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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时间:2024-01-30 09:18:17 方案 我要投稿

【优秀】实用的实施方案3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施方案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优秀】实用的实施方案3篇

实施方案 篇1

  加强城市防汛工作,保障城市防洪安全是关系到社会安全,经济发展的大事。为了切实搞好本年度城市防汛抢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结合我区城市实际情况,本着贯彻行政首长责任制;全面规划统筹兼顾,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尽可能调动全社会积极因素的基本原则,制定本城市防汛预案。

  一、基本情况

  (一)自然地理情况

  高新区城市位于张家口市南部,属暖湿过渡带的东亚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特点为气温低、温差大、年平均气温8℃,最高气温37℃,最低气温-25℃,夏季凉爽短促,年最高降雨量648毫米,全年70%以上的降雨量集中在6、7、8三个月。

  (二)人口现状

  高新区城市共包括两个街道办事处,人口2.955万人。

  二、防洪方案

  指导思想和行动原则

  指导思想: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保障正常的生产、工作、生活秩序,确保城区安全渡汛。

  行动原则:以防为主,安全第一,险段平时加固,雨时加强监视,接到防汛抗洪命令时各汛单位迅速集合,统一行动兼顾大局。

  (一)危险地段抢险工作安排

  1、险区划分

  根据高新区城市实际情况共划分一个防洪险区,即东沙河附近,该险区正值修建高速公路且道路两侧未全部硬化,易造成泥沙积存,城市防洪能力不达标,洪水来临将威胁马路东街道办事处周围厂矿企业及居民房屋安全,要求临近险区的厂矿企业单位均要安排汛情观察员,负责汛情洪水观察和通讯联络。

  2、汛期设想和处置预案

  (1)当市区降中雨或暴雨时,各单位防汛机构领导必须主动到岗就位,随时集结抢险队伍待命。区城管局对所有城市危房和低洼院落加强巡视,街道办事处组织好辖区危房和低洼院落群众的避险排洪。

  (2)当市区降大暴雨时。险区观察员要随时向区城市防汛办报告情况,区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范向东、乔江、郭志龙,城市防汛办公室主任殷效进、副主任李洪、胡青树要亲赴险区指挥抢险。

  具体抢险方案如下:

  1、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出现险情,主任现场指挥抢险工作,组织抢险队。加固抢险防洪设置、疏散人员,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2、遇山洪暴发暴雨成灾时,清水河出现洪水处溢、河堤堤坝决口,险情加大时区防汛指挥部总指挥要发布总动员会,迅速调集全区所有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车辆进行全民抢险。同时与市防汛指挥部联系支援,区财政局确保抢险物资供应;区后勤服务中心搞好后勤保障;区城管局要全力以赴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区社会事物管理局做好灾民安置工作,调动医疗小分队,赶赴灾区抢救伤员;区政法委、区公安局要组织干警维护好灾区的社会治安,确保社会稳定;区经济发展局、区农委协助厂矿、企业灾民迅速恢复生产、搞好自救;区拆迁办负责拆迁区的房屋防护安全工作;区建设局要负责做好灾后修复、重建工作。

  3、抢险队伍调度。两街道办事处及驻街企业成立防洪抢险队,以应付汛期可能出现的险情,全区共组建防洪抢险队8支,抢险队员 102人,每支抢险队在汛期负责各辖地的抢险工作,如出现重大险情,区防汛办公室统一调度全区防汛抢险队。

  4、防汛物质调度。两街道办事处各企业单位的防汛车辆和储备的防汛物资供各自的防汛抢险,区防汛办公室根据险情统一调度。

  5、避险措施。当某处出现险情时,区防汛办公室组织专家分析洪水流向、流量、水位和可能淹没范围,制定出群众安全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生活等措施。各街道办事处要负责汛期发生时辖区范围内居民的疏散及管理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防汛指挥机构

  区成立防汛指挥部,常务副主任任总指挥,主管副主任任副总指挥,区党政办、区城管局等11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区防汛指挥部在上级指挥部和区管委会的.领导下,指挥本区的防汛抗洪工作。区城市防汛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局局长担任,负责全区城市的防汛抗洪日常工作。各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防汛指挥部,正副主任任总指挥和副总指挥,负责本辖区的抗洪抢险工作,并做好雨情和汛情上报工作。

  (二)防汛资金筹集

  防汛费用按照政府投入同受益者合理承担相结合,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原则筹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证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和通信交通等所需资金。

  (三)抢险队伍及抢险物资落实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必须成立防洪抢险队,做好抢险物资的储备工作。做到物资存放位置专人保管、统一调度,确保险情急需。

  四、防洪工作要求

  (一)各级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防汛抗洪工作,严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认真按照自己的职责,负责有关的防汛抗洪工作。

  (二)各单位要严格坚持领导带班的昼夜值班制度。不分节假日,24小时有人值班,通迅工具畅通;严格交接班制度,确保防汛抗洪工作的衔接。

  (三)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坚持报告制度,发生险情和险情排除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防汛抗洪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要积极主动处理所辖范围内的险情,不得推诿和上交矛盾。

  上述预案由城市防汛指挥机构复查督导检查,各有关部门务必做到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安全渡汛。

实施方案 篇2

  工人必须使用护耳器,对那些对噪声较敏感的工人,即使在小于85dB

  (A)至90dB(A)的环境下工作,也必须使用护耳器。

  4、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工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其醒目位置按照GBZ158―20xx的要求设置警示标识的中文警示。

  (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1、为保证我矿职工身体健康,预防、控制和减少工作环境的不利危害,保护我矿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必须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及时、足额发放到职工手中,设专人管理、发放,严格按照国家劳动用品配备标准进行发放,让职工及时领取,决不允许存在拖延、滞发现象。综合办公室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认真落实好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审批、发放工作。

  2、在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资金实行预算制。定期将劳动防护用品的年度、季度、月度计划资金,及时上报。确保劳动用品库存数量,能够及时发放到职工手中,让职工在劳动生产中有效的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具体预算由综合办公室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员负责,要及时将每项劳动防护用品的所需数量报送供应部,供应部具体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合理库存。

  3、根据煤炭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劳动防护用品实行专项经费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定期对生产单位职工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劳动防护费用的足额投入。

  4、不断提高职工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确保每项劳动防护用品都有煤安标志,提高防尘滤纸配发,要将职工佩戴的防尘口罩进行升级,

  对质量好、防尘效果好的防尘口罩厂家进行招标,购置高质量的防尘口罩和滤纸。该项工作由供销科负责落实。

  5、安全部具体负责日常井下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对不佩戴、不正确佩戴、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手段。确保每个职工都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不定期的进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调查工作,根据生产的实际需要对发放标准进行调整。

  7、采用竞标的方式对有资质的厂家采购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井下作业场综合防尘的防治措施及要求

  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使职工的作业场所的防尘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一些不符《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作业场所积极采取有效治理措施,预防和控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保障煤矿从业人员身心健康。在综合防尘方面我矿20xx年主要要做好以下几点:

  1、通防科负责全矿粉尘测定工作,通防科负责主要大巷的冲尘工作;

  2、开拓掘进巷道防尘管路由施工单位负责安装维护管理;

  3、各转载点、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的水幕或喷雾装置由使用单位负责安装维护管理。净化水幕通防科负责安装管理。

  4、要建立定期冲尘制度并建立冲尘台账(内容包括冲尘地点、冲尘时间、冲尘人员)。运输队定期对巷道进行冲刷,保证责任区域内无煤(粉)尘堆积现象。

  5、井下各转载点必须坚持开机运输开喷雾,每班都要对机头、

  机尾、转载点前后20米范围内的煤尘进行清理和冲洗,保证机头前后20米范围内无煤尘堆积现象;

  6、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掘进工作面不得生产。主要巷道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三通阀门,保证完好使用。为了便于洒水降尘,防尘供水管路应敷设至工作面,长度超过100米的联络巷都要设有水管。一般巷道每百米以内设一个三通阀门,皮带巷每50米以内设一个三通阀门。

  7、掘进工作面,在距离工作面30-50米内设置一道净化风流水幕,50-100米之内再设一道水幕,并确保水幕能够封闭全断面并灵敏可靠。

  8、掘进工作面、掘进硐室必须采取湿式打眼,因特殊情况不能采取湿式钻孔时,可采取干式钻孔,但必须采取捕尘、降尘措施,工作人员必须佩带防尘保护用品。

  9、矿井粉尘的测定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矿井必须配备粉尘监测人员、监测设备及仪器仪表,必须建立定期测尘制度,按照国家规定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1)总粉尘

  ①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地面每月测定1次。测尘点的'布置符合有关规定。

  ②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一次。

  (2)呼吸性粉尘

  矿山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掘进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它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

  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定点呼吸性粉尘每月测定1次。

  (3)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一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一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

  (4)粉尘浓度测定方法执行GB5748―85《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呼吸性粉尘浓度测定方法执行GB16225―《车间空气中呼吸性矽尘卫生标准》;矿山个体呼吸性粉尘浓度测定方法执行LD38―92《矿山个体呼吸性粉尘测定方法》。

  (5)测尘前,根据测尘地点和采样数量准备好使用仪表、工具及其附件,并认真检查仪器,做到外表清洁、附件齐全、电键或旋转按钮灵敏可靠。工作中,注意观察采样地点的顶帮、运输情况,以保证工作中的安全,如有隐患必须首先处理。

  10、转载点及净化水幕安装标准:

  (1)采掘工作面的净化水幕应封闭全断面,喷嘴朝向风流与风流方向成45度角,水幕横杆距巷道顶不超过5cm,棚子支护巷道不大于10cm;水幕应固定牢固、阀门有把手,开关灵活、不漏水(滴水成线)。

  (2)各转载点的喷雾必须固定牢固,每道喷雾只准设置两个喷嘴,喷嘴朝向转载点与煤流方向成45度角。

  (五)加大职业危害预防培训的力度

  为加强我矿职业病防治工作,提高职工自身职业病防治管理水平,预防、控制尘肺病及其它职业病的发生。安全部要针对新入职员工,掘进、开拓区队的职工及其它辅助区队经常接触粉尘的职工进行

  职业危害预防方面的培训,并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1、要将职业危害预防这个课题深入到日常的职工培训当中,要制定专项的培训计划,配备专兼职教师,并根据职工的班次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及课程。编写职业危害预防方面的教材,发放到职工手中,与让职工切实体会到职业危害预防的重要性。

  2、在新入职员工的培训结业考核中加入职业危害预防方面的题目,并要占到一定的比例,让职工从日常的学习中多了解、掌握职工危害的预防措施。

  3、职工健康监护

  (1)严把新员工入矿体检关。对新入矿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凡未按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予办理上岗手续。

  (2)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要求进行在岗职工职业健康体检。按照相关法律要求的检查范围、检查周期、检查项目对在岗职工进行职业病体检。

  (3)对离岗职工进行职业病体检。在30日内对准备脱离所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或岗位的职工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并按要求将检查结果告知职工本人。未按要求进行离岗检查的职工,不予办理离岗手续。

  (4)做好我矿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做到档案符合要求、管理有序。

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落实医改政策,不断完善新农合保障制度,扩大保障范围,新农合重大疾病病种由原来的23种扩大到27种,现将市卫生局转发《关于印发<省农村重大疾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

  建立重大疾病保障机制,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是今年医改提出的一项重要惠民措施,也是我县新农合为进一步缓解农村重特大疾病患者经济负担,有效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的又一重要举措。各乡镇合管办、各定点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告知参合农民重大疾病范围、定点救治医院、管理及补偿政策,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将重特大疾病的病种、诊治医院、报销流程等主要内容在醒目位置张贴,对患有此类疾病的参合农民及时提醒办理转诊手续,引导患病农民合理就医。积极引导重大疾病患者到定点救治医院就诊,做到应保尽保。

  二、明确医院,严格报销。

  我县重特大疾病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为所有省卫生厅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在省级定点没有实行及时结报之前患者持合作医疗证(卡)、参合发票、诊断证明、住院发票、病历复印件、费用清单、出院证、转院审批表(或县外住院通知单)等在出院后30天内到县合管办报销。实行及时结报后报销按省卫生厅文件要求执行。市、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为市人民医院、解放军二十五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实行及时结报制度,结报程序按省卫生厅文件要求执行,与县合管办办理结算手续时,需附《省农村中特大疾病新农合补偿结算单》。

  三、加强监管,规范服务。

  县合管办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审查与确认患者参合身份、实际年龄以及是否符合重大疾病范围。对不符合重大疾病范围的患者应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承诺并严格临床路径诊疗规范收治患者,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与收费行为,保证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主动接受监管;不得拒收、推诿危重重大疾病患者;不得将重大疾病范围之外的病种(或治疗方法)升级或串换为重大疾病范围内病种(或治疗方法),增加新农合基金支出;不得减少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方案中包含的诊疗项目与服务内容,损害患者的.利益;不得将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方案包含的医药费用通过外购处方、门诊处方、门诊检查、外院检查、分解住院、分解费用等各种方式排除在当次住院医药费用之外,让患者自付,增加患者经济负担;癌症手术治疗和放、化疗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维持治疗不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对违反以上规定造成新农合基金流失的,除追回损失基金外,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暂停或取消重大疾病定点资格、取消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等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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