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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已购住房买卖合同书

时间:2023-03-11 08:26:23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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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已购住房买卖合同书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青岛市已购住房买卖合同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青岛市已购住房买卖合同书

青岛市已购住房买卖合同书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 夫妇。

  居民身份证号码: 、 。

  住址: 。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甲乙双方均属 , 村( 组)村民,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本村村委会同意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夫妇长期定居外省,房屋无人居住,现甲方自愿将位于 村 自然村( 组)的房屋院落( )及附属物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房屋相关的宅基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乙方。该院落建于 年,房屋为土木结构,建筑面积 平米,房屋用途为住宅。该宅基地使用权证号 。该院落具体位置: 东临 西邻 南邻 北邻 登记长度为 米宽为 米面积 平米

  第二条、价格

  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及宅基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乙方在合同生效日一次性付清。甲方出具收款手续。

  第三条、甲方在合同生效日将房屋院落交付乙方,届时该房屋院落无任何担保、抵押、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等,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有权追究违约利息,逾期超过一个月即视为乙方不履行合同,届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五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院落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将该房屋院落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逾期一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合同,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六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已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若因产权、使用权或其他产权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甲方愿意赔付乙方全部转让款及利息、房屋的改造、建造、装修等费用及土地增值部分。

  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相关产权证照转移义务。如因政府原因暂无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甲方需把相关证件交乙方保存。如遇政府征地、拆迁、回迁等,该院落的一切权利义务全部由乙方承担接受。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卖方: 、 夫妇。

  买方: 。

  签订日期 。

青岛市已购住房买卖合同书2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到如下协议:

  甲方自愿将座落在 县 村 组(宅基地自建住宅)房屋左边(背对大面面相门外)的50%(房产及相应土地权益)出售给乙方,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长10米宽15米,从土地到顶层的全部,出售给乙方(前后院落等所有权益也各占一半)。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共 元整,小写 元,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给付给甲方。

  第四条、特别约定:

  1、 甲方保证在交付房子时,甲方在该房屋上不设有他项权,如抵押权等。

  2、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甲方拥有该房产全部产权,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因为其他人主张权益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全额赔偿。

  3、 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及土地权益,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居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未审批或等级不影响本合同效力。

  4、 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该房屋损毁,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乙方有权在不影响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改装、改建及装修。

  第六条、如国家征地、企业收购、政府改造补偿等情况,乙方购买的50%部分土地赔偿归乙方所有,相应住房面积赔偿归乙方所有。总之乙方享有已经购买的房产及土地上所拥有的一切权益。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如果反悔,甲方要给予乙方以购买房屋价格的四倍进行赔偿,甲方违约造成乙方需要法律维权的,乙方所支付的合理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等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今后如乙方就此房屋出卖时,需要甲方签字时,甲方无条件予以配合。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见证人:

  年 月 日

青岛市已购住房买卖合同书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自愿制定本房产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一、卖方有房产 个单座落在深圳市 第 座 楼 单元。合计面积 平方,现自愿将该房产卖给买方。售价为 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原楼价为 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二、买方对上述房屋已核实,并审阅了房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后同意交付上述房产价款,买卖双方一致自愿成交。

  三、双方在本合同上签署时,买方当即将房产全部的价款交给卖方,卖方在收到该房产价款后,即将上述房产证书及有关资料交给买方。

  四、双方买卖成交后,即携带房产权征书到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产所有权即归买方所有。

  五、卖方所卖房产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续不清时,概由卖方负责,与买方无关。

  六、买方在交付房产价款后,而卖方不能交房时,则卖方应即退回房产价款,并负责赔偿买方损失。

  七、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时,应提请深圳市仲裁机构仲裁或深圳市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在双方签署 后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钢笔填写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 页,为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深圳市公证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签定地:

  签定地:

  签定时间:

  签定时间:

青岛市已购住房买卖合同书4

  卖方:

  买房: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新城村新农村别墅楼,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购房说明

  1、甲方所售房屋位于 组

  2、该房屋整楼共六户两层从南向北,呈一字排开,从南向北,第一户为 号,以此类推,乙方向甲方购买从南向北第 户,楼房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3、该房屋主体为砖混结构,带前院后院,大门朝西落地式,房屋共二层带阳台,左右边隔墙与他人共用。

  4、房屋总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前院占地面积 平方米,后院占地面积 平方米,公用自有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付款方式:该房屋总售价 万 首次付款 万 二次付款 万

  第三条、产权范围

  1、该房屋产权范围包括前后院,户与户以隔墙为界,前院以透视墙外米处至房屋前外墙为界;后院以该房屋后外墙向后 米。其中公用面积至后墙向西 米处。

  2、该交易房屋使用的土地为新城村村委集体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体同意,乙方购买后可以长期占有、使用及转让。

  第四条、特别约定:

  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乙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甲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为保证本合同切实履行以及房屋的交付使用,甲方保证并承诺如下:甲方自愿根据本合同条款将房屋售予乙方,对此不反悔;而且保证该房屋质量符合居住要求,不存在任何质量瑕疵。

  3、该房屋与他人及村集体不存在经济纠纷,该房屋售予乙方后,该房屋的.所有权益归乙方所有。

  4、甲方承诺该房屋不存在抵押、偿债、转让等纠纷问题。5、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

  6、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条、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一份。其他:另附别墅楼平面图一份。

  甲方:

  乙方:

  新城村支书:

  新城村主任:

  新城二组队长: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青岛市已购住房买卖合同书5

  卖方:

  买方:

  一、房屋买卖的背景:

  甲、乙双方根据各自的实际需求自愿结合,就甲方将另一套闲置住房卖给乙方事宜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二、买卖房屋所在的'位置、面积:

  甲方将位于小区栋单元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住房一套卖给乙方。

  三、买卖房物售价金额:

  双方协商房屋总价款为元。含水、电、煤气安装费。

  四、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乙方需在日内支付万元给甲方,甲方将房屋钥匙交给乙方。余款必须在年月日前付清,甲方出具收款凭证。

  五、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并缴纳足额房屋购买款后,完全拥有该房屋和本小区其他居民同等时效的产权及使用权。甲方保证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负责解决入住前后相关事宜。

  2、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甲方及见证人、甲方子女代表清楚并可证明甲方的所有子女家属成员均知晓并同意、支持该合同的履行事宜。

  3、因该房屋未办理房产证、契证、土地证,甲方需在统一办理房产证、契证、土地证时更换户主名字,即由甲方名字更换为乙方名字。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如房屋交付后发生该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和其他纠纷,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3、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和其他相关费用。

  4、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该赔偿对方房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它约定事项:

  九、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壹份交由村委会存档。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青岛市已购住房买卖合同书6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希共同信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 住房壹套, 结构,楼层 ,面积 ㎡,户型 ,卖给乙方,并由乙方享受其一切权益,成交价格人民币 (小写: 元整)。

  二、房屋产权证号: ,土地使用证号 等证件齐全。

  三、付款方式:甲方将房屋产权证及土地使用证(原件)交给乙方保管,乙方一次性支付房款人民币 ( 元整),甲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以前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一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悔约,并赔付违约金 (小写: 元整)。

  2、甲方中途悔约,并赔付违约金 (小写: 元整)。

  3、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甲、乙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青岛市已购住房买卖合同书7

  编号:

  厦门市 (以下简称卖方)与 (以下简称买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卖方将坐落于厦门市 区 路(街、里、巷) 号(幢) 室出售给买方。该住房为 结构,于 年 月竣工,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第二条以成本价、统建解困房价、房改经济适用住房价、商品房指导价(或评估价)购买的获得全部产权。高层住宅以标准价购买的获得 %产权。

  第三条计价:

  1、不超标面积 平方米,以 价出售,单价 元,计 元。

  2、杂物间面积 平方米(层高2.2米以下;层高2.2米以上),单价 元,计 元。

  3、超标面积 平方米,单价 元,计 元。

  4、超商品房指导价计 元。

  5、超标准装修计 元。

  6、工龄折扣 年,计 元。

  实际付款:1+2+3+4+5-6= 元

  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第四条该房产建筑面积的计算以土地房屋权属证书记载为准。

  第五条购买单位自管公有住房的,由卖方持本合同、《公有住房出售核定表》、个人交款单、房改专用发票、户口簿,到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统一办理产权登记。购买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管理的'公有住房,买方直接凭本合同、房改专用发票、户口簿,到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统一办理产权登记。

  第六条买方与毗邻房产共同享有使用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如走廊、梯级、通道、供电、供水、排水、共用天线等系统)。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按《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执法。

  第七条买方取得该房产后,自行管理和维修、养护,保证房屋安全使用。

  第八条买方使用该产业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和维护公共利益。

  第九条买方取得该房产后,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的使用功能和房屋建设结构,不得拆改上下水管道、供电设备、公共电视天线、通信和煤气等管线;不得更改建筑物外观艺术造型,严禁在房顶、阳台及公共地上搭建。买方若有违反本条规定,卖方有权责令其恢复原状、补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或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买卖双方应共同遵守厦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及规定,双方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诉法院。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盖章)

  买方(盖章)

  法人代表: (签字)

  法人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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