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隐患排查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隐患排查方案1
为深刻吸取“7·10”、“7·19”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防止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再次发生,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大队决定,从20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在全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要求,深入开展为期半年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采取更有针对性、更有效地预防措施,实现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两个坚决”的工作目标。
二、领导小组
大队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局长潘剑飞任组长,政委周文辉任副组长,副大队长周剑、李晓辉、副政委王文辉任执行副组长,各股队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剑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车辆: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
(二)重点路段:临水、临崖、临谷路段。桥隧路段。山高、路窄、弯急、坡陡无安全防设施的路段。省、县、乡农村事故多发路段。
(三)重点违法:客车超员、超速、凌晨2-5时违规运营,校车超员、超速、不按审核的线路运营,危化品运输车大吨小标、非法改装、逾期未年检以及违法超车、掉头、倒车、停车、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重点群体:客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驾驶人,客、货运物流企业法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货车改装维修业从业人员。
四、责任分工
一中队:负责松柏、黄甲岭、允山乡镇道路及车辆排查。
二中队:负责粗石江、桃川、源口、夏层铺、兰溪乡镇道路及车辆排查。
巡逻中队:负责潇浦镇、千家峒乡道路及车辆排查。
客运整治组:负责上江圩、铜山岭乡镇道路及车辆排查。
科技股:负责回龙圩管理区道路及车辆排查。
五、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抓好源头
1、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隐患,重点围绕山区临水、临崖、临谷路段,交通安全设施不全、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示警设施缺乏路段进行排查,分类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对排查发现的交通安全隐患,要抄告交通运输部门,督促道路管理单位整改处治,因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处治不到位造成交通事故的,依法认定道路管理单位责任。
2、要对辖区客运车辆年度检验、交通违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有交通违法行为尚未接受处理的客运车辆必须上门送达书面通知书,让单位负责人或负责安全管理的责任人签收,督促尽快接受处理,对交通违法行为较多的客运企业要挂牌限期整改和曝光公示。对有3次以上未处理交通违法记录的车辆,要抄告当地安监、交通运输部门,建议暂停营运。对有多车严重违法拒不整改的企业,建议吊销其经营许可资质。
3、要配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全市货物运输经营者、货物运输车辆逐一进行排查,对于货物运输车辆是否进行非法改装的情况,要进行全面的排查梳理。要加强与经信委、交通、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衔接配合,对汽车改装市场进行彻底排查,对非法违法改装运输汽车的企业要立即进行整改,对已经改装的车辆特别是非法从事危化品运输车辆要实行彻底追查。
4、要会同相关部门对辖区所有校车进行一次集中摸底排查,详细掌握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的基本情况,并按照“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的要求逐一建立完善档案。要排查校车是否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并抄告相关部门,不消除隐患禁止行驶。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行驶路线特别是农村地区县乡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对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抄告交通运输部门,提出消除隐患的意见建议,并存档备查。
5、要全面清查辖区备案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记录及继续教育等情况,对一个记分周期内扣满12分的驾驶人,要抄告交通运输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要对客车和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对不符合校车驾驶人资格条件的要及时清退,对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车辆驾驶人,要抄告交通运输部门责成企业解除聘用。
(二)彻底整治,消除隐患
6、要全警动员、全力以赴狠抓路面巡查,在进出城市主要道路、高速公路主要出入口和主线站、通往重点景区道路设立执勤点,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切实提高“见警率”、“纠违率”,重点查处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及城市渣土车、环卫车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7、要开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扩大整治工作成效。按照省局《关于严厉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通知》(湘公交传发【20xx】239号)确定了7月21日至23日、28日至30日、8月4日至6日、11日、18日为全县的统一行动日。从9月份开始,大队每月要组织开展不少于4天的`统一行动,统一行动期间每天要组织足够的警力上路执勤,采用全天勤务排班,将执法设备、装备投入重点道路,严查严管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8、要对辖区内省、县道路凌晨2至5时过境客运车辆现场查纠每月不少于3次,要加强沿线动态管控,对没有落实禁行制度客车按闯禁区违法行为依法严处。要配合运管、安监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通过GPS监管系统突击检查禁行措施落实情况。对违反凌晨2至5时禁行规定的本县客运车辆要抄告当地交通运输部门,对非本县客运车辆抄送支队交管科,由交管科抄告至省交管局。
9、要依靠党委、政府和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严重缺乏路侧安全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危险路段逐点提出整治措施,狠抓整改落实。要加强对农村超载、超速、酒驾、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查纠力度,要对马路市场、交通堵点和乱源进行清理,定期向地方党委政府书面报告违法问题突出的乡镇、村组。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10、要在开学前后组织专人到辖区每一所中小学校、幼儿园,结合交通事故安全对全体师生和幼儿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坐超员车、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11、要开展针对危化品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应急处置训练。收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整理危化品运输安全常识,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提高全民事故防范意识和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
12、要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开展宣传,组织媒体报道团蹲点报道,重点对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至5时禁行规定、危化物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校车超员及非法运载学生和幼儿等违法行为进行追踪报道,营造整治氛围。
13、要依托微博、微信等广泛开展“交通违法随手拍”有奖举报活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营造全社会关注交通安全、全民参与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汲取“7·10”、“7·19”事故的教训,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从严从细从实抓好排查整治。
(二)强化督导检查。要组成专门督查组,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严格督导工作开展、措施落实、隐患整改等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应付的要通报批评,对专项行动期间因监管不力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倒查追究责任。
(三)加强部门联动。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尽职尽责开展联防、联治、联建,通过联合检查、区域会战等方式,进一步增强整体作战合力。
(四)加强宣传发动。要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互动,灵活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途径,采取记者随警报道、视频短片、制作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战况,确保专项行动有声势、有力度。
(五)加强情况报送。要明确专人负责专项行动情况收集和信息报送。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加强和改进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建议,总结提炼并及时上报。
安全隐患排查方案2
为进一步加强隐患整改工作力度,全方位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扎实推进“六城联创”工作,特制定此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健全队伍建设。将出租房管理中队并入安监中队,成立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监察中队,负责辖区居住出租房与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队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制,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分工明确。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监察中队拟分成隐患排查组与隐患整治组。隐患排查组下设四个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分管中国鞋都一、二、三期及鹿城工业区四个片区,办公室分别设在牛岭村委会、嵇师村委会、上伊村委会及高利安鞋业内,每个管理站配备站长1名和4-5名专管员,重点负责对中国鞋都一、二、三期及鹿城工业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村(居)内的居住出租房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由驻村干部牵头,村居干部及公安部门的协管员配合开展隐患排查。
隐患整治组成立专门的隐患整治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办事处内,由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监察中队抽调人员组成,隐患整治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排查组报送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三、职责到位。四个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将每天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汇总报站长处,由站长将其中的重大安全隐患(如三合一隐患、消防安全通道堵塞隐患、违法搭建等)于次日汇总报送隐患整治管理办公室,由隐患整治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进行整治,村(居)内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一周汇总一报,报隐患整治管理办公室进行整治,其它的一般事故隐患(如线路混乱、消防器材不足、安全警示标志不明显等)由驻村干部负责牵头进行整治。
安全隐患排查方案3
为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8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9号)以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23号)精神,全面落实20*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工作要求,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在20*年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相关职责部门的监管工作,强化基层基础,全面落实安全措施;全面排查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治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以及分级管理制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为实现我镇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排查治理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治理对象和范围:重点为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农机、水利、旅游等单位;医院、学校、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以及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
(二)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近期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的押金交纳等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教育培训等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0、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1、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等。
三、排查治理分工
各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现根据本镇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1、镇安委会负责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和监督。
2、镇工业经济发展办负责组织工业功能区企业、在建工程、矿山及危化企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镇综治办负责组织烟花爆竹行业以及出租房消防安全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镇城建办负责组织镇区和王山头等重点村商场及网吧等第三产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镇社会事业发展办负责组织本镇旅游宾馆、饭店、旅游景点以有设施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总校搞好学校安全生产工作。
6、各工作片、驻村干部负责组织各行政村内家庭作坊、企业、加工点、农村消防及废弃矿山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县公安(交警大队)、交通、农业、水利、国土、供电、卫生、质监、文广等部门由镇各相关职责部门协助负责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8、镇总校负责学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排查治理步骤
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4月30日前)
1、成立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
2、全面部署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工作。
3、召开镇安委会及安委办成员组织学习上级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文件精神。
4、制定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
(二)全面排查治理阶段(20*年全年)
1、第一时段(20*年4月底前),各生产经营单位抓紧整改20*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20*年4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排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第二时段(20*年8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奥运会期间以及自然灾害安全,做好矿山、水库、学校、旅游、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夏季事故易发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第三时段(20*年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恶劣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工矿企业、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隐患排查治理,防范遏制事故的发生。
(三)督查验收阶段(20*年11月至12月):各相关职责部门对本领域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于11月15日前报镇安委办。
五、排查治理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政府建立由镇长任组长,安委会人员为成员的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这项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要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要负总责,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等,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各相关职责部门对所辖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监督管理。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隐患排查工作要突出重点,即矿山、交通、建筑施工、危化、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易发、多发区域;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汛期、奥运会期间、恶劣天气多发季节、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切实加大排查和治理工作力度,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一般隐患要及时整改,对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或一时难以排除的重大隐患,要加强督办。重大隐患治理实行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一对一"监控。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围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对事故隐患的辨认能力和防范意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肃查处。
1、各生产经营单位、各行政村利用宣传画、标语、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宣传。
安全隐患排查方案4
为了确保20xx春节后我矿能安全、顺利复工复产,根据重庆市北碚区煤炭管理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煤矿春节期间及节后复产工作通知(北碚煤管局[20xx]4号)文件,以及集团公司对旗下各煤矿复工复产的工作要求,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我矿20xx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复工复产检查
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复工复产领导小组人员职责:
组长梁文川对我矿复工复产工作全面负责;总工程师张波负责复工复产期间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解决复工复产期间的技术问题;生产矿长李永东负责复工复产人员的安排,复工复产任务的落实;安全矿长邓良敏对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情况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其他成员负责落实矿长安排的具体工作任务;地面负责人李兰英负责需要的资金到位、物资的供应。
领导小组下设复产复工办公室,由梁文川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复产复工具体工作。验收办公室下设专业组:
一通三防组:
机电运输组:
采掘组:
地测防治水组:
地面综合组:
后勤保障组:
二、工作开展程序
1、通知人员返矿:由矿行政办公室在2月28日通知所有人员全部返矿。
2、召开三会:由矿长组织开好“三会”(领导班子会、职工收心会、矿工培训会)重新学习煤矿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及各作业头面的'作业规程。认真分析井下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检查、整改方案。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收心,把工作重点放在矿井安全管理上。并进行为期72学时的上岗前全员安全培训,培训工作由安全副矿长陈建华负责,培训地点设在矿安全培训中心,培训人员为全矿井下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由广安市安全培训中心负责。培训内容为煤矿基本培训教材,煤矿安全知识,煤矿管理制度,《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产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岗位责任制及技术操作规程、并开展警示教育,培训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培训组织工作由各队队长负责,严格考勤。培训结束后由安全培训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培训合格,取得区煤管局颁发的《上岗证》后,方可入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3、开展地面系统检查。在3月2日完成地面主要系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配电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供电系统、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正常运行。
4、开展入井侦察。煤矿停产时间较长,井下各种情况都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在正式入井排查隐患之前必须进行入井侦察。入井侦察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小组批准后,由煤矿熟悉井下情况的管理人员带领广安市矿山救护大队救护队员进行。入井侦察前,煤矿必须向救护队提供真实的矿图、介绍停产前后矿井有关情况,矿山救护队要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会同煤矿制定入井侦察方案,经矿方和救护队共同签字确认后开展入井侦察。侦察结束后,形成侦察报告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5、排放瓦斯。根据侦察情况,请区煤管局协调市矿山救护队实施矿井瓦斯排查。瓦斯排放工作结束后,矿山救护队对瓦斯排放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6、排查隐患和制定隐患整改方案。瓦斯排放结束后,煤矿根据入井侦察情况,立即制定《煤矿隐患排查及处置工作方案》和《井下密闭管理台帐》,一并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提出隐患排查申请。我矿完成隐患自查后,向区煤管局报送《煤矿隐患排查报告》,请区煤管局安排专家到矿进行隐患排查。排查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7、进行隐患整改。煤矿根据批复的整改方案落实好整改资金、材料、设备、工具、人员等,组织全体参与隐患整改的人员学习隐患整改方案措施,并严格按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隐患整改。整改工作计划在3月2日前完成。
8、复产复工验收申请。煤矿按照批准的整改方案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企业自查合格后,向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领导小组提出复产复工验收和采掘头面核定申请。
9、恢复正常生产。验收合格后,按区煤管局批复组织正常生产作业。
三、隐患排查主要内容
1、排查矿井是否存在证照不全、不在有效期内。
2、排查是否存在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中明确规定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3、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按要求配备“五职”矿长,并持有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是否配齐“五科”、“五队”、“五长”等管理人员并持有安全资格证。
4、排查矿井一级和二级负荷机电设备是否使用正常,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或井下电气设备是否存在失爆现象。
5、排查煤矿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是否至少配备了2名全日制煤炭院校毕业、煤矿主导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矿长和特种作业人中是否存在有未经过培训或配备不全,或从业人员应经过全员培训而未达到上岗培训要求上岗作业的。排查是否组建防治水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
6、排查是否按规定执行收尺制度,排查收尺结果与煤矿产量是否符合。
7、排查是否严格执行交换图制度,煤矿是否按测绘规程绘制和报送《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等11种矿图。
8、排查煤矿井下头面和同时最大下井人数进行是否经过前锋区煤炭管理局核定。
9、排查煤矿井下是否有隐蔽、违法和非法生产区域,是否有超层越界现象。
10、排查煤矿是否实现统一安全生产管理,是否有多个业主各自安排、逐级承包、层层转包、分片包干现象。
11、排查矿区环境治理情况,是否符合《四川省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2、排查规章制度情况。是否有建立健全的: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12)、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3)、安全奖罚制度;
14)、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15)、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6)、煤矿领导干部井下跟班、带班制度等制度的实施;
17)、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18)、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18种制度,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是否有批准的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有安全隐患台帐,并在井口设立了安全隐患标示牌,整改隐患是否进行了公布;排查是否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并在井口挂牌明示。
13、排查矿井“六大系统”建设情况。
14、排查是否成立工会组织且有健全的劳动保护机构,企业和工会签订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15、排查应急救援组织,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人数是否符合规定,并与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四、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1.隐患排查必须在矿复产复工领导小组领导下按技术措施要求进行。
2.隐患排查工作由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其它辅助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3.隐患排查前,煤矿必须对煤矿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电所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系统运行可靠。
4.隐患排查前必须做好敲帮问顶工作。及时处理悬矸活石后方可深入。排查工作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为专业救护队井下侦察并经前锋区煤管局同意入井侦察后各掘进碛头密闭启封并排放瓦斯前进行,该次排查由矿长负责组织通风、安全、机电、运输人员进行综合排查。排查范围为全负压通风区域。主要排查通风系统是否完善、通风设施是否完好密闭前的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一氧化碳浓度、硫化氨氢浓度及温度是否正常,密闭是否完好,局部通风机是否完好、及巷道安全情况。
第二步为全面排查,排查工作在煤管局同意启动隐患排查后进行。排查工作按该方案要求分组进行。各组对各自的分管区域进行全面排查。
5.排查工作必须以组为单位进行。严禁单独行动。 6.排查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仪。随时检查排查地点的瓦斯情况,发现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查明原因。发现问题及时将人员撤出。
7.井下停风时,井下所有人员必须及时撤出地面。 8.隐患排查期间,由矿领导在矿调度室值班,随时与井下保持联络。井下排查人员到达有电话地点时及时将排查的情况向矿调汇报。
9.巷道出现严重垮塌或可能危及安全时严禁进入,待采取措施修复巷道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排查。
五、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期间的应急方案
1、矿井必须保证正常通风、瓦斯检查等工作。
2、先由瓦斯检查员及安全员负责入井检查,只有在排除有毒有害气体和其它危险源,确认无重大事故隐患后,其他人员方可按照确定行走路线下井进行检查工作。不得擅自启封井下所有密闭。需启封密闭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由专业救护队负责启封。
3、井下局扇、风筒等通风设施必须设专人管理、维护,切实保证井下各地点正常通风及风量满足需要。
4、所有检查人员入井,必须在井口检身房办理入井手续,并严格执行出入井清点制度和安全检身制度。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便携式瓦检仪;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瓦斯、CO2等气体情况,安全员检查顶板、运输安全隐患,只有气体不超限,无其它隐患方可开展工作,否则,必须立即撤出。
5、机电、运输管理方面:对机电设备及供电设施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严禁非机电专职人员随意触摸、挪移电气设备。
6、各巷道及工作面的顶帮支护情况要派专人检查,发现悬矸活矸要及时处理,防止伤人。各隐患排查组必须搞好敲帮问顶工作。
7、检查过程中一旦突遇主扇停电停风,调度室立即安排人打开风井防爆门,并通知井下检查人员撤出,恢复供电后,先进行检查瓦斯浓度,发现积聚时必须分段排放瓦斯,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时方可继续进行检查工作。
安全隐患排查方案5
1、安全隐患排查是加强对校园内所有部位、设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加强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的安全隐患排查要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制度,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学校所有教职员工每周要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点(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及时报告。
3、学校要建立日常安全检查制度,做到安全检查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和整改记录;各责任点(区域)责任人必须每日开展认真、仔细的安全检查,做到无盲点、无漏点、无空白、无死角;发现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详细记录在案。
4、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隐患大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5、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学校各责任区域内安全工作的各种情况,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决不遗漏,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6、学校安全检查要坚持有章有循、违章必纠、有患必改,坚持"谁检查、谁整改、谁负责"的原则。
7、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消防设备、供电设施、运动设施、以及人群集中场所作为重点。
安全隐患排查方案6
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实现绿色安全生产的管理目标,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上级公司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隐患与安全风险的区别,本制度所称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而安全风险是指某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组合,它是通过评估手段进行分级管控,使生产经营活动中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条
各分包单位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作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风险预控和监控责任制。
第四条
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对安全隐患和风险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落实到人,限时整改或预控,使隐患整改和风险预控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第五条
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闭环管理,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项制度;落实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估、分级、分责、监控、预警、预报制度。
第六条
对于新开工工程、新工艺、新设备、新设施的投入或生产安全环境有变化时,未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或未对风险、隐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的不得冒险作业和施工。
第七条
安全隐患治理应坚持“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风险预控应做到使安全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的原则,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安全风险不掌握不生产。
第二章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预控职责
第八条
项目部及各所属分包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的责任主体。
第九条
项目经理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风险预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生产副经理,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过程负领导责任;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评审,确定安全隐患级别,并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技术领导责任;安全员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十条
项目名业务口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管控责任;安全员对安全隐患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监督、巡查、归档责任。
第十一条
各分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员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复查及风险管控负监督检查责任;分管负责人(工长、班组长)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负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分管范围内高级风险的管理责任人;项目、分包单位总工程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辨识出的风险负责组织评审分级,确定治理措施,并将评审结果落实到各责任人;安全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辨识及其治理负监督管理责任;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有监督、归档、分析和上报的责任;分包单位负责人,对班组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全面责任;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本分包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技术管理责任,负责制定整改的安全技术措施,指导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班组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负直接责任;职工个人对本岗位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负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
项目部,各分包单位应保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所需的资金,安全费用应优先用于安全隐患的.治理与风险的控制。
第十二条
分包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应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的管理职责。项目部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三章
隐患排查治理
第一节
隐患分级分类
第十三条
根据安全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大小,安全隐患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
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项目部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十四条
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梳理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人。按照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按照解决的难易程度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级:难度很大,项目部解决不了,须由公司或属地政府主管部门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
B级:难度较大,项目部解决不了,须由公司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
C级:难度大,分包单位解决不了,须由项目部解决的安全隐患。
D级:班组、项目部安全部门能够自行解决的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
对安全隐患应及时梳理分类,汇总分析。从生产(管理)部门和专业角度对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施工安全隐患分类:管理、临边、洞口、机电、脚手架、消防、作业平台,其它安全隐患分类由各分包单位确定。
第二节
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办法
第十六条
安全隐患排查分四级:分包单位、班组、职能科室、项目部。
事故隐患排查流程图
班组排查
职能科室
项目职能部门排查
项目部排查
项目部技术评审定级
项目经理确认
ABC级事故隐患上报公司
公司安全、行保部排查
事故隐患治理流程图
事故隐患档案
一般事故隐患中的A级
一般事故隐患中的B级
一般事故隐患中的C、D级
重大事故隐患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应急预案
治理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与措施
进行整改落实
项目部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
项目部组织验收,合格与不合格
隐患整改复查
销档
第十七条
各分包单位应结合实际和专业特点,从人、机、环、管四方编制隐患排查表,避免隐患排查治事理过程中的人为失误。
第十八条
项目部每月排查二次安全隐患;项目部各业务口每周排查一次安全隐患并检查治理情况;分包单位每日排查不少于二次安全隐患并将排查治理情况报项目部安全部门备查。
第十九条
对严重违章行为、习惯性违章现象和重复发生的隐患作为安全隐患一并排查治理。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时间发现安全隐患,均有权有责任有义务向项目部安全部门汇报。
第二十一条
分包单位对每周、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坚持“谁主管、谁治理,谁验收、谁负责”原则,确定责任人、隐患等级、治理措施,进行登记,上报项目部安全部门。
第二十二条
班组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当班整改消除,并做好记录。当班确实解决不了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项目部安安全部门汇报,并制定具体措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组织生产。
第二十三条
一般安全隐患中的C级和D级由本单位按照“五落实”即:落实整改目标、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资金,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对限期整改的隐患,及时建档编号,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本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销项,安全员对C、D级安全隐患的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第二十四条
项目部各专业部室要经常了解各分包单位施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督促整改。对安全隐患项目部按相关要求实行挂牌跟踪管理,由专人监督落实。A级隐患上报公司,按公司要求整改;B级隐患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落实,明确整改负责人,各分包单位根据主管部室处理意见制定初步整改方案和措施报相关部室,由相关部室组织审批确定后按照“五落实”即:落实整改目标、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资金的要求进行整改,由项目部首先对整改情况组织验收,合格后报请公司相关部室组织验收。对隐患进行闭环、销项,安全部对B级隐患排查治理及整改验收情况组织检查;C级隐患由项目经理负责落实,由项目部明确各职能部门整改负责人;D级隐患由各分包单位负责整改落实。
第二十五条
项目部及各分包单位要把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纳入施工管理责任范围,并根据安全隐患治理要求,由各分包负责人负责有关隐患治理措施及落实工作。
第二十六条
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由公司相关部门组织项目部相关负责人制定并实施安全隐患治理方案。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部门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七条
对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实行挂牌督办,项目部负责具体牵头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后,由相关专业部室组织验收、销项。公司安全部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察、复查。
第二十八条
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结束后,项目部与各分包单位应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编写评估报告,并将评估报告送报公司相关部门及安全部。
第二十九条
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及时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项目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公司相关部室报告。
第三十条
在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工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工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施工生产、设施、设备,应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五章
信息报告
第三十一条
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各相关业务口及分包单位应当及时向项目部安全部门报告。
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内容应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初步方案。
第三十二条
各分包单位及项目部各业务口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中的A、B、C级安全隐患,汇总后于当日报项目部安全部门;各分包单位及专业分包单位,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中的A、B、C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项目部安全部门汇总;各分包单位及专业分包单位上报的安全隐患A、B级隐患及排查出的A、B级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于当日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长。安全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日上报,直至安全隐患整改完成。
第三十三条
每周、每月、每季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第二日前报项目部,由项目部安全部门汇总分析并分别于第二日统计分析送报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签字。
第三十四条
项目部成立安全隐患检查评审组,每月负责对各分包单位上报的重大安全隐患和A级、B级隐患进行最终评审定级。对列入A级安全隐患须由公司协调解决的,由公司以正式文件向项目部提交隐患整改书面通知书。
风险预控管理
各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制度,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全面辨识本单位施工生产作业活动中的各种危险源,明确危险源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其后果,对危险源进行分级、分类、监测、预警、控制,预防事故的发生。
一、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
各分包单位应组织员工对危险源进行全面、全员、全过程的辨识和风险评估,并确保:
1、危险源辨识前要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
2、辨识范围覆盖所有施工活动及区域;
3、风险评估采用LEC评价法,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值),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值),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值),确定D值即危险程度,D值大于160为高级风险,责任人为分生管施工生产领导,D值在70~160之间为中级风险,责任人为职能部门负责人,D值小于70为低级风险,责任人分包单位负责人。
4、每季项目部、分包单位根据下季度生产计划安排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制定风险预控措施,项目部编制风险预控手册,分包单位编制风险预控明细清单,各岗位工种编制风险预控卡,职能业务口管控风险预控手册,各岗位工种持风险预控卡上岗。
5、每月职能科室对分管分部、分项工程重新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分包单位重新对作业场所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并更新风险预控明细清单。
6、各生产班组每班召开班前讲话(教育)会,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对风险采取措施予于消除,对大的风险及时汇报。
7、凡是有新设计、新工艺、新环境、新设备、新设施时,必须要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8、项目部各分包单位应组织相关专业,班组长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风险预控手册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危险源监测
项目部各分包单位应采取措施对危险源进行监测,以确定其是否处于受控状态。
并确保:
1、危险源监测方法适宜,并在风险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确;
2、危险源监测设备(确实需要的情况下)定期检验,确保灵敏、可靠;
3、危险源监测信息传递畅通、及时,相关信息能及时录入管理台帐。
三、风险预警
项目部各分包单位应采取措施对危险源产生的风险进行预警,使项目管理层和责任人能够及时获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1)针对不同级别、类别的危险源和不同程度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预警方法;
(2)建立完备的信息流通渠道(微信、QQ群),使预警信息传递畅通、及时。
四、风险控制
项目部各分包单位应执行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中对风险管理的要求,建立风险控制程序,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
(1)对危险源及其风险的控制遵循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动、反映、警示的原则;
(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标准与措施制定及隐患消除、控制效果评价等环节符合施工生产的运行模式;
(3)制定年、季、月度生产作业计划时应以上年、季、月度风险评估报告为依据,充分考虑本年、季、月度计划实施时潜在风险;
(4)编制《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应急预案》及其它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应对危险源进行有效控制。
(5)在高级风险范围内进行作业时,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明确安全施工管控程序。
五、信息与沟通
项目部各分包单位应建立信息沟通程序,以确保员工与相关方能够及时获取风险预控管理信息,并可相互沟通、告知,(微信、QQ群),单位应确保:
(1)员工参与风险预控管理和制定、评审;
(2)员工参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及风险管控标准、管理措施的制定;
(3)员工了解谁是现场或当班安全风险负责人;
(4)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风险评估,并留有记录(班前教育记录并签到)。
六、财政保障
项目部各分包单位应根据存在的风险制定安技措施投入计划,保障管控风险的投入、降低安全生产风险,并应做到:
(1)建立《事故费用评估报告》及年度《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报告》并对降低风险的投入进行相关分析;
(2)对单位年度事故损失进行分类统计、分析,记录齐全;
(3)对单位年度安技措施费用投入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对未按计划完成的投入进行分析,记录齐全。
七、评审
项目部各分包单位应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对风险预控管理进行评审,以确保风险预管理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1、每年年底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工程师对各分包单位辨识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级别、落实责任人、确定预控措施,印发风险预控手册;
2、每月各分管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本施工范围内的危险源再进行辨识和评估,对新的或升级的风险重新确定风险级别、落实责任人、确定预控措施,如有变化重新修订风险预控明细清单;
3、每月各职能口,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分包单位分管范围内的危险源再进行辨识和评估,对新的或升级的风险重新确定风险级别、落实责任人、确定预控措施,如有变化重新修订风险预控明细清单;
4、班组每天早班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审。
安全隐患排查方案7
根据分局安发[20xx]25号,《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地紧急通知》文件精神,项目部认真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排除一般事故的发生,实现分局下达的安全目标,项目部认真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落实项目部及所属各部门、各工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组织领导
项目部成立安全隐患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安排
1、进一步完善项目部及所属各部门及工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组织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落实。此项工作由生产安全办进行负责落实。
2、明确项目部所属各工区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签订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书,保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此项工作由生产安全办负责实施。
3、项目部组织对机械设备尤其是特种设备进行检查,确保今年引水隧洞及崔家沟右半幅明挖段,开挖及浇筑的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确保机械设备不“带病”运行。组织对现场施工用电进行专项安全检查,督促安排专人对台车作业人员及崔家沟眀挖段边坡底作业进行现场监督。此项工作由设备物资、安全保卫部门及各工区电工负责落实。
4、检查危险爆破物品的运输、储存、保管、使用等情况,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此项工作由生产安全办负责落实。
5、继续组织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外协队伍安全教育、特种作业培训工作,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确保各项目部及外协队全体员工都能参加安全培训。此项工作由生产安全办、综合办负责实施。
6、每日对引水隧洞前期塌方处理部位、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及时要求施工队伍支护跟进掌子面,对锚杆、钢支撑进行质量检测,锚杆长度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落实。此项工作由生产安全办及技术质量办督促落实。
7、根据施工进度,进行专项、专业检查,及时排查出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点(源)并督促落实整改。此项工作由生产安全办及工区负责人监督落实。
8、重点抓好施工现场安全帽、安全带及安全绳的正确佩带使用工作。此项工作由各工区、各部门及生产安全办负责实施。
四、隐患排查情况
1、引水隧洞1#支洞段上、下游及2#支洞段上游岩石为石英云母片岩,且岩体破碎,属Ⅳ类围岩,开挖爆破后清面出现塌方及掉块现象,存在安全隐患。
2、引水隧洞1#洞渣场弃在1#砂石骨料系统渣部位途径212国道、外纳中学,车辆较多,遇学生放学及外纳赶场时,人员较多,易出现较大交通事故;
3、项目部生活营地邻白龙江边板房后未加设防护围栏,且板房后窗极易开启,当地学生经常在此部位出现,易发生盗窃现象;
4、引水隧洞(2#支洞段)上游引4+110——4+130段因岩体应力释放,钢支撑受压出现扭曲变形现象,易出现塌方、掉快现象,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5、崔家沟眀挖段基坑开挖边坡部位,存在两块较大危石,桩基施工时震动较大,易出现滑落现象,容易对基坑施工人员造成伤害。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五、隐患治理情况
1、引水隧洞1#支洞段上下游及2#支洞段上游岩石为石英云母片岩,且岩体破碎,属Ⅳ类围岩,开挖时采用弱爆破、短进尺、强支护的开挖方式,要求工区施工人员爆破清理浮石及危石后进行支护,支护及时跟近掌子面,防止坍塌、掉块的现象发生,确保了人员、设备安全;
2、引水隧洞1#支洞弃渣场在1#砂石骨料系统渣部位途径212国道、外纳中学,项目部在每次周例会要求工区错开学生放学时间及赶集时间,要求出渣车辆司机限速行驶,出渣时间尽量调整至晚上,车辆和人少时进行出渣,防止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3、项目部对生活营地邻白龙江挡墙部位安排人员加设防护围栏,要求宿舍人员人不在时,锁好门窗,并留守值班员进行值班,防止盗窃事件的发生;
4、引水隧洞(2#支洞段)上游引4+110——4+130段因岩体应力释放,钢支撑受压出现扭曲变形现象,项目部安全员加强对此部位安全监控,待定出处理方案后进行处理,确保工程、人员安全;
5、要求现场安全员加强对崔家沟眀挖段边坡危石的监控,定期联系测量队进行安全监测,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项目部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实做好,安全管理部门做到检查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严细认真,全面到位,突出重点,实现了安全检查“无盲区、无死角、无漏点”的三无管理目标,及时的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的保证了全项目部良好的安全生产态势。
安全隐患排查方案8
鉴于当前安全形势的严峻、复杂,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集团公司要求,经研究决定我们把安全隐患排查和各项检查活动结合在一起,形成常态化,齐心合力切实保证公司上下安全生产零事故,更好地完成20xx年的安全目标。
特制订安全隐患自查自改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性、重视性。
公司成立以孙学兵为组长,董丁普为副组长,马会军、刘海亮、郝九中、孙学春为成员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技科,马会军任办公室主任。
要求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把驾驶员、押运员素质关,车辆日检验关,车辆出入库查验关,车辆技术合格关,合理安排运力为运输安全工作奠定好基础,最大限度的遏制行车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员重视性。
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条幅,公示栏,微信平台等做好宣传公示工作。宣传各种行车安全注意事项、行车应知应会和安全标语等来加强各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利用每次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培训课时,强调危货运输的危险性,提醒每位驾驶员警钟长鸣,谨慎驾驶。
具体措施要求:由安全员组织好从业人员安全学习及安全会议,杜绝安全学习死角,开展形式多样、内容贴合实际的学习活动和宣传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安全工作。
三、每月按要求对车辆动态监控情况做出检查。
重点检查车辆GPS监控在线情况和GPS监控记录情况。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车辆动态监管规定,对查出的`问题追究到有关责任人。
四、安全科监督每月定期车检情况,加强各种检查活动的力度。
要求驾驶员结合计划的运行情况按规定时间到维修部门接受车检。安全、技术、维修各部门携手配合驾驶员检查车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驾驶员在车检前要及时通知安技科,并详细如实反应车辆运行情况。
大家一起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检查到每个人、每个环节、每处设施,做到自查要实、自查要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做出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山东联盟物流有限公司
20xx/2/16
安全隐患排查方案9
根据《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监理项目部根据文件精神并结合现场情况,编制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通过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为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排查重点
以防范道路施工中人员、机械安全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主要内容为:
(一)安全施工组织的编制、审批;安全技术交底以及机械的使用等情况;
(二)安全帽、反光服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应依据国家有关《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xx]255号)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查和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施工现场总体隐患排查:
1、检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等。查看企业资质是否与工程规模相符合,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
2、现场查验项目安全人员配备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现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持证(B、C证、证人相符)情况及企业委派通知单、项目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3、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保证施工安全的各项措施;是否按规定编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施工现场周围搭设的钢管围栏围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完善;
6、施工技术人员及施工操作人员是否进行具体的安全技术教育;
7、施工现场是否有交通指示标志,危险地区是否悬挂明显的禁行标志,夜间是否设置红灯示警,场地狭小和行人来往,车辆繁杂的地点,是否设临时交通指标;
8、机械挖土时,是否在挖土和旋转半径范围内进行作业;
9、施工工地的施工坑槽周围是否设置围栏,施工道路是否距坑槽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10、现场施工人员是否不戴安全帽施工,施工现场的特殊工种是否持证上岗,非岗位人员严禁违规操作。
四、安全隐患排查
(一)土方开挖的隐患排查:
1、检查施工机械进场是否经验收。
2、挖工机作业时,不得有人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
3、挖土机作业位置应牢固、安全。
4、司机、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5、应按规定程序挖土,不得超挖。
6、路槽开挖时,要注意人员与机械的配合问题,不要在机械运转时站在其弯转半径内休息,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填筑路基时,要设专人指挥车辆倒土,在夜间施工时要拉线架灯,并且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避免疲劳作业。
8、压路机在碾压工作时,不要在路基宽度范围内休息。并且专门对维护压路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随时警惕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
9、沥青路面摊铺时,要进行安全防护教育,因改性沥青摊铺要求温度在150°以上进行摊铺,为防止烫伤,又不影响作业,因此就必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并设专人指挥摊铺机及拉运沥青车。
10、在铺花砖、安装路沿石时,要求堆放高度符合规定。铺砌时要防止砸伤、挤伤手脚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雨水、污水工程隐患排查:
1、开挖前会同施工管理人员对地下设施进行摸底调查,并对地上设施做到心中有数;开挖时配合测量员控制开挖深度,防止超挖现象发生;严禁骑、跨沟作业。
2、砂基回填打夯时注意打夯机的操作,以免伤到施工人员。
3、管道安装时搬运管材要注意安全,以免伤到施工人员。
4、检查井的砌筑、模块装卸运输中应注意安全,防止施工时砸伤施工人员。
5、沟槽回填时应先填土后,打夯机操作人员在下沟槽进行打夯作业。
(三)设备、临时用电隐患排查:
1、检查电工的上岗证书。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
2、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3、用电设备安全:电焊机、振动棒电机、自动切割机等用电设备在使用前应由专业电工用摇表测试绝缘电阻,绝缘电阻符合规定才准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保护,禁止露天在雨中使用;
4、临时用电设备安全:
①临时配电线路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采用绝缘导线,不采用塑料软线,不能成束架空敷设或沿地面明显敷设,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如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采用可靠防护措施。变压器、配电箱均搭设防护棚及设置围栏。
②检查配电箱、开关箱,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极保护”要求;开关箱(击级)有无漏电保护或保护灵,漏电保护装置前数是否原配;电箱内有无隔离开关,是否”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箱体位置安装是否适当,便于操作,闸具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损坏;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有无标记,下线是否混乱,电箱门、锁齐并有防雨措施;施工现场内设配电系统实行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均应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完好可靠,其选型、定位符合规定,开关电器标明用途。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③施工现场所用的220V电源照明,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线使用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灯体与手柄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用橡套电缆线,不准使用塑料线。
5、检查现场照明:照明专用回路有无漏电保护;灯具金属外壳是否作接零保护。
6、检查配电线路是否老成,破皮未包扎,线路过道是否保护。
(四)安全保卫措施
1、加强施工现场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安全计划措施的落实,施工现场设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3、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和设备按指定地点停放,工作前应进行全面检查,保持技术状况良好,不得使用带故障的机械设备。
4、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要由专人操作,用电线路的布设必须符合用电要求,夜间施工应保证安全,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保障施工人员的操作安全和出入车辆的交通安全。
5、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安全标志,路口、岔道及人流量大的地段应采取措施,做好防护工作。
6、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反光马甲。
7、做好现场的防火、防盗工作,保护现场的环境和设施,防止发生纠纷。
(五)特种机械安全隐患排查
1、压路机
①施工时需检查机械性能,保证机械完好,以免发生机械事故。
②压路机作业时前后轮清除污物的施工人员严禁站在机械正面,必须站在侧面作业,以免发生人员伤亡。
③压路机作业前,对覆土较浅的地下设施严禁振动碾压,需静压或不压。
④压路机停止作业后必须熄火,严禁慢火等待。
⑤压路机作业时,须注意对已建成的工程的保护(井口、立沿石等)。
⑥压路机在坡道上停车后,后轮需垫砖石,以免车辆滑动。
⑦驾驶人员必须在驾驶位上正常作业,严禁离开驾位,观察边线以免造成事故。
2、打夯机
①夯击时,需将回填料中的'大于5cm的大粒径填料铲除,以防夯机底板因夯实过大粒径填料而损坏。
②夯实时需两人配合夯实,操作时应扶稳夯机,以防夯机因冲力过大倾倒,操作人员与机具保持30cm左右的安全距离以防脚被击伤。
③夯机添加燃料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中的配比添加机油和汽油,如不按配比添加将会对打夯机产生严重的破坏。
④打夯时边洒水边工作,如不及时洒水,所扬起的灰尘对夯机的化油器造成损坏影响机械使用。
⑤如夯机出现机械故障,必须由项目部派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任何非专业人员严禁私自拆开机械进行维修等其它作业。
3、装载机
①施工前,必须检查机械性能保证机械完好,以免发生机械事故。
②装载机在操作过程中应注意安全,以免撞伤人员或撞坏设施。
③装载机作业时,必须注意对已建成工程的保护(如井口、路缘石等)
④驾驶员必须在驾驶位上正常作业,严禁离开驾驶位,以免造成事故。
4、吊车
①机械施工前需检查机械性能,保证机械完好,以免发生机械事故。
②严禁超吨位起吊。
③起吊物品时需垂直起吊,严禁拖拉,以免造成物品的损坏。
④吊车摆放时需稳固,支撑腿下垫枕木,并且距离沟槽保证一定的安全距离。起吊管材时严禁单绳起吊,且起吊时钢丝绳与垂直线夹角不得小于45。
⑤吊车旋转半径内,严禁施工人员滞留。
⑥吊车安管时需遵从指挥人员指挥,严禁擅自操作。
⑦雨天禁止吊车作业。
5、挖掘机
①开挖前会同施工管理人员对地下设施进行摸底调查,并对地上设施做到心中有数。
②开挖前需检查机械性能,保证机械完好,避免机械事故。
③挖土装车时旋转速度不得过快,且装车需由车辆尾部或侧面装车,且卸土时,土铲离车厢不得过高,以免造成车辆损坏。
④严格要求施工人员不得在其旋转半径内滞留。
⑤开挖沟槽时严禁骑、跨沟槽作业。
⑥沟槽作业时若开挖较深,一次不能开挖到底,则必须做两层台施工,严禁履带悬空作业。
⑦机械行走时需离沟槽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免因振动造成塌方。
6、自卸车
①汽车在行使中进入施工现场时应减速行使,以免飞石伤人,造成不必要的安全伤害。
②自卸车严禁载人,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③汽车在运输材料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以免在运输当中造成材料的丢失或损坏。
④汽车驾驶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应严格遵守项目部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施工人员的要求进行施工。
⑤汽车驾驶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工作,热情服务、文明驾驶。
五、安全防护措施
1、施工技术人员及施工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具体的安全技术教育,否则不得参与施工工作。
2、施工现场应保证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车间进行工作有足够的照明,除保证工作中常用的照明外,还应备有独立的电源的照明灯。
3、施工现场周围搭设钢管围栏围设。
4、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危险地区应悬挂明显的禁行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场地狭小和行人来往,车辆繁杂的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标。
5、工地内的交通运输道路,及该经常保持通畅,尽量采用单行线和减少不必要的交叉点。
6、施工材料的存放要整齐和稳固。
7、施工工地的用电、要按用电的规定,保证安全距离,线路整齐,明显增加防漏电开关保护装置。
8、机械挖土时,在挖土和旋转半径范围内,不得进行其它作业。
9、施工工地的施工坑槽周围要设围栏,并保证施工道路距坑槽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10、现场施工人员禁止不戴安全帽、穿反光服施工。
11、施工现场的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非岗位人员严禁违规操作。
安全隐患排查方案10
为深刻汲取十堰“6. 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开展燃气安全生产领域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提升行业安全管理能力,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
(二)工作目标。各村(社区)、镇直单位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做到逐村组、逐小区、逐单位、逐段管线、逐个场站全面摸排整治,确保所有村组用户全查到,不漏一户、所有燃气企业全查到、所有燃气设施设备全查到、所有燃气管道全查到、所有用气场所全查到,彻底摸清和消除我镇燃气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二、重点工作
(一)排查整治燃气场站及管网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对雅口汇东液化气站、落花潭百家液化气站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排查,核查摸清现有管网底数情况、建立隐患台账情况、制定限期消除隐患计划情况。
(二)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管道燃气安全使用情况。全面排查人员密集的超市、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商户、单位小区周边、夜市夜店以及餐饮场所等用气安全情况,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燃气管道腐蚀、漏气、管道燃气使用场所通风情况,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情况。
(三)排查整治燃气经营企业开展管线巡查及入户安检情况。排查燃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到重点场所每日巡查、重点部位每日巡防,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情况。重点加强对单位小区、特殊人群(孤寡老人、空巢老人等)的入户检查,增加入户检查频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要充分发挥社区、村组人员管理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报送镇村建中心。对直排式热水器、无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易脱落连接管等隐患,要督促燃气用户及时整改。
(四)排查整治动态清理燃气管线占压情况。对现有燃气管线违章占压情况制定限期整改方案,不能立行立改的要采取巡查保护措施,严防发生燃气事故。对完成清理工作的燃气管线占压点位加强巡查,防止复建问题发生。对新占压点位发现一处、立即解决一处,做到燃气管线占压动态清零。
(五)排查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运行情况。全面排查液化石油气非法存储、运输、充装、倒装等行为,严厉打击燃气领域无证经营、无证运载钢瓶、“黑气点”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餐饮场所、公共场所液化石油气气瓶放置场所及安装情况,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超过使用寿命的“瓶、灶、阀、管”等情况。同时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业务,强化对从业人员培训,对运输车辆进行定期检查情况。
(六)排查整治压力容器及燃气燃烧器具质量监管情况。重点排查液化石油气瓶充装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查是否存在超范围充装情况;检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充装人员是否在充装前、后对气瓶进行严格检查;检查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并定期检验;抽查是否充装超期未检、超过使用年限以及使用过的非重复充装气瓶等违法行为;检查是否按要求建立气瓶充装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等。
(七)排查整治涉燃气违法犯罪情况。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依法查处,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存储、运输天然气以及盗窃、破坏天然气管道设施等违法行为。对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道路运输车辆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燃气安全领导为副组长,镇直单位和各村(社区)为成员的燃气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加强统筹,层层压实责任。实行镇领导领衔包保全镇燃气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负责监督指导包保地燃气隐患排查整治进度,督促燃气企业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依法依规落实燃气安全政府、部门、企业、用户四级责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二)加强执法监督。通过从严执法,进一步压实企业主
体责任。对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企业负责人要重点执法,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健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决定和“黑名单”等制度,对多次违法和事故频发的企业、单位及个人,依法严肃责任追究。
(三)加强宣传教育。持续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媒体,充分运用单位、村组宣传栏、工作群、居民群、宣传手册等各类方式,加强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推动燃气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村组、进学校、进家庭,做到户户宣传落实,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依法购买合规气源,签订供用气合同,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自觉抵制不合格燃气器具,积极配合燃气企业开展入户安检,及时排查整改燃气使用安全风险隐患,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安全隐患排查方案11
根据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xx〕1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加强防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构建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促进我局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广告公司、渣土车队等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隐患为核心,以安全标准体系为支撑,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为抓手,以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为保障,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开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责任股室(中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执法股),具体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和督促各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检查机制
1、广告公司、渣土车队等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隐患排查的行业标准,进行分级分类,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个月向各执法中队报送1次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实行闭环管理。
2、各执法中队要定期组织常态化督促检查。各执法中队要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检查,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并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现场核查,及时发现和掌控各种隐患。
3、各执法中队对检查中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依法以书面形式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排除和整改,并建立信息管理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报请局主要领导亲自挂牌督办,一般事故隐患要由各执法中队指定专人共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到位。
(二)考核机制
1、广告公司、渣土车队等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对隐患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常态化上报,并接受管理部门的`考核、指导和监督。
2、各执法中队要将自查自报隐患数据、日常执法检查数据和监管措施执行到位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现安全隐患排查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约谈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开展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形成记录,进行存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的全覆盖和无缝化管理。
3、我局领导小组将于每季度对各执法中队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专项通报。并将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严格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对责任不落实、考核不达标的单位或个人,要给予通报、严肃处理;对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奖励。
(三)培训机制
1、制定隐患排查标准。各执法中队应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实行分类指导和差异性监管,重点突出查什么、怎样查、怎么落实整改,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制作成安全生产检查手册(表格)。
2、各执法中队、各广告公司、渣土车队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系列培训,深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督导,并进行系统分析,汇总各项数据,及时上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3、通过座谈会、现场观摩等方式,定期组织属地管理部门之间和生产经营单位之间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交流学习活动。
四、工作步骤
我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执法中队要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组,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阶段任务和工作措施。
(二)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3月底前,各执法中队要完成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情况摸底调查,完善基础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建立系统阶段。各执法中队要不断细化、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标准,明确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每项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标准和要求。要建立包括生产经营单位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等内容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
(四)强化考核阶段。各执法中队要全面落实综合监管、属地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要突出工作过程和结果量化,严格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执法中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承办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常态化建设纳入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部署、同时推进、同时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创建典型示范,发挥榜样作用。各执法中队要加强检查指导,培植和树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典型生产经营单位和先进事例,加强宣传报道等形式,广泛推广,全面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各执法中队应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宣传,营造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排查事故隐患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和鼓励员工结合本职工作查找各类事故隐患。
安全隐患排查方案12
为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黔交安【20xx】19号、《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印发全省高速公路施工安全隐患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交质【20xx】128号、《贵州省交建集团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的通知》黔交建发【20xx】120号文件要求,有效遏制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事件和事故的发生。结合我监理合同段的实际情况,更好的开展此项攻坚行动,XQJL2驻监办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监管、重实效”的要求,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将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同,“平安工地”建设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相结合,确保我合同段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二、组织机构
驻监办成立以驻地高监任组长,副驻地高监为副组长,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的工作小组 机构的组织形式:
组长:向永贵 副组长:刘峰
成员:罗文涛、王小方、蒋元鸿、唐国福,李泽林、彭华志、杨晔、曾婷、徐朋朋
三、活动时间:
从20xx年8月下旬至20xx年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20xx年8月末)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二)集中排查治理阶段(20xx年9月至20xx年底)。全面排查隐患和风险辨识。编制隐患和风险源清单,制定隐患治理措施和风险防控方案。对重大隐患施行挂牌监管。开展攻坚行动专项巡视检查监控。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将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初至工程结束)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
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重点排查内容
(一)桥梁工程
1、六广河特大斜拉桥主塔工程
塔机、电梯、爬模必须选择正规厂家合格产品,塔机、电梯必须经过有资质单位的安全检测后方可使用,爬模必须经过安全验算,使用过程中由厂家技术人员现场指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实证上岗。爬模爬升过程中,必须有厂家技术人员和现场安全员在场,并仔细检查每道工序合格后方可开始下道工序。
2、深基坑:土方开挖顺序、方法是否与设计方案一致;深基坑挖土后土体是否存在回弹变形情况;边坡是否存在失稳情况;是否存在桩位移和倾斜情况;施工现场是否存在违规、违章作业现象。
3、明挖基础:挖掘机械距坑边安全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基坑周边支撑是否牢固,抽水机械电路有无漏电保护;人工开挖有无安全防护措施,基坑周边稳定与否。
4、人工挖孔:孔口安全设施、标志是否齐全,孔口是否高出地面30cm;工人是否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每孔有无安全员;孔口周边有无危险物、护壁是否安全可靠、有无救生设施;孔内通风措施是否得当,工前是否按规定检查提升架配重是否规范。
5、桥台施工:是否设安全网,吊斗升降机是否设专人指挥;脚手架跳板宽度、坡度及强度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6、桥梁支架:桥梁施工支架是否进行验算,是否是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架设,监理进行支架验收与否;承重受力支架是否先预压、是否进行预压观测,有无观测记录,预压结果是否经监理审批;支架壁厚、材质是否符合规定,扣件与支架连接是否牢靠。
7、预制构件安装:有无吊装方案及统一指挥系统,有无吊装安全措施;单导梁、龙门架等吊装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架桥机组拼与设计是否符合,千斤顶是否作承载试验。
8、模板搭设和现浇混凝土:有无模板搭设与现浇混凝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细则;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有无设计算,模板支撑系统是否符合设计,搭设方案是否经监理工程师审批,是否经监理验收后才浇筑砼;是否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法制定有针对性安全浇筑措施。
9、预制场:预制场的施工场地是否规范整洁;梁片堆放运输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0、预应力张拉:张拉设备、工具是否经检查合格方能使用;油泵操作人员是否戴防护用具;张拉时千斤顶对面及后面是否设
置张拉挡板。
11、桥梁高空作业:防护和平台的铺设以及靠省道施工现场是否安全,施工人员是否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措施等。
(二)路基工程
1、高边坡:边坡是否稳定;是否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是否实行“随开挖、随加固、随防护”的施工原则;施工现场是否存在违规、违章作业现象。
2、临边、道路交叉口防护:道路临边、道路交叉口是否设警戒标示,夜间是否设警示灯,施工沿线设置的出入口安全标志是否符合规定。
3、上下边坡:上下边坡是否有浮石、危石,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是否满足符合规定。有无在弃土、危石下方作业、休息或存放机具现象。
4、防护工程:防护工程施工时脚手架是否牢固,挡墙砌筑时墙下是否站人,是否采用扔、抛、甩等不安全的操作方法。
5、石方爆破:现场炸材管理是否规范,有无乱丢乱放。是否设警戒标示,有无特种作业操作证。
6、机械在边坡、沟槽作业时与边缘保持的安全距离,轮胎(履
带)压在坚实地面上的情况,通过观察边坡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保证安全。
7、坡面上的操作人员是否对松动的土、石及时清除。
(三)特种设备
1、检查特种设备是否为正规规厂家生产制造、是否有出厂合格证、获批准改造单位出具的改造合格证;在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安装告知、开工审批手续、验收检验合格报告;检查是否存在未通过检验合格而在用的特种设备、检查特种设备是否由取得相关企业资质许可、从业人员资质许可安装使用、维护保养以及相关许可、资质是否超出许可范围、许可时间;对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整改情况是否落实。
2、检查特种设备是否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进行安装验收检验、定期年度检验、是否取得验收检验、年度检验合格报告及合格证;检查使用单位特种设备日常运行管理、维护保养制度及应急演练、应急求援制度落实情况。
3、检查使用单位特种设备档案情况,档案内容包括出厂资料、安装企业、安装人员资料,职能部门出具的检验资料、维护保养资料、记录以及与相关维护保养单位签订的维护保养合同。
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是否缺少安全附件、附件失灵。
(四)施工便道
1、临边、临崖施工安全防护是否满足要求。
2、标识标牌处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带的佩戴。
(五)临时用电
1、安装线路及设备,用电设备是否按要求安装地线进行施工。
2、施工现场电源线路,按“三相五线”制,TN-S 系统要求布置,并按“三级配电系统”、“二级漏电保护”“重复接地”进行施工用电的问题。
3、电箱是否采用严密防雨措施的`铁质电箱,安装位置合适、安装牢固、进出线整齐、拉线牢固、熔丝不得用金属代替、箱内不得放其他物品等问题。
4、检查线路的完好程度,破损和漏丝处是否及时用防水胶布粘贴、老化电线撤除更换新线。
5、配电箱是否严格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进行管理,并配有接地装置。
(六)施工驻地
1、位于填方的驻地地基无下沉。
2、位于挖方边坡附近的驻地,边坡有无开裂、变形。
3、驻地是否位于滑坡堆积体上。
五、实施方案和步骤
1、学习文件和动员部署阶段
由驻地高监组织活动小组的及项目监理组人员认真学习“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攻坚行动方案”,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范,明确排查的目的、排查范围、重点,同一工作方法,提高活动小组和现场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施工的基本操作技能。
2、组织实施、检查阶段
(1)由驻地高监定期带队深入到工地,检查项目监理组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开展情况,检查活动效果和安全整改情况。安全监理做好日常检查。
(2)检查项目监理组的内容
①检查监理组的内业资料,如监理组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记录;检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回复;检 查安全监理日记;检查安全监理巡视检查记录。
②检查现场监理人员的安全巡视、检查工作、安全旁站等行为是否符合要求,对检查出的问题是否已要求施工单位整改,要求做到隐患彻底整改,同类隐患不在发生。
③检查监理组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如建筑起重机械的(塔吊、龙门吊、架桥机、电梯)的初始登记、备案、安装告知,使用登记和日常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起重机械安装、顶升、拆卸过程的安全监管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专项方案制定、论证、技术交底和执行落实情况;“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情况;防护用品设施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承重支模架的搭设验收情况;外脚手架搭设方案的制定、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
六、真抓实干。排查治理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坚持动态和静态相结合,既要查出具体隐患,又要提出治理措施建议和时间表,搞好跟踪落实和督办,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并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随时进行抽查,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落实整改、整改不到位、治理措施不得的严格执行停工整改、经济处罚措施。驻监办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重大危险部位挂牌监管,实行安全隐患登记销号制度。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工作取得成效。
安全隐患排查方案13
根据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为了进一步加强游戏厅、学校、医院、网吧、宾馆饭店、合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出现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经乡党政场班子联席会研究,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
为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确保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乡政府决定成立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乡长方宏德任组长,垦殖场场长任常务副组长,人大副主席余长喜、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施华亮任副组长,乡安监所、综治办等相关人员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施华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务必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二、提高认识
当前是消防安全事故多发期。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复杂性和重要性,通过工作责任逐级分解,确保思想、组织、措施、工作、责任五落实。
三、整治范围
1、网吧、游戏厅等公共娱乐场所;
2、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会堂等公众聚集场所及所在主体建筑;
3、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学校教师、宿舍、食堂和图书馆,养老院,幼儿园,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及所在主体建筑;
4、合用场所。主要包括集生产、仓储和员工集体宿舍为一体的生产型“三合一”建筑,集商品贸易、货物储存和住家为一体的经营型“三合一”建筑等。
四、时间安排
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将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0日至6月25日):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部署落实此次消防大排查大整治四个阶段的有关工作;对消防安全监督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充分利用宣传栏和标语、横幅、宣传牌等形式,宣传新《消防法》,乡消防安全办公室要做好排查登记资料准备和发放工作,乡宣传办公室要做好社会面上宣传和媒体报道工作。
(二)排查摸底阶段(6月26日至7月20日):各村及有关单位检查人员要在消防安全监督员的指导下,严格遵照本实施方案,进村入户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场所,要具实填写相关登记表,并及时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21日至9月20日):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于整治难度大或户主(业主)拒不落实整改措施的,一律由消防安全监督员汇总后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进行联合执法。对整改完成的,要及时复查,对通过验收的,要填写验收意见,由乡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进行抽样审核验收后予以报结。
(四)督查回访阶段(9月21至10月10日):乡消防办将对各村及有关单位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高密度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做到“四个及时”,即及时反馈,及时指导,及时复查,及时验收。另外乡里还将组成督查组,由乡有关领导带领纪委、组织办公室、消防安全工作站有关人员,对各村及有关单位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落后的相关负责人由乡主要领导约谈,说明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部署。各村(居)、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切实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保障整治措施落到实处。排查人员要认真排查和梳理本村、本单位火灾隐患场所,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二)明确责任,严肃追究。各村(居)、单位要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意识,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针对性工作方案和保障措施,通过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本单位、本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消除火灾隐患。对未排、漏排或因工作失职渎职而造成消防事故发生,并致人伤亡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大力度,强化整改。各村(居)、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各自辖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及时复查,确保隐患及时得到整改;对住房或出租房消防安全要求不符合居住条件的,动员户主或承租人及时搬离并立即整改;对生产经营性场所一时不能整改且随时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必须立刻停产停业整顿,多次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要坚决予以取缔,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安全隐患排查方案14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及《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本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和做好我区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防较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区实际,就本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订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20xx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在全区各镇(街道、工业区)、各部门(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以属地化管理和条块结合为原则,各镇(街道、工业区)要加强组织和领导,明确分工和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扎实推进。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行动,全面排查和治理隐患,突出抓好隐患整改工作,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要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本区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职责分工和重点内容
(一)职责分工
1、生产安全。主要包括:石油、化工、冶金、有色、船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建材、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商贸企业及其生产、经营、使用、储运等各类重要设备设施。
责任(牵头)部门:区安监局。协办单位:区国资委、区经委、区公安分局消防支队。
2、建筑施工。主要包括:"世博"工程设施建设、重大市政工程建设、轨道交通建设、桥隧工程建设、水务建设等各类建筑施工工地及大型建筑施工机械、堤防、水闸、排水设施、防汛设施等各类重要设备设施。
责任(牵头)部门:区建管局。协办单位:区水务局、区国资委、区城投公司。
3、交通运输。主要包括:道路交通、水运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桥梁、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等。
责任(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协办单位:区建管局、区水务局、区城投公司。
4、农林机械。主要包括:城市绿化建设、农机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责任部门:区农绿局。
5、人员聚集场所及消防安全。主要包括: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责任(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消防支队。协办单位:区经委、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文广局。
6、特种设备。主要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责任部门:区质量技监局。
7、燃气安全。主要包括:燃气管道运营设备设施及违章占压整治,供气运营企业及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等。
责任部门:区发改委。
8、环境保护。主要包括:沿江、沿河化工企业及易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及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
责任部门:区环保局。
(二)排查治理内容
各责任(牵头)部门要结合国务院各相关部门陆续下发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贯彻执行及责任制建立与落实情况;
二是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三是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四是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五是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六是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等情况;
七是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情况;
八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九是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十是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暴雪、雷电等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同时,区安委办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责任单位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督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二是去年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
三是检查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是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
五是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
六是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许可制度实施情况;
七是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八是全国“两会”、汛期、“奥运会”等重要时段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三、重点时段主要工作
第一时段(3月至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动员会议,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各责任单位要抓紧整改20xx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3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汛期台风、暴雨增多的特点,加强对防汛设施、病险堤防、地下设施、电力通信设施、建筑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户外广告灯箱、玻璃幕墙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汛、防坍塌、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
2、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运输、特种设备等夏季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加强日常监控和管理,加大对易引发事故重大隐患的治理力度。化工厂、加油站、危险物品运输要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建筑施工要防坍塌垮塌,道路交通要防超载超限超速,水上交通要防碰撞、防泄漏。
3、加强对本区体育场馆、设施设备以及宾馆饭店、商(市)场、旅游景点和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加以解决和整改,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坚决查处生产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三超"行为,严格商场超市、宾馆饭店、车站码头、文化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管理,坚决防止火灾及拥挤踩踏事故等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加强对本区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加大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的力度,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和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防止中毒、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
2、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防一氧化碳中毒,以及道路和水上交通防滑、防雾、防碰撞等措施。
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企业、政府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切实提高对开展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把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做好北京奥运会保卫和维护我区社会稳定的重大任务,抓紧、抓实、抓好,确保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各镇(街道、工业区)和各责任(牵头)部门拟定的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于3月30日前报区安委办。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三)突出“四个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一是去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尚未整改的重大隐患;二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三是安全管理基础薄弱,近二年来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企业;四是全国“两会”、汛期、“奥运会”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
(四)坚持“三个全程”,强化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工业区)、各责任(牵头)部门要加强对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对集中排查出的突出问题,要实施“全程跟踪”,督促企业加大投入、落实责任,标本兼治,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隐患治理,要实施“全程指导”,严格督促整改,对整改确有困难的,要及时、主动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服务,确保隐患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对隐患整改,要实施“全程督查”,做到隐患不整改不放过、隐患整改不达标不放过,并加大“回头看”力度,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提请有关部门予以关闭、取缔。
(五)做好“四个结合”,夯实双基工作。一是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年度工作结合起来;二是坚持与检查落实政府责任结合起来;三是坚持与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四是坚持与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结合起来。
(六)标本兼治,着力构建“三大机制”。一是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各镇(街道、工业区)、各部门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二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按照各自职责,实施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确保隐患登记、整改、销号全过程受控。三是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措施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整改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实施责任倒查,严肃处理。
各镇(街道、工业区)、各责任(牵头)部门要认真做好工作阶段小结,总结经验,提出措施,并于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报表和文字说明报送区安委办。
安全隐患排查方案15
为深刻汲取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12.24”、“12.26”和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12.24”烟花爆竹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烟花爆竹领域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等行为,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打非”等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刘营镇安委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改善经营条件,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度。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等行为,确保烟花爆竹领域安全无事故。
二、排查整治重点
重点排查整治城乡结合部、废旧厂房、废弃养殖场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场所。将所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前科的人员和家庭作坊作为重点排查对象,登门检查、逐人过筛,严格落实措施。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20xx年12月31日前)。对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整治阶段(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3月20日)。对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加强监管。
(三)总结阶段(20xx年3月20日至20xx年3月31日)。对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全面总结,查找问题。
四、工作要求
细致排查。迅速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对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安排专人实施重点管控,落实包村包户包人责任人,切实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强化宣传。充分利用好广播、公开栏等方式,积极宣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同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激发和调动广大人民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形成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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