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

实施方案

时间:2024-04-05 10:31:16 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实施方案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篇1

  根据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通知精神以及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坚持改革创新、转变扶贫开发方式,以整村推进贫困村为主战场,以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着力实施精准扶贫、科学扶贫,进一步构建政府、市场和社会协同推进扶贫的工作格局,加快推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指导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市镇村委会位于市西北部,距市城约50公里,是我镇比较偏远的村庄,属于我市20xx年计划实施整村推进的贫困村。村委会总面积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000亩,坡地园、农业用地共计3100亩,全村共有21个村小组,全部属于革命老区村庄,总人口530户2339人,其中贫困人口65户264人。主要通村道路大多数属于泥面路,还没有全面的实现道路的硬板化建设。村民收入主要是种植橡胶、胡椒等热带经济作物,经济发展比较滞后。

  二、工作目标

  以整村推进为契机,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所有村民小组通水、通电,解决贫困户的住房安全问题,切实抓好产业的培育,大力发展九年义务教育事业以及福利事业等整村推进的十项目标,力争一年内各方面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贫困的现状与原因

  全村基础设施落后,无村级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通村公路硬板化率低,出入村庄不便。自来水的普及率不高,饮水存在安全问题。且尚未形成覆盖全村的电网,信息不畅通。目前村还没有形成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整体收入水平较低,无集体经济收入。造成贫困的原因很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交通不便,农产品运销困难;2.水利设施落后,排灌能力差,直接影响生产、生活和人畜饮水;3.没有规模产业,传统农业产业技术含量低,缺乏竞争力,信息闭塞,商业意识淡薄。4、受教育水平低,由于村民收入低,导致该村的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偏低。

  四、项目规划

  1.产业扶持。联合市扶贫办举办的关于产业扶持、实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积极做好贫困户的宣传与动员工作,力争使每位贫困户能掌握1-2项实用技术,其中有一项以上可以成为增收项目。

  2.加大宣传。积极配合市扶贫办,加大对一些便民惠民政策宣传,并落到实处。使贫困户能成为受益主体,力争在今年使村的人均纯收入能够增长13%,达到6250元。

  3、班子建设。建立健全村委会管理的各项制度、强化村委会领导班子建设,指导帮助村实现村务、财务、事务公开,积极鼓励村干部带头致富。

  五、主要措施

  为完成整村推进的扶贫目标,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管理。由镇委书记梁振兴与镇长周明领导,镇委委员龙华俊、镇干部符方铖和陈伟聪驻点,实现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责任制。按照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的通知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帮扶责任,采取切实帮扶措施,完成驻村小组帮扶项目工作任务,真正实现镇干部与贫困户链接,帮助贫困户脱贫。

  2、加大宣传力度,全面调动群众积极性。做好村整村脱贫的工作,关键是做好群众主动参与的思想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一是要进村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强调整村推进建设是村庄全面脱贫的一个好机会,全面提高群众思想认识,二是在扶贫办的组织下,组织村干部及部分村民代表到外地市县参观学习,打开群众地眼界。三是让群众参与到示范村建设中来,从规划至项目的实施,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提升群众的主导地位。四是做好技术服务和技能培训的宣传工作,传授农业科技知识,提高农业生产水平,积极动员各贫困户参与产业扶持、实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的培训,改变传统的农业模式,实现科技兴农,科学致富。

  3、建成村级的养羊合作社。为了全面落实的整村推进工作,按照“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的要求,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根据镇的驻村干部以及责任帮扶人对贫困户的上门走访、征求意见等形式,了解贫困户的'致贫原因以及脱贫需求。由市扶贫办发放种羊,建成一个围绕村65户贫困户入社的养羊合作社,使之成为脱贫的有效途径。

  4、强化监督管理。整村推进工作涉及扶贫资金、项目、工程招标、项目承包、财务支出等多方面的问题。这就要求在整村推进的过程中做到全面的公开透明。在整村推进的过程中,在梁振兴书记以及周明镇长的领导下,由分管领导钟兴珠副镇长负责,使整村推进工作做到事前评估、事中监督、事后检查验收。同时镇纪委积极监督村委会的村务、财务、事务公开,加强的班子队伍建设。

  5、加强项目的后续管理。整村推进是一项真正惠民的民生工程。在的整村推进过程中,要严格遵循建管并重的原则,充分发挥并延长建设项目的使用效益,在整村推进计划完成后,将指导村委会一级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日常管理制度,以保洁、后续管理技术为重点,确保项目效益常态化何长效化。

实施方案 篇2

  为加快推进我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协作和对口帮扶机制的建立,加快形成“小病在乡镇,大病进医院,康复回乡镇”的就医新格局,加快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和90%的患者在县内治疗的医改工作目标,加快缓解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医改基本原则和《XX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株政发〔20xx〕8号)、XX市《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促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统筹共享、合理利用乡村医疗卫生资源,构建就医新格局;加快推进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全面落实各项惠农便民举措。

  二、基本原则

  (一)患者知情自愿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二)就近分级治疗原则。根据病情需求,能在门诊治疗的不收住院;能在村卫生室治疗的,不到卫生院治疗;能在卫生院治疗的,不到县级医院治疗;能在县级医院治疗的,不到市级医院治疗;能在市级医院治疗的,不到省级医院治疗;因病情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坚决按程序转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治疗;按规定需要转诊到定点医院诊疗的病种,坚决按要求转定点医院治疗。

  (三)医技资源共享原则。认真落实同级医院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相关规定,建立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和对上级医疗机构相关检查“直通车”,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参合农民就医的`经济负担,促进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

  (四)“无缝隙”对接原则。逐步建立上下协调、严密有序、高效实用的转诊渠道,为患者享受到分级诊疗带来的连续、完整、快捷、有效、价廉的医疗服务。

  三、就诊范围划分

  (一)村卫生室: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治。

  (二)乡镇卫生院:主要接诊A型病例暨病种单纯,病情较稳定的一般门诊、住院病例以及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的病例,包含: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人;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人;

  3、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4、需要长期治疗与管理的慢性病人;

  5、老年护理病人;

  6、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人;

  7、上级医院下转的康复期病人。

  (三)县二级医院就诊范围:主要接诊B型、C型病例暨急需紧急处理但病种单纯的一般急诊和病情复杂或有复杂的合并症、病情较重的急、慢性病人、诊断治疗均有很大难度预后差的病例以及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的部分D型病例,包含:

  1、临床各科危急重症,基层医院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2、基层医疗机构及一级医院不能确诊的较疑难复杂病例;

  3、较大伤亡事件中受伤的病人。

  (四)市三级医院就诊范围:主要接诊C型和D型病例暨病情危重、随时有生命危险,有循环、呼吸、肝、肾、中枢神经功能衰竭病变之一者以及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国家确定的部分重大疾病的救治,包含:

  1、临床各种危急症病人;

  2、二级医疗机构因技术或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上转病人;

  3、二级医院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4、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生的病例。

  (五)市外三级医院就诊范围:主要接诊D型病例和国家确定的重大疾病救治病例,包含:

  1、临床各种危急症病例;

  2、县、市级医疗机构因技术或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上转病例;

  3、市级医院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四、程序及要求

  (一)转诊程序

  1、除危急重症病例和病人及病人家属强烈要求外,对因技术、设备等能力所限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病人,原则上基层医疗机构上转至二级医院,二级医院诊疗有困难的病人上转至三级医院或专科医院。

  2、转诊病人或病人家属持下级医院开具的“分级诊疗转诊单”到对应的上级医疗机构就诊;

  3、上转病人病情稳定后,上级医院应及时将病人转回基层医院作进一步的康复治疗;

  4、对长期在外务工或危急重症病人,接诊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及时告知病人或病人家属转诊规定,督促其尽快向基层医疗机构和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报告并补办相关手续。

  (二)转诊要求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成立分级诊疗责任科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并设立专线电话及时提供咨询服务;

  2、各医疗机构要制定具体分级诊疗实施细则,明确转诊服务流程,确保转诊服务的人性化和连贯性、有效性;

  3、基层医疗机构上转病人时必须填写《XXX分级诊疗转诊记录单》,详细填写患者的基本情况,诊疗用药情况和建议上转医院名称;上级医疗机构下转病人时必须详细填写《XXX分级诊疗转诊记录单》,并附患者的治疗情况及下一步的康复计划和下转医疗机构名称(原经治医疗机构或基层医疗机构);

  4、危急重症患者上转时,上、下级医疗机构要做好“无缝”对接工作,上送或下接均需派出专人护送并书面和口头同时向接诊医生介绍病情;接诊医疗机构对转来的病人要及时、认真进行登记,并安排专人将患者送至病区或门诊作进一步治疗;

  5、各医疗机构对上转来的患者统一实行“一优先、两免费”暨优先就诊,免收挂号费、诊查费。

  五、实施步骤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分级诊疗实施细则,建立办事机构,明确具体责任人,20xx年3月底之前完成。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分级诊疗制度的广泛宣传,要召开各种会议、印发宣传单向广大群众宣传分级诊疗的好处与做法,使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20xx年4月底之前完成。

  (三)强化培训,稳步实施。要分层次、分批次组织行政管理人员、医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认真做好各项技术准备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组织广大医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领会实施步骤、方法和要求。20xx年4月份起步,分别在5月1日、7月1日之前全面实施。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督导检查,实行奖罚兑现。县卫生局成立分级诊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唐立军,成员:万邱华、洪健、兰晚霞。县卫生局将分级诊疗制度实行情况纳入年度对各乡镇卫生院、医院的考核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每季度督查一次,通报一次,讲评一次;同时列出专项经费用于年度考核奖励。

  (二)加强各级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快现有卫生服务人员中医师、护士的岗位培训,熟悉和掌握分级诊疗基本原则和要求,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诊疗服务水平,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要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积极开展家庭医生服务工作及慢性病管理、康复跟踪服务;要加快建立推广电子病历和就诊“一卡通”系统,提高转诊会诊质量和效率,在有效保障公民隐私的情况下逐步实现患者健康信息的合理互联共享。

  (三)加快建立分工协作和对口帮扶机制。认真贯彻落实《XXX对口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县医院要做好与乡镇卫生院的对口帮扶工作,落实专家坐诊制度,定期安排高中级卫技人员到基层开展临床会诊、病案讨论,建立长效的技术培训和技术协作制度,帮助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要按照省市对口支援的相关文件精神,采取签订技术合作协议等多种形式,建立市、县、乡、村“四点一线”的分工协作架构,落实好对口支援与分级转诊工作。

  (四)加大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力度。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农合支付制度促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实行新农合基金总额预付、单病种管理和新农合指标控制的综合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

  适度提高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门诊就诊的报销比例和报销范围;凡未经医院开具“分级诊疗转诊单”而私自到上级医院就诊的,将降低报销比例的20%,除危急重症或长期在外务工等情况外,但4日内须向当地农合办报告并补办相关手续,报销比例可不受影响,分级诊疗转诊率纳入县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助报销资料管理。

  要严格掌握住院指征和转诊标准,严格控制住院率、转诊率,既不得拒接病人,也不得随意转诊病人,如果发现降低住院指征或转诊标准,所在医疗机构要支付该病人10%的医疗费用。

  要继续抓好抗菌药物专项治理,全面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严格控制医疗费用过度增长,次均费用、大型检查阳性率、药占比等考核指标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附件:XXX分级诊疗转诊记录单

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参保的非公有制用人单位和职工为重点,采取部门联动、跟进服务等措施,运用法律、行政手段,强力推进职工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深入挖掘扩面潜力,保障公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二、工作目标

  将应参保而未参保的用人单位、职工(含农民工)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确保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组织领导

  成立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区人社局、财政局、地税局、社保局、劳动保障监察队等单位领导组成,具体协调本次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抽调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组成扩面小组,具体实施扩面征缴活动。

  四、重点工作

  (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使企业和职工进一步了解社会保险政策,牢固树立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意识。与此同时,要把执法办案与宣传教育充分结合起来,要积极与新闻宣传部门协调沟通,有选择地宣传一些典型事例,曝光一些典型案例,以事、以案说法,扩大宣传层面,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正确引导和社会监督作用。努力做到办理一案、宣传一方、影响一片。

  (二)规范社会保险登记。督促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规定的证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注销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证件和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或在市内成建制转移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相应资料直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变更社会保险原登记的相关信息。督促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三)加强缴费基数申报。督促用人单位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税务机关依法对单位缴费情况进行检查时,被检查的单位应当提供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拒绝检查,不得谎报、瞒报。

  (四)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人社、地税部门要充分发挥劳动监察、社保稽核的职能作用,加大劳动监察、社保稽核的力度,依法对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职工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申报、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监察和稽核,对存在隐性就业、逃避参保、不如实申报缴费基数和长期拖欠社会保险费等违规行为,责令其及时纠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理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区法院予以强制执行,冻结财产,并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对在扩面征缴专项中拒不参加社会保险、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单位及时向劳动监察机构通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依法立案办理,作出行政处理直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通过强有力的执法保障,确保扩面征缴工作推得开,落的实,有成效。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22日至9月30日)。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法》等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努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关心、劳动者积极参保、用人单位主动参保缴费的良好氛围。

  (二)排查摸底阶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对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及职工参保缴费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并根据工商部门登记单位信息和社保经办机构参保信息进行比对,逐一调查分析。调查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是否按规定参加了全部或有关险种,是否全员参保,是否如实申报缴费基数,是否足额缴费。通过排查,彻底摸清底数,全面掌握情况,进行分类管理,确定扩面征缴范围。

  (三)扩面实施阶段(10月16日至11月30日)。根据排查情况,人社、地税、财政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情况进行检查,做到查出一个单位登记一个单位、核定一个单位、征缴一个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不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由劳动监察队责令改正,对拒不参保缴费的用人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四)分析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2日)。扩面征缴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本次扩面征缴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总结经验教训,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扩面征缴工作取得明显效果,成立凉州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社保局,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地税局、区财政局、区社保局、区劳动监察队抽调人员组成执法检查组,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二)加强业务指导。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简化业务程序,缩短办理流程,为参保单位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各执法检查组要深入用人单位,及时了解参保过程中存在问题,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

  (三)落实法律责任。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收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执法活动。重点加大对拒绝办理和拖着不办的用人单位的'行政处罚力度。对未按照规定时间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的用人单位,由区劳动监察队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进行处理处罚;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区社保局核定其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劳动监察队或地税征收机构强制征收;用人单位未依法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的社会保险费,或未按规定缴费的,由地税征收机构责令改正,并加收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依法进行处理处罚。

【实施方案】相关文章:

实施方案01-06

实施方案01-06

实施方案01-06

实施方案01-06

实施方案01-05

实施方案01-05

实施方案01-12

实施方案01-13

实施方案01-12

实施方案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