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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时间:2024-01-26 08:05:59 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实施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篇1

  指导思想:为了认真做好我校岗位设置聘用工作,依照《商洛市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精神,依据洛南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转发的商洛市人事局《关于核准四皓中学岗位设置的通知》所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德才兼备、群众信服、业绩突出的人聘用到相应的岗位上。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建立聘用领导机构,学校成立岗位设置聘用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1、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郭正运(政教主任)

  2、监督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专业技术人员54人,借调人员8人,中心校3人,共计65人参加岗位聘任。其中副高级4人,中级职称22人,初级职称39人。审核批复我校副高五级1人,副高六级3人,副高七级2人,中职八级7人,中职九级9人,中职十级6人,初职十一级17人,初职十二级17人,共计设岗62人。

  三、实施方案的依据和原则:

  本实施方案的依据是洛南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转发的商洛市人事局《关于核准洛南中学等169个单位岗位设置的.通知》中核准我校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

  聘用原则:

  1、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应享尽享的原则。

  2、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同等条件下优先原则。

  3、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4、倾斜任职时间长、年龄大的原则。

  5、倾斜教学一线,促进学校发展的原则。

  四、岗位任职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师德师风高尚。

  ③具有岗位所需的教育教学业务知识和能力。

  ④身体健康,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胜任岗位工作。

  (二)制约条件

  ①未在教学岗位,未在教学一线的不得进入所在职级最高档次。

  ②现请并事假(法定假列外),一年累计超过二个月以上的按本职最低档次聘任。

  ③非主体系列不得进入所在职级的最高档次。

  ④没有教师资格证和任职资格证的,不得进入本岗位级别的最高档次。

  (三)各岗位任职聘用条件:

  1.副高级岗位

  ①取得中学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在本级岗位上工作六年以上的,且在教学一线的,可进入副高五级岗位。

  ②取得中学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在本级岗位上工作至少三年以上方可申请副高六级岗位。

  2. 中级职称岗位

  (1)中职八级岗位

  ①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在本校本级岗位上工作五年以上,且在教学一线的。

  ②小高职称在中学任教或非主体系列不得进入八级岗位,应调至中职九级岗位。

  ③符合任职年限但不在教学一线或不在主体系列的竞聘人员在八级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通过职代会表决填补。(同意人数应达到职代会人数一半以上,方可聘入八级岗位)

  (2)中职九级岗位

  ①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在本级岗位上工作二年以上,且在教学岗位或教学一线的。

  ②未在教学一线在本校工作的中职人员应列入九级岗位竞聘。

  ③因工作调动或因其他原因不在本校工作的中职人员应列入九级岗位竞聘。

  ④如九级岗位首次聘任职数超编,因工作调动或因其他原因不在本校工作的人员按超岗以中职十级聘任。

  ⑤符合任职年限但不在教学一线或不在主体系列的人员在九级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通过职代会表决填补。(同意人数应达到职代会人数一半以上,方可聘入九级岗位)

  ⑶初级岗位

  ①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按照工作年限排序,进行初职十一级岗位聘用,同等条件下担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优先。

  ②如十一级岗位首次聘任职数超编,因工作调动或因其他原因不在本校工作的按初职十二级聘任。

  ③未竞聘上十一级岗位的全部聘为十二级岗位。

  五、各类人选的聘用过程:

  1、宣传政策,制定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

  2、收集职称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审核证件。

  3、将专业技术人员按副高、中职、初职的资格证分为三类。

  4、按照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结合学校各类人数实际情况,确定出本次各级聘用人员。

  5、揭晓聘用结果,将确定岗位人员在校内公示一周。

  6、在公示无异后,造册上报县局审核,报县人事和劳动保障局复核。

  7、在复核批复后,学校领导与受聘人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和工资调整手续。

  8、本次岗位聘用聘期为三年。

  六、聘用工作时间安排:

  1、建立机构,召开会议,学习文件、传达县局会议精神(6月3日—6月5日)。

  2、制定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6月6日—6月8日)。

  3、组织评审,确定岗位人选(6月9日—6月15日)。学校聘用领导小组公示学校岗位聘用条件和职数,应聘对象提交申请书,提供各类证件及工作实绩证件,学校考核,确定岗位人眩

  4、学校公示所有岗位聘用人员(6月16日—6月23日)。

  5、填聘用表,上报复查审核。

  6、办理聘用手续(6月28日—6月30日)。

  七、可能出现的问题和设想:

  岗位聘用工作涉及教师切身利益,各职级有三个岗位,晋级对象多,条件基本相当,聘用工作难度大,矛盾比较集中,突出问题在中职和初职两级。但我们坚信,只要充分运用政策,精心组织,工作做实做细,不循私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在县局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一定顺利开展此项工作。把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群众信服的人聘用到相应岗位,真正体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从而促进学校的快速发展。

实施方案 篇2

  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卫生改革与管理工作的意见》(京卫基层字〔20xx〕25号)文件精神,围绕“普及健康知识、参与健康行动、提供健康保障、延长健康寿命”的要求,结合我市社区卫生事业发展实际,强化家庭医生式服务模式,有利推动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的开展,规范社区卫生服务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宣传水平,为家庭医生式服务开展营造良好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通过积极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的宣传工作,增强家庭医生式服务在社区居民中的影响力,使社区居民更加充分地了解家庭医生式服务的内容、内涵、优势和特点,提高居民参与家庭医生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工作的持续开展,使社区卫生工作人员与居民建立稳定的服务关系,进一步提高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信任程度,引导更多的居民到社区就诊,促进分级诊疗、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

  二、宣传重点和目标

  通过形象生动、贴近群众的.宣传方式,阐释此项工作的思路和政策构想,深入解读家庭医生式服务的具体政策、实施、签约方法,并突出惠民、利民的各个宣传点。要通过宣传活动,使家庭医生式服务真正达到家喻户晓。

  三、宣传方式及手段

  报刊杂志:选取有代表性、有影响性地的报刊杂志进行全程报道,如健康报、北京青年报和北京晚报等。

  网络媒体:邀请著名的新浪、搜狐、雅虎等门户网站进行相关报道。争取在北京市卫生局网站建立家庭医生式服务的专栏进行宣传并定期维护。

  电视、广播:开展一期有质量的电视节目,扩大影响。公益广告:制作家庭医生式服务电视公益广告,进行转播。

  宣传品:制作宣传海报和折页,编辑相关政策解读和相关健康知识的小册子。

  健康教育大课堂。结合百千万工程的要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前场健康教育讲座中要涉及到家庭医生式服务的内容,每场不得少于10分钟。结合家庭保健员培养和功能社区管理开展相关宣传。

  四、职责分工

  (一)市卫生局

  1、统筹协调管理全市宣传工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主题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制定市级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和宣传方案。

  2、 统一印制市级宣传海报,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发放

  3、 制作宣传短片在主流媒体播放。

  4、 利用《北京社区卫生信息》增加专题和专项,进行报道。

  5、 利用北京社区卫生服务网进行报道。

  6、对区县宣传效果进行评估并进行通报。

  (二)区县卫生局

  通过广泛宣传,使全体辖区居民了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地址、服务团队的联系方式和服务内容、家庭医生式服务的内涵。

实施方案 篇3

  一、职责分工

  南昌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在南昌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南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机管局”)的统一部署下,由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民的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和市直各单位(部门)(以下统称“市本级公共机构”)组织实施。

  (一)市机管局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包括制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发放统计报表,开展统计培训、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等。

  (二)市本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市直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部门、本系统及所属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制定本单位、部门、本系统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于20xx年4月10日前报送市机管局。

  (三)县、区(新区、开发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的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工作。包括制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发放统计报表,开展统计培训,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并报送市机管局。

  各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的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负责制定本地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于20xx年4月10日前报送市机管局备案。

  二、统计报表的填报主体

  (一)基础表及台账

  基础表包括《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由各公共机构填写、上报。县、区(新区、开发区)所属公共机构统计数据,由各机构汇总后逐级上报至本地区人民的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再由各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的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汇总后报市机管局;市本级公共机构统计数据由各机构汇总后,报市机管局。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台账》是各公共机构分类汇集、整理和积累能源资源消耗原始信息的账册,是填报能源资源统计报表的依据。各公共机构须逐月按时填写。

  (二)综合表

  综合表包括《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其中,《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供市本级各公共机构汇总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时使用,由市直各单位、部门填写后报送市机管局;《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供县、区(新区、开发区)汇总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时使用,由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的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填写,汇总本行政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报送市机管局。

  三、统计数据采集方法

  (一)公共机构基本信息采集

  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的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和市本级各公共机构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全面统计、整理本行政区域、本级公共机构的数量,登录江西省人民的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系统”,填写本行政区域所有公共机构的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组织机构代码等基本信息,于20xx年3月1日前完成;各公共机构在填报统计数据时自行填写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等其他信息。

  (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采集

  各公共机构必须建立规范的能源资源统计台账,严格实行能耗分户、分类、分项计量,为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耗管理服务。分户是指按用能单位计量;分类是指按用能种类计量;分项是指按能耗用途计量。

  1、电耗数据电耗数据采集有两种方式:一是从电力供应部门获取数据;二是逐户调查各用户和公用电耗,然后累加获得总电耗。

  2、水耗数据水耗数据采集分两部分:一是自来水,从自来水供应部门获取数据;二是自备井水,按照自备井实际水消耗情况获得水耗的数据。然后两部分相加获得总水耗数据。

  3、煤耗数据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煤消耗量,然后累加获得煤耗总量。

  4、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能耗数据采集有两种方式:一是对集中管道供应的由燃气公司提供能耗数据;二是对分户购买的,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能耗,然后累加获得消耗总量。

  5、集中供热耗热量数据已安装热量计量装置的,通过对计量表读数获取数据,未安装的不需填写。

  6、公车用油数据逐车调查单车油消耗量,累加获得油耗总量。

  7、公共机构合署办公区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

  已安装能源资源消耗分户计量装置的,由各公共机构分户采集、填报。未安装能源资源消耗分户计量装置或分户不彻底的,应在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的协助下,参考用能人数、建筑面积、用能设备等因素,对能源资源消耗量进行合理分摊,分别填报。

  四、统计数据填写、审核

  各公共机构应指定专门统计人员(以下称“统计员”)负责能源消耗数据的采集、报表的填写和按时报送。统计员应当具备与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各公共机构主管节能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上报的'能源品种、计量单位、换算方法等内容符合统计规定,确定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

  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的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对本地区各公共机构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复核,并定期抽查,市本级各公共机构也应当对本单位、部门的统计数据进行复核,以确保上报的能源资源种类、计量单位、消耗量及费用等内容符合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有关规定。

  实施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网络填写报送时参照上述程序严格进行审核和复核。

  五、报送周期与时限要求

  (一)市本级公共机构

  1、市直单位、部门(不含省垂直管理单位和驻外机构)按季分月填写本级机关的《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并于次季度前10日内报送市机管局。

  2、市直单位、部门的下属公共机构按季分月填写《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报本机构的主管单位、部门。报送时限应在符合市相关要求的基础上,由本机构的主管单位和部门自行确定。

  3、市直各单位、部门按季度、年度汇总填写《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季度汇总情况于次季度的前10日内报送市机管局;年度汇总情况于次年度2月28日前报送市机管局。

  (二)县区(新区、开发区)公共机构

  县、区(新区、开发区)按年度汇总填写《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于次年3月1日前报送市机管局。

  各县、区(新区、开发区)对本地区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的周期和报送时限应在符合市相关要求的基础上,自行确定。

  六、数据分析

  各公共机构应每季度或每月结合本单位、部门、本系统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用能设备运行情况等,对电、水、气、油、煤等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进行分析评价。

  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的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定期对本地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进行分析,形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与统计数据同步报送。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公共机构建筑面积、用能人数、主要用能设备变化情况,主要能源资源消耗指标的变化趋势,人均能源资源消耗、单位建筑面积能源资源消耗、公车能耗和能源资源消耗总量同比分析,教科文卫体等同类公共机构比较分析,以及各项能源资源消耗水平降低(升高)原因分析,下一步拟采取的主要措施等。

  七、数据安全管理

  公共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国管局《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有关规定,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通报和公示须报主管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公开和公布。国家安全、保密部门可根据国管局《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要求,自行组织本系统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相关能源资源消耗信息在符合保密要求的情况下报送市机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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