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复产方案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复工复产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复工复产方案 篇1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针对我县交通建设项目、运输企业数量多,春节后人员流动性大的实际情况,为保障20xx年春节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有序复工,确保一季度“开门红”,现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举措
(一)建立健全防控机制。各单位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抓好春节后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有序复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交通运输局成立由“一把手”担任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附件1),摸清底数,逐一与企业(在建项目)签订疫情防控责任状(附件2)。各单位要指导督促各交通运输企业(在建项目)成立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专班,明确1名负责人与1名联络员,内部逐级分解疫情防控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二)加强复工排摸管控。各单位要指导督促企业(在建项目)做好全面加强市外返工返岗人员提前告知、排摸工作,引导返工人员在来云返云前 24 小时通过复工码进行自主申报。并建立2本复工复产人员台账(单位市外返云员工汇总台账、住单位集体宿舍人员台账),每日动态更新,于每日下午14时30分前报送至县交通运输局(联络员:XXX)。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1.做好开工前准备。掌握并登记每名员工的健康状况、出行情况。按照《云和县20xx年企业返工回云人员提前排摸登记表》(附件3)进行排查并登记。省外复工返云人员,企业必须要求其提供 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才可返云,对中高风险地区来云返云人员劝导其暂缓来云返云。开工前对在建项目、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宿舍、食堂等)的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
2.守好“小门”。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做好外来人员登记。
3.做好物资保障。储备不少于 7 天用量的'口罩、体温检测设备、消毒液等防疫物资。
4.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横幅、各类工作群、电话通知等多种方式,向员工普及疫情防控知识。
二、统筹推进落实、形成工作闭环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实现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两不误”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落实三方责任。
1.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及时召开企业(在建项目)部署会,指导检查企业(在建项目)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2.落实企业(在建项目)主体责任,实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3.落实返工人员个人责任,返工人员要主动申报,及时配合企业(在建项目)排摸以及做好自我健康检测,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向企业(在建项目)汇报并及时就诊。
(三)数据真实有效。企业(在建项目)要确保数据上报及时且真实有效。
三、强化督导检查,筑牢疫情防线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在建项目)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完善相关台账。同时做好交通运输企业(在建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复工复产方案 篇2
根据市、区、镇三级安全部门关于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工作要求精神,切实加强我司(厂)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推进,确保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政策,为了我司(厂)各项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我司(厂)特制定了以下复工整改方案:
一、成立XX公司(厂)节后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主要负责人XXX
副组长:XX
成员:各部门、科室、生产车间主任
二、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内容
各企业根据实际制定
三、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一)培训时间
20xx年2月XX日
(二)培训地点
公司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按照培训计划)
1.安全操作规程、复工复产安全措施。
2.规章制度。
3.应急救援及应急处置技能。
4.岗位安全。
(四)培训考核要求
XXXXX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队复工复产检查内容(企业根据实际制定检查表格)
对主要生产装置、安全防护设施、电气设备、储存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和检验检测
五、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
复工复产方案 篇3
一、企业复工时间
对全区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不含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工地)实行分类分片分时段严格审批,有序复工。所有企业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的优先复工。
(一)工业企业
2月10日起,符合“白名单企业”(即涉及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员工基本为本地的企业、本地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完整的企业;
2月15日起,员工主要来自其他非疫情重点地区、本地产业链、供应链较为完整的企业;
2月20日起,其他工业企业。
(二)服务业企业
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堂餐)和商贸流通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
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投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
2月20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
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暂缓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等娱乐场所,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等。
二、企业复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
(一)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企业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坚持稳控当头,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并制定承诺书;同时建立劳动关系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劳资和稳定问题,切实承担社会责任。
(二)防控方案制定到位
企业要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等内容,落实落细各项举措。
(三)联动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要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班子和管控人员,各项职责分配到人,落实专职人员,每天按时如实将职工健康状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向属地平台、镇街报告,实行网格化管理。
(四)企业职工排查到位
企业要严格排查职工近期出行情况,全面掌握职工当前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及共同生活成员健康状况。建立职工“一人一档”每日登记制度,所有职工在“杭州市企业员工健康码数字平台”申报信息并获得职工健康码,一人一码,分类管理,确保职工的健康安全。
1.首批上岗职工须为在杭州连续待满14天以上且无相关呼吸道、消化道症状体征人员。
2.企业对后续职工上岗须进行严格排查,其中xx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近期一律不得返回,具体返回时间另行确定;其他地区职工返回前须上报名单,经审查通过可返回,返回后原则上须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视各地疫情变化情况动态调整),无症状后方可上岗。隔离医学观察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明确。
3.企业必须做好分批返回职工的`隔离方案,经属地平台、镇街审核通过后方可通知职工返回。
(五)防控物资准备到位
企业要根据防控需要,配齐足够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并落实临时隔离点。厂区各公共场所消毒防护到位。
(六)安全工作确认到位
企业在复工前须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查,做好车间、仓库等的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无故障、无遗漏,职业卫生和劳动防护到位。
三、企业复工申请
1.组建工作专班。区级层面抽调发改、经信、商务、市场监管、卫健、公安、农业农村、三服务办等部门和邮政、人民银行、银保监、电力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复工工作专班,负责企业复工审核工作。各平台、镇街建立相应专班,并落实专人担任复工指导员、防疫指导员,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2.理顺审批权限。财税关系归属五大平台的企业由平台审批,报区复工专班备案。除此之外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行政区划在属地镇街审核通过后,报区复工专班审批;其他所有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由属地镇街审批,报区复工专班备案。良渚新城、良渚街道共同组建专班,以良渚新城为主,负责审批。
3.明确审批流程。符合上述六个“到位”的企业,提前三天通过“杭州市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数字平台”申报复工申请或直接向属地平台、镇街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审批通过的,由审批单位发放复工通知书,企业收到后方可复工。
4.从严控制数量。区复工专班根据疫情变化情况,按照企业数和职工数“双控”原则,分类分时段对平台、镇街审批数量进行限额管理,从严把关。
四、企业复工后必须做好“六个强化”
(一)强化人员管理
企业要做好职工每日健康监测。督促职工每日在平台进行健康打卡,确保每日更新底数清,并及时审核上报属地平台、镇街。指定专人落实每日对所有职工进行体温监测,一天不少于两次。
企业要做好职工上下班途中管理。对职工上班工作场所、厂区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访客管理,所有出入人员必须戴口罩,体温异常者未经检查排除感染不得进入。要求职工固定上下班路线,途中佩戴口罩并尽量减少在外时间。提倡单人自驾,有条件的企业提供班车接送服务并做好消毒。
企业要做好职工上岗安排。在疫情解除前,企业原则上不招录新职工。如必须招聘,一律不得到疫情重点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一律不得从疫情重点地区新招聘职工,在其他地区招聘新职工必须严格审查。
企业要减少人员外派出差,不得安排职工到疫情重点地区出差,也不能接受重点疫区人员来访。确因工作需要的特殊人员来访,企业要严格按照隔离医学观察办法先实施医学观察,待观察解除后,方可进入。
(二)强化就餐管理
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独立分餐,并尽量分批错时用餐;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企业应确保职工就餐时距离保持1米以上,禁止聚集用餐。餐具、饮具等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消毒,保持清洁,确保卫生。
企业要保持食堂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及制作过程不受污染。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三)强化卫生防护
企业要加强工作场所的全面通风,尽量开窗增加通风换气次数。安装有机械通风设施或使用空气调节的工作场所,要加强机械通风量或空调新风量,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厂区内所有垃圾分类处置,严格按照卫生部门要求规范处置。
企业要做好公共场所卫生防护,生产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电梯、卫生间、地面等公共部位均要定期消毒到位,每天不少于2次。
(四)强化教育宣传
企业要密切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和心理卫生,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及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教育引导职工不信谣、不传谣。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合理安排作息,倡导职工适当、适度活动,提高身体免疫能力。
提倡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网络办公或远程办公。疫情期间,企业一律暂停召开职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聚集的相关活动。企业要教育职工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不走亲访友和聚餐,乘坐公共交通时应佩戴口罩。
(五)强化应急预案
企业要与属地平台、镇街、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温度超过37.5℃)必须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属地平台、镇街,并按要求第一时间落实定点医院就诊排查,对所有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实施隔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企业要针对重要岗位职工因疫情缺员等突发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防控预案,因疫情导致重要岗位人员不足,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企业须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六)强化监督管理
企业要加强对内部复工和防疫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平台、镇街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前的指导和复工后的监管,区企业复工专班要加强抽检。对防疫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审核把关和监管不严的平台、镇街要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责。
复工复产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标
“疫情防控第一”,各工厂企业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要围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开展复工复产工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对疫情要严把输入关、预防关、应急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确保经开区不发生疫情扩散事件和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安排
(一)保障性复工行业:保障城乡运行必需品(供水、供电、油气、医药、饲料、通讯、市政、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品(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工厂企业连续生产必需品,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工厂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银川市要求,在做好防控措施的情况下灵活安排职工正常上班。
(二)复工节点要求:辖区范围内除以上必需行业外,其他工厂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实施复工复产。紧急特殊情况确需提前复工复产的工厂企业,在防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提前3天向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管委会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必备条件
(一)必须建立工厂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一是要成立由工厂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职机构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工厂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工厂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
(二)必须向经开区管委会报备。工厂企业提出申请,提交开复工工厂企业疫情防控自查表和复产复工期间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经部门核查(东区、西区工厂企业由经发局、安监局负责核查;金凤工业园工厂企业由工业园办公室负责核查;建筑工地由建设局负责核查;新招商引资工厂企业由经合局负责核查;育成中心工厂企业由动漫公司负责核查)提出建议经管委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三)必须全面核查员工及亲属情况。工厂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工厂企业未接到经开区管委会复工复产批复前,工厂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待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对湖北等重点疫区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并对从湖北等重点疫区人员进行电话劝阻,疫情期间按照国家要求原地隔离;四是对外省来宁,特别是来自疫区的人员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管委会、社区街道报告,并先行隔离14天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每日报送《银川经开区工厂企业疫情排查统计表》。
(四)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液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工厂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五)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宿舍、卫生间、电梯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四、疫情防控
(一)坚持每日全体人员体温检测进厂。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隔离,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坚持每日上班前、下班后消杀防疫(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工厂企业要对通勤车辆、车间、办公场所、食堂、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三)坚持每日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工厂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
(四)坚持小批量多频次职工就餐方式。上班期间职工就餐,应采取小批量多频次、错时就餐、盒饭供应等方式有计划的予以安排,杜绝人员汇聚、集中。
(五)坚持日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每日报送《银川经开区工厂企业疫情排查统计表》。
(六)坚持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值班管理。
各工厂企业应明确值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要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二)强化工厂企业主体责任。
各工厂企业要强化责任制,工厂企业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工厂企业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复工复产方案 篇5
为全面贯彻落实近期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及省、市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衢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护航复工复产消防安全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衢消安委〔2020〕4号)及(龙消安委【2020】1号),全力消除复工复产期间各类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全街道火灾形势稳定,助力打好打赢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收官之战。经街道同意,决定在全街道组织开展护航复工复产消防安全攻坚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聚焦“提本质、遏重大、降较大、减总量、保安全”总目标,紧盯小微企业、居住出租房、电动自行车,“多合一”等重点对象和领域,落实排查全覆盖。服务企业单位解决复工复产期间消防安全难点问题,提高复工复产期间火灾防控水平,为“两手硬、两战赢”提供安全保障。
二、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4月15日,共20天。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整治小微企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责任科室:城市建设办)。对前期排查掌握的小微企业底数进行再核实,发动网格力量参与排查,排查一家、登记一家。排查过程中,对照省《小微企业消防安全整治标准(试行)》(附件1)和《衢州市小微企业消防安全整治标准》逐项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表(附件2),对发现的隐患登记造册,明确整改时限,督促整改。根据《龙游县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龙安委〔2019〕6号)明确的工作职责,扎实开展整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员工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新上岗员工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四懂三会”。鼓励小微企业因地制宜加强消防安全物防措施应用,按标配齐消防器材,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深入推进小微企业员工消防安全大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全面排查整治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责任单位:相关行政村、模块相关科室、各社区)。对街道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区域与辖区公安派出所、街道消安委人员、驻村、社区和村两委干部组织力量,对复工复产企业集体宿舍、员工分散租住房屋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治理电气线路未套管、电线私拉乱接、生活用火未隔离、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电动车乱停放、私拉电线充电等风险隐患。排查过程中,要加强“基层治理四平台”的运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出租房火灾隐患,及时录入平台,完善事件流转、移交机制。在居住出租房集中连片区域,要配合公安派出所推进出租房旅馆式管理。出租房屋应符合《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在外来务工人员申办居住证或前台登记时免费分发消防宣传资料。
(三)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责任单位:相关行政村、模块相关科室、各社区)组织对住宅小区、居民楼院、居住出租房、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场所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常态化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是否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四)全面排查整治堵塞生命通道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各社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住宅小区的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工作和清理建筑室外消防车道、室内疏散通道上的'障碍物。
(五)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学校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责任科室:文旅办)。配合相关各部门做好各类学校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的检查和相关工作的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统一思想认识。今年以来(截至3月25日),我县共发生火灾19起,死亡、受伤各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有较大幅度上升,火灾形势较为严峻。近期,随着后疫情时期复工复产节奏加快,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交织叠加,消防安全形势愈加严峻复杂。对此,各行政村、社区、模块相关科室要增强政治担当,迅速行动起来,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护航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节点,全面推进攻坚行动。
(二)强化消防指导服务。联合公安派出所,组织相关科室人员、驻村、社区和村两委干部、各网格员等力量对辖区小微企业、居住出租房,“多合一”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高风险场所区域的排查。落实好服务复工复产的有关措施,积极上门提供技术服务,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提供隐患整改意见。对存在消防安全难题的,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工作,切实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
3月29日前街道消安委办制定完成消防安全攻坚行动方案并报县消安委办备案。另行动期间请各相关村驻村干部、社区各负责人将行动每日统计表(见附件3)于每日12时前、整治情况表(见附件4)于每周一、周四10时前报街道消安委办。
复工复产方案 篇6
春节、元宵已过,当前建设项目陆续开工、企业复工复产、学校开学复课、人流物流出现峰值,消防安全形势复杂多变。为进一步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增强全社会抵御火灾的能力,确保当前全乡消防安全持续平稳,深入贯彻落实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的通知》(闽消安委办〔20xx〕10号)文件精神以及市县消防安全委员会部署精神,结合我乡消防工作实际,决定自20xx年2月至3月在全乡部署组织开展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消防安全培训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目标,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为根本,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活动,全面提高我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企业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更好地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节后复工复产消防安全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乡党委政府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培养行业部门、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培训网络。
三、任务分工
各村、乡直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依据职责分工,务实推进培训工作,切实形成合力。
(一)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
教育部门
民政部门
各类建设工程主管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卫健部门
宣传部门
(三)消防部门
(四)各村
(六)各社会单位
各村和各部门要按照上述职责分工,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开工第一课”、“开学第一课”活动,要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行业系统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同部署、同推进,2月底前要组织本行业系统开展1次单位全体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推进。
(二)深入开展消防宣传。
(三)丰富教育培训形式。
(四)切实加强督导检查。
复工复产方案 篇7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好转,生产生活秩序有序恢复,各零售药店也将逐步恢复营业。复工后,药店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员工核酸检测情况筛查。拟返店工作人员,要达各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的.核酸检测次数。返岗后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不漏一次。
二、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测温制度。对进店人员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测体温。药店发现体温超过37℃的,停止向其销售药品,告知其到发热门诊就诊,并报各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发现黄码、红码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药店工作人员要引导人员有序进店购药,购药期间请至少保持一米间距。疫情发生期间,不得组织促销活动,防止人群聚集。
三、继续暂停销售“四类药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疫情发生期间封控区、防控区,继续暂停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和抗菌素“四类药品”销售服务,引导患者就医。
四、加强从业人员防护管理。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居住地-工作单位“点对点”管理,做好个人防护。药店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穿工作服、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手套;每天上午、下午测量体温,并做好健康记录;体温超过37℃立即上报,不得上岗;
五、经营场所消毒通风。每天上午、下午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并做好记录;消毒液应标示开启日期或配制日期、失效日期,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零售药店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不执行进店人员信息查验制度、擅自销售“四类药品”的药店,将根据情节轻重责令整改、停业整顿并曝光。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复工复产方案 篇8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复工复产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到岗,主体责任应落实到位。各企业要做好复工复产前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有限空间、粉尘涉爆、锂电池存放场所、危化品储存等重点场所,确保防火、防爆、防静电等安全设施可以正常使用,安全监测监控、应急设备设施有效运行。
二、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
各企业要持续做好复工复产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尤其关注对新员工和返岗、换岗人员的安全教育。避免人员大量聚集,积极开展分散、线上培训等多种教育形式,,确保员工掌握必须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熟悉岗位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三、加强疫情防控,做好员工健康保护
各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及时为员工配备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强化岗位防疫措施,合理排班,错峰用餐,对员工的工作、生活场所定时消毒,进行人员体温监测。同时,各工贸企业要做好办公室、厂区的'消毒,在消毒过程中,特别要注意酒精、消毒水等物品的存贮和使用安全,避免不当消毒作业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四、确保复工复产"六个一"措施落实到位
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六个一"(企业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一份周密的复产复工方案、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开展一次全厂性安全检查)措施要求,通过召开专题安全生产会议的形式部署复工复产工作,研判安全风险,研究整改对策,明确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开复工。
复工复产方案 篇9
一、工作目标
围绕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急需,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防控指挥部精心组织,推动我市有资质有能力的相关企业技改扩能,开足马力扩产一批;挖掘我市服装加工产业潜力,配套生产防护服等半成品,加大支持转产一批;推进生产医用防护物资工艺相近或具有配套条件的企业项目建设,创造条件新建一批,努力快速扩大急需医用物资产能,尽快实现全市一次性医用口罩30万只/天、医用防护服产量2万套/天、医用隔离服(手术衣)1万套/天的目标。
二、重点任务
坚持应急与谋远相结合,立足当前防疫保障,着眼长远产业发展,建立清单、突出重点、强化服务、加快建设,组织有条件的企业扩产、转产、新建,为打赢抗疫阻击战提供物资保障,为大健康产业发展打好基础。
(一)迅速摸清底数。围绕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隔离衣、医用防护服、消毒品、疫情防控物资上游原料及配套等五大类别,由经信部门迅速展开调查,拿出我市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及配套企业名单。
(二)实施清单管理。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及配套企业中尚未复产的、有条件转产和新建的,只要企业有意愿,同时满足安全条件,全力支持其复工、上项目。在此基础上,由经信部门精准锁定实施疫情防护物资扩产、转产、新建的具体企业、具体问题,拿出“三个一批”项目清单。
(三)突出重点项目。市级层面重点服务好稳健转产医用防护服、新立扩产一次性医用口罩等项目,确保首批纳入全省“三个一批”项目清单。由药监部门主动上门服务,帮助企业迅速取得有关生产资质;由经信、人社等部门做好生产保障服务,帮助人员返岗,千方百计补齐有关设备缺口和原材料缺口,协调市内外有条件的企业为其提供配套;由经信、财政等部门做好资金保障,落实企业扩产、转产、新增有关财政补贴资金。
(四)优化项目服务。涉及“三个一批”的项目建设备案、注册许可、定价检测等审批核准备案事项一律特事特办,简化工作流程,确保快审批、快落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做好督促协调、要素保障、技术指导、质量管理、市场监管等各项相关工作。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职上阵,调动一切资源力量,保障辖区疫情防控物资企业用工、用地、水电气、资金等要素供应,随时协调解决员工返岗、交通运输、原料设备采购等一切困难和问题。
(五)建立驻点机制。市防控指挥部组织市直相关部门的干部形成专班,作为市防控指挥部驻厂特派员,派驻重点医用物资生产企业,代表市防控指挥部全天候协调解决企业扩产、转产、新建及生产中存在的一切困难和问题。
三、支持政策
对于疫情防控急需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医用隔离服(手术衣)、测温仪、心电监护仪、负压救护车等医用防护物资生产企业:
(一)列入省防控指挥部统一征用调度的重点企业,享受以下支持政策:
1.设备购置补贴。对纳入工信部支持新冠肺炎防护用品(具)技术改造设备购置补贴的'重点企业,省级财政给予设备购置费中央补贴后的剩余配套补贴;对其他符合条件的省防控指挥部统一征用调配的重点生产企业,实施扩产、转产、新建的设备购置费由省级财政给予全额补贴。
2.银行贷款贴息。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内企业列入全国重要医用防护物资重点企业名单,争取人民银行优惠贷款支持,省级财政统筹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对未能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但支持疫情防控作用突出的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医用器材、医疗废弃物处置等企业20xx年新增贷款,由省财政按照市场报价利率的30%给予贴息。
3.政府收储兜底。在疫情防控调度任务结束后,对省防控指挥部统一征用调配重点企业已生产的产品,以及省定的医药物流企业已按指令采购的剩余产品,全都由省政府兜底采购收储。
(二)对未被列入国家、省级统一征用调度重点企业名单,但为我市疫情期间作出贡献的企业,将在20xx年度市级技术改造设备购置补助和贷款贴息等政策方面给予倾斜。
本实施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至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取消时终止。
附件:推动“三个一批”工作措施落实部门责任分工附件
推动“三个一批”工作措施落实部门责任分工
市经信局:负责“三个一批”方案组织协调工作,积极组织“三个一批”有关企业申请纳入省级统一征用调配重点企业名单,每两天收集一次企业信息,实施动态申报管理,会同发改、卫健、财政等部门调度项目建设和安排补助资金等工作。
市发改委:与经信、财政等部门确定技改项目,督促项目建设。牵头会同财政、医保等部门建立价格形成机制等。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和拨付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监管资金使用和督促落实医用物资分级结账清算等。
市人社局:协调解决重点企业用工、职工权益保障、职工培训,协助企业做好员工返岗工作等。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医用防护物资企业工商登记、市场流通秩序维护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做好捐赠物资分类鉴别工作。
湖北省药监局荆门分局:负责联系省药监局,协助生产企业取得医用防护物资注册及生产许可,加强医用防护产品生产日常监管,确保质量安全。
市卫健委:负责医用防护物资需求精准测算,制定并实施分级分类使用和管理办法,医用物资科学精准分配并迅速落实到县(市、区)及医疗机构,负责各级卫健及各医疗机构接受市分配医疗物资登记造册、建帐、结帐、清算等工作。
市行政审批局:按照职责负责项目建设核准备案。
市公安局:负责项目建设治安环境维护,保障物资运输和交通安全、畅通等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运力合理调配、运输能力有效保障以及海内外运输协调支持等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接受国内外有关生产设备及原材料捐赠,做好捐赠接受、清关、分类、登记及组织检测等工作。
荆门海关:衔接荆州海关,负责重点企业进口设备、海外采购、国际捐赠医疗物资便捷快速通关,依规迅速做好关税减免等工作。
市医保局:负责配合市发改委、市卫健委核定医疗物资采购价格,负责落实医用物资医保结算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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