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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方案

时间:2023-09-24 16:18:35 方案 我要投稿

[精选]评选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评选方案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选]评选方案

评选方案 篇1

  为更好地提升学校行政、后勤服务人员的素质,规范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特制订才育中学“十佳优秀服务人员”评选方案:

  一、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评选对象和评选条件

  1、评选对象

  本学年度非教学第一线人员。

  2、评选条件

  ①热爱本职工作,爱校、爱生。

  ②工作态度端正,任劳任怨,服从科室负责人安排。

  ③工作中具有创新精神,本职工作完成出色。

  ④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评优:

  A、不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要求;

  B、请事假累计超过半个月者;

  C、师生评议服务态度较差者;

  D、因主观因素有较大工作失误者;

  E、有违法乱纪现象者。

  三、评选办法

  1、采取个人申报与处室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候选人;

  2、评选领导小组组织由干部、教师、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团进行评议;

  3、评议结果居前十名者为“十佳优秀服务人员”;

  4、公示。

  四、表彰奖励

  学校教师节大会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

评选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推进“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新时期继续开展学习雷锋精神的有关要求,依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引导广大中小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通过树立一批道德先进典型,让全市中小学生学有榜样、行有楷模,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学校决定开展“三好学生”评选活动。

  二、领导小组

  组长:周 林 秦淑琴

  副组长:李 婧

  成员:魏 彦 邓瑶瑶

  三、评选标准

  1、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区统一学号的在校学生均有资格参加区级各类先进学生的评选。(20分)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自觉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诚实守信、见义勇为、扶残帮困、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20分)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能较好的掌握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良。(30分)

  4、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30分)

  四、参加范围

  各班推选一名学生,具有以上五个方面中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的突出美德事迹,能够带动和辐射他人。

  五、活动内容

  学校统一组织参评学生演讲,评委投票,按分数高低,取一二名选为区“三好学生”。

  六、评委成员及分值

  评委:行政班子成员(主评委)和每年级一名老师组成评委团。每班选五名学生作为观众观赛。

  评分:主评委分值占70%,普通评委分值占总分30%。

  七、活动流程

  1、主持人宣布活动开始

  2、选手按顺序发言

  3、每个选手演讲完毕,评委打分。计分组进行计分。

  4、每三个选手演讲结束,宣布分数。

  5、最后以分数高低评出一二三名。第一名,1人(区“三好学生);第二名,1人(区“三好学生”);第三名8人(校“三好学生)

评选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思想作风建设活动的安排,为了表彰奖励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和带头作用,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师爱岗敬业、勤奋求实、改革创新、锐意进取、追求卓越,形成高效的教育运行机制,激发学校内部活力,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健康持续发展,学校决定在教师节前开展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和表彰活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评选原则

  1、按照“公开、民主”推荐,“公平、公正”评选的原则,根据、德、能、勤、绩等情况优中优选,确保评选结果具先进性、代表性和公信力。

  2、新调入教师工作半学期以上方可参评,累计请假15日以上的不参评。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一票否决:

  A、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B、不执行学校决定的;

  C、工作中因失误、过失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

  D、受到校级以上公开批评和处分的;

  E、有违计划生育政策的。

  三、评选方式与程序

  以后每年于教师节前评选一次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程序采取:部门内民主推荐—部门公示—校长办公会审批—学校公示。

  四、组织与领导

  各年级由下年级领导负责,行政由校办负责,各处室由校办牵头、各处室主任共同负责。

  五、指标分配

  各年级和处室的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比例不超过本部门总人数的15%。

评选方案 篇4

  一、比赛目的

  主题班会是班主任根据学校的工作计划和统一部署,针对班级的特点,围绕主题,通过班集体对青少年进行思想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是青少年学生进行自我教育的有效方式;是更好地落实学校德育工作的主要途径、手段。一堂好的班会课,能很好地解决许多平时难以解决的思想教育问题,与其他德育形式相比,主题班会更能促进良好的班集体氛围的形成,更能在学生中实现广泛的思想和文化交流,使学生彼此相悦相容,推动良好的`人际环境的形成。

  二、班会主题:以“诚信”为主题。

  三、参赛对象:各校所有现岗班主任(45岁以上班主任可自愿参加)、副班主任也可以报名参加。

  四、班会课时间设置:小学35分钟

  五、时间安排:

  校级比赛:开学---三月底

  片级比赛:三月底---四月底

  区级决赛:四月底---五月中旬

  六、评选步骤:

  1、学校进行初选, 20个班以下的推1节,20个班以上的推2节,参加德研片优秀主题班会课选拔,晋级区级三等奖。

  2、小学组每个德研片推荐2节进入区级选拔赛,晋级区级二等奖;

  3、从入选的班会课中推选出小学组2节作为区级一等奖。同时成为第六届全国班会课现场展示大赛的候选者。

  七、比赛要求:

  1、参加此次比赛的班会课应是:紧紧围绕教育部提出的 “课程育人、实践育人、环境育人、骨干育人、情感育人”的精神而开展的以“诚信”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具体课题可直选,尽量做到关注社会、学校、家庭的现实生活,关注学生普遍关心和感兴趣的问题;突出情感、态度、价值观教育,做到思想性、知识性、情感性的完美统一。

  2、在内容上,要求主题明确,贴近时代,贴近学校实际,贴近学生的所思所想,把时代的烙印融入到主题班会中,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让学生主动参与,凸现学生的认识力、思辩力和表现力,让学生在活动中明辨是非,接受教育,净化心灵,陶冶情操;在形式上,可以一个范例、一个话题,通过讨论、演讲、辩论、讲故事、角色扮演、情景剧等,凸现学生的认识力、思辩力和表现力,让学生在活动中明辨是否,接受教育,净化心灵,陶冶情操。

  3、主题班会课比赛主要考核班主任老师的策划、协调、驾驭课堂和应变的能力,一般应由班主任老师主持,学生积极参与,进行自我教育。

评选方案 篇5

  一、评选宗旨:

  在我班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激励我班学生张扬自己的个性,促进他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评选对象:八(4)班全体学生。

  三、“班级之星”项目

  1、进步之星 2、学习之星 3、遵纪之星 4、环保之星 5、才艺之星

  6、助人之星 7、勤俭之星 8、诚信之星 9、礼仪之星 10、管理之星

  11、劳动之星

  四、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月塘中学学校一日常规》。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表现合格。

  (二)、具体条件:

  (1)进步之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学好问,一月以来成绩持续进步或思想表现进步显著,经常受老师表扬,能够及时总结进步原因,并与同学共享。

  (2)学习之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学好问,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善于分析,勤于总结,具有良好学习习惯,各科平均成绩85分以上,积极配合班级提升班级的学习氛围。

  (3)遵纪之星:模范遵守学校校纪校规,见师长能主动问好,从不讲脏话,模范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能够起带头表率作用,举止文明,仪表整洁,尊师守纪,团结同学。

  (4)环保之星:有较强的环保意识,不乱扔杂物敢于举报破坏环境的行为的(包括劳动)。在学校卫生工作中一贯表现突出,卫生习惯好,各科成绩均及格。

  (5)才艺之星:身体好,有一定的艺术天赋和素养,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文体活动,各科成绩均及格,有较好的审美意识,在一方面有特长,在各级各类宣传工作中发挥较大的作用。

  (6)助人之星 :关心集体,乐于为他人和社会服务,尊老爱幼,正确处理好同学之间的关系,经常主动帮助有困难的人和残疾人,有较多的为集体或同学服务的先进事迹。

  (7)勤俭之星 :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有自我服务意识,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爱惜粮食,爱惜生活用品,不挑吃穿,生活节约,不乱花钱。

  (8)诚信之星:真诚待人,信守诺言,有较强的.时间观念,不说谎,考试不作弊,勇于纠正自己的错误,对同学的错误也能真诚地提出来。

  (9)礼仪之星:在学校、家庭和社会能自觉遵守各种场合的文明礼仪要求,待人有礼貌,尊敬师长,尊敬长辈,成为学生的表率。

  (10)管理之星:责任感强,责任心重,关心集体,积极参与班级管理工作,有一定的管理技巧,为班级管理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11)劳动之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劳动、卫生活动且带头的,在卫生大检查中,得奖、与破坏卫生不良行为斗争、检举的;

  五、评选程序及要求:

  1、利用班会课,组织全体学生学习本方案。

  2、班委会推荐或班主任推荐“班级之星”候选人,名额不限。

  3、每个月评选一次,并通过墙报进行展示。

  4、各项评比,学生不得重复享受。

  八(4)班“班级之星”结果:

  (11月份)

  刘 俊 陈 涛

  许 聪 孙 民 范思文 陈 涛 唐苗苗 吴 凡 姜 庆 范思文

  刘雅婷

  徐欢悦 张 进

  吉 丽

  吉丗胜

  陈国庆 陈建辉 汤世兰 陈静静

  张蔚清

  初一(4)班班级之星结果:

  (10月份)

  1、进步之星:董婷婷、陈燕

  2、学习之星:李捷、曹玉霞

  3、遵纪之星:李玥、杨守晨

  4、环保之星:包晨、赵思源

  5、才艺之星:王青青、周鑫

  6、助人之星:赵思源、李辰霞杨佳康、陈玉芝

  7、勤俭之星:郑冰心、王娟

  8、诚信之星:王娟、王豪

  9、礼仪之星:陈月

  10、管理之星:李辰霞

  11、劳动之星:王磊、周健

  初一(4)班班级之星结果:

  (11月份)

  1、进步之星:赵思源、杨守晨

  2、学习之星:李辰霞、曹玉霞

  3、遵纪之星:王青青、陈燕

  4、环保之星:包晨、陈月

  5、才艺之星:董婷婷、周鑫

  6、助人之星:赵思源、李捷

  7、勤俭之星:郑冰心、王娟

  8、诚信之星:王娟、王豪

  9、礼仪之星:杨佳康、陈玉芝

评选方案 篇6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现代文明素质,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丰富校园文化内涵,树立典型,发挥榜样的带头作用,在全校形成崇尚文明、好学上进的班风和校风。经研究,学校决定于本学年开展第三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校园之星”下设“礼仪之星”、“诚信之星”“环保之星”“感恩之星”“科技之星”“艺体之星“六个类别。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校园之星”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杨文松

  副组长:贾文丽 郭以才 叶晓红

  组 员: 陈逾 张莉林小兰 隆婷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陈逾(兼)

  成员: 陈 佳 杨 佳 翁邦君李成玖

  二、评选办法:

  逐层推荐,公开评选

  三、评选名额:校级60名;班级140名

  四、奖励办法:

  学校为获得校级“校园之星”荣誉称号的60名学生在“六· 一”庆祝大会上颁发绶带、证书、奖品。班级“校园之星”颁发证书、奖品。学校将校级“校园之星” 获奖者照片及先进事迹通过广播站、网站、橱窗大力宣传并在学校荣誉墙上展示。

  五、评选条件:

  ㈠礼仪之星

  1、坚持佩戴好少先队员标志,升旗仪式精神饱满,保持安静,认真听讲。

  2、在校积极使用礼貌用语,举止文明大方,不说粗话、脏话,不打架,不叫他人绰号,见到师长和外来客人能主动问好。

  3、同学之间和睦谦让,互相帮助,不闹纠纷,不吵架打架。课间玩耍文明,不追逐打闹,不串班,不爬窗。

  4、穿着整洁,个人卫生良好,不在地上滚爬,不乱丢杂物,见到有人乱丢能劝阻,见到杂物能主动捡起。

  5、集会做操做到“快、静、齐”,不插队、不推搡、不拥挤,上下楼梯靠右行,脚步轻轻,保持安静,遇到交叉主动避让。

  (二)诚信之星

  1. 讲诚实、守信用,表里如一,具有优良的诚信品质和道德素质。

  2. 模范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能按《玉屏实验小学养成教育目标》规范自己言行。

  3. 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和班级规定,无考试作弊等投机取巧行为。

  4、为人正直,不隐瞒自己与他人的错误,不弄虚作假,勇于承认并改正错误。

  5.团结同学,热爱集体。自觉融洽同学关系,保持和谐的人际关系,不做有损集体荣誉的事。

  6.勤奋俭朴,助人为乐。刻苦学习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积极参加有益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三)、环保之星

  1、有较强的.环保意识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生活自理能力强。

  2、爱护公共环境,带头开展校园卫生保洁,并能带领周围同学美化校园,自觉维护校园环境。

  3、积极参加卫生责任区等卫生清理工作。

  4、无乱扔乱丢乱贴乱写乱画现象,积极开展“弯弯腰,拾起身边的垃圾”等环保行动。

  5、节约水电,养成随手关灯、关水龙头等好习惯。

  6、主动了解、学习环保知识,积极向身边的人们宣传环保。

  (四)、感恩之星

  1、在校尊重老师,学习努力。见到老师能主动问好,与老师关系融洽。

  2、乐于助人,团结同学,与同学关系融洽,赢得同学的信任和喜欢。

  3、在家孝敬长辈父母,能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劳动,积极为父母分忧,以实际行动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

  4、爱护自然,保护环境,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桥梁。

  5、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以实际行动回报国家和社会的培养之恩。

  6、积极参与感恩教育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五)、科技之星

  1、崇尚科学、勤奋学习、追求真知,积极参加科学实践活动,大胆质疑,拥有较强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

  2、坚持参加一项科技活动、实验操作能力强。

  3、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科技作品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六)、艺体之星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艺术、体育活动。

  2、具有一定的艺术或体育特长。

  3、参加各级比赛,取得优异成绩。

  六、评选办法:

  ⒈宣传发动阶段(3月4日-3月19日):学校通过升旗仪式、橱窗、广播广泛宣传“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各班召开主题为“寻找身边的榜样,争做校园之星”的班(队)会,宣传评选方案,让学生人人知晓,并积极投入到争当“校园之星”,督促自我养成文明习惯的活动中来。

  ⒉“班级之星”评选阶段(3月20日-3月29日):各班按照评选条件采取学生自荐和师生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按不超过班级人数10%的比例确定“班级之星”;班(队)会上,“班级之星”登台演讲,学生投票,公正、公平评选出“校园之星”候选人上报学校。每类“校园之星”各班限报1名,6类中最多选报3类。未推荐为校级“校园之星”候选人的做为班级“校园之星”进行表彰。校级“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材料纸质件交至“校园之星”活动评选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电子文档以年级组为单位发翁邦君OA。材料截止时间:3月31日下午4:00。逾期视为放弃。

  ⒊“校园之星”候选人公示及宣传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公示候选人照片及事迹材料,候选人通过校园广播进行自我介绍,让全校师生全面了解候选人情况,同时,候选人每天在校内佩戴袖章,接受全校师生监督。组织候选人进行与文明礼仪相关的社会调查和志愿服务活动。

  ⒋“校园之星”评选阶段

  本次活动最后评选过程采用“票选”进行。各班自行设计制作个人简介展示牌,尺寸为80cm×80cm,形状不限。展示牌上必须注明姓名、班级、申报类别、个人简介。展示牌底部离地面距离为1.2米。各班自行设计稳定的支架用于支撑展示牌,避免在票选时被风吹到。票选所需投票箱由学生自行设计制作。各班选派10名学生参与投票(候选人不参与)。学校将候选人个人简介展示牌按“六星”类别排成6排。320名学生代表将手中的60张选票分别放入候选人的投票箱里,每位候选人投票箱中限投一票,每类候选人中最多投10人。最后,组委会统计每位候选人实得票数,每类“校园之星”得票数前10名当选。未入选校级“校园之星”的做为班级“校园之星”进行表彰。

  ⒌表彰阶段(“六·一”期间):学校走廊张贴每名校级“校园之星”的照片及优秀事迹,并在全校 “六·一”庆祝大会上为校级“校园之星”颁发绶带、证书、奖品,并邀请受表彰的学生家长参加表彰活动。班级“校园之星”颁发证书、奖品。

  七、有关要求。

  ⒈各班要认真选拔,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确保评选活动不搞形式,走过场。

  ⒉大造声势,形成氛围。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利用评选活动推动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在学生中营造人人争当“校园之星”的良好氛围。

  ⒊纪律要求: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该班评选资格,并全校通报批评。

  ⒋注重实效。各班要结合评选活动,促使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和行为习惯,形成人人争当“校园之星”、人人为创建和谐校园争作贡献的氛围,力争使此次活动起到良好教育效果。

  5、学生主要事迹严格控制在100字内,超字数视为弃权。6.本通知解释权属玉屏实验小学“校园之星”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7.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评选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规范学生的礼仪,努力提高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通过对全体学生行为规范的考核及“文明礼仪之星”的评选,激励学生,树立榜样,促使学生健康成长。

  二、总体思路

  以校园礼仪、课堂礼仪、家庭礼仪、公共场合礼仪、青少年社交礼仪、涉外礼仪为主要内容,每月开展一个方面的活动,坚持抓宣传教育与抓实践活动相结合,树立先进典型与解决突出问题相结合,突出重点,逐步推进,营造氛围,务求实效,经过两年多的努力,使全校师生在提高礼仪意识、增长礼仪知识、遵守礼仪规范等方面有明显变化,为创建文明校风做出积极贡献。

  三、评选对象:

  全体学生

  四、评选内容:

  《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礼泉小学学生一日常规》

  五、评选标准:

  在个人礼仪(仪态举止、谈吐、着装、站、坐、行以及神态、动作)上文雅,大方、文明;公共场所礼仪方面以身作则,做到:

  A在家庭做孝顺父母、关心亲人、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的“小帮手”;

  B在社会做热爱祖国、文明礼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小标兵”;

  C在学校做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尊重他人、善于合作的“小伙伴”;

  D在社区和公共场所做的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环境、遵守秩序的“小卫士”;

  E在独处时,做胸怀开阔、心理健康、勤奋自主、勇于创新的“小主人”。

  六、评选时间:

  每月底评选,月初表彰

  七、评选办法:

  1、由班主任总负责,各班组成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考核及“文明礼仪之星”评选考核小组,并选出一个组长负责,根据学校制定的考核表,真实、全面地对班内学生进行考核,同时认真填写好《“文明礼仪之星”申报表》,一式二份,一份班主任留底,另一份交校德育处存档。

  2、考核结果分班级优秀级、合格级、不合格级三个等次,并进行公布。优秀及不合格人数每班控制在10%,优秀级学生在全班同学的民主推选中产生学校的“文明礼仪之星”。

  3、该学期考核为优秀级的学生,如果被评为班级本学期的'“文明礼仪之星”,在全校表彰奖励,并在各教室门口刊登事迹,如每学期都被评为班级“文明之星”的,则该学生被评为本学期的“文明学生”。

  4、凡被评为“文明队员”的学生要准备好事迹材料及五寸照一张,并以规定的格式打印好后上交到德育处,德育处将把他们的事迹张贴在橱窗进行宣传。并在校报上刊登,鼓励全校学生向他们学习!

  在个人礼仪(仪态举止、谈吐、着装、站、坐、行以及神态、动作)上文雅,大方、文明;公共场所礼仪方面以身作则,做到:①、在家庭做孝顺父母、关心亲人、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的“小帮手”;②、在社会做热爱祖国、文明礼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小标兵”;③、在学校做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尊重他人、善于合作的“小伙伴”;④、在公共场所做的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环境、遵守秩序的“小卫士”;⑤、在独处时,做胸怀开阔、心理健康、勤奋自主、勇于创新的“小主人”。

评选方案 篇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管理机制,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学科教学方面具有影响力的骨干教师队伍,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是逐级晋升(首次除外)的三级梯次骨干教师,每2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 校教务处、教研处负责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和管理工作,按照“认真遴选,合理分布、悉心培养、严格评定、动态管理”的原则,制定教师培养规划,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培养培训和评价、激励机制。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对象

  第四条 评选的范围和对象是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五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在教师、家长、学生中反响较好。

  2.必须满教学工作量和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3.教坛新秀原则上为30周岁以下,教学能手原则上为40周岁以下,学科带头人原则上为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教师。

  4.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学位的教师在评选时可以优先考虑。

  5.学科带头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教学能手必须具有中级职称并聘任3年以上。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2)违反考试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

  (3)搞有偿家教或其他与本专业不相关的第二职业的;

  (4)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的;

  (5)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第六条 教坛新秀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按质按量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科考试成绩在本校列同年级同类型班级前茅,教过本校一届毕业班及其以上,所教班级高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优异。

  2、具有两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成效较为显着。

  3、具备独立承担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学生、家长评价好。

  4、近三年来参赛课获校级二等奖以上(含校级二等奖)或在市直以上(含市直)教育教学经验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上示范性观摩课等。

  5、近三年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所撰写的论文近三年获市级二等奖(含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6、近三年来在市级及市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在学校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随笔5篇以上(有网站的复印材料)。

  第七条 教学能手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按质按量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科考试成绩在本校近三年列同年级同类型班级前茅,教过本校两届及两届以上毕业班,所教班级高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优异。

  2.具有三年及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在本校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

  3.勇于开拓创新,不断改革进取,积极参与本学科的教学研究,有一定的教学特色与风格,学生及家长评价好。

  4.近五年来参赛课获市直(含市直)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教学经验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含上示范性观摩课)。

  5.近五年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所撰写的论文近三年获市级一等奖(含市级一等奖)以上奖励。

  6. 近五年来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三篇或三篇以上,在学校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随笔8篇以上(有网站的复印材料)。

  7.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在校内外有一定影响的老师可直接认定为学校骨干教师。

  第八条 学科带头人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具有熟练、艺术地驾驭教学的能力,课堂教学水平高,掌握并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近3年在市(区)级以上开过2次以上示范课,或作过2次市(区)及以上的专题讲座,获得好评,或获得州泰市优秀课评比二等奖及以上,教学经验丰富,有自己的教学特色,教学实绩在市级同类学校居领先水平。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掌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取得显着成绩。近3年来,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的`研究论文2篇或2篇以上,或参加专着(不含教辅材料)编写,本人承担1/3工作量以上,主持或负责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并通过成果鉴定。

  3.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对提高本地区教师的政治思想、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有较大贡献,有计划地指导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近5年被培养的教师在市(区)级教学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或所撰写的论文获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一篇,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一篇以上)。。

  第四章 评选程序和办法

  第九条 评选一般由下而上逐级进行。

  1.个人申报,组织推荐。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各专业(基础)教学部对照条件,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经过述职、评课、评论文论着、考核教学质量,提出建议候选人名单上报校教学委员会,校教学委员会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2.校教务处、教研处根据评选条件逐个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主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听课、查看备课记录、核实教学与科研实绩、个别谈话、调查访问、民意测验等形式进行。确定我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单,予以公布。

  第五章 职责

  第十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担任本学科(专业)满工作量的教学任务,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带头上好研究课,每学期在校内评课不少于4节,上示范课不少于2节;在市(区)及以上范围内承担1次以上高质量的观摩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研读专着1~2本;写教学反思不少于2篇;撰写优秀教学设计不少于3篇;参加市级及以上培训(活动)2~4次。

  第十一条 校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主动参加组织安排的各类讲学活动以及培训青年教师等工作任务。每学年指导青年教师2人以上,并明确培养对象的目标和任务。

  第十二条 校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承担市级以上课题研究任务。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市级及以上获奖,或在市级及以上报刊发表,或在专业会议上交流。教坛新秀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市级以上获奖,或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或在专业会议上交流。

  第十三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承担一定的教师继续教育任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义务讲学活动,完成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达的教育教学研究及其他任务。

  第十四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应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水平,积极参加高一层次学历或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课程)进修。

  第六章 管理和考核

  第十五条 校教务处、教研处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和管理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考核,若三届满后未晋升上一梯次的骨干教师,其荣誉称号自然免去,不搞终身制。

  第十六条 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制度。已退休的不参加年度考核。认真记载他们的主要业绩及考核奖惩情况,按学年建好管理台帐,填写《骨干教师学年考核表》。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经审查属实,取消其荣誉称号。

  第十七条 学校积极培养和推荐骨干教师参加高一级评选。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资格:1.评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符合评选条件的;2.离开教育教学第一线岗位的;3.不具备师德要求或不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的;4.依照法律、法规应当撤消其荣誉称号的。

  第七章 待遇和奖励

  第十九条 学校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授予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在教师职务评聘中,优先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第二十条 凡被评选为校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教师且年度考核合格可享受一定的津贴。学校每月发给学科带头人科研补贴经费80元,每月发给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科研补贴经费50元。

  第二十一条 学科带头人每3至5年可享受一个月的学术假,优先参加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境内外教育考察或交流。

  第二十二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离岗后,不再享受有关待遇。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为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创造有利的工作、学习环境,做到人尽其才,有计划地提供外出进修、参观考察、健康疗养的机会。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在同一届评选中,每人只能参加一项评选。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校长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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