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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为民政务服务工作计划

时间:2024-04-07 13:33:47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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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政务公开、为民(政务)服务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全县政务公开、为民(政务)服务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为民服务工作,不断提高环保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年度计划如下:

2024年政务公开、为民(政务)服务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三严三实”要求,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坚持权责一致,严守为民服务宗旨,创新服务平台,改进服务方式,拓展公开范围,提升工作效率,规范规矩,廉政勤政,有效解决“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打造阳光透明、规范高效、服务至上的新型政务环境。

  二、公开内容

  (一)、主动公开

  内容主要包括:

  1、机构设置、部门职能、人事信息。

  2、大气、水、土壤、噪声环境信息。

  3、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试生产、竣工验收信息。

  4、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信息。

  5、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6、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7、环境执法、环境违法案件查处。

  8、环境保护先进典型命名、生态申报创建信息。

  9、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招标采购。

  10、环保工作动态,其他应当向社会公开的事项等。

  (二)、依申请公开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途径向我局申请获取环保政务信息的工作的,按有关程序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2、对公众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交由相关股室提出意见,报局领导审核后,可以公开的应予公开,公开内容应告知有关当事人,不能公开的在规定时限内要告知申请人理由。

  三、公开形式

  1、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照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十有标准”梳理整合我局公开目录,确保信息分类归集正确,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2、设置政务公开栏。对日常考勤、考核评比等情况定期公开。

  3、设立咨询和举报电话。执行12369环保热线24小时值班制,对群众举报的环境污染问题做到及时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协调和监督工作,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把关,确保公开工作全面规范。

  (二)完善监督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管理,定期和不定期对公开工作开展检查,加大考核力度。建立信息公开激励机制,褒奖先进,每季度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三)加强能力建设。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信息编写的积极性。规范环保政务服务窗口建设,通过开展业务培训、理论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积极拓宽为民服务渠道,提升服务效能,争创文明绿色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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