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合同

合作合同书简单

时间:2024-04-10 13:19:47 合作合同 我要投稿

合作合同书简单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合作合同书简单,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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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合同书简单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组织名称 、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组织名称为:

  合伙经营项目为:

  第三条 合伙期限

  自止。

  第四条 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

  第五条 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 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七条 合伙人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合伙人会议制度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会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3、表决权:每个合伙人在合伙人会议中均享有表决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重大事项决定应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一般事项决定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项:须经合伙人会议中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的重大事项是指:

  (1)推举合伙事务执行人;

  (2)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展业务;

  (3)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4)决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计划

  (5)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会议:

  (1)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主管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2)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全体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3)业务经理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下属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二)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3、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

  4、根据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并决定其所应享有的报酬;

  5、根据合伙组织的盈利情况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个人表现,有权对合伙事务执行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做出适当调整。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担任合伙内部行政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合伙组织的内部经营和管理。其权限为:

  1、组织实施合伙人会议;

  2、对合伙组织经营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

  4、拟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奖惩激励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

  6、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及日常财务开支情况;

  7、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担任合伙组织的财务、后勤负责人,并协助其他合伙人参与合伙组织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1、对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主持合伙组织的日常财务、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组织的财务制度,编制合伙组织的财务收支计划,检查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并及时向其他合伙人通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3、督促合伙组织相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合理使用资金,对合伙组织的年度经营成本和利润进行预测,并形成预测报告,供合伙人会议决策参考;

  4、拟定财务机构设置方案及财务收银人员的的岗位职责;

  5、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对相关资料(如人事资料、文件、凭证、账薄、报表)进行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或存档;

  6、拟订合伙组织经营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制度,管理营业发票;

  7、管理合伙组织现金流动及与银行的存兑资金往来,及时核对,保证账目清楚、账实相符;

  8、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组织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合伙组织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或平均利润)12倍的违约金;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份四页,各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合作合同书简单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合法、公平、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为了实现将,达到节约材料、降低成本的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共识和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乙双方同意开展“项目”的实验合作。

  二、甲方同意承担开展“”实验所需的。实验装置的所有材料及制造费用、资料打印费及检测费。

  三、乙方同意承担项目实验和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攻关,实验设计,实验装置和的设计,并组织制造及进行可行性实验,论证和检测。

  四、甲、乙双方同意项目试验分三个阶段进行如下:

  第一阶段为实验阶段:本阶段的目标是检验电动机定子铁芯工艺的可行性。

  第二阶段为样机(专机)开发阶段:本阶段的目标是在第一阶段成功的基础上,将工艺转化为能为生产提供服务的专机。

  第三阶段为项目建设阶段:基于一、二两个阶段的顺利实现,电动机定子铁芯的技术已经能够为定子铁芯的批量生产提供服务,以共同获利为目标,双方开展长期的项目合作(围绕电动机定子铁芯的生产进行合作),并同时开展系列产品的技术研究。

  三个阶段合作的内容、甲乙双方的职责及有关开展项目合作的分工明确如下:

  第一阶段:实验阶段:

  甲方职责:根据乙方关于项目实验的可行性报告进行评审:按乙方要求,提供实验用带料(铁芯带料)及乙方项目实验装置的制造费用;提供实验样品的型号及图样,完成铁芯样品的装机及相关性能检测,并向乙方提交装机检测报告,作为乙方可行性论证的依据。

  乙方职责:提供一份关于项目实验的可行性报告供甲方作为可行性评估;负责实验和实验装置的设计与制造,并向甲方提供实验装置制造的成本预算,提供成本明细供双方评估确认;组织开展实验,提交装机检测用的铁芯样品和装机检测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进度安排:协议双方签字后,乙方提供关于项目实验的可行性报告给甲方,经双方评审确认可行协议正式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实验用带料,乙方在一个月内完成电动机定子铁芯卷叠样品供甲方做装机测试。

  第二阶段:专机的试制

  乙方负责样机的设计、组织样机的制造,在样机设计开始前提供样机的'性能参数供双方共同讨论确定,在调试结束后与甲方共同完成样机的验收。

  进度安排:在乙方第一阶段提供实验成功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后,双方进行协商、评估、确认可行后,合作转入第二阶段;乙方个月内完成电动机定子铁芯卷叠机(专机)图样设计,图样设计完成后,甲方给制造厂方预付样机制造总价的%,第二阶段协议开始生效。

  协议生效后,预计样机制造时间个月,样机制造完成经调试合格验收后,交付到甲方场地,厂方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付给厂方%,余款%做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内付清。

  第三阶段:项目建设阶段

  本阶段主要是对已经完成的技术开始实施正式规模生产、开发系列化电动机定子铁芯技术等合作,并以股份制形式全面开展规模生产。具体协议商定如下:

  甲方职责及权利:负责安排实施规模生产所需的厂房、设备、资金、员工等,所投资的土地、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所有权归属甲方,所占股份%。

  乙方职责及权利;以技术为有价入股,所占股份%;提供项目的全套技术,并对生产过程的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全程跟踪,对员工操作技术进行培训(培训费列入生产费用由甲方支付)等;

  五、从第二阶段开始的各阶段,甲方拥有与乙方合作的权利,只有在甲方明确表示放弃与乙方合作后,乙方才有权选择与第三方进行本项目的合作。

  六、实施项目规模生产后,产生的纯利润,按甲、乙双方所占股份比例分配。

  七、本项目合作期间,甲方对项目拥有完全使用权;在产学研项目申报时甲方为申报单位,乙方提供申报时所需的相关技术材料。

  八、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诚信承诺,若任何一方违反项目合作协议,私自与第三方开展本项目合作,另一方有权向对方索赔本项目开始以来因对方违约所造成损失的双倍偿还。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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