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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方案

时间:2023-12-05 17:33:24 方案 我要投稿

安全方案[汇总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方案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方案[汇总5篇]

安全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和谐校园,以人为本,关注生命”的教育方针,坚持对学生高度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和管理职能,避免防溺水的事故发生,创建平安校园,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努力。

  二、活动组织

  组长:葛剑英

  副组长:王佑明

  组员:各班主任

  三、活动主题:“珍爱生命、快乐暑假”

  四、活动时间:20xx年6月

  五、具体活动

  由于本次专项教育活动时间跨度大,工作要求高,为了有针对性地开展快乐暑假宣传教育活动。在专项教育活动期间,着重点开展好以下“七个一”行动:

  1、积极营造“珍爱生命,快乐暑假”的安全教育氛围,悬挂横幅、发放宣传画册等宣传活动,宣传溺水的危害性,使学生牢固树立忧患意识。

  2、利用国旗下讲话时间(6月3日大课间),开展一次全校性的“珍爱生命、快乐暑假”教育动员大会。动员全体师生人人参与防溺水教育活动,人人为预防小学生溺水事故。各班学生代表(5人)在横幅上签名。

  3、各班进行一次以“珍爱生命,快乐暑假”为主题的班会活动,通过具体案例、图片等形式,用血淋淋的事实唤起学生的安全意识。各班主任上交教案给大队部胡老师(6月7日班会课)

  4、组织学生观看一部游泳安全教育专题片(6月17日安全小课)。

  5、通过红领巾广播站做一期关于“珍爱生命,快乐暑假”的.节目。(302班负责)(6月20日午间小课)

  6、召开一次反馈主题班会。(6月21日班会课)让学生讲述自己家庭周边存在的易发生溺水的危险地带、水域,发动学生分析造成溺水事故的原因,提出避免溺水事件发生的建议,以及当发现、发生溺水事件时应如何处置、如何自救互救等。

  7、发一份《暑假防溺水告家长书》(6月26日)。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向家长通报学生应遵守的事项等,请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监管。(回执单交给大队部胡老师。)

  8、各班主任做好家访记录。(家访记录表在6月28日统一交给胡老师。)

  六、积极落实小学生游泳安全监管责任

  切实加强学生监管,尤其是周末、节假日和暑期对留守学生的监管要落实各方责任和建立长效机制。

  1、学校要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防范制度,把任务落实到部门、班级,实行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

  2、切实加强学生上课时段的管理,落实门卫管理责任,加大门卫管理,严把出校审批关。上课期间未经班主任准假不允许学生出校,发现学生未经家长请假无故不到校的,班主任、任科教师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3、学校印发《暑假防溺水告家长书》,要求家长特别要加强周末、节假日和暑期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做到每人一份。并通过家访,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预防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总之防溺水安全是我校一件重要工作,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使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健康、有序、安全地开展。

安全方案 篇2

  1、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

  2、坚持对事故采取三不放过的原则,严格执行《法规》规定;

  3、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建立和完善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有章可循;

  4、深刻领会生产任务和工作性质,确保工作安全;

  5、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教育,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他

  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6、坚决要求做到“五防”;即特别防止误拉合开关,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带电挂接地线(包括接地刀闸),带地线合闸,误入带电间隔等恶性事故;

  7、安全监察制度

  (1)车间内设置安全监察机构,由车间专职安全员和各班不脱产安全员组成;

  (2)监察机构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督执行,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的各项规程、制度,协助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监督安全工器具的检测,以及劳保用品的发送;

  (3)监察机构人员必须是工作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工作作风正派,热爱安全工作的人员担任。

  8、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制度;

  (1)安全工器具应按配备标准配备齐全;

  (2)安全工器具必须满足工作需要,逐件造册登记,按种类进行编号;

  (3)安全工器具要妥善保管在工具柜内,防止受潮和损坏,验电器在使用后应关闭电源,防止长期放电使电池失效而失去作用;

  (4)工具柜存放的安全工器具必须试验合格方可使用,凡超期未检或试验不合格的工器具严禁使用,并不得与合格品一起存放;

  (5)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应对安全工器具进行逐件检查,是否损坏,是否齐全。安全工器具应按指定位置存放,且应作到摆放整齐、清洁;

  (6)安全工器具应按《安规》规定进行试验,应有标签和试验报告,并记入安全用具试验记录;

  9、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

  (1)工作票签发人

  a、明确停电、带电部位;

  b、所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c、工作成员是否适当和足够;

  (2)工作负责人

  a、正确安全地组织检修工作;

  b、结合检修实际进行安全教育;

  c、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规程;

  d、检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e、协调工作任务;

  (3)工作许可人

  a、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b、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c、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危险;

  d、对工作文秘公文网网-http://票中所列内容发生疑问,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进行补充。

  (4)检修工作成员

  认真执行《安规》和现场安全措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互相关心作业安全,并监督《安规》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

  10、安全教育

  (1)每周组织一次全车间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安全教育使全体人员在思想上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

  (2)因故间断工作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进行《安规》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上岗工作;

  (3)新工人进车间或调换工种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4)由车间安全员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全车间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和评比;

  11、安全活动日制度

  (1)每周应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由车间主任、技术员或班长主持,学习讨论上级有关安全文件、讲话,事故通报以及业务技术和安规;

  (2)分析本周安全生产情况,制定有关安全措施;

  (3)组织对“二票三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评比,通过自查互查、抽查等形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结合季节特点和设备缺陷情况,开展安全情况分析;

  (5)每月总结一次安全活动工作,交流安全生产经验互帮互学,做到有记录、有内容、有效果;

  12、职工违章教育制度;

  (1)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并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及时纠正;

  (2)发现值班员有违章、违纪的苗头时,值班长要及时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及安全教育,提高其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3)对严重违纪者,应通知其停止工作,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停工学习期间按规定扣发奖金;

  (4)对违章人员要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使其保证不再违章,并在车间内安全活动日会上作检查;

  (5)伤亡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制度

  13、凡发生伤亡事故必须及时上报,不得隐瞒和有意延迟不报;

  (1)发生伤亡事故时,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救护受伤者,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2)对未遂的事故要引起高度的重视,找出原因,吸取教训,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

  (3)为给事故调查分析提供准确的依

  据和可靠的物证,要认真保护现场,抢救受伤者需移动物件时,应作出标记;

  (4)凡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发生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的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积极培养学生珍爱生命、关爱生命意识,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切实做好学校师生安全教育,综合整治校园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以保障学校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学生健康成长。

  二、活动目的

  今年3月28日是全国第xx个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根据我校实际情况,集中开展一周以“强化安全管理,普及安全知识,加强疏散演练,确保生命安全”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通过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活泼的活动,使师生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学校各项安全工作。

  三、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管理,普及安全知识,加强疏散演练,确保生命安全

  四、活动内容、时间安排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切实加强安全教育,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我校以“安全教育日”活动为契机,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3月28日—4月1日),内容为 “六个一”活动:

  (1)一次动员:周一升国旗仪式,对全体师生进行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并对安全教育周活动进行动员。

  时间:3月28日

  地点:操场

  实施者:政教处、团委

  (2)一次安全应急疏散演练:开展一次以“防震减灾”为主题的安全应急疏散演练。

  时间:3月28日

  地点:操场

  实施者:政教处、校安办

  (3)一期宣传:利用电子显示屏、橱窗等布置一期安全教育宣传版面;高一年级和高二年级各班将布置一期安全教育宣传黑板报。

  时间:3月28日

  地点:学校门口;各班教室

  实施者:办公室,年级组,各班主任

  (4)一次安全知识竞赛:举办一次以《xx一中学生安全知识手册》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时间:3月31日16:10—17:20,高一年级一部

  4月1日16:10—17:20,高一年级二部

  地点:体艺馆二楼

  实施者:校安办、团委

  (5)一次检查:本周组织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安全专项大检查,将对教室、实验室、办公室、电教室、学生食堂、学生宿舍等校园各区域的'重要部位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不留“死角”,发现安全隐患,能立即进行整改的要马上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上报学校备案处理。

  时间:3月30日

  地点:学校

  实施者:校安办、总务处

  (6)一次班会:各班召开一次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主题班会。通过开展主题班会,对当前的安全热点问题:如交通规则等的大讨论等,以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安全教育,通过黑板报、班会、小组会议等形式加大力度进行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让全校师生都来宣传、学习安全有关方面的知识。

  时间:4月1日

  地点:各班教室

  实施者:年级组、各班主任

  通过开展本次“安全教育日”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帮助学生掌握安全知识,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

  五、相关要求

  1.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学校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师生和学校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断增强师生安全保护意识,保证学生在安全的环境中成长。

  2.密切沟通,加强协作。学校各部门共同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通过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和防范训练活动,不断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

  3.深入督查,长效落实。学校由“安全教育日”扩展到“安全教育周”,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广泛、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自查自纠,对本校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预防校园安全事故,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落实整改的措施。

  4.各班将开展“安全教育日”活动的情况做好总结。

安全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宣传教育为手段,以提高小学生在灾难面前的自救自护能力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学习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集中开展安全专题教育、整治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校园安全、关爱中小学生生命健康的宣传氛围,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6月 1日至30日

  活动主题: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三、活动内容

  “安全教育活动月”期间,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确定活动内容、集中时间、统一组织,要注重形式和内容的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引导他们广泛参与。要突出主题,增强针对性,给全体学生提供学习、交流安全知识的机会,通过开展此项活动,进一步强化学生的安全观念。要认真组织开展校园“十二个一”活动:

  1、一场启动仪式。

  六月的第一周举行安全教育启动仪式,做好安全教育的宣传发动工作,营造安全教育活动氛围。

  2、一幅标语。在学校醒目位置悬挂一幅“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为主题的宣传标语。

  3、一次动员。六月一日(星期二)利用升旗仪式以及晨会时间,进行一次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和晨会。

  4、一场讲座。邀请法制副校长等来学校作一场防震减灾、法制教育等方面的安全知识讲座。

  5、一期专栏。“安全教育月”期间,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站、墙报、专栏、黑板报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向全校学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教育实效性和普及率。

  6、一场座谈会。“安全教育月”期间,要组织一次家长安全教育座谈会,引起家长对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视,积极配合做好学生校外安全监护工作。

  7、一次“把安全带回家”活动。开展“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主题教育活动,主要内容是组织学生写一篇安全题材作文,读给家长听;动手制作一张安全祝福卡片寄送) 给亲人,让安全观念深入人心。

  8、一次影像教育。“安全教育月”期间,要组织全体师生观看和学习有关安全教育录像。

  9、一次竞赛活动。“安全教育月”期间,学校开展一次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10、在学校周边举办一次安全宣传活动,发放有关安全宣传资料,营造全社会关注青少年健康安全成长的`社会氛围。

  11、开展一次学生安全文化书画展活动。举办一次学生安全文化书画征集活动,作品类别包括书法(包括毛笔、硬笔、篆刻等)、绘画(包括国画、油画、漫画等)。作品要紧紧围绕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主旋律,以倡导安全文化,传播安全理念,推动学校安全文化建设为宗旨,突出“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主题,宣传安全常识、安全技能和安全理念。作品内容要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创意独特,贴近生活,富有表现力和感染力,体现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主题思想。在征集展览的基础上,择优报市教育局。

  12、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活动。对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排查活动,彻底消除校园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安全教育活动月”工作的重要性,将此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活动月”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工作落实。要结合学校安全工作的特点,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教育活动月”工作方案,活动内容要突出重点、具有可操作性。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学校要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从校长到全体教职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将“安全教育活动月”工作的任务和责任分解、细化落实到人,认真组织做好宣传、教育、检查、整改、总结等各项工作,确保事事、时时、处处有人管。

  3、突出主题,注重实效。学校要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一主题,结合本学校的实际,认真研究、组织、开展好“十二个一”系列教育活动。要注重活动内容与形式的有机统一,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绝不能搞形式主义。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学校要通过校园广播、校园网、宣传长廊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切实加大“安全教育活动月”宣传力度,要积极与新闻媒体联系,对学校“安全教育活动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学校安全的舆论氛围。

安全方案 篇5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江津府发〔20xx〕136号,以下简称《规划》)是对《江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有关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和细化,是指导“十二五”时期全区各级人民政府、重点行业(领域)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认真推进《规划》的贯彻实施,把江津区加快建设成为“安全发展、安居乐业、统筹城乡、主动保障”的安全保障型城市,是落实“314”总体部署、全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的具体措施,对于江津坚持走民生导向发展之路,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成“平安江津”的阶段性战略目标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经区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原则

  (一)发挥规划导向、调控作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以《规划》为依据,从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出发,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度计划要对《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适时适度安排,既要服从于《规划》的五年目标,也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突出年度需要解决的紧迫问题。

  (二)统筹协调,分类实施。推动《规划》的顺利实施,要抓住重点,统筹协调建设任务,实现各项目标协调发展;统筹协调政府公共资源,实现资源整合与合理利用;统筹协调区内外力量,坚持自力更生并努力争取国家及重庆市支持。健全衔接协调机制,加强不同层级、不同类别规划之间的衔接和协调。在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的统筹协调下,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明确规划实施责任主体。《规划》提出的企业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隐患治理、应急准备等重点任务,主要依靠企业按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组织实施。《规划》提出的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特种设备、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民爆器材、工贸行业等领域和行业的专项整治与监督管理,主要依靠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强化监管落实。《规划》提出的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安全保障社会化支撑体系等安全生产公共基础建设任务,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全力保障。

  (四)立足自力更生,努力争取国家及重庆市支持。实施《规划》,要解放思想、开拓开放,立足自力更生,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同时,要围绕“314”总体部署、国发〔20xx〕3号文件要求,积极争取国家及重庆市在政策、项目、资金和工作上的支持,把坚持自力更生与争取国家及重庆市支持有机结合起来。

  (五)突出重大项目建设。紧扣《规划》提出的重大项目,落实项目实施的责任、目标、资金、时限,认真组织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全局性的重大项目,推动《规划》实施。

  二、重点指标和主要任务分工

  (一)重点考核的约束性指标

  1.规划目标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1以内,由区安监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1.58以内,由区安监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2.2以内,由区公安局、区交委牵头负责。

  2.指标分解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确保完成区政府下达的上述3项重点考核约束性指标,具体指标任务分解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局、区交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另行下达。

  3.考核制度

  将上述3项重点考核的约束性指标纳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并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每年定期公布执行情况。此项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安监局、区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1.强化重点行业安全保障,有效防控较大以上事故

  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安监局、区国土房管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公安局、区交委牵头,指导各道路运输企业、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筑施工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城乡建委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筑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设计、检验、监测等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安监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企业,协调交通、环保、公安、消防等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由区公安局、区交委指导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输企业,并负责相应的工作任务和主要指标。

  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公安消防支队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江津质监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铁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护路办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交委、江津海事处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农业机械与渔业船舶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农委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业园区、船舶建造、国防工业、天然气、民爆企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经济信息委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冶金、机械、轻工、建材、有色、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企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安监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基础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以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为抓手,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创新,淘汰落后产能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工艺、技术与设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完善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强化企业员工安全培训与教育,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企业应急准备。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公安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江津质监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政府应急办、区护路办、江津海事处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统筹城乡一体化防灾抗灾能力建设,加强农村地区生产生活设施安全,加强城镇公共设施及公共场所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建设。以上工作任务由区政府应急办、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教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安监局、区民政局、江津质监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区地震局、区林业局、江津供电局、江津电力公司、区水务局、区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确保劳动者安全健康

  全面开展职业危害普查调查摸底,加大职业危害防治力度,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体系,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队伍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编委办、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政府安全监管监察能力,有效提升执法效能

  完善安全保障法制体系,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充实区级、巩固镇(街)和园区、延伸村居,强化各级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安监队伍素质和待遇,创新安全监管监察模式。统筹规划产业布局,淘汰危险落后生产能力,降低产业安全风险,推进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覆盖所有行业领域和全部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和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保障责任体系。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公安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江津质监局、区政府应急办、区政府法制办、区编委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护路办、江津海事处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完善安全保障社会化支撑体系,创建良好安全环境

  加快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完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建立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安保互动”防灾防损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安全预防费用、风险抵押金收益等“四位一体”的政府安全专项资金投融资体系。推广“小政府、大中介、专家担纲”安全管理新模式,完善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安全培训、检测检验、投诉举报等社会化安全服务体系。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科委、区教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点工程与项目实施

  《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与项目,有关牵头和分工负责部门、单位要根据项目性质,区分投资主体,抓好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同配合。

  (一)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非煤矿山重大灾害治理工程、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治理工程,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校车安全隐患治理工程,由区教委、区交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安监局、江津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农村公路危险路段安全保障工程,由区交委牵头负责。

  房屋建筑白蚁危害治理及灾害控制惠民工程,由区国土房管局牵头负责。

  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治理工程,由江津质监局牵头负责。

  (二)企业技术改造与装备建设工程

  非煤矿山技术改造与装备建设工程、危险化工工艺技术改造工程,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重点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建设工程,由区交委、区农委、区城乡建委、江津质监局、区安监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科技与实验研发体系建设,由区农委、区国土房管局、区安监局、江津质监局、江津气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考核体系建设,由区安监局、江津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安全生产管理与监控预警信息化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二期工程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协同区交委、区公安局负责。

  行业安全管理与监控预警系统建设,由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水务局、江津质监局、区旅游局、江津海事处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与预警系统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道路交通事故动态预警系统建设,由区公安局牵头负责。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气象保障服务系统建设,由江津气象局牵头,协同区交委负责。

  (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础能力建设,由区安监局、区政府应急办、江津质监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江津海事处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城市生命线系统应急监测与救援体系建设,由区经济信息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安监局等部门及区供电局、区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安全生产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基础设施与装备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机构执法能力建设,由区经济信息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公安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江津质监局、区水务局、江津气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相关政策措施的研究与制定

  加快安全保障型城市的法规、规章、标准和制度体系建设,由区政府有关部门会同区政府法制办负责。

  完善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等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拓宽投入渠道,构建企业为主、政府引导、金融和保险等社会资金参与的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由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会同区财政局、江津地税局负责。

  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监督机制,由区安监局会同区财政局负责。

  对农村客运车辆保险实施政府补贴政策,由区交委会同区财政局负责。

  《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建成后运行经费的保障政策,由区政府有关部门会同区财政局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划》及实施意见的要求与分工,逐条细化、逐级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主要任务、目标指标和重点工程项目,制订具体、可行的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提出具体实施办法,于20xx年1月20日前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区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据《规划》,做好与有关专项规划和部门规划的衔接工作。

  (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增强全局观念,真抓实干、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规划》实施,推进安全保障型城市建设。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牵头部门要按照《规划》总体要求和任务分工,做好实施推进计划,其他部门要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牵头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实施及运行管理等工作,同时要加强与有关方面衔接,整合资源,避免重复投资、建设。

  (三)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

  《规划》确定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按建设程序报批,按照事权划分原则,由市、区政府、企业和有关方面共同承担。区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创新建设工程项目,各级财政要大力支持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争取信贷资金支持,形成新型的多渠道投融资机制。

  (四)加强跟踪分析,适时进行中期评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加强督促检查,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总结《规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于每年12月中旬将《规划》明确的主要任务、目标指标和重点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形成年度报告,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当宏观环境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实际发展严重偏离规划目标时,区安监局、区发展改革委可适时提出规划调整方案,报请区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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