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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时间:2023-12-26 12:49:41 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的实施方案集锦3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施方案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的实施方案集锦3篇

实施方案 篇1

  为切实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保护群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县XX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利政办20xx67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及时、有效地应对和处理手足口病疫情,确保手足口病病情不蔓延,不扩散;确保手足口病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确保重症病例得到最好救治,不出现死亡病例;确保平稳度过疫情高峰期,确保不发生重大疫情。

  二、工作原则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原则是:预防为主、防控结合,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三、组织机构

  为正确分析判断疫情形势,保障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成立旧城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村、各中小学、卫生院、防疫站及村卫生室等相关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成立相应组织,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建立健全防控体系。

  四、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实行包保责任制

  严格落实包保工作责任制,实行“三条线”。一是行政线。包村镇干部包到村,村两委成员包到村民组;二是技术线。卫生院、防疫站人员包到村,村卫生室人员包到村民组,包到患者本人;三是教育线。中心校人员划片包到学校,校长包到班级,教师包到学生。严格执行晨午检制度,重点是留守儿童。

  (二)信息收集

  卫生院、防疫站和中心校要明确一名联系人,各中小学、村卫生室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自6月20日起,各责任单位每天将辖区晨午检情况及疫情报至主管部门,再由主管部门汇总上报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零报告制度。

  (三)医疗救治

  发现疑似病人后,包保责任人应负责将其送往指定医院就诊,由镇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县疾控中心进行确诊。

  (四)疫情处置

  1、疫情确诊后,由县疾控中心和镇卫生服务中心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疫情处置控制疫情蔓延,镇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工作。

  2、辖区责任单位负责出院病人每日疫情追踪随访,上报镇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五)积极开展防病知识宣传

  积极开展健康卫生知识普及活动,切实提高群众的卫生防病意识,责任单位以社区宣传栏、黑板报、墙报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开展防控手足口病知识教育,告诫群众流行季节不要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与患者接触,纠正不良卫生习惯,注意个人卫生。

  (六)强化业务培训

  镇卫生院应积极联系县卫生局等相关部门,对我镇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医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熟悉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

  (七)保障措施

  各责任单位应加大经费投入,按照应急处置的要求,加大专项经费投入,保障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明确专人分管,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五、加强检查,落实奖惩

  1、镇工商、卫生等部门加强对辖区餐饮业、食堂、生活饮用水质量进行检查,防止食源性感染,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场所要严管重罚,直至取缔其经营资格。

  2、镇督查组负责对责任单位落实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3、各责任单位防控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对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领导重视不够,措施未落实,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包保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实施方案 篇2

  为贯彻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xx〕37号)及《XX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闽政〔20xx〕1号)的有关规定,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区域协作与属地管理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推动产业结构优化、科技创新能力增强、经济增长质量提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力争到20xx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得到巩固和提升,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xx年下降4%以上,其中:XX区、XX区、XX区下降4%以上,XX市下降5%以上,XX区和XX市下降10%以上,XX市下降12%以上,XX县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控制在0.042mg/m3以下,XX县控制在0.044mg/m3以下,XX县控制在0.039mg/m3以下,XX县控制在0.045mg/m3以下,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控制在0.056mg/m3以下。

  二、重点工作

  (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

  1.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全面整治城市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建设。到20xx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各县(市、区)建成区、大气污染源头敏感区、大气聚集敏感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未加工生物质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未加工生物质锅炉;其他地方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未加工生物质锅炉。已划定“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区域”的XX区、XX区、XX区、XX市、XX市、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要严格按规定的时限淘汰高污染燃料设施,改lng、电等清洁能源,采取措施,严格监管,杜绝“死灰复燃”;XX区、XX市、XX县、XX县、XX县、XX县要加快推进“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区域”建设,加快淘汰污染严重的中小燃煤炉窑;不得批准新建、改建未经严格论证、没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使用生物质燃料设施项目。XX区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集中供热区域;XX市应于20xx年底完成沿海三个工业集控区的中温中压蒸汽集中供热替代导热油工程;XX市要继续推进晋江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工程,启动、动工建设深沪东海垵工业区集中供热工程并于20xx年建成;泉港、泉惠石化园区应同步建设集中供热工程。在“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区域”、集中供热区域外的燃煤锅炉,组织实施一批水煤气发生炉、20吨及以上燃煤锅炉治理项目。

  淘汰分散型工业燃煤锅炉。在化工、印染、造纸、制药等产业集聚区,通过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或大型集中供热设施或实施清洁燃料替代工程,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到20xx年,基本淘汰工业园区内燃煤锅炉,予以保留的集中供热区域内的燃煤锅炉必须按规范建设投运除尘、脱硫和脱硝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XX市、XX市、XX县、XX县、XX县要巩固陶瓷行业清洁能源替代成果,持续发挥减排效益,限期于20xx年6月30日前拆除水煤气发生炉。XX市因南官公路建设推迟lng替代的4家建陶企业,未能于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lng替代,由地方政府责令停产。其他地方的陶瓷企业限期于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lng替代。新建陶瓷企业必须采用lng、电等清洁能源。各陶瓷企业所在地乡镇政府和当地经贸、环保部门必须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禁新建或重新起用水煤气发生炉,违反规定的一律立即停产、切断生产用电或责令关闭。

  深化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加强燃煤电厂(热电厂、企业自备电站)脱硫设施运行管理。采用循环流化床炉内脱硫的,应加快实施炉外脱硫技改;公用燃煤电厂综合脱硫效率应达到95%以上,其他采用湿法脱硫的燃煤电厂(热电厂、企业自备电站)综合脱硫效率应达到85%以上;钢铁烧结机、球团竖炉应全部建成投运脱硫设施或实施提效技改,综合脱硫效率达到80%以上;有色冶炼窑炉应进一步规范脱硫设施运行,综合脱硫效率达到80%以上。

  持续开展氮氧化物污染防治。燃煤电厂应进一步提高脱硝效率和投运率,综合脱硝效率达到70%以上,氮氧化物稳定达标排放,尚未全部建成脱硝设施的要按规定时限建成投运。循环流化床电厂、热电厂、企业自备电站必须确保氮氧化物稳定达标排放;无法稳定达标的必须实施低氮燃烧改造。XX清源科技有限公司应于20xx年6月底前建成并投运脱硝工程;石狮热电有限公司、晋江热电有限公司要结合技改于20xx年12月底前建成并投运sncr脱硝工程;国电泉州热电有限公司要加强脱硝设施运行管理,提高综合脱硝效率。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应严格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311—20xx),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其中4000吨/日规模及以上的,综合脱硝效率应达到60%以上;4000吨/日规模以下的,综合脱硝效率应达到50%以上。安溪三元集发水泥有限公司、永春美岭水泥有限公司要加强环境管理,稳定运行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硝设施;XX海峡水泥有限公司要严格执行污染防治“三同时”制度,规范建设和稳定运行脱硝设施。

  强化工业烟粉尘治理。燃煤发电机组严格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xx),配套高效除尘设施;三安钢铁等钢铁行业现役烧结(球团)设备机头应于20xx年底前完成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并稳定达到颗粒物排放的行业标准。燃煤工业锅炉、工业炉窑、水泥企业破碎机、磨机、包装机、烘干机、冷却机、水泥仓及其它通风设备均应安装高效除尘设备,确保颗粒物达标排放。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按照国家部署,在包装印刷、表面涂装、石化、有机化工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石化企业应全面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有机化工行业企业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工序要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实施,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净化效率应不低于90%。包装印刷业烘干车间应安装吸附设备回收有机溶剂,车间有机废气净化效率应达到90%以上。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596家加油站、28个储油库和300辆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在成品油码头积极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并要求达标运行。

  2.深化面源污染治理

  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各地应建立由住建、环保、市政公用事业、行政执法、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组成的协调机构,开展城市扬尘综合整治,加强监督管理。积极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并不断扩大扬尘污染控制区面积。

  强化施工和拆迁工地扬尘监管。住建、市政公用事业、行政执法、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环保以及相关部门应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和房屋拆迁现场的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和拆迁。施工现场和拆迁现场应采取围挡、喷淋等切实有效的压尘措施,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应进行地面硬化。住建、市政公用事业、行政执法、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分别加强道路施工、城市道路临时挖掘占用施工、公路施工的扬尘监管,施工现场必须采取压尘措施。各地、市直各有关单位应加强对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除必要情况外禁止在各县(市、区)建成区内现场搅拌砂浆和混凝土。

  控制城市道路扬尘污染。到20xx年底前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监督管理,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出场上路前必须清洗,并对重点路段的渣土运输车辆实施全面监控。推行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切实降低道路积尘负荷。

  推进堆场扬尘综合治理。加强露天堆场的扬尘监管,要求所有露天堆放的煤堆、料堆场20xx年底前全部采取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等防风抑尘设施,电厂、港口的大型煤堆、料堆应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属地扬尘视频监控平台联网;加强煤堆、料堆的监督管理,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予以处理处罚。

  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市政公用事业、林业部门应结合城市发展,推行城市及周边绿化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努力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增强环境自净能力。

  严格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环保、市政公用事业、工商、卫生、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应加强行政审批及日常监督管理,严厉查处餐饮业油烟污染行为。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均应使用清洁能源,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保证油烟净化装置正常有效运行,禁止向人行通道、河道、地下排水管网排放油烟;严禁无油烟净化设施露天烧烤。

  强化生物质焚烧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垃圾无害化处置管理,严禁城市及周边地区违规露天焚烧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农作物秸杆等生物质,严厉查处垃圾露天焚烧行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应加强城乡垃圾清运管理,增加城乡结合部垃圾转运站数量及覆盖面,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禁止垃圾随意露天堆放,杜绝垃圾露天焚烧现象。林业部门应推广不炼山造林技术,逐步取消炼山造林。

  3.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

  加强城市交通规划管理。交通运输、规划等相关部门要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推广智能交通管理,科学设置机动车单行道,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综合采用政策、经济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合理配置中心市区和各县(市)城区公共交通优先车道、专用车道;推进沿海县(市)城际客运线路公交化运作,增加环泉州湾大公交线路,设置快速公交干线,优化完善公交线网和枢纽站、首末站等场站布局;大力发展公共自行车系统,结合公交车站点网络就近设置公共自行车站点,将公共自行车站点覆盖范围扩大到市区周边,构建低碳生活圈。

  提升燃油品质。经贸部门要推动油品升级工作。全市所有加油站20xx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20xx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20xx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柴油。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车用油品的行为,全面保障油品质量。经贸部门要加快柴油车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统一规划,规划、环保部门配合经贸部门推进配套尿素加注站建设。

  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采取逐步扩大划定禁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方式,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并加强路面巡查。20xx年全面淘汰20xx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到20xx年底,基本淘汰黄标车。

  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环保、经贸、质监、公安、交通运输、工商等部门要联合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环保不达标车辆行为。加强在用机动车年度检验,对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全面实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划定并逐步扩大非“绿标车”限行范围。到20xx年底,市区至少20%的主城区不得通行非“绿标车”。严格机动车转入限制,对污染物排放水平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和机动车环保车型核准目录规定,或者在用车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以及使用年限距强制报废年限不足一年的机动车,不得转入泉州地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摩托车、微型载客汽车、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及所有载货汽车和挂车禁止转入。研究缩短公交车、出租车强制报废年限,鼓励出租车每年更换高效尾气净化装置。开展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的污染控制。

  加快推进低速汽车升级换代。质监、经贸、环保部门应不断提高低速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节能环保要求,减少污染排放,促进相关产业和产品技术升级换代。自20xx年起,新生产的低速货车执行与轻型载货车同等的节能与排放标准。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天然气加气站、充电站、充电桩配套设施建设。公交、环卫、出租等行业和政府机关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公安、财政等部门应采取直接上牌、财政补贴等措施鼓励购买、使用。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1.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发改、经贸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xx年本)(修正)》,严控高污染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有条件的地方要制定符合当地功能定位、严于国家要求的产业准入目录。海关应依法严控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加工贸易业务。

  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经贸部门应牵头明确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按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xx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xx年本)(修正)》,采取经济、技术、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至20xx年底,全面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争取在20xx年底前超额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县(市、区),严格控制国家、省、市安排的投资项目,暂停对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20xx年至20xx年,结合产业发展实施和空气质量改善方案,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再淘汰一批落后产能。

  经贸部门应牵头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

  3.压缩过剩产能。环保、经贸、安监部门要加大环保、能耗、安全执法处罚力度,建立以节能环保标准促进高污染高耗能行业过剩产能退出的机制。金融机构应进一步落实绿色信贷政策,支持产能过剩“两高”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

  发挥优强企业对行业发展的主导作用,通过跨地区、跨所有制企业兼并重组,推动过剩产能压缩。发改、经贸等部门严禁核准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4.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发改、经贸等部门要认真清理违规在建项目,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

  (三)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1.强化科技研发和推广。科技部门应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力度,重点支持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控制等技术的研发,支持大气污染治理技术研发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创新产学研合作研发机制,推动重大节能减排技术联合攻关。

  2.重点行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经贸、环保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推进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清洁生产,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督促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到20xx年底,力争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xx年下降30%以上。

  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经贸部门应牵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推动钢铁、水泥等工业窑炉、高炉实施废物协同处置。大力发展机电产品再制造,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发展。积极推进德化陶瓷产业园等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的改造升级,实施产业链链接延伸、物料闭路循环、能源梯级利用、水的循环利用等项目建设,逐步将一批有条件的省级园区打造提升为国家级循环经济园区。推进海西再生资源产业园建设,加强监督和督促园区严格按照国家批复的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建设工作。

  4.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大幅增加全市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培育节能环保产业龙头企业。发改、经贸部门应牵头制定有关鼓励政策,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着力把大气污染治理的政策要求有效转化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市场需求,促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产品的创新开发与产业化应用,力争全市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长20%以上。

  (四)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到20xx年,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52.2%。耗煤项目要实行煤炭减量替代。现有多台燃煤机组装机容量合计达到30万千瓦以上的,应向国家申请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则建设为大容量燃煤机组。

  2.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大天然气供应与利用,加快西气东输三线泉州段和海西天然气管网德化支线、西三线天然气高压管网利用工程等项目建设。做好汽车加气站等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及中海油、中石油之间与我市城区(包括县城)燃气间气源对接和输气设施的互联互通,保障我市天然气供应。加快泉州国际液化天然气(lng)调峰储备中心及清洁能源综合利用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在20xx年底开工建设。

  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继续推进各县(市)城区燃气管网建设,未建设管道燃气的县(市)要启动lng气化站建设,至20xx年底,新建450公里燃气管网,基本完成超过15年的老旧燃气管道改造和管道违章占压整改,城市管道燃气应急保障能力满足主城区居民用气使用7天以上。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高效利用项目,限制发展天然气化工项目;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发电项目。

  继续推进陆上风电规模化开发和管理,积极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加快惠安小岞风电场、安溪龙门风电场、石狮将军山风电场、安溪尚卿风电场、安溪大坪风电场、永春外山风电场等项目建设,力争20xx年底部分建成投产。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潮汐能、波浪能、地热能等非化石能源。促进天然气、光伏等分布式能源系统的推广应用。

  3.推进煤炭洁净高效利用。经贸部门应研究落实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措施,新建煤矿应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要加快建设与改造;到20xx年,原煤入选率达到70%以上。有条件地方可应用先进的水煤浆替代燃煤技术。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至20xx年,除XX区、XX区以外的县(市、区)要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扩大至建成区的80%以上,禁止民用蜂窝煤进入禁煤区。

  4.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经贸、发改部门应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协同物价部门,对能源消耗超过国家和省级规定的单位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到20xx年,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xx年下降16%。

  住建部门应大力发展绿色建筑,20xx年起,全市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大型公共建筑(指建筑面积2万m2以上的公共建筑)、10万m2以上的住宅小区以及市财政性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光伏建筑一体化等技术和装备。

  (五)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1.调整产业布局。各地应认真执行《XX省石化等七类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闽政〔20xx〕56号),统筹考虑区域环境承载能力、大气环流特征、资源禀赋,结合城市产业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划要求,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加强对各类产业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2.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发改、经贸、环保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节能环保准入门槛,有条件的地方应提出更高的节能环保要求。

  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

  全市新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项目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现有企业要根据国家标准要求按时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各地可根据环境质量改善的需要,提前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

  3.优化空间布局。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城市规划,强化城市空间管制要求和绿地控制要求,规范各类产业园区和城市新城、新区设立和布局,禁止随意调整和修改城市规划,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

  石化、冶金等产业应选择大气扩散条件好、远离城镇发展区、生态环境敏感度不高、排水条件较理想的沿海地区布局。内陆山区的钢铁、建材等行业以调整结构、技术升级为主,逐步引导产业向条件较好的地区集中发展。

  结合化解过剩产能、节能减排和企业兼并重组,有序推进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到20xx年基本完成。

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推进油茶产业发展,根据我镇油茶产业发展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新植低改并行,品牌市场齐抓”的原则,形成“大户小户齐上,公司农户共赢”的良性发展势头,为实现“同城发展、绿色赶超”战略,提供有力的产业支撑。

  二、目标任务

  发展有机油茶栽培,新造油茶示范林350亩,完成低产油茶林改造3000亩,

  三、工作措施

  1、有机油茶种植,以村为重点,推广有机油茶栽培方式方法,开发种植有机油茶,300亩,50亩。

  2、持续推进低产油茶改造工作,以群英黄竹、元鱼等村油茶主产区为重点,完成低产油茶林改造3000亩、一是对采取垦复、疏伐、修剪、补种等措施连片改造低产油茶,200亩以上的'油茶业主或油茶山承包者,经县验收合格的按300元/亩(含自行购置补种所需油茶苗木款和一次性劳务补助在内)标准进行补助,二是加强油茶改造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扶持群英,黄竹两村油茶面积连片较大,山下不通公路区域。(见附图)群英需要新开路长1300米,宽3.5米,黄竹需新开路长5100米,宽3.5米,以上这两条路垦请县油茶办给予解决。三是做好油茶改造指导服务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为加强油茶产业发展工作,我镇成立油茶产业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林管站人员为成员,负责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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