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安全方案3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全方案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方案 篇1
为使广大青少年度过一个“遵纪守法、文明安全、节俭勤劳、愉快充实”的暑假生活,根据乘航第一区域联合党委“进网格、领项目、定承诺、送服务”有关安排,充分利用千名教师进社区契机,拟组织开展20xx年青少年暑期课堂。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7月10日——8月30日,共举办10期。
二、活动地点
老宅社区三楼会议室
三、活动内容
1、暑期安全知识讲座,涉及用电安全、游泳防溺水安全、防雷减灾安全等。
2、开设青少年“道德讲堂”,学身边模范,做有德少年 心理健康教育。科普新干线参观。
3、组织象棋培训。
4、参观科普气象馆。
5、组织青少年开展禁毒讲座、观看禁毒故事片。
5、组织开展“阳关少年 快乐暑假”,乒乓球比赛。
6、青少年暑期活动心得交流。
四、参加对象
老宅社区、民丰社区、蒋桥村青少年,包括新市民子女,以及区域共建各单位。
学院暑假安全稳定工作实施方案三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商政办函〔20xx〕81号)要求,现就做好20xx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大学生报名;7月1日至7月10日遴选定员、制定见习分配方案;20xx年7月13日至8月13日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
二、实施范围
根据市政府统一要求,今年大学生暑假到政府机关见习活动在县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开展,全县共安排大学生见习人数30名。
三、条件要求
坚持“自主申请、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选定”的基本原则。见习大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商洛本地高校(商洛学院、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和山阳籍在外地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的大二、大三在校大学生。
2.政治思想积极,组织纪律观念较强,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较好,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
3.严格遵守见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管理,严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重自身形象,注意人身、交通、饮食安全。
4.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的.食宿问题。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1.县政府成立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协调工作组,由县政府办一名副主任任组长,县教体局、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开展大学生见习工作。
2.工作组成员的具体职责分工:县政府办负责工作组各单位之间的统筹联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县教体局负责人员遴选和审定工作,配合搞好宣传动员和相关组织工作;县人社局负责见习分配、考核评定、证书发放和备案管理等工作。
五、工作程序
1.宣传动员:由县政府办牵头,县教体局、人社局配合,加强沟通联系,搞好宣传动员。同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活动通知,扩大宣传覆盖面。
2.学生报名:符合条件的大学生通过县政*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XX县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报名审查表》,于6月30日12时前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县教体局报名(联系人:牛军良,联系电话**)
3.遴选分配:县教体局根据条件要求遴选人员,经县政府见习工作组审定后,由县人社局提出见习分配方案,分配方案报县政府办备案。
4.报到:7月13日大学生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到所分配的见习单位报到。
5.见习考核:见习结束前,见习大学生撰写个人见习工作总结,并在网上下载《见习总结评定表》,同时到县人社局领取空白《见习证书》,经见习单位填注鉴定意见后,交回县人社局填注综合评定意见。《见习总结评定表》和工作总结一式四份,留存见习单位、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各一份,学生自行带回所在学校一份。
六、相关要求
1.县政府机关大学生见习活动由县政府办具体协调,各成员单位按职责配合实施。
2.各见习单位要安排好见习学生的工作和生活,为见习生参与机关事务、开展调查研究等活动提供机会和平台,指定专人担任指导老师,并向见习生发放见习补助(每人1000元)。
3.各部门要安排好大学生见习活动,并于6月20日前将本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县政府办备案(邮箱:**)。见习工作结束后,形成书面总结向县政府办报告,以便汇总上报。
安全方案 篇2
按照县安委办《关于印发〈XX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宽安办字[20xx]28号)和《XX县“六打六治”和两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宽政办[20xx]53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对非法生产经营的坚决取缔;对许可手续不全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产整顿,彻底整治区域性的违法生产、经营、使用行为,保障特种设备生产秩序,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减少和消除多发性设备故障,遏制事故发生,保持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治理范围、标准及责任分工
(一)治理范围: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使用单位,各类气瓶充装单位。
(二)治理目标:经过治理,全县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使用安全管理体系,真正做到“三落实”,即:落实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两有证”,即:特种设备有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一检验”,即:特种设备依法检验;“一预案”,即:制定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特种设备台账、档案,能够有效的运行隐患排查整改机制,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三、治理方式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9月30日)。各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自身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全面查清底数,建立档案台帐。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及本次专项治理内容等要求,对本单位生产经营使用特种设备活动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并分类采取措施。
1、存在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进行生产、使用的违法行为,要立即停止,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设备进行处理,并主动向我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如实报告。凡不如实报告的,一经发现,要对生产、使用单位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存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期进行整改。凡不积极整改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3、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制定完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和设备档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完成自查后,将自查表(附件2)自留一份并于9月30日上报至所在乡镇(街道)安监站、行业主管部门和我局各一份。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统一汇总(汇总表见附件3),并经分管领导签订后,上报至我局。我局汇总后,经主管局长签字后于10月5日前上报市质监局XX县安委办。
(二)集中治理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在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由我局牵头组织安监、公安及行业主管部门成立检查组,对全县所有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进行一次无遗漏的排查,发现问题,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于发现的重大隐患,由我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督促责任单位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凡是不能保证安全,一律停产整顿,整改无望或拒不整改的,一律关闭取缔。
1、未经行政许可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列入停产整顿名单,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2、对超期未检验、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一律停止使用;
对使用时间较长,老化严重,容易产生安全隐患的设备,在检验合格的基础上,使用单位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监控措施,采取监控运行。(15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性能评估鉴定工作,协调相关单位按有关规定落实技术评估鉴定、大修改造或设备更新的相关费用。)
3、我局对重大危险源单位和重点监控的特种设备,要进行单独登记建档,实施重点监管,督促使用单位专人负责监控使用,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验,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督促企业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对于区域性安全隐患,由政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治理。对生产单位进行规范提升;对列入关闭取缔和查封停用名单的特种设备非法生产、使用单位,加强关闭查封后的监督检查;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落实部门、人员进行监督,对拒不停产停业整顿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5、对因情节严重,被依法撤销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护保养许可的,由我局书面通知工商部门,由工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6、我局对违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要按照法律要求严肃处理。
检查组检查时填写巡查表(附件4),我局汇总检查情况,填写检查汇总表(附件5),上报市质监局XX县安委办。
(三)落实整改,验收总结(12月1日—12月30日)。我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治理情况,逐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同时,组织有关专家对行政区域内关系公共安全特别是处于居民集中区域、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特种设备重点危险源单位进行评估,对周围居民安全影响大的单位要限期搬迁,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要督促使用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强督导、强化落实。县安委办组织县质监、安监、公安等部门组成专项指导督查组,对全县18个乡镇(含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指导督查,重点督导责任落实是否到位、对部门和企业报告的特种设备重大问题是否及时组织协调予以解决,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底数是否清晰、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是否得到全面改善提升等。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督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全面做好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我局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办公室(见附件),全面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办工作。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积极上位、亲自抓,并督促相关部门保障专项治理工作人员、车辆、设备、经费等投入,分管特种设备的领导要具体负责,其他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强大合力,确保活动扎实稳步推进。
(二)全面排查,严格执法。我局要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清晰的特种设备普查表格(含特种设备明录、标准、参数等)及详细易于操作的检查表格,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确保摸底、检查工作实现“全覆盖”。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组织排查、治理工作,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并及时将底数台帐和发现的重大隐患向我局报告,配合我局做好隐患的整改工作,确保各项隐患整改到位。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开辟专栏、专版,并结合安全文艺演出、安全知识竞赛、警示教育等活动,广泛宣传此次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省政府办《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案例,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营造齐抓共管的氛围。
(四)建全制度,强力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完善的调度统计、督导通报、考核奖惩等制度,以强有力的举措施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县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将定期调度、通报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凡是活动走过场、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一律在全县公开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此项工作还将列入县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构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网络。构建乡镇、村、街道办事处(含社区)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队伍。我局会同乡镇政府组织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安监站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信息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基本知识的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的,由我局聘请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对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日常检查,对发现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及时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重大违法行为,及时报告我局,我局在上报县政府的同时,抄报县安委办。
安全方案 篇3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7部门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xx〕7号)要求,省食安办定于6月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其中省级层面主要活动安排如下:
一、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
20xx年6月13日上午在福州举办“福建省暨福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省和福州市政府领导、主办、协办单位负责同志出席;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食品企业、专家学者、新闻媒体、消费者代表参加。各有关部门举办食品安全知识及法规常识现场展示及咨询活动。(省食安办、福州市食安办主办,省、市有关部门协办)
二、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竞答”
20xx年6月13日-7月12日在东南网,面向全省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新闻工作者、学生群体及其他社会公众等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竞答内容为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食品安全科普常识及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食品的基本知识。竞答题在东南网网站上刊登,参与竞答者可在网上在线答题,答题评分由答题系统自动完成。竞答活动设立专项奖金,对中奖人员进行奖励。(省食安办主办,委托文化传媒公司承办)
三、“福建科普”微信平台食品安全科普宣传
开发食品安全知识竞答小游戏,设置奖品奖项,通过“福建科普”微信平台吸引公众参与竞答游戏和微信朋友圈分享,采取有知、有趣、有益的形式,向公众传播食品安全知识。(省食安办、省科协主办,委托文化传媒公司承办)
四、系列主题日活动
20xx年6月13日至6月27日,省经信委、省卫计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海洋渔业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粮食局、省妇联、省科协、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建保监局、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按照方案要求举办主题日活动。通过展板演示、实地观摩、现场咨询、培训讲座、高峰论坛、权威发布、现场服务、发放资料、在线访谈、公众互动等形式,开展各自领域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和科普知识的系列活动。具体安排如下(按部门主题日活动时间顺序排列):
(一)省质监局(6月14日)
1.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大走访、大检查活动。向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宣传《食品安全法》,严格产品加工环节质量管理控制,促进企业质量提升。
2.召开食品相关产品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在重点地区组织食品相关产品企业学习《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分析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3.免费发放食品相关产品宣传小册。为消费者解读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知识,了解食品相关产品与保障食品安全之间的重要关系。
(二)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6月14日)
1.开展主题日活动。各分支机构结合实际在当日集中举办“进口食品安全社区行”、“食品安全口岸行”、“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活动,开展进口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教育活动,强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方面的食品安全。
2.在检验检疫部门宣传点悬挂宣传标语、条幅。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突出宣传周“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主题。
3.组织专题学习培训。组织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人员学习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各项进出口食品配套法规规章,开展标签检验专题培训,参加省食安办组织的有奖竞答活动。
4.发放宣传资料。在各设区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分会场向公众发放进出口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小折页等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在福建自贸试验区的福州、平潭片区开展自贸区内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制度宣传,集中向自贸区内跨境电商、平潭对台小贸市场商户等企业分发宣传材料。
(三)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6月14日)
1.开展“进口食品安全社区行”活动。6月14日联合1-2个社区,宣传和普及进出口食品安全知识,引导社会正确看待进出口食品安全问题,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营造良好氛围。
2.开展“食品安全口岸行”活动。在1-2个国境口岸单位开展活动,强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方面的食品安全,引导和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口岸监督,营造口岸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3.举办出口食品企业同标同质宣传活动。通过网络、微信、新闻媒体等宣传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信息服务平台、厦门口岸示范企业及同标同质工作情况。
4.组织广场活动。各分支机构将同步参加地方食安办组织的现场宣传活动,向公众发放有关宣传手册,摆放食品安全常识展板,加强科普宣传。组织厦漳两地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参加省食安办在网站上和微信平台上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
(四)省经信委(6月15日)
1.举办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及实施培训班,贯彻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标准。
2.宣传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情况,积极组织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参加工信部召开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成果现场展示会。
(五)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6月16日)
1.开展“丰富旅行食品 强化安全监管”主题日活动。在福州火车站、福州火车南站发放科普资料,宣传“源头治理、风险控制、过程监管”的食品监管模式和工业化生产的铁路食品经营模式,普及健康和安全防控常识。在K478次、D6213次列车上,通过发放宣传品,传播食品安全常识。
2.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组织监督科室对管辖范围内食品加工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并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六)省公安厅(6月17日)
1.打击成果展。通过布置展板、板报宣传等形式,充分展示近年来公安机关打击食品领域犯罪的阶段成果,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
2.知识普及展。通过发放宣传册,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介绍病死猪肉、注水牛肉、毒腐竹、假酒假饮料等假劣食品的鉴别方法,提高群众认知和自我保护能力。
(七)省工商局(6月19日)
1.开展食品安全消费体验活动。省消委会组织消费者代表共同走访相关食品企业,体验安全消费,促进食品企业依法履行保障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增强消费信心,促进健康消费。
2.集中宣传维护消费者食品安全权益工作。组织指导各地围绕工商职能,进一步宣传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广告法》等法律,宣传工商、消费者组织会同有关部门维护消费者食品安全权益的工作成果和重大举措,科学引导食品消费,积极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
(八)省农业厅(6月20日)
1.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日活动。制作各类宣传标语,在公共场所举办现场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发放挂图、宣传册等传播农产品安全消费知识,开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普法宣传,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判断能力,引导公众科学消费。
2.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专栏宣传活动。利用福建农业信息网“农产品质量安全”专栏,宣传省农业厅及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动态,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信息,宣传农业标准化,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教育宣传。
3.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下基地”活动。派出相关专家分赴各地,开展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田间指导。对生产主体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农兽药规范使用、生产记录档案、贮藏保鲜、包装标识等方面的宣传和指导。组织全省农业部门对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合作社等开展业务培训、法制宣传。
4.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公益宣传活动。在第十四届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期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建设成果展示,帮助群众深入了解追溯体系的功能与作用,积极支持和参与追溯体系建设,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倒逼机制。
5.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活动。组织专家开展农业生产标准化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等内容专题辅导讲座,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基层监管队伍能力。
(九)省海洋渔业厅(6月20日)
1.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进渔村”活动。以水产养殖大县为重点,组织行政执法、水技推广工作者深入生产一线,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健康养殖培训班、召开水产品质量安全座谈会等形式,向养殖户传授健康养殖技术、规范渔药使用方法,通报我省近期水产养殖监督抽检及执法查处情况,从源头上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2.开展福建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标识上线新闻发布会。在20xx年第十一届中国(福州)国际渔业博览会期间,召开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标识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宣传推广全新的质量安全可追溯标识,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平台建设。
3.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专题宣传培训活动。鼓励可追溯试点企业开展农超对接,加强宣传报道,推动可追溯水产品直接进入超市销售。对拟纳入 20xx年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的所在市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负责人组织可追溯体系专题讲座和前期培训,推进我省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4.开展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培训活动。组织开展快速检测培训,对配备快速检测设备的各设区市、县(区)检测单位检测人员进行快检理论和操作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检测水平。
5.印发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材料。就相关法律法规、水产养殖技术、准用渔药、水产品安全食用等内容,印制宣传挂图、宣传单和宣传册,向水产养殖户、水产品销售商和广大消费者发放,普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营造人人关注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
6.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利用海洋云、微信平台等新兴传媒宣传普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判断能力,引导公众科学理性看待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协助省食安办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将有奖竞答活动链接至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网。
(十)省卫计委(6月21日)
1.举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培训班。对《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等相关知识进行解读、交流、培训。
2.结合省卫计委职责,通过多种方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常见食源性疾病防控知识,开展公众对食品安全知识了解情况的网上调查。
(十一)福建保监局(6月22日)
1.组织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利用协会微信的公众号宣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重点宣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
2.由福建保险网在宣传周期间集中宣传保险公司试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进展情况。
3.组织辖区内产险公司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宣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一是充分利用公司已开通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的公众号主动推送活动相关信息;二是利用公司营业网点LED显示屏开展滚动宣传。
4.鼓励辖区内产险公司印制发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宣传海报,并在各级分支机构营业网点显著位置张贴。有条件的公司可以印制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知识手册并发放。
(十二)省粮食局(6月23日)
1.制作粮食食品安全宣传周网页,结合粮食科技周宣传和第十四届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6?18)粮油产品及设备技术展活动,在福建省粮食局政府的网站上和展馆内开展以“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进一步增强粮食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指导消费者正确选择粮油产品。
2.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结合粮食部门的职能特点,采取发放宣传品、张贴标语、发布公益广告等形式向粮食经营者和公众普及粮食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粮食部门的监管职责和监管措施。
3.结合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6?18)粮油产品及设备技术展,组织“放心粮油”企业展示粮油产品,开展咨询服务,普及科学知识;开展粮食科技项目成果推介和现代粮油设备技术展示,演示仪器操作和鉴别方法,邀请公众动手体验和互动交流。
(十三)省教育厅(6月24日)
1.积极组织学校学生参加教育部“全国青少年健康知识网络大赛”,引导学生学习食品安全等卫生健康知识。
2.组织开展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年度巡查,开展新《食品安全法》的专题培训,研究制定学校贯彻实施新《食品安全法》的相关措施要求。
3.通过开展专题讲座、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在教育厅网站宣传各地市抓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十四)省科协(6月25日)
1.举办食品安全科普讲座。依托福建省科技馆主办的“海西科普大讲坛”,邀请食品安全或饮食健康方面的专家,举办1-2场食品安全方面的科普讲座。
2.利用“福建科普”微信平台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在“福建科普”微信的公众号设置食品安全专题,每周推送食品安全专题图文内容,包括“主题图文”、“图说食品”、“食品安全辟谣”、“食品安全热点新闻”等内容。
3.举办“福建科普”微信平台食品安全知识有奖竞答。开发微信端食品安全知识竞答小游戏,设置竞答奖品,吸引公众参与竞答,通过竞答环节导入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相关法规等内容,让公众在竞答过程中获得食品安全的信息。
(十五)省妇联(6月26日)
1.利用“闽姐姐”微博、微信和福建妇女网、福建妇联新闻网、福建女性三个网站等新媒体,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2.配合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开展儿童食品安全宣传。
(十六)省食品药品监管局(6月27日)
1.举办“20xx中国(福建)第二届食品安全峰会”。6月16日上午在福州举办“20xx中国(福建)第二届食品安全峰会”,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指导单位,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福建记者站承办。特邀食品安全领域知名专家主讲,参加论坛的有师生、新闻媒体、企业家、消费者代表。食品安全峰会主要是交流、对话、商讨如何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责任长效机制,减少食品安全的系统性风险;如何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如何引导整个社会有序参与食品安全,形成全社会共治格局。
2.举办“20xx福建省食品发展大会”。于20xx年6月26-27日举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指导单位,新华网福建频道承办。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食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以“‘互联网+’拓展福建食品发展空间”为主题,聚焦福建省食品发展,探寻福建省食品发展新方向,共同探讨“互联网+”时代福建食品新发展。
3.举办“食品传言大求真”讲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科技馆主办,由第三方传媒机构承办,于6月13-27日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传言大求真” 系列讲座。开设三大主题:小标签,大科学(食品专家教你根据标签识产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水产品质量安全现状。通过专家对食品领域的传言进行解疑释惑,有效普及食品科学知识,增强群众识假辨劣、科学消费的能力。
4.编发《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折页》。编辑《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折页》等宣传读物20万册,12折页,全彩印制,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免费发放,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
5.开展“科普惠老”进社区宣教活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主办,由第三方传媒机构承办。活动主题:安全进千个社区,健康送万户家庭。20xx年6月13 日-20xx年4月14日(10个月),在全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选择30个点,全省设区市各选2-3个点,面向60岁以上老年群体及其家庭成员为重点普及对象,通过举办讲座、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单、科普资料等,开展以食品药品安全法规、基本知识、科普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教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和真伪食品鉴别能力。
6.开展“第二届福建食品安全校园行”活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指导单位,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福建记者站承办。活动将深入全省10所高校开展科普讲座、普法宣传,通过专家讲座、发放教材、现场咨询、动画视频、图片展示、教育培训、维权法制讲座、分享交流、互动等活动,不断提高全省师生、家长和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及学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7.举办“福建首届食品安全媒体训练营”活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指导单位,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福建记者站承办。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对福建最具影响力的地方都市类报纸、电视、网络、部分中央驻福建媒体记者、编辑和各设区市食药监管局(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中国食品安全现状、《食品安全法》解读、食品安全谣言解析、转基因食品科普、移动互联网特点和发展、新媒体舆论引导等。通过培训进一步推动福建食品安全新闻舆论工作改进、创新,切实有效做好食品安全新闻宣传的引导力和公信力。
8.发布食品抽验监测信息报告。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应急管理处负责组织主流媒体,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处负责发布我省最新的食品抽验监测信息报告,系统介绍食品安全抽验监测工作。
9.开设“食药打假在行动”专题。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与福建教育电视台共同策划,在福建教育电视台黄金时段开播“食品药品打假在行动”专栏,从6月中旬开播,每月2-3期,全年30期。同时,结合开展“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公益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食品安全科学认知水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态势。
10.设置“福建省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牌(联播网)”。
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文化传播公司承办,继续在全省主要中心城市设置“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牌(联播网)”。“联播网”常年播放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饮食用药安全”科普知识、食品药品质量公告、食品药品安全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等内容,宣传内容适时更替。进一步扩大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影响面,形成食品药品监管社会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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