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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3-21 16:56:24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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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县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全面提高我区绿化水平,根据市园林局下发的2012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2018年县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从即日起,在2012年8月15日前全面启动7个沿街示范点拆墙透绿工作;2012年10月31日前完成新植乔木5万株,垂直绿化3万株,屋顶绿化3000平方米的任务,新创建市级园林单位(小区)10个;2012年11月30日前完成新建游园1个(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新建绿地50万平方米,新建社区公园游园3个,每个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整治提升区管道路5条(段);整治市区绿化死角、消除死株、病株、残株、缺株和垄断、黄土裸露、基础设施损毁等现象。

  二、实施办法

  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法,引进先进技术,改善养护设施,强化服务意识,完善督查工作机制,实施评优评差,建立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人性化管理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五级五星”和“月季花杯”管理竞赛活动,全面提升园林绿化管理水平。

  (一)新增绿地和新植乔木

  各街道办事处要对老旧社区的绿化进行摸底调查和升级改造,引导社区、单位庭院进行乔木补栽;对于新建设的小区要进行绿化上的工作指导。并在2012年11月30日前完成新增绿地,新植乔木、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各项绿化栽植任务。

  (二)做好社区绿化建设和整治

  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社区绿化工作的组织指导,在全区大力开展生态社区和省、市级园林单位及园林小区创建活动。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园林绿化任务分工,在2012年10月31日前分别完成创建市级园林单位(小区)、新建社区公园游园、沿街示范点拆墙透绿等工作任务。

  (三)做好公园、游园绿化和黄土裸露整治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积极行动,及时协调可绿化用地,在2012年11月30日前完成新建1个游园任务。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对辖区内庭院绿化、自建花坛花带的管理,督促建设或管理单位做好日常维护,保持园林设施完好,园容园貌整洁美观,杜绝毁绿、侵绿现象,做到无缺株死株、无黄土裸露。

  (四)出入市口、出入市道路和铁路沿线绿化整治

  区城市管理局和相关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城市园林绿化标准,在2012年11月30日前完成辖区出入市道路景观整治和铁路沿线绿化整治任务。

  (五)做好市树法桐和古树名木的复壮保护

  区城市管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树龄50年以上的法桐和古树名木进行登记保护,对长势不好的进行复壮,对发生提前黄叶、落叶和病虫害的做好防治,同时加强对胸径30公分以上法桐等城市树木的保护,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

  (六)做好重大节日花草摆放工作

  区城市管理局要根据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在五一、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前夕,在辖区内公园、游园和重要路段摆放各种时令鲜花50万盆(株),并做好后期的浇水、更新等工作。

  三、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城市管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针对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履行职责,明确工作任务,落实目标责任,确保冬春季节园林绿化整治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加强宣传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大力宣传城市园林绿化法律法规,宣传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活动的重大意义,提高人民群众的爱绿、护绿、建绿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三)加强任务落实。区城市管理局要加强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确保绿化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各责任单位要建立任务完成情况台账,并在每周五上午,将绿化任务完成情况上报区城市管理局市政绿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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