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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育龄妇女一封公开信

时间:2020-08-10 15:10:08 公开信 我要投稿

致育龄妇女一封公开信三篇

  致育龄妇女一封公开信篇一

全街广大育龄妇女朋友们:

致育龄妇女一封公开信三篇

  你们好!

  首先感谢你们多年来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支持和奉献,在此谨向你们表达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问候!

  计划生育,利国利民,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富裕的重要保证。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不仅需要广大计生工作者的艰苦努力,更需要广大育龄妇女的理解与支持。《宪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公民有合法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希望你们积极参与,接受我们各项服务,对我们工作中的不足提出批评和建议,我们将不断提升工作水平、转变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竭尽全力为你们做好服务工作。

  近几年来,我街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喜人的成果。巩固和稳定了低生育水平:“以村(居)为主,村(居)民自治”体制逐步形成,基础工作普遍加强;以人为本,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不断拓展;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计划生育奖扶政策全面落实,群众得到诸多实惠。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至今仍然有一些人封建思想严重、观念滞后、重男轻女、多子多福的思想禁锢头脑,置国家政策法规于不顾,违法生育子女、非法鉴定胎儿性别,严重地触犯了国家法律,同时增加了家庭和社会负担,对这些违反计划生育的行为,我们将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到位,决不姑息。

  当前,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所面临的重大问题,无不与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密切相关,在人口问题上的任何失误,都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难以逆转的.长期影响。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变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选择。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深化服务,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同时,也期盼你们一如既往的大力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开创我街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崭新局面!

  最后,恭祝全街广大育龄妇女家庭幸福、身体健康、生活和美、万事如意!

  xxx

  xx年x月x日

  致育龄妇女一封公开信篇二

各位广大育龄妇女:

  你们好!

  鉴于当前我省计划生育新条例的相关政策调整出台,现就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有关新政策等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奖励扶助,是指针对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夫妇,在他们60周岁以后国家和省里给予的奖励扶助,其中一个女孩户:父母每人每年840元;两个女孩户:父母每人每年720元;一个男孩户:父母每人每年720元。

  二、特别扶助,是指针对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的夫妇,在他们60周岁以后,国家和省里给予的特别扶助:父母每人每年1200-1320元。

  三、另外扶助,是指从今年起,针对一方是农村户口,另一方是非农户口,且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夫妇,国家和省里给予他们中农业户口那方的扶助。

  四、再婚生育指标,是指针对再婚夫妇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合计不超过两个(不包括复婚),按照规定可以再生育一个共同的子女。

  五、独生子女奖励,是指针对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夫妇,在子女成长到16周岁期间,独生子女保健费奖励标准现已调整到每月20元。

  六、二孩办证,是指符合政策,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且必须落实上环以后,按照国家和省里规定没有年龄限期,随时可以办理二孩准生证。

  七、计划生育服务,是指育龄妇女的上环、结扎、人流、引产、小便查孕、b超查环、随访服务等,镇计生服务所医生和村计生专干,都可随时为您服务,一切免费。

  上述公布的计划生育政策,望广大村民相互转告。并请大家对我村计划生育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愿我们的优质服务,能为您和您家庭带来幸福、平安和快乐!

  xxx

  xx年x月x日

  致育龄妇女一封公开信篇三

尊敬的育龄妇女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条例》、《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证》的有关规定,我们对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进行重申并做如下承诺:

  一、应该按规定带好有效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并在一个月内主动到我办计生办查验证,在检查中发现无证,将按《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有关条款处理。

  二、怀孕妇女必须随身携带有效准生证明,以便我办计生工作员的检查,如无证将带回办事处计生办调查核实,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将落实补救措施。

  三、五周岁以下的小孩,必须具有准生证,如无准生证将作政策外出生处理,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必须配合、协助用工单位、出租屋主做好查验证及相关

  统计工作,随时接受计生部门的查验。

  五、应该积极配合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常规检查。如阻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我们对落实放环、结扎、大引、“双查一服务”的对象全面实行免费服务。

  xxx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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