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合同协议书范文集锦五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各种协议书频频出现,签订协议书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协议书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协议书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合同协议书 篇1
协议编号:
此转正协议适合于公司内部调动人员,在调动后工作岗位试用期三个月满后,实施转正申请,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须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协议所列条款:
一、甲方同意乙方转正(试用期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现乙方考核已经合格予以转正,成为正式设备技术员。乙方在培训期间薪资不变(同作业员),考核合格转证后依照相同岗位职级确定薪资。
二、因乙方参加由公司内部举办的设备技术员之相关培训,公司需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乙方转正后每月津贴200元(在转正后同岗位薪资中减去),到第1年服务期满后次月发放1000元,到第2年服务期满后再全部发放3800元(2年共合计4800元)。乙方2年服务期满后继续为公司工作者,200元津贴在每月的.工资中直接体现。乙方在服务期满内的薪资随公司整体薪资状况及乙方技术水平增长而变化。若乙方服务期末满自行离职者,此津贴公司不予发放。若公司原因和乙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津贴按照实际期限按月计算(因乙方严重违纪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者不发放此津贴)。
三、转正为设备技术员后,乙方必须将培训内容转化为实际技能应用到实际工作当中。
四、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本协议和〈〈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瑞丰光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总经理: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合同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是我国国内规模大、以旅游涉外饭店为主体,依照国际标准为海内外客商提供高水准商务旅游服务的大型现代化旅游顾问公司,为了提高其在同业中的竞争力,体现乙方完善的服务体系和人性化经营理念,甲方为乙方的会员客户依据其积分提供相应的交通意外保险,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合作方式
乙方作为投保人为其优质客户投保甲方《_________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核准)。
优质客户是指一年之内累计积分达到_________分的客户。
第二条承保方案
1.保额:rmb_________元(综合)。(未成年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额以中国保监会的规定为准)
2.保费:rmb_________元/份。
3.保险期间:1年。
4.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一份本保险,超出部分,甲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5.在一个保险期间内,客户增加的积分每达到_________分,乙方为其继续投保下一个年度本保险1份。
第三条承保流程
1.乙方随时整理其客户资源,收集客户资料,寄送保险确认书。
2.每月20日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优质客户人名清单(附件1)打印稿及电子版各一份及保险确认书(附件2)和团体投保单,同时缴纳保费。
3.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投保资料制作团体保险单及出具保险卡,交由乙方寄发被保险人。
4.每一期被保险人的起保日期相同,甲方于收齐投保资料和保费的次月1日起承担保险责任。
5.被保险人出险后5日内,由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通知甲方(24小时热线电话_________),申请理赔。具体参见《_________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附件3)。
第四条保险确认书须由被保险人填写并在被保险人签字栏签字(未成年人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签字)。
第五条在本协议书签字并盖章生效后,如双方的任何一方有终止本协议书的要求,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终止。
第六条如乙方提供的客户投保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甲方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次日零时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以《_________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为准。
甲方代表(签章):_____乙方代表(签章):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责任范围
第一条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经营信用卡业务因下列原因引起而无法向责任方追回的损失,按本条款规定负责赔偿:
(一)持卡人使用被保险信用卡非善意透支;
(二)被保险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被他人冒用;
(三)被保险人的职工单独或与他人串通利用被保险信用卡营私舞弊,碳五或挪用公款;
(四)任何人使用伪造的被保险信用卡。
除外责任
第二条无论其他各条如何规定,本公司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任何依据法律、信用卡章程及有关协议应由持卡人、冒用人、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或其他方面承担并实际可以追回的损失;
(二)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三)由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欺诈行为引起的损失;
(四)调查处理费用及法律费用;
(五)利息、手续费、因营业中断或业务量减少造成的利润损失以及重新发行信用卡的费用等间接损失;
(六)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报动及骚乱等原因引起的损失;
(七)本条款第一条未列明的任何损失。
责任期限
第三条在其他各条限制下,本保险负责被保险人在保单附表中列明的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并发现的损失,同时扩展负责保单有效期限开始前三十天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内发现以及在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终止后六十天内发现的损失。责任限额
第四条本公司在本保单项下的赔偿,在任何情况下累计不超过保单附表内列明的保单累计赔偿限额。
保险费
第五条本公司以当年总交易额为基础计收保险费。当年总交费额是指使用由被保险人签发的被保险信用卡于保单有效期限内提取现金、购买货物和获取服务的总发生额。本公司按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预计的当年总交易额与保单附表列明的保险费率向被保险人收取保险费。被保险人须于收到本公司保费通知书后十日内缴付保险费。如被保险人在保单有效期限内实际的总交易额高于或低于保单附表列明的预计当年总交易额的10%以上,本公司按实际高于或低于的数额及原保险费率补收或退还保险费。
赔偿处理
第六条被保险人在发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于三十天内提交书面损失通知。
第七条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提交损失清单和有关证明文件,本公司审核确认后按条款规定及时赔付。本保险项下的索赔期限,从被保险人最初发现有关损失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八条本公司在核定赔款数额时有权从中扣除被保险人已向责任方收回的款项,但此项扣除不包括被保险人依据信用卡章程应收的三十天以内的透支利息。
第九条如造成被保险人损失的责任人有担保人,本公司只在该担保人不能或不能完全承担其担保责任的情况下负责赔偿。
第十条在本公司支付有关赔款后,被保险人从责任方追回的任何款项或财物,应及时移交给本公司,被保险人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可以从追回款项或财物的价值中扣除。
第十一条在本公司支付有关赔款后,被保险人应将向有关方面追偿的权利转让或移交给本公司,并在本公司向有关方面追偿时,提供一切必要协助。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被保险人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在信用卡业务经营中履行下述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应尽的义务,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到本公司的利益,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有关损失。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应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防止损失发生,对本公司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以自己的费用付诸实行。
第十四条被保险人在发现损失发生或可能发生时,应当:
(一)尽快通知各取现点和特约单位按规定程序采取行动,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二)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审理,追查有关责任人;
(三)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运用法律手段,冻结或封存责任人的财产,并责令其退赔。被保险人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单方面减免责任者的退赔数额。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的信用卡章程、业务方式、经营方式、管理制度等影响风险状况的情况有重大改变时,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
其他规定
第十六条本公司与被保险人在本保单项下的一切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进行调解、仲裁或诉讼。
保险渔船范围
第一条本保险承保的渔船应当具有国家渔业船舶主管部门签发的适航证明和捕捞许可证明,并专门从事渔业生产或为渔业生产服务(以下简称保险渔船)。油船、渔港工程船、拖轮、驳船、不足一吨的小型渔船,不在本保险范围内。
第二条本保险承保的渔船包括
船体、轮机、仪器、设备。
渔网、子船、艇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渔船范围内。
第三条下列财产不属本保险承保范围:
保险渔船上所载货物、燃料、零星工具、用具、备用机件、渔获物、给养品、渔需物资及船上所有人员的私人财产。
保险责任范围
第四条保险渔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一、搁浅、倾覆、沉没、碰撞、触礁;
二、火灾、爆炸;
三、雷击、八级以上大风、龙卷风、海啸、洪水、崖崩、破坏性地震、地陷、泥石流、冰凌、滑坡;
四、航行中全船失踪六个月以上。
第五条保险渔船因发生保险事故所产生的救助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
第六条保险渔船上的锚、橹、螺旋桨、缆、链、绳索、消防设备、救生设备与船体遭受同一保险事故而同时受损时,本公司负责赔偿。
经特别约定承保的渔网、子船、艇只有与船体同时灭失,本公司才负责赔偿。
第七条保险渔船在航行或作业中发生碰撞,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本公司按本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
第八条保险渔船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抢救保险渔船而支出的合理施救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
除外责任
第九条由于下列原因所致的损失、费用或碰撞责任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一、不适航或不具备作业条件;
二、战争、军事行动、暴力行为或政府征用、扣押、
三、被保险人、船舶所有人、船长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第十条下列损失或费用支出,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正常维修、保养、油漆费用以及蚀损、自然磨损、潜在缺陷、自身故障;
二、清理航道和清理污染的费用;
三、任何人员伤亡或疾病引起的费用;
四、因遭受保险事故导致停航、停业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五、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保险金额和赔偿处理
第十一条保险渔船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保险渔船的保险价值。
第十二条保险渔船在保险期间内,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事故,本公司均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险渔船完全灭失或严重损毁不能恢复原有效用,为实际全损,按保险金额赔偿;
二、保险渔船在航行中失踪超过六个月,视为实际全损,按保险金额赔偿;
三、保险渔船实际全损已不能避免,或恢复、修理、救助的费用总和达到保险价值时,在被保险人向本公司发出委付通知后,为推定全损,本公司不论是否接受委付,按保险金额赔偿;
四、保险渔船发生部分损失,本公司赔付恢复、修理费用;
五、对施救费用和救助费用,本公司根据获救船舶价值与获救船、货总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
第十三条保险渔船发生碰撞责任事故,致使被碰撞船舶及其所载货物,或者被碰撞船坞、码头、港口设备及其他固定建筑物遭受直接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本公司依照本条款以及出险当地渔港水域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赔偿。
第十四条保险金额低于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价值时,本公司对保险渔船损失、碰撞责任以及救助费用、施救费用均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
第十五条本公司对保险渔船损失(含恢复、修理、救助费用)、碰撞责任以及施救费用的赔款分别计算,每次赔款各以不超过保险渔船的保险金额为限。当渔船损失的一次赔款达到保险渔船的保险金额时,本公司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十六条保险渔船遭受损失以后的残余部分,应当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必要时也可由本公司处理。
第十七条保险渔船发生保险事故后,本公司有权放弃对保险渔船残余部分的权利和向第三者追偿损失的权利,而按保险金额赔偿,同时解除保险合同中的一切责任。但本公司行使上述权利,必须从收到发生保险事故的通知之日起七天内通知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在收到本公司通知前所支付的施救费用,本公司仍负责赔偿。
第十八条保险渔船发生保险事故需要修理时,被保险人必须征得本公司同意后方可进行修理,否则本公司有权重新核定修理项目和修理费用。
第十九条本公司对每次赔款均按保险单中的规定扣除免赔额。
被保险人义务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投保时,对保险渔船的情况必须如实申报,并应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应严格依照主管部门关于航行、作业、停泊的规定或惯例,按期对保险渔船进行维修、保养和检验,确保保险渔船的适航性。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一经获悉保险渔船发生保险事故,应尽力采取必要措施进行救护,并须在到达第一港口四十八小时内通知本公司或本公司在出险当地的代理人。
第二十三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保险渔船如果发生转借、出租、变更航行区域等情况,被保险人应事先通知本公司并申请办理批改。
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保险合同。
索赔事项
第二十五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向本公司提供出险通知书、保险单(证)、海损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裁定书、损失清单、船舶主管部门签发的有关证书及各种涉及索赔的原始单证。本公司应迅速审查核实,赔款一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本公司应在十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二十六条保险渔船发生保险事故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时,被保险人应向第三方索赔。如果被保险人向本公司提出索赔请求,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条款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并协助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偿。
第二十七条被保险人从获悉保险渔船发生保险事故的当天起,一年内未向本公司提出索赔,或不提供本条款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各种单证,或从本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一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保险渔船在保险期间内安全作业无赔款,被保险人在续保时可按照保险单中的规定享受无赔款安全优待,不续保者不给。
第二十九条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可申请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保险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协议书 篇3
1、商品房团购协议书
(xx“住宅小区”)
出卖人:兰州xx房地产有限公司
xx公司
(兰州xx房地产有限公司)
购买人:甘肃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职工团购房代表
出卖人:兰州xx房地产有限公司
xx总公司(兰州xx房地产有限公司)
购买人:甘肃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职工团购房代表
第一条合同原则
为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出卖人和购买人的合同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购买人购买出卖人商品房一事达成本合同。
第二条出卖人承诺
1、出卖人xx工业城实业总公司(兰州xx房地产有限公司)已依法取得“雁滩家园”商品房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权,项目所占用的所有土地符合商品房住宅建设用地要求,出卖人具有商品房开发资质;
2、根据出卖人兰州xx房地产有限公司与xx工业城实业总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兰州xx房地产有限公司有权对“雁滩家园”商品房开发项目进行整体开发建设,并承诺出卖人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纠纷均不影响本商品房团购协议的履行;
3、出卖人保证建设的“住宅小区”所有土地未设置抵押或担保,并且出卖人已为所开发的土地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该块土地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争议;
4、出卖人保证将开发的“住宅小区”相关手续办理完毕;
5、出卖人保证所委托的“住宅小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都具备合格资质;
6、出卖人保证所售的商品房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纠纷。
第三条购买人承诺
购买人保证已接受本单位所有购房职工的委托,作为团购商品房的代表,有权处理购买
“住宅小区”商品房过程中所有与之相关的事项。
第四条:“住宅小区”整体概况
出卖人所建“雁滩家园”位于城关区雁滩T604#路以东、T605#路以南、S603#路以北、606#路以西,鸿运润园对面,其小区总体规划占地约7.7亩。“住宅小区”位于“雁滩家园”之中,四至:
东至出让范围东端(保留13米消防通道)
西兰州市国税小区
南至B637#规划路
北至兰州市供电局宋家滩110变电所
东西长45.96米;南北长111.67米,占地面积约5132.35平方米。
“住宅小区”在24个月工期完成时,确保“雁滩家园”整体环境符合规划设计,实现绿化、美化要求。
第五条:购买人所购商品房状况
1.“住宅小区”住宅楼共2幢,设计为144套住房为东西走向南北朝向住宅楼。
2.“住宅小区”分以下二种户型:
A:两室两厅一卫建筑面积:94.21平方米(仅含本层公摊)
B:三室两厅两卫建筑面积:129.57平方米(仅含本层公摊)
(1)最终产权证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建筑面积)按有关规定的计算办法计算,以国家认可的权力机构核定的面积为准;(2)公摊建筑面积小于20%,公摊包括楼梯间、电梯间、配电室、消控室、消防水池、水箱间、水泵房、热交换室、大楼外半墙、值班室。
(3)窗台突出部分不计入建筑面积。
3.“住宅小区”一层全部为商铺,层高为4.8米-5.1米,商铺出入口朝南,“住宅小区”内不设出入口,二层以上(含二层)顶层以下层高为2.9米,顶层层高3米,楼顶为上人屋面。
“住宅小区”二层住户另赠不小于25平方米的平台,设统一分户围栏,阳台设置出入平台的.出入口。
第六条:“住宅小区”环境及设施
1、“国税小区”所在的“雁滩家园”小区建筑覆盖率小于30%,绿化率大于40%,容积率约3。小区内南北相对的两楼之间的距离为20米至50米外南北相对的两楼(含国税小区楼)之间的距离为37米至41米(小区北排楼朝北与相对朝南的南排楼之间有不小于7
米至9米的绿化隔离带)。
2、小区地面以上不设停车场,地下设有小汽车停车位,停车位使用面积为20平方米(不含公摊面积),有产权的车位出售价格每个为6万元,无产权证(仅有使用权)的车位出售价格每个为5万元。车位统一设置车位锁,个人不能设置围栏。设有地下自行车停放点。
3、小区内的人行道宽度不小于4米。
4、商品房交付时,小区内保证已有小学、卫生院、幼儿园、商场、银行及绿化广场等场所和设施。
第七条:房屋价款及支付方式
“住宅小区”购房者按选定的房屋套型建筑面积付款,每平方米均价为2600元,分四次付款:
(1)20xx年5月底之前首付房款总额的35%。
(2)“住宅小区”形象进度至正负零,出卖人取得《预售房屋许可证》后30日内,由出卖人和购房者个人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书》,确认双方权利和义务,《商品房预售合同书》的内容应与《商品房团购协议书》一致,然后由购买人向出卖人支付房款总额的15%。
(3)“住宅小区”住宅楼主体全部封顶砌体完成后再付房款总额的45%;
(4)购房者个人在领取产权证时,按产权证上的证载建筑面积结清剩余房款。
合同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的公平原则,双方就本土石方工程运输协议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 工程承包范围:
清运。
三、 合同期限: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从开工之日计算,1095天竣工。
四、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 工程量: 1000 万立方米土石方,运距8-18公里,运输时间约一年。
六、 工程运输里程:
土石方运输,运距。
七、运输工程执行价格:运距8-18公里,价格元,运输车辆达到35方拉60吨清运,运距每超1公里每车增加15元。
八、车辆要求前四后八,20xx年后有效手续必须齐全,正副驾驶员需提供一寸蓝底照片八张(每车配两名驾驶员)。
九、车辆调车费的支付方式:
乙方运输车辆到场甲方需付调车费每辆元,挖掘机每台
元。(调车费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协商后调车)。
十、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进场施工后,第一天早上六点到第二天凌晨六点报工程量,下午十五点前结清工程款。
十一、油料供应:
甲方免费提供油料。
十二、员工的安置:
由甲方提供临建住房等设施,停车费、伙食费、水电费均由甲方负责。
十三、甲方责任:
如乙方车辆到场后超过48小时不能进场施工的,甲方必须每天每辆车补偿800元,驾驶员工资每人200元,如超过72小时还不能进场施工的,车队可以自行决定去留,返回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果车在施工中遇到地方干扰、闹事,施工中的路保、交警、城管均由甲方负责。如造成车辆停工和人员损失均由甲方负责,按时计算机械和人工工资,赔偿标准每台车800元,驾驶员工资每人200元。如工期完工后,车辆返回的路费均由乙方自理。
十四、乙方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上车,以甲方有效通知为准,上车的时间3-5个工作日,如没有按照甲方的`要求上车,乙方赔偿甲方每台车800元,乙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车辆有关手续和人员资料,乙方进场施工的人员确保无犯罪前科,确保进入工地后一切听从指挥,遵纪
守法,保守国家机密,遵守交通运输规定,如有违反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装车、运输、机械人员的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 十五、业主和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款拖欠,停工按机械台班费(挖机24小时每台1200元,运输车24小时每台800元,人工工资每24小时200元)。如甲方工程款拖欠3天以上,乙方有权停工,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十六、其他未尽事宜,双方根据业主大合同和变更情况,另行补充协议或者协商解决。
十七、协议生效与终止,自签订协议之日起,双方签章签字生效,工程结束,甲方全部结清乙方工程款后,此协议自动终止。(车辆手续不合格协议作废)。
十八、违约责任:按国家合同法执行或者协议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盖章签字): (盖章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合同协议书 篇5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出租方:
承租方:迪尔集团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出租租赁物名称、规格型号及其权利担保:
出租方将其所有的轿车一辆租赁给承租方,车牌号鲁H0E819(型号标志307 )同时出租方保证该租赁物没有其他权属纠纷。
二、工作地点:地点。
三、租赁方式、价格:承租方按月租用,路桥费、停车费及燃油费由承租方承担,其它包括车辆费用、保险费用及年审在内的所有费用均由出租方承担;该租赁物按月租赁,租金固定为 3000 元/月
四、结算方式:
出租方必须向承租方设备员处填报每月的车辆作业单,待双方签字确认后,由每月10日前结算上月费用,出租方向承租方开具正式发票,承租方按月结算租赁费用。无当月车辆作业单的将不予报销。
五、租用时间:以承租方承担施工的.工程工期为上限,以6个月为下限,在上下限期间双方不得解除协议,但以下情况例外:
1、承租方因公司有明确规定导致不能继续租用该车辆;
2、车况起租用时有明显偏离的;
3、承租方不能按时支付租金;
4、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工程放假期间承租方有权报停,停驶期间出租方自行安排车辆使用,承租方停付租金。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1、承租方按时支付租金。
2、出租方不得将车辆交由承租方人员及其他无证人员驾驶,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仍由出租方承担。当承租方人员强行要求驾驶造成事故的,承租方协助出租方向肇事人追偿。
3、出租方在报销费用要实事求是,否则承租方按出租方不当得利的双倍进行处罚。
七、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出租方、承租方双方有权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持一份,承租方持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单位(盖章):迪尔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出租单位(盖章):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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