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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时间:2023-09-15 08:22:28 方案 我要投稿

(精选)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实施方案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选)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篇1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文明办关于“文明大行动”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指数,弘扬节约粮食、尊重劳动、珍惜幸福的传统美德,倡导文明消费、节约惜福的良好风气,切实抓好餐桌文明活动的各项工作,我校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全校开展“文明餐桌”教育活动。

  一、行动主题

  粒粒皆辛苦?文明进餐桌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提高广大师生文明健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粒粒皆辛苦?文明进餐桌”为主题,营造和谐文明的用餐文化,把精神文明融入师生的日常生活,落实到对餐饮节俭安全和卫生健康的追求上,把俭以养德、俭以养性、俭以养身的'理念变成广大师生的自觉行动。

  三、行动目标

  开展“文明餐桌”示范食堂创建活动,以食堂和师生为主要参与者,大力普及餐桌文明知识、推广餐桌文明礼仪、倡导节约用餐行为、提升服务品位、从文明餐桌的细节入手,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指数为目标,积极宣传餐桌文明知识,倡导餐桌文明行为,大力倡导“文明消费、节约俭朴”的良好风气,培育健康文明的餐桌文化,净化社会文化文明环境。

  四、行动形式

  1.国旗下讲话??《文明就餐,健康成长》。

  2.主题班队会??《餐桌上的礼仪》。

  3.少先队大队委发放倡议书。

  4.利用红领巾广播站、学校网站、班级博客??宣读倡议书和说明餐桌上的文明。

  5.定期开展“文明用餐”评比活动,表彰优秀班级和优秀学生。

  6.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1.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餐桌文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西南中心小学“文明餐桌”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行动内容和处室的职责,落实经费,组织指导“文明餐桌”行动的开展。

  3.召开“文明餐桌”活动动员大会,宣读《西南中心小学“文明餐桌”行动实施方案》,向师生发出“粒粒皆辛苦?文明进餐桌”倡议。

  (二)倡导推进阶段。

  1.营造氛围,在食堂的进门大厅摆设“文明餐桌”大行动告示牌,食堂内张贴“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一丝一缕恒念物力维艰”和“文明就餐,相互礼让”等内容的标语牌。

  2.以“粒粒皆辛苦?文明进餐桌”为主题,通过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红领巾广播站等形式,以各种案例宣传用餐文明,讲明节俭用餐、卫生用餐、安全用餐的好处,讲清“剩菜是地沟油主要来源”,节俭饮食不仅节约了资源,保护了环境,减少了浪费,而且有利于身体健康,达成节俭惜福共识。

  3.利用思想品德和综合实践等相关课程融入、渗透“粒粒皆辛苦?文明进餐桌”等内容,宣传餐桌文明礼仪,倡导节约用餐行为,普及科学膳食知识。

  4.通过“小手牵大手”的方式,将“文明餐桌”理念通过学生带给家长,带入家庭,让更多的家庭参与进来,扩大学校教育的辐射作用。

  5.在原有“文明食堂标准”的基础上加入“文明餐桌”新元素,引导学生“吃多少点多少,宁愿不够再加,最好不要剩下,尽量避免浪费”;提醒师生做到“五不”:不插队打饭,不大声喧哗,不追逐打闹,不乱倒饭菜;学校食堂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建立采购食品、油品等原材料的专用台账,不使用地沟油,不使用过期食品和不合格产品,不违规使用食用添加剂,提升服务水平、经营特色和文化品位。

  6.做好劝导和监督工作,在就餐学生中招募“文明餐桌”志愿者,开展“文明餐桌”志愿服务行动,劝导就餐师生文明用餐;组织值班教师开展“文明餐桌”监督检查,及时批评不文明的餐桌行为。

  7.行动小组的成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逐步完善相应的激励和监督办法,确保“文明餐桌”行动不流于形式,使节俭用餐、文明用餐习惯深入人心,成为广大师生的自觉行为。

  (三)总结巩固阶段。

  1.对前期工作成果进行回头看,认真总结“文明餐桌”行动经验做法,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督促整改,不断探索完善创建“文明餐桌”的办法。

  2.对于行动积极、效果明显、示范作用突出的班级和个人予以表彰。

  文明从衣食住行起步,幸福从身边小事做起,文明餐桌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树立新的饮食观念,与文明握手,向陋习告别,为共建文明西南中心小学给力加油!

实施方案 篇2

  为充分体现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鼓励村民参与直接受益的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富裕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十字乡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乡发〔**〕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村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筹资筹劳原则、对象

  1、筹资筹劳原则:坚持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公开公平的原则。

  2、筹资筹劳对象:筹资对象为本村在册户籍人口,筹劳对象为在册户籍人口中男性18-55周岁、女性18-50周岁的本村劳动力以及社会志愿捐助者。

  二、筹资筹劳范围

  1、筹资筹劳主要用于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村内小型农田水利、道路桥梁、村庄整治中的公共建设项目以及教育文化、环境卫生、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等集体公益事业。

  2、对符合当地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政府给予资金支持、相邻村共同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经涉及村议事通过,报乡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也可纳入筹资筹劳范围。

  3、除因防洪、抢险、抗灾等紧急任务,村里可临时动用劳力外(事后须经乡人民政府核准并报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要求村民无偿出劳或以资代劳。

  4、下列事项不纳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范围:

  (1)敺潜敬宓募体生产公益事业建设所需资金和劳务。

  (2)农村电网改造、学校建设和维护、五保户供养等项目。

  (3)偿还村级债务、集体企业亏损、进行经营性开发生产等不属于村内集体公益事业的资金和劳务。

  (4)各种形式的达标升级和检查、评比活动。

  三、筹资筹劳标准

  根据我村实际,按乡发〔**〕111号文件精神,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的筹资额度最低标准为10元,也可以志愿捐助。从**年开始,可以分年筹资,也可以几年累计筹资(不得超过三年)。筹劳标准为:每个劳动力每年不得高于5个工,每工工价最高额度为50元,出劳或以资代劳由农民自愿选择。

  四、筹资筹劳程序

  兴办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确实需要向农民筹资筹劳的,按以下程序进行“一事一议”。

  1、提出事项。村级组织年初或事前,提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事项。筹资筹劳事项可由村民委员会提出,也可由1/10以上村民或者1/5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

  2、形成方案。筹资筹劳事项提出后,必须向村民或村民代表公告征求意见,修改后形成初步方案(包括筹资筹劳事项、预算、分摊办法、减免措施等),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代表签字同意,形成书面决议。

  3、方案审核。方案、决议和会议纪录经村委审核后,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公布方案。审核通过的`方案在村务公开栏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五、筹资筹劳减免

  现役军人、军烈属、退役伤残军人、病故军人家属和因公牺牲人员家属等优抚对象、在校就读学生、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及并发症患者(乡级以上医院出具证)、孕妇、分娩未满一年的妇女、五保户等不承担出资出劳任务。低保户可不承担出资任务。对因病、因伤、因残及家庭经济有特别困难等原因不能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出资出劳任务的,经本人申请,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代表讨论通过,可以减免。

  六、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搞好筹资筹劳监督管理

  (一)成立以村支书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村支两委成员和各小组组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搞好筹资筹劳监督管理。

  1、资金管理。筹集的资金应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使用村组织统一的收据。上年度所筹资金结余部分,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可以结转下年度继续用于兴办集体公益事业。

  2、劳务管理。筹集的劳务原则上应按排在农闲期间。村民外出务工等原因无法出劳的,可以请人代为出劳和以资代劳。村民自愿以资代劳的,应当由本人或者其亲属向村级组织书面提出。

  3、工程决算管理。筹资筹劳单项工程竣工并形成的决算,应在15个工作日内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布,并在下年度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上通过。

  (二)使用监督。

  1、乡人民政府负责我村筹资筹劳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筹资筹劳或擅自改变用途的,要责令限期纠正,并督促其及时退还所筹资金,或将违反规定的用工,按照标准给予村民相应的报酬。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处理相关责任人。

  2、村支部、村委负责筹资筹劳管理使用情况的审核、监督,并在村务公开栏定期公布筹资筹劳使用情况。

  3、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出资出劳的村民,要批评教育并督促其履行。

  本实施方案自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实行。

  **年9月20日

实施方案 篇3

  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中关于“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的计划生育基本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居委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一步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实现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自治机制,现制定居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提高认识,把居民自治作为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载体切实抓好。

  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是居民依照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自治章程,通过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对婚姻、生育、节育等婚育行为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推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是适应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发展的需要,对于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稳定低生育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推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体现。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要求各项工作都必须实行依法管理。

  二是推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客观要求。目前,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仍在基层,广大群众是计划生育的主人,只有推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明确居民与居委会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居民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途径,居民才能够真正“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在计划生育中当家作主,才能调动居民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提高居民自觉依法生育的意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计划生育工作‘难”的问题和容易“反弹”的现象,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是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是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和创新。通过居民自治,可以调动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网底建设,实现居委会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切实做到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能够发挥居民参与和监督作用,保证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高质量和经常化,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使计划生育法制由义务本位向权利本位的转变,切实树立起以人为本的新理念,形成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新格局,开创计划生育法制工作的新局面。

  二、健全机制,确保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正常运行。

  推行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建立起内容完备,动作有效的计划生育居民自治运行机制。

  (一)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民主决策机制。在每年召开的居民或居民代表大会上,居民要听取居委会上年度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报告,讨论安排当年计划生育工作;讨论、修改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及计划生育合同;审议计划生育合同执行情况,落实奖励政策和追究违约责任;讨论决定在生产、生活、生育方面对计划生育户的优生、优待、优惠办法等。

  (二)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机制。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是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及居规民约的执行组织人员,负责居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同时,成立由居委会成员、计生员、居民代表和计划生育协会会员组成的计划生育议事会,共同研究处理计划生育日常较大事项。要利用人口校、计划生育 协会、“会员之家”和居民小组长,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理、生殖卫生、避孕节育知识、致富技术和信息等;定期开展生殖卫生保健服务;及时送避孕药具上门;为计划生育困难户提供各项帮扶工作。

  (三)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和评议机制。在实行广泛的群众监督的同时,要推选居民代表和计划生育协会会员组成计划生育工作监事会,负责日常的监督工作,监督和评议的内容主要包括计划生育居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及时。居民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解决,居委会干部是否严格按照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合同办事,是否带头实行计划生育等。计划生育居务公开是民主监督和评议的有效形式,要做到“四公开”:一是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居委制定的`规章制度公开;二是全居年度符合生育条件夫妻名单和服务证发放,人口出生情况等公开;三是独生子女优待、奖励落实情况,计生贫困户帮扶情况,社会抚养费收缴等情况公开;四是计生协会等群众组织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计划生育的细则公开。

  三、坚持原则,正确处理好推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中的几个关系。

  (一)处理好计划生育居规、民约、合同与法律、法规的关系。居民自治章程等居规民约,居委会与居民签订的计划生育合同在内容上,不得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计划生育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居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并做到既要约民,又要约官,在章程制度及合同面前一律平等,同时,居民与居委会人员、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要具体,使群众监督干部有实际内容,干部管理群众有明确标准;在制定的程序上,必须走群众路线,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和建议,由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二)处理好合同中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居民委员会与计划生育重点户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协议书》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要平等,不仅要明确居民应履行的计划生育义务,更要尊重居民享受的权利,针对居民的需求,明确居委会应提供的各项服务义务,体现为育龄群众服务的宗旨。同时,强调居民违约责任,更要强调居委会及其成员的违约责任。

  (三)处理好居民自治与镇级指导的关系,计划生育自治居委会协助镇级人民政府开展计划生育工作,镇级对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及时予以指导、支持和帮助。

  (四)处理好计划生育居民自治与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关系,居计划生育协会是居委会领导下的计划生育群众组织,是实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的重要依靠力量,居计划生育协会既参与计划生育管理,帮助居委会实施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履行各项计划生育管理,又要代表广大育龄群众监督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反映群众的呼声,提出工作意见或建议。

  四、加强学习,推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居委会干部要不断加强学习,学习在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方法,学习用民主的手段,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真正办好自己的事情;学会用法律的手段处理问题,解决矛盾;学会用说服教育的工作方法,认真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说服教育,不搞强迫命令,切实把群众不理解、不了解的事情讲清楚,宣传到位,把党和国家的意志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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