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总结

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个人工作总结

时间:2022-12-19 11:21:32 海玲 个人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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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个人工作总结(通用16篇)

  总结就是把一个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结,它可以有效锻炼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不妨让我们认真地完成总结吧。总结怎么写才是正确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个人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个人工作总结(通用16篇)

  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个人工作总结 篇1

  一年来,本人能认真学xx,在思想上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作风上艰苦朴素、务真求实,较好地完成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各项任务。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尽心尽力办案,努力工作,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我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明白自己所肩负的责任。积极参与基层法律服务,深入农村和社区,在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做广大职工的表率,同时,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更新自我法律体系,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办案水平和综合素质。

  在工作上,围绕年初律师事务所制定的中心工作,对照相关标准,严以律己,能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本年度主要完成了如下工作:

  1、深入农村和社区宣传法律,为农民工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送法到田间地头和家门口;

  2、深入企业,向单位领导和职工讲解法律知识,为企业领导决策提供准确的法律意见,引导职工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3、坚持到信访局接受来访群众的涉法咨询,为信访群众提供明确的司法救济途径;

  4、认真办理单位指派的各项法律事务,冒着严寒在寒冬季节出差到xx等地区,不辞辛苦的为xx纺厂讨要被骗货款,先后走访数十家单位进行调查取证,利用各种合法渠道向自治区人大、高级人民法院反映案情,直到能够立案才返回,这种一丝不苟、勤恳执业精神深受领导好评;

  5、坚持公平和正义,决不挑词架讼,努力做到依法办案,决不利用非法手段干扰法院的审判工作,配合法院法官办案,解决纠纷。

  在作风上,能遵章守纪、团结同事、务真求实、乐观上进,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生活中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耐劳、乐于助人的优良传统,始终做到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勤劳简朴的'生活,时刻牢记律师的责任和义务,严格要求自己,在任何时候都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是学习系统性不够,虽然我对学习很重视,但由于工作较忙,学习的时间总觉不足,造成学习理论的深度不够;

  二是在工作中有一些急躁的情绪,不细致,沉不下心来,在处理和化解矛盾的工作中还需更加深入细致。为此我要一是坚持学习。在继续坚持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业务知识学习的同时,加强对现代企业管理理论、法制理论的学习;

  三是加强个人修养,勤政务实,埋头苦干、实践自己“先做人、再做事”的人生原则。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不断完善,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可以预料我们律师的工作将更加繁重,要求也更高,需掌握的知识更高、更广。

  为此,我将更加勤奋的工作,刻苦的学习,努力提高文化素质和律师工作技能,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构造和谐社会,提高律师形象作出应有的贡献。

  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个人工作总结 篇2

  本人作为副主任律师,在20xx年度执业过程中,我为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出了一名律师应当做的工作。

  一、本人作为一名党员律师

  始终保持清醒政治头脑,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党的事业、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贯穿到律师工作中,坚持党的事业、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与律师工作的一致性。在执业活动中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遵守宪法和党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始终以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作为律师工作的方向和内容。

  二、严格遵守律师协会章程

  积极参加律师协会,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各种活动和学习,认真履行会员义务。20xx上半年参加了滕州市司法局组织的全市司法干警及五所一处,法律援助中心,赴枣庄监狱参观,实地地进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参加了枣庄律师协会、枣庄司法局组织的全体律师管理干部、党员律师参加的“井冈山红色教育”以弘扬革命先烈精神,不忘革命前辈促进党员律师在新的形势下,让全体党员律师和干部永远保持党的先锋队作用,巩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推动和促进党的社会主义事业和谐、稳定和有序的发展。下半年参加学习枣庄市司法局传达省厅齐厅长《关于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作风整顿》的讲话。参加滕州市司法局组织学习《滕州市政府开展xx通知》主要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转变服务理念和服务作风。司法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要模范遵守法律,竖立良好的干警形象,要起到遵纪守法的带头作用。

  三、在参加公益活动方面

  在20xx年在司法局会议室,由李福宪局长主持,王局长讲话召开的'《律师法律援助会议》,会议内容:根据省政法委、综合办公室要求,弘扬中华民族美德,济困扶贫,律师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按规定完成了年度法律援助案件,参加市局组织的慈善一日捐活动,要求每位律师捐款100元,本人捐款200元,为社会弱势群体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无偿为当事人拟写法律文书上百份,在日常的工作中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宣传法律,化解了多起社会矛盾的发生。对有些认识问题偏激,情绪激动的社会人员,发现有上访苗头的人,听取他们的陈述后,为他们宣传法律,告诉他们所涉事务属于法律解决的问题,为他们指明法律解决的途径。不要动辄上访,这样既不利于自己问题的解决月也不利于社会。为此既解决了他们提出的问题,也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这都是一个律师日常应该做的工作。

  四、20xx年度办理各类案件的数量、质量和类别。

  本年度共办理各类案件62件。其民事案件33件,商事案件17件、刑事案件9件、法律援助案件3件,办理的案件均把适用的法律、法规摘录,拟写代理词或辩护词,整理并制作证据目录,找出案件的争议焦点拟写发言稿,办理各类案件的责任和结果当事人均非常满意。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既考虑案件的法律效果,又兼顾案件的社会效果,深入细致的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释明法律规定,消除当事人对案件另一方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已达到解决纷争,消除矛盾之法律服务目的。

  五、在遵守本所制度方面,严格遵守并执行所里各项规章制度

  制度关键在于执行,在为所里工作中始终从所里整体利益,团结稳定求发展出发,从不讲报酬,不讲怪话,任劳任怨。

  在本所办公场所面临拆迁问题上,从20xx年下半年至20xx年上半年,在滕州市法院新址周边进行联系办公楼新址,经过数次调研后,最后确定认为通盛花园写字楼较为合适,后将此情况向主任汇报,征得主任同意着手办理买卖合同的谈判,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办理和筹集房款问题,办理房产证书,买办公用房后关于装修问题招募了八个装修单位进行投标,最后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确定了一个装修单位,该装修价格比较合理,竣工后经验收其装修质量比较过关,以此解决了我所永久办公用房问题,并在20xx年度全部还清购房借款。作为副主任律师协助主任做好本所建设工作、管理工作、本所律师思想工作和团结、稳定求发展工作,将全所律师思想统一到团结发展上来做了大量的工作。作为一名管理者和党员律师,首先应率先垂范,带头严格遵守本所规章制度,积极拓展业务,严格依法办案是本人应尽的职责。

  总之,律师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严守职业道德、职业纪律、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法律援助义务,积极参加社会服务性、公益性活动,是律师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和义务。

  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个人工作总结 篇3

  一、基本情况

  20xx年6月初,市司法局提出律师服务进社区试点计划,要求包河区滨湖和园、康园、明珠三社区为“社区律师”试点工作提供平台,因此,包河区司法局积极配合,多方协调,积极为“社区律师”试点工作的开展做好准备。20xx年7月20日,区局按市局要求与街道、社区、律师事务所共同签署《“社区律师”合作备忘录》,“律师进社区”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二、实施方式

  一是律师坐堂咨询,驻区律师每周至少安排两个半天时间准时出现在社区的律师工作室,接受社区工作者及居民的法律咨询。随着该项活动的深入开展,越来越多的居民会在约定的时间前来进行法律咨询、寻求法律帮助。

  二是律师预约登门服务。针对律师在社区值班时间有限的实际,在律师不在社区时,居民可以自行与律师联系约定时间,律师上门提供法律服务;律师不在值班时间,社区也可以就辖区内发生的矛盾纠纷与律师另行约定服务时间。通过预约登门服务,使社区律师在服务上不再局限于一时一地,有效延长了律师服务的时间和空间,真正做到便民亲民。

  三是律师以案说法,开展法制讲座活动。先后组织驻区律师在烟墩街道滨湖和园社区、义城街道滨湖康园社区举办了社区普法讲坛,驻区律师结合实际案例,为近百位居民讲解了物权法等法律知识,并教授居民如何如何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发生纠纷后的处理方式方法,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截至目前,驻区律师已解答社区居民各类法律咨询百余人次,举办法制讲座多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件。

  三、典型案例

  20xx年5月18日下午3:30左右,滨湖和园小区5幢楼居民陆某被楼上抛下的拖把砸致肋骨骨折,住院费、医疗费等花费320xx多元,无法确定拖把系何户所抛。包河区局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对陆某进行法律援助,并且指派滨湖和园“律师进社区”驻点的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为其进行维权。社区律师同社区工作人员一同走访住户、召开协调会等,陆某将楼上23户诉至包河区法院。因该案涉及被告众多,为了通过该案的.审理教育引导小区居民弘扬文明新风,杜绝高层业主随意抛物的陋习,构建平安和谐社区,经市司法局指导,区司法局、和园社居委等共同申请,区法院决定启动“巡回法庭”,于20xx年2月20日在事发地的滨湖和园小区广场公开开庭审理此案。20xx年2月20日上午9:00,该案顺利开庭,择日宣判。该案是合肥推广“社区律师“以来,首个民事侵权案件。

  四、继续推广

  安徽百大律师事务所、安徽华慧律师事务所积极加入到合肥市司法局、包河区司法局推广的“律师进社区”活动中来,通过自由结对子方式分别入驻滨湖世纪金源社区、滨湖家园社区,为更多的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五、法律援助

  20xx年,全市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包河区司法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主线,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为着力点,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努力工作,全面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是深入动员。及时召开全区动员会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活动顺利有序开展。

  二是广泛宣传。结合工作重点或主题节日,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同时投入2万元,印制2万余份“包河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指南”和“连心卡”宣传册,发放至维权单位及社区居民,提高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三是扩大援助范围。将所有申请工伤、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仲裁案件,只要持有失业证、下岗证、再就业优惠证和残疾证、低保证等证件及本异地农民进城务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无力负担律师费用的困难群众,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四是建立困难群体基本信息库。与区残联、工会、低保中心、劳动保障局等单位联动,搜集辖区内特困户、五保户、残疾人、老年人等应援对象的基本信息,分门别类建立困难群众基本信息动态资料库,库内潜在受援人员申请法律援助时将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只要申请的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即可当即受理,简化了申请、审批程序。

  五是建立联络员制度。在区法律援助中心、9个街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依托街道司法所在全区近143个村居建立起了法律援助联系点,每个联系点确立一名法律援助联络员,联络员负责村(居)的法律援助宣传、掌握辖区法律援助需求、引导和帮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并培养1065名“法律援助明白人”。形成了由区中心、街镇4工作站、村居联络点组成的法律援助三级网络体系。

  六是实施“点援制”。区法援中心建立律师信息库,将全区53名执业律师和9个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姓名、执业证号、联系方式、专业擅长等信息在法律援助中心服务大厅公示,由受援人在名单中选择承办人。

  七是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结合。在办理法援案件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人民调解职能的优势,根据个案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对案情简单的尽量通过非诉讼的方式调解处理,降低受援人的纠纷处理成本。20xx年我区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43件,比去年同期大幅攀升,目前已办结归档256件。区司法局通过听庭、回访、约谈等方式对案件进行跟踪监督,受援人满意度颇高,并且没有一起投诉。

  20xx年在全市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中,包河区法律援助中心将以“拓面、增量、保质、争优”为原则和目标继续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个人工作总结 篇4

  一、案件办理件数、类型及收入

  今年一共办理案件35起,其中刑事案件4起,行政案件2起,民事案件29起,其中民事案件主要以劳动争议、劳务纠纷、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为主。今年一月至十二月平均收入约3000元,与去年的收入相比,翻了一番,而且也使得能力上得到了很大提高,律所让律师独立核算的好处是不言自明的。

  二、业务能力优势与劣势

  目前而言,在劳动纠纷(除职业病外)、劳务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交通事故)具有优势,在刑事、行政案件领域仍然需要学习和提高。尤其是在行政、合同纠纷领域要努力学习和提高,常见的借款(担保)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比较常见,律师更应该精通这些领域的知识,以突出自己的独特优势。

  行政法虽然是自己的专业,但是现实中行政案件与行政法并不能直接划等号,行政案件领域有许多需要我亟待补课的地方。我会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努力学习这方面的知识。

  三、社区法律顾问主要工作

  1、西城社区、天一家园社区平均每两个月至少去一次(不包括参加社区活动)。

  2、周江岸社区、新星社区刚刚调整,争取每两个月至少去一次(不包括参加社区活动)。

  3、今年一年参加的社区活动主要有以下:

  20xx年1月9日,同海曙区西成社区、天一家园等社区签订社区法律顾问合同。

  20xx年2月,参加海曙区天一家园社区组织的便民服务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

  20xx年3月,参加海曙区天一家园社区党员创先争优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期间为社区居民提供单独法律咨询解答多次。

  20xx年3月4日,参加由海曙区妇联与宁波日报城事帮办共同主办,海曙区南门街道、周江岸社区承办的 “社区家庭集市”活动,在现场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并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

  20xx年3月17日,与海曙区新星社区商定成立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站事宜,将法律援助工作与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结合起来,海曙区司法局对此大力支持。

  20xx年3月19日,参加鼓楼街道秀水社区便民服务活动,为社区居民法律咨询。

  20xx年3月28日,参加秀水社区“十加十”和谐服务团成立大会。

  4、经验:社区工作是街道管理的延伸,社区书记、社区民警、调解员、其他居委会成员和其他社工,都是与社区居民经常交往的人,具有人缘好,人际关系面广等特点,与他们多交流,并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可以使得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更顺利开展。同时,可以使得律师在社区有更好的人缘和人际关系网,首先是社区工作人员,然后是社区居民。做好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并且争取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居民对律师的信任感、依赖感,那么就可以为缺乏案源的律师提供机遇。

  5、教训:上面的经验感言,自己没有全力去实行。说是说,做归做。没有去社区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联系,也是工作没有做好的地方。

  6、计划:力争尽快让社区法律顾问照片上墙;尽快印制一批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宣传资料;至少两个月去社区一次与社区工作人员多交流(参加社区活动不算在内);积极参加社区便民服务活动;积极创造条件和机会为社区做讲座,扩大律师自身的知名度、美誉度;积极为社区的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添砖加瓦;积极做好社区需要社区法律顾问协助的工作。

  四、法律援助工作的历练之恩

  今年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8件(含与同事合办),其中群体性劳动纠纷两起,一起劳动者为10人,一起劳动者为20余人,两起案件最后都以调解结案。

  今年承办的典型法律援助案件及参加法律援助活动:

  20xx年1月,为海曙区鼓楼街道鼓楼浴室10名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经过多次争取和努力,最终,该10名劳动者同单位的劳动争议以调解形式结案,10名劳动者都拿到了应得的补偿金。

  20xx年2月,为海曙区段塘街道下属环卫中心20多名清洁工人提供法律援助,经过与海曙区段塘街道办事处的沟通和努力争取,并对清洁工人代表耐心讲解劳动法律知识,双方的加班工资劳动争议被海曙区劳动纠纷联合调解中心以调解形式结案,清洁工人舒心地在工作岗位上继续工作,法律援助为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做出了贡献。

  20xx年3月底,为来自湖北的谭再金提供法律援助,其因工受伤,却与单位老板就工伤赔偿达不成协议,鉴于其急于回湖北老家的情况,遂申请海曙区劳动纠纷联合调解中心予以调解,最终与单位达成了工伤赔偿协议。

  3、经验:锻炼了自己的能力,提高了自己的业务技能与水平,尤其是群体性案件锻炼了自己的协调能力与交际能力。每一个案件,尽管是法律援助案件,都是一次新的挑战之旅,都是一次与当事人沟通的心灵之旅,都是一次创造机遇的成功之旅。

  4、不足:法律援助案件比较单调,选择面不大,范围狭窄,不适宜长期办理,否则,会束缚思维,形成思维定势。如果过多办理,会影响开拓业务的时间,会占用过多的精力。

  5、规划:法律援助案件,用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逐渐少办,过渡到让自接案件多起来;法律援助案件,让媒体关注我,关注亿站律所。

  五、案源开拓思考的点点滴滴与感悟

  1、今年总体上而言,没有主动去开拓过案源,自己能够接到几个案件,也属平时的工作累计所致。如xx年3月参加天一家园社区便民服务活动,接到一起交通事故案件;xx年12月参加周江岸社区承办的“社区家庭集市”活动,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又接到了一起申诉案件。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凡有因,必有果。我相信,只要用心、真诚去做我应该做好的每一件事情(案件、案源开拓工作),案源就会不期而至。

  2、熟人、朋友、亲戚对自己的宣传和推介,一定不要轻视。

  执业之初,我可谓对这个问题重视程度不够,总以为律师如果要熟人、朋友、亲戚介绍案件,收费及各方面很麻烦,碍于面子,这类案件的办理结果,当事人不满意,也难于向朋友交代,忽略了熟人、朋友、亲戚的作用。

  其实,熟人、朋友、亲戚在律师的'成长道路上,会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3、案源开拓,每位律师无论倾向与哪一种方式不重要,重要的是事先要调查市场,规划好,制定好推介方案和内容,并且要坚定不移地执行下去,不要追求立竿见影的速效,否则自己会变得自己欺骗自己,也容易让自己产生沮丧感。

  六、案源开拓(法律服务营销)的规划

  1、坚持与熟人、朋友、亲戚保持经常联系,以使得他们自己或他们的亲友发生纠纷时,可以自己联系上。

  2、网络营销

  目前而言,让我在网络上花费较多的钱,去推介自己,既不现实,也不可能。我仍然会通过论坛、博客、法律门户网站,以写文章、提供法律咨询的形式去推介自己。

  3、我会多走出去,利用各种机会和条件,多接触人,多认识人,倾听他们的要求,寻找法律服务的潜在机会。

  4、办好手头的每一个案件,让当事人记住律师,对律师产生好感,让其变成“回头客”,变成“中介”,免费为自己介绍案件。

  5、平时坚持看一些专业领域的书籍,无论是实务领域,还是理论领域,对律师在办案过程都可能会有启发和帮助,如果再坚持写写文章,能够在报纸、杂志上一露面目,那么律师的知名度、美誉度就会自然上升,如果能长期坚持,律师的级别自然会上升。

  6、坚持去海曙区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参与公益活动。

  7、坚持做好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各种活动,彰显社区法律顾问的风采,给社区居民留下良好印象。

  8、精心设计两套宣传资料:个人版本与企业(个体户、公司)版本宣传资料。

  个人版本宣传资料,主要针对个人会发生的纠纷领域做一个概要宣传,内容主要是律所介绍,律师个人介绍,业务领域介绍(附案例),以及聘请律师程序、律所收费规定,另外一些比较常见且个人容易混淆的法律知识,做一个简要普及。

  企业(个体户、公司)版本宣传资料,主要内容格式同上。

  重要的不是这两套资料本身,而是我们如何选择宣传推介的对象,要尽早确定宣传对象,制定好宣传推介的方法或方案,还要规划好宣传推介活动后续事宜,如果与个人或企业保持联系等事宜。

  不但要让个人或企业知晓有亿站律师事务所,而且还要让其知道亿站律师能为其做些什么,收费也是公道合理的,还要让其知晓亿站律师的良好声誉,并且亿站律师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这些都是需要我们在与个人或企业负责人交往过程中,逐一展现的。

  七、告别茫然,走向成功

  经过这一季度的磨练,目前,已经对律师这个职业有了新的认识,并对自己的人生也有了新的目标和定位,身为一个法律人,理应为法的事业而奋斗,理应为公平正义而抗争。

  迷茫已经逝去,清晰和坚定渐渐扎根。我相信我的付出,会有回报!

  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个人工作总结 篇5

  20xx年,我镇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法律援助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现将中心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重视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积极为农民工、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

  局党组高度重视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把农民工、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实施方案,强化对农民工、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落实,建立农民工、残疾人法律援助网络体系,进一步畅通了农民工、残疾人寻求法律援助的渠道。积极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率达100%。凡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100%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并指派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法援中心共受理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案件171件;受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21件,从而有效维护了农民工、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二、健全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完善法律援助网络。

  1、在聘请“法律进社区”的律师、法律工作者为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将法律援助工作延伸到基层社区,探索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扩大法律援助在街道社区的影响力,聘请全区各街道社区的调解干部为法律援助联络员,充实了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及时了解和掌握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正确引导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援助。

  2、在已建立法律援助网络的`基础上,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在区民政局、老龄办、团区委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待来访困难群众,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从而方便低保家庭、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和青少年寻求法律援助,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三、积极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提高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意

  1、围绕“田园成都、现代成华”主题,组织律师在建设路商圈广场开展了“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与公民道德集中宣传”活动,向社区居民发放《法律援助指南》、《普法扑克牌》、《创建全国法制城市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解答社区居民法律咨询,内容涉及婚姻家庭、社保、老年人维权、人身损害、劳动争议、诉讼、申请法律援助等方面的问题,使居民了解到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援助制度的公众知晓率和知晓程度,增强了社区居民的维权意识、法律援助意识。

  2、进一步维护和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联合区妇联、青龙街道办在青龙昭觉社区举办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

  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个人工作总结 篇6

  根据省、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部署,本中心紧紧围绕“以打造法律援助立交桥为载体,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效益”的目标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此次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形成了领导重视,依托载体,大造声势,狠抓落实的法律援助宣传浓厚氛围,圆满完成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市进一步掀起了法律援助的热潮,为建设和谐长乐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

  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伊始,局机关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科学安排、严密组织,确保宣传月各项活动落实。由于今年恰逢中心成立十周年,经局领导同意,我们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与庆祝中心成立十周年系列活动合并开展,并确定本次宣传宣传月主题为:法律援助亲民惠民 推进海西和谐发展。为了保证整个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我们以局机关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对全县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进行统一安排与部署,分管领导多次过问并带领中心人员下乡督查基层法律援助站活动开展情况,从而确保了法律援助宣传月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依托载体,强化宣传

  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本中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等大众载体广泛进行宣传,让法律援助真正走进老百姓生活,形成了对法律援助宣传的`空前声势。

  一是在本地报刊《吴航乡情》上宣传报道法律援助工作。在宣传月期间,该报分别于5月7日与5月28日刊登了中心典型案例与中心成立十周年所取得成绩的报道,在当地引起了良好反响。

  二是在5月7日,协调配合妇联等相关单位在市中心的人民会堂举办 “母亲素质工程”大型宣传咨询活动, “法律援助工程” 做为其中一项重要工程,在活动现场中心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当场解答各类法律问题36人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1000份,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三是利用电视传媒宣传法律援助。除了在本地电视台播放宣传月活动情况外,福州市电视台《法眼》栏目也分别于5月8日和5月18日以《未婚妈妈的故事》和《婚姻》为题,报道了本中心为贫弱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的典型案例;

  四是利用村(居、街道)拥有的农村法制宣传阵地,组织出版了以《法律援助指南》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据统计,在活动期间,全市共出版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242期(次),有效地扩大了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

  五是在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许多法律援助站都在繁华街道、乡(镇)赶场集中地等公共场所悬挂法律援助宣传标语,在全社会形成法律援助宣传的浓厚氛围;

  六是以会代训,强化培训。吴航、古槐、湖南等法律援助站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对所在辖区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授牌开展法律援助联络员工作,利用法律援助联络员网络向所在村(居、街道)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相关知识;

  七是各法律援助站根据本地具体情况,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有的利用综治宣传活动,把法律援助宣传与平安建设宣传结合,有的通过组织现场咨询活动,为群众释疑解惑,有的利用传统节日,如端午节等,通过组织活动宣传法律援助。

  三、抓住重点,注重实效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的目标之一,是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援助意识。为此,我们本着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将法律援助宣传重点向基层各村(居、街道)倾斜,有效地增强了法律援助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律援助也进一步深入人心。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月期间,中心及各法律援助站共发放各种法律援助资料6000余份,出动法律宣传车2车(次),悬挂标语35幅,举办各类法律咨询活动12场次,法律咨询人数千余人(次),解答法律疑难问题200多件,宣传覆盖面遍及全市各主要村(居、街道),收到了良好法律援助宣传效果,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也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个人工作总结 篇7

  新年刚过,为了切实做好法律援助保障工作,区司法局决定召开这次法律援助工作站座谈会。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总结工作,分析形势,研究对策,寻求突破。这是一次工作交流会、推进会,也是一次工作调研会。各位都做了发言,很有见地,很受启发。时值阳春,万物复苏,全区司法行政工作首选法援“开战”,目的在于推进法援工作实现新的发展。下面,我谈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法律援助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法律援助制度从无到有,法律援助队伍从小到大。法律援助工作积极为经济困难的群众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第一,办案数量大幅增加。多办案件,多办有社会效益的案件,是法律援助工作良性循环的重要标志。从近几年的统计情况看,近两年的年平均办案增幅达到15%。这些案件中,有大量困难职工、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维权,

  有破产安置、拆迁补偿等群体性纠纷的化解,有信访纠纷的处理,有特定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的成功办理,都意味着社会弱势群体权益的有效维护,意味着一个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不利因素的有效排除。办案数量的增加,集中、直观、具体地展示了法律援助的工作成绩。

  第二,保障水平逐步提高。通过司法行政部门的积极争取,区财政对法律援助的经费投入逐年加大,法律援助的保障能力逐步增强。目前,我区在全市第一批将法律援助业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20xx年,全区法律援助财政拨款和中央法律援助专项办案补贴11万元。已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民生工程,实现了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经费投入的持续、稳定,推动了法律援助事业的快速发展。

  第三,工作制度不断完善。随着电脑等设备的配备及信息化管理的有效推进,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为群众提供了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法律援助申请和案件指派、办理、归档以及办案质量监督、经费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台帐和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促进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有序开展,保证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稳步提高。

  第四,机构和队伍不断壮大。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我区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队伍已初具规模。目前,全区有依托司法所在内的法律援助工作站7个,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单位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9个,下一步我们将在每个村居建立联系点或联络员,覆盖全区的法律援助机构网络已初步形成。法律援助专职人员由最初的1人发展到现在的5人。还有近百人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队伍和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虽然离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但我们可喜的看到这个差距在不断缩小。

  第五,社会形象日益提升。法律援助作为政府主办、公益性的民生工程,已经被社会所广泛认知。伴随着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为老百姓热情服务,为法律援助工作增添了光彩,塑造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对法律援助工作成果的宣传,提高了社会知晓率,营造了有利于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健康环境。

  二、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当前,我们要立足于国家法律援助现行体制的实际,立足于我区经济发展的现状,来研究、谋划法律援助工作。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看,应当着重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对社会持续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和政府公共资源有限性的矛盾要有足够的认识和准确的分析。公共服务供求矛盾日益突出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经历的问题,也是当前法律援助工作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一矛盾将有一个较长的过程,考验的是我们的信心、意志和智慧;

  二是经济发展的具体特点决定了我区法律援助的工作重点在农村,主要对象是农民,同时也不能忽视城市中的弱势群体。这就要求我们在资源配置上要善于把握,长于运作;

  三是法律援助从制度建设到工作开展仅十余年,无论是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都需要进一步的探索、研究和完善。因此,做好我区法律援助工作,提升的空间很大,关键取决于我们创新的程度和结果如何。依据这样的形势,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在于增加法律援助这一公共产品的数量,满足社会需求,同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下一阶段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主要任务

  法律援助工作群众需要,领导重视,政府支持,领导和群众的期待也很高。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要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对策,出台措施,抓好落实,实现新的突破。

  第一,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法律援助案件在基层,接受援助的群众在基层,绝大部分法律援助案件也解决在基层,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是实现法律援助工作良性循环的关键所在。今年区司法局给每个司法所配备了电脑、打印传真机等设备,给工作站和法援中心。

  基层基础建设首先要把队伍建设好,重点是提振法律援助队伍的精气神。在此基础上全面夯实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保障基础、工作基础和社会基础,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良性循环发展。

  规范化建设要求建立、完善一系列必要工作制度,同时特别注重对这些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的目的是保证质量,提升水平。特别是工作流程的规范,是出数量、出质量、出效率的重要手段。要通过对法律援助工作关键环节的规范,切实提高案件质量,保障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效果。

  第二,深化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把服务为民落到实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是法律援助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生动实践。司法部已经决定把“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延迟到今年年底。深化便民服务活动,要把方便人民群众作为宗旨和目标,带着感情与责任去工作、去服务。要在工作手段上实现创新与完善,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具体地说,深化便民服务活动,就是要在全面、扎实推行已有的富有特色和成效的便民措施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提升效果。

  一是要拓展服务领域,注重从源头上解决困难群众的利益问题。关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及时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

  二是要突出重点服务对象,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将农民工、零就业家庭、残疾人、老年人等作为重点援助对象,针对其不同特点,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做好服刑人员、劳教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律援助,促进其教育改造转化,顺利融入社会;

  三是要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要在完善法律援助与公检法部门衔接与配合,完善法律援助受理、审查、决定、指派、承办工作程序,探索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推行援务公开,健全法律援助民意沟通机制等方面,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整体水平;四是要继续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果。要推行网络申请、电话申请、邮寄申请、上门受理等服务方式,变坐等群众为主动服务。改进指派方式,推行点援制。推进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方便当事人异地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多做理顺情绪、平衡心理的疏导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让群众感受到温暖。

  各地要把便民服务主题活动作为今年法律援助的一项重要工作,强化指导和监督,省厅年底进行全面总结、考评、表彰。

  第三,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的保障能力。法律援助工作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对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我省法律援助管理工作存在着机构性质不统一、管理体制不顺畅等问题。一些地方事业性质的机构行使管理职能存在诸多障碍,导致管理无强制力或管理不到位;上下级管理机构之间业务指导关系不顺,影响了决策的顺利执行和管理职能的有效发挥。明确法律援助机构性质和职能定位,理顺管理体制,配齐配强管理人员,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关于法律援助经费保障问题,

  一是要争取本级政府的财政拨款及时、足额到位;

  二是要保证各方面的法律援助经费专款专用,把经费真正使用在法律援助工作上。

  适当调整补助标准,切实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法律援助经费发挥应有的效益。

  同志们,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光彩事业,人民群众欢迎,党委、政府重视,各级政府在人、财、物方面支持、投入的力度越来越大。作为具体承办法律援助的工作人员和工作部门,我们应该满腔热情地、认真负责地把这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组织好、实施好,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来自法律援助工作的真情和温暖。

  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个人工作总结 篇8

  今年上半年,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紧扣“规范、创新、发展”主题,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上半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件,比上年同期增加件,其中民事案件件、刑事案件件。同时还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法律咨询、送法进社区、镇村、军营场次,解答法律咨询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上半年县法律援助中心获得了江苏省妇女维权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县局被评为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并获得受援人赠送的锦旗面、感该信封,现将我县开展的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

  法律援助是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为了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了解法律援助工作,我们从广泛性、生动性、长效性三个方面着眼,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今xx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第二个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县人武部、法院、检察院、总工会、团县委、妇联、老龄委、残联、各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等部门参加了这次活动。在宣传周活动中,先后在全县八个镇、驻溧部队巡回宣传法律援助知识以及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xxxx益保障法》、《未成年xxxx益保障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解答了有关经济纠纷、土地承包、婚姻家庭、损害赔偿、职工合法权益、军人军属维权等方面的咨询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现场受理援助案件件。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的开展,使全县广大公民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掌握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了维权意识,扩大了社会影响,拓展了扶贫、济弱、助残法律援助渠道。通过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的开展,使法律援助这项系统工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更加密切了与各法律援助分部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二是利用法律进社区、市民热点连线、“”广场等活动形式通过展板展出、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法律援助案例等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有关知识。同时,还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法律援助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健全工作机构,构建法律援助工作主体网络

  法律援助是政府为民服务的“民心工程”,是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才能使这项社会系统工作得以顺利实施,真正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构建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我们在全县八个镇已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县妇联、老龄委、总工会、团县委、人武部、残联等部门分别设立维护妇女权益、维护老年xxxx益、维护职工权益、维护青少年权益、维护军人军属权益、维护残疾xxxx益分部的基础上,今年,还在各镇村、社区、机关团体、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中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人,举行了颁发聘书仪式并进行了业务培训,建立了一支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通过法律援助志愿者对法律援助的宣传,畅通了法律援助信息,使全县的弱势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

  三、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我们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

  一是严格按《县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指派规则》、《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关于法律援助诉讼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受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严把案件审查关。

  二是在办案过程中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四统一”,即: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援助案件标准、统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援助案件、统一监督检查援助案件质量,使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三是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目标考核制,把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列入法律服务人员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落实奖惩措施,促进和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四、拓展援助渠道,打造司法行政窗口形象

  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为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县法律援助中心职能作用,不断拓展全县法律援助新领域,我们

  一是注重各镇援助工作站作用,密切同工青妇、老龄委、人武部、残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以召开联席会形式探讨法律援助工作新思路,形成全县联动的整体合力。

  二是积极开展了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老年人及军人的特色法律援助,把法律援助延伸到军营、到社区、到工厂、到镇村。上半年全县共承办妇女援助案件件,老年人援助案件件。

  三是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系列宣传,不断提高全县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使法律援助工作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法律援助案源不断拓展,援助案件数量不断上升。上半年全县共承办援助案件件,比上年同期增加了件。援助案件的拓展不仅为全县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使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明显提高,而且树立了司法行政部门为民办实事的良好形象,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更加突出了法律援助工作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五、进行案件回访,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积极宣传建立法律援助体系对于实施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案质量,我们对去年承办的件民事案件进行逐个上门回访。通过回访:

  一是征求了受援人对承办案件的意见;

  二是对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进行了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法律援助工作;

  三是使受援人更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四是促进了法律服务人员服务质量的提高,促进了作风转变,增强了诚信为民的服务观念,把法律援助作为为全县弱势群体排忧解难,作为县委、县政府便民、亲民、近民的一项具体行动。

  通过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我县法律援助已成为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增长点,开辟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新领域、新舞台,形成了司法行政机关为民办实事的具体窗口。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进法律援助事业,为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个人工作总结 篇9

  20XX年大河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红寺堡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经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司法公正为工作重心,坚持扶贫济困,服务社会弱势群体的根本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拓展思路,强化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受到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做出了较大的工作成绩。具体来说,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法律援助为人民的良好形象。上半年我们积极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现场解答群众的电话法律咨询。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年解答法律咨询50人次,得到群众的较高评价。我站开展了法律援助培训活动,该活动已开展10余场次,当场受理案件5件,现场接待群众咨询40多人次,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此外,我们还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在农村设置法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在残疾人维权日活动中,帮助残疾人维权,发放法律宣传单。

  二、强化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办案人员责任心普遍增强。上半年我乡加强了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让大家认识到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并从制度上、程序上加以强化,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和投诉处罚制度,使案件特别是指派社会工作人员承办的案件办理质量有所提高,办案人员责任心普遍增强,案件胜诉率稳步提高,群众满意度不断上升,促进了法律援助事业在我市健康有序深入开展。

  三、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切实维护贫弱者的合法权益。20xx年我法律援助工作站共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件。共解答法律咨询45余人次,群众咨询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工伤事故赔偿、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承包地纠纷,伤害赔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方面。

  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个人工作总结 篇10

  20xx年,在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局分管领导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个大局,紧紧围绕局党组的年度工作中心,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吴圩”这个目标,认真探索法律援助工作新模式,优化法律援助运行机制,积极改进“148”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的需求。为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维权职能作用,树立良好“窗口”形象

  今年来,我们坚持以执政为民、服务百姓为出发点,抓好规范化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全面开展各项法律援助业务,使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体享有平等的法律权利,为群众提供全面更好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规范法律援助窗口接待。从坚持上下班制度、文明服务承诺入手,提高窗口的接待质量。二是苦练内功,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参加上级和局组织的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有了明显进步。同时,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按照局领导的要求,明确任务,分解指标,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撰写简报信息和工作总结。三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对要求提供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接待、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不推诿、不搪塞,只要符合援助条件,绝不拒绝;对不符合受援条件的申请人,妥善做好法律解释和思想稳定工作,并告知其解决渠道,让申请人满意。据统计:截止年底,司法所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20余件,法律援助5件。在20件来电来访法律咨询中,其中电话接待15件,来访接待5件。

  二、探索和创新法律援助新形式、新途径,打造一个具有特色的法律援助品牌

  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权利是法律援助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对如何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一直以来是法律援助部门的'困惑。今年以来,司法所在局领导的指导下,认真探索,积极尝试一种提高和监督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新形式、新路子。一是按照县司法局的要求制订了《吴圩司法所法律援助办法》。司法所在深入调查论证的基础上,依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二是认真抓好《办法》的试点运行。今年以来我们重点突出抓较为典型的民事案件,进行试运行。三是加强《办法》实施的跟踪监督。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深入试点一线,亲临庭审现场参加旁听,掌握第一手资料。该《办法》实施以来成效显著,经我所援助的案子,诉讼双方当事人均很满意。目前,法律援助工作站已受理并指派法律援助案件5件,已结案。

  今年以来,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这样或哪样的不足。为此,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下年度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抓好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办事水平和效率。二是继续做好日常来电来访的法律咨询工作,抓好法律援助案件的来访、受理、指派和监督。三是继续关注和跟踪好《法律援助办法》的实施,并搞好经验总结。四是继续配合公、检、法机关做好适合认罪轻案办理程序案件的试点,切实加强认罪轻案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跟踪和监督工作。

  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个人工作总结 篇11

  20xx年以来,xx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03件,其中民事诉讼701件,民事案件中涉及农民工讨薪373件,刑事案件202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8000余人次,录入咨询2937条。共有法律援助律师12名,法律援助志愿者311名。

  一、法律援助工作总体情况

  (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健全服务网络,打牢服务平台。按照上级要求,我县法律援助中心融入“3+X”,成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11个乡镇司法所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配置相关制度和规范,在228个村居设置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有序开展咨询接待、案件受理、提供刑事案件线索等业务活动。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派驻律师值班。自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以来,我中心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不断完善工作衔接,及时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促进我县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情况

  xx县法律援助中心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统一监督”的原则,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做到一案一号一卷,认真审核,严格把好三个关口:

  1、强化责任意识,把好案件承办关。按照省厅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要求承办人认真细致了解案情,按时出庭参加庭审,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辩护词或代理词。在办理刑事援助案件过程中,援助律师能够及时阅卷、会见被告人。

  2、注重规范化管理,把好卷宗归档关。使用省厅统一印制的卷宗封面,按照统一的归档目录和归档要求进行归档,做好一案一卷,案卷卷面填写规范,装订整齐。对卷宗材料不齐,要求援助人员补齐,否则不予结案和发放办案补贴。

  3、开展案件跟踪,把好质量监督关。在指派援助人员办理案件的同时,向受援人发放《法律援助案件征询意见表》,案件办结时,统一收回,并附卷归档,同时做好电话回访、上门回访、庭审旁听,案件旁听率达5%。通过回访没有发现援助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有向受援人收取财物以及拒绝、拖延或无故终止法律援助及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没有发生投诉。

  (三)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情况

  1、经费管理规范。按照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法律援助专款特别是中央转移支付专款使用。法律援助经费单列法律援助科目,与县财政部局共同制定的《xx县法律援助经费实施细则》的,规范法律援助经费使用。

  2、经费使用规范。20xx年,我县法律援助经费预算90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45万元,县级财政预算45万元,全部支出。案件补贴已发放40万,计划本周再发放5万元。宣传费用10万元,设备购置20万元,法律书籍10万元,办公等费用5万元。

  (四)法律援助宣传工作

  全方位、多层次地向群众宣传普及法律援助工作。与县广播电视台合作在黄金时段发布两期法律援助公益广告;在火车站、公交车内播放法律援助公益广告,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同时,印制了宣传册、杯子、雨伞、手提袋等宣传品。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机关、企业、社区、工地、农村、学校等场所,通过咨询、授课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今年全县共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301场次,散发各种宣传资料8万份,市级以上报刊、载体宣传法律援助工作27条。

  二、存在问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需提升,以适应社会需求。人员业务水平需提高,我中心及工作站人员只有2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法律人才资源有限。经费结构有待合理化,案件补贴与其他支出比例持平。

  三、下一步打算:

  计划2018年全面实现法律援助卷宗档案数字化,有效管理卷宗。投资42万元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适应司法行政改革。加强人才培训,鼓励工作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注重卷宗制作细节,提高卷宗制作质量。合理使用经费,案件补贴占比达70%以上。

  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个人工作总结 篇12

  今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有关法律援助工作要求,坚持“巩固提高,创新发展”的总思路,围绕“争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的总目标,以“强化服务,规范业务,提高能力”为中心,以“扩大覆盖,应援尽援”为目标,以服务民生为主线,以“四强化”为抓手,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发挥职能作用,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提高到了一个新到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立案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XX件,援助困难群众XX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XX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XX万元,为推动我市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强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

  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本着去“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精神,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服务标准,围绕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这一核心,大力推进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窗口建设。接待窗口是法律援助的主阵地,是政府和司法行政机关的门面。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坚持把“窗口”视为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积极采取为民、亲民、便民、利民措施,想方设法不断改善窗口面貌。今年6月份,市法律援助中心利用搬进新办公大楼的契机,新建了接待大厅。接待大厅内,设立了接待室、候谈区、受理室、文印室、档案室和会议室,配备李盆景、空调、接待桌椅、饮水机、沙发和资料架,更换了上墙公开的办事制度,安装了电子显示屏、指示牌,公布了投诉监督电话,安装了方便残疾人的设施,极大地方便了老、弱、病、残等群体前来求助。另外还配备了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数码相机,实现了办公自动化,方便了人民群众获得相应的法律信息和寻求法律援助。各县(市)、区司法局根据工作实际,均在接待场所开辟了残疾人通道等设施,专门设立了咨询室、候谈室、案件受理室、档案室等,方便了群众前来申请法律援助和咨询。二是坚持服务公开。本着“利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办事、易于群众监督”的原则,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坚持服务公开公示,通过法律援助公示栏、司法行政网等渠道,将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经济困难审查标准、申请法律援助要提供的材料、法律援助流程、法律援助咨询电话、投诉监督电话等进行公开公示,规范服务,便于群众监督办事。三是坚持规范服务。在服务中,积极推行文明服务用语、工作忌语,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对来访的群众及案件当事人提供“八个一”服务,即:一张笑脸、一句问候、一杯热水、一把座椅、一套纸笔、一张擦手纸巾、一套宣传资料、一本意见簿,让群众切实受到法律的公正,党和政府的关爱,促进社会和谐。四是坚持服务承诺。严格实行服务承诺制,受理公民法律援助申请,在材料齐全的条件下,在7个工作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2日内告知申请人,手续不全的,一次讲完,二次办结,杜绝三次;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案件,及时告知当事人,并及时讲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引导他们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问题,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强化制度建设,着力提升法律援助质量

  今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按照“高起点、规范化、制度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和“层次清晰、体系完备、内容全面”的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从规范内部管理、严格办案程序,提高办案人员素质、办案数量和质量出发,积极完善各项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行为,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一是严格内部管理。今年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据《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精神,进一步完善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先后修订了《学习制度》、《法律援助办案制度》、《值班接待制度》、《重大、疑难及典型案例请示汇报制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10多项规章制度,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素质、目标责任制、办案流程、质量监督回访和结案审查等方面做了更加严谨的规定。二是规范服务程序。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结案、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服务标准,提高了法律援助规范化水平。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还根据新形势的需要,重新印制了“12348”电话咨询登记簿、法律援助来访登记簿和法律援助案件指派登记簿,完善了有关内容,使管理更加科学合理。三是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建立定期学习制度,制定最低培训时限,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倡导无私奉献精神,立足本职,依法执业,规范办案,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共组织培训4次,其中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培训2次,志愿者及联络员培训各1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四是建立定期回访制度。主动征询受援人及主办检察官、法官意见,将征询意见、办案数量、办案质量等作为评比表彰的主要指标,严格考核,确保案件办理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回访受援人近500人次,满意率在99.8%以上。五是建立并实行群众满意度评价制度。积极采取多种评价方式,让群众真正成为法律援助质量的评价主体,有效监督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全过程,促进法律援助人员改进服务。自开展服务评价以来,我市案件受理审查阶段的群众满意率达99.8%以上,案件办理阶段的群众满意率达99%以上,案件结案阶段的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

  三、强化便民服务,方便广大群众求助

  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根据部、省厅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部署,按照“便民、利民”的总体要求,在省厅七项便民服务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了十项便民措施,即:统一法律援助标识、设置法律援助指示牌、设置法律援助代办点、推行预约上门服务活动、开展让受援人选择援助律师活动、开展让服务对象评价法律援助服务活动、开展回访受援人活动、开展“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开展法律援助优秀律师和“十大法律援助案件”评选活动、设立法律援助投诉电话。市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有力地促进了活动的开展。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改建接待窗口69个,设立法律援助指示牌619个,新设社区法律援助站46个,新设法律援助联系点765个,设置法律援助代办点225个,预约为老年人、残疾人及其他特殊人群服务489人次,回访受援人2852次,召开服务质量座谈会21次,发放宣传联系卡38225张,在村(居)张贴宣传标语5325条,实现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一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上门服务。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和其他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让他们切切实实感受到法律援助就在家门口。今年以来,上门服务达26次。二是开展回访受援人活动。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上门回访、电话回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回访受援人500人次,受到群众好评。三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跟踪服务。为确保困难群众获得满意的法律服务,也为保证援助案件的裁判能最终顺利执行,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开展重点案件全程跟踪服务,在案件审结后及时主动地与当事人联系,跟踪监督案件落实情况,对需要继续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当事人,及时提供服务,直至权益受到维护为止。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跟踪重点案件160件。四是扩大法律援助受理渠道。建立并实行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协助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制度,为困难群众提供就近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提高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五是开展法律援助“百日竞赛”活动。从10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律援助咨询和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竞赛活动。活动期间共解答法律咨询14862人次,立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40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强化服务措施,多角度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也是解决民生问题、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始终以困难群众为中心,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理念,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职能,多角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认真做好法律咨询接待工作。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充分发挥法律咨询作用,增强群众对法律的了解程度和运用法律的能力,帮助广大群众有效避免和解决纠纷,维护社会和谐。市法律援助中心加大了“12348”法律咨询电话和日常值班的接待力度,完善了法律援助接待值班、接待登记、接待转办、信访请示汇报和部门沟通协调制度等相关制度,充分运用法律、政策工具,为前来咨询的群众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详细解答群众的法律困惑,做好思想说服工作,引导群众依法律、按政策、讲程序办事,努力避免纠纷升级,维护社会稳定,实现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截至目前,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各类法律咨询XX人次,其中来访咨询XX人次,来访咨询数量XX件,来电咨询XX人次,群众对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工作的满意率达到了99%以上。

  (二)着力加大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力度。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积极落实全国、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要求,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统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做到应援尽援,有效组织专职律师、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社会组织人员参与办案,办案数量稳步增长。截止目前,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XX件,为XX名困难群众提供了法律援助,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XX万元。

  (三)深入开展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为提高村居居民的法律素质,营造良好的法律援助舆论氛围,切实让群众体会到法律援助的温暖,年初,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一次“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的'高潮。活动期间共制作宣传条幅、墙体标语2000余幅,发放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法律援助爱心卡(联系卡)等20万余份,开展送法下乡村、下工地、进社区等大型法律咨询活动98场次,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送温暖法律知识讲座21场次,解答法律咨询2600人次,接受法律援助申请145人,排查调处各类纠纷1000余起,切实让困难群众在冬季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四)广泛开展农村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根据文件精神,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于5月份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农村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此次活动旨在提高法律援助在农村地区的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让农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法律援助,受惠于法律援助。活动期间共编发宣传宣传资料67400余份,举办法律援助知识讲座14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900人次,接受法律援助申请64起,代拟法律文书106份,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五)扎实开展农民工维权工作。全市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落国务院5号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和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组织参与解决劳动争议、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主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认真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对于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简化程序,放宽条件,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情况。健全市(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点四级法律援助网络,免费向农民工发放维权卡,在农民工汇集地开展农民工维权法律咨询活动,与外地法律援助机构建立城际法律援助写作机制,对农民工维权实行跟踪服务,有效维护了农民工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据统计,09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农民工法律咨询9400余人次,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822件,为1822名农民工提供了法律援助,其中市内农民工1637人,市外农民工185人,帮助追偿工资及人身损害赔偿等达682万元。

  五、强化法援宣传,着力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

  为使更多的困难群众了解法律援助,通过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市法律援助中心按照“善于策划、广泛传播、简约生动、持之以恒”的宣传工作原则,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一是依托接待“窗口”做好宣传的“黄金宝地”、“精品阵地”,投入大量财力设置宣传设施。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待大厅安装了电子显示屏,设置了6面宣传展板,专门分类印制了50000册宣传资料放置在接待大厅,将以往的案例和图片装订成册供当事人翻阅,让来访群众更加充分的了解法律援助,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建立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站,以此扩大法律援助在基层群众中的影响。二是通过开展相关活动做好宣传。主动与妇联、工会、残联、科协、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集中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增强法律援助宣传的社会效果。今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参与了“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助残日、科普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法律援助“送温暖”等宣传活动近百场次,散发各类读本、宣传资料125000余份,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9000人次,得到社会各界广泛称赞。三是通过各类媒体做好宣传。各地增强媒体宣传意识,依托各类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刊有文字,充分发挥了新闻媒体快捷、高效、覆盖面广的特点,提高了宣传质量,增强了宣传效果。今年以来,市中心配合省、市新闻媒体制作专题6个,走进“行风热线”5次。四是通过制作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制作法律援助各类公益广告,组织编印法律援助系列宣传资料,通过纸质媒介高效宣传法律援助。市法律援助中心将《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解决指南》、《离婚、财产继承常见法律问题》、《民事诉讼常见问题》等20种宣传资料放置在报刊架上,来访人员根据需要自行取阅,方便了来访群众了解所需法律知识,提高了宣传效果。五是通过开展法律援助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做好宣传。开展法律援助优秀案例评选活动,集中宣传我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和先进集体、先进人物。今年,全市共征集“典型案例”20余篇,通过宣传,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六是通过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做好宣传。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及时将工作信息报送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部门,既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也宣传了法律援助,争取领导支持。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媒体上发布信息、宣传稿件30余篇,很好的宣传了法律援助,提高了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

  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个人工作总结 篇13

  在县委、县政府、市司法局和局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xx县法律援助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始终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学习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建设,加大宣传的力度,巩固办案的成果,全面提升我

  县法律援助工作整体水平,为构建和谐平安的xx,为维护全县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今年上半年,共接待法律咨询28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3件,其中刑事案件7件(未成年人6件、聋哑人1件),民事案件46件。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业绩

  (一)加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律援助意识。

  法律援助宣传是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了解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途径,也是广大贫困群众申请利用法律援助的必要前提和基础。春节期间该中心利用外出打工人员陆续回家过年这一时机,针对以往宣传方面的薄弱环节,通过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我县社区及村居流动人口较多的场所开展宣传;在3月1日《江西省实施〈法律援助条例〉若干规定》实施一周年纪念日期间,中心又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中心人员等10余人在县城区内开展了纪念日活动。活动现场异常热闹,前来咨询人员络绎不绝,主要都以《法律援助条例》和《江西省实施〈法律援助条例〉若干规定》为宣传重点,采取发放宣传单、提供法律咨询(其中共接待法律咨询520余人次,解答涉法问题120起,主要涉及到农民工工资纠纷、婚姻纠纷及赡养纠纷等)、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同时在醒目处悬挂出“维护弱者,法律援助在行动”横幅并出动宣传车在人群较为密集的乡镇进行广泛宣传。通过这个宣传日活动,既宣传了法律援助工作,又传播了法律知识,增强了人们依法维权的意识。使更多的贫困群众真正地共享了法律援助。

  (二)继续开展法律援助机构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目前中心已在法制轨道上正常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条例》的规定,中心始终严格法律援助案件的流程,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实行公示制度。将“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承诺”、“法律援助操作流程”和“公民申请法律援助须知”上墙公示以方便群众。二是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保证困难群众申请援助及时便捷。三是实行接待登记制度。对来信来访的`困难群众,做到热情服务,有问必答、有信必复,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四是使用司法部统一的新格式文书。五是实行案件受理、审查、指派规则,档案管理制度,以及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等,从而来保证法律援助中心健康有序地运行。

  (三)加强法律援助机构网络化建设,不断扩大援助的覆盖面。

  为了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维护弱势群体权益,促进基层社会稳定的作用,中心本着“方便群众、扩大影响”的原则,努力构建覆盖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实行便民服务,在县老龄办、妇联、残联、工会、团县委及全县所有乡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继续将法律援助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在今年3月底前分别在8个社区及28个村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以此进一步方便弱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需要,维护好贫弱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力度,不断满足贫弱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

  为了响应号召,中心采取了积极措施,把工作的落脚点放在多办、办好法律援助案件上,在保证刑事指定辩护案件的办理的基础上,加大了民事、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力度,实现办案数量稳中有进,故半年来共办理案件达50余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办案经费缺乏有效保障,而支出费用仍较为颇高;

  三、下半年的打算

  (一)继续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切实担当起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重任。

  (二)进一步加强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从而促进援助案件质量的提高。

  (三)继续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力争使法律援助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个人工作总结 篇14

  20xx年上半年,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法律援助工作围绕适应新常态、谋求新发展,加大开展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加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积极组织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20xx年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汇报如下:

  一、法律援助业务开展情况

  20xx年上半年,全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9件,办结28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7件,办结3件;受理民事案件92件,办结25件。涉及农民工27件,妇女35件,未成年人3件,残疾人0件,老年人5件。20xx年上半年解答来信来电咨询1079人/次,宣传1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900份,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约50余万元。

  二、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1-6月份我中心利用春节期间、布洛陀民俗文化节和各乡镇歌圩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基层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在宣传活动中,先后在全县十个乡镇巡回宣传法律援助知识以及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xx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解答了有关经济纠纷、土地承包、婚姻家庭、劳务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方面的咨询1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900余份,通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使全县广大群众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掌握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了维权意识,扩大了社会影响,拓展了扶贫、济弱、助残法律援助渠道。

  三、举办一期培训班,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工作管理,使法律援助沿着规范化的轨道运行。上半年我中心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举办一期培训班,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一是严格按照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援助案件审查、受理办理工作。二是在办案过程中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六统一”,即: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审查援助案件、统一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援助案件、统一录入法律援助案件,统一归档法律援助案件,统一管理法律援助案件。使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四、降低门槛,积极创造条件,扩大受援面。大力做好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20xx年上半年我中心受理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7件,为民工讨薪50余万元。

  五、存在的问题

  (一)业务培训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案件质量还有待提高,案件管理还有待加强;

  (三)农民工讨薪案件,尤其是多次上访未能得到妥善解决的农民工讨薪案件,这类案件办理难度大,取证难。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做好案件回访工作,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做好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提高案件质量。

  (二)加强做好法律援助信息统计上报,按要求对法律援助信息系统的'运用,对办结的案件及时录入信息系统,确保法律援助信息系统运行率达100%。

  (三)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加强运用报刊、杂志和网络宣传法律援助力度,年内在市级以上报刊、网络、电视、电台等媒体宣传总数不少于2篇(次)。进一步提升公众对法律援助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四)降低门槛,开辟绿色通道,做好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

  (五)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民政、建设、劳动保障局、妇联、残联、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协作、开展妇女维权、职工维权、农民工维权、未成年人维权、老年人维权等法律援助联动,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的合法权益。

  (六)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加强与公检法机关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的协作配合,完善刑事辩护案件办理工作协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和各环节办理时限,促进案件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七)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指导和管理,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做好年中工作总结及第二期法律援助视频终端业务培训。

  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个人工作总结 篇15

  一、明确目标,强化责任,确保任务完成

  今年来,我中心对经济困难群众的申请做到了应援尽援,11月底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37件,提前完成全年任务目标,其中刑事278件,民事459件,律师办案460件,占案件数的62%,结案率达82 %。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发放办案补贴及律师值班补贴42.46万元。

  二、注重案件质量,严把质量关,以结案促受案

  中心在确保法律援助案件数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对法律援助案件的监管力度。对办结案件按照《XX县XX县法律援助案件个案质量评估办法》进行一案一评,实行法律援助个案质量与补贴挂钩的差别补贴制度的执行标准。中心一方面注重对办案人员的纪律监管,另一方面注重对卷宗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每件法律援助案件经得起时间的检验。通过案件、旁听庭审、电话回访等形式开展受援人满意度调查,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规范法律援助卷宗管理,要求承办人员使用规范性文书,及时结案完整上交卷宗;举行结案卷宗同行评估活动,以活动提升承办人员对卷宗的质量要求的知晓度;及时对卷宗进行评查,通过评查卷宗发放问题,改进卷宗档案,提高卷宗质量,对于符合要求审核通过的卷宗才予以发放案件补贴。

  三、优化配置,提升能力,提供高效便民服务

  法律援助中心对于行动不便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进行上门受理案件,9月法援中心工作人员与律师到六镇受理一起30余人的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集体案件,法援中心考虑到此案件人数较多且多是老年人,到中心多有不便,中心工作人员提前将材料整理好带到六镇大殷村现场进行办理。

  推行“两结合”点援制,实行“援调对接”模式。法援中心受理申请人的`援助申请后,由受援人从法援中心公开的社会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名册中,挑选自己信任的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为自己的代理人。代理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根据当事人意愿尽量采用调解方式结案,“以调为主,调诉结合”。由于代理人是受援人自行挑选的,双方更容易沟通,在办理案件中,极易达成调解意愿,从而实现援调对接。点援制的推广不仅是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水平与办案质量,更是切实减轻了受援人的诉讼成本,真正达到了便民利民的效果。

  四、强化宣传,提高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

  在全县所有村(居)联系点悬挂了统一内容和规格的法律援助便民公示牌;重新编制法援宣传册,近年部分法规条文有修改,法援中心对照法律法规对7类宣传册进行初审,并邀请律师对宣传册进行二次审查。

  开展案件评选、利用“3.15”、“农民工维权月”、“残疾人维权月”等重要时间点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专项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知晓率。利用XX传统民俗日开展宣传,如“正月十六走太平”、“二月二XX庙会”等XX民俗日组织法律援助中心人员与结对帮扶的工作站和联系点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这些民俗日群众参与度高,参与群众数量大,大大地扩大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影响力。

  利用广播、电视台、报纸、网站宣传,今年召开了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新闻发布会全面的宣传了我县法律援助工作。

  20xx年工作谋划

  1、加大法律援助民生案件办理力度,确保完成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注重案件结构的比例,加强案件质量。

  2、修改案件补贴标准及个案评估标准,注重承办人案前、案中、案后的服务质量及办案质量。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加大对基层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培训,法律援助综合系统平台的熟练运用和全流程应用及案件卷宗质量标准的提高。

  4、加强法律援助民生宣传工作,加大信息报道力度。注重宣传方式的多样性,扩大影响,营造声势。

  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个人工作总结 篇16

  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师生为宗旨,紧密结合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认真研究校园安全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回顾我校近年来的综合治理工作,简要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领导重视

  我校领导十分重视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分析研究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各部门工作职责;并与各部门的负责人签约,做到各司其职、责任明确,为确保一方平安,全校共同努力。会同公安、工商、文化、卫生、市容等职能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社会综合治理的力度,大力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活动。坚持以法治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在有效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制意识的同时,对世界观形成阶段的学生来说,有助于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培养良好的思想品德,增强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和提高遵守交通法规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针对行为偏差生,有学校的党、团员、积极分子、班主任做好帮教结对工作,并进行行为跟踪调查,确保了学生违法犯罪率为零的记录。

  二、组织落实

  为搞好学校的综合治理,由校长亲自挂帅,学校建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治安委员会、学生护校队、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防火安全信息网络、义务消防队、民事调解小组、法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各类组织网络,做到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三、防范措施有力

  1、防患于未然是综合治理的目的,除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健全组织网络之外,进一步加强门卫、食堂、实验室、图书馆、化学实验室、计算机房等安全防火的管理,并设置消防器材。

  2、进一步加强门卫制度,对外来人员的来访要登记、签单和不放行无故外出学生。

  3、食堂严把卫生关,持证上岗,严守操作规程,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

  4、化学实验室药品及仪器只限于化学实验用,并作详细记录。对易燃易爆物品分开放置,剧毒品加锁放置,严格把关,并定期检查。

  5、图书馆要防明火,禁止吸烟、点蚊香。

  6、计算机房要严格按规定使用,促进机房的.安全。

  7、学校充分利用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国旗下的讲话)、班会、黑板报、广播、网络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文明、安全教育。

  8、教导处组织学生观看“中学生骑自行车”的教育宣传片,组织学生分年级观看xx年“十大火灾实录”的警示教育vcd光碟,信息科技教师通过学校的论坛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和防火安全教育等活动。

  9、取得松隐镇派出所的大力支持,协助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净化校园。

  10、建立联防互动网络,经常与周路口街委、公安派出所及学生家长沟通与联系,掌握动态,搞好群防群治。

  11、结合季节特点,抓好汛期防洪工作,发致家长信争取家长配合学校杜绝学生私自下河游泳事件发生,保护学生安全。

  12、重视“禽流感”预防工作。坚持一手抓预防工作,一手抓教学工作,两手抓,两手硬,把“禽流感”拒绝于校园之外。

  13、新建的校舍将按消防要求配备设施和器材,学校在专用教学楼“多媒体教室”和“教工之家”添加了2只红外线探测仪,这样专用教学楼地110探头有原来地6只增加到了8只,在门卫和校长室安装了紧急报警系统,并配备了响应的防暴器具。

  14、每年的5月份、11月份为学校安全教育宣传月,通过安全月活动,加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安全忧患意识,每年的5月和11月举行“消防技能大比拼”活动等。

  四、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做了以下工作:

  1、针对学校周围个体餐饮多、门口时有摆摊叫卖,时有各种车辆频繁通过的情况,会同公安、工商、市容等部门,加强校园周围环境的社会综合治理力度。

  2、及时更换教室等地方的破损玻璃,加固围墙出现的漏洞。

  3、对消防器材作了普查,发现过期的及时更换。

  4、学校总务处坚持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原则,在日常工作中始终把学校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及时检查学校中的各项设施,发现存在不安全的因素及时作出整改,诸如破损玻璃的更换、围墙护栏脱落的日常维护等。回顾近年来的安保工作得到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在校领导的重视和全校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安保意识得到提高,消防意识有所增强。对学校安保工作有了很大的促进,我们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查找存在的不足,及时予以整改与调整,使今后的学校安保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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