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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补充合同

时间:2022-10-16 14:45:09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购房补充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购房补充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购房补充合同

购房补充合同1

  出卖人:

  买受人:

  出卖人与买受人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称“合同”),现双方对该合同补充如下:

  一、面积差异

  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已经房管部门预测为 平方米。房屋交付后,产权登记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发生差异的,以产权登记为准。双方同意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结算房款,多退少补。

  双方同意不适用合同第五条的约定。

  二、逾期付款

  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部分或全部房款或按揭首付款,出卖人交房的时间和办理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可以顺延。

  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部分或全部房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一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但是,买受人逾期付款超过90日的,自第91日起买受人每日按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二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逾期付款超过90日的,出卖人有权在两年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除按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应付款项的1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外,房屋已交付的,买受人应予返还。

  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完毕按揭手续且未以现金等出卖人认可的其他方式支付的,适用上一款约定。

  办理完毕所有权证书前,买受人未按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银行贷款致使出卖人被扣划保证金或承担其他担保责任的,出卖人可以向买受人追偿并有权在两年内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房屋已交付的,买受人应予返还,已交付的房款出卖人不予退还。

  国家对按揭贷款或税收政策的变化,不构成买受人逾期付款或不能办理按揭的抗辩,对合同履行有影响的,买受人自行解决。

  合同解除的,买受人应当与出卖人共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撤销备案手续。

  双方同意不适用合同第七条的约定。

  双方同意不适用合同第七条的约定。

  三、房屋的交付

  房屋交付的条件为房屋已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建设五家单位验收合格。 买受人未按出卖人发出的房屋交付通知载明的日期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房屋已交付,出卖人不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发生的一切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房屋交付通知可以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

  双方同意除交付期限外,不适用合同第八条的其他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影响所购房屋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卖方应赔偿买方损失,双方同意不适用合同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约定。

  四、物业管理

  买受人同意,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和业主委员会未聘选物业管理公司之前,其使用房屋的物业管理先由出卖人指定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买受人接受出卖人依法制定的临时规约以及出卖人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买受人在接受商品房交付时,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且同意与出卖人所签订临时规约作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附件继续履行并严格遵守,并按照物业管理公约的规定缴纳有关的物业管理费用。

  五、部分建筑物权属的约定

  该房屋所在社区内的地下车位、地上车位、会所、人防工程等未作为公摊面积计入房屋建筑面积,开发建筑成本未计入房价,其所有权归出卖人所有,任何人不得占用、破坏、封闭。

  六、出卖人应按相关规定在小区综合验收合格且完成备案后3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七、本补充协议如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一致,应以补充协议为准。

  八、出卖人在售房过程中向买受人提供的图纸、资料、宣传广告等,除有特别说明除外,均仅供买受人购房参考,不得视为合同内容条款。

  九、合同及本协议自出卖人、买受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出卖人: 买受人:

  年 月 日 年月 日

  交房标准

  1)外墙:

  2)车库、小棚、夹层楼地面:

  3)标准层、阁楼层楼面:

  4)室内墙体:

  5)房间内墙面:

  6)卫生间、厨房内墙面:

  7)户内顶棚:

  8)门窗:

  9)入户走廊、合用前室、走廊、楼梯踏步:

  10)楼梯:

  11)采暖:地暖。房款包含:燃气、暖气开通费。

  12)厨房间、卫生间按图管道安装到位,各安装水嘴一个。

  13)计量表:水表、电表为一户一个。

  14)安装开关、插座、安装灯泡。

  15)电话、有线电视、宽带预留接口。

  16)热水系统:

购房补充合同2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本协议是备案号为___《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补充协议。买卖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作为对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二、甲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向乙方明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乙方已看到并理解上述文本,且无异议。

  三、对合同第五条补充协议:

  1、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乙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视为乙方同意接受在原房屋单价基础上引起的房屋总价款的变化。

  2、双方选择按套计价的,对出现的面积差异互不找补。

  四、对合同第六条补充协议:

  (一)乙方选择以分期付款方式付款,甲方给予乙方元/平方米的优惠,即实际总房款为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

  1、乙方须于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总房款的___%,即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2、乙方须于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总房款的___%,即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3、乙方须于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总房款的___%,即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4、乙方须于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总房款的___%,即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二)1、乙方选择以按揭付款方式付款,甲方给予乙方元/平方米的优惠,即实际总房款为元(大写:人民币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乙方须于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首付房款即人民币元(含定金)并签署购房合同。乙方未支付之剩余房价款,计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由乙方在购房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银行申请成年按揭贷款。乙方委托按揭银行将取得的按揭贷款全部一次性转付甲方指定的帐户。乙方已明确知道按揭银行规定的申请按前述金额贷款所需的条件和应当提交的资料,并保证自己符合该条件和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有资料;否则,因此而不能按期取得银行的按揭贷款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向银行申请按揭年限及成数以银行最后批复为准。

  3、应乙方要求,甲方就乙方向银行的借款提供保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保证期内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①、合同签订后,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签订《个人住房按揭(抵押)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按揭贷款合同)时,造成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房价款的1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甲方有权在乙方已付首付款中直接扣取)。

  ②、乙方应在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当日内按贷款银行的规定备齐按揭的(甲方在与乙方签订合同前已向其明示)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完银行按揭手续,因按揭贷款而产生的公证费、保险费、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支付。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则按乙方申请贷款总额的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

  ③、甲方保证期内,乙方未能按按揭贷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偿还每期贷款本息,导致银行从甲方在其开立的帐户中扣款(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息、罚款和复息等),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一周内归还甲方代还款项(以银行扣款凭证为准),并从甲方代还之日起至乙方还款日止,近代还金额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同时甲方还有权向乙方收取代还金额5%的违约金。乙方应当在30内归还甲方被扣划的保证金和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向乙方收取总房价款10%的违约金。

  ④、在甲方保证期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银行从甲方开立的帐户中扣款(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息、罚款和复息等),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一周内归还甲方代还款项(以银行扣款凭证为准),并向甲方支付代还金额10%的违约金;若银行解除与乙方的抵押贷款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加带清偿责任的,甲方有权直接或会同银行依法处置乙方所抵押房产,所得款项除支付处理抵押房产的费用、甲方代还的所有款项及向甲方支付代还款项10%的违约金外,若有盈余归还乙方。如有不敷支付,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直至清偿为止。乙方采用公积金抵押贷款方式或公积金与银行组合抵押贷款方式购房的,参照上述约定执行。

  五、对合同第九条的补充约定:

  合同第九条中累计已付款是指乙方交纳的首付房款及按揭月供款中的本金部分。

  六、对合同第十条的补充约定:

  合同所指的规划、设计变更不包括甲方根据合同订立后国家或四川省成都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进行的规划、设计变更。

  七、对合同第十一条补充约定:

  1、在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除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房价款外,甲方应以合同记载的联络方式通知乙方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乙方未接到通知的,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主动到甲方销售中心现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乙方委托其他人到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须向甲方出示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交将公证书留存于甲方。乙方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则应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自行向甲方领取房屋交付通知(以上甲方依据的联络方式如有错误由乙方负责)

  2、乙方办理完毕房屋交接手续,商品房即交付于乙方;乙方未在本条第一款约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房屋交接手续的,视为甲方已经按期交付。

  3、房屋一经现场交付,则视为乙方验收合格。如商品房在质保期内出现瑕疵或为质保范围内的问题,乙方应具体详细地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乙方无异议。甲方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及时提供保修服务。

  4、本条所称房屋交接单是指《房屋验收表》,本条所称拒绝交接是指拒绝收付使用。

  5、对乙方提出超出质保范围内的质量问题,乙方应以具体、详细的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若有争议,由乙方委托成都市相关质检部门进行检测,该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注:房屋交接验收按合同约定交接验收标准进行。

  6、附件二配置标准中的安防及智能系统,在房屋产付后陆续开通。

  八、对合同第十四条补充约定:

  甲方承诺交房之日水、电达到正常使用标准,天然气、电话、光纤、网络等必备使用的居住条件由乙方自行申请开通。

  九、对合同第十五条的补充约定:

  1、办理房所有权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后的180日内,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办证所发生的相关税费,依照国家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2、办理房所有权证的时间,从乙方向房产管理部门缴纳完毕专项维修资金及相关税费,提交所需资料并办理完相关手续之日起计算,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未在上述期限内向甲方支付上述费用并提交相关资料,使产权登记手续超过本条第一款约定期限延迟办理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总价款的日万分之一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为乙方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的,乙方应在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同时,缴齐办理产权证所需资料及费用,并且按规定向房产管理部门缴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否则,甲方有权推迟为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时间,推迟交接期间,乙方须按按揭贷款合同约定支付银行月供款,因推迟交接房屋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4、他项权证的办理:甲方为乙方办理完毕房屋产权证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确定的期限内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本合同项下的四担保他项权利登记。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未在约定期限内办理上述手续,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总价款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5、甲方已缴清合同第一条所述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并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国务院〔1998〕第248号令《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十、对合同第十八条补充约定: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第103号令《成都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乙方应当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分户登记前,将所购商品房(包括车位、商业)的首次专项维修资金在交房时由甲方代收并缴存至专户管理银行。

  十一、底层私家花园、二、三层露台、顶层屋顶花园,全体乙方均同意由购买该底层、二、三层或顶层房屋的业主享有其使用权。使用花园或露台(顶层屋面)的业主必须为公共维修提供方便并遵守物管的相关管理规定,并不得改变花园或露台(顶层屋面)的隔离方式和损坏花园或露台(顶层屋面)内设置的公共设施,使用顶层屋面不得侵占消防通道并保持其畅通,更不得侵占小区内的公用绿地。同时,乙方同意地面停车位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十二、甲方对乙方所购商品房相邻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设施进行维修,需乙方协助时,乙方应无条件提供便利,如其维修对乙方造成了损害,应给予适当的补偿。乙方不能无理拒绝或提出过分的要求,否则对因延误维修而扩大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三、甲乙双方之间的一切权利义务以合同、本协议及附件为准。甲方的售楼书、售楼广告、沙盘、模型等宣传资料上所记载的内容和甲方的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均不作为双方的约定和验收房屋的依据,如有变化,甲方不另行通知。甲方展示的样板房,仅为空间布局向导,装修装饰和家具摆放指引,不能作为房屋交付的标准或合同的样品。

  十四、本商品房销售价格没有包括下列费用,乙方另行交纳:

  1、天然气包干费为元。

  2、电话开户费、宽带网接入开通费以及有线(或光纤)电视入网等。

  十五、关于前期物业管理

  乙方同意,在本小区业主大会聘任物业管理公司之前,由甲方通过相关合法程序招标的物管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乙方接受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见附件)以及甲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见附件)。

  十六、对合同第二十二条补充约定:

  甲方将其所持合同原件交予产权登记机关一份用于备案;乙方采用抵押贷款方式付款的,应将其所持合同原件交予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十七、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应通过平等友好协商、解决或提请政府主管部门消费者委员会调解、直至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本协议所载明的乙方电话、传真、通讯地址等,乙方必须保证其提供情况和资料的真实性,若甲方按上述电话、传真、通讯地址等不能与乙方联络,其责任概由乙方承担。乙方联络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五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乙方联络方式变更而导致甲方未能将有关通知送达乙方的,甲方通知发出之日视为已通知乙方。

  十九、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均无权要求解除或终止本协议,除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协议外,任何单方解除或终止或拒不履行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房款总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

  二十、双方约定: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双方当事人应当从解除之日起三日内一起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解除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否则,守约方有权拒绝履行退房或退款义务,并要求违约方每日按照合同约定总房款千分之零点一支付违约金。买卖双方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违约方不按约定到相关部门办理解除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的,守约方有权方面到成都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解除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十一、本协议及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补充协议与合同内容如有冲突,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二十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后本协议立即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电话:身份证号码:

  注册地址: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购房补充合同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1、如果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冲突,以购房合同为准。

  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产权无任何瑕疵、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交易条件,房屋无抵押、无贷款、无冻结、无查封、无任何质量问题、房屋共有人书面同意出售、房屋交易过程中的委托代理关系真实、合法、有效以及无其他导致交易失败的风险,保证该房屋 不受合法追索,如因上述原因而导致本交易无法实现,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在两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付款(包括定金),甲方另支付给乙方定金同等额的违约赔偿金。

  3、自购房合同和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在20xx年月日前让过户手续,乙方予以协助,如因甲方原因而逾期,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元/天。约定期限逾期30日,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在乙方送达收到书面解除合同通知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交全部房款及税金、交易费用及其他费用,甲方另支付给乙方定金同等额的违约赔偿金。 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购房承诺定金在签订购房合同当天支付,首付款在办理完产权过户申报手续和查验房屋有无尾欠费用后当天支付,尾款在房管部门领取到双证并验收房屋以后支付。甲方应在房屋产权过户前办理完毕房屋相关转户手续,并结清有线电视费、电话上网费、电费,水费,气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如逾期,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元/天。

  5、甲方承诺该房产无隐瞒违法情况,且无产权争议,房屋所有共有人都愿意出售此房产。如出现产权争议或其他一切导致该房产无法正常过户的事项,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另支付给乙方定金同等额的违约赔偿金,甲方共有人负连带责任。如过户后的交易过程中或交易结束后该房产受合法追索,甲方将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和办理过户相关税费足额补偿归还乙方,并赔偿乙方其他各项损失。甲方保证在过户前不再改变约定交易价格,若改变交易价格,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需支付给乙方定金同等额的违约赔偿金,同时承担乙方所有相关费用。

  6、如因政策变化影响本条约定,合同自动解除,乙方不承担过户前发生的任何其它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后两天内,退还乙方已交付给甲方的全部款项。逾期超过两天,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100元/天。

  7、所述房屋内的各种电器、家具、设备、装修的价值均已包括在房屋交易价内,甲方在交接房屋前须保持完好并转交给乙方。上述电器、家具、设备、装修包括:热水器、电视、家俱、不锈钢或铝合金门窗、灶台、厨房设备、整体浴室等。公共维修基金一并转让不另收费。

  8、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或因甲方的责任,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两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全部退还给乙方,并按乙方已付房款利率的1%赔偿乙方损失。

  2. 房屋交付期限逾期超过15日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两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交付期限逾期100元/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不退房,甲方按乙方已付房款利率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

  9、规划变更拆迁的约定。一年内由于当地城建规划部门城建规划变更、拆迁,导致使乙方所购商品房拆迁的,甲方应当在有关部门正式拆迁公告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乙方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甲方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乙方有权退房。乙方退房的,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7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项全额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乙方已付款的1%利率付给利息。乙方不退房的,应当与甲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0、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过户当天验房、收房,保证房屋内的附属设施完整无损坏。甲方确保房屋产权人在过户当天或之前中止现房屋出租合同,保证现租户搬离,并将房屋钥匙交付乙方,每逾期一日,甲方需按100元/天支付给乙方违约费用,如逾期超过五天乙方有权要求腾房,行使房屋的所有权,如现租户拒绝搬离,将交由法院强制执行,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1、本补充协议上的印刷文字经双方签字(章)确认后与购房合同正文条款具有同等效力,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2、本补充协议共两页。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与购房合同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卖方代表) 乙方: (买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卖方共有人)乙方: (买方共有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住址: 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见证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购房补充合同4

  沪版细则虽已出台一周,但是对于20%的个税问题,沪上各区交易中心税务部门仍未收到执行细则,因此老办法继续沿用,二手房过户潮依然热度不减。为防新政突袭,令买卖双方措手不及,不少二手房购房合同都增加了各种补充条款,最多的是“个税谁来掏”这一项目。

  “3月初的时候还没有这种情况。”闸北区一家房产中介店张女士介绍,不少购房者和房主担心在房屋过户时,“国五条”20%个税的执行细则突然推出,措手不及,因此提前在购房合同上打上“预防针”。

  “有的在合同中写明,如果差额20%个税实行,那么合同立即中止,房屋不再过户;有的`则是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的税费,房屋正常过户。”张女士说。21世纪不动产上海区域分析师罗寅申也表示,从门店统计信息来看,从3月中旬开始,对于政策一旦执行出现的价差问题,买卖双方都通过“双方免责合同解除协议”来规避。“要么是个税执行,合同解除,要么是双方各付一半,要么还是购房者全部吃进。一般都有4-5条补充条款。”

  汉宇地产长阳分行经理则透露,除了个税问题被写进补充条款,一些拒贷风险也被写入条款,“以北京为例,于本月7日出台提高二套购房贷款首付比例至七成的政策,虽然上海细则尚未作出相应调整,但后续政策跟进仍存在可能性。一些购房者担心自己因政策原因无法办理贷款业务而违约,因此在签订合同之时,提前有所约定。

  对此,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戎朝解释,根据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税本应该由卖方承担,但是却没有明文规定买家不能分担。如果买卖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相应的税费承担或终止合同事项,也是合法有效的,会受法律保护。

购房补充合同5

  甲方,卖房人: 乙方,买房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房屋一栋,面积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以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出售给乙方。

  1.甲方将建成的房屋出售给乙方以后,该土地使用权及该房屋的所有权同时转给乙方,甲方及任何人从此不得享受有该房屋的任何利益及相关收益。如有纠纷甲方应当给予排除。

  2、甲方应就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并无任何隐瞒。甲方保证该房产权属清楚,不存在任何纠纷,交房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无人租住、使用,本合同签订后,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3、房屋出售金额为___________万元。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后,乙方在_______日内付清房款。

  4、本合同签订后,因甲方单方违反合同不履行条约要求退还房产的,包括他人因甲方原因提出房产权属的,可以按已付房款和房屋建设装修等相关费用及利息,利息为银行同类贷款的4倍,并按照房款总额100%的违约金来进行赔偿。也可以根据本房屋的市场评估价和相关费用另外加房款总额100%的违约金来进行赔偿,以上两种赔偿方式由乙方选择。

  5、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履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向对方履行加倍赔偿。当甲乙一方无民事能力时,其监护人负民事赔偿责任。

  6、本合同壹式2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7、乙方在需要修改产权底单和变更大产权以及办理其它关于产权方面的手续时,甲方应出具相关证明并且配合乙方办理相应手续。甲方在配合乙方成功变更产权后,乙方须支付甲方费用___________元。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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