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出口合同合集八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出口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出口合同 篇1
合同号: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
3.单价:_________
4.总值:_________
(上述2、3、4条合计)
5.交货条件:
fob/cfr/cif:_________
除非另有规定,cfr和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_________)办理。
6.货物生产标准:_________
7.包装:_________
8.唛头:_________
9.装运期限:_________
10.装运港口:_________
11.目的港口:_________
12.保险:
当交货条件为fob或cfr时,应由买方负责投保:_________
当交货条件为cif时,应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_________险;附加险:_________。
13.支付条款:_________
13.1 信用证(l/c)支付方式
买方应在装运期前/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在_________银行以电传/电信方式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议付信用证,信用证应在装船完毕后_________日内在受益人所在地到期。
13.2 托收(d/p或d/a)支付
货物发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付款跟单汇票,按即付款交单(d/p)方式,通过卖方银行及_________银行向买方转交单证,换取货物。
货物发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承兑跟单汇票,汇付款期限为后,按即期承兑交单(d/a日)方式,通过卖方银行及_________银行,经买方承兑后,向买方转交单证,买方按汇票期限到期支付货款。
13.3 汇付(t/t或m/t)
买方在受到卖方依本合同第14条规定提交的海运的海运单据后七日内,以电汇/信汇方式支付货款。
14.单证:
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交下列单证:
①标明通知收货人/受货代理人的全套清洁的、已装船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已付/到付的海运提单。
②商业发票_________份;
③在cif条件下的保险单/保险凭证_________份;
④装箱单一式_________份;
⑤品质证明书;
⑥原产地证明书。
15.装运条件:
15.1 在fob条件下,由买方负责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洽定舱位。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船期前_________日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金额、箱数、总重量、总体积及货物在装运港备妥待运的日期以电传/传真通知买方。买方应在装船期前_________日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以便卖方安排装运。如果有必要改变装运船只或者其到达日期,买方或其运输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船只不能在买方通知的.船期后_________日内到达装运港,买方应承担从第_________日起发生的货物仓储保管费用。
15.2 在fob,cfr和cif条件下,卖方在货物装船完毕后应立即以电传/传真向买方及买方指定的代理人发出装船通知。装船通知应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包装尺码、发票金额、提单号码、启航期和预计到达的目的港的日期。如货物系危险品或易燃品,也应注明危规号。
15.3 允许/不允许部分装运或转运。
15.4 卖方有权在_________%数量内溢装或短装。
16.质量/数量不符和索赔条款:
在货物运抵目的港后,一旦发现货物之质量、数量或重量与合同规定的不符,买方可以凭借双方同意的检验组织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但是,应由保险公司或航运公司负责的损失除外。有关质量不符的索赔应由买方在货物到港后30天内提出;有关数量或重量不符的索赔应在货物到港后15天内提出。卖方应在收到索赔要求后30天回复买方。
17.不可抗力:
卖方对由于下列原因而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的,不负责任: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其他任何在签约时卖方不能预料、无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卖方应尽快地将所发生的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12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的事宜。
18.仲裁: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依据其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拘束力。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承担,但仲裁委员会另有裁定的除外。在仲裁期间,除仲裁部分之外的其他合同条款应继续执行。
19.特殊条款:_________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卖方(盖章):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出口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代理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双方经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达成如下协议:
合同号: 合同总金额:
一、甲方尽力协助乙方对外签订出口合同,甲方须审慎地和进口商商定合同条款。在确定具体条款内容后,要求乙方按此条款与进口商签订出口合同。
二、委托内容:
1、委托出口商品的名称、质量、数量:
商品名称:
牌号:
规格:
数量:
2、委托出口商品的价格幅度、支付方式、货币种类:
单价:
支付方式:不可撤消、可转让的、90天远期信用证
3、委托出口商品交货、运输要求:
交货期:
三、甲方确定的供货商为
四、甲方同意由乙方同供货方直接签订购货合同,供货方将按购货合同要求把货物交到乙方指定地点。
五、乙方须克尽职责地完成所有制单(报关单、形式发票等)、及报关工作,并负责租船、通知买方办理保险。甲方负责货物的国内运输,并全程配合乙方完成报关、交货手续,直至乙方取得货运提单。
六、甲方要求进口商开立信用证时注明甲方为第一受益人,乙方为第二受益人。并且只有乙方有权向议付行议付。甲方应尽力要求进口商将开立信用证的受益人直接指定为乙方。
七、在收到信用证的同时甲方支付 %的履约保证金,并经乙方账户转付进口商。
八、乙方收到确认无误的信用证后必须保证在 30 个银行工作日内按照信用证金额的 70-80% 比例完成打包贷款。贷款款项用于支付货款,贷款利息由甲方承担。备货所需的余款由甲方首先以定金或者预付款的形式直接支付给供货方,甲方在实际向供货方付款后,应该要求供货方出具此款系付乙方与其所签订的.供货合同项下货物的部分货款的证明文件并提交给乙方,以证明甲方完成全部货款的付款义务。甲方应协助乙方取得供货方全额的增值税发票。
九、由甲方承诺由其 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对打包贷款的银行为乙方提供银行认可的反担保。
十、乙方如果在正本信用证被银行正式确认接受后 30 天内无法完成打包贷款,应该按照合同金额的 2.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费用的收取和分担:乙方按照合同金额的 % 向甲方收取代理费。本合同履行所产生的所有直接费用及相关必要费用(报关费、检验费、运费、银行正常手续费等)均由甲方承担,由甲方直接支付。其它额外费用由乙方告知甲方同意后,由甲方负担。甲方FOB交货后同意由乙方出面办理押汇,押汇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二、乙方在收到全额的增值税发票和所有退税有关单据后 个月内办妥出口退税。
十三、乙方结汇后在三个银行工作日内将扣除贷款、甲方应承担的费用,以及乙方应收取的 % 代理费后即时付给甲方。出口退税款到帐后即付甲方。
十四、甲方应该确保乙方与进口商签订合同的真实性和可履行性,如乙方确有可靠证据证明或甲方、进口商的行为足以引起乙方对合同真实性的合理怀疑,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因甲方的过错对进口商的资信缺乏必要的了解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困难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必须承担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五、合同纠纷:
1、如属甲方责任造成涉外合同不能履约,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如属外方(进口商)责任,甲方应在索赔期内提交正式的书面索赔文件,索赔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3、无论属外方(进口商)还是甲方责任,合同未能执行的,乙方不收取代理费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六、本合同所产生之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以补充协议书或合同附件等形式予以补正。
十八、本合同生效之前提条件:乙方法定代表人按照乙方和通知行签订的协议规定的程序签字确认所收到的信用证是符合要求的,是可接受的,经银行押密后通知甲方该信用证即为有效,本合同自此时发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方各执三份。
甲 方: 乙 方:
签 章: 签 章:
日 期: 日期:
出口合同 篇3
甲方__市___进出口有限公司
乙方 自然人
一、甲方责任义务
1、 甲方同意乙方以__市___进出口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活动。
2、 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的要求对外签订外贸合同对内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即时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 甲方将无偿为乙方提供谈判场所提供通讯便利但其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在乙方业务收入中扣减。无偿提供出口业务及法律法规咨询按时提供全套公司单证在乙方指定地点办理海关、商检备案手续。
4、 甲方保证维护乙方的商业秘密。并通过自己的渠道协助乙方扩大业务。
5、 甲方保证乙方运用资金的'安全承诺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资金往来并在安全收汇后2——3个工作日按照当日牌价结算人民币货款给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产厂商。甲方保证乙方的利润所得并根据双方商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
二、乙方责任义务
1、 遵守法律和国家外贸、外汇、海关方面的政策。
2、 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工作程序。
3、 自行承担自身业务的所有费用。
4、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相关出货资料必需真实有效并具有合法性。
5、 单单结汇。乙方愿意支付甲方每笔转帐金额的 千分之_rmb但每票不低于rmb _佰元整 不高于rmb _仟元整 做为手续费如在转帐过程中非甲方操做失误产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法律责任双方必需严格执行本协议
若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 至使甲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时 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在乙方提出书面请求并提供费用协助下 代理人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四、其它事项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该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备注甲乙双方在执行过程中若对本协议上述条款有不同的见解和异议需经双方协商研究同意后方能够进行修改和补充。
甲方
乙方 __市___进出口有限公司
签字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出口合同 篇4
甲方:
地址:
Tel(电话):
Fax(传真):
乙方:
地址:
Tel(电话):
Fax(传真):
甲、乙双方愿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签订本合同。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实施进口行为。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1.甲方自行与境外供货商确认进口商品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要求的交货期等所有内容。
2.乙方不承担甲方委托进口产品的质量风险和市场价格风险。若由于甲方未履约或未完全履约,而造成乙方未履约或未完全履约之责任完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保证提供的报关商品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等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并符合归国家对 (地区名称)小额商品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否则,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概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将商品的具体清单、价格和数量等资料在境外卖方发货期前5个工作日将订货通知单交乙方以便乙方办理商品进口的审批手续和进口报关的有关手续,以乙方的名义代甲方签订外贸合同。在执行进口合同过程中,随时向甲方通报有关情况并会同甲方及时处置。
5.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首先根据上述法律及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达成的`基本原则协商解决。
6.本委托合同规定的代理手续费为货值的 ,不包括办理外贸合同项下仲裁、诉讼及外商破产事宜所需的任何费用,及码头、船务、商检、仓储、运输等其他费用。
7.乙方代理甲方从 进口( )一批。数量( )吨,价值 ( )美元。
8.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本合同签章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____月____日
出口合同 篇5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数量、单价、总值:
卖方有权在3%以内多装或少装。
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____%按FOB值计算。
第三条 装运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第七条 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__国的____ 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国到期。
第八条 单据:卖方应向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第九条 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只、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条 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电报通知买方。如果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因执行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口合同 篇6
托人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 有限公司代理出口 产品,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委托人义务
1.1 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1.2 对本协议以及代理人根据本协议与国外买方签订的外销合同的条款进行充分的了解, 对各方的权利义务,?? 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责任的条款有充分的注意。
2.代理人义务:
2.1 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2.2 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委托人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委托人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2.3 对外成交后,及时将外销合同副本送交委托人。
2.4 办理出口所需的商检,报关,对外运输,并对外议付。
2.5 根据外销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在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付款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买入价,将外汇折算成人民币支付给委托人
3.外销合同
(1)接受代理人现采用的商品外销标准正本合同的固定条款。承认代理人代表委托人承担这些合同条款对
(2)收到代理人交来的外销合同副本后,立即进行核对。如发现与其原要求有不符点,在收到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电报通知代理人。否则,视为委托人已接受该外销合同,承担该外销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4.出口货物
(1)委托人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并须按照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包装。
(2)提供货物的品质证明文件。
5.费用
(1)委托人承担代理人因代理出口产生的运输费、商检费、港口运杂费、仓储费、报关费、保险费及银行手续费等有关费用。
(2)根据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计算总货款,并根据此总货款向代理人支付___%的代理费。
(3)上述的费用及代理费需在代理协议签订后__日内交付。
6.违约责任:
(一)委托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 若由于委托人原因未能在港口当局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关、纳税、商检、发运等有关手续, 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自行负责。 因委托人违约给代理人造成损失的,需向代理人给付总货款___%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补偿代理人的损失, 委托人还需向代理人补足不足部分的损失。
(二)代理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 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 使代理人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的, 代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在委托人书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费用及协助下, 代理人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7.争议解决
若产生争议, 双方需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可向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协议双方签字和/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合同 篇7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数量、单价、总值:
卖方有权在3%以内多装或少装。
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____%按FOB值计算。
第三条 装运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第七条 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__国的____ 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国到期。
第八条 单据:卖方应向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假如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第九条 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只、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条 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电报通知买方。假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因执行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假如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口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为了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发展现代农业,推动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我县区域主导产业——茶业,建设好无公害茶叶生产基地,更好地将茶叶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实施一体化经营,按照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思路发展我县茶业经济,走茶业产业化可持续发展之路,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收,在有关政府部门的关心、帮助下,推行“公司+基地+农户”的茶叶产业化经营模式。雅安市茶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四川省雅安义兴藏茶有限公司与名山县新店镇 村经双方充分协商,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乙方作为甲方的.茶叶生产基地,乙方所有茶农的茶园生产的边销茶原料原则上由甲方按采摘标准随行就市,分级按质论价,优先全部收购。
二、乙方作为甲方的茶叶生产基地,不得再与其它方签订茶叶供销和茶叶基地合同。若受市场变化或加工能力影响,为减少茶农损失,经甲方同意后乙方茶农可以对外销售茶叶。
三、乙方茶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无公害茶叶生产标准和技术进行茶园管理(包括农药和肥料品种的使用、低改、采摘、修剪、病虫害防治)。如有不按上述管理办法实施的,特别是造成茶叶农药残留超标或在茶树上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茶农,甲方将停止收购该茶农的茶叶原料,待改正后并经审定合格后方可收购。
四、在合同执行期间,考虑到茶叶生产受气候影响特殊性和市场所需产品数量、种类变化,双方每年在新茶收购前签定当年茶叶原料收购定单,确定收购原料标准、数量,甲方在收购茶叶原料时按随行就市提前公布茶叶原料价格。
五、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茶叶原料,必需得符合甲方的质量标准。如有上述情况,甲方有权拒收。
六、为了提高茶农科学种茶技术水平和自身素质,甲方有责任对乙方茶农每年提供无偿茶叶生产技术培训。
七、乙方茶农向甲方出售的原料茶,凡符合质量标准的,甲方应及时支付茶款,不得拖欠。
八、甲方可视经营状况,对基地内困难或有残疾的茶农无偿提供一定的农药和肥料等生产资料补贴或赊销。
九、若甲方与乙方茶农发生纠纷,乙方村委会有责任主动积极出面解决。
十、本合同执行不受甲、乙双方领导人人事变动的影响。
十一、甲、乙双方如不按上述合同条款执行,造成另一方损失,根据损失情况,由违约方赔偿另一方因违约而受到的损失。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再协商补充。
十三、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时间为10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依形势变化而重新议定合同。
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监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
村长: 村支书: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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