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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分包合同

时间:2022-07-28 15:19:03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消防分包合同(14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消防分包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消防分包合同(14篇)

  消防分包合同 篇1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GF-20xx-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柳州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包括:承包方按设计施工图对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现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组织施工,具体承包范围如下:

  火灾自动报警与联动控制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含通风)、气体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系统、消防通讯系统(含应急广播系统)、防火卷帘门的安装、调试、验收等消防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作(不限于招标清单内容)。

  1. 防排烟工程及水泵房、发电机房、配电房等设备用房的送风系统工程;

  2. 消火栓系统、水喷淋系统安装工程;

  3. 火灾事故广播、火警电铃和紧急电话系统工程;

  4. 火灾自动报警与联动系统工程;

  5. 防火卷帘的采购和安装工程;

  6. 楼内手提灭火器采购和配置;

  7.发电机房灭火系统;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暂定20xx年开工报告为准)。

  2.竣工日期: 暂定 年月日,竣工日期是指本合同所约定的承包方所有工作完成日期,包括了完成消防管理部门的验收合格的时间。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维修的,竣工日期不顺延。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暂定 天,包括完成消防管理部门的验收合格的时间。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消防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为合格工程。

  五、合同价款(包工包料)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

  六、组成合同文件

  组成合同文件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及补充条款

  3、承包方的安装工程预算书。

  4、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

  5、图纸

  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也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及费用。

  八、发包方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由本合同及附件1组成。

  2、图纸

  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叁份。

  3、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

  职责:负责协调承包方与其他施工单位的配合,及对承包方进料、施工质量的监督。

  二、双方的责任

  1、发包方

  ①、办理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负责协调工地配合。

  ②、保证施工期间的供水、供电、满足施工要求。

  ③、提供各种应由发包方提供的报建材料,协助承包方报审报批。

  ④、提供施工现场的材料加工及堆放场地,仓库和办公室等临时设施。

  ⑤、在工程未竣工交付之前,须协助承包方对已完工工程的成品进行保护。如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已完工成品的损坏,发包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若有新增加工程量.由发包方负责费用。

  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责任工期应相应顺延。

  2、承包方

  ①、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由于承包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方承担及所发生的费用。

  ②、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承包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工程的成

  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属承包方原因的,承包方自费予以修复。发包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③、要做好施工现场地的清洁卫生工作。

  ④、作业时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承包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应对发包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①、进度计划

  合同订立后7天内承包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 工程确认时间:收到承包方提供的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后1周内。

  3、工期约定

  经双方协商决定:本工期为天(日历日)。

  四、质量与验收

  1、工程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承包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

  2、如达不到验收合格条件,承包方负责组织返工,直至达到验收合格条件为止。

  3、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经发包方签认,发包方承担返工的费用,工期桕应顺延。

  4、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和本工程监理单位。

  五、工程质量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l、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完成工作量的时间.

  2、工程付款方式

  经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①、承包方材料进场三日内,发包方支付承包方20%的工程款:当总工程量完成50%时,发包方再按进度支付承包方工程款,当工程量完成后,验收之前发包方再支付承包方至80%工程款;余款经工程验收合格后,扣除工程款的5%作为质保金外.余款一个月内一次性结清。

  ②、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财务部门要求的相应金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任何钱款,且不视作违约。

  六、材料设备供应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承包方式,所有材料设备均由承包方进行采购。承包方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承包方采购材料设备

  1、承包方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发包方要求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方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甲方联合验收。

  2、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方应按现场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方应按现场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并由承包方进行无偿更换。

  4、现场工程师发现承包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承包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方书面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由于设计原因造成市场无拟采购的材料,其代用材料的增加费用由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由于某种材料数量少,不予采购造成的材料代用,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6、为了保证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承包方在采购前应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发包方报送3家以上承包方认为性价比较好的品牌,发包方根据自身掌握的信息及承包方报送的信息对各品牌与承包方共同进行考察,如承包方报送的品牌符合发包方要求,则选用承包方报送的品牌;如承包方报送的品牌经考察不符合要求,则发包方有权综合考虑其它品牌性能与价格因素,指定2~3家质量好的品牌供承包方选择,承包方选择后发包方确认。如承包方在采购前未报送甲方确认,每发生一次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将未报送确认且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退场并重新采购施工,责任和费用概由承包方负责。

  七、验收与结算

  1、竣工验收

  ①、调试: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消防工程的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进行施工,待调试条件成熟后,请发包方工程师参加系统调试,调试通过,双方在调试报告上签字,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②、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竣工图及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收到竣工报告后15天内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2、竣工结算

  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1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对于承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1天内未按要求报送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的,发包方有权单方面进行结算;对于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1天内,报送了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但结算资料不完整或部分结算资料未按规定经相关人员审批的,发包方有权拒绝对结算资料不完整或未按规定经相关人员审批的内容进行结算。

  ②、承包方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应派专人负责结算用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对于在承包方已报送结算资料且发包方开始结算审核工作后,承包方不得补交或补签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③、承包方报送的任何资料,如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时,发包方有权对该部分内容不予进行结算,无论其是否已经监理和发包方现场工程师确认。

  ④、承包方应如实报送预算书和结算书等资料,对于承包方报送的任何预算书和结算书的金额超过最终审定金额的5%时,则承包方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扣除该预算书或结算书审定金额的5%作为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的违约金。发包方人员应如实审核结算资料,不得故意刁难或拒审。

  ⑤、承包方竣工资料应随工程进度编制,报送一套至甲方备案,竣工资料由承包方自行整理归档。

  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报送审定部门部门审定后,发包方按约定通知相关部门向承包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消防分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浙江新世纪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第一分公司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决定将项目委托给乙方承建;为圆满完成该项目,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的责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该工程的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一) 工程名称:汇景广场

  (二) 工程地址:上饶市凤凰大道(交警大队旁)

  (三) 建筑面积:

  (四) 承包范围:汇景广场1#、2#、3#楼(裙楼1、2、3、4层及地下室、负1、负

  2层)

  1、消防工程报警系统

  2、消防工程自动喷淋系统

  3、消防工程防排烟系统

  4、消火栓系统

  上述系统材料、设备的成套供应、安装及调试,系统竣工验收合格起免费保修一年。(注:不含消防水池;消防系统弱电部分安装由乙方负责,强电由甲方负责;甲方将强电送到消防控制室配电箱内和水泵房水泵控制柜内。)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一)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及保修一年的形式,承包上述系统工程。

  (二)付款方式:

  1、套用江西省20xx年安装定额及相关文件取费。

  2、材料按江西省市场价格信息(注:以当地当月信息造价结算)

  (三)工程总造价暂为: 元(大写:人币 元)。

  (四)由于甲方前期原因导致乙方增加的工作量甲方应补偿乙方相应费用,具体金额双方协商制定。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使用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语言:汉语。

  (二)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件》及有关法规。

  (三)适用标准、规范:

  1、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xx版)

  3、GB50084-20xx《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4、GB50261-9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5、GB5016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6、GB50166-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四条:图纸及甲、乙双方现场代表

  (一)图纸提供套数:甲方向乙方提供三套施工图

  (二)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双方均应妥善保管图纸

  (三)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第五条:工期

  (一)开工日期: 20xx.4.15日

  竣工日期:

  工期:乙方施工队全面进场后 个月;

  (二)其它:

  1、因前期工作未完工,或工作场地有障碍物,施工用水、用电未接通,经双方协商,工期可以顺延。

  2、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停工,工期可以顺延。

  3、因甲方没有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由甲方负责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材料、设备供应

  乙方负责提供和购买工程的全部材料和设备,所有材料必须执有出产品合格证;设备必须出示国家消防产品检测机构合格检测报告。

  第七条:工程款的支付

  (一)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

  (二)甲方每月按乙方实际工程量的支付。工程全部完工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总额的90%,验收合格后(注:验收合格以拿到消防验收意见书为准)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工程总造价的 97%。

  (三)剩余工程总造价的 3%作为工程质保金,一年后 7日内付清。

  (四)在合同签订后,除遇材料和设备价格上浮外,无特殊因素,乙方将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五)由乙方造成的误工或在验收过程中有不合格项目,应当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由乙方负责返工直至合格,乙方将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第八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现场施工协调、监督,并尽力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

  2、安排好乙方的办公和施工以及材料堆放临时占用的场地。

  3、提供设计和施工中必须的相关技术资料。

  4、协助组织对该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工程进度款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按图施工并达到消防验收标准。

  2、做好施工的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合同工期;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维修资料等交工文件和附件一并移交甲方。

  3、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由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

  4、作好施工组织、管理、保持现场清洁、道路通畅、器材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

  5、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6、负责对使用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系统操作培训。

  第九条: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1、施工中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随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销售许可证等。

  2、乙方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做好质量自检记录。

  3、乙方在工程竣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甲方作预验收检查,甲方应及时配合。

  4、工程竣工时,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叁套。

  5、经验收检查工程需返修,则以返修合格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6、乙方的生产、生活临时设备,应在竣工报告提交期十五天内全部撤离,并工完场清。

  第十条:其它

  1、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不利而造成的责任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2、双方因其中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由违约的一方负责赔偿,赔偿金额双方协商解决。

  3、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法规及有关条例规定。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保修期满后,自动失效。

  6、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手机:手机

  地址: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消防系统工程施工

  合

  同

  书

  浙江新世纪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第一分公司

  消防分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就 (工程)劳务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室内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的劳务施工。

  第三条 工程工期

  一、按项目部规定合理时间完成;

  二、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一)因甲方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而影响正常工期的;

  (二)因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施工图、材料、设备的;所供材料、设备不符合施工需要的;所供材料、设备在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的;

  (三)因甲方未具备进入条件,不能供施工场地水、电源、场地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等影响进场施工的;

  (四)在施工中因连续停水、停电影响正常施工的;

  (五)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前道工序没有完成,影响工程进度的;

  (六)隐蔽工程在隐蔽之前,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没有验收的。

  第四条 工程价款

  1、室内消火栓系统280元/套;喷淋系统75元/个;室外消防管道20元/米;自动报警系统75元/点位;应急照明65元/点位;室外栓260元/套;水泵接合器280元/套;气体灭火系统1200元/套;

  2、以上价格的工程内容以20xx年7月2为界线,7月2日以前的应该完成的由甲方保质保量的移交给乙方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若因前期工程不到位而造成工作量增加的总价在3000元以内,由乙方自行解决,超过3000元则由甲方负责;

  3、主材由甲方提供,辅材由乙方提供,详见附表;

  4、室外管网安装开孔开洞、挖沟、回填补洞均由甲方负责;

  5、整个工程甲方一次性给乙方远程施工费5万元整;

  6、以上价格不包括任何配合费、机械费、垂直运输费、管道防腐内容,如要防腐另行计价。

  第五条 工程结算方式

  1、每月的25日前乙方向甲方申报当月的工程进度量,甲方收到乙方进度量应急时对其进行核实,甲方按乙方的进度量按双方约定的价格的80%在次月的5日之前足额支付给乙方;

  2、本工程经消防检测验收或消防备案后三日内,甲方应对乙方的整个工程量进行结算,除去3%的质保金外,甲方应在消防检测验收后10日内付清乙方的所有工程余款;

  3、3%的质保金在工程验收备案之日起满一年后,15日之内付给乙方。

  第六条 工程质量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安装施工图纸2套,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2、涉及隐蔽工程的,在工程隐蔽前,乙方应通知甲方到场验收,验收不合格,乙方进行整改另行验收到合格,甲方没有及时到场验收的,视为合格;

  3、乙方在保证工程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设计要求,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可适当的调整,同时也满足使用要求;

  4、保修一年。

  第七条 调试及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2日内组织自行验收;

  2、自行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3、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消防检测验收;

  4、因特殊情况要求提前使用消防设施,甲、乙双方的移交就以提前之日算起,维修期也以当日算起。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低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足量劳动报酬;

  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临时设施、用水、用电;

  7、为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

  8、甲方应为乙方施工人员买够足够的保险金;

  9、现在施工的加工材料甲方应派专人看管。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

  3、及时报告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

  5、堆放材料、机具、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6、乙方在施工时,安装工人必须穿戴由甲方指定的装束,并有醒目的标志;

  7、乙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甲方材料部以书面形式报告材料计划;

  8、乙方应保证其项目部的所有施工人员的工资发放,乙方所有施工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取工资。因乙方管理不善,赞成工资不能发放到位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9、负责工地施工安全及人员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残的,3万元以内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十条 其它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事项,如发生,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2、如乙方施工组织不力,不能保质保量完成进度计划,甲方有权随时撤换队,由此造成的甲方和乙方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4、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4.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4.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4.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5、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的质保金内扣除。

  6、安全事故双方协商无法解决时,由劳动部门仲裁。

  7、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分包合同 篇4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xx年8月

  第一部分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实验楼消防工程 分包工程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设备、材料的供货、安装(并包含灭火器的配置、消防泵、喷淋泵及相应泵房内的双电源控制柜、屋顶消防水箱、室外水泵结合器及消防桥架等);

  2、以上系统的调试和负责有关消防的各种检测;

  3、组织对整个消防工程的报验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消防局相关报批手续并取得报批文件; 4、负责培训并按相关规定对所施工工程进行保修;

  5、以上虽未载明,但为完成工程竣工交验,以上消防系统所需的一切设备、材料供应及办理相关手续的工作;

  6、分包人应确保系统功能满足消防部门要求,并顺利通过验收; 本次工程范围不包括:

  1、油配电室引来的双路电缆,此部分电缆由其它配电专业负责引入泵房内的水泵控制柜; 2、消防水池、设备基础、水泵结合器井的土建施工;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消火栓系统需预埋(留)的管、预埋件、预埋套管及预留洞口的施工。此项工作分包人配合承包单位施工完成单;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需预埋(留)的管、箱、盒、桥架及穿引丝的施工,预埋预留、墙面与预留洞的封堵等施工,由分包人配合承包单位施工完成。

  5、不包含消防室外工程,消防水系统管道出墙1.5米以外的管道; 6、不包括地下消防水池进水管及其附件的安装。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月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帐号: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

  消防分包合同 篇5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由_______省_______有限公司开发的_______项目工程由甲方中标总包施工,本工程分项消防工程由乙方分包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各自权利义务,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分包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1、分包工程内容:

  _______市建筑设计院设计的图纸:消防栓系统、自动报警系统

  2、乙方承包范围:

  消防栓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包括材料)。

  二、分包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1、分包工程造价:以审定价为准。

  承包范围外增加工程项目结算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追加合同造价。

  2、承包方式:包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三、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验收标准达到合格。

  四、施工现场代表

  甲、乙双方均指定一人为施工现场代表,负责施工过程中双方一切问题的处理解决。

  甲方现场代表: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乙方现场代表: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安排交叉进度计划,协调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2、甲方利用现场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施工电梯等)及脚手架为乙方提供方便。甲方并承担该项所发生的人工费及电费等一切费用。

  3、凡土建图纸已明确的预留洞,由甲方负责预留,如有遗漏,则由甲方负责处理。

  4、为乙方提供生产及生活用水、用电。

  5、负责该工程建筑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维护、管理及公共部份施工照明的敷设。

  6、因甲方原因造成对乙方的安全伤害,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安排,及时配合甲方的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时竣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影响了施工进度,造成甲方停工、窝工和工期损失,由乙方负责,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后支付给甲方。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以及国家有关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3、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安全,乙方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4、乙方的材料进场应及时报验,资料应跟上工程进度,并接受甲方工程资料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监督。

  5、临时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

  6、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乙方需使用甲方的现场材料时,必须征得现场负责人的同意,办理有关合理手续,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规定,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有关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法制教育,不得违章作业,接受甲方安全人员的安全检查,甲方安全检查工作人员有权对违规人员按管理规定处罚。

  8、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未经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拆除。如因工作需要必须拆除,必须经甲方施工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拆除,并悬挂警示牌,使用完后及时恢复。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

  五、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甲方按建设单位结算价下浮_______%与乙方结算(人工费),在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后支付给甲方。

  2、工程款支付方式:由甲方出具委托付款证明,建设单位直接拨付工程款给乙方。

  3、工程款支付办法:

  1、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并结算后,甲方工程款支付证明开至合同价的_______%,工程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10天内,甲方工程款支付证明开至合同价的_______%给乙方,余款_______%为质量保修款,保修期满后_______天内,甲方将剩余保修金返还委托付款证明给乙方。

  2、因建设单位需要设计变更和增加本合同承包范围外的工程项目造价,由甲方报建设单位审定造价,并追加合同价款。调整后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六、保修:

  1、保修内容: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全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2、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

  3、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甲方通知乙方二天内未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七、其它条款:

  1、如需在甲方的食堂搭伙,应按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缴纳管理费用。

  2、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合同的条款,任保一方不得违约,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并赔偿经济损失。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4、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贰年保修期满后,自行失效。

  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分包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为大包干合同,乙方已知悉施工场地的要求及困难性。乙方需保证将施工场地原有的消防联动报警点全部更换完毕,保证消防联动系统能正常运行,并且能通过梧州市消防大队的消防检查。若消防大队提出因消防联动报警点不够所以未能通过消防检查,由乙方负责增加消防联动报警点,并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所有增加的报警设备的费用,以达到能通过梧州市消防大队的消防检查为准。

  2、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

  消防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

  三、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包工包料。

  四、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____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含税价)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10%,全部货到现场经甲方工作人员点算核实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安装调试完毕经过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30%,消防检测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25%,工程结算总金额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六:_________________质量标准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且乙方必须能确保通过甲方所在地消防主管部门的最终验收。

  2、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试验、检验报告单,使用说明,检测、国家消防检验报告和设备验收标准。甲方可以随机抽检原材料和设备,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

  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1992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4、消防报警主机应设置及可兼容联动甲方现有设备的远程手动启动及自动联动防火卷帘门、消防水泵、消防风机功能。消防报警主机应具备监视泵故障功能。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中的消防电话系统应正常通话。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必须正常工作,一旦出现故障,无工作报警的,经过查证原因是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时,乙方须负责修复和处理赔偿相应的损失。

  5、消防主机移交使用时如厂家所生产的主机操作系统存在需要密码开启操作的所有系统,乙方须无条件提供使用密码供甲方保存使用。一旦出现须要密码开启至甲方消防主机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时造成的损失,乙方必须无条件全部负责修复和保证甲方消防主机能够正常使用。

  6、乙方交工前应做48小时的试运行试验。

  七、安全施工: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质量保修:_________________

  1、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签字验收后报警主机三年、前端设备两年。期满后须提供零部件采购渠道和相关供应厂商的联系电话。

  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必须修复正常。

  3、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达到至少1次/月,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3%的劳务费。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联系人:_____________

  4、保修金支付方法

  (1)质量保修金在规定的质保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七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付给乙方。

  (2)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本条第二点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和质量责任,同时甲方加收维修费用10%的劳务费。上述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负责补足质保金。

  (3)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于乙方原因,甲方无法同乙方取得联系,按照上一款执行。

  九、甲、乙双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施工组织设计、质保服务措施等相关文件和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

  4、乙方负责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装、竣工验收、质保服务及提交消防验收报告、与甲方指定的设计单位沟通等工作。

  5、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6、乙方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7、乙方必须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

  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移交甲方前,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工程,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乙方负责为甲方培训操作维护人员4人,正常维修维护处理人员2名。直至能够完全独立处理操作和维护工作。

  十、违约责任、索赔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收到乙方的书面催告通知后在十日内仍未支付的,应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2‰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超过5个工作日的`,工期顺延推迟。

  3、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工程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4、工程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造价的2‰的违约金。

  5、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原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内将竣工资料及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相关说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合同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协议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

  消防分包合同 篇7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二、 工程概况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三、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消防施工规范达到验收要求。

  四、 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五、 组成合同的文件

  1、 本合同

  2、 图纸;

  3、 工程量清单;

  4、 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

  双方若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除质量保证书外,甲乙双方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并验收达到约定标准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七、 图纸

  提供方及份数:

  八、 甲方工作:

  1、 提供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资料,如在施工中发生变化应及时协调乙方及设计单位予以解决。

  2、 对乙方施工现场的设备、配线、管路等予以保护。

  3、 如工程需基建方预留、预埋等基建配合工作,甲方应提前和乙方及基建单位协商解决。

  4、 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5、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并接至施工场地

  6、 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九、 乙方工作

  1、 必须按消防部门审批合格的设计图纸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2、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技术要求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国家消防验收规范》时应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和设计单位与消防部门协商解决。

  3、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和提供服务。

  十、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 开工及延期开工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后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甲方应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时间,工期顺延。

  2、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a) 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b) 工程量改变和设计变更;

  c) 因停水、停电、停气等原因造成的停工;

  d) 不可抗拒力;

  e) 因甲方无法达成约定义务造成的工期延迟;

  f)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3、 工程竣工

  a)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顺延的工期竣工,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议。

  b) 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

  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追加的合同价款等内容。

  十一、 工程质量

  a) 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b)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c)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d) 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除此之外严重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e)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消防分包合同 篇8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消防通风施工图纸,施工范围包括以下项目:

  1、消火栓系统;

  2、自动喷淋系统;

  3、自动报警系统;

  4、通风排烟系统;

  5、配合厂家及甲方对以上系统进行调试和消防验收工作。

  施工范围包括以下项目:

  1、管道穿墙穿板补洞;

  2、消火栓箱洞口补洞;

  3、室外管沟土方开挖回填;

  4、高空搭设脚手架;

  5、处理与业主方及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

  6、积极做好工程过程中的工程签证;

  5、做好消防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编排。提供标准版面的消防验收资料。

  第二条:合同工期

  20xx年03月10日——20xx年___月___日(具体以现场甲方定的工期为准)。

  第三条: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工程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及有关规范规定进行施工。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质量有不合格的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工程价款

  1、本工程人工费报价如下:

  ①消防喷淋管道

  ②消火栓箱

  ③自动报警系统

  ④自动报警预埋

  ⑤桥架

  ⑥消防水泵房

  ⑦风管制作安装

  ⑧通风设备吊装

  ⑨换气扇安装

  以上①-⑨项人工费总价为大写:

  2、工程中发生的修改变更,以监理确认的签证为准,人工费按签证金额的_____℅计取。

  3、工程人工费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

  第五条:付款方式

  1、由于本工程现也具备施工,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大写:_______________元),乙方收到甲方的工程预付款后_____个工作日内进场施工工作。

  2、根据工地进度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根据施工进度支付乙方工程费用大写:__________元。

  3、工程施工完工后,甲方支付人工费累计达总人工费的90%,即¥________元×90%=¥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正),含以前每个月所领工程人工费进度款,并于次月1日前发放到施工队。

  5、工程调试完成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于10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工程费用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正)。

  第六条:材料

  由乙方提请主材、辅材、耗材、劳保用品及产品资料的.采购计划,原则上要确保采用甲方的产品供给。当甲方提供的报价高于乙方自行采购价时,按甲、乙方双方的报价的平均加减法,取中间值为定价的原则执行。

  第七条:违约及责任

  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需支付守约方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5 %,并承担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责任。

  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规定质量要求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2、施工过程中应同装修及其他专业积极配合,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返工;服从公司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及安排;

  3、工地现场安全教育由乙方负责,如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甲方责任:

  1、甲方须提供3份图纸;

  2、甲方须按时用现金支付工程款项;

  3、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及甲方材料原因,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自己调节安排人员的工作;

  第八条:安全施工

  1、乙方必须加强现场管理,按现行的法律法规组织施工,由于乙方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2、工地现场按安全要求购买的相关保险,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工程保修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整套系统保修两年,保修金为合同总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元)的5%,即¥_________元×5%=¥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正),保修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保修期间属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在24小时内到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24小时内不能到场的,由甲方和第三方安排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属于产品问题或使用不当及人为损坏的,由甲方或者第三方承担所有费用,乙方负责修复,费用按实际发生结算,保修期满后,乙方提供终生有偿维修保养。

  第十条: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按手印后即生效;

  3、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谅解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诉讼;

  4、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司文件复印件做为附件附后。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消防分包合同 篇9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将鄂尔多斯市体检中心的消防给水系统工程(自动喷淋和消防栓系统)承包给乙方施工(包工不包料)。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二、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工程施工费按消防给水系统的喷淋头数量和消火栓数量确定,每个喷头施工费为 元,每个消火栓的施工费为 元。消防泵房、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水箱的安装施工费另算。

  三、施工费支付方式:甲方按乙方施工进度按月支付乙方施工费用的70%.剩余施工费工程结束消防验收合格后支付。甲方扣留乙方施工费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甲方将质量保修金一次付清给乙方。

  四、甲方承包给乙方的消防工程,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遇到有关技术问题或与其文工种的协调问题以及与监理的协调问题等,由乙方负责解决和协调,甲方给予协助。

  五、乙方在施工前,应按施工图纸将施工所需的原材料和施工工具的种类和数量以清单的形式提供给甲方,以便于甲方进行计划和采购。

  六、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原材料;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妥善使用和保管,不得浪费、损坏和丢失。

  七、乙方每天施工结束后(中午、 晚间及工程结束),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将剩余原材料存放到存放地点妥善保管。乙方由于种种原因造成原材料浪费、损坏及丢失等(包括火灾等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向甲方按价赔偿或甲方扣除乙方施工费。

  八、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保险应由乙方负责购买;乙方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或施工以外的时间造成的人身伤害(包括自身以及造成他人)及其它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解决和处理(包括医疗和赔偿以及事故处理等),甲方概不负责。

  九、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和建设单位的领导和指挥,按照要求统一施工,统一生活及安全、防护。

  十、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分包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范围:

  苏州蒙特纳利驱动设备有限公司2#研发楼、5#宿舍楼、6#研发楼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布线全部到位,不安装开关及灯具,不包括空调开孔,给水管进卫生间,不安装卫生洁具,不含消防水。(工程范围见施工图纸)。

  二、工程期限:

  自 20 年 11 月 9 日至 工程结束,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工程期限顺延。

  三、工程总造价:

  宿舍楼27元每平方,2#6#研发楼8元每平方,共计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如有变更,另追加费用。不含装修。

  四、工程质量、进度:

  按图施工,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工程进度因根据土建实际施工进程进行,不得拖延。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安装工程 ,按每月每人1500元人工工资结算,年底人工工资按工程量的`进度比例结算,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部结清。

  六、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在施工中提供便利条件,提供仓库,工人住宿;

  2、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甲方指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如遇人为损坏,甲方负责设备、人员的费用,乙方予以维修;

  3、乙方在施工中如遇到任何问题,甲方应负责为乙方协调解决,甲方提供乙方图纸一份,乙方按图施工,甲方负责技术指导及施工质量监督,如乙方不按图施工造成返工,有乙方自行承担,如甲方技术指导失误,造成返工有甲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施工中应倍加小心,不得损坏甲方的设备,做好现场施工安全工作,一旦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七、违约责任:

  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终止协议,如有违约,对违约方进行适当处罚。

  八、解决纠纷的方式:

  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分包合同 篇11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范围:

  栋消防工程全部内容

  第三条 工程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采用总包干方式,即本工程乙方必须包工、包料、包深化设计、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调试、包验收通过、包利润及所有税金等方式进行,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属于交钥匙工程。

  第四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工程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消防验收合格证的时间):

  第五条 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及价款调整

  工程造价:以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条款进行决算

  付款方式:本工程款由乙方向建设单位申请进度拨款,建设单位给乙方安排资金多少甲方不负责,工程款只通过甲方账户,扣除管理费及所有税费后再支付给乙方。

  工程价款调整:本工程结算方式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结算方式进行决算。

  第六条 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乙方应提交以下结算资料:

  工程结算书打印稿四份及电子文件一份,结算书装订内容顺序为封面、《单项(或分项)工程验收合格证明书》、编制说明、计费表、分部分项结算书、主要材料用量价格表;

  工程量计算书打印稿及电子文件一份;

  工程竣工设计资料(含工程竣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修改及变更通知书)一套(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现场签证单一份(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合同书一份(复印件);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一份。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则甲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结算工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

  2、本工程的工程量按施工图纸及甲方签证计算。工程师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60个工作天内,由甲方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甲方签证及本合同核实审定工程结算总价,双方应按照工程结算总价进行结算。

  3、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按照图纸、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则甲方有权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上述事项不予结算,视乙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

  2、乙方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试验、化验报告单,使用说明,检测、检验报告和设备验收标准。甲方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可以随机抽检原材料和设备,并有权对其进行化验、检验(化验、检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

  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xx、《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199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某年版)GB-1996、《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199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xx、《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512-20xx,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4、乙方交工前应做48小时的试运行试验。

  第八条 安全施工

  1、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2、乙方是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消防条例等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质量保修

  1、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 年,终身维护保养。

  2、乙方在街道甲方维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

  3、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达到2次/月,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乙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人:黎杨均

  4、保修金支付方法

  质量保修金在规定的质保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第二条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和质量责任,同时甲方加收维修费用10%的劳务费。上述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负责补足质保金。

  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原因,甲方无法同乙方取得联系,按照上一款执行。

  出现质量问题后,甲方是否与乙方指定的联系人取得联系及联系时间以甲方联系记录为准,维修项目及费用以甲方、实际施工双方签字的发票为准。

  乙方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材料、工艺进行维修,对同一问题重复维修两次以上者(含两次),甲方有权视乙方为责任心不强,技术不过关而自行解决,费用由质保金中扣除。

  5、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维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费,不收取工时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第十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在合同签订前想甲方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质保服务措施等相关文件和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

  4、乙方负责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装、竣工验收、质保服务及提交消防验收报告、与甲方指定的设计单位沟通等工作。

  5、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6、乙方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7、乙方必须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

  8、乙方对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等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乙方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消防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主动向甲方提供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开通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册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交接手续并主动做好工程后期维护保养工作。

  9、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移交甲方前,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工程,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0、乙方负责为甲方培训维护人员共计2人,直至完全独立操作为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索赔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收到乙方的书面催告通知后在十天内仍未支付的,应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2‰的违约金。

  2、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工程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3、工程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像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造价的2‰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原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等,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工程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或未通过政府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返工直至通过消防验收。

  6、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内将竣工资料及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廉洁约定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规定。

  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廉洁合作管理规定的教育。

  3、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带有娱乐性质的宴请,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

  4、甲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给乙方单位领导。

  5、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洁合作管理规定,甲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与经济处罚。 乙方责任:

  1、乙方应保证乙方人员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规定,并遵照执行。

  2、乙方不得邀请甲方人员参加带有娱乐性宴席,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务、现金或礼券。

  3、乙方在合作期间发现乙方人员任何向甲方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给甲方审计部门。

  4、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合作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5、乙方人员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举报,如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期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承诺在以后合作过程中,在合同单价的基础上再让利20%,并对本方之情人员进行相应处罚,否则甲方有权扣除应付乙方所有货款,并终止本协议。

  6、如因乙方单位及人员在合作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并扣除所有应付乙方货款,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其他方面的责任。

  7、甲方监督电话: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方执三分,乙方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偿协议。合同附件及相关说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经办人: 合同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消防分包合同 篇12

  总包施工单位: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施工单位: 浙江东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 阳光国际广场心消防工程的顺利实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守。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1.2工程地点:望江东路与钱塘路交叉口

  1.3工程内容:阳光国际广场A、B、C号楼及地下室全部的消防安装工程

  1.4承包范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清单量及施工图所示的消防工程项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及防火卷帘的安装与调试)

  1.5承包方式:乙方负责包工、包料、包施工

  1.6本合同的价款按投标书中报价暂定人民币836万元 ,最终造价以审计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第2条 建设工期

  安装工程开竣工日期以甲方工期为准,安装工程积极配合甲方满足总进度计划要求,确保与甲方工程同步进行。

  2.1 开工日期:200 年月日(按甲方要求)

  2.2竣工日期:200 年 月 日(跟总包同步)

  2.3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810 日历天。

  第3条 甲方责任

  3.1提供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施工总进度计划。会同业主、监理执行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和协调工作。

  3.2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用水、用电接口、现有垂直运输设备、脚手架等。及施工现场垃圾清运。

  3.3针对工程施工的特点,甲方及时组织和协调设计与施工的衔接和配合工作。

  3.4 为分包方施工进场提供生活宿舍、材料仓库、办公室。

  3.5 按设计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为分包预埋、预留及安装留出合理的作业时间和必要的

  施工条件。

  3.6因施工工艺要求凿洞打洞开孔甲方应给予配合,乙方所开孔洞线槽由甲方修补至结构平面。

  3.7及时支付工程款。

  3.8提供施工图六套。

  3.9提供该工程的完税凭证给乙方。

  第4条 乙方责任

  4.1 严格按图施工,做好预埋、预留工作,负责自身管线的修补。

  4.2因分包方施工质量问题,验收不合格造成总包方工期延误的,总包相应损失由乙方负责。

  4.3在混凝土浇捣时,分包方应派人员监护,做好预埋件的保护工作。

  4.4根据总包方的统一安排,做好分包范围的现场标化管理工作。

  4.5配合总包方做好工地安全、消防、保卫工作,并服从总包的管理。分包方未做好自身的工作而受到的处罚由分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工伤事故一律自负,由此引起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6负责乙方施工产生的垃圾清理工作,清理至甲方指定位臵后,由甲方统一清运。

  第5条 进度计划

  5.1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日期,将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建设单位。

  5.2乙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公司、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如实际进度达不到计划进度时,乙方应按要求提出改进措施。

  第6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程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6.1工程量变化较大和设计变更。

  6.2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的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6.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

  6.4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提供施工图纸及开工条件。

  6.5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第7条 检查和返工

  7.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单位、监理单位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单位、监理单位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第8条 工程质量等级

  8.1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浙江省(杭州市)地方颁布的标准执行。与总包的质量目标一致。创“西湖杯”工程。

  第9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9.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24小时前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代表在规定时间内为能及时验收造成乙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致使工期延误的,延误日期当剔除在合同约定工期内。

  9.2乙方未按约定时间通知以上各方代表参加隐蔽验收而自行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责令其停止施工并对已覆盖的部分进行剥露,无论合格与否,所引起的费用损失及工期延误,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10条 安装调试

  10.1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由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一周前通知各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甲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10.2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乙方按设计修改后重新安装。

  10.3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臵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由乙方采购设备,则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臵、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0.4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乙方修改后重新调试,承担修改和重新调试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0.5若因甲方原因延误调试的,则工期应当顺延。

  第11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11.1各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的`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相关方必须无条件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第12条 结算依据及调整

  12.1本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工程量按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联系单、会审纪要等计算,定额按《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xx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xx

  版)、及有关计价依据的补充定额。

  12.2工程量结算:工程量按实结算。

  12.3材料设备价格:按一次性报价为准(镀锌管材、电线、电缆按结构验收后的合同工期平均信息价计算)。

  12.4人工工资调整:定额人工工资按《杭州市安装工程(20xx)定额》执行, 12.5条约定分二阶段调整;材料价差部分税金另计。

  12.6无价材料:凡投标书中、《杭州造价信息》、《浙江造价信息》上没有的材料、设备一律为无价材料,副刊不作为计价依据。无价材料、设备的价格须由联系单确认,我公司根据进度需要,提前一个月上报。

  12.7施工中如遇工程障碍物及图纸增减,工程款另行调整。有关图纸修改、或另增加的内容,不管是技术、经济联系单必须经过甲方同意,签字盖章才有效。如增加的联系单工程量较大(超20000元以上),则该工程量列入工程款支付计划。

  第13条 工程款的支付和履约保证金

  13.1管理费由业主支付给甲方,乙方支付给总承包单位共计 16.8 万元的配合费(含税金、水电费、配合费、垂直运输等所有费用)一次性包干。

  13.2具体付款方式:

  13.2.1±0.00以下部分:至±0.00完成后,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50%,至工程结顶支付25%。

  13.2.2±0.00以上部分:±0.00以上按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70%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每月25前将当月完成工程量报甲方核定,甲方于次日5日(节假日顺延)前完成核定工作。

  13.2.3工程达到竣工条件时工程款支付至实际完成总工程量80%的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后7天内工程款支付至实际完成总工程量85%的工程进度款

  13.2.4工程结算审计完毕一周内工程款支付至经审定的工程结算价的97%。保修金3%在保修期二年满后七天内付清(不计利息)。

  13.3甲方自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之日起90天内完成结算的审计、审定工作(非甲方原因及双方有争议除外)。

  13.4乙方上报的结算价不得超过实际审核总价的5%,超过部分审计费由乙方承但。

  第14条 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和设备

  14.1本工程所涉及的主要材料及部分设备均由乙方负责采购。

  14.2乙方应在材料和设备到货48小时前通知各方代表验收,若在乙方通知后各方代表在72小时内不能给予验收且不能告知乙方不能验收合理原因的,则视为该批材料合格。 14.3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和设备若与设计和规范、工程量清单和投标书《主要材料设备清单》要求不符,各方代表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按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之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4.4各方对乙方供应的材料与设备在质量方面若有疑异,可要求由国家认可的有关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测试。检测结论为不合格,将拒绝接受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按规定需在现场取样测试的材料,乙方应提出见证申请并委托检测机构复试。 14.5 样品和资料均由乙方提供,设备和材料必须经甲方监理和建设单位认可。

  第15条 竣工日期

  15.1乙方在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后,应向建设方提交竣工报告,建设方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开始组织验收,验收时间不作工期累计。如验收合格通过,则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当日即为竣工日期;如验收不合格需返工,则返工时间作总工期累计。

  第16条 竣工验收

  16.1乙方按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和竣工报告及竣工图,甲方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第17条 产品保护和工程保修期

  17.1乙方在施工期间,按施工合同的承包管理范围,承担所有分项工程阶段性已完产品保护的全部责任,直至整个工程竣工验收。

  17.2本工程保修期自消防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18条 争议

  18.1发生合同争议时,甲、乙双方先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如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一方可向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争议。

  18.2合同是否成立,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内容的解释,合同的履行,违约的责任以及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解除、终止等发生的争议,均包括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 在诉讼过程中,除了争议部分外,并不影响本合同无争议部分的继续履行。

  第19条 违约

  19.1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依照实际情况最高支付乙方工程造价20%的违约金,并相应顺延工期。

  19.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须自费进行返工直至符

  消防分包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规定,就xxxxxx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工程,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施工内容

  xxxxxxxxx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第二条: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

  第三条:造价

  人工费包干价为: (包括工人工资、管理费用、材料进场后的卸车、搬运费用)。

  第四条:质量标准及要求

  按《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xx、《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xx、《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166-20xx执行,达到合格标准.

  第五条:付款方式

  按进度70%付款,(预埋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后,付预埋部分全款),所有项目完工经调试完毕试运行合格后,付人工费总价的10%,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付人工费总价的15% ,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保修期二年),一个月内付清。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套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

  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3.按时提供施工图纸,及时交付材料、设备。

  4.核实劳务分包人提出的材料计划,及时组织材料进场,并对材料质量负责。

  (二)乙方责任:

  1.提供相应资质,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现场规章制度;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3.根据总承包单位的施工进度,合理安排现场施工人员,保证施工工期。

  4.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5.加强现场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所有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6.整个项目材料实行总量控制,甲乙双方分别统计,需经双方校核签字认可。

  7.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8.材料损耗率不得超过合理损耗的6%,超过部分由劳务分包人承担费用。

  9.提前5天向工程承包人提出材料计划,材料计划必须符合工程实际需要。

  10.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85%。

  11.配合甲方组织所承担工程的`资料整理及交工验收。

  12.对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材料要爱护,不得损坏、丢失,否则,按原价赔偿。

  13.承担工程竣工交接前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成品保护,损失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4.为自身现场施工人员办理有关的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等。

  15.提供进场施工人员身份证及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单据复印件。

  第七条:工期

  配合土建装修工程同期完工。

  第八条: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消防分包合同 篇14

  甲方(承包人):____________

  乙方(分包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鉴于中山市英特利包装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442000000574036)(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甲方已经签订《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甲、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分包工程概况

  1、总包项目名称:厂房C(建筑面积21031.5㎡,厂房E(建筑面积21031.5㎡);

  2、分包工程名称:厂房C、厂房E的消防安装工程(工程量:详见消防安装预算书);

  3、分包工程地点:中山市三角镇高平村;

  第二条、分包方式、分包工程范围及内容:

  1、分包方式:包报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检验检测费、包验收合格、包质量缺陷维修、不含税金。

  2、分包工程范围及内容:

  (1)厂房C、厂房E的室外、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安装工程。

  (2)厂房C、厂房E的室内简易手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

  第三条、分包合同价款(不含税)

  金额:____大写:____

  小写:¥____元。

  合同价款已含乙方为拿到政府相关部门消防验收合格证所需的安装费、材料费、检测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机械停滞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劳动社保基金、工伤保险费用。其中,工程税费均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合同工期及工期延误处理

  1、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2、主体施工时乙方必须紧跟主体进度施工,如因乙方原因影响主体施工进度,经发包人和广东宏茂建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监理公司)确认后甲方有权按每延误一天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予以处罚,延误起过5天经发包人确认后甲方有权拒付未付进度款;主体完成后2个月内乙方须施工完毕并取得竣工验收证明书,如有延误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确认后甲方有权按每延误一天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予以处罚,延误起过5天经发包人确认后甲方有权拒付未付进度款;

  3、如因甲方原因影响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向后顺延。如发生不可抗力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工期向后顺延。

  第五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和保修

  1、乙方须按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如每批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测试记录、检验报告等,所采用材料、产品、器材必须符合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及规范施工,每项工作完成后必须自检并做好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须先行自检合格后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单位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整改后重新验收。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现行验收要求进行施工,保质保量,做到不漏水,并验收合格,若消防工程验收不合格,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4、该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并正式移交发包人且双方在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5、凡因乙方所用材料、设备及安装等造成的质量问题,均属乙方保修范围;保修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按到发包人书面通知48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处理,如乙方未能按规定时间及时处理,发包人将委托第三方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工程款和保修金中扣除。

  6、工程完成后,乙方负责向甲方组织完备有关消防验收所需资料、手续、属于消防部分的资料和费用则由乙方负责。

  7、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应提前5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同时按要求将竣工资料交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审核;如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在审核时发现问题,乙方需在要求的时间内补齐;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在收到通知后按约定的时间组织有关部门同乙方按合同及规范的标准进行验收。如达不到合格标准,乙方必须在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要求的时间内返修,直至达到要求为准。

  8、保修责任范围包括凡因乙方施工质量,采购材料质量原因造成损坏,均属保修责任范围。

  9、由于使用过程中人为损坏,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均不属保修责任范围。

  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包人)

  (1)为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及材料、设备存放场地。

  (2)为乙方提供临时用电及用水接驳点。

  (3)负责施工过程中,协调乙方与其它施工部门的关系。

  (4)协助乙方进行消防工程进行验收。

  (5)甲方须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给乙方,以保证施工顺利动作,保障工程按期完成。

  (6)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给乙方,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工程款的权利。

  2、乙方(分包人)

  (1)严格按相关图纸、规范、标准及审核意见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2)负责协助甲方办理本工程的施工许可证、验收等有关手续。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乙方必须对本工程进行保护,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否则甲方按200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5)负责管理及教育施工人员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6)工程完工后,负责办理竣工资料及检测报告、合格证,并送至发包人存档。

  (7)除发包人书面同意外,严禁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

  (8)因乙方原因至工程延误,则甲方按500元/天处罚,但不起过工程总造价的20%。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发包人建筑物所造成的任何损坏,乙方负责对其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负责协调与公安消防部门的关系,解决工程疑难问题,保证做好工程报建及验收工作。

  (11)乙方须按图纸施工并负责成功取得本工程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

  第七条、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要求

  1、安全生产目标:施工过程中杜绝亡人事故,重伤事故频率控制在0.9‰以下,一般性工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2‰以下;各安全检查达标合格率100%;杜绝职业病发生;杜绝坍塌、中毒、火灾等恶性事故发生。

  2、文明施工目标:文明施工必须达到中山市文明施工标准。

  3、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分包人财产安全,无论发生任何情况甲方与发包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各项管理条例,同时遵守承包人各项管理规定。

  5、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用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工完场清”,并堆放至承包人指定地点,否则每发现一次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贰佰元违约金。

  6、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违约(相对总包合同),乙方必须代替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第八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采用固定合同总价包干的方式与乙方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完成本分包工程的安装费、检测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机械停滞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劳动社保基金、工伤保险费用。其中,工程税费均由甲方负责。

  2、合同总价:________。

  3、付款方式:

  (1)乙方每月25日前做出当月进度报告交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在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确认后,甲方须按发包人和监理单位所确认的当月完成工程量总价的50%款于次月10日前支付给乙方。

  (2)乙方在取得本工程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后,由甲方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7%款给乙方。

  (3)工程合同款剩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甲方在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给乙方(不计利息)。

  (4)乙方在取得本工程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后15日内,如甲方未能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对已安装的消防设备停止运行及拆除。

  第九条、工程结算

  该合同为承包范围内总价包干,故承包范围内项目工程量结算时不予调整。如发包人需临时增加工程内容,发包人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发包人、监理单位、乙方三方签名确认工程量及工程造价后,增加的工程方能施工。

  第十条、工程变更

  1、乙方不得随意提出对原设计进行修改或变更,如因特殊情况须作变更或修改时,须以书面提出要求,征得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同意方能实施。

  2、如发包人要求进行修改或变更须以书面进行变更通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如有异议须在48小时内提出,如无异议则按变更通知要求进行施工。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供应

  1、所有消防材料必须执有产品合格证;设备必须出示国家消防产品检测机构合格检测报告。

  2、乙方供应的材料、产品、器材、必需有出厂合格证、测试记录、检验报告等,并提供材料样板交由发包人和监理单位验证同意后方可使用。

  3、如因特殊情况采用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材料代用品,须先书面征得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同意后方能实施。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每延迟一天,甲方须按日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工程款总额的1%滞纳金,直至付清工程款(进度款)为止。若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工程款的权利。

  2、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

  双方约定: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保修期满并清算完全部工程款后失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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