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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

时间:2023-06-02 10:43:56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有关项目合同模板集合七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项目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项目合同模板集合七篇

项目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现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承担监控系统安装工程。()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过认真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安装工程概况

  1、安装工程名称: 监控系统

  2、安装工程地点:

  3、安装工程内容: 监控系统安装调试

  4、合同签订地: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安装工程的安装工程图纸、楼层施工用电、用水;并提供施工现场专用的有安全防范措施的仓库,以保证乙方能如期完成安装工程工期。并承担以下义务: 1按时对安装工程、施工及安装工程进度实施监控和验收。 ○

  2按时支付安装工程进度款。 ○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提供安装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在保证安装工程质量和安装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设备的集成和安装调试工作。

  三、安装工程的时间和进度

  1、工期为自开工之日起至验收完毕,共 日。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可顺延工期:

  1 施工现场电源未接通,或障碍物未清除,影响施工; ○

  2 因甲方签约时未曾说明的施工限制而影响进度; ○

  3 甲方对双方签约认可的设计、配臵提出改动而影响安装工程进度; ○

  4 在安装调试中停电 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电 天以上; ○

  5 因甲方决策不及时而影响安装工程进度; ○

  6 因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有关款项而影响安装工程进度; ○

  7 因不可抗力而延误工期。 ○

  3、安装工程中甲方对监控点进行增减,则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安装工程联系单。

  4、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如因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其他经甲乙双方认可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在安装工程无法完成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解决方法。

  五、安装工程及安装工程量的变更

  1、由于甲方原因,对安装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乙方出具安装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安装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甲方不出具安装工程联系单,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2、由于乙方因设备停产、施工现场条件限制等原因对安装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甲方出具安装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安装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乙方不出具安装工程联系单,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六、安装工程验收

  1、甲方有权要求验收安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乙方所供设备,乙方应协助甲方的验收。

  2、甲方按附件(监控系统安装工程预算清单)的设备配臵验收乙方提供的设备,整体安装工程验收遵从附件(监控系统安装工程预算清单)商定之标准。

  3、甲方在收到乙方系统安装调试完毕或安装工程完工通知之日起 日内完成系统的验收。在此期间内,如甲方没有异议,应即时签署安装工程验收合格证书,如甲方届时未提出书面异议,也未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则视为验收合格;如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乙双方应在 日内达成处理意见。

  4、甲方收到乙方验收安装工程通知之日起 日内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5、有关验收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6、安装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双方人员签字,甲方方可使用。

  七、安装工程质量与售后服务

  1、安装工程的设计、设备供应、施工及安装工程质量遵从双方共同商定之标准。

  2、乙方负责对甲方的操作和维护人员安排一次集中培训,帮助他们学会系统的操作和日常维护。

  3、乙方对安装工程实行 年保修,负责更换或/和修复有质量问题的设备,但不承担因天灾、人为操作及其他非产品安装工程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设备损坏责任。对保修期后的系统故障或损害,公司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并在设备修理期间尽量为客户提供暂用替换设备,以减少甲方系统的停运时间。

  4、乙方在全部安装工程完工后,向甲方提供所有设备之安装及操作手册一套。

  八、安装工程造价

  监控设备金额为: 元(人民币: )

  安装调试费金额为: 元(人民币: )

  安装工程总造价为: 元(人民币: )

  九、安装工程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安装工程总造价 30 %的预付款,作为定金及购置相关工具和设备。

  2、安装工程施工到摄像机安装时约安装工程量的50%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安装工程总造价 %的安装工程进度款。

  3、安装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剩余 %的安装工程款项。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则违约方应按国家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2、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3、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条款九按安装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安装工程款,甲方须另加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一/每天的逾期违约金作为乙方的补偿;乙方并有权利暂停安装工程的施工,待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安装工程款和逾期违约金后恢复施工,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期责任。甲方已付金额不足乙方所供设备款时,乙方有权收回所供设备,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在甲乙双方不能就造价变更及其付款方式达成一致协议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更改设计或设备配臵的要求。

  5、安装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返工、停工、窝工、倒运、人员设备调迁、设备材料积压的实际损失。

  6、安装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有关设备,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附件(监控系统安装工程预算清单)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安装工程验收合格,结清全部安装工程款后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冲突之处以最后签署生效之协议为准。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条款,并签字确认如下: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合同 篇2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承担人:

  起止日期:? 年? 月?日至??年?月?日

  2XX年? 月? 日填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研究目标和主要内容:

  二、研究方法:

  三、成果形式:

  四、工作进度及项目完成时间:

  五、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

  六、项目组成员构成:

  七、违约责任:

  1 甲方因按照合同约定接受乙方的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甲方不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或接收工作成果的,乙方有权中止研究、拒绝交付工作成果,并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2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完成研究项目,并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若逾期不能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加方有权拒付报酬、索回已支付的`报酬并向乙方要求赔偿损失。

  3 双方都有违对方保守相关商业秘密的义务,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

  4 乙方保证不得将该研究报告另作其他的商业用途或公开发表。

  5 乙方保证本报告所用一切资料(含影像图片等)概不存在任何所有权类争议,如存在相关纠纷应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争议解决方法:

  乙双方对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应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

  十一、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月日

项目合同 篇3

  许多人在装修前都会根据自家的房间面积及自身经济状况算一下账:花多少钱就能把家打造得像个模样;也有许多人常常揣着这样的疑问:我花这么多钱,家装得值不值?那么,怎样充分利用资金及空间,把钱花在刀刃上,创造一个令人满意的装饰效果呢?记者采访了装饰业的有关专家。

  一装修专家则表示,选择适合自己的装修方案很重要。无论是设计师还是装饰公司,出于盈利的本能,都会在最初的报价上列出一些可要可不要的项目。这时消费者就要擦亮眼睛,删去那些可有可无的项目,以节省开支,但也不是所有东西都能省,消费者在和装修公司谈合同时,事先要心中有数。住户应该在考虑满足基本使用功能和体现家居造型氛围的同时,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事先确立一个合理的装饰费用投入。一般正规装修企业的毛利率占工程总造价的10-20%左右。有的消费者将一公司的管理费砍至工程总造价的5%,为了保持合理利润,装饰公司就只有在材料费、人工费上“偷工减料”了,最终受害者仍是住户。

  其实,如果有设计师的合理设计,就完全可以从根源上避免这些问题。华浔装饰的夏工指出:合理的设计方案其实才是最基本的省钱方法,因为一般来说,设计师会将居室的功能、装饰、用材等都一一标明在施工图上,并可以经过修改,直到你满意为止,从而避免了在装修过程中边做边看、边做边改所带来的人力、物力、财力浪费,更何况设计不合理,会导致部分室内空间利用不上,那也是一笔巨大的损失。

  专家建议,装修前一定要留出足够的时间把设计、用料、询价和预算做到位,前期准备的`越充分,装修的速度可能越快。住户收到工程图和报价单,一定要仔细阅读,要留意你所要求的装修项目是否已全部提供:比如,有没有漏掉窗帘、少报了一扇门等,而不应该死盯最后的总价,因为若报价里不包括你要的全部项目,到最后还是要超出预算。况且这些漏掉的项目到了现场施工时肯定少不了,届时不仅要多增加开支,而且还“受制于人”。

  用料做工,清楚明白。

  现在有些装修公司为降低成本,往往在代购材料时选择伪劣产品,以次充好来牟取暴利,所以,对于装修公司提供的图纸和报价单,消费者一定要让装修公司列出能表示出项目的尺寸、做法、用料(包括型号、牌子)、价钱的单子,不能笼统地一说了之,一定要弄清楚,写明白,免得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然后找懂行的人咨询或亲自到市场上去调查,查清楚这些主材的是否货真价实。

  在采购材料时,一定要货比三家,同时尽可能请设计师或装修的工人同去,一来他们知道何处可以买到物美价廉的材料,事半功倍。此外依托装修公司选材也是可行的。装修公司在选材上有固定网点,由于大批量选材,质量稳定且价格相对较低。

项目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经营范围包括:销售化肥、农药、各类农作物种子等农资产品,及提供农业机械作业(包括但不限于播种、收割及犁地)。

  乙方为农业经营者。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销售的化肥、农药、各类农作物种子等农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价格等同于或低于同类产品市场价。

  (2)、甲方为乙方提供农业机械作业,并达到一般农业机械作业的要求。

  (3)、甲方在销售农资产品时有权要求乙方对数量及价格进行确认并签字,同时对乙方没有预约的农业机械作业有权拒绝,并告知另行预约。

  (4)、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当年内乙方在农业过程中全部使用甲方销售的化肥、农药及各类农作物种子等农资产品及机械作业,甲方在20xx年12月31日前每亩地补贴50元给乙方做为奖励。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农业机械作业应提前3日亲自告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

  (2)、乙方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必须使用甲方销售的化肥、农药及各类农作物种子等农资产品,除经甲方同意及甲方没有销售的农资产品,不得使用他人销售的农资产品。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合格的化肥、农药及各类农作物种子等农资产品,如质量不合格,有权要求退货。

  第四条 价格

  (1)、化肥、农药及各类农作物种子等农资产品实行统一销售价,等同于或低于同类产品的市场价。

  (2)、农业机械作业价格的应由双方协商,价格等同于或低于市场同类农业机械作业的价格;价格的优惠由甲方根据乙方使用甲方化肥、农药及各类农作物种子等农资产品的数量进行核算。

  第五条 付款结算方式

  (1)、化肥、农药及各类农作物种子等农资产品应现款交易,不得赊账;若因特殊原因,经甲方同意,应在不迟于7天内偿付货款。

  (2)、农业机械作业的费用应在当天作业结束后进行结算,不得亏欠。对于农业机械作业费用的优惠,由甲方规定。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的化肥、农药、各类农作物种子等农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货,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的销售价格高于同一地区同一产品的价格,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高于的部分。

  (2)、乙方不得亏欠甲方的货款及农业机械作业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再提供任何服务,并由乙方承担所欠费用的百分之十作为违约金。

  (3)、乙方不得使用除甲方以外的`农资产品和机械作业,否则甲方有权取消承诺的价格优惠及每亩地的补贴,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一年;

  3、双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九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项目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现委托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承担网络监控系统安装工程。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安装工程概况:

  1、安装工程名称:网络监控系统安装工程。

  2、安装工程地址:

  3、安装工程概况:监控系统包括:设备安装、系统调试等。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系统的布线和施工人员的住所及施工场地、楼层施工用电和用水;并提供施工现场专用的有安全防盗措施的仓库,以保证乙方能如期完成安装工程工期。并承担以下义务:

  ● 按时对安装工程、施工及安装工程进度实施监控和验收。

  ● 按时支付安装工程进度款。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提供安装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在保证安装工程质量和安装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如下工作:

  ● 设备的安装调试:

  三、安装工程时间和进度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开始对现场进行布线施工和测试线路,完成后甲方通知乙方技术人员入场。

  2、安装工程中甲方对信息点进行增减,则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安装工程联系单,

  3、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安装工程及安装工程量的变更

  1、 由于甲方原因,对安装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乙方出具安装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安装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甲方不出具安装工程联系单,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2、 由于乙方因设备停产、施工现场条件限制等原因对安装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甲方出具安装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安装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乙方不出具安装工程联系单,甲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五、安装工程验收

  1、采用完工总验收的方式。

  2、安装工程验收标准。

  ● 图象清晰,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终端合格率为100%。

  ● a.根据甲方要求,甲方可请权威机构对本系统进行验收,并出示测试报告及结论,其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

  ● b.若权威机构对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布线安装工程出示了不合格的信息点,乙方将在有效工期内进行整改,再测试费用由乙方承担。

  3、双方人员进行验收,由双方人员签字,验收合格报告作为付款依据。

  4、安装工程完工,则应根据实际布线、信息点位置出具详细的竣工图纸。

  六、系统保证及安装工程维护

  乙方提供质量保证。在安装工程验收合格后壹年内,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故障,由乙方免费更换。如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因使用或管理不当造成设备损坏,乙方有偿提供设备配件。

  七、结算方式

  监控设备金额为:xx 元(人民币: 元整)。

  安装调试费金额为:xx .00元(人民币: )。整个监控系统总额的15%(包括硬盘录象机价格在内)

  八、支付条款

  1、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的款项,作为定金。

  2、设备到场经双方验收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的安装工程进度款。

  3、系统验收完毕后七天内,甲方向乙方付清40%的款额。

  4、合同执行过程中安装工程量的增减,则根据安装工程联系单,对材料和工作量的增减进行核算,其增减的费用在付款条件4中结清。

  九、设备标准、货运方式及验收

  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产品生产厂家的原装产品。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产品更新换代生产厂家的生产标准对设备进行验收。

  十、乙方提供一年免费维护,一年后按成本维护,响应时间24小时。

  十、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如因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其它经甲乙双方认可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在安装工程无法完成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解决方法。

  十一、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则违约方应按国家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2、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若甲、乙双方中一方废除合同,需向另一方支付安装工程总金额25%的违约金。

  3、如项目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延期,乙方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未完成部分项目金额的千分之一∕每天费用作为甲方的补偿。

  4、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条款八按安装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安装工程款,甲方须另加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一∕每天的逾期违约金作为乙方的补偿;乙方并有权利暂停安装工程的施工,待甲方向乙方制服相应的安装工程款和逾期违约金后恢复施工,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期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即生效(传真件有效)。

  2、本合同所属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设备)报价表〉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盖章之日起生效,属合同的组成部分。

  4、本合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乙同意上述条款,并签字确认如下:

  甲方:

  甲方代表: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乙方代表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合同 篇6

  甲方: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授权) 乙方: 中非锦程投资有限公司

  鉴于:

  一、甲方为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根据河北人民政府1.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平山至赞皇高速公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2.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平山至赞皇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3.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平山至赞皇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4.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平山至赞皇高速公路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5.河北省环保厅关于平山至赞皇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等文件的精神,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授权与乙方签署本协议。

  二、乙方为依法设立的投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项目投资、资产管理等投资建设的企业;

  三、为了确保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及其所辖部门给予乙方的权利,保证项目投资主体及乙方全体股东的权益,河北省人民政府同意授予乙方本协议所规定的特许权。

  因此,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以“BOT”模式建设平赞高速公路项目,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特许权合同书:

  第一章 特许权的内容、方式及期限

  第一条 特许权的内容

  1.1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对该高速公路项目的批复,甲方特许乙方独占排他享有投资、建设、经营、移交特许权,该权利在整个授权期内有效。

  甲方郑重保证: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未授予任何第三方享有本协议中乙方享有之投资、建设、经营、移交特许权。并将确保根据本协议授予乙方的特许权、其他权利和优先权不以任何方式受到损害和妨碍。

  特许权主要包括以下权利:

  (1)建设管理权;

  (2)运营管理权和车辆通行收费权;

  (3)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权、经营管理权。

  1.2甲方特许乙方享有独立、排他的平赞高速公路特许权,甲方根据本协议授予乙方的特许权在授权期间内是专属于乙方的。甲方确保特许权的任何部分在授权期间内不再授予其他方。

  1.3甲方特许乙方享有平赞高速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服务区的开发建设经营权。含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经营期限与乙方拥有的该服务区所有权同期。

  1.4特许权的补充规定

  1.4.1平赞高速公路收费站地址应当根据河北省政府的批准设立。

  1.4.2按照河北省有关规定,特许经营新建公路经竣工验收后,达到收费的必要条件方可收费,收费标准按省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执行。

  1.4.3公路建设和经营期限内,乙方享有国家、省有关公路建设和开发优惠政策,享受河北省人民政府及沿线各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公路建设和沿线开发的一切优惠政策。

  1.4.4乙方有权根据同期国家及河北地区消费物价指数变化情况或项目合理的经营成本等因素的变动情况,拟定公路收费价格调整方案,经报河北省政府批准后执行。乙方应当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第二条特许权的方式

  2.1该特许权以BOT(建设、运营和移交)形式由乙方享有。

  第三条特许权的期限

  3.1乙方享有的特许权期限(以下简称“特许期”)始于本协议缔结之日,于河北省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期限届满终止。甲方授予乙方收费经营期限为30年(不含建设期)。

  3.2上述收费经营期限指平赞高速公路,主线起点位于井陉县小作镇南石门村东,终点位于赞皇南山谷村西南石家庄与邢台两市交界处自北向南依次经过井陉矿区、井陉县、元氏县、赞皇县,全长81.898公里;辅线石家庄支线起点位于石家庄市西南环枢纽互通,终点位于元氏县北正乡,通过北正枢纽互通与平赞高速公路主线相接,沿线主要经过鹿泉市、元氏县、井陉矿区、井陉县、赞皇县,全长24.14公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的收费经营期限。

  3.3鉴于平赞高速公路共有大桥51座、中小桥14座、隧道11座,高速公路维护任务重、费用高,为保证公路完好,甲方同意除给予乙方投资建设期3年以外的高速公路30年收费经营权。

  3.4服务区的经营期限与乙方拥有的该服务区所有权期限相同。

  3.5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符合国家现行和日后颁布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经省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交通厅批准,特许期限可以延长。

  3.6在特许期内,如因本协议规定的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实施或继续实施项目建设、运营、移交的,特许期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当与不可抗力持续的时间相同。

  第四条乙方享有特许权的先决条件

  4.1河北省人民政府形成同意参照BOT模式投资建设平赞高速公路的文件。

  4.2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平山至赞皇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4.3河北省发改委对平赞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4.4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平山至赞皇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4.5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平山之赞皇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

  4.6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平山至赞皇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计划的预审意见。

  4.7乙方向甲方提交其关于平赞高速公路工程投融资计划以及银行贷款承诺书。

  第五条特许权的转让、担保、出租

  5.1转让

  5.1.1乙方依据本协议享有的投资建设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乙方股东或投资联合体调整和变化需报甲方备案,但新的股东或投资联合体必须承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承担相应的义务。具体项目由乙方依据本协议专门成立的项目公司实施投资建设。

  5.1.2乙方根据本协议享有的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开发经营权可以转让,但是必须具有以下先决条件:

  5.1.2.1乙方事先将转让的内容、方式及受让人的.概况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同时向甲方递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甲方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并同时在此期间出具同意与否的书面意见。

  5.1.2.2乙方已经获得受让方的同意,取得受让方承诺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和享有权利的书面文件,并将此文件正本一份提交给甲方。

  5.1.3乙方与受让方签署的转让合同中,受让方对乙方承担的义务,不得少于本协议中所规定的乙方义务。

  5.2担保

  5.2.1乙方有权将其依据本协议享有的公路通行收费权以及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开发经营权进行担保。

  5.2.2乙方用上述权利进行担保的期限不得超过本协议规定的特许期。

  5.3出租

  5.3.1乙方有权将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经营权进行出租。

  5.3.2上述设施的出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协议规定的特许期。

  5.3.4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进行转让、担保、出租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特许权,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章 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第六条 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6.1在公路移交前,公路基础设施和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由乙方享有。

  6.2甲方承认这种所有权和经营权,这种所有权和经营权依照我国法律得到体现。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在整个特许期内,对乙方享有所有权和经营权的设施及其他资产不进行征用、充公、收归国有。

  6.3在特许期内甲方和其他第三方需占用公路用地,穿越公路(包括上跨、下穿)构筑、设置构筑物、管线,增设公路交通岔道口,沿线公路两侧经营性网点、房屋开发,需上下公路的交叉设施和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各种宣传、广告设施,必须征的乙方同意后,甲方方可办理路政审批许可证手续。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与赔偿。

  6.4特许权期限届满后,甲方无偿收回平赞高速公路及其配套的服务设施所有权。公路设施所有权移交给甲方的日期为特许权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次日。

  第七条 设施的转让、抵押、出租

  7.1在特许期内,公路基础设施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担保,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7.2乙方有权对公路沿线区域内的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进行转让、抵押,但是必须事先告知受让人或抵押权人,甲方在特许权期限届满后有权无偿收回上述设施。

  7.3乙方对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的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有权进行出租。

  7.4乙方违反本协议进行转让、抵押、出租公路基础设施的,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提前收回设施所有权,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章 工程

  第八条 工程的建设施工

  8.1建设施工的一般性规定

  8.1.1本协议项下工程的正式名称为:平赞高速公路项目工程。该工程的组成详见本协议工程项目简介及平赞高速公路详细工程地址总说明。

  8.1.2乙方对平赞高速公路详细工程地址勘察总说明中列举的项目,执行项目自建总承包或其他承包建设方式。乙方应选择相应资质等级的第三方进行设计、施工。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设计、施工规范。经甲乙双方审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更改。如果一方认为确需更改原设计,必须经过原设计单位的同意,并修订出图纸及说明,由此发生的工程费用的超出部分由提出方负担。

  8.1.3乙方同时负有平赞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前期工作,包括设计、施工、质量控制等以及工程建设期间的相应义务。

  8.2工程交、竣工验收

  工程的交、竣工验收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2.1工程竣工后,乙方按照规范要求向甲方提交申请验收报告,甲方收到报告后,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xx年3号)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后甲方必须提交验收结果,如果不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组织进行验收,又不能提出书面意见的,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8.2.2验收中如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工程质量管理部门所规定的要求,或有需要进行局部修补的项目,乙方应当负责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返工修补完工再提请验收,直至达到要求。

  8.3工程的质量控制

  8.3.1乙方应自觉接受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对平赞高速公路的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测。并对检测出的不合格工程进行返工,负责全部返工经费。但这种监督和检测应尽量地避免对施工进度造成干扰。

  8.3.2乙方有权派代表参加平赞高速公路的检测和验收。

  8.3.3监督和检测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项目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位于镇政府旁龙天地产开发项目 (下简称本案)项目事宜现就有关细节,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代理权限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为本案之国内物业销售独家总代理。符合当地政府部门规范要求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文本由甲方提供,若需修改,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按照与甲方所商定并经甲方签章认可的售楼价格进行销售。

  第二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代理期从合同签定之日起到20xx年6月10日止。如经双方书面同意,可延长合同有效期限。

  第三条:代理面积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之部分为本案之全部住宅楼及车位。

  第四条:售楼款之收取

  诚意金、正式定金、售房款均由甲方收取。

  第五条:本合同乙方请佣之条件所指之售出,包括以下情形

  1、 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售出着。

  2、 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售出着。

  3、 买方与乙方签定预约单后,除买方之原因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与买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否则该户视同售出,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相应之佣金。

  第六条:银行按揭

  1、甲方承诺给予买方总价款40%-70%之1至30年银行按揭,非经甲、乙双方书面换文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

  2、店面、车位亦应享有总价款50%以上之1至20年银行按揭。

  第七条:本案约定买方之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签约付90%,交房前15日付10%。)

  2、住宅首付30%至60%,银行按揭为总价款之70%至40%。店面、车位首付50%,银行按揭为总价款之50%。

  第八条:广告费支出

  1、本案之广告费由甲方支出。

  2、本案之总广告预算以物业总值的0.8%为准,但不包括现场售楼处及实品屋装修、家具、设备及房展会参展费用。

  第九条:甲乙双方责任及义务

  甲方责任及义务:

  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有关工程及销售的政府文件,甲方保证乙方按

  甲方委托进行的所有销售均系符合政府有关的合法行为。

  2、 甲方负责提供销售所需的`图纸及其他文件并就上述图纸文件的有效

  性、真实性负责,供乙方向客户推广时使用。

  3、 甲方提供售楼中心的办公设备,含办公桌,椅,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及必要的文具及销售道具、沙盘模型、3D影视等。使用期间维保费用由甲方负责。

  4、 甲方负责支付销售中心的电话费用及饮水票等日常开支。

  5、 甲方应及时对乙方在销售中面临的困难给予必要的协助,并对乙方就销售事项或与销售相关的其他事项的征询给予及时的答复。

  6、 营销现场除销售人员由乙方提供,其余人员由甲方提供。

  7、 营销现场销售人员服装和住宿由甲方提供。

  乙方责任及义务:

  1、 负责营销人员招聘及培训,基本工资及佣金;

  2、 负责销售价格建议及制定;

  3、 负责营销现场管理制度;

  4、 负责开盘前销售策略建议;

  5、 负责开盘流程建议

  第十条:佣金计算方式

  1、甲方同意按销售项目的销售均底价为 元/平方米,超出均底价的部分作为乙方之销售溢价,甲方得80%溢价,乙方得20%溢价。

  2、甲方同意给予乙方之销售佣金,为本合同有效期内,售出住宅各单位销售总价的0.8%。

  3、本合同签定后从乙方销售人员正式进场起前三个月销售人员及技术人员费用由乙方负责,如超过三个月未开盘,则乙方的销售人员及技术人员费用甲方按每个月叁万陆仟元人民

  币整补贴给乙方,乙方不用返还该费用。

  4、买方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预缴定金,虽《商品房买卖合同》于本合同有效期后一个月内签订,亦应视同成交,甲方仍应支付乙方该户之佣金。

  5、项目开盘如乙方销售业绩超过可销售面积50%(含50%),甲方给予乙方伍万元人民币整作为奖励。

  第十一条:佣金支付方式

  买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付首期购房款,视为成交,甲方应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佣金(乙方不提供发票及税点)。乙方于每月30日之前提供佣金请款明细单,甲方审核后,于次月5日之前以转帐支付佣金。否则,次月乙方将直接收取客户定金,冲抵本期应得佣金。

  第十二条:经甲方与买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双方依所订之合同内容相互负责,与乙方无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有增减之条款,均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始生效。若合同解除或合同期满,甲、乙双方需互相返还财务,结算佣金,乙方应在合同解除或合同期满之日起三天内撤出售楼部,将售楼部及甲方原投资在售楼部的设施交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调解及诉讼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如有争议,应以物业所在地之有关单位进行协调,调解不成则以物业所在地之法院为诉讼单位。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立合同之:

  甲 方:

  代 表:

  乙 方:

  代 表:

  帐号:1313-5101-0400-20236(福州农行晋安之行)

  20xx年3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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