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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人民的安全生产公开信

时间:2024-04-07 14:10:54 公开信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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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人民的安全生产公开信

  “安全生产”这个概念,一般意义上讲,是指在社会生产活动中,通过人、机、物料、环境、方法的和谐运作,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状态,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就是说,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的,防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设备设施免受损坏、环境的免受破坏的一切行为。

全市居民朋友们:

  你们好,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马上来临,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一项历史悠久的民俗。但由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环境污染、扰民、火灾伤人事故等问题时有发生,尤其去年宁晋“7.12”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发生的爆炸事故,严重影响了广大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广大居民朋友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我们提醒您:

  请广大居民朋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自觉遵守《关于市区及各县(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任何时间都不得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违反本规定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行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非禁、限放区域的居民朋友,请在正规的专营销售点选购有安全标识的烟花爆竹,燃放前要认真阅读产品说明,按照说明方法正确燃放。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远离加油(气)站、油库、厂房、商场、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禁放点,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输油气管道、下水道等地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尤其要注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广大居民朋友切勿酒后燃放烟花爆竹。

  非法制贩、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希望广大居民朋友请相互监督、互相提醒,积极与各类违法行为作斗争并举报身边的非法活动,公安机关将从严从快查处,依法依规惩治,并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再此我们真诚地希望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为全市人民创造一个良好地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宁的工作生活环境。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我们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真挚的问候,祝新春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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