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

“扶贫济困-爱心捐助·情暖贫困户”捐助活动方案

时间:2020-09-17 13:26:22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扶贫济困-爱心捐助·情暖贫困户”捐助活动方案

  扶贫是为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开发经济、发展生产、摆脱贫困的一种社会工作,旨在扶助贫困户或贫困地区发展生产,改变穷困面貌。

“扶贫济困-爱心捐助·情暖贫困户”捐助活动方案

  “扶贫济困——爱心捐助·情暖贫困户”捐助活动方案

  为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脱贫攻坚,创新完善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的社会扶贫参与机制,形成大扶贫格局。根据《贵港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贵港市“扶贫济困”捐助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扶领发〔2017〕5号),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定于2017年6-7月开展以“扶贫济困——爱心捐助·情暖贫困户”为主题的捐助活动,方案如下:

  一、 活动主题

  “扶贫济困——爱心捐助·情暖贫困户”

  二、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2日—7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发出扶贫济困活动倡议。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草拟倡议书,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向全市人民发出倡议,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扶贫济困、脱贫攻坚。倡议书要在市区及各县市区主要媒体(包括电视台、报纸、电台、网站等)、户外广告屏幕、微信公众号及手机APP等刊登播放。(牵头单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二)制作扶贫济困宣传公益短片。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制作一个真诚感人的公益短片,时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于6月16日前完成制作并播出。公益短片要在市区及各县市区主要媒体(包括电视台、电台、网站等)、户外电子屏、微信公众号及手机APP等播放。(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三)组织扶贫济困慈善义卖会。市文联、老促会、团市委共同募集一定数量的绘画、书法、摄影等文艺作品后,由市文联负责组织义卖会具体工作,义卖所得款项统一由贵港市光彩事业促进会接收。(牵头单位:市文联,责任单位:市老促会、团市委)

  (四)开展企业团体扶贫捐赠活动。由市委统战部(光彩事业促进会)、妇联、工商联等单位分别组织对口的协会、民间团体等社会组织,运用社会组织平台优势,动员企业、团体及各界爱心人士自愿捐款、捐物。由市委统战部负责统筹明确活动参与单位对口的社会组织所联系动员的企业、团体及爱心人士范围及名单,开展活动前要相互沟通,避免对企业(团体及爱心人士)多次重复宣传动员。(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光彩事业促进会),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

  (五)组织单位党员干部爱心捐助活动。由市直机关工委牵头,市直、中区直驻贵各单位(包括市属医院、教育系统)党支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通过开展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发动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爱心捐助活动,所募集的款物由贵港市光彩事业促进会接收。市直机关工委要做好市直、中区直驻贵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及爱心捐助款物的汇总统计工作(附件2)。(牵头单位:市直机关工委,责任单位:市直、中区直驻贵各单位)

  (六)组织团员青年“微公益”爱心活动。由团市委牵头,动员全市广大团员青年通过“微公益”方式的参与到扶贫济困中来,降低广大团员青年参与公益活动的门槛,营造“爱心不分大小,人人扶贫济困”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团市委,责任单位:相关企事业单位)

  四、其他事项

  (一)以上活动经费在统筹使用相关部门活动经费的基础上,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给予一定经费保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踊跃参与捐助的企业(社会组织)及单位发放“2017年度扶贫济困爱心单位(企业)”牌匾及证书,向参与捐助的爱心人士发放“贵港市扶贫济困爱心证”。

  (三)请各牵头单位于6月13日前将相关活动方案报备至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于7月30日前完成相关活动,并于8月7日前将扶贫济困活动总结、附件1及照片(3张以上)等音像记录资料报送至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各活动参与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保障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并做好活动文字、音像等资料的收集。

  (四)爱心捐助活动所募得款项、物资由市光彩事业促进会统一接收和管理。捐款接收账户名称:贵港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开户银行:建行贵港城中支行,账号:45001753756050702119,汇款时需备注:****(企业、团体或爱心人士)捐赠扶贫款**元。活动组织单位所需票据由各组织单位与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对接后,统一开具。

  (五)由市委宣传部负责联系广西日报、广西电台驻贵记者站记者跟踪报道;贵港日报社及贵港电视台各派一名记者跟踪宣传。对扶贫济困社会捐助活动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进行积极宣传,扩大“扶贫济困”行动的社会影响力,营造人人参与、共献爱心、助推脱贫的社会氛围。

  (六)活动开展过程中,所有参与单位及社会组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杜绝假借扶贫之名谋取私利的现象。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将定期通过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公布社会各界参与情况、募集款物情况及捐赠款物使用去向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市民咨询电话:4563212,4566737。

  附件:1.贵港市扶贫济困捐助活动情况统计表

  2.单位干部职工扶贫捐赠款物统计表

【“扶贫济困-爱心捐助·情暖贫困户”捐助活动方案】相关文章:

献爱心捐助活动简报12-09

爱心捐助倡议书09-28

爱心捐助仪式主持词10-23

爱心捐助倡议书范文09-16

【精华】爱心捐助倡议书三篇06-16

爱心捐助捐款倡议书(精选9篇)07-29

爱心捐助倡议书模板集锦九篇07-15

爱心捐助倡议书范文合集九篇05-14

爱心捐助倡议书模板合集九篇04-20

爱心捐助倡议书模板汇编9篇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