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实施方案9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实施方案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施方案 篇1
按照市慈善总会今年工作计划安排,决定在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对市区低保和低收入特困家庭实施“慈善温暖行动”,给予一次性慈善资金救助,现将实施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镇江市区(含京口、润州、丹徒、镇江新区和南山联合社区)户籍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本次救助:
1、20xx年12月1日以后至今,家庭成员患癌症、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肾衰竭肾透析、心脑血管病等严重疾病手术或住院治疗,在各类医疗保险结算和慈善助医后,个人实际自付医药费仍在5000元以上,给家庭经济造成严重困难的;
2、20xx年12月1日以后至今,遭受火灾、车祸等意外突发事件,家庭实际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影响基本生活的;
(二)具有镇江市区户籍(同上)的市区低收入家庭(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1080元以下),出现第(一)条所列重大困难情形,个人实际自付医药费或意外事件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也可申请本次救助;
本年度已接受过市、区慈善机构一次性慈善救助,其中低保对象受助20xx元,低收入对象受助1000元以上的人员,不再重复申请。
青少年儿童白血病、儿童大病慈善救助金额高于本次行动,仍按《镇江市青少年儿童白血病救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镇江市慈善总会儿童大病医疗慈善救助资金管理和实施办法》执行,不列入本次救助范围。
二、申报程序和审批
1、申请本次“慈善温暖行动”救助的对象,须凭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户口簿、身份证、残疾证、低保证、家庭收入证明)和当期相关的诊断书、住院小结、伤残证明以及医院有效医疗费收据,(其中个人支付医疗费收据必须是原件),向户口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或慈善工作站)提出书面申,请报街道民政办(或慈善分会)。医疗费用原始凭证被医保结算机构留存的,必须由医保机构出具医疗结算分割单。
2、街道民政办(或慈善分会)对上报的申请救助对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在申请人所在地进行张榜公示7日无异疑后,发放《20xx年“慈善温暖行动”特困人员救助申请表》(一式三份),由申请人填写,居委会(村)街道签署意见后,送区慈善总会。
3、区慈善总会进行复核调查,提出审核意见和救助金额建议后报市慈善总会。
4、市慈善总会对各区慈善总会上报名单进行汇总审查,研究确定拟救助对象的名单和救助金额后,在《镇江市慈善总会网站》上将救助名单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无异疑后正式确定为本次“慈善温暖行动”救助对象名单。
三、救助标准
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视困难程度分别给予1000至3000元一次性救助。具体为:
1、低保对象:个人自付医药费或意外事件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一次性救助20xx元;个人自付医药费或意外事件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一次性救助3000元。
2、低收入对象:个人自付医药费或意外事件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一次性救助1000元;个人自付医药费或意外事件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一次性救助20xx元。
四、资金安排
本次救助行动所需慈善资金,由市、区两级慈善总会按照6:4比例承担。
五、时间安排
各辖区慈善总会接本通知后,要及时商请各街道办事处采取切实有效形式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进行摸底调查,12月10日前各辖区慈善总会完成救助对象的审核和上报工作。市总会12月15日左右公示确定救助名单。
20xx年元旦后,市和市慈善总会领导将上门向重点救助对象进行慰问,并发放救助金。其余救助金将委托区慈善总会有组织地发放到每位救助对象家庭。
六、工作要求
1、各相关机构和单位要满腔热情,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落实,细致审核把关。具体材料要清晰、准确。
2、申请救助对象填写申请表时,必须如实、准确地反映其家庭收入状况及具体困难情况,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医疗费支出必须提交医保正式发票,火灾、车祸等突发事件经济损失须提供消防和交警部门证明材料。申报材料不完整、不祥实的,应予以退回补充。
3、申报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救助;对以不正当手段骗取慈善救助金的,责成当地慈善机构和有关单位负责限期追回,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本次救助行动救助金发放确认反馈程序,将实行“一人一单”,务必由受助者本人签名或盖章领取确认,并将救助金领取确认反馈单及时反馈市慈善总会入账入档。代领代签一律无效。
附:1、20xx年冬季“慈善温暖行动”特困人员救助申请表
2、20xx年冬季“慈善温暖行动”特困人员救助汇总表
3、20xx年冬季“慈善温暖行动”救助资金发放签收单样式
实施方案 篇2
为充分发挥名师的专业引领、带动、辐射作用,加速教师专业化发展,培养造就更多的优秀教师,根据《xx市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精神,特制定本工作室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工作目标
工作坊(室)将在xx市教育局师资科和xx市实验小学的直接领导下,认真履行各项具体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把本工作坊(室)建设成优秀学术交流的枢纽,使之成为教师深化学术思考、汇聚教学智慧、反思教学问题、解决教学疑难、提升教学能力的平台。使全体成员通过两年的全方位学习,在理论水平、创新意识、课题研究、专业素养等方面获得突出的进步和显著的提高,为xx市小学教育培养一批优秀的教育教学骨干教师。
通过网络平台建设和省级课题的实践研究,把工作坊(室)打造成教师成长的共同体,创建一支学习型、研究型的团队,建设好两个网络交流平台,扎实推进课题研究,完成一套精品资源,促进中青年骨干教师专业成长和自我提升。
二、工作坊(室)主持人、成员职责
(一)主持人职责
1.全面负责工作坊(室)的各项工作,统筹协调,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2.学习宣传有关教育教学法规政策、工作室相关要求。
3.制定工作发展计划,指导工作坊(室)成员有计划地开展校本研修和个人学习等工作。
4.做好工作坊(室)团队建设、课题研究、网络平台、优质资源等工作的整体规划和安排,确保工作室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5.做好工作坊(室)成员的业务和活动考勤,做到周安排,月公布,并在网络平台中国共产党享。
6.严格按照《xx市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要求,落实财务制度,做到花费少,效果好。
7.掌握每位成员的思想动态,生活上帮助,工作上鼓励,业务上指导,引领成员获得自身专业成长。
8.主动承担上级部门委托的工作,认真完成学校各项事务。
(二)工作坊(室)成员职责
1.制定个人二年发展目标和学习培养计划。
2.每名工作坊(室)成员结对指导1—2名青年教师,使培养对象在我市教师成长阶梯中,相应提升一级,乃至更高。
3.每人每学年公开课教学、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送教下乡不少于1次。
4.工作坊(室)成员应协助主持人进行科研工作,每一学年,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论文1篇以上。
5.完成工作坊(室)规定的'各项学习和研究任务。
6.及时撰写阶段性工作总结。
三、工作坊(室)活动形式
1.教学示范课。充分发挥名师授课效应,工作坊(室)统一安排,成员每人每年上市、县或校级公开示范课不少于2次。
2.专题讲座。以本工作坊(室)为主体,工作坊(室)成员每人每年专题讲座不少于1次,同时聘请部分专家,举办学术讲座。
3.送教下乡。关注县区和农村学校教育教学问题,有计划、有目的、有安排地开展送教活动。每年组织工作坊(室)成员到农村送教至少1次。
4.学习交流。定期举行工作坊(室)会议,讨论工作计划、进行学科研讨、开展课题交流、分享经验感受。采取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利用QQ群、e-mail、微信为研讨交流平台。
5.网络研修。充分利用省市搭建的网络平台,及时上传工作坊(室)的工作动态、论文成果、课例设计、案例评析、教育叙事等。
6.学术交流。积极参加各个层次的学术交流活动,建立业务进修机制,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工作坊(室)内部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调动坊(室)内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专业素养,提升专业能力,特制定评价细则:
1.师德师风:爱岗敬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10分)
2.参与活动:能积极参与工作坊(室)的每次活动,活动后能及时反思、小结。(10分)
3.网络平台交流:积极参与工作坊(室)的平台建设,能及时上传相关内容。(10分)
4.业务学习: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做好笔记。每学期不少于5000字。(10分)
5.示范引领:每学期至少上一次公开课、研讨课或示范课,在所在地区做一次专题讲座。 (20分)
6.课题研究:积极参与、认真研究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难题。(10分)
7. 反思体会:每周撰写教育教学反思一篇,每学期至少写一篇论文或教学设计。(10分)
8. 成绩荣誉:被评为优秀教师、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或辅导学生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20分)
9. 奖惩情况:对不遵守工作纪律,无故缺席三次工作坊(室)活动的成员视为自动退出,并上报市局。设立"优秀工作坊(室)成员"奖项,每学期评选一次。对主动积极承担并出色完成工作坊(室)和课题组工作的成员,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评优活动。
10. 成绩评定:考核在90分以上者为优秀,85---89分为优良,70---84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关于经费使用
工作坊(室)的建设及工作经费由市和学校提供。工作坊(室)将本着节俭、合理、必需、程序完整的原则,严格遵守市局和相关经费使用制度。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坊(室)的图书资料购置、外出指导及教研、考察、学术交流活动等开支。
实施方案 篇3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配合市委、市政府扎实推进主攻工业、决战工业、稳定工业各项工作,把学习调研阶段的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企业的实际行动,把学习实践活动的初步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业转危为机、跨越发展的动力,深化为企业送服务行动,根据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向万家企业送温暖”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领导干部服务企业“七个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学组办发〔20xx〕12号)精神,制定局领导干部服务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委主攻工业、决战工业、稳定工业的要求,通过局领导干部深入企业,为企业“送温暖”,了解和帮助企业解决在拓市场、促转型中面临的困难,重点解决企业在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环保设施技术改造、环境信访处理、环保政策解读等方面遇到的问题,以破解企业发展面临的体制机制瓶颈,为推动经济转危为机、跨越发展,确保##成为全国率先走出国际金融危机困境的城市之一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内容
在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向万家企业送温暖”活动和“为企业送服务”专项行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发挥环保部门的职能和技术优势,充分发挥环保部门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重点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1.开展调查。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局党组的统一安排,局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到联系企业走访,开展调查研究,了解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
2.组织研讨。针对当前我市工业发展中面临的共性问题和联系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个性问题,组织干部职工与企业共商拓市场、促转型的思路和对策。
3.制定计划。在调查分析、组织研究的基础上,立足当前实际,结合长远,因地制宜地帮助企业制定拓市场、促转型的行动计划。
4.提供信息。充分发挥环保部门的优势,及时主动地为企业收集和送上有价值、有针对性的环保政策法规信息、环保新技术信息、宏观经济信息、市场供求信息,以及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信息,让企业更好地掌握各种信息,赢得拓市场、促转型的主动权和制高点。
5.解读政策。局领导主动登门,向企业送上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和环保部门制定出台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提升环保技术等方面的政策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讲解。解决好信息不对称问题,真正让企业了解政策、熟悉政策、用好政策。
6.推广典型。在专项行动中,及时发现和总结先进典型,特别是拓市场、促转型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并及时推荐上报,以点带面,推动全盘。
7.解决难题。通过努力,帮助企业解决当前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提高问题的解决率、满意率,为企业拓市场、促转型、保增长尽一份心、出一份力。
三、任务分工
(见附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确保任务落实。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是市主攻工业、决战工业、稳定工业的关键之举,是深化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局领导干部服务企业专项行动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建立“##市环保局服务企业小分队”,协助局领导干部开展专项行动,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做好解答工作,确保专项行动任务圆满完成。
2.加强联动,做好部门协调。这次专项行动涉及政策面广、涉及企业数多,在行动中要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联动、配合、协作,重在解决问题、帮助企业。对涉及到局系统各单位(处室)的问题,各单位(处室)要切实负起责任,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3.加强推进,保证活动效果。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单位(处室)及人员要积极行动、主动参与,有效推进服务企业专项行动,保证达到预期效果。
4.认真总结,及时上报材料。各牵头处(室)要根据局领导走访企业、帮助企业解决问题的情况,实时跟进、认真总结,分别于6月15日、8月5日前将阶段性成果和完成情况形成小结材料,并报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要及时汇总情况,按要求将局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情况报市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和市“向万家企业送温暖”活动办公室。
实施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围绕市委、市政府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和建设苏北重要中心城市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优势资源,以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市软建办“关于开展全市党政机关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助弱维权应援优援”品牌创建,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进一步践行101%服务理念,打造具有个性特色和时代内涵的法律服务品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品牌名称内涵及目标
“助弱维权应援优援”品牌的内涵是:“助弱”代表关爱、排忧和解难;“优援”代表优质、效率和便捷。以“助弱维权应援优援”为品牌内涵,不断强化法律援助的精神、制度、行为和物质文化建设,将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在大地上。
创建目标:以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为着力点,以困难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措施,规范服务行为,创新服务方式,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力争办案质量、每万人办案率全省第一,当事人满意率100%,在维护群众权益中创先进、争优秀。
三、创建措施
1、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以加强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创新法律援助便民措施,完善无障碍配套服务设施,年内全市确保新增1个,力争2个省法律援助示范窗口;通过法律援助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案件的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上办理、网上办结;对群体性农民工案件和老年人、妇女案件,优先接待、优先审查、优先办理,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将服务端口前移,使法律援助真正成为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伞;特定情形下,施行先受理后审批的工作制度,避免因处理不及时导致当事人权益受损;在全市发放法律援助便民联系卡、老年人维权联系卡、法律援助温馨提示卡,建立法援与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工作的衔接机制,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寻求法律援助。
2、深入开展专项法律援助工作。认真办理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环境污染、道路交通事故等领域涉及法律援助的案件,促进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力度,做好刑事指定辩护、刑事和解、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依法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提供辩护和代理,维护他们的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认真做好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努力把法律咨询的过程变成法制宣传的过程,积极引导和帮助困难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增强依法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处理信访问题,引导当事人既依法维护权益,实现公平正义,又切实增强法制观念,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尽量采取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把法律援助工作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
3、大力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继续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完善乡村、社区、社团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援助站点建设,重点把新的工作站和联络点设在矛盾多发和诉求集中的地方,保证100%乡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00%村(居)委会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员,真正把法律援助送到百姓身边。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方便困难群众。强化“12348”专线建设,努力将其打造成集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律援助职能于一体的服务平台。积极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动员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学校等具有法律知识的人员,在法律援助窗口和法律援助工作站参加解答法律咨询,协调纠纷解决;鼓励社会对法律援助活动提供捐助,倡导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
4、大力提升法律援助质量。积极探索推行“点援制”,建立援助律师档案信息库,将律师的执业情况、业务特长等信息全部录入微机,供受援人选择,实现法律援助人性化、专业化、特色化服务。实行抽查办理情况、旁听开庭、开展案件评查、建立监督档案等办法,加强案件内部监督力度;适时组织开展全市性的“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选择有影响、代表性强、问题解决难度大的案件受援人作为重点回访对象,实现回访率100%,对回访中收集到的问题和建议限期予以解决,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对违规行为“零容忍”,对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特别是损害受援人的利益、收受钱财的,一经核实坚决惩处,清除出法律援助队伍。
四、实施步骤
创建活动从5月份开始至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份)
建立创建活动组织机构,研究制定活动的工作措施和具体计划。召开动员会议,全面部署创建“助弱维权应援优援”品牌活动的各项工作,提高创建服务品牌的认识,细化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公开服务承诺,启动主题实践活动。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6月至10月)
1、实施项目化管理,创建服务品牌。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依法维护当事人最大诉求为目标,认真抓好创建服务品牌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到序时管理,扎实推进,要把服务品牌建设的各项要求具体化、部门化、责任化,真正落实到每一项服务项目、每一个工作过程和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实践中,切实发挥“品牌”的示范、引导、激励效应,逐步建立完善有创新型的服务理念和机关文化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的服务手段,形成制度化体系,使服务品牌活动成为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民心工程”。
2、开展听民意、优服务“阳光行动”,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网络、电视、宣传栏等各种媒体和载体,宣传品牌服务的内容、方法、承诺等,形成全系统打造服务品牌、争创一流业绩的浓厚氛围,全面提升企业、基层、群众对服务品牌的`认知度和感受度。
3、强化督查指导,健全长效机制。各单位要通过召开受援对象座谈会、组织听庭、回访当事人、发放征求意见信等形式,对服务品牌创建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分析,不断总结经验,务求实效。对活动开展情况,市司法局将进行不定期督查,帮助指导推进,明确努力方向,形成品牌创建长效机制、常抓不懈。
第三阶段:考评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
市局创建领导小组对“助弱维权应援优援”品牌活动进行总结,并报市软建办审核评议。将考核考评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单位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结合,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具体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处长为成员,由法律援助处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局要高度重视,将创建活动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保证服务品牌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2、注重工作实效。围绕服务“理念最新”、“态度最好”、“效率最高”、“程序最简”、“成本最低”、“队伍最廉”的要求,建立高标准的服务规范,完善形成高定位的服务标准体系,构建落实品牌创建管理体系和服务保障制度,推进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全市法律服务人员都要积极投入品牌创建工作中,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培育品牌岗位、品牌做法、品牌个人等活动,通过创建服务名牌,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3、畅通监督渠道。通过网络、媒体、“公开信”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和办事纪律等内容,建立品牌服务社会监督员队伍,“全方位、全时制”地接受社会监督;经常性地开展服务宣传、服务承诺、服务调研、服务反馈等专项活动,进一步提升品牌创建的组织层次,扩大品牌创建的社会影响,彰显品牌创建的显著成效。
4、严格奖惩机制。市司法局将对创建服务品牌活动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在创建中工作不力的人员通报批评,限期进行整改。
实施方案 篇5
凡拓数字展馆简介:
在业内率先形成了数字展示一体化解决方案,为政企客户提供数字展馆的前期策划、总体设计、数字内容、软硬件集成、施工管理、后期维护、咨询培训的一体化服务。
我们大力开拓数字展馆技术,形成了实体展馆、网络展厅、移动终端展厅齐头并进的数字展馆建设新标准,在内容更加注重创意价值需要,用艺术的理念、创意的数字内容、尖端的数字展示技术,精彩呈现项目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有效传达项目的核心价值,超越客户的想象。
广州智慧城市体验中心:
实体数字展馆:
实体数字展馆以三维图像为主要内容,融入数字沙盘、环幕/弧幕/球幕影院系统、迎宾地幕系统、互动吧台系统、互动镜面系统和触摸屏系统等高科技数字展示技术应用,让展示内容更直观、更容易理解,给参观者带来更为深刻的体验。
数字主题展厅高科技深度创新展示方式,多样化组合应用文字、图片、声音和三维动画,可实现高效、灵活的人机交互效果,深度挖掘数字展厅主办方的实力,达到传递和提升品牌价值,实现最终营销的目的。 凡拓是国内数字展示技术和综合实力最强的数字展示公司,领先同行引入数字展厅整体化策划设计服务理念,长期致力于房地产展厅、科技展厅、政府规划城市展厅、文化活动展厅、企业历史展厅和3D汽车展厅等数字主题展厅规划建设,丰富高科技的数字展厅建设成功案例,实现了数字展示与艺术完美结合,引领数字主题展厅发展方向。
广州国家档案馆-新广州好百米长卷展馆:
网络3D展馆:
网络3D展馆以网络为展示的互动平台,传递文化思想。
网络3D展馆的制作,融入最新网络互动科技,以逼真的产品及应用环境展示,有效、快捷、全面地传播产品信息,打破空间与时间限制,实现永不闭馆的'创举。
网络3D展馆的一个集技术和艺术为一体的创作过程,凡拓力求实现网络3D展示的突破,在设计制作中融入最新的3D虚拟技术科技,以丰富表现手段,最新展示元素,最终呈交给客户一个精彩绝伦的演示作品。
凡拓网络3D展馆具有三方面的优势:
1. 从自主性上。凡拓依据客户的不同需要对网络3D展馆进行有针对性的设计,最大程度地体现客户需求,充分展示“凡拓出品,原创定制”的3D创意理念。
2. 从便利性上,凡拓网络3D展馆,不出门便可以随时浏览,免去了参观实体展馆的舟车劳顿,同时可24小时随时开放,便于展馆推广和网民参观;
3. 从互动性上,凡拓网络3D展馆可以利用多媒体技术,以文字、声音、图片、视频及3D模型等等多种手段,充分调动起游客的积极性。
移动3D展馆:
凡拓网络3D展馆可应用于政府规划、房地产、博物馆、科研、医疗、军事等领域,城市规划、建筑漫游、房地产销售、园林建筑规划、古迹复原、虚拟旅游、产品演示、实训教学、医学模拟、军事模拟、灾震预案、流程模拟、产品装配、模拟驾驶、地下管线、数字科博馆、视景仿真等,均能通过凡拓网络3D展馆达到最优的三维互动展示效果。
移动3D展馆,是以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为媒介,借助三维图形表达项目和展品内容,通过触摸屏互动进行交流的互动展示系统。
移动3D展馆利用凡拓领先的三维图像技术,结合客户展示需求,将内容结构与互动形式有机结合,并通过形式新颖的触摸屏展示,客户通过触摸屏,即可展开互动交流。客户可以提供自由选择观看物品的角度,还能自由控制物品的大小、远近、颜色、材质并进行720度旋转观看,增强商品信息的直观性和沟通的有效性,使客户通过网络看样变为现实。
与此同时,移动3D展馆在技术上结合了虚拟漫游、数字沙盘等应用,更加符合政企招商引资,地产项目展示,活动展会馆内和展品介绍等需要,成为越来越多客户的倾心之选。
实施方案 篇6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xx〕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鲁教师字〔20xx〕24号》)精神,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公办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行为;
(二)公办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行为;
(三)公办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行为;
(四)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行为;
(五)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行为;
(六)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行为。
二、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xx年1月开始至9月上旬结束,分宣传动员、自查自纠、集中治理、完善机制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5日)。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全市各中小学校要迅速布置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全体教职员工专题学习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认识从事有偿补课的危害性及其后果,进一步增强杜绝有偿补课的自觉性。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20xx年1月16日至1月25日)。各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查找本单位及在职教师是否存在违规有偿补课问题。对于自查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集中梳理,分析原因,列出整改时间,指定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集中治理(20xx年1月26日至8月底)。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对相关场所进行明察暗访,对有偿补课线索进行调查取证,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第四阶段:完善机制(20xx年9月10日前)。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有偿补课问题发生的'特点、规律及深层次原因,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并于20xx年9月10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送市教育局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东营市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见附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抓出成效。
(二)加强正面引导。各学校要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积极探索义务辅导登记备案制度,自觉拒绝有偿补课,提倡为学习有困难学生无偿答疑辅导,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志愿服务,充分展现当代教师无私奉献、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积极传播教育正能量。
(三)加强培训机构监管。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审批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办学许可证核定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不得擅自增加、变更办学层次、变更办学内容和办学形式。若发现有利用在职教师或假借在职教师名义招生、宣传、上课等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实施方案 篇7
一、项目名称:蔬菜春秋大棚种植
二、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东井岭乡塔店村池岭移民新村,由村委会引导自然村易地搬迁户组建互助合作社带动贫困家庭发展蔬菜种植产业,拟实施蔬菜春秋大棚种植20栋,每栋约需资金1万元。
三、水源解决方案:通过提质改造现有蓄水池,可满足20个蔬菜大棚种植所需水源。
四、运营模式:互助合作社+易地搬迁户(贫困户)
互助合作社负责负责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建设,建成后确权给易地搬迁户;
互助合作社带领易地搬迁户发展蔬菜种植,并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大棚建设及后期运营由村委和易地搬迁户全程监督。
五、运营管理:
1、流程
(1)村委负责协调流转土地;
(2)互助合作社负责建设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并确权给易地搬迁户。
(3)互助合作社负责蔬菜大棚的`经营管理,蔬菜大棚用工优先聘用本项目覆盖的易地搬迁户且贫困户务工比例不低于70%。
(4)互助合作社生产过程中所需农业生产物资(农药、肥料、地膜、种子等)由其自行负责供应。
(5)为完善大棚基础实施,确保项目有序推进,由村委负责做好生产用水、用电及道路等建设项目的协调落实工作。
3、其他
(1)互助合作社与村委、易地搬迁户签订三方合作协议。
(2)互助合作社经营过程中自负盈亏,每年须根据合同约定按照扶贫产业项目资金10%比例向村委缴纳收益资金,收益资金的全部用于易地搬迁户分红。
塔店村村民委员会
20xx年8月20日
实施方案 篇8
一、实施原则和产权界定
贸易结算计量水表安装在住宅的公共部位,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指一户家庭安装一只贸易结算计量水表。城市供水企业按户计量收费。
应遵循“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和“用户自愿”原则,实施“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过程中。对不愿意申请改造的用户,仍按原供水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水表在建筑物外集中安装的供水设施产权以水表为 界,实施“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后。水表在每层楼梯间或管道井内集中安装,供水设施产权以表前支线管道距建筑物散水坡1。5米为分界点,表前(或分界点前)供水设施产权归属供水经营者,维修保养由供水经营者负责(计量水表强制检定按《计量法》和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表后(或分界点后)供水设施产权归用户所有,维护保养由用户负责。注册水表产权属供水经营者。
二、实施对象和范围
(一)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实施对象是七层(含七层)以下的成套居民住宅;七层以上的成套居民住宅及地势较高的住宅。必须报供水企业审批,并经供水企业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对未经同意安装二次供水设备,供水企业有权要求限期整改,可停止供水,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法规处罚。
(二)对已建成住宅“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改装。要求安装安全、美观,不妨碍住户通行等正常活动。
(三)根据户型、结构等实际情况。同一单元或一幢楼应尽可能采用同一种形式改装。
(四)自来水贸易结算计量水表应采用经质量技术监督(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的产品。鼓励采用具有先进性、技术成熟、多种形式的新型贸易结算计量水表。对400户以上规模的住宅小区。100户以下的可根据用户意愿选用IC卡智能水表或机械表。
(五)应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用合适的材料。水管管材、配件及附属设施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六)改造过程中。应根据用户的要求,有选择地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七)实施“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过程中。同步取消屋顶水箱。
(八)小区内公共消防必须安装消防水表。消防水表所发生的.水量,除用于消防灭火之外,水费由小区所有居民或单元居民共同分摊。
三、组织实施
(一)供水企业成立城市供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管理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黄冈市自来水公司)负责制定城市供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实施规划和细则。并对“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工作的进展情况、贸易结算计量水表的选用和安装工作的安全、质量等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供水企业负责实施具体的改造工作。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并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规定操作。
(三)新建住宅必须按“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要求进行设计。所需费用按实际计入住宅建造成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施工图审查时,必须将分户给水管道和室外水表位纳入设计审查内容,以便落实“一户一表、计量出户”供水管理方式。对未按规定进行设计和私自施工的供水企业可以不予供水。
(四)自本文下发之日起。所发生“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五)对已建住宅要求按“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改造的住户。集体向供水企业提出安装申请。供水企业受理安装申请后,按实地勘察、设计签订合同、组织施工、竣工验收等程序进行,所需费用按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向用户收取。
(六)居民成套住宅户内供水设施的更新和改造。
(七)对个别确实无法实施改造的住宅。签订《供用水合同》
(八)凡城市供水“一户一表”及管网维修、改造工程涉及到道路施工、占用绿地。由城市供水企业负责恢复原状;绿化如有损坏,由城市供水企业按原品种补种。
(九)已纳入旧城改造三年内计划的以及违建住宅、房屋一律不予实施“一户一表”供水企业有权不予供水。
实施方案 篇9
为严格依法行政,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从今年起在市政府机关和市直行政部门以及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组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市本级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一、政务公开的内容(一)信息公开。凡是社会普遍关心和涉及公众利益的有关事项、公众反映强烈的有关事项、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一定影响的事项,以及其它需要特别予以监督的有关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外,都应公开。(二)程序公开。1、行政机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数量,办事对象应履行的义务,办事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收费标准以及应提交的材料目录、应办理的手续等;2、办事机构自身应履行的管理权限、办事依据、办事流程、办事时限、办事纪律、服务承诺以及监督投诉渠道等。(三)结果公开。包括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依法需要通过招标、拍卖、考试的事项及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二、政务公开的形式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从实际出发,不断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务求实效。一是通过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二是通过会议(含听证会)、文件、通告等形式公开;三是通过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专栏,政府、行业或部门网站形式公开,规划方案《市本级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市政府公告栏将扩大版面,扩充信息,并做到十天一换,使之成为市政府政务公开的重要渠道;四是在市集中办事大厅、会计核算中心、洽谈大厅和招投标中心以及本单位办事窗口张贴办事指南、印发办事卡片、设立电子触摸屏和信息电话等形式公开。
三、政务公开的步骤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市本级政务公开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重点推进阶段。市政府组成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职能,理出本部门应公开的事项,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后实施,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为全面推开阶段。在市政府组成部门以外的所有其它部门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今年6月底前完成,并在实施中不断完善。相关部门按照第一阶段的要求,理出各自的政务公开方案,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后实施。
四、组织保障措施(一)健全机构,强化领导。市政府成立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秘书长和监察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和督查室(分别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和市监察局内)。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落实市本级政务公开工作。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市政府各部门要成立或完善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部门、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责任人具体承办的分级负责制,形成市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密切配合,干职工积极参与和人民群众加强监督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行。(三)完善机制,强化监督。
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强化行政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行政机关层级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受理社会各界的投诉,对未按政务公开规定办理的,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拒不改正的要视情况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严格考核,实施奖惩。将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政府部门、有关单位和领导的目标考核内容。平时不定期进行抽查,年底全面检查考核。对领导重视、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单位,给予表扬并在年终目标考核时酌情加分。对推行政务公开认识不统一、措施不得力、无成效和群众反映较多的单位,给予公开曝光,并在年终目标考核时酌情扣分。对不公开或搞假公开的,追究政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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