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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时间:2024-04-02 11:26:26 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篇1

  根据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以及广东省、江门市相关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台山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与指创卫迎检工作实施方案标

  (一)总目标

  切实依法实施儿童入托、入学

  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规范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我市每一名入托、入学儿童按国家免疫规范要求接种疫苗,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有效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的传染病控制。同时,通过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提高各级卫生、教育部门对预防接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进儿童及家长自觉接受预防接种的意识,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良好环境。

  (二)具体目标

  1、建立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有效、可行、科学的运作模式;

  2、培训一支具有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能力的专业队伍;

  3、开展儿童免疫接种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健康教育,提高健康教育覆盖率;

  4、使入托、入学儿童验证率达100%;第一类疫苗接种率均达95%以上,使计免相应疾病的发病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指标内;争取第二类疫苗接种率达85%以上。

  二、查验对象及疫苗接种种类

  查验对象:全市各托幼机构、小学20xx年新入托、入学儿童。今后每年对新入托、入学儿童的查验证工作,均参照本方案开展。

  疫苗接种种类: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必须接种的第一类疫苗包括: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乙肝疫苗、麻疹疫苗、乙脑疫苗、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共7种。建议接种第二类疫苗包括:甲肝苗、风疹苗、麻腮苗、流脑苗、水痘苗、流感苗、麻腮风疫苗、伤寒Vi多糖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偶联疫苗(HIB)、痢疾疫苗、肺炎球菌多糖疫苗、轮状病毒疫苗,今后根据新的疫情发展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将不断增加二类疫苗的种类,其免疫程序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规定执行。

  三、补种原则

  根据《条例》要求,在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时,对未完成免疫程序的儿童,按以下原则进行补种:

  1、未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按照疫苗免疫程序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3、未完成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3月龄~6岁儿童使用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7~11岁使用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12岁以上儿童使用成人及青少年型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

  4、未完成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4岁以下儿童未达到3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3剂次。4岁以上儿童未达到4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4剂次;

  5、未完成2剂次麻疹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应补满至2剂次;

  6、如需补种多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两种疫苗可以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两种减毒活疫苗可在同一天注射,如未在同一天注射,则接种注射时间应至少间隔4周。严禁将不同疫苗混合在1支注射器中接种。

  四、实施安排

  (一)组织分工

  市卫生局、教育局负责对入托、入学儿童免疫接种及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市疾控中心、各镇卫生院:负责指导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预防接种宣传工作;同时,应加强对漏种儿童补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市直各托幼机构、各镇中心小学:应将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纳入传染病防控管理内容,开展定期检查。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宣传预防接种意义和有关知识;将查验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在报名须知中明确告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要求和国家免疫规划要求接种的疫苗种类,要求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按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疫苗的儿童,在入托、入学前应到居住地的镇卫生院补办或补种(原台城地区、附城地区的对象分别在市疾控中心计免所、城区医院防保科补办或补种)。

  (二)人员培训

  由市卫生局、教育局组织全市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培训工作。市疾控中心负责对各镇卫生院及台城地区所有负责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及技能的培训,加强技术指导。各镇卫生院在当地中心小学的协助下,负责对各镇托幼机构和学校专(兼)职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种类及其免疫程序、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报表填写、查验结果报告(包括报告机构、时限、内容等)、漏种儿童补种等具体内容和要求。

  (三)措施保障

  1、市卫生局将漏种儿童补种工作列入常规计划。市疾()控中心在儿童入托、入学前做好全市漏种儿童补种的工作安排,提前将查验预防接种证登记报表和补种(补证)通知单提供给托幼机构和学校。

  2、在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和学校应按照《条例》要求,对儿童进行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根据我省的免疫规划程序查对儿童各疫苗免疫针次,查验情况必须如实填写《新生入托、入园、入学计划免疫验证登记

  表》(见附表1)并报所在镇卫生院存档备查,儿童的预防接种证交还其家长保管。

  3、市疾控中心、各镇卫生院派业务人员指导、协助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发现未依照要求接种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收集资料汇总后,以学校(托幼机构)为单位填报《新生入托、入园、入学计划免疫验证统计报表》(附件2)报市疾控中心计免股和市教育局体卫艺股。同时将补种(补证)通知单交儿童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4、各镇防保科应根据市疾控中心的安排按时对漏种儿童开展补种(漏种儿童的补种原则见上文),对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已种儿童经核对无误后给予补证,将补种或补证信息及时反馈给儿童所在托幼机构或学校,按照要求报告儿童补种和补证情况。

  5、托幼机构和学校应在儿童补种或补证后复验预防接种证。托幼机构或学校对学期中新接收的转学儿童也应当查验其预防接种证,如漏种儿童应按要求补种或补证。

  6、各镇卫生院防保科人员按照要求对所负责的托幼机构和学校的各项资料进行汇总,及时上报市疾控中心计免股和市教育局体卫艺股。

  五、监督检查

  市卫生局、教育局应加强对托幼机构、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和漏种儿童补种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每年定期开展检查,确保预防接种各项措施的实施。根据《条例》第67条规定,对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未依照规定查验预防接种证,或者发现未依照规定受种的儿童后,未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报告的,由市教育局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同时,市疾控中心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监督指导评估,对工作效果做出评价,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撰写总结报告,向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反馈情况。

  六、工作进度

  1、20xx年3-6月份,根据本市的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2、20xx年8-9月份,按照各项规范的工作措施完成查验及补种工作;

  3、20xx年10月份上旬,资料汇总上报。

  附件1:镇单位新生入托、入园、入学计划免疫接种验证登记表

  附件2:年镇新生入托、入园、入学计划免疫接种验证统计报表

实施方案 篇2

  一、乡集镇饮水现状

  XXX集镇水厂始建于1900年,经过逐年改造,年供水人口20xx人,年供水规模为3.6万吨,属典型自压式供水。工程由取水池、引水管道、主蓄水池、过滤池、供水管网等五部分组成,取水于XXX乡XX村X沟,取水流量为0.0013M/S,主引水管全长1800m,管材为PE管Ф100,蓄水池容积为180 M。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引水设施老化,水源地水量不平衡,水量不够充足,一遇干旱就面临缺水、停水状况,特别是季节性缺水严重,正常供水无法保障。

  2、因没有净化设施,水质严重不达标。经卫生监测部门水质检测,大肠杆菌严重超标。

  3、集镇规模不断扩大,供水量不能满足集镇发展的需求。

  4、供水设施、管网老化失修,不能正常使用。

  由于XXX乡集镇水厂已不能满足集镇用水的现实需求,严重制约了XXX乡经济社会发展。为了进一步提高供水能力,改善供水水质,使集镇居民达到饮水安全,需新建一处水厂,非常必要。

  三、项目建设的目的 33

  其主要目的是:水量充足、水质达标、用户满意、长效运行。

  四、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本水厂设计供水人口3000人,每天用水量为3000人×0.2吨=600立方米。

  (一)、基本原则

  1、突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原则;

  2、遵循自然规律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原则;

  3、引蓄结合的原则;

  4、着重解决水源、改善水质,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

  5、强化功能,加强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从XXX沟引水,最枯流量0.01 M/S,水源地至集镇管线全长12公里,水头为300米,在XXX建水厂一处,过滤消毒设施配套,新增供水管网6公里。其主要内容为:建进水池一处10立方米,主输水管道Ф150PE管12公里,新建清水池600立方米,净化消毒设施一套,围墙值班室配套,主供水管道Ф100PE管6公里。

  五、投资概算

  (一)输水工程

  1、进水池:10立方米×600元/立方米=6000元。

  2、输水管:12000米×160元/米=1920000元。 3

  (二)水厂建设

  清水池建设:600立方米×600元=360000元。

  围墙:160平方米×200=32000元。

  自动化净化消毒设施:300000元。

  水厂值班室:30平方米×1200元/平方米=36000元。 监控系统:20000元。

  征地补偿:0.6亩×25000元=15000元。

  (三)供水管网建设

  Ф100PE管:6000米×130元/米=780000元。

  工程总投资346.9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投资320万元,地方自筹26.9万元。

  六、项目建设时间

  该项目实施时间安排为20xx年至20xx年。

  七、项目效益分析

  该项目实施后,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社会效益,按1元/立方米每年可收取水费22万元,同时大力改善集镇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为XXX乡集镇经济社会发展夯实基础。

  XXX乡人民政府

实施方案 篇3

  工作力度,加快干河街道石码头社区创卫工作步伐,彻底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夯实创卫群众基础,提升城市形象。现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仙桃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仙办发[20xx]13号)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抓手,坚持统一领导、整体联动、强化管理、夯实基础的工作原则,通过人员协助、物力帮助、资金扶助等方式深入到干河街道石码头社区帮扶、指导创卫工作,努力把干河街道石码头社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管理有序、治安良好、生活便利、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使干河街道石码头社区的环境得到有效整治,让90%以上的居民满意或基本满意创卫工作,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打牢基础。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为确保包抓干河街道石码头社区创卫工作落实到位,我局成立由局长闵银华同志任组长,工会主席李传斌任副组长,监测站办公室主任闵新元、监察支队工作人员雷玉斌为成员的包抓干河街道石码头社区创卫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依靠干河街道办事处和石码头社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辖区居民的作用,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干河街道石码头社区实际,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重点做好整治和宣传工作,同时指导、帮助干河街道石码头社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共同解决社区内存在各种不符合创卫要求的突出问题。

  三、工作任务

  我局安排人力、物力和一定资金帮扶解决干河街道石码头社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定期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对包抓社区范围内的卫生死角进行清理,切实解决社区内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主要开展以下几点工作:

  1、 整治环境卫生。帮扶、指导社区落实卫生保洁制度,将单位卫生按“属地管理”原则纳入社区统一管理,定期对辖区内各单位、公共场所、庭院、楼栋及居民户开展“大清洗、大清扫、大清运”活动,绿化美化,整治环境卫生,清除卫生死角;督促检查社区所有单位、门店、房屋产权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整治市容秩序。帮扶、指导社区内的农贸市场、临街门店创建达标,集中整治门店出店(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违章搭建等行为和治理马路市场、“野广告”和“牛皮癣”。

  3、完善基础设施。改造社区背街小巷,硬化平整道路,疏通给排水管网,设置路灯,配套完善垃圾收集容器及标准化公厕,完善健身、休闲、娱乐等公共设施。

  4、整治重点部位。帮扶、指导包抓社区整治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六小”行业、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违规饲养宠物、鸟类和畜禽;落实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措施;彻底改善环境卫生面貌,确保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5、开展健康教育和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帮扶、指导包抓社区营造浓厚的“创卫”宣传氛围,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在社区服务中心设置1块可更换内容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和 2块“创卫宣传标语牌”,开展“创卫”工作标准及健康知识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门店、进家庭等“五进”活动,全面提高社区居民的文明卫生意识和创卫的参与率、知晓率、满意率。

  四、工作要求

  1、认真履职。紧密围绕我市创卫工作进程,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要求,突出重点、难点,认真组织抓好干河街道石码头社区内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宣传教育等各创建任务的落实,确保20xx年一季度通过省级初评和20xx年二季度全国爱卫办组织的暗访。

  2、协同合作。在干河街道办事处和石码头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帮扶、指导石码头社区落实好各项创建任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力推进创卫工作。

  3、严格纪律。工作专班进驻石码头社区从20xx年1月底起到20xx年12月底止,要求一般时期每周至少在社区工作3天,特殊时期要脱产在社区工作。同时在社区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岗、离岗,不得接受社区及该区域内单位的吃请,不得增加社区负担,不得收取礼金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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