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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省民办教育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导语:教育工作座谈会,主要就教育工作的开展进行研讨。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关于召开全省民办教育工作座谈会的通知,欢迎阅读。
关于召开全省民办教育工作座谈会的通知(一)
各省辖市政府、教育局,省各有关部门,各有关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广泛征求全省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经研究,决定召开全省民办教育工作座谈会,省政府曹卫星副省长将到会并讲话。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xx年11月20日下午14: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无锡君来世尊酒店,无锡市滨湖区和风路111号,联系电话:0510-85285888。
三、参会人员
(一)各省辖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教育局局长。
(二)省编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地税局、物价局负责同志。
(三)无锡太湖学院、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泗阳霞飞中等专业学校、赣榆智贤中学、南京市建邺区哆来咪幼儿园主要负责同志或投资人代表。
四、会议议程
(一)无锡市、扬州市、连云港市和各民办学校分别作交流发言,每家不超过8分钟。
(二)自由发言。
(三)省有关部门发言。
(四)曹卫星副省长讲话。
请于11月19日上午10:00前将会议回执报无锡市教育局,联系人:钱奋奋,联系电话:0510-81821824(兼传真)、13961742741;省教育厅联系人:王金山,联系电话:025-83335896、13913971366。
附件:全省民办教育工作座谈会会议回执
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召开全省民办教育工作座谈会的通知(二)
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
《吉林省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若干规定》将于20xx年4月1日起施行,对我省民办高校的教育事业发展必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民办高校安全稳定工作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也是省教育厅即将出台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中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分析研判我省民办高校安全稳定工作形势,明确当前和今后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任务,充分听取各民办高校的意见,更好地开展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全省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3月15日(星期一)上午8时30分。
二、地点
长春大学光华学院(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岭东路283号,长吉南线起点)B区三教小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分管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校领导一人,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相关部门负责同志。
四、会议议程
(一)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简要介绍各自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基本情况及今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总体安排,对全省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吉林省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若干规定》实施细则中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部分;
(三)研讨全省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相关问题。
座谈交流内容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各学校交流时间在十分钟以内。请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接到通知后,务于3月11日中午11时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处。
联系人:钱书友 孟 贺
电 话:0431—88904027(传真)
邮 箱:jlxxaq091018@126.com。
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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