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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宋史全文》理宗部分的史料价值

时间:2021-02-08 19:23:04 古代文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试论《宋史全文》(理宗部分)的史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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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史全文》,明代未见重刻,清代据元刻本录入《四库全书》。)或称《宋史全文续资治通鉴》,不明,是成书年代较早的一部编年体贯通北南两宋的史书。由于它的北宋部分与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的时间范围重合,南宋高宗、孝宗部分与佚名《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和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的时间范围重合,南宋光宗、宁宗部分则与佚名《续编两朝纲目备要》和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记载的时间范围重合,而南宋理宗部分与佚名《宋季三朝政要》及《宋史-理宗本纪》记载的时间范围重合,所以,人们往往不甚重视此书。实际上,此书是有重要史料价值的,本文拟非凡强调的是此书理宗部分的史料价值,这同本书其他部分相比,更具非凡的意义。

  一、《全文》非《本纪》初稿

  笔者用了数月时间,将《宋史全文》理宗部分同《宋史-理宗本纪》进行了逐字逐句地比读,顺带考察了《宋史》有关志传及《宋季三朝政要》等书的相关记载,有如下的体会。

  1.《全文》比《本纪》粗糙,笔者将《全文》与《本纪》进行比读,最初的体会是:《全文》比《本纪》粗糙。

  首先,《全文》的文字较为粗糙,时时可见不甚规范的用语或令人费解的辞语。最能体现其粗糙的是,《全文》系月阙、误严重。据笔者初步考察,《全文》中漏书、重出的“月”有:卷三一宝庆元年条失书“八月”。绍定二年条失书“三月”、“四月”、“十一月”。绍定三年条失书“闰二月”、“三月”、“五月”。卷三二绍定四年条失书“十月”。绍定六年条失书“十二月”。端平元年条重出“二月”、“四月”,失书“六月”。端平二年条失书“三月”。卷三三淳祐三年条失书“五月”。卷三四淳祐五年条失书“二月”、“三月”。淳祐六年条失书“十月”、“十一月”,重书“十二月”。淳祐七年条重书“二月”、“四月”,失书三月。淳祐八年条重书“二月”、“八月”,失书“六月”、“七月”。淳祐九年条失书“十月”、“十一月”。淳祐十年条失书“三月”、“十一月”。淳祐十一年条重书“三月”。淳祐十二年条失书“三月”、“四月”、“九月”。宝祐元年条失书“六月”。卷三六开庆元年条失书“九月”。景定二年条失书“十月”。景定三年条失书“八月”。大约还有不少失书“月”的,须进一步细致考察才能一一查实。这种情况在《本纪》中较为少见。

  其次,《本纪》的文字精炼,在同量文字中包含信息量相对较大。对于一些例行公事性的、常规性的事一般不予记载。《全文》一般叙事较详,有时像记流水帐,有时则失之繁琐,显示出深加工不够。

  再次,《全文》、《本纪》所载重大历史事件相同的较多,但各有遗漏,相比较而言,《本纪》遗漏稍少,《全文》遗漏稍多。以下列举一些《本纪》记载而《全文》失载的重要史事:

  《宋史》卷四一:嘉定十七年十一月戊子条,载葛洪为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宝庆三年年末,蒙元兵破关外诸隘,四川制置郑损弃三关;绍定三年五月,宋授李全官爵;绍定四年八月,蒙元兵破武林,入兴元,攻仙人关事;绍定五年末,金主奔蔡,及蒙元与宋谋合攻金事;端平元年正月,赵范、史嵩之等任命及金朝灭亡事。

  卷四二:端平三年三月,襄阳宋军降蒙事;十月淮西宋军数万叛变事;成都失陷事。

  卷四三:淳祐九年闰二月,史宅之同知枢密院事;淳祐十年正月,应乞归与祠禄;淳祐十一年二月,游似致仕。

  卷四四:开庆元年八月,蒙帝死于军中;九月,合州围解,王坚升兴元都统制。

  卷四五:景定五年九月,谢枋得发策言奸臣误国赵氏必亡事。

  《全文》的粗糙是不争的事实,但是否就说明它的史料价值不高呢?笔者的体会是相反的,因为《全文》的粗糙,是与它成书较早直接相关的。

  2.《全文》成书早于《本纪》

  《全文》成书早于《宋史》,这是笔者将《全文》与《本纪》比读后的一个体会。这一点可以通过如下的分析得到证实。

  首先,《全文》称蒙元军队多称之为“鞑”、“虏”,或称“北哨”、“北骑”,有时称蒙元“蒙古”。如:

  《全文》卷三二端平元年五月丁未,“金灭鞑兴”;七月辛亥,“鞑人委河南于不争”。端平二年十一月甲戌,“虏犯蜀境”。卷三三嘉熙元年四月甲申,“议者乃谓鞑兵袒之进……”。卷三五宝祐二年七月丁未,“上谕辅臣:‘昨观云南鞑……’”。宝祐三年九月,“云南果有鞑兵”。宝祐五年九月戊辰,“蒲择之奏鞑侵罗氏鬼国”。卷三六开庆元年正月乙巳,“虏犯忠涪”;同年月庚申,“鞑虏犯邕管”。同年月丁卯,“虏主倾国举起兵南伐”。四库本将“鞑”、“虏”分别改为“蒙古”、“敌”等。

  《本纪》则均称“大元”。这说明《全文》的对蒙元当局尚无臣服的观念,而《本纪》的已具此种观念。

  其次,《全文》保留了较多的宋代官修史书的痕迹,而《本纪》相对较少。如《全文》中载有大量君臣对话,显然直接源于官修《日注》、《实录》、《时政记》等,《本纪》中很少采录,有的则改写为非对话形式。二书收录的宋理宗诏敕不同,《全文》收录诏敕数量明显地比《本纪》多,且较多保留了原始风貌,有时引录多达数百字,很可能即是诏敕原貌。《本纪》只收录了那些较有针对性的,且对其内容也作了加工、改写和删简。《全文》中保留了较多的对宋理宗歌功颂德的文字,非凡是在细文中尤多。《本纪》中相对要少。

  《全文》既比《宋史》成书早,则它相对《宋史》稍多的粗糙和疏漏就轻易得到解释,因为较迟撰成的书通常都比较早撰成的书要有所改进。《宋史》在修撰过程中甚至可能曾参考过《全文》。当然也必须指出,如曾参考,则并不认真细致,这一点将在下文予以说明。

  3.《全文》不是《本纪》的初稿

  过去学术界存在一种未形成文字的猜测,即认为《全文》是为修《本纪》而撰写的,认为前者是后者的初稿,这种熟悉似迄未得到足够的证据支持。此次笔者进行比读,更感觉此种推断与实际不符。

  首先,《全文》虽比《本纪》粗糙多遗误,但有些《全文》中记载的重要史事《本纪》却失载。例如:

  《全文》卷三一:绍定二年十二月,郑清之签书枢密院事。

  卷三二:端平元年十一月,宰相兼制国用、参政同知;端平二年九月,履亩征会。

  卷三三:嘉熙三年十月,执政大臣许应龙、林略被罢;淳祐四年正月,罢免参知政事李鸣复、同知枢密院事杜范;十月,任范钟为参知政事、刘伯正为签书枢密院事;执政大臣金渊被劾罢。

  卷三四:淳祐五年正月,执政大臣刘伯正被罢免;十一月,任命陈为同签书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李性传被罢免。

  卷三六:景定五年八月,临安学生叶李、萧圭上书指贾似道害民误国,姚希得兼权参知政事。

  其次,二书大事多同,小事多异,非凡是在史事取弃上,二书差异颇大,有些月份二书所记事竟无一对应者,如绍定三年正月、七月;绍定四年十二月;淳祐五年五月;等。另有不少年份、月份其不对应记事超过半数。

  再次,二书对同一史事的记述,其内容取舍、文字、风格也颇多差异。如二书景定二年正月癸亥朔条同载治理贪赃的诏书,《全文》所载诏书内容为:“朕于赃吏无所贷,以其惟威惟虐,大为吾民仇。民,吾赤子,而仇之,是与寇贼奸宄同科,而何以为天子之命吏。古人喻贪以狼以硕鼠,目以物类之恶者,盖不得复言人矣。惟彼贪夫,憯莫之惩,侵牟矫虔,罔知厌极。朕夙兴夜寐,忧苦万民,封培本根,每惧弗蔇。郡国之吏乃淫纵其欲,以蠧厥生。间闻田里凄然,人情恻怛,甚至自愧。朕惟民生寡遂,由于贪官之肆诛求;贪官充斤,由于监司之不按察。率以外台耳目,不当蔽塞失察之罪。兹当岁首,咸与维新。”另载“上曰:‘我朝以仁厚立国,圣圣相承,惟以爱养元元培植根本为第一义。今中外之吏,贪黩成风,甚失祖宗初意。’”《本纪》所载诏书内容却为:“监司率半岁具劾去赃吏之数来上,视多寡为殿最,行赏罚。守臣助监司所不及,以一岁为殿最,定赏罚。本路、州无所劾,而台谏论列,则监司守臣皆以殿定罚。有治状廉声者,摭实以闻。”二书所载要点虽都是反贪,但具体内容却少有相同之处,除文字繁简相差较大外,一是重在说理,一是重在实施办法。这甚至使人怀疑二书此事记述的材料来源可能也是不同的。

  假如《全文》是《本纪》的初稿,类似情况就令人难以理解。在通常的情况下,修改者对于底稿中可改可不改的内容,多采取保留的处置办法,上述情况表明,《全文》不大像《本纪》的初稿,当然,由于找不到直接记载,这里只能是推论。

  二、《全文》明显优于《宋史》等书的几个方面

  讲《全文》具有非凡的史料价值,首先是因为《宋会要辑稿》、《文献通考》等全无宋理宗在位时期的情况记载。而将此部分《全文》同记述此时期历史的其他史书进行比读,感到《全文》有几方面的记载比《宋史》、《宋季三朝政要》等书明显更优。

  1.《全文》保留了较多的历史文献及其原始风貌

  如前所述,《全文》保留了比《本纪》更多的诏敕、御笔和其他一些历史文献。有些诏敕等《全文》与《宋史》等同有载录,但《宋史》的《本纪》依照修《本纪》应简练的原则,文字被大大简化,而在《宋史》的其他部分又没有载录这些诏敕的具体内容,这使得《全文》所载录的这些诏敕文字更凸显出其珍贵,当《宋史》对诏敕删简失当时,其史料价值就更为突出。例如,《全文》卷三四载:

  十二月丙辰朔,辅臣谢方叔等谢新命,上降御笔曰:“朕观比年以来,朝纲浸弛,时事日乖,所以并命二相,夹辅王室。正赖开明公道,振起治功,肃纪纲以尊朝廷,用正人以强国势,通楮币以纾邦计,却哨骑以固边陲,清吏道使无贪黩之风,淑士类使无嚣浮之习,军马当足则饬戒阃帅以去虚挂之籍,人心当结则嘉予守令以行宽恤之恩。此皆今日切要之务。昨来并命,往往各分朋党,互持己见,交相摆阖,阴肆倾排,是以猜忌成风,众弊胶轕。今朕用搢绅之公言,从中外之人望,登庸硕辅,参运化权,继自今勿牵人情,勿徇私意,以玄龄、如晦为法,以赵鼎、张浚为戒,务为正大之规,以副倚毗之意。”上又曰:“自来并命二相,本欲协济,缘各任己见,且因宾客交斗,遂成党与,不可不戒。卿等宜同心辅政,深矫前人之失。”

  《宋史》卷四三《理宗纪》于同年月仅载:

  戊辰,诏以八事训饬在廷,曰:“肃纪纲、用正人、救楮币、固边陲、清吏道、淑士气、定军制、结人心。

  显然,《全文》的记载要比《本纪》具体得多,不但提供了降御笔的背景资料,而且引录的御笔文字比《本纪》要完整得多。而《宋史》除《本纪》外,其他处又找不到关于此事的记载,所以,当我们想了解谢方叔入相之初的情况时,《全文》的上引记载就显得十分重要。

  又例如,《全文》卷三六载有关于处置所谓吴潜、丁大全党人的“御笔”和诏书各一,从御笔中可知:吴潜的遭遇同宋理宗有直接关系,因为御笔是直接出自宋理宗的,这份御笔详列了吴潜的“罪状”。以往人们从《宋史》中得出一种熟悉,即吴潜的被罢免、受迫害都是贾似道一手策划的,同宋理宗没有多少联系。此御笔使此种熟悉得到纠正。通过上述诏书,我们则可了解到所谓吴潜党人的大致构成,这对于研究晚宋政治显然十分重要。这二份文献《宋史》等书均不载,其史料价值自不待言。

  除诏敕外,《全文》还引录了其他一些历史文献,如,宋理宗的《敬天法祖事亲齐家四十八条》、《缉熙殿榜》、《纪梦昌陵》诗、《训廉铭》、《谨刑铭》、《字民训》等,《宋史》等对这些文献,或仅记标题,或全不言及。这些文献对于研究宋理宗时期历史及宋理宗这一历史人物无疑都是很有助益的。

  2.《全文》收录了大量君臣对话

  《全文》保留了宋代《实录》等书的较多痕迹,因而收录了数量可观的君臣对话。这些对话内容多样,涉及治国、军事、理财、理学等等,有些语言生动颇能说明当时君臣的心态,对于了解当时史情颇具重要性,《宋史》很少收载,故《全文》收录的这些对话就很珍贵。

  例如,《全文》卷三二绍定六年十一月条,用六百多字的篇幅,记述了宋理宗与赵范、赵葵兄弟二人的一番对话。赵氏兄弟在南宋后期军事史上颇有建树,从上述对话中,我们可以了解当时有关军事的许多情况。如,赵范对理宗讲话中言及:“国家之兵,聚则不少,散则不多,若能散能聚,可守可战,使江淮表里皆有可恃之势,则戎马侵突足以御之矣。”这实际上批评了当时宋理宗消极防御、处处布防的军事方略。消极防御、处处布防,使宋朝兵力分散,尽管朝廷努力增加军队人数,仍然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其根源就在于统治者惧怕兵权的相对集中。对话中虽然理宗表示对赵氏兄弟完全信任,但赵葵仍然不无顾忌地讲:“昨奉圣旨,许臣缓急便宜行事。东淮去天密迩,事无大小,皆合禀听庙谟,微臣不敢专擅。”寥寥数语,活画出一位统兵者在宋代“事为之防”体制下惟恐犯忌的神态。从对话中,我们还可体察出宋理宗始终对议和心存幻想等情况。

  又如,《全文》卷三三载:“六月甲寅,仓部郎官李鋂进对,乞广求备御之方。上曰:‘秋风已近,去岁蜀事大坏,今当如何为策?’鋂奏:‘陈隆之因成都城故基增筑,未为非是,第功力苟且,识者逆知其难守。臣尝问其方略,但云誓与城存亡而己,未几为田世显所卖,城门夜开,隆之衂焉。’上颦蹙久之。”这段对话透漏出四川制置使陈隆之兵败被杀的背景及经过,《宋史-忠义传》陈隆之的小传仅150字,此引记载可以补充《宋史》记载之阙。

  再如,蒙军进入云南后,宋朝处于三面受敌的险境,宋朝君臣将蒙军自西南迂回进攻江浙腹心地带的图谋称为“斡腹”,《全文》有七处记载了宋朝君臣关于“斡腹”的对话,说明了对此事的忧虑,也提供了宋、蒙双方军事举措的一些细节,对于了解当时军事形势很有帮助。

  另外,《全文》记述了不少君臣间关于理学的议论,在当时社会矛盾尖锐、军事形势危急的情况下,君臣间奢谈心性,这使人颇觉滑稽,《本纪》很少载录自然不无道理。但是,从另外一角度来看,例如要论证南宋理学怎样误国,这些却是极好的实证。

  3.《全文》记载此时期货币发行情况具体而准确

  《全文》对此时期货币发行非凡是纸币发行的记载非凡具体,其中包括此时期君臣对货币问题的关注及采取的各种措施,总字数达六七千字

  《宋史-本纪》对此较少记载。这可以理解,在纪传体史书中,这类内容是可以放入《食货志》的,但其中绝大部分内容《食货志》也没有收录。例如:《全文》卷三二载:

  九月已巳,都省言:“两界会子数多,监司郡守奉行秤提不虔,欲下诸路州县,令有官之家簪缨之后及寺观僧道,并按版籍每亩输十六界会子一贯,愿纳十七界者并从。各州截角类解,赴封桩库交纳。其将相勋贵之家、御前寺观曾被受指挥特免科役去处,毋得夤缘规免,仍不许敷及佃户。违,许越诉。”从之。

  此段文字较具体地记载了宋朝为拯救会子的另一次重要努力,即所谓“履亩征会”事件,此事在宋人文集中可以找到不少时人的相关奏疏,如袁甫、吴潜、魏了翁等都曾对此事发表议论。但是,在《本纪》中,却不载此事,尽管在此书《袁甫传》中言及此事,也是一笔带过,连确切时间也没有提供。所以,上引《全文》的文字,是关于此事最权威、最具体的记载。再如,《全文》卷三三又载:

  丙戌,都省言:“比奉御笔:‘楮币折阅虽自于民,奸倖多生于守令。’今措置十八界会子收换十六界,将十七界以五准十八界一券行用。如民间辄行减落,或官司自有违戾,许经台省越诉,必置于罚。”上从之。

  引文记载了发行第十八界会子兑收第十六界会子的.情况,记载了官方关于第十七、十八两界会子比价的规定,因而很具重要性。但《宋史》对此却未加记载。《宋季三朝政要》卷二虽有载,但文字过简,且有重要错讹,即记“史嵩之以五折二”,其“二”当为“一”之讹。

  此处应非凡指出,《宋史》关于理宗朝货币问题记述的阙疏,可能同撰史者货币方面的学识不够有关。除了记载疏漏外,还可见到其他因撰《史》者缺乏对货币问题深入了解造成的失误。如《本纪》多次把“十七界会”“十八界会”表述为“缗钱”,即属此类。有人可能会为撰史者辩解说,南宋后期已大量使用楮币,把“楮币”记为“缗钱”反映了人们观念的变化。然而实际情况是,当时二界会子并行,不同界的会子价值是不同的。同时,尽管楮币已成为主要交换媒介,但铜钱也仍然广泛被应用,当时人在议论货币时,将不同界“会子”、“楮币”同“缗钱”区分得很清楚。造成这种失误,倒是同元代纸币发行不再分界的情况有关。

  4.《全文》较具体地记载了此时期科举情况

  《全文》记载此时期历次科举考试的情况也相当具体。从任命知贡举、殿试官,到每次宋理宗关于如何选录所发表的议论、诏令,再到录取情况,录取后宋理宗检阅被录取者射等均有记载。而《本纪》一般只记载各次正式录取的人数,非正式录取即特奏名人数《全文》是几乎每次都载的,而《本纪》则不予记载。如《全文》卷三三载:

  丙寅,以吏部尚书兼给事中金渊知贡举,吏部侍郎兼中书舍人濮斗南、礼部侍郎兼直学士院郑起潜同知,侍御史刘晋之监试。二月壬申朔,御笔:“朕妙简儒英,俾司文柄,冀得髦俊,以亮天工学术,必究其渊源,毋以涉猎为能,词章必主于典实,毋以浮靡为尚,毋滋蹈袭,毋取雷同。昔人典贡,多能以程文占器识,卿等其精意考校,以副朕侧席之意。”付金渊以下。

  引文表明,此时期又恢复了“监试”的设置,这是《宋史》失载的。又所引御笔中,宋理宗对科举录取原则作了指令。这对于研究科举史无疑都是有重要意义的。

  5.《全文》具体记载了此时期反贪赃情况

  《全文》较具体地记载了宋理宗在反贪赃方面的各种举措,这些举措不甚得力,效果不佳,《本纪》只录载其中很小一部分,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宋理宗时期官方在此方面作了很大的努力,采取了不少措施,却是事实。《全文》的有关记载也多达五六千字。在我们今天研究古代反贪史、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时,《全文》有载而《宋史》不载的内容就显示出其宝贵。

  6.《全文》具体地记载了宋理宗的“畏天”

  《全文》较具体地记载了宋理宗历次碰到天变后的举措,据这些记述,各次碰到天变后,往往要避正殿、减常膳,下诏自责并征求直言,有时则进行重大人事调整。其中一些举措是各次雷同的。《本纪》中虽也有关于应对天变的记载,但比《全文》要少得多、简略得多。《全文》中关于释系囚的记载相当多,多数同天变联系,有时则另有政治需要,这些记载在《本纪》中大抵很少见到。与天变、恩赦相联系,《全文》中有相当多的关于蠲免“赃赏钱”的记载,共出现29次。《全文》详载了历次天变后官方的种种应对,这在今人看来,颇为絮烦,但人们恰好可以从这近乎絮烦的记述中,了解到宋朝“畏天”的祖宗家法在现实政治生活中怎样发挥作用,也可以透过这些记载追寻一些重大政治斗争的线索。

  三、《全文》的其他非凡史料价值

  除了上述几个非凡方面以外,《全文》还有一些方面的史料价值应当予以关注。

  1.《全文》可补《宋史》疏漏的内容是多方面的

  前文已列举了《全文》可补《宋史》疏漏的不少方面,事实上,《全文》可补《宋史》疏漏的远不止此。如《全文》中关于宋理宗时期刑法方面的一些举措,也少见于《宋史》,它们对研究此时期刑法有重要参考价值。又如,《全文》关于宋蒙战争的许多记载,也是《宋史》失载的,将二书关于宋蒙战争的记载综合起来,就能使我们对此时期战争史的了解大进一步。这里尤应强调的是,《全文》中有些看来繁琐冗赘的记述,甚至可能是被撰史者有意扬弃的一些内容,在今天看来,或许另有其不可替代的史料价值。如《全文》相当具体地记载了历次明堂大礼的筹备情况,这从政治史的角度看无疑意义不大,但假如从研究古代礼制的角度看,则却有重要史料价值。再如,《全文》记载了理宗时期拖欠小官俸禄的情况,这在当时社会矛盾尖锐、军事形势紧张的背景下,实属小事,但这一小事却生动真切地反映出当时财政拮据的窘状。

  2.《全文》有些内容可修正《宋史》记载中的失误

  如《本纪》误记淳祐八年任命徐鹿卿为枢密使兼参知政事,这一误记即可通过考察《全文》的记载得到纠正。又如《本纪》记载一些人的官名,把“大使”的“大”字删去。如《全文》载,宝祐三年吴渊任京湖制置大使,宝祐五年正月赵葵任京湖宣抚大使,二月贾似道任两淮安抚大使,宝祐六年贾似道任两淮宣抚大使,闰十一月吕文德任江西湖北安抚大使等,《本纪》在相应处一概无“大”字,这也是不妥的。《宋史》的此种失误也可通过《全文》得到修正。

  3.《全文》的某些内容有助于对《宋史》的理解

  《全文》的详有时对于理解《本纪》也有帮助。如《本纪》载:“甲寅,诏:会稽欑宫所在,税赋尽免折科,山阴县权免三年。”文字很令人费解。查《全文》对应处文字为:“知绍兴府汪纲奏:会稽欑宫所在,税赋尽免折科。山阴同应办之劳,乞照会稽除免。诏权免三年。”再读上引《本纪》,乃豁然明朗。

  现存的《宋会要辑稿》中没有宋理宗时期的内容,有些学者因此认为宋理宗在位时期仅修过前朝的会要,没有修过本朝的会要。《宋史-理宗本纪》于淳祐十一年二月、宝祐五年闰四月、景定二年三月,都有关于宰相进献修成的《会要》的记载,但记载简略,我们无法断定进献的是哪一时期的《会要》。假如考察《全文》中这三个时间的记载,就会发现各有比《宋史》更详的记载,而且明确说明,所进献的《会要》是“今上皇帝”的《会要》,前述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本纪》记载执政大臣和一些重要官员任命时,多将原官、帖职省略,而《全文》多保留,这对于了解《宋史》记载的政治和人事变动情况无疑是有益的。

  总之,《全文》是研究南宋晚期历史的最重要的文献之一,具有重要的、不容忽视的史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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