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报告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它强调的是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其特点是活态流变。以下是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报告,提供大家参考阅读。
一、基本情况
吴忠市地处宁夏中部,现辖利通区、青铜峡市、盐池县、红寺堡开发区5个县(市、区),总面积2.3万平方公里,全市总人口130万人,回族总人口65.6万人,约占50.2%,是我国主要的回族聚居区之一,也是全国回族人口比例最高的地级市,故有中国"回族之乡"之誉。
吴忠距首府银川60公里,九曲黄河穿境而过,被称为"塞上江南"、"鱼米之乡",有2000多年的灌溉历史,借贺兰山之屏障,得黄河水之养育,林茂粮丰、六畜兴旺,是宁夏商品粮、鲜奶、果品、畜产品、水产品的重要产地,也是宁夏滩羊、绒山羊、中药材的主要产地,并有丰富的矿产资源。
吴忠市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浑厚,据史料记载;早在公元前2.5万年左右,先民便在这块土地上劳动、生息。夏(约公元前21世纪--16世纪)、先秦时代,为戎狄等少数民族部落游牧之地。春秋战国(约770--221年)为煦衍戎居地,秦惠文王更元五年(前320年),于今盐池县境内首设煦衍县,大约辖今吴忠市全境,上隶北地郡,是为本地区,亦今宁夏境内有行政建置之始。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境内置富平县。隋唐时期属回乐县,西夏时期属灵州,元朝时期属灵州灵武县,明朝时期属灵州守御千户所吴忠设堡,清朝属灵州县,民国时期属灵武县,1913年设镇。1950年设吴忠市,1963年市改县,1972年置银南行署,1983年恢复市,1998年5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南地区,设立地级吴忠市,原县级吴忠市更名为利通区。2005年吴忠市、利通区合署办公。
吴忠地理区域独特,交通运输便捷,是古丝绸之路的重要组成部分,素有"水旱码头"和"天下大集"之美称,这里商贾云集,商贸发达,西域各国信仰伊斯兰教的人不断涌入迁徙,形成了回回民族独特的人文环境和居住环境。新中国成立六十年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吴忠的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稳定、人民富裕,依托区位条件、历史文化、民俗风情和产业定位,吴忠市正在着力打造商贸发达、回乡特色浓郁的滨河生态城市。近年来,经国家有关部委评估先后授予吴忠四个"中国号",即"中国(吴忠)清真食品基地"、"中国清真食品穆斯林用品产业基地"、"中国清真烹饪之乡"、"中国回族建筑之乡"等。
二、主要做法:
吴忠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独具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我们的具体做法如下: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1、领导重视,精心安排。自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及200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实施方案》下发后,我们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为指导方针,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工作原则,有条不紊进行普查工作。2006年起草了《吴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实施方案》(送审案)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2006年市人民政府第51次会议纪要通过,当年划拨启动经费三万元,用于普查工作。特别是2007年12月在隆德现场会签订了责任书以来,按照文化厅《2008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安排意见》,局领导亲自抓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立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召开专题座谈会,探讨保护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路子,保持"原汁原味",积极发挥自身优势,挖掘社会力量,克服困难,规范运作。同时召开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动员会,制定了文化馆包扶乡镇专业技术人员的职责,明确规定了包乡专业技术人员即为各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员,为推进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组织保障。
2、开展调研,制定规划。2008年我们制订了吴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计划,以2007年隆德现场会签订的责任书为工作目标,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手册为指南,明确了具体工作内容、方法、步骤,推动了普查工作的有序开展。定时召开文化馆、包括各乡文化站长在内的观摩会,到张家枪训练基地观摩,对传承人的生产状况、生存状况和项目保护情况实地调研,激发了大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热情。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我们积极配合《吴忠日报》、《吴忠电视台》为主的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在全市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动员社会力量共同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08年底我们配合《吴忠电视台》制作了以"民族智慧的守望者"--巡访吴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为题的专题片,节目播出后,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与之有关的项目人到保护中心询问提供"非遗"保护 要求被普查。组织开展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设计展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橱窗,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让更多的群众了解相关知识和我市申报非遗的具体项目,积极有效地促进了非遗工作的发展。
(二) 全面普查,成绩斐然
1、 加强培训,抓好示范。重点抓好骨干队伍的培训,我中心先后多次举办各乡镇、社区文化站干普查培训班,请市级专家授课,观看普查音像资料片,吸取普查和保护工作的经验做法。培训文化干部和普查员六十余人次,为高质量地完成普查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工作不断发展,要求业务人员紧跟形势,不断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提高专业人员工作能力。为此,我们先后多次派"非遗"专干到自治区"非遗"保护中心学习,掌握了非遗数据库录入技术,在实际普查工作中,非遗工作人员勤学多问,使工作顺利开展。
2、在普查工作中我们深入基层,细致调查。我们特别重视发挥乡镇文化站干的作用,紧抓文化站长这个主线不放松,按照"三不漏"(不漏线索、不漏村镇、不漏门类)的要求,调查了市区近百个行政村,走访了数位传承人和艺人,获得了很多线索,并对其进行分类收集,在田野调查中认真采录文字、图片并录像,回来后认真归纳整理。今年4月,动员各文化站干部和文化馆工作人员,收集了86件实物,建立了吴忠市首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厅,引来各方人士参观,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得到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