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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时间:2023-12-20 11:51:51 方案 我要投稿

(经典)实施方案4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施方案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经典)实施方案4篇

实施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县教育局常规管理规范〉,切实加强学校常规教育教学工作管理,建立健全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建立学校常规管理的有效机制,全面加强环境“三园”建设,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努力创建特色学校,强化习惯养成教育,增强校园文化氛围,极力打造书香校园,让人民满意、社会满意。

  二、目标任务

  1、严格按照《……县中小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结合…局长在常规现场会上的讲话精神,逐项抓好落实工作。通过开展学校常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努力打造一支道德高尚、行为良好的师生队伍。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水平,引导广大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树立良好的教师职业形象,让每位教师当楷模。教育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勤奋好学、积极进取、全面发展。

  3、建立良好的育人环境,加强“三园建设”。校园环境干净整洁,搞好老校区的特色化建设;师生行为文明规范,以加强学生学习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打造书香校园为主线,大力开展“争当文明学生、争做示范班级、争创文明校园”活动。

  4、全方位落实好各项管理措施,坚持规范的升旗仪式、坚持规范的教育教学常规检查,坚持规范地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学校常规化管理水平。

  三、具体步骤

  1、前期准备、动员阶段(20xx年11月)。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再次学习《……县中小学管理规范》,传达县教育局常规管理会精神,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照差距和要求,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将基本要求分别明确到各个部门,细化管理目标,明确岗位职责,找准问题关键和工作切入点,研定措施,狠抓落实。

  2、全力实施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6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教育教学常规工作不断完善和发展,充分体现现代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和工作思路,充分发挥规章制度在教育教学管理过程中激励评价功能,初步建立现代学校管理制度;整治校园环境,优化育人环境,努力打造特色学校,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

  3、总结迎检阶段(20xx年7月)。迎接县教育局及全县领导对学校的检查评估,积极申报市、县常规管理示范学校,并做好相应的文档整理工作。

  四、工作措施

  1、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在全面贯彻教育教学管理以人为本、人文管理的原则的同时,在前一阶段已明确的各类工作人员工作职责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岗位工作目标,规定常规工作内容和创新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各部门和各类工作人员的职能作用,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努力达到“搞好自己一小块、激活全校整盘棋”全局效果。

  2、明确教育教学目标,狠抓“七管”

  以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为中心,狠抓教学“七认真”,全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课堂教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要途径,是学生获得知识,启迪智慧,发展能力,养成良好道德行为的主要渠道,是教师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的集中体现。20xx年学校将从课堂教学的方向、容量、难度、结构、时间、方法、气氛等方面全面加强管理,管理的途径和方法是在教师进行自我管理的基础上,教导处全面加强过程管理,全面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切实将此项工作抓出成效。

  3、抓好特色学校创建前期准备工作。学校经过多年的酝酿和探索,初步形成了特色学校争创的基本工作思路,思想上逐步确立以加强学生学习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打造书香校园的主线为学校的基本特色,今后将使这一特色活动逐步巩固和发展。20xx年,学校将研究制定特色学校争创工作的整体规划和基本工作思路以及具体的实施方案,学校的一切活动围绕这条主线展开,以便使特色活动形成一定的规模和良好的氛围。

  4、加强德育工作,坚持“三个不变”

  ⑴、主题教育活动主旋律不变。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的主题是“心系祖国、健康成长”,各班队要把学习和活动开展结合起来。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弘扬和培养民族精神主题教育活动等各项活动主旋律不变,要在活动中培养学生的各种意识和能力,让每次活动都育人,促进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

  ⑵、文明习惯养成教育不变

  20xx年学校继续努力做好学生学习与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继续开展学习《守则》、《规范》的活动,继续开展争做合格生、示范生活动,坚持规范升旗仪式,规范少先队文明监督岗的工作,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素质教育活动,以活动促提高,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⑶、“寓德于教”的要求不变

  丰富班队课的活动形式和教育内容,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的作用,课任教师要上好思想品德课,强化德育渗透和基础道德教育,体现和融合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孩子身心健康和谐发展。

  5、推进“三园”建设,优化育人环境

  努力打造特色学校,环境建设与教育教学活动并驾齐驱。以硬件促软件,在老校区前期的维修基础上,再思考改进,打造出亮点、特点。丰富校园文化,做好文化墙,美化教室及楼道,让每块墙壁都说话。使师生身处一个优雅、舒适、文化底蕴厚重的校园。

实施方案 篇2

  为切实做好我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特殊病鉴定工作,根据《邯郸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20xx]91号)、《涉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试行)》(涉政[20xx]60号)和《涉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统筹暂行办法》(涉人劳社[20xx]3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鉴定范围

  涉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二、慢性病、特殊病病种范围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病种(11种):高血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冠心病、精神病、肺源性心脏病、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脑血管病、肾病综合症。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病种(4种):恶性肿瘤、尿毒症、器官移植术后、血友病。

  (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病种(10种):高血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冠心病、精神病、肺源性心脏病、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脑血管病。

  (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病种(4种):恶性肿瘤、尿毒症、肾、肝移植术后、血友病。

  三、鉴定办法及标准

  慢性病、特殊病鉴定聘请鉴定专家委员会进行检查鉴定,实行基本资料审核与医学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集中鉴定,医保经办机构不参与医学鉴定工作。

  (一)鉴定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人身份及病历材料。确认申请人身份和病历无误后,签署核实意见,交由鉴定专家委员会进行鉴定。

  (二)鉴定专家委员对申报者资料结合病情进行鉴定。需进行医学检查的,在征得申请人或其亲属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应医疗设备检查。

  (三)鉴定结束后,医疗专家根据鉴定标准对患者作出是否合格的鉴定结论,签名或盖章,并对患者的鉴定结果保密。除疑难问题外,鉴定当天应作出鉴定结论。申请人或者其家属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由鉴定专家委员会进行会诊,会诊结论为最终结论。自鉴定工作完成日,对鉴定结论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无异议行文下发。

  (四)鉴定标准参照《邯郸市城镇参保职工长期慢性病鉴定标准》、《市本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特殊病鉴定标准》、《邯郸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鉴定标准》和《邯郸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鉴定标准》执行。

  四、鉴定申请及收费

  各主管单位负责通知本单位慢性病、特殊病患者,申请人应根据本人病情对照《涉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特殊病申请表》,认为符合条件的,再行申报。并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2张;

  3、近期在医疗机构的住院病历(加盖病案室章)、检查报告单、出院小结等相关资料。

  4、申请人同时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慢性病的,可自行选择1种或2种疾病申报鉴定,需分别提交相应的病历材料。

  鉴定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但对申请人需要进行医学检查的项目收费按物价部门规定由检查单位直接收取。

  五、鉴定时间、地点和报表时限

  鉴定时间:每年的3月份申请,4月份鉴定。

  鉴定地点:涉县医院、涉县中医院、天津铁厂职工医院、涉县肿瘤医院、涉县精神病医院。

  各参保单位于每年3月份将贴有申请人照片的'《涉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特殊病申请表》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住院病历材料报县人社局医保中心。

  六、鉴定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人大、政协、监察局、公安、人社、卫生、物价等部门组成的慢性病、特殊病鉴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社局。领导小组对鉴定工作进行全程巡视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3893078、3891112,就鉴定工作的组织、服务、遵规守纪等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鉴定过程管理

  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委托鉴定单位具体承担鉴定任务,鉴定单位提供必备的设备设施,与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在鉴定前两日完成科室设置、鉴定设备和用品准备等相关工作。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对鉴定医生的遴选,确定医疗专家。鉴定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申请人按指定时间进入现场,由鉴定工作人员核验身份,分组待鉴,引导员按分组名单引领患者进行鉴定和医学检查。血(尿)等化验结果样本,指派专人送给医疗专家。整个鉴定过程保持安静和良好秩序,非鉴定患者和保障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鉴定现场。

  (三)鉴定违规处理

  因参保单位或申报人没有按规定填写《涉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特殊病申请表》,或未提供申报材料导致无法进行鉴定和逾期不报而影响鉴定结果的,责任由参保单位和本人承担。申请人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鉴定的,视为自愿放弃鉴定,不再重新鉴定。申请人在鉴定过程中拒绝专项检查,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与鉴定工作人员串通致使鉴定结果失真的,均按鉴定不合格处理,且两年内不得申报慢性病、特殊病鉴定。鉴定工作人员因工作疏忽、徇私舞弊或与申请人合伙骗取慢性病、特殊病资格,或借机收受贿赂、索要好处的,一经查实,依法追究责任。

  七、有关要求

  1、思想高度重视。各参保单位和委托鉴定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慢性病、特殊病鉴定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规范运作,确保鉴定工作顺利进行。各参保单位要及时通知本单位的患者,按照规定做好鉴定人的申报和相关准备工作。

  2、严格规范程序。鉴定人要严格遵守鉴定工作各项规定并按照鉴定方案参加鉴定。医疗专家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鉴定,遇有疑难问题应组织会诊,做到合格有理,淘汰有据。

  3、实行回避制度。凡与鉴定对象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组织鉴定的工作人员、医务人员或其他人员,必须回避。

实施方案 篇3

  第一部分: 接管验收工作小组架构及工作计划 一、成立接管验收小组

  组 长:项目总经理 副组长:工程部经理 顾问指导:公司营运管理部

  下设二个分小组:资料验收组、现场验收组 1、资料验收小组 小组组长:工程部经理

  小组组员:各专业主管、工程部文员

  职责:负责接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设备资料的验收移交工作; 2、现场验收小组 小组组长:工程部经理

  小组组员:各专业主管、工程领班、技术工人

  职责:负责公共设施和机电设备的验收移交和钥匙接管工作。

  二、接管验收工作准备:

  1、与地产城南项目部联系好交接事项、交接日期、验收标准等; 责任人:项目总经理 协助人:项目副总经理

  2、前期工程介入,跟进工程进度,收集工程问题,制定好接管验收计划; 责任人:工程部经理 协助人:工程主管

  3、参与工程分项竣工验收和机电设备安装、调试,代管试运行机电设备; 责任人:工程主管 协助人:技术工人

实施方案 篇4

  一、曝光范围

  对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社会法人,列入省、市、县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

  二、严重失信企业的认定

  严重失信企业,由县级行政管理部门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认定,具体标准参照《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实施办法(试行)》(洪政办发〔20xx〕6号)第九条执行。

  三、“曝光黑名单”产生

  (一)部门申报

  1.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主要由县金融办、人社局、公安局、科技局、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卫计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城管局、国税局、地税局、人行(负责审核汇总县各金融机构上报的`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消防大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提供。

  2.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于每季度初20日内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信用办)报送上季度“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及有关材料。

  3.报送材料的主要内容:严重失信企业的失信行为认定材料、部门最终处罚法律文书复印件。

  4.报送部门填写《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报送表》(见附件),由主要领导审批并加盖部门公章。

  5.县信用办负责接收、整理、审核各部门报送的材料,审核后形成“失信企业黑名单”初稿。

  (二)名单初审

  1.县信用办牵头,定期组织专门评审小组对“失信企业黑名单”初稿进行评审,提出“失信企业拟曝光黑名单”。

  2.评审小组人员主要由县法制办、县文明办、法院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3.评审小组初审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的失信事实是否准确,过程是否清晰;处罚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恰当;评估失信行为所产生的社会危害、后果,以及曝光后对失信企业的影响程度等。

  (三)审核批准

  1.县信用办将“失信企业拟曝光黑名单”及评审小组的评审意见报送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2.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按季度召开会议,审定产生“失信企业曝光黑名单”以及曝光的范围和时限等事宜。

  3.“失信企业曝光黑名单”确定后,交由县文明办具体组织实施曝光。

  四、曝光方式

  1.县文明办和县信用办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曝光黑名单及有关信息。

  2.在电视台、“中国”、“诚信”等县内主流媒体和县域公共场所户外大型电子显示屏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曝光台”,对确定曝光的黑名单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曝光。

  五、曝光期限

  1.曝光期限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曝光期限届满,县信用办将“失信企业曝光黑名单”信息从“失信企业黑名单曝光台”中删除,并停止相关曝光活动。

  2.在曝光期内,被曝光企业如积极纠错,挽回社会影响并取得较大成效,由企业自主申请,经专门评审小组初审并报经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可提前撤出“失信企业黑名单曝光台”并停止有关曝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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