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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进一步做好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任务,根据《长乐市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乐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2015]127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理念,按照“政府统领、部门参与、齐抓共治、多措并举”的原则,提高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以完成总量减排任务、实现总量控制为目标,以淘汰高排放黄标车为重点,加大执法监管,扎实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我镇空气环境质量。通过提前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增进人民群众福祉,为生态城镇建设、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出更大贡献。
二、目标任务
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强化在用车污染控制为目的,以采取环保标志限制通行(以下简称限行)管理措施为手段,严格控制高污染车辆通行,减少汽车排放污染,促进高排放车辆淘汰更新,不断改善我镇空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实现“蓝天工程”战略目标。2017年5月20日年前,完成市政府分配我镇的36辆黄标车的淘汰任务。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3月5日)。层层成立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机构,制订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动员会议。
(二)治理淘汰阶段(3月5日至5月20日)。采取合理利用拆解、“黄改绿”等方式,集中进行治理淘汰,确保按时完成治理淘汰任务。3月31日前应完成相应淘汰任务的50%;4月30日前应完成相应淘汰任务的80%;5月20日前应全面完成淘汰任务。
(三)考核验收阶段(5月5日至5月20日)。对各村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对排名靠后的村进行约谈,做好迎接市政府考核验收的准备。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全镇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领导小组(依托“蓝剑行动”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古政[2017]23号>),负责全镇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治理淘汰任务分解到村,以村为单位开展治理淘汰工作,辖区企业黄标车由有关村负责落实。各村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明确工作职责。镇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负责全镇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的方案制订、法律依据解释、工作进度调度,指导、督查各单位开展治理淘汰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本辖区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根据市政府下达的任务和交警部门提供的黄标车数据信息,进行入户核查,确定每辆黄标车的下落。按照“一车一档”的要求,逐车见人建档,确保注销一辆、淘汰一辆,杜绝“真注销、假报废”等问题。
(三)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宣传报道有关政策、措施,做到家喻户晓,使“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理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同呼吸、共奋斗”的浓厚氛围。特别是对黄标车车主,要通过“面对面”和“一对一”的宣传,最大限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严格督导调度。对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实行每周一调度、每半月一通报制度,镇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单位治理淘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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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标实施方案参考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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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治理实施方案04-25
社区治理实施方案05-19
对标管理实施方案(通用10篇)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