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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交通整治方案

时间:2023-04-18 10:22:14 方案 我要投稿

农村道路交通整治方案范文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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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交通整治方案范文通用

农村道路交通整治方案范文通用1

  为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坚决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人、车、路”协同治理,通过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全面落实工作任务责任、全面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有效防范应对各类季节性、阶段性突出风险,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实现“一杜绝、两下降”工作目标,即:坚决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

  二、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5日)。各村、社区立足本辖区、本行业,迅速制定集中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广泛动员;对已经发现的风险隐患进行梳理、建立清单;广泛开展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6月6日至2021年9月25日)。各村、社区组织力量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分门别类建立台账,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村、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迅速整改到位。各村、社区每月工作开展情况于当月28日前报镇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

  (三)工作总结阶段(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9月30日)。各村、社区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并立即采取补救和应急措施,在问题隐患彻底消除之前确保安全。同时,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各村、社区中整治工作总结于9月底前报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强化“人、车、路”隐患排查治理

  1、重点驾驶人隐患排查治理。镇交通运输部门要针对镇内客货企业及校车重点驾驶人、A/B类准驾资格驾驶人,按照“五个一批”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①清理一批:12月10日前,对A/B类准驾资格驾驶人的逾期未检验、未换证、记满12分未学习、交通事故、交通违法、酒驾毒驾、精神疾病等情况逐人清理、建档造册,定期更新相关情况。

  ②督促一批:通过电话、短信、上门入户等方式,督促镇内A/B类准驾资格驾驶人按期开展驾驶证审验、换证和参加满分学习,确保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记满12分学习率的平均率均达到99%以上。对清理出的存在隐患的驾驶人,及时上报县运管部门和运输企业,督促将其调整下车,依法取消其从业资格。

  ③教育一批:对镇内客、货、危、校等重点车型驾驶人,以及有3条以上违法未处理或者发生按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的A/B类准驾资格驾驶人,每月集中培训教育不少于1次。

  ④打击一批:对涉嫌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违法犯罪的驾驶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依法严格追究刑事、行政责任,报县运管部门依法依规取缔其从业资格。

  ⑤吊销一批:对醉驾、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等交通违法行为,报县交通部门依法依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取消其从业资格。

  2、重点车型隐患排查治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对全镇三类重点车型车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清理。

  ①“两客一危一货”。镇交通部门要督促镇内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两客一危”、重型货车所属企业隐患清零。对检验、报废即将到期的“临界”隐患车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APP等,逐企逐车提前警示告知。

  ②农村面包车。以村、社区为主,镇公安部门指导,逐村逐户具体落实。要依托镇交管站将面包车录入县“道路旁通安全农村管理系统”,确保录入率达99%以上;要督促指导村、社区交管站、劝导员逐车上门排查、核实情况、摸清底数,通过手机短信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系统”,对有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以及违法未处理较多等行为的面包车主开展“一对一”提示警示,督促及时办理检验、报废手续或处理交通违法,提示及时维修保养车辆,安全文明守法驾驶。

  ③渣土车、工程运输车。镇交通运输、公路站要依照职责分工,对本系统管理的建筑施工工地在用车辆进行排查,凡报废车辆,一律清退出运输市场;凡逾期未检验车辆,一律督促检验合格后,方可从事工地运输。

  3、道路运输企业隐患治理。镇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派出所、应急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印发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运发[2018]55号)。对“两客一危”、货运等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要依据相关规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或场站,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整改不达标的按规定取消其相应资质。对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农村客运班线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开展专项治理,对不符合通行条件的坚决取消。要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根据运营行为和路线、里程要求配备包车驾驶人员的政策,严禁发放加盖公章的空白包车牌证,严禁租用非营运车辆从事旅游客运业务。

  4、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农村公路由村、社区负责,紧盯桥梁、隧道、路口、重点线路、事故多发点段等重点隐患开展清理。一是排查治理桥梁和隧道隐患。根据道路建设养护管理责任分工,各村、社区要对所有高速公路的桥梁、隧道,国、省、县、镇道干线和农村公路桥梁开展隐患排查,澄清底子,分类处置。二是排查路口隐患。对国、省、县、镇道干线公路与农村道路交叉口,要参照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全面排查,采取设置减速带、完善警示标志、增设交通信号灯等措施,治理路口隐患。三是排查客车、校车通行线路安全隐患。镇交通运输、教体等部门要联合对通行客车、校车的线路进行隐患清零。四是排查路段隐患。镇交通运输、公路、城管、公安等部门和村、社区要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路段特别是农村公路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路段,要严格按照标准安装相应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尽快治理到位。五是及时抄告事故多发点段隐患。镇交管部门要及时向县安委会报告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提出隐患治理建议,相关部门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确保隐患清零。

  (二)全面加强突出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

  1、开展渣土车、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专项治理。镇交通运输、公路等部门要立足职能,扎实开展渣土车和工程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私自改装、沿路抛洒、在禁行区域禁行时间违法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对超限超载的,一律卸货、交通违法消除后方可放行;对非法改装车辆、货车“大吨小标”的,一律强制恢复原状,并对非法改装窝点依法打击;对驾驶报废、拼装车辆的,予以行政拘留,依法顶格处理;对多次违法的车辆、企业,要依法将其清退出运输市场。

  2、开展危化品道路运输交通违法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四类违法行为,全力防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四类违法行为即: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非法驾驶、押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伪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行为,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对上述违法行为,县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依法顶格处理,对驾驶人罚款、记分,并对运输企业处以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开展酒驾、醉驾、毒驾及客货车“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治理。镇派出所要发挥主力军作用,突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和“酒驾、醉驾、毒驾”、“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不按规定通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常态化集中整治工作机制。要采取错时执勤、昼夜巡查、定点蹲守、分散设卡等方式,加大集中行动的密度和频率,保持高压整治态势,减少涉酒涉毒事故发生;要充分依托公安检查站、交警执法站、临时执勤点、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加强路检和路查,密织防控网络,着力打击客货运车辆“三超一疲劳”等严重违法行为。要突出节假日景区、山区等道路管控重点,有针对性部署路面勤务,确保节假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4、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治理。镇交通运输部门切实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驾驶员安全管理、车辆动态监管和维护保养等制度规定;要加强客运站安全监管,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车辆例检和安全告知等制度规定,严禁超员车辆出站以及车辆、驾驶员“带病”上路。镇派出所要加大对农村面包车交通违法打击力度,对超员、非法改装、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要会同县交通运输部门联合执法,在学校和企业周边、客运站、景区、集市等重点区域联合检查载客面包车。对发现涉嫌非法营运的,县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处置,对严重超员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严把平交路口、出村口、出镇口、进山口,严防农村面包车超员载客等违法行为

  (三)全面强化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深度调查

  在交通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中,镇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分刑事责任、管理责任、民事责任三个层次,围绕人、车、路三个方面,从驾驶人日常教育管理、车辆安全监管、车辆生产和维修、道路建设养护、行业监管等环节入手准确划定事故责任,全面排查管理责任。除按照交通肇事罪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外,并对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的车主、企业或单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失职渎职、不作为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规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一并追究民事赔偿责任。

  (四)全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强化社会面宣传教育。镇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围绕冬季气候特点,及时公布镇内事故易发路段以及易受山洪、雨雪、团雾影响路段,提示恶劣天气条件行车安全事项;要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重点违法行为,曝光一批终生禁驾的客货运驾驶人名单和交通违法多、事故突出的运输企业。要结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制作专题宣传资料,积极组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持续、广泛刊播整治工作新闻,发布整治相关新闻报道。

  2、强化重点群体教育警示。镇宣传、交交警、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教体等相关部门,要深入客货运企业、场站、学校,依托自建短信平台、“双微”等信息化手段,以“两客一危一货”企业以及校车管理人员、驾驶人为重点,宣传法律法规,剖析典型案例,认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危害和后果。要组织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等重点专业运输单位召开安全例会,督促驾驶员签订“守法交通”承诺书。要深入开展镇交通安全宣传“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提升群众安全出行意识,引导群众“不搭黑车、不上超员车、不坐问题车”,从源头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冬季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频发,加之道路运输活动频繁,各类交通安全风险叠加,是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高发、易发期。要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原则,对镇内所有国、省、县、镇三级道路实行“双路长制”责任制,每条道路由镇派出所、镇交通部门各一名中层干部担任路长;其村、社区道路实行属地管理,由镇分包负责。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责任和任务落实到人。镇交通运输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应急、城管、教体、农业、文旅等站所要协同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镇有关站所要“零容忍”,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依法严管重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与企业经营资质、车辆运输资质、驾驶人从业资格挂钩,该停业的停业,该关闭的关闭,该吊销的吊销,该降级的降级,提高违法成本,加大惩处力度。要规范、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坚决杜绝因执法不当引发不稳定事件发生。

  (三)严格督导检查。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镇政府将成立以派出所、交通运输等站所为主的联合督导组,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村、社区和重大风险点,以问题为导向,对各村、社区和有关行业进行明查暗访、督促指导。对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采取面对面交办、跟踪督办、限时清零、复核检查等方式确保整改到位。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认真、不尽责、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站所和个人,全镇通报批评。对因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造成重大后果或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村、社区关人员的责任。

农村道路交通整治方案范文通用2

  随着城乡道路特别是“村村通水泥路”工程的加快建设,全镇道路交通条件大为改善,但随之而来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综合工作机制,强化道路安全责任制,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规范交通运输市场,改善道路行车环境,强化机车和驾驶员管理,不断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营造更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使全镇农村道路交通标志、标牌更加齐全,安保设施更加完善;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无证驾驶、非法劳动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得到全面取缔;农用运输机械管理日趋零落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重特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防范。

  三、工作步骤

  本次集中整治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深入宣传发动(7月22日至7月31日)

  镇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层层宣传发动,层层部署落实,将县公安、交通、农机、教育、安监等部门联合制订《关于依法整治无牌无证、报废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辆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全面发至村、社区。文广站要积极运用广播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整治工作方案,营造整治工作氛围。村、社区也要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切实把有关整治工作吾生、措施深入宣传到千家万户,不断提高全民交通安全和守法意识。

  (二)实施分项整治(8月1日至8月20日)

  积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无牌无证机动车辆进行全面摸排、登记造册,并督促车主及时办理登记入户手续。偏远地区或无牌无证车辆集中地区,可协调公安、农机部门安排人员集中上门办理入户手续。同时,负责做好辖区内乡村道路标志标牌、警示桩等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完善和“村村通”道路的路肩硬化工作,加强对沿路违章建房、乱摆乱放、骑路集市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和打击,确保道路畅通。

  (三)开展联合执法(8月21日至9月10日)

  镇政府将配合公安局、交通局、公路局、农机局、安监局,分别抽调的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对全镇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车辆及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对无牌无证、报废车辆上路行驶、非营运车辆违规运营等交通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从重从快予以处罚,形成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高压态势,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完善监管机制(9月11日至9月20日)

  镇政府将配合县公安局、交通、公路、农机、教育、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各项制度,完善监督执法体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把各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不断创造条件,加大道路建设投入,改善农村交通的,努力提高农村交通安全保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张化组织领导。镇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镇政府副镇长任副组长,镇党政办、司法所、文广站、中心学校、农办、镇村村通领导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村村通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集中整治日常工作。各村、社区也要相应成立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整治落实工作。

  (一)精心组织实施。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村、社区要切实提高对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县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层层制订方案,层层抓好落实,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三)加强协调配合。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村、社区既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扎实抓好本系统、本区域的集中整治工作,也要围绕整治工作目标要求,左右协调,上下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四)加大督查力度。集中整治期间,镇将派出督查组,深入村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明察暗访、巡回督查。对集中整治措施落实不力、查处违法违规车辆和行为不到位的,及时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村、社区也要切实加大整治工作督查力度,确保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五)做好检查验收。9月底前,各村、社区要分别对本地区、本系统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认真总结,自查结果要以书面形式报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整理汇总,形成总结报告。镇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组,对各村、社区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纳入镇年度综治目标考核范围。

农村道路交通整治方案范文通用3

  为进一步落实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稳定工作职责,强化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管理规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顺市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府办函〔20xx〕7号)、《西秀区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西府办函〔20xx〕79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成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道交办,任武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银芳同志兼任副主任,成员由相关成员部门抽调组成,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本次道路交通专项检查相关事宜。

  二、专项整治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对全省连续发生几起安全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以客运车辆、农村道路及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落实情况为重点,严厉查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整治路面行车秩序,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隐患,事故高发区、危险路(点),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事故预防源头管理等情况。

  (一)各村(居)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利用广播、宣传栏等方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建立群众性交通安全组织,开展驾驶人员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加大占道经营的管理和机动车辆信息台账的'建立。

  (二)宁谷交警中队要加强驾驶行为和车辆安全监管,落实对客运车辆“六必查”及交通违法抄告等措施,集中整治酒后驾驶、超速、超员、低速货车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镇安监站要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综合监管职责,会同镇交管站、镇派出所、宁谷交警中队、镇农服中心等部门加强全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消除隐患。

  (四)镇科宣中心要加大对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开展创建“交通安全学校”等为主题的活动,加强全镇校园交通安全及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环境治理、幼儿园校车风险隐患管控及学生交通安全护行管理。

  (五)镇农服中心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本镇农机号牌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坚决取缔“黑车非驾”和拖拉机违法载人,加强拖拉机驾驶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对辖区农机安全车辆进行摸底、排查、登记和专项治理。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此次专项检查。

  (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重大情况需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严重交通安全隐患,要立即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落实整改。

  (三)道路交通专项检查结束后,各相关部门要将开展专项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交镇道交办汇总报区人民政府。

农村道路交通整治方案范文通用4

  近年来,我市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安全形势严峻。今年上半年,全市县乡村道路共发生伤亡道路交通事故63起,死亡30人,受伤85人,财产损失20310元,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34.04%、15.38%、34.92%、2.01%,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同时,农村群众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伤致残导致返贫现象比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影响全市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要因素之一。为进一步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自20xx年8月15日至11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以下简称“综合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全面建立县区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主责主抓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实现“一落实三提升五到位一减少”的目标(简称“1351”),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的意见》(甘政办发〔20xx〕169号)、《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甘交委发〔20xx〕8号)、《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陇政办发〔20xx〕63号)和《陇南市委办公室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陇办发〔20xx〕78号)精神;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能力,提升农村机动车及驾驶人纳管率,提升农村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县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乡镇交管站、行政村交管室、交通安全劝导站、乡镇交警中队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减少死亡事故,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彻底扭转农村道路失控漏管和交通事故频发的被动局面。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副市长、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主任薛小勇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副主任韩东武同志、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赵志刚同志任副组长,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赵志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督办等事宜。

  三、工作任务

  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城乡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

  (一)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建设。一是全面完成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建设工作任务。综合整治工作期间,要按标准全面完成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建设任务,具体是:武都区171个、宕昌县84个、文县76个、康县87个、成县61个、徽县53个、两当县30个、西和县96个、礼县142个。其中建成固定式标准化劝导站390个:武都区72个、宕昌县50个、文县40个、康县42个、成县34个、徽县30个、两当县24个、西和县40个、礼县58个。综合整治工作结束后,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将统一组织验收。二是切实落实工作经费保障。按照一类乡镇不低于15万元,二类乡镇不低于10万元,三类乡镇不低于7万元的标准,纳入县区财政预算,年底前分期分批全部落实到位(武都区288万元、宕昌县187万元、文县161万元、康县153万元、成县139万元、徽县123万元、两当县84万元、西和县179万元、礼县241万元)。三是健全乡镇交警中队。按照一个乡镇设置一个交警中队的要求,建立健全乡镇公安交警机构(武都区36个、宕昌县25个、文县20个、康县21个、成县17个、徽县15个、两当县12个、西和县20个、礼县29个)。四是强化管理人员培训。综合整治工作期间,县区政府负责举办交通管理员、交通协管员、交通安全劝导员培训,全面提高到位率、管事率。五是落实行政村村口视频监控。农村道路30%以上的行政村出村口至少安装1处视频监控(武都区205处、宕昌县100处、文县91处、康县105处、成县73处、徽县63处、两当县35处、西和县115处、礼县170处)实现乡镇党委政府远程视频监控。六是建立健全基础工作台账。乡镇交管站要明确专人汇总核实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人、车、路等基础信息,按照“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基础台帐,并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县区推广率达100%,乡镇交管站使用率达100%。

  (二)部门协调联动深入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各县区政府要组织公安、运管、路政、公路、农机等部门,针对重点节点、时段、路段,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督导检查乡镇交管站、行政村交管室、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工作情况,督促整改存在问题,落实工作措施。公安机关要组织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深入农村地区严查无牌无证、农用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摩托车不戴头盔、客货车辆超速、酒驾等违法行为,对查获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报废,对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法律上限处罚,通过综合整治,推动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三)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县区政府要把排查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列入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重要内容,周密安排部署,加大排查力度,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消除安全隐患。一是强化源头安全隐患治理。截止7月底,全市逾期未检验的农村面包车976辆。(武都区282辆、宕昌县60辆、文县185辆、康县60辆、成县157辆、徽县98辆、两当县11辆、西和县52辆、礼县71辆;逾期未报废的364辆(武都区59辆、宕昌县16辆、文县104辆、康县37辆、成县73辆、徽县34辆、两当县1辆、西和县17辆、礼县23辆)。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隐患不除事故难防”的理念,用足手段,实行“以人找车”、“以车找人”、“一车一策”的方法,采取媒体曝光、路面检查、约谈等有效措施强制检验、报废,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强化道路隐患治理。严格排查农村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等路段安全隐患,特别是对县、乡道路事故多发路段、通行客运车辆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全面排查,按照“一路一档”的要求逐条建立台账,逐个路段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重点是改造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视距不良及长下坡路段的安全设施,增加让行、减速标志标线以及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等禁令标志,加装反光镜、减速带、防护栏、防护桩、防护墙等安全防护设施,在事故多发路段增设电子监控装备,实施全程、实时重点监控,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各县区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度,定期组织教育、司法、公安、文广新、农牧(农机)等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市、县区广播、电视台要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目,每周定时播出;县区、乡镇、村社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微信入群率要达到100%,在行政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六个一”活动(“大喇叭”每天播一次常识;村口有一块警示、提示标牌;村里有一处宣传栏;学校和幼儿园有一处宣传板报;学校和幼儿园每周上一次安全课;学校和幼儿园签订一份责任书)。要针对本地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规律和特点,结合典型案例,制作并播放贴近农民生活的交通安全宣传片、张贴宣传挂图。要指导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完善乡村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提示牌、墙体标语等安全宣传设施,并及时更新宣传内容;要利用农村广播、有线电视,广泛传播交通安全常识,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四、工作职责

  (一)县区政府: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提供必要的经费、装备、设施,构建乡镇、村、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网络;加大农村交通安全投入,集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完善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抓好安全设施的管理养护;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鼓励、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发展。

  (二)乡镇政府:承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主体责任,制定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交通安全管理站、交通安全管理室和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的组织领导,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整治等工作;完善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组织开展农村道路管理和养护工作。要明确村委会负责人对本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职责,将履行职责情况纳入村级年度考核内容,切实履行教育群众、管理群众的责任。

  (三)公安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牵头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指导乡镇交管站、行政村交管室和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开展工作;做好交通管理员、交通协管员和交通安全劝导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宣传教育和农村机动车驾驶员教育管理工作。

  (四)交通运输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运输企业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动态监管主体责任,严格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整治农村地区面包车非法营运违法行为;排查农村道路危险路段和治理安全隐患,抓好公路“生命防护工程”任务、措施、质量、进度、监督、验收等工作的落实。

  (五)农牧部门: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和安全技术检验,严格执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报废、淘汰规定,确保运行安全;加大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交通法规、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的安全培训,落实驾驶人考试、发证有关规定;协助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参与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协助公安部门查处农机驾驶违法行为。

  (六)教育部门: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做好农村校车安全监管工作,严禁学校使用报废车、农用车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

  (七)财政部门: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投入,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八)扶贫部门:与同级交通部门共同摸清贫困地区村社道路尚未硬化道路底数,制定发展规划,确保道路建设到位和安全畅通;与同级交通部门联合下达贫困地区村社道路项目计划;在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中,增加安全驾驶技术培训。

  (九)人社部门:加大安全培训工作力度,突出对本籍外出务工人员和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知识,特别是交通安全常识、安全防范技能的教育培训;强化对季节工、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

  (十)文广新部门: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作为社会宣传的重要内容,指导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十一)安监部门:督促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职责,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排查整治农村道路危险点(段)安全隐患,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安排部署。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实行县区政府领导包乡镇、乡镇政府领导包行政村的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

  (二)加强督导考核。市综合整治办公室将对县区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结果纳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各县区要加大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综合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三)严肃责任追究。依据省、市有关规定,将严查严处不作为、慢作为、玩忽职守和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未按要求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的,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责令整改;发生一般、较大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并确定一名联络员于8月15日前报送市综合整治办公室,每月15日前报送工作小结,11月16日上报综合整治工作总结。

农村道路交通整治方案范文通用5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省政府决定开展为期半年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有效解决道路交通领域存在问题和突出隐患,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凤冈县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分局长和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朱强同志负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工作调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局质量股,叶正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督导检查,以及整治期间各类资料的收集汇总和信息上报等工作。

  二、整治时间

  20xx年6月至20xx年11月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电动车生产和销售专项检查:加强对电动车生产企业和销售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确保我县生产和市场销售电动车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二)、加大对“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形拖拉机”“超二、三轮摩托车、电瓶车”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销售监督管理,对机动车轮胎、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汽车安全玻璃等强制性认证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发现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三)、督促检验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四)、检查机动车检测机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有结果失实、未经检验检测或者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违法行为的要移送公安交管部门,其它违法行为移送综合执法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做到组织领导到位、部门协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确保实效。要根据全县统一部署,结合自身突出问题和短板,认真研究部署专项整治行动,科学制定目标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补齐短板,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协作,形成合力。要认真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强化信息互通共享,发挥联动作战优势,形成道路交通安全齐抓共管的格局。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以及重要工作成效,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营造浓厚氛围。

  (五)严格督导,严肃追责。此次专项行动将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领导小组将对各分局、各股室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任务完成差,效果不明显的,采取警示提醒、诫勉谈话等措施,限期扭转被动局面。

  各分局、各相关责任股室于20xx年6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xx年11月20日上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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