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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时间:2026-05-22 06:34:00 方案

[热门]实施方案5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热门]实施方案5篇

实施方案 篇1

  为确保汛期城市排水设施运行安全通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我县城市防汛工作部署和治脏治乱治堵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城市排水设施现状,特制定20xx年城区排水设施汛前清淤防涝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为原则,坚持提前主动的迎汛理念,有效应对极端天气和突发事件,确保城市排水设施通畅,城区平稳安全度汛。

  二、工作目标

  建立市政管道长效清淤机制,进一步完善汛前清淤组织指挥体系,落实城市排水管道清淤责任和措施,尽可能消除城市排水安全隐患,确保城市排水畅通。

  三、时间安排

  20xx年2月10日至5月30日

  四、组织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汛前城市排水设施清淤工作,关键是加强领导,核心是抓好责任机制的落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的城市排水设施清淤工作责任制,分管领导、职能股室、班组各负其责,对市政排水设施划片分区、清淤队伍组织、清淤工具、淤泥清运保障、巡查应急调度等各个环节都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有人抓、有人管。健全汛前清淤内部组织和汛期抢险应急专业队伍,以点带线,以线带面,根据城市排水部位特点,做到定人定点,明确排水保畅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渎职、不服从指挥调度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为落实汛前清淤防涝有关工作,建立上下联动、协调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经研究决定成立汛前清淤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下属单位、办公室、有关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辉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汛前清淤防涝日常工作的安排调度。

  2、排查隐患,提高运行质量。按照“管行业、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城区应急排涝人员安排表》所划片区及分工,从各自职责出发,从现在开始,要不间断地展开拉网式城市排水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对堵塞、碾压、坍塌、损毁、偷盗、丢失的市政设施做好巡查记录,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防患于未然。对翠微广场北路、翠微广场南路,登峰二期入口、县检察院路段附近、登峰大道、梅路北段等积水较重、地表雨洪较大、管道径流较激的地段及中学教职工宿舍、红山岭等低洼积水地段要安排专人值守与巡查,并进行重点监控,制定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出现险情,及时组织抢修,对危险区域要在明显位置设立警示标志。

  要加强对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管,对城区内的排水管网、暗渠、排水窨井、雨水井等进行全面清淤疏通和检修,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特别是在进行排水管道疏通前,要落实预防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的措施,防治急性中毒事故的发生。对清淤情况要进行跟踪督查,做到不走过场,善于发现问题,重视整改落实。

  3、清淤人员及片区。为确保汛前清淤工作的高效有序的开展,对班组和片区进行划分,进一步明确责任和分工。

  (1)清淤班组

  一班:

  二班:

  三班:

  (2)责任片区

  南区:以博生路红绿灯为始点,博生西路西延以南(含沿街线)、环西路西南(含沿街线)至沿江路交界处(梅江公园公厕旁)。由一班负责南区汛前清淤工作;

  老城区:以博生路红绿灯为始点,博生东路顺至沿江路交界处以南(含沿街线)、环西路以东以北(含沿街线)至沿江路交界处(梅江公园公厕旁)。由二班负责老城区汛前清淤工作;

  北区:以博生路以北(含沿街线)至三小以南。由三班负责北区汛前清淤工作。

  除其他应急任务外,清淤班汛前清淤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科学安排,集中力量清疏等老城区排水能力比较薄弱地段排水管网的沉砂井,对堵塞管网及部分损毁设施要及时疏通抢修,确保汛期使用通畅,统筹做好各组各片区其它主要路段(含辖区内的农贸市场)下水道的清淤工作,对截污管网沉砂井可集中安排力量进行清理。路面组要加强巡查力度,对主街主路积水较重的地段做好路面进水口的增设工作,确保雨季路面排水入网的迅速通畅。

  五、几点要求

  1、统一认识、明确责任。汛前清淤关乎管道运行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为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对汛前排水设施清淤防涝工作要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明确责任,重在落实。各单位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切实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2、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根据城区排水现状,要抓住汛前清淤关键环节和关键部位,抓牢主要矛盾,做好主街主路特别是小街小巷、老城区等排水能力较差,易积涝地段的清淤防涝工作。要建立健汛前清淤及排水设施安全运行责任制、汛期抢修值班制度、隐患整改日报制度、公布值班电话、督导检查制度等各项机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为城市防汛提供坚强保障。

  3、多措并举、力求实效。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发挥单位职能作用,加强与县防汛指挥、气象部门的横向联系,密切关注天气汛情的发展,及时做好有关隐患排查、险情排除工作,对重大雨情、水情,要安排专人做好截污管网及提升泵站溢流井闸门启闭工作。对相关险情、灾情,要全面掌握并及时汇总上报,便于上级指挥、决策,确保城区安全度汛。

实施方案 篇2

  为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确保交通运输系统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根据xx办发〔20xx〕42号文件精神,经会议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政策大普及、措施大落实、项目大推进、环境大改善、工作大督查”为主要内容的脱贫攻坚提升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完成20xx年度脱贫任务,全系统再动员再发动,努力实现基础工作精准度、措施落实精确度、干部帮扶精细度、贫困群众满意度和脱贫政策知晓率“四度一率”达到100%,确保20xx年度全系统6个包保贫困村,分别是柏林乡的谢河村、宋圩村、界河村、井冈村、响井村和百神庙镇xx平村。下设3个扶贫工作队分别是大兴村第一书记何诗傲、谢河村第一书记陈都、xx平村第一书记束海峰均能圆满完成各项扶贫任务、再创佳绩。交通系统将下属5个扶贫小组,分别为交通运输局机关、公路局、运管所、县乡公路管理局、检测线,为了确定包保责任与任务,研究决定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扶贫工作小组组长,具体负责帮扶活动的组织、检查、督促工作。全系统已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任务

  (一)扎实做好扶贫包保工作

  1、落实单位包村任务。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到帮扶村调研指导不少于 2 次,分管负责人、班子成员每年到帮扶村调查指导不少于 4 次。主要帮助贫困村科学制定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督促驻村扶贫工作队严格遵守纪律规定;发挥单位优势,统筹各类资源帮助贫困村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2、落实干部职工包保任务。全体干部职工要每月走访联系贫困户 1 次,记录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随时掌握贫困户家庭信息变化情况,并及时反馈给驻村扶贫工作队。帮助贫困户找准致贫原因,理清切合实际、符合需求的脱贫发展计划,制定具体、有效的帮扶措施。帮助申请、落实扶贫项目。走访入户时要仔细询问贫困户应享受的政策和该兑现的资金是否落实到户,确保不落一村、一户、一项政策。

  3、落实政策知晓宣讲任务。对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脱贫攻坚政策考试。全系统所有参与结对帮扶的干部职工均要参加脱贫攻坚政策知识考试,由局扶贫办组织阅卷,考试成绩将上报县扶贫办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进村入户对包保户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宣讲。全系统所有参与结对帮扶的干部职工均要进村入户,对所结对帮扶的贫困户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宣讲,使之熟悉并掌握脱贫攻坚有关政策,做到应知应会(见附件明白卡),确保每个贫困户家中都有一个明白人能够知晓政策、正确回答问题。局扶贫办将组织抽查,电话测访,对贫困户政策宣讲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帮扶责任人按照考核办法兑现奖惩。

  4、落实领导班子查访任务。原则上副科级以上领导查访每三个月一次,主要督查贫困户《扶贫手册》是否发放、对各项政策是否了解、村户脱贫措施是否落实、驻村扶贫工作队是否在岗在位、“单位包村、干部包户”是否落实、乡镇精准扶贫措施和责任是否落实等。

  (二)全面落实交通行业扶贫措施

  1、确保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全面完工。20xx年,我县畅通工程计划400个项目,总里程637公里,确保县级畅通工程8月份完工,乡级畅通工程11月底全部完工。

  2、确保项目资金全部拨付。所有20xx年扶贫项目资金(包括统筹整合资金)必须在9月底完成实际拨付进度的95%以上(资金拨付到施工单位),20xx年扶贫项目资金(包括统筹整合资金)必须在9月底完成实际拨付进度的90%以上。

  (三)牵头县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指挥部联络工作。由局扶贫办定期(每旬)向水利、供电、经信委收集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汇总后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汇报。

  三、考核办法

  从20xx年度开始,在全系统建立脱贫攻坚“一票否决”机制。公路分局、海事处、路管局、运管所、检测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扶贫工作第一责任人,和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同奖同罚。一是加强内部督查。由局扶贫办牵头,局班子成员带队,9月、10月、年底之前对包保帮扶工作进行督查,电话随机测访,主要督查贫困户应知应会情况、结对帮扶干部应知应会情况,并对督查情况按照“好”、“较好”、“差”三个等次进行评定。二是严格兑现奖惩。根据督查情况将个人目标绩效工资按照对应的`“优秀”、“

  良好”、“差”三个等次分别为850元、800元、750元进行兑现。在省、市、县督查及第三方测评中被评定为“好”等次的按照每次奖励1000元;被评定为“差”扣除当月绩效奖金,年终考评直接评定“末位”等次,一年内“不评优不调动不提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许教育同志任组长、江炬森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袁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叶海宁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从公路分局、海事处、运管所抽调人员,集中办公。主要负责贯彻上级脱贫攻坚精神,落实脱贫攻坚任务,细化脱贫攻坚责任,强化脱贫攻坚督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责任。全系统脱贫攻坚工作要根据单位分组、责任分工、扶贫项目“谁安排谁负责”的要求,按照提升行动工作任务完成时间节点,将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单位、每位责任人。包保帮扶责任由江炬森同志总负责,局扶贫办做好政策宣传和走访活动的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由马朝晖同志总负责,及时牵头联络项目进展情况。各单位结对帮扶、干部包保任务由主要负责同志也要按照脱贫攻坚责任要求,抓好本单位脱贫攻坚提升行动的任务落实,所有副科级以上干部对其“人人访、户户查”对象负责。

  (三)加强保障。一是资金保障。对扶贫资金进行专项保障,主要用于兑现奖惩、慰问帮扶。二是车辆保障。系统内干部职工走访由各单位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安排,领导班子查访可在平台申请公务用车;干部职工集中走访可以在平台上租赁车辆。三是生活保障。干部职工走访慰问因特殊情况造成误餐的,可就近在乡镇或者村部食堂就餐,年底一次性据实结算。

实施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xx]7号)精神,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有效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不断增强青少年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依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和保定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实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增强学生体质、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的重要举措。体育考试旨在调动学生自觉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培养学生良好的健身习惯,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实施对象

  保定市范围内,所有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学生。

  三、组织管理

  体育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进行。保定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全市组织管理办法,确定考试办法、考试项目、评分标准、考试规则,进行督查以及组织实施市区考生体育考试工作。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地体育考试工作,不得由学校自行组织。

  四、考试内容及分数

  为深化体育课程改革,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大力推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体育考试的'有机结合,有效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体育考试以满分30分直接计入考生中考总成绩。

  体育课、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和身体形态、机能情况10分纳入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一)身体素质考试(30分)

  主要依据《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所规定的教学内容和锻炼项目,结合我市教学条件等实际情况选择可量化、易操作、锻炼价值较高的项目:耐力跑(男1000米、女800米)、立定跳远、实心球作为考试项目。

  学生身体素质考试成绩(30分)=耐力跑(男1000米、女800米)(10分)+立定跳远(10分)+实心球(10分)。

  (二)体育课成绩3分(每学年1分)

  学校要按照《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中体育(与健康)教学大纲》有关规定要求,组织课堂教学,确定考试科目,评定体育课成绩。每学年体育课考试项目不少于四项,即上下学期各二项。体育课成绩与体育考试成绩转化标准如下:

  体育课成绩与体育考试成绩转化标准

  因正当理由未参加体育课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及格时,学生可对缺考和不及格的项目申请补考一次,由学校统一组织。凡有正当理由缺考者按补考成绩计分。不及格者补考成绩如果超过及格线以上者,只按及格计分;若补考不及格,记录不及格成绩,不再补考。

  (三)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3分(每学年1分)

  学生应该积极参加学校有计划、有组织的课外活动,如:早操、课间操、体育活动及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种体育竞赛活动。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的考核由班主任、体育教师及学生干部负责。每学年累计缺勤5次至8次者扣0.5分,缺勤超过8次者扣1分(缺勤不含病假,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和请假手续)。学年末对学生平时参加体育锻炼表现进行统评,若评定学生表现较差,一次性扣0.5至1分。

  (四)身体形态机能测试(4分)

  身体形态机能测试成绩(4分)=身高体重对应值(2分)+肺活量/体重(2分)。

  体育课成绩和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采取学分制的办法评定,每学年由学校评价一次。身体素质指标在初三毕业升学时进行一次性考试。身体形态、机能指标和身体素质由各县(市)和满城区、清苑区、徐水区统一组织考试,物探学校随所在涿州市进行考试。竞秀区、莲池区、高新区和市直学校中考学生的身体素质考试由保定市教育局思政体卫处统一组织。身体形态、机能指标由毕业生所在学校组织,可使用该学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

实施方案 篇4

  根据国家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省卫生厅《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就做好我市20xx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20xx年度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于 3月1日启动。考核对象为依法取得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医师类别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考核内容为20xx年12月31日以前在市卫生局注册医师(不含20xx年注册的)20xx、20xx两年内的执业情况。其中,拟变更执业地点或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由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向考核机构提出申请进行提前考核。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测评三项。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负责;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医师的考核还应包括《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业务水平考核应根据执业医师的级别、类别和专业区别对待,重点测评法律法规和“三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

  三、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包括简宜程序和一般程序。考核机构须于考核前30日通知被考核医师。

  (一)对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并在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医师,或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并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医师,采取简宜程序考核。良好行为记录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县级以上的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及取得的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对符合简宜程序考核的医师,先由本人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写出述职报告,由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后,报考核机构审核,不再进行笔试。

  (二)对其他医师采取一般程序考核。对采取一般程序考核的医师,先由其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写出述职报告,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对其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日前30日报考核机构复核,考核机构按《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组织进行业务水平测评。其中,笔试时间定于4月10日上午进行,各考核机构自行安排考场;其他方式的业务水平测评由各考核机构自行安排,于4月10日下午至4月11日进行。

  四、考核结果

  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或有《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即为不合格。4月20日前各考核机构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1),送达被考核医师执业所在机构,并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被考核人(通知书样式见附件2)。各考核机构于4月26日至4月30日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1)、20xx年度医师定期考核报表(见附件3)、医师定期考核表(样式见附件4)上报到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上述两种表格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局也要同期上报。

  考核结束后30日内,由医师注册所在机构及时将被考核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报送到注册机关,由注册机关在其“执业记录”栏加盖“××年××月至××年××月考核合格(或不合格)”字样印章,并将考核结果录入医师执业注册信息库。如考核不合格,经培训3-6个月后再次考核合格者,在其《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记录”栏加盖“××年××月考核合格”字样印章。如再次考核仍不合格,则注销其执业注册,收回其《医师执业证书》。

  五、考核机构及分工

  经研究决定,由潍坊市人民医院等31家医疗、预防和保健机构承担市卫生局的医师定期考核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一)潍坊市人民医院。负责潍坊眼科医院、潍坊同心医院、山东潍坊伽玛刀治疗研究中心、潍坊口腔医院新华分院、潍坊市荣复军人医院、潍坊市奎文区妇幼保健院、潍坊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所、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奎文许光琴妇科诊所、潍坊市市直机关医院、潍坊医学院整形外科医院、北京伊济源面神经学研究院潍坊面神经医院、潍坊东方骨科医院、潍坊肛肠外科医院、奎文李储忠医疗美容诊所、山东省潍坊卫生学校卫生室、山东省潍坊卫生学校口腔医院、奎文海大医疗美容门诊部、潍坊医学院校医院、奎文郑中华牙科诊所、奎文孙雷口腔诊所、奎文李月军口腔诊所、奎文魏占荣口腔诊所、奎文魏占山口腔诊所、潍坊市第四人民医院大柳树分院、潍城刘承礼口腔诊所、奎文章和平口腔门诊部、高新韩晓文口腔诊所、潍城刘永胜口腔诊所、潍城周海祥医疗美容诊所。

  (二)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负责潍坊口腔医院、潍坊哮喘病医院、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奎文长河口腔诊所、潍坊市第六人民医院、潍坊市脑科医院、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和平路门诊部、潍坊市潍城区妇幼保健站、潍坊市中心血站血液病治疗中心、潍坊牙科医院福寿街门诊部、奎文陈桂娥口腔诊所、奎文口腔门诊部、潍坊口腔医院福寿街门诊部、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区分院、潍城周庆顺口腔诊所、经济区郑福光口腔诊所、奎文赵素霞医疗美容诊所、潍城朱运祥口腔诊所、潍城周晓鹏口腔诊所、高新王业常口腔诊所、高新范新芳口腔诊所、高新王守美口腔诊所、潍坊口腔医院北宫街口腔门诊部。

  (三)坊子区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潍坊心脏病医院、坊子区仁康医院、坊子王素菊口腔诊所、坊子区皮肤病防治站、坊子区妇幼保健站。

  (四)寒亭区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寒亭区皮肤病防治院、寒亭区妇幼保健院、寒亭王伟林口腔诊所、寒亭李永政口腔诊所、寒亭郭兰口腔诊所、寒亭周建华口腔诊所、寒亭营春平口腔诊所。

  (五)青州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青州市结核病防治所、青州市皮肤病防治站、山东省益都卫生学校附属医院、潍坊牙科医院、青州眼科医院、青州沙作军口腔诊所、青州吴军兴口腔诊所。

  (六)诸城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诸城市皮肤病防治站、诸城市口腔医院、诸城曹培森口腔诊所、诸城葛济清口腔诊所、诸城张永奎口腔诊所、诸城赵荣明口腔诊所、诸城朱世伟口腔诊所、诸城市精神卫生中心、诸城黄清德口腔诊所、诸城张宏琦口腔诊所。

  (七)寿光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寿光市皮肤病防治站、寿光光明眼科医院、寿光王增刚牙科诊所、寿光市慢性病防治所、寿光市结核病防治所、寿光光明眼科医院圣城街诊所、寿光市口腔医院、寿光光明眼科医院渤海路诊所、寿光市人民医院环翠花园门诊部、寿光郑中庆口腔诊所、寿光魏光永口腔诊所、寿光魏永明口腔诊所、寿光刘培春口腔诊所。

  (八)安丘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安丘市皮肤病防治站、安丘市眼科医院、安丘岳建平口腔诊所、安丘张玉武口腔诊所、安丘陈海星口腔诊所。

  (九)高密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高密市皮肤病防治站、高密市结核病防治所。

  (十)昌邑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昌邑市皮肤病防治站、昌邑市人民医院城东分院。

  (十一)临朐县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临朐县妇幼保健站、临朐县朐山医院、临朐县皮肤病防治站、临朐县海浮山医院、临朐王绍升口腔诊所、临朐陈方明口腔诊所。

  (十二)昌乐县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昌乐县妇幼保健院、昌乐县皮肤病防治站、昌乐高新明口腔诊所、昌乐甄永强口腔诊所、昌乐田秀珍口腔诊所。

  (十三)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海化海盟口腔诊所、潍坊海洋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妇幼保健站。

  (十四)临朐县中医院。负责本单位和临朐县妇幼保健院、临朐糖尿病医院。

  (十五)潍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潍坊市市立医院、潍坊市肿瘤医院、青州市妇幼保健院、诸城市妇幼保健院、寿光市妇幼保健院、高密市妇幼保健院、昌邑市妇幼保健院、安丘市妇幼保健院、青州市中医院、寿光市中医院、安丘市中医院、高密市中医院、昌邑市中医院、昌乐县中医院负责本单位。

  六、组织领导

  市卫生局成立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对考核机构考核情况进行抽查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

实施方案 篇5

  为切实加强电气火灾防范工作,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滁防〔20xx〕16号)精神,市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利用二年的时间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气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标准,按照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坚持源头控制、技术防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深入排查整治违法违规,加大对电气、消防商品经营者的检查力度,从严整治电气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

  滁城流通领域中的各类电气、消防商品及其经营场所;建材市场、灯具店、家居城、电器城、商场超市、五金电器商店、商业集中网点;经销各类消防栓、消防泵、灭火器、耐火材料等消防器材、消防设备的经营商店、批发户等场所。

  三、主要职责任务

  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通知》(滁防〔20xx〕16号)内容,工商部门负责打击和查处流通领域建筑假冒电气产品和仿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伪造产地,以及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电气商品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取缔无照生产、经营电气产品活动。

  四、任务分工

  企业个体监管科:1、负责牵头落实电气防范专项整治工作;2、制定《滁州市工商局关于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3、组织市局经济执法局、消保、商标科等科室局开展电气、消防商品执法检查;4、组织查处无照经营执法活动;5、组织落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安排布置的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及报表等各项任务。

  消保科:1、组织电气、消防商品抽检监测,制定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2、加强对电气、消防商品整治工作的宣传。

  经济执法局:1、开展电气、消防商品专项检查,对抽检监测不合的加大查处力度;2、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各类制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以次充好、“三无”等商品。

  商标科:参加电气、消防商品专项检查,查处流通领域建筑假冒电气产品和仿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伪造产地等行为。

  广告科:查处虚假宣传,打击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电气商品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办公室:定期检查办公大楼电气、消防设备安全情况,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填写《单位电气火灾防范自查表》(附件1)

  五、工作步骤及措施

  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共2年时间分3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主要结合冬春季防火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制定《滁州市工商局关于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xx年第一季度,1、组织市局经济执法局、消保、商标科等科室局开展电气、消防商品执法检查,开展查处无照经营执法检查;2、开展电气、消防商品抽检监测,制定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3、检查市局办公大楼电气、消防设备安全情况,填写《单位电气火灾防范自查表》。4、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日活动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

  20xx年第二至第四季度,1、组织查处无照经营执法检查,不少于三次;2、对本单位办公大楼检查,不少于三次,及时填写《单位电气火灾防范自查表》;3、继续开展电气、消防商品执法检查,及时查处流通领域假冒电气产品和仿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名称、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第二阶段:20xx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建章立制阶段。建立健全市工商局关于加强电气、消防商品监管相关制度,强化监管力度,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第三阶段: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为巩固提升阶段。建立电气、消防商品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取得实效。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是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的客观要求,是贯彻落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电气防范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的具体体现,市局相关科室局要提高对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抓好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落实监管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各科室局要明确职责分工,履行监管任务,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沟通协调,推动职责落实,切实形成部门联合整治的工作合力。

  (三)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充分315国际消费者日活动,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电气、消防防范专项整治的意义,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及时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市局企业监管科及相关科室局要及时总结电气、消防商品专项整治中的经验做法,巩固整治成果,固化形成长效机制。同时,及时完成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安排布置各项工作任务,及时上报各类报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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