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

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时间:2020-09-17 13:27:19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做好2017年滨海新区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工作,区食安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2017年滨海新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2017年滨海新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按照市食安办《关于印发2017年天津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津食安办〔2017〕21号),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紧扣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

  “德治”和“法治”并举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一要严字当头,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发挥政府监管纠正市场失灵、提升市场效率的作用,推动食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安全保障能力和生产经营管理全面升级,满足人民群众从数量需求向安全、优质、健康需求的结构性转变。二要运用创新社会管理和统筹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市场自律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多元主体,积极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构建各方参与、严密有序的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体系,推动食品安全事业步入共治与共享互为支撑的发展轨道。三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清理清查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坚决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二、活动时间

  2017年6月29日至7月13日。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宣传周主题,突出尚德守法、共享共治的理念。

  (二)宣传贯彻“四个最严”、“党政同责”保障食品安全的指示精神,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将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统一性、权威性。推动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不断强化监管执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从满足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出发,促进餐饮业提高安全质量。

  (三)宣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部门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通知要求;宣传贯彻《天津市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和《滨海新区2017年食品安全监管计划》明确的目标、任务、重点和工作要求以及近年来我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所取得的成效。

  (四)广泛宣传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创建重点和创建标准等内容,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舆论环境。

  (五)宣传我区正在开展的食品药品安全清理清查专项行动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六)宣传集中交易市场“双推进 双落实”工作、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校园及其周边五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果,营造食品安全人人参与、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

  (七)宣传食品安全标准。重点做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介绍,展示标准应用,宣传解读食品标签知识,指导公众看懂食品标签,科学选择和鉴别食品。

  (八)开展食源性疾病相关知识宣传,重点针对季节性、区域性和人群聚集性食源性疾病开展预防性和警示性宣传,提高公众饮食健康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九)宣传我区放心食品民心工程建设工作取得的新进展。

  (十)引导食品企业及从业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大力宣传遵法重信典型,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

  (十一)加强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贯、研讨交流、教育培训,推动各级特别是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推进信息公开,提高依法行政、监管执法水平。

  (十二)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特别是对食盐科普知识、膳食营养相关知识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积极参与社会监督,提高维权能力和科学素养,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四、活动安排

  (一)区食安办

  1.2017年6月29日(星期四)上午9:30—11:00,在塘沽街办事处华云园社区(新港三号路与春雨路交口华云园物业办公楼)举办2017年滨海新区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活动。区市场监管局、区农委、区公安局、区卫计委、区发改委主要处室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参加。区食安办协调塘沽街办事处共同筹办启动活动。

  2.开展走基层督查检查活动,观摩塘沽街、新河街食品安全三级网络工作情况。

  3.组织宣传活动,在广场、超市、集贸市场等人口密集区张贴食品安全海报,发放宣传提袋、折叠页等宣传材料。

  4.在媒体开辟食品安全宣传周专栏,对新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果、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常识进行宣传。

  5.参加市食安办组织的“四个责任”解读、“双安双创”标准和程序以及食品安全监管等内容的综合培训工作。

  (二)区委宣传部

  6.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组织相关报刊单位围绕2017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的主题,紧扣宣传重点,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为本次活动提供有力舆论支持。

  7.组织相关报刊单位加强报道选题策划,利用专版、专栏,通过消息、言论、专访、图片等多种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传食品安全,增强报道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8.要求相关报刊单位高度重视宣传周期间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研判,稳妥做好信息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三)区教体委

  9.组织“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主体宣传活动,要求各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会、班会,建立好校园宣传栏阵地,积极向广大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组织“学校食堂和学生配餐开放日”活动。

  10.创建食品安全社会共建共治。学校要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通过校园网、家长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向广大学生家长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努力使广大家长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对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

  11.在全区学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着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杜绝学校食堂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区工信委

  12.组织相关单位参加市工信委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及实施培训班和市工信委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专题宣传活动。

  (五)区公安局

  13.组织基层派出所,在公园、广场、居民小区等人群集中场所布置宣传点位,通过设置展板、展牌、标语等方式,宣传当前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展示公安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成果,彰显公安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决心和力度,积极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此类犯罪活动线索,进一步赢得社会各界支持,形成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合力。

  14.积极配合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开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行动。对行动中发现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问题,做到发现一起依法处理一起,坚决捣毁制售有毒有害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黑市场”,斩断非法利益链,切实通过充分履行公安机关的打击职能,维护全区食品安全,进一步提振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提升党和政府公信力。

  15. 宣传我区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举报奖励的有关规定,提升民众的关注度,扩大线索来源。同时,将已破获的典型食品案例编辑成新闻稿件或拍摄成视频资料,通过声屏报网、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各种新闻媒介平台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展示公安机关打击食品犯罪的决心和成果,对食品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六)区农委

  16.组织开展农业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主题日活动和现场宣传咨询活动,采取现场专家咨询、板块展示宣传、张贴海报标语、印发明白纸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整治成效,介绍本部门的法律职责和工作程序。

  17.组织各涉农街镇及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知识培训班。

  18.开展农产品种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田间技术指导与服务活动,选派业务精通的专家深入养殖场户讲解专业知识,指导场户安全生产。

  19.举办企业内检员农产品检测观摩培训活动。

  20.开展种植产品、畜产品、水产品执法检查活动。

  (七)区商务委

  21.向酒类经营者宣传《酒类流通备案管理办法》、《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规范企业合法经营。

  22.通过街镇向主要超市、大型商业企业下发《滨海新区商业企业进一步加强酒类流通经营管理的通知》,要求企业合理设置酒类销售标识和使用酒类随附单。

  23.利用报刊、网络媒体多途径向居民宣传酒类购买常识。

  24.积极组织协调星级饭店和A级景区,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的宣传阵地,在宣传周期间,积极进行食品安全宣传口号刊播工作。

  (八)区卫生计生委

  25.开展“食品安全超市行”活动。

  26.组织开展“进社区”活动。

  27.开展食品安全“健康大讲堂”活动。

  28.开展技术机构开放日活动。

  (九)区市场监管局

  29.会同辖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宣讲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集中交易市场“双推进双落实”工作成效,邀请百姓现场参观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食用农产品快检室工作情况。

  30.开展基层食盐监管工作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盐质量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明晰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职责,保证食盐质量安全监管任务“接得住,管得好”。

  31.组织餐饮服务监管人员和部分餐饮单位食品安全员召开食品安全法等有关知识的培训。

  32.宣传学校食堂智慧监管工程、餐饮示范一条街、明厨亮灶等工程建设情况。

  33. 组织宣传活动,在广场、超市、集贸市场等人口密集区张贴食品安全海报,发放宣传提袋、折叠页等宣传材料。

  34.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分发《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释义与问答》学习资料,做好培训。

  35.安排专人负责对消费者的咨询、投诉、举报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具有敏感性、苗头性和趋势性的食品安全舆情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及时上报区食安办。

  (十)区发改委

  36.7月5日在新区粮食仓储企业开展粮食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和设备的咨询服务活动,普及科学知识,提升科学保粮水平。

  37.在局网站开辟“2017年粮食质量安全宣传周”专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常见的原粮、成品粮的国家标准,宣扬科学知识,增强百姓食品安全法律意识。

  38.在新区部分社区、超市广泛宣传“2017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主题----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活动,印制发放有关宣传资料,让百姓知法懂法,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周的影响力。

  (十一)区科协

  39.通过新区科协微信平台和网站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及相关政策法规等。

  40.利用开展科技周、科普日期间时机,开展食品安全与健康主题系列活动。

  41.组织科技专家进社区,开展食品安全方面的科普讲座。

  (十二)区综合执法局

  42.设立宣传站点。在辖区内的车站、港口、公园、繁华区等设立宣传站点,采取展板宣传、悬挂标语、印发宣传品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的有关知识、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等方面内容,引导群众提高法律意识,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43.宣传与执法相结合。在对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违法违章行为加大执法管理力度的同时,向违法相对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有关形势政策,教育违法违章相对人自觉遵法、守法,自行整改违法违章行为。

  (十三)各功能区、各街镇

  结合辖区实际,开展灵活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重大意义,紧密结合新区正在开展的食品药品清理清查专项整治活动,各部门要科学统筹安排,依据任务分工,明确活动具体时间加以落实;各功能区、街镇食安办要加强组织协调,依据通知要求,制定本辖区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方案,强化所属部门间协同配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任务指标,并严格抓好贯彻落实。宣传周期间,请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做好宣传和总结工作。

  (二)突出宣传主题,强化活动效果。宣传中应统一使用 “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以突出宣传周主题。抓住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宣传;要发动全社会各方力量,充分组织和动员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及广大消费者,努力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各单位要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所取得的成效,曝光一批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三)创新活动形式,形成互动传播。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激发公众主动参与观点表达和体会分享,形成更具群众基础、更加贴近生活的互动式传播。

  (四)完善长效机制,强化舆情监测。要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教育相结合,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中好经验、好做法,运用到常态化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要高度重视宣传周前后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研判,规范信息发布。各单位要注意活动中的照片、视频等宣传资料的积累,每周上报两篇活动信息小结。

  请区市场监管局、区农委、区公安局、区卫计委、区发改委于6月27日前将参加在塘沽街办事处华云园社区启动2017年滨海新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人员名单报区食安办。

  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期间好的经验做法,将活动总结(附现场照片)和情况统计表于7月14日中午12点前报新区食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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