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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的报告

时间:2024-04-07 16:46:27 工作报告 我要投稿

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2015年,地区煤炭局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自治区煤炭行业监管和安全生产安排部署,认真贯彻地委委员(扩大)会议和地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了党建工作质量。以落实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目标和经济目标责任为重点,统筹煤炭工业与相关产业的发展,统筹煤炭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统筹煤炭经济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坚持走科技含量高、安全和效益好、水资源利用附加值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精深加工转化程度高、洁净煤充分利用的发展道路,实现煤炭工业及资源转化产业可持续发展。

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一、地区煤炭工业健康发展

  (一)煤炭产量仍保持增长趋势

  截至目前,在建矿井与生产矿井合计30处(包括兵团4处),规模10670万吨/年,其中:在建矿井16处,规模9650万吨/年;合法生产矿井14处,核定生产能力1020万吨/年。已形成产能6500万吨/年以上。由于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煤炭市场持续疲软,2015年预计可完成煤炭产量3490万吨,同比增长7.38%。

  (二)安全生产形势良好

  截止目前,职责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08万元,占自治区、地区下达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33.3%,百万吨死亡率0. 046,远低于自治区和国家煤炭百万吨死亡率。

  (三)煤炭基地建设基础工作稳步开展

  近年来,围绕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开展了大量工作。一是在全面落实“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哈密地区煤炭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二是配合相关部门全力推进了水、电、公路、铁路、通讯等煤炭矿区基础设施的建设;三是在已批准的4个矿区的基础上,启动了毛湖矿区总规的修编 ,修改完成三道岭矿区的总体规划;四是为加快前期手续推进工作,代表行署起草完成了矿业权价款征收建议。开展了未批先建矿井的梳理工作,积极推进了相关手续的办理,3处矿井分别获得自治区和国家发改委的核准;五是煤炭资源勘探又有新突破。五堡南煤田中区获取千米以浅资源量220亿吨,600米以浅资源量30亿吨,毛湖西部煤田千米以浅获取资源量88.7亿吨、600米以浅资源量43亿吨,可供露天开采量30亿吨。截止目前,全地区获取千米以浅探求资源量2322.66亿吨,探明资源量1733.6亿吨。

  (四)依靠科技治理矿区环境

  坚持标本兼治、科技兴煤的原则,按照“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委托武汉设计研究院水利所编制完成《哈密地区矿井水综合利用规划》。深入矿区开展调研工作,与地区环保局、水利局、环保学会协作完成了《哈密地区煤炭工业与环保治理调研报告》。美国先进的抑尘装置和技术在广汇白石湖露天煤矿得到了有效的运用,除尘效率达到90%以上;巴里坤西部矿区黑眼泉煤矿矿井水综合利用工艺投入使用,实现了矿井水100%的回收利用,并在地区其它矿区有效进行了推广。目前已经辐射到毛湖矿区、三道岭矿区和大南湖矿区。

  二、扎实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一)认真落实经济目标责任

  围绕经济目标责任,按照“稳基础、扩产能、抓项目”的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思路和重点。年初制定印发了《哈密地区2015年煤炭工业经济管理工作安排》,成立协调服务组织机构,量化了工作目标,从安全生产监管、项目跟踪服务、月度计划进度报表等做出了规定。分别与各县(市)管理部门、各职能科室签订了经济目标责任书。明确了产量任务、项目前期手续、产业优化、安全生产、救护队组建、服务协调、规划编制等目标任务,并积极开展工作。

  1、煤炭产销情况

  截止到9月底,地区全口径生产原煤2634.53万吨,同比增长13.17%,其中,哈密市1584.85万吨,同比增长64.89%;巴里坤县258.01万吨,同比下降23.78%;伊吾县790万吨,同比下降22.59%;原煤销售2563.5万吨,同比增长14.34%,产销率97.3%。全口径原煤外调912.87万吨,同比增长24.96%;原煤库存345.07万吨,同比增长3.38%。

  2、在建煤矿前期手续推进情况

  今年全地区开展前期手续的重点煤矿项目17个,其中投入生产的矿井8个。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前期工作及开工建设的煤矿需办齐前期手续10项,生产矿井需办齐“三证一照”手续,由于各种手续办理进度缓慢,导致在建矿井和投入生产矿井仍处于非法建设和生产状态。截止目前,神华国能大南湖一号矿井、哈密大安巴里坤煤矿和龙煤集团巴里坤黑眼泉煤矿分别获得国家和自治区发改委核准。其它14处矿井中,其中,国投大南湖七号井、徐矿大南湖五号井、广汇毛湖白石湖露天矿、保利别斯库都克露天矿和华电英格玛一号矿井大部分手续已上报国家层面;新公司砂墩子煤矿、疆纳公司毛湖露天矿基本完成自治区层面手续;剩余煤矿正在积极办理地区层面手续。

  3、煤炭行业监管职能履行情况

  一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全面清理和取消了行政审批、非行政审批项目和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共清理行政审批项目2项、非行政审批项目5项;二是加大矿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年初与县(市)煤炭工业管理局签订了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印发了2015年工作方案,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三是保障了煤炭供应工作,扩大对外销售渠道。按时统计上报煤炭产、销、存内外部月报等有关行业统计报表。按月分析地区煤炭生产销售现状,及时掌握煤炭供需合同履行情况,召开了全地区煤炭生产销售座谈会,制定了煤炭供应保障措施,开展了煤炭供应渠道专项检查,有效遏制了盗采煤炭流入市场的行为,为哈密区域电煤、热煤、工业用煤、生活用煤的需求提供了有力保障。按照地区统一安排到河西走廊和西南地区开展了煤炭市场的调研工作,形成了调研报告,为今后煤炭工业发展提供了可靠市场依据;四是按照统一要求,按时上报重点项目进度月报表、经济指标月报表、新建项目前期手续进展月报表;五是开展了取缔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整顿工作和“六五”普法工作。

  (二)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2015年,地区煤炭行业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自治区、地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以及自治区煤炭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认真履行煤矿安全监管职责。

  1、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是统筹安排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印发了《哈密地区2015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明确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与各县(市)及各科室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格局;二是强化监管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为严格落实“依法行政”,结合实际制定印发《哈密地区煤炭工业管理局2015年煤矿安全监管执法计划》,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严格执行“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工作制度;三是定期召开了煤矿安全生产分析会,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

  2、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

  为提高地区煤炭行业对新《安全生产法》学习贯彻重要性的认识。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印发了《哈密地区煤炭行业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工作方案》。向行业安全监管人员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资料。局长亲自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讲解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共同讨论解决学习中的重点和疑点。组成新《安全生产法》讲解组,赴各县(市)煤管局和煤矿企业进行集中学习和讲解,促进了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热潮。

  结合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工作,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6月16日参加“咨询日”活动,发放《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宣传资料2000份、《煤矿安全生产图册》30余本,展出图片和文字展板各1块。接受群众咨询14人次。宣传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根据自治区2015年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了矿长、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训和取证工作,持证率达到了100%。认真开展了全员培训工作,做到了岗前培训全覆盖。

  4、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和自治区安委会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工作要求和部署,按照企业自查、隐患排查、隐患复查为阶段,认真开展了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440条,已整改完毕430条,整改率97.7%,行政罚款8万元。通过隐患排查进一步增强了企业主体责任、规范了安全生产行为。

  5、严格复产(复工)验收

  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以质量标准化为标准开展了复产(复工)验收工作,所有矿井均已通过复产(复工)验收并恢复生产和建设。

  6、认真开展“千名干部与万名矿长谈心对话”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矿长安全责任意识,增强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切实保护矿工生命安全。2015年6月28日至7月2日,分别在哈密市和巴里坤县,召开了“千名干部与万名矿长谈心对话”座谈会。组织收看了警示教育片,向煤矿企业传达学习了国家、自治区和地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矿长应当履行的职责等。各煤矿企业围绕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交流。形成了面对目前煤炭经济下行压力下如何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共识,提升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

  7、认真开展质量标准化互检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互检工作的通知》(新煤监管发〔2015〕180号)要求和安排,哈密地区对昌吉州3处矿井进行质量标准化检查。乌鲁木齐市对哈密地区3处矿井进行质量标准化检查。通过互检深刻感受和了解到昌吉州煤炭行业发展成效,煤矿企业发展劲头。同时,也向乌鲁木齐市展示了哈密地区千万吨级特大型矿井的规模以及自动化、机械化水平。

  8、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根据《哈密地区煤炭工业管理局2015年煤矿安全监管执法计划》,每季度定期开展了日常检查和质量标准化检查,节假日期间、重大活动及敏感节点开展了安全大检查和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行业特点开展了防治瓦斯、防治水、放顶煤安全开采和“六打六治”等专项检查。天津爆炸事故发生后又开展了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各类矿井48矿次,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排查安全隐患517条,其中重大隐患10条,并均已挂牌督办,目前正在进行停产整改。

  9、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煤矿企业事故处置能力和应急管理工作,各煤矿企业按照年初计划,开展了井下火灾、水灾、顶板垮落和地面高处坠落等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按照地区行署的演练计划,10月份开展了模拟井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桌面演练。针对地区煤矿救援能力不足的问题,分别在山南山北建立了矿山救护中队。山北矿山救护队去年已完成组建工作,山南哈密地区矿山救护队硬件设施已基本完成,矿山救护队员已完成培训,预计年内可完成质量标准化三级验收。

  三、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

  一是定期召开党建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安排部署党建工作,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议,严格执行集体讨论重大事项。二是认真落实地区党建目标管理的有关精神,层层签订了《地区煤炭局2015年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党建目标管理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三是健全党支部工作制度、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谈心、谈话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查摆问题和不足,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四是不断巩固学习型党支部建设。年初制定教育培训计划,以“强素质惠民生周五学习活动”党建品牌为抓手,组织开展业务交流、廉政教育、煤炭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知识讲座等系列学习活动。认真落实党员学习培训制度,集中学习15次,书记讲党课3次,组织观看党员教育电教片10余部,党员干部参课率达98%,有效提升了全局党员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创新能力。五是深入开展服务型党支部建设。党员、支部主动公开承诺、践诺、亮身份,设立了党员示范岗,优化了工作流程,规范了服务行为。与新华社区党支部结对共建,走访慰问13户社区困难群众并捐赠价值5000元生活物品。在“学习雷锋月”活动中,为新华社区老旧小区打扫卫生。结合煤炭行业特点,走进矿区开展了法律宣讲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切实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六是严格按标准收缴党费,每季度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公示。七是结合维稳工作开展“正视民族传统,践行现代文化,抵制宗教渗透”学习讨论活动,在学习新疆“三史”、“五观”基础上结合近年发生在新疆恐怖暴力事件进行讨论。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2015年党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制定了《地区煤炭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贪腐工作计划》,明确主要职责,与下属单位、各科室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积极推行党务、政务公开,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加强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并按时在哈密党务、政府的网站进行网页公示和更新。三是认真执行《地区煤炭局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贪腐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深化惩防体系建设,严肃责任追究。四是根据地区对落实“两个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工作职能,认真梳理修订了党支部书记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党支部“一岗双责”任务清单,健全更新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及“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切实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五是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严格按照“三严三实”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狠抓行风建设,先后到煤矿企业调研6次,深入煤矿企业12次,共查找不能严实问题11条,建立了问题台账、制定了限期整改方案,截止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六是加强纪律建设,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学习纪律、遵守纪律、执行纪律”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哈地党办发<2015>28号)文件精神,拟定了党支部活动方案,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意识。七是配合地区检察院继续开展了煤炭行业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整治活动,前后组织地县(市)煤炭管理部门、检察院工作人员召开座谈会2次,学习了相关法规文件,深入煤矿开展专项检查。

  五、认真落实绩效考核各项工作

  一是为了有效开展行政效能建设,调整了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将效能建设纳入到局党政目标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并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把效能建设与其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确保了效能建设扎实有效地开展。二是严格执行会议报批制度,控制会议规格、数量、规模和会期。今年,除自治区组织召开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外,地区未召开大型会议,其它会议均以小会、短会形式召开,提高了会议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公文处理规范和程序,未发生主观原因推迟办理公文现象。三是为了强化行政效能检查力度,对日常工作中涉及的效能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并设置了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为确保效能建设的整体推进,局领导多次深入基层单位,检查指导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一提出了整改要求。今年,未发生行政效能投诉案件。

  六、综治平安及信访维稳工作有效开展

  一是落实目标责任。严格落实综治平安和信访“一把手”负责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层层签订了《2015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纳入总体工作目标。二是深化“三非”整治,坚决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增强了干部职工维护社会稳定的觉悟和意识。三是做好值班维稳工作,开展了4次煤矿企业维稳值班检查。四是保证信访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制定了《哈密地区煤炭工业管理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实施方案》。五是突出工作重点,及时把握一线信访动态。每逢节假日和敏感节点都要与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同安排、同落实。要求企业把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头等大事,抓好落实,责任到人。六是按照地区要求购买了信访专用设备,切实保障了信访渠道畅通快捷。通过以上措施的开展,今年以来,地区煤炭行业未发生信访、治安、火灾、交通、刑事和暴力恐怖等事件。

  七、认真开展民族团结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认真开展民族团结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年初成立了地区煤炭局民族团结先进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把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是加强学习。制定了学习计划,组织学习了《自治区民族团结条例》、《新疆三史》等有关文件资料,提高了干部职工思想意识,增强了单位凝聚力。二是加强“创”的力度,增强“抓”的实效。开展以民族团结先进模范为主题的道德大讲堂,在各族干部职工中反响较好。三是形成了一系列长效机制,为“双创”工作夯实了基础。通过雷锋志愿服务队、文明餐桌、好人好事展示牌及每周一句双语学习等活动的开展,形成了工作氛围积极向上的良好局面。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疆内外煤炭市场仍不乐观。根据今年全国能源需求分析,全年煤炭需求仍处在负增长阶段,而疆内外矿井产能建设已严重过剩,虽然开展了多轮的未批先建整顿和打非治违工作,但效果不佳,产大于销的局面仍不可逆转。特别是巴里坤西部矿区的原煤,主要销往中、东部地区。市场受到了一定制约,巴里坤1-9月份仅生产原煤258.01万吨,同比下降23.78%。毛湖矿区原煤主要供应当地煤化工企业,而当地煤化工企业基本处于停产状态。伊吾县1-9月份仅生产原煤790万吨,同比下降22.59%。

  二是运输仍是制约“疆煤东运”的瓶颈。目前,除三道岭矿区外,其它矿区均未开通铁路专线。特别是巴里坤西部矿区完全依靠公路外调哈密及以东区域,采用二次倒运进行火车运输,而巴里坤西部矿区公路长年失修,增加汽车外调成本,且调运困难。

  三是煤矿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推进缓慢。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煤矿建设秩序专项监管的通知》(国能煤炭[2014]480号)文件精神,目前,在建的17处矿井中,目前仅核准3处,其它14处煤矿均属未批先建矿井。对此,各企业均指定专人推进项目前期手续工作,但进展缓慢,大部分矿井已停止建设或生产。

  四是安全监管力量明显不足。目前全地区煤炭行业执法人员仅有31人,其中地区煤炭局8人,根据全疆的煤炭产量统计分析,今年哈密地区产量将占全疆产量的30%左右,是全疆产量最高、监管人数最少的地区。随着煤炭基地建设步伐加快,煤矿安全监管力量与煤炭工业快速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

  九、2016年工作计划

  (一)经济指标

  1、安全生产目标

  不突破自治区和地区下达的死亡控制指标,力争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特殊工种持证率达到100%。

  2、煤炭产量计划目标

  计划2016年完成煤炭产量3890万吨,同比增长11.46%。其中,哈密市2600万吨;巴里坤县290万吨;伊吾县1000万吨。

  (二)重点工作

  1、加快推进煤矿前期手续办理

  按照自治区处理未批先建煤矿项目的要求,全力推进国投哈密能源公司大南湖煤矿(1200万吨/年),神华国能大南湖二号露天煤矿(1000万吨/年),徐矿集团哈密能源有限公司大南湖五号煤矿(400万吨/年),保利哈密和翔能源公司别斯库都克露天煤矿(300万吨/年)、吉朗德露天煤矿(300万吨/年)以及广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毛湖白石湖露天煤矿(800万吨/年)等14处地区重点煤矿项目所涉及的各项地区、自治区和国家层面前期手续和支持性文件办理,加快推进各项前期工作,确保项目早日建成投产。

  2、督促已核准煤矿具备竣工达产验收条件

  龙煤集团巴里坤黑眼泉煤矿(120万吨/年)年内具备达产条件,完成安全生产许可证手续的办理;神华国能大南湖一矿(1000万吨/年)年内完成1305采煤工作面准备工作,实现“两采四掘”,达到千万吨矿井竣工验收条件。

  3、完成地区煤矿安全培训中心组建工作

  与河南能源集团哈密公司联合组建地区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年底前完成煤矿安全培训中心三级资质等级,教学硬件及软件配套设施的建设。2017年正式开展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工人员的培训。

  4、加强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要求,邀请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5、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

  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全地区开展煤矿“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6、强化煤矿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全地区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检查及验收达标工作,正常生产矿井保持三级以上标准,新投产矿井达到二级以上标准。

  7、落实“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全地区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8、开展煤矿安全交叉检查活动

  按照自治区或地区统一部署,至少开展一次地(州)或县(市)间的煤矿安全生产交叉检查活动。

  9、规划工作

  一是落实地区煤炭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二是配合地区发改委推进三道岭、毛湖矿区规划的修编上报工作,完成大南湖矿区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三是抓好各矿区总体规划项目落实工作。

  10、其他工作

  一是协调做好矿区勘探开发工作;二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七大矿区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规划的实施工作;三是做好煤炭生产、开发企业的服务、协调工作。

  11、重点项目

  根据地区煤矿企业申报的续建项目及当前煤炭行业产业政策进行评估分析,2016年计划续建重点项目5个,建设规模4400万吨/年,计划投资合计63333万元。分别为:

  ①神华国能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一矿(1000万吨/年)项目。预计投资2405万元,其中:矿建工程65万元、土建工程99万元、安装工程180万元、设备购置593万元、其他1468万元。

  ②神华国能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二矿(1000万吨/年)项目。预计投资13928万元,其中:土建工程2865万元,安装工程2635万元,设备购置428万元,其他费用8000万元。

  ③徐矿集团哈密能源有限公司大南湖西区五号矿(400万吨/年)项目。预计投资40000万元,其中:矿建工程10000万元、安装工程30000万元。

  ④国投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南湖七号矿井(1200万吨/年)项目。预计投资金额约5000万元。主要完成煤电一体化办公楼、宿舍、综合馆、综合管网及围墙工程等。

  ⑤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白石湖露天矿(800万吨/年)项目。预计投资2000万元,主要完成铁路配套快装设备安装等收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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