因此受到各方面的重视。

  污水的生物学处理是目前世界各国在污水处理中应用最广的一种方法,从发展趋势上看,正由单纯的防治转向综合利用。例如利用污泥的厌氧消化获得沼气和肥料,利用光合细菌处理高浓度有机污水回收单细胞蛋白等,并进一步探索回收能源和解决含无机盐废水的处理方法,防止有机物经微生物分解成无机盐类而使水体富营养化,尽可能实现物质和能量的再循环。

  三、水的化学处理方法

  1、中和法;

  2、化学混凝法;

  3、化学沉淀法;

  4、氧化还原法;

  5、吸附法。

  四、城市污水处理的新模式

  1、生物膜技术:

  通过选育和培养高效的微生物菌种,制成制剂,高密度直接投放到待处理污水,形成生物膜,对污水进行降解和净化。专家介绍,与传统的活性淤泥法相比,生物膜技术应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具有五大技术优势:

  一是投资省。目前国内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基础建设投资大,需要大量的机械设备、管网和其他工程设施,投资成本每吨污水处理在1000元左右;而应用生物膜技术投资设备少,占地小,处理每吨污水不到500元,相比节约成本50%以上。

  二是运行费用低。据测算,目前国内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直接运行成本,一般在每天处理每吨污水0.5元至0.8元之间;而应用生物膜技术处理污水每天每吨只需0.2元左右。

  三是淤泥少,没有“二次污染”。采用传统的活性淤泥法处理城市污水,常由于大量淤泥的堆放造成对环境的“二次污染”;而相同条件下制成生物膜的微生物菌一旦把污水净化后,便会由于缺乏“营养”而自动消亡,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四是效率高。生物膜表面积大,微生物菌密度高,每克制剂的微生物菌含量达50亿-200亿个,大大高于淤泥中的自然微生物活性成份,同时还可以多次投放,方便快捷,处理效果明显优于传统的活性淤泥法。采用生物膜技术,不仅能够有效治理湖泊的富营养化,而且有助于修复和强化湖泊生态功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

  五是适合城市生活小区等小规模、有机负荷不高的污水处理。应用生物膜技术投资省,运行费用低,并可节省管网建设成本,处理城市生活小区等城市污水具有活性淤泥法不可比拟的优势。

  2、粉末活性炭吸附技术:

  粉末活性炭在污水处理中的使用已有70年左右的历史。自从美国首次使用粉末活性炭去除氯酚产生的嗅味以后,活性炭成为给水处理中去除色、嗅、味和有机物的有效方法之一。国外对粉末活性炭吸附性能作的大量研究表明:粉末活性炭对三氯苯酚、二氯苯酚、农药中所含有机物,三卤甲烷及前体物以及消毒副产物三氯醋酸、二氯醋酸和二卤乙腈等等均有很好的吸附效果,对色、嗅、味的去除效果已得到公认。可用于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

  3、曝气生物滤池法:

  该工艺是一种淹没式上向流生物滤池,其滤料为比重小于1的球形颗粒并漂浮在水中。通过硝化和反硝化作用净化水质,其处理能力大大高于活性污泥法,并能达到很高的排放水质标准。

  目前,在城市污水处理中,活性污泥法是被最广泛使用的方法之一,但其所产生的腥臭污泥问题仍然令人头痛。可尝试用污泥进行垃圾场填埋、作有机肥料等。

  污水处理方案15

  第一章 项目概述

  一、项目由来

  20xx年4月,财政部、环保部将我区列为第二批“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区”,并与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协议,将漓江流域、桂东南西江流域、桂中红水河流域、北部湾沿海地区作为20xx-20xx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域,计划安排农村环保专项资金7亿元支持广西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 。根据《广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方案》、中央财政已下达我区的农村环保专项补助资金计划,自治区环保厅、财政厅组织编制了《广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实施方案(20xx年度)》,经过示范区域村庄基本情况调查和对申报项目两上两下审核,确定20xx年安排4.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3亿元,广西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预算1.5亿元),在漓江流域、桂东南西江流域、桂中红水河流域、北部湾沿海地区四个重点区域范围内的18个县(市、区)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共涉及85个乡镇、500个村(屯),覆盖面积合计4520.44平方公里,受益人口约177万人。500个村(屯)环境整治已列为自治区政府20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

  二、独峰村基本概况

  临桂县临桂镇独峰村委路丁桥村紧靠机场路,地理位置的优势给该村的经济发展、生活质量的提高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全村共143户,人口507人,主要经济作物为蔬菜、柑橘等,主要收入来源自特色花卉种植、家禽养殖及外出务工,全村的年人均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随着经济的发展,该村进行了村内道路的硬化和房屋立面的改造,但因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处理设施的欠缺,一方面影响了村容村貌,另一方面也使得环境问题日渐凸显出来。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生活垃圾污染。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差,生活垃圾基本上都是自主处理,就近焚烧或随意堆放,每逢雨季涨水,大量的垃圾就被冲到了村庄周围的沟渠,对村庄附近的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较大的污染。

  2、生活污水污染。由于村内都没有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直接渗入地下,影响了村民饮用的地下水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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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市临桂县独峰村委路丁桥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为改善村容村貌,保护地表水和地下水,经临桂县政府申请,自治区环保厅批准在独峰村委路丁桥村进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工程建设,对路丁桥村的居民生活污水进行处理。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的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站的处理量为65m3/d,处理后水质要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xx)一级B标。 三、建设地址

  经现场勘查,污水站位置暂定于路丁桥村东面的一块荒地(建设地点详见附图一),拟采用地埋式或半地埋式建设。

  第二章 编制依据及原则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xx);

  4、《室外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3-20xx);

  5、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5/T679-20xx);

  6、《西南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指南》;

  7、《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8、《给水排水工程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xx;《给水排水设计手册》;

  9、《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xx)

  10、《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xx;

  1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xx;

  12、相关的环保法规;

  13、业主提供的`有关数据;

  二、编制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环保、卫生和安全等法规,处理后水质达到GB18918-20xx《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一级B标;

  2、坚持科学态度,设计采用的水处理工艺要体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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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市临桂县独峰村委路丁桥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全可靠,操作简单、运行管理方便等特点;

  3、布置紧凑、占地少,在确保运行稳定、出水水质达标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工程造价及运行成本;

  4、设计中坚持污水生化处理与生态化处理思想相结合的原则,营造和谐的污水处理生态环境;

  5、污水处理站的建设与村庄的总体规划相结合,在确保运行稳定、出水水质达标的前提下,做到节约用地、降低工程造价。

  第三章 配套管网方案设计

  一、排水现状

  村内无污水收集管网,各户的生活污水主要流入各自的化粪池、沼气池或无序外流;雨水沿着村内巷道路面自流。村内小巷比较狭窄,地势高低不一,给污水管道施工带来一定难度。

  二、设计内容

  新建污水管道收集系统,主要收集各住户的生活污水,如:化粪池(沼气池)出水、厨房出水及洗涤池出水等,污水收集采用管道连接到各家各户的方式。

  三、配套管网设计原则

  1、根据村庄建设情况,该村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2、污水管道设计应结合污水处理站的地理位置,以就近接入减少投资为原则。

  3、近远期结合,力求做到近期可行,远期合理。

  4、污水管网布置宜充分利用地形地势,采用重力流,不用提升。

  5、根据污水管道现状及敷设条件,合理控制污水截污管道埋深。

  6、依据村内实际排水总量,选择合适的截污管径。

  四、污水管道设计

  村内污水排水管分为主管和支管、入户管三部分,其中主管将沿着村内的主要道路铺设,管径DN250,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xx)及《西南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指南》的规定,平均埋深约为1米,坡度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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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市临桂县独峰村委路丁桥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实际地形确定,平坦段不小于2‰;过公路部分需加钢套管,防止压破。支管主要在小巷内铺设,管径为DN160,埋深一般为0.5米,坡度沿着现有巷道向主管道放坡;每40m设φ700检查井一座。经过现场勘查,污水收集管道总长约为1000m。污水收集管网布置示意图详见附图一。

  第四章 污水处理方案设计

  一、污水处理量

  (一)污水总量预测原则

  1、 污水管网系统收集率,指进入城市污水系统的污水量与产生的污水量之比。本方案取0.80。

  2、 人均综合污水产生指标取值为160L/人·d。

  (二)污水站处理规模确定

  污水量预测可以采用两种方法预测: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法和分类水量预测法。本方案采用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法,即污水产生量 = 实际受益人口数×人均产生量。污水站处理污水量=污水产生量×收集率,本方案生活污水总量如表一所示:

  表一: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

  二、排放标准

  经处理后的废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xx)一级B标。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如表二所示:

  表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mg/l。

  

  污水处理方案16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冀发〔xxxx〕3号)和省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xx年河北省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乡建〔xxxx〕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为圆满完成xxxx年美丽乡村建设“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任务,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部署,对照省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精品村”、“达标村”等不同工作标准和要求,xxxx年美丽乡村建设“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以推广应用治污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样式为路径,以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示范引领、注重实效为原则,结合各地实际,有计划的逐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努力建设“环境美、产业美、精神美、生态美”的美丽宜居乡村。同时,鼓励推进和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第三方或“3P”建设运营管理模式,促进建立农村环境治理长效机制。

  二、任务目标

  按照省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环保部门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美丽乡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试点建设工作。xxxx年美丽乡村建设“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任务、目标,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实施。其中,省定重点片区、重点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达到“精品村”比例不低于15%,“精品村”应全部建设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达标村建立生活污水治理示范体系。

  美丽乡村“生活污水治理”原则:根据村庄条件,采用适宜模式收集和处理农村生活污水。鼓励实施村庄“连片(线)”集中治污,扩大和提升规模治污成效。人口密集、污水排放量大、对污水处理标准要求较高的村庄,采用集中处理方式;城市、县城和乡(镇)近郊的村庄,生活污水就近纳入城市、县城和乡(镇)污水收集管网统一处理;居住分散、人口规模较小、地形条件复杂、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村庄,采用庭院式小型湿地、污水净化池、太阳能微动力和小型净化槽等分散式污水处理技术。污水治理项目,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设备和技术。

  三、污水治理标准

  (一)“精品村”生活污水治理标准

  根据村庄实际,采取集中或分散处理的方式,建设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施覆盖率不低于80%、运行率不低于90%,污水处理率不低于90%,经过处理后的水质应达到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DB13/2171--xxxx)要求。同时,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治污设施长效稳定运行。

  (二)“达标村”生活污水治理标准

  根据村庄实际及农民意愿,因地制宜,采取集中或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对村庄生活污水进行治理,街道、学校和集镇等公共场区,杜绝污水乱倾滥流现象。具备建设条件的'农户都要纳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

  四、保障措施

  (一)根据省相关规定、要求,美丽乡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管理费用,由各县(市、区)统筹、专项安排。对纳入省定美丽乡村重点片区、重点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省财政厅已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冀财资环〔xxxx〕131号),省级支持资金使用,优先支持“精品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具体奖补村庄数量和金额,根据辖区情况,由设区市财政局、环保局研究确定。以往已获得中央和省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支持的村庄污水治理项目,不再支持。

  (二)各级环保部门加强与相关农村环保科研、治理公司沟通联系,及时做好重点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实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指导,为美丽乡村“生活污水治理”当好技术参谋,做好环保服务和工作指导、督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做好省级环境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实施步骤

  xxxx年美丽乡村建设“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计划安排:

  (一)制订方案。xxxx年3月底前,各市(含定州、辛集,下同)环保局、财政局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本辖区xxxx年美丽乡村建设“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由市环保局、财政局组织审查、论证后,连同审查意见,一并报省环保厅、财政厅备案。其中,使用省级支持资金的省定美丽乡村建设重点片区的污水治理实施方案,专项编制、单独报备。报备方案要说明省级支持资金分配使用计划、污水处理模式、处理规模、具体工艺技术、达标标准、污水排放去向等,以及设施建成后的运维管理方式、方法等。

  (二)集中实施。4-10月,各市环保局、财政局认真组织指导项目实施,并建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管理台帐。每月25日前,各市环保局组织相关部门督查、汇总工作进度情况,及时向省环保厅反馈。

  (三)督导验收。各市环保局、财政局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11月底前,组织完成项目验收,并向省环保厅、财政厅文字报告,省级环境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单独成册。12月份,省环保厅、财政厅对各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向省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报告。

  污水处理方案17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实施“蓝天碧水工程”的部署要求,推进我县“蓝天碧水工程”顺利实施,打好打胜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攻坚战,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市政府规定的二级以上天数为目标,以控制城区环境污染、改善城区环境质量为重点,控制新污染,治理旧污染,严惩违法排污,完成“蓝天碧水工程”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各项指标任务,为建设国际更具知名度、国内最具影响力的晋商文化旅游中心城市创造良好的环境保障。

  二、整治目标

  严厉打击城区各类违法排污、违法建设行为,控制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减少噪声污染,年削减烟尘排放2842吨、二氧化硫排放3038吨,全年城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170天。

  三、整治任务

  整治范围为东外环以西、南外环以北、西外环以东、108国道以南城区范围内的工业窑炉、采暖锅炉、茶浴炉、宾馆饭店营业性炉灶、露天饮食炉灶等燃煤污染源和促销音响设备。具体任务为:

  1、根据区域位置,古城外茶浴炉改造为太阳能热水器或电热水器,古城内茶浴炉改造为电热水器等清洁型设施。改造宾馆、饭店的营业性炉灶,全部使用气、电、油等洁净型燃料,拆除原有燃煤灶口。由县委副书记郝向明负责,环保局组织实施,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接待办、电力公司、古陶镇、社区配合。

  2、取缔露天饮食炉灶和促销音响设备。由人大副主任李焕进负责,执法局组织实施,工商局、环保局、社区配合。

  3、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源治理,关闭淘汰列入文件名单的15户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城区工业企业和窑炉。由政府副县长王金宝负责,经贸局组织实施,环保局、工商局、电力公司、古陶镇配合。

  4、推进集中供气公司、峰岩集中供热公司、沃瑞思集中供热公司、洁源天然气公司按划定区域和整治进度铺设配套管网。根据集中供热供气进度,积极实施入网集中供热供气,对原有采暖锅炉实施限期拆除或治理改造,不得新建燃煤供热锅炉。对不具备集中供热供气条件的,推广使用洁净型煤并安装除尘、脱硫设施,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随着集中供热供气进度,分年度逐步改造。由纪检委书记王润明、政协副主席安修彪负责,城建局组织实施,环保局、工商局、公安局、质监局、接待办、电力公司、古陶镇、社区配合。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与调查摸底阶段

  成立县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领导组,制定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县政府召开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各牵头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分行业、分类别、分区域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做到底子清楚,任务明确,为整治提供详实的第一手资料。

  (二)集中整治阶段

  7月底前取缔露天饮食炉灶和促销音响设备;7月底前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茶浴炉改造,8月底前完成经营生产性单位茶浴炉改造;8月底前关闭淘汰列入平政发[20xx]44号文件名单的15户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城区工业企业和窑炉;9月15日前完成宾馆饭店的营业性炉灶改造,全部使用气、电、油等清洁型燃料;10月底前,根据集中供热供气进度,根据集中供热供气的能力和条件,按照先行政事业单位,后生产经营性单位的顺序,对原有采暖锅炉予以拆除或治理改造。

  3、检查验收阶段

  由县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领导组对各牵头单位综合整治完成情况逐户进行检查验收、评比打分。并根据验收结果,严格奖惩,实行以奖代补,对验收合格者予以补助。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形成合力。为推进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县政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督查监察推动”的工作机制,成立全县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领导组(名单附后),领导组成员单位要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协调作战。牵头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按时间、标准完成任务;规划局要组织编制集中供热供气规划,划定集中供热供气区域和各供热供气公司管辖区域;工商局负责实施牵头单位移送案件的营业执照吊销工作;电力公司负责实施牵头单位移送案件的断电、拆除供电设施工作;接待办负责取消逾期完不成改造任务的.宾馆饭店的定点接待资格;公安局配合各牵头单位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古陶镇、社区积极配合所辖区域内环境污染的综合整治,从而形成配合有力、部门联动、层层落实的落实机制。县领导组每半月召开一次例会,由牵头单位一把手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下步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舆论造势。新闻办、广电中心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会议、标语、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使综合整治的时间要求、方法步骤、政策规定做到家喻户晓。对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的进展进展情况,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进行公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科学规划,政策扶持。集中供热供气是城区锅炉改造的前提和基础,规划、城建部门和供热供气公司要在科学规划、安全施工、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加快管网铺设进度,带动整治,促进改造,为圆满完成整治任务创造条件。从政策上对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予以扶持,实行以奖代补政策。除行政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改造0。5吨以上、1吨以下的锅炉、茶浴炉,每台补助5000元,改造1吨以上锅炉、茶浴炉,每台补助10000元。同时,对带头实施的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由领导组验收合格后及时兑现。

  (四)严格执法,保证效果。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排污单位和个人作为直接责任人和投资主体,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抵制整治。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牵头单位要依法及时进行取缔,需要进行案件移送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断电、吊证。对妨碍公务、阻碍执法的,公安部门要给予严厉打击,推动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五)长效监管,巩固成果。综合整治结束后,相关执法部门、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防止反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做到监管任务到片、责任到人、落实到户。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人员,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污水处理方案18

  为加快补齐我市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保障“一库净水永续北送”,根据《x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x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xxxx年,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xx%,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达到xxmg/L;xxxx年,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xx%,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达到xxxmg/L。到xxxx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口和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改造。

  1、开展污水管网排查和定期检测工作。市住建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迅速制定污水管网排查和检测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任务,全面排查建成区市政排水管网以及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和企事业单位内部排水管网错接混接、老旧破损、直排溢流等问题,进一步摸清管网底数和运行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检测工作。同时,按照污水收集设施权属及运行维护权责分工,以社区(村)为单位,组织对辖区生活污水收集箱涵、主管网、分支管网、检查井、收集池、生活污水接入口等设施和污水直排问题进行无死角、全覆盖系统排查,全面厘清排水、排污管网设施功能状况和结构属性,梳理建成区污水直排口清单,掌握建成区雨水、污水管网错接混接乱接基本情况、污水收集设施空白区及用户接入情况,对现状管网进行科学定位,完善设施确权及权属移交。排查后的管网资料要形成成果,提交至主管部门存档。(责任单位:市住建局、xx经济开发区)

  2、建立周期性检测评估制度。市住建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排水管网档案,建设地理信息系统(GIS),实现污水管网,信息化、账册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污水管网,信息系统精准度,提升污水管网建设、改造、运行维护动态数据的准确性和丰富性,满足数字化排水设施管理需求。基于GIS系统建立以x~xx年为一个周期的长效机制和费用保障机制,定期对污水管网的结构性和功能性进行检测评估。(责任单位:市住建局、xx经济开发区)

  3、系统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改造。新建污水管网、市政道路和新建居民小区等项目配套管网要严格实施雨污分流,优先补齐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和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短板,基本消除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加大现状污水管网改造工作力度,在对建设标准低、建设年限长、年久失修、破损严重的污水收集设施开展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制定维修改造计划并逐步实施,重点加大沿河道敷设管网的改造力度,减少清水渗入量,保障污水管网稳定运行,重点管段实行“双线制”。深度推进污水管网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改造,加大排水管网错接混接整治力度。(责任单位:市住建局、xx经济开发区)

  4、完善生活污泥处置系统。污泥处置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鼓励应用经济适用的污泥处置方式,优先采用资源化利用技术,在进一步摸清现有生活污泥产生规模的基础上,适度超前、合理规划建设生活污泥处置设施规模,保障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生活污泥安全达标处置。(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

  5、完善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置设施建设,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加强工业集聚区顶层设计,单独建设工业园区分流制排水体系,避免工业废水混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原则上,工业废水(污水)未经许可不得接入市政生活污水管网,已接入的要限期退出,自行处置达标后排放。市住建部门要强化排水户监管,禁止未经许可的'工业废水(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市生态环境部门要强化工业企业排污监管,严禁违法排污行为。xx经济开发区要对接入市政生活污水管网的工业废水(污水)进行系统评估,对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工业废水,明确限期退出时限,逐步实施工业废水(污水)“出管入河”。(责任单位: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市住建局、xx经济开发区)

  (二)建立健全排水管理长效机制。

  1、健全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制度。生活污水管网服务范围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设施、居民小区排放的生活污水应全部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严禁雨污混接错接,防止生活污水通过雨水管网排放。新建居民小区或公共建筑在工程规划审批、建设审批、项目竣工验收环节要提请市住建部门对排水方案进行审查、过程监管以及验收,规范建筑内部雨污分流体系建设,严控入市政管网量,促进项目建设单位在设计过程中真正做到雨污分流。对建筑排水未规范接入市政排水管网的,不得交付使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xx经济开发区)

  2、规范污水接入制度。市住建部门要制定《城区生活污水接入口规范管理办法》,明确生活污水接入口设置标准。城区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社区(村)为单元,综合市场整顿经营许可和卫生许可管理,建立联合执法监督机制,完善沿街商铺信息登记档案,从源头规范管理沿街店铺、餐饮、洗浴、洗车等“小散乱”经营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排水行为,摸清排水底数。结合生活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做好排水户生活污水的规范接驳,确保排放的生活污水有序纳入市政生活污水管网。(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城区各街道办事处)

  3、严格实施排水许可管理制度。加强排水许可管理制度政策宣传,加强项目建设临时排水管理,规范排水设施接驳手续,严格实施生活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排水许可审批、监管、执法部门应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严格依法履行审批、监管、执法职责。(责任单位:市住建局、xx经济开发区)

  4、建立联合排水执法机制。严禁在市政排水管网私搭乱接,杜绝工业企业通过雨水管涵违法排污,禁止违规凿洞穿孔超越排放。市住建、生态环境、城管执法、行政审批等部门要会同相关单位强化测源追查和执法,形成常态化排水监管执法机制。(责任单位:市住建局、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市城管执法局、xx经济开发区,城区各街道办事处)

  6、完善污水管网移交管理制度。管网项目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要按照项目建设相关程序和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对排水管网进行系统检测,项目建设资料、台账需报送排水主管部门备案,检测结果达到设计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后方可启动单项验收、综合验收。各项验收工作完成后,实物管网及相关工程档案资料限期移交至养护单位。(责任单位:市住建局、xx经济开发区)

  7、建立污水管网质量管控制度。推行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工程质量监督,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合的排水设施和管材质量监管联动机制。强化设计、施工、监理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对污水管网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管,加强管道接口严密性检测等专业测试,确保工程质量。规范管道工程质量保证,对已建成未移交的污水管网,由建设单位负责管护,污水管网核验、移交工作必须有排水主管部门全程参与。(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xx经济开发区)

  9、健全污水管网管护制度。一是落实完善污水管网分级管护制度。明晰管护边界,落实机构、人员,实现污水管网管护无死角全覆盖。二是提升管护标准。鼓励污水管网运营管护交由市场化组织实施,组建专业管护队伍,配备专业管护设备,按照行业技术要求做好污水管网持续性管护工作。原则上,每百公里污水管网专业管护人员按照xx人配置。三是强化小区内部排水管理和小区内部错接、混接、渗漏问题系统整改,规范源头排水管护。四是积极探索“厂网河”一体化机制,尽快形成同一流域由一个污水处理企业实施水生态全链条完整管理。(责任单位:市住建局、xx经济开发区)

  (三)完善激励支持政策。

  1、加大资金投入。市住建部门要配合发改部门积极申报城镇污水处理建设、维护项目,争取中央、省财政资金的支持与补助。市财政部门要强化资金统筹,坚持专款专用,保障污水管网建设与维护。(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

  2、完善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完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促进实现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标准匹配。(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3、加强宣传引导。一是加强媒介宣传。通过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大力普及污水收集处理知识。二是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探索实行污水偷排、漏排等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积极营造公众支持参与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日常监督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住建局、xx经济开发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处、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将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和日常管理作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的核心内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年度目标任务,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同时,要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促进形成水环境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镇(办、处、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商,定期开展阶段性工作成效评估,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市住建部门要健全完善巡查监督机制,强化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工作考核,确保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落地落实。

  (三)加强协调配合。市住建、水利湖泊、生态环境、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排水监管执法,强化排水管网全域协同处置,形成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合力。

  污水处理方案19

  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我区水体环境,提升流域综合治理能力,持续改善城镇水环境质量。根据《关于印发市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20xx-2024年)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xx年,各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0%以上;各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0%以上,我区建制镇基本实现无生活污水直排口,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虬进一步提升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加快补齐污水管网设施建设的短板,为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攻坚措施

  (一)污水溯源整治。各镇开展污水溯源,查明地下污水管线、雨污混排口、居民污水流向以及汇集入各水体的排口和水质现状。以污水排口整治为抓手,倒查污染源,开展源头管控,针对不同类别排水口,因地制宜采取封堵、截流等措施,对排水口实施改造。通过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建设,将集镇、住宅区等主要污水纳入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落实污水处理措施,实现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各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以下攻坚措施各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均为责任单位,不再列出,排首位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全面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工作。全面摸排污水管网空白区域,以建成镇、城乡结合部等薄弱区域为重点,结合城市建设规划和近远期实施计划,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建设。通过三年时间,补齐截污干管,打通污水收集输送“大动脉”。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加快生活污水支管建设,完善污水收集输送“毛细血管”。对暂不具备条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污水,应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分局)

  (三)提升建制镇污水处理能力。开展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能力评估。建制镇要因地制宜采取就近集中联建、城旁接管等方式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推广“生物+生态”污水处理技术。积极推动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特许经营项目三年建设任务,确保管网铺设到位、处理厂(站)尽快建成运行,污水收集处理一体化完善,设施覆盖率达100%o(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分局)

  (四)完善水质监测体系。进一步加强各镇河道水质监测分析工作,优化取样监测点的设置。按规定频次实施监测,并依据监测数据排查各河道污染原因,研究制定整治措施,增强各镇水体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完善水质监测体系,按照定期定检不定点的`原则,密切监测各镇水体检测数据,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处理,落实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制度。〔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区水利局)

  (五)实施合流制区域雨(清)污分流改造。采取溢流口改造、截流井改造、破损修补、管材更换、雨污分流改造、增设调蓄设施等工程措施,降低合流制管网溢流污染。根据排水专项规划,对实施合流制分流改造区域,新、改、扩建排水项目全部按雨污分流制进行建设。结合建制镇道路建设改造、城市更新等,统筹推进《市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特许经营项目》内的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改造,加强源头污水收集管控。(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区发改委、区交通运输局)

  (六)加强建制镇生活污水接入与服务管理。加强污水接入管理。建立健全建制镇生活污水应接尽接制度。市政污水管网覆盖区域,严禁雨污错接混接,严禁生活污水直排。新建居民小区或公共建筑排水未规范接入市政排水管网的,不得交付使用;市政污水管网未覆盖的,应当依法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建立健全“小散乱”规范管理制度,加强夜排档、小型餐饮、小型医疗机构、洗车、农贸市场等经营性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污水乱接乱排直排整治,结合市场整顿和经营许可、卫生许可管理,建立联合执法监督机制,督促整改。强化雨污水管网私搭乱接私搭乱接溯源执法,各相关部门强化溯源追查和执法,对未经许可或未按要求接入的,依法处罚偷排超排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水利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

  (七)整治城市黑臭水体。要以落实河(湖)长制为抓手,对辖区内水体进行全面系统再排查,并检修截污设备,对破损管网进行修复,对新发现的污水排放口进行截污整治。加强日常巡查,定期检测,建立台账,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城区水体不返黑返臭。〔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各街道办事处)

  (八)积极推行“厂-网”一体模式。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深化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全面覆盖、责任清晰、权责统一、无缝衔接、协同高效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模式,实现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管一体化、厂网一体化、城乡一体化。建立健全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营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对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进水浓度、进水水量等指标运营情况开展监督考核,考核结果与付费挂钩,实行按效付费,促进运行管理能力和水平提升。〔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九)加强排水设施管理。一是严格管控新建污水管网质量,加强排水设施工程质量监督,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管材产品。二是严管工程质量,严格执行闭水试验,确保管道接口严密、管道基础和回填土密实。三是根据市级要求全面规范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xx年12月24日前)。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明确条块分工与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建设项目、时间安排和考核验收等要求。及时召开部署动员会,层层发动、大力推进攻坚行动。

  (二)集中治理(20xx年12月24日-20xx年10月30日)。要全面摸清本区域现状,建立问题清单,形成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倒排工期进度,分三个阶段完成三年攻坚行动中涉及城乡污水项目污水处理设施27个、提升泵站1个及建设污水管网约241.8公里等工作。

  第一阶段(20xx年12月24日-20xx年12月31日)

  20xx年6月1日前,确定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特许经营项目前期设计方案编制、建设点位规划选址。

  20xx年12月31日前,制定黑臭水体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完成“小散乱”排水整治,基本消除建制镇内雨污水管网私搭乱接等污水乱排直排行为。

  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特许经营项目中的20个污水站建设项目,并配套安装检查井,完成管沟开挖及回填等配套基础工程。

  第二阶段(20xx年6月1日-20xx年8月31日)

  20xx年8月前,完成城乡污水处理设施27个、提升泵站1个;建设污水管网约241.8公里(详见附件)。并建立健全排水建、管、养长效管理机制。

  (三)验收总结(20xx年9月31日前)。按照整治进度,配合市城镇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开展集中整治验收工作,对每阶段整治效果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经验做法向市级部门报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区城镇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倒排序时进度,采取有效措施,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治理工作,把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压实工作责任。城乡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专业性强,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按照相关标准,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找准薄弱环节,集中人力、物力,破解难题,确保完成任务。

  (三)简化审批流程。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压减审批时间,严格实行限时办结。推行项目“容缺审批+承诺制”“六多合一”集成审批改革,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四)强化督导考核。强化属地管理和职能管理,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考核机制,形成密切协作、统筹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提高区域综合流域治理能力,实现生活污水一体化收集管理,加强职责范围内污水收集处理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考核。

  污水处理方案20

  为了加强我市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及运维管理,全面落实《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计划》要求,持续改善提升我市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遵循“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梯次推进、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基本思路,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覆盖率为重点,以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努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全面开展。

  二、总体目标

  以省定美丽乡村“示范村”和“整治村”以及黄盖湖流域、西凉湖流域、陆水河流域、陆水湖周边村庄为重点,建设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切实解决村庄污水横流、乱排乱倒污染水体,影响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的问题。至20xx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低于60%,至20xx年基本实现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

  三、具体任务

  (一)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

  按照生态环境部《县域农村生活污水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围绕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目标,结合《赤壁市村庄布局(20xx—20xx)》,迅速编制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科学确定治理目标、治理方式、建设时序和资金保障、长效运行等内容。

  (二)摸清底数,建档立卡。

  系统开展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调查,全面掌握我市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状况、设施建设和运行、污水与改厕工作统筹推进等情况,建立全市农村生活污水现状基础台账,一点一册。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暂未覆盖到的行政村,摸清村庄位置、人口分布、村庄污水量等情况,以便在今后配套污水设施建设时因村施策。

  (三)积极推进污水治理设施建设。

  以《赤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为指导,在做好充分调查基础上,坚持从实际出发,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的治理思路,梯次推进,讲求实效,科学选取设计工艺。

  一是距离城镇污水管网较近的村庄就近接入城镇污水管网集中处理;距离城镇污水管网较远、人口密集、不具备接入条件的村庄,建设集中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居住偏远分散、人口较少的村庄,采取分散处理方式,结合农村厕所革命综合处理。在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的基础上,就近就地实行农业利用,鼓励农户利用农田、农地、房前屋后菜园、果园、小花园等消化处理生活污水,减少有害排放,实行就地利用。

  二是顺应村庄演变趋势,量力而行,梯次推进。按村庄类型、人口布局等不同因素,结合村庄布局规划,突出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等具备相当规模和发展潜力的村庄以及省定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和整治村的治理,优先安排生态敏感地区及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周边村庄的治理。

  三是选取适宜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优选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及工艺,防止建设和运行维护成本过高导致污水处理设施难以持续稳定运行。

  四、建立完善运维体系

  坚持“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建设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设备的质量,确保污水处理设施能够切实发挥效能。污水治理工程建成后业主单位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负责维保期内设施运行情况的观察,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维保期过后,业主单位要及时组织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分局以及参建各方进行综合验收,确认验收通过后,交付市住建局统一管理。对于早期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由于管网不配套或者其他问题造成一直没有正常运行的,由原建设单位负责整改到位,直到通过综合验收。坚持建管并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建设的同时,同步考虑后期长效运行的问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专业公司实行专业化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生态文明指挥部和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应把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和长效运维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统筹安排,统一调度。市住建局作为该项工作的责任牵头单位,负责对全市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已建成并已通过验收交付使用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长效运维,负责对其他建设主体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考核检查,负责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卫健局等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搞好相关配合工作,分别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将自身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告知牵头单位。其他相关部门应在涉及农村生活污水项目立项、用地、规划、环评、招投标等环节建立联动审批通道,合理简化审批程序。各乡镇党委政府、村委会(社区)应积极做好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过程中的用地协调、施工协调等工作,并尽到属地管辖的责任,加强对已建污水设施的运维监督和保护。

  (二)规范建设主体。

  原则上全市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统一由牵头单位市住建局作为建设主体,并对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打包立项、组织设计、统一招标。其他部门如有涉及到农村生活污水方面的上级项目资金,应积极争取,由市财政局进行统筹使用,用于支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及后期运行维护,项目实施完成后移交住建部门统一运行维护管理。

  (三)落实资金保障。

  各相关部门应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有效利用各级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和其他环境治理专项资金,采取上下结合、横向统筹的办法,打好政策资金的'组合拳。市级财政每年应根据项目计划和运维需求,把该项工作所需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四)强化监督考核。

  各相关组织领导机构、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应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项目落地、项目施工、运行效能等方面检查督办,建立“月报告、季通报、年评估”的农村生活污水推进工作机制。将项目正常运行率和污水达标排放列入乡镇、村的年度考核,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部门协调配合受阻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通报批评,对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进行严肃问责。

  (五)营造良好氛围。

  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多层次多形式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要意义,提高农村卫生排污意识,强化农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完善村规民约,发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争取农民群众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协调问题的支持,保障污水处理项目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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