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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简

时间:2024-11-14 15:36:38 简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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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简报通用[14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新时代,简报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简报是传递某方面信息的简短的内部小报。还苦于找不到好的简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化营商环境简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优化营商环境简报通用[14篇]

  优化营商环境简报 篇1

  为深入贯彻上级法院、区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部署,认真落实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职能作用,12月5日-9日呼中区人民法院优化营商活动各专班开展以下活动:

  一、执行合同专班开展持续推进执行合同会议

  为了更好持续推进执行合同专班工作,呼中区人民法院持续推进执行合同专班工作。

  近日,执行合同专班负责人召开持续推进执行合同专班推进会议,会上,执行合同专班负责人强调,执行合同专班开展工作已到20xx年的收尾阶段,各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单位及时做好沟通,执行合同专班联络人及时下发自查表,做好相关简报及工作信息报送。各责任部门掌握好自己的数据,做到信息联动,为20xx年执行合同专班做好收尾,为明年的相关工作打好基础,有问题及时汇报,大家共同努力把执行合同专班工作做到更好。

  会上,各责任部门就现阶段存在困难进行发言,执行合同专班负责人听取相关问题并一一解答,此次会议为更好推进执行合同专班工作打好基础。

  二、中小投资者工作专班一周情况总结

  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投资者的财产安全,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我院保护中小投资者专班进行了上11月总结,并整理了专班成员的用户信息采集表。维护好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发展环境和社会公平正义。专班负责同志会压实工作责任,做好与上级专班的.沟通交流,学习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在按计划开展工作的同时,查缺补漏,不断完善,并按照上级的工作任务调整,及时对计划进行修正,严格按照省、区专班的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

  三、破产专班一周情况总结

  今年以来,全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省高院牵头办理破产指标提升工作,呼中法院自觉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有力举措,打通破产案件审理主动脉,带动办理破产各项指标全面升级。

  在现有受理案件基础上,加大对破产新案的排查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案件积极引导进入破产程序。严把案件质量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精品。加大积案清理力度。狠抓均衡结案,强化节点管控,严防前清后积、边清边积现象发生。加大宣传报道力度。积极挖掘、深入宣传破产工作中总结出的典型做法、先进经验,努力营造以点带面、全域辐射的浓厚氛围。通过工作简报、工作专报、工作信息等载体媒介,多种形式、手段、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展示破产专班工作进展和成果业绩,持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社会覆盖率和群众知晓率。加大专业培训力度。以人民法院大讲堂和龙法讲坛为载体,以“学习型法院创建”为契机,加大高素质专业审判队伍的培养力度,以尽快适应破产工作的现实需要。

  优化营商环境简报 篇2

  20xx年来,县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品牌提升年”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着力优化办事流程,切实精简审批程序,扎实推进“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提升。

  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发改窗口处,看到中联新材标杆(湘阴)工厂项目经理正在窗口递交备案材料,县发改局副局长兼首席代表现场签发盖章,实行“一窗受理、一窗出件”,进一步帮企业缩短办理时限,有效提升了行政效率。据了解,备案工作以往至少需要3个工作日才能办理完,如今一天就可以解决,真正做到了“即来即办”,使企业获得感大大增强。

  为缩短单位各项手续办理时限,发改局提前谋划,统筹安排,主动对接,提供全方位“保姆式”服务。近日,县农业农村局一份《湘阴县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查设计》招投标合同迟迟无法核定,导致项目无法推进。发改局法规股主动上门服务,指导合同拟定,大大压缩了合同审定时间,打通了单位服务“最后一公里”。

  20xx年来,县发改局围绕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推进信用信息建设,精简优化审批流程等方面全面发力。做到坚持集中办,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实现“一窗受理,一窗出件”。推进网上办,审批事项,网办率达百分之百。突出高效办,压缩审批时限,实行“容缺受理”。全力跟踪办,对一些需要到省市发改部办理的事项,明确专人负责,跟踪办理,第一时间争取办结。办事效率大幅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目前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受理办结的'事项104个,网办率达100%,全县区域评估成果运用项目37个,录入信用信息共计197.83万条,均居全市第一。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和低能耗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20xx年度上半年荣获县优化营商环境“奔跑奖”。

  优化营商环境简报 篇3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谯城区住建局立足自身实际,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出“绿色通道”“周末不打烊”等多项便民利企举措,基本实现申请材料“零纸质”、办理过程“零跑腿”、企业办事“零见面”和电子证照全覆盖、审批部门全覆盖、项目类型全覆盖的“三零三覆盖”目标,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审批服务。

  今年以来,该局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60份、房地产预售许可证60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51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64份、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单体(备案)307份。

  优化营商环境简报 篇4

  今年以来,该中心突出数字赋能,转型升级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扎实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实现“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服务,并推行电子保函服务,降低投标交易成本,全力打造高效便捷营商环境。

  12月7日,记者来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在“市中级法院跨网交换平台建设项目(二次)”开标现场看到,大屏幕上显示开标流程和步骤,工作人员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宣读开标主持词,参与投标的9个单位在线上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线上与线下工作人员实时互动交流,整个开标过程仅10多分钟。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行“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服务,打破空间和地域限制,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过程在线实时监管、跨域通办。其中,“开标不见面”缩短了交易时长,降低交易成本,还能有效避免人员流动聚集。“远程异地评标”实现跨区域专家资源共享,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开、规范。目前,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与中山、茂名等8市签订了远程异地评标合作框架协议。

  为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放管服”改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力搭建“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助力投标人“轻装上阵”。投标人通过网络向保险保函机构提交申请,只需缴纳少量的保费,保险保函机构可为投标人提供担保,向招标人开立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信用担保凭证或投标保证保险凭证。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缴纳,无须抵押、担保或冻结资金,具有办理简单快捷、信息保密性强、全程电子化追溯等优点,能有效缓解企业占用资金压力,提高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截至11月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累计开具电子保函约3000份,为企业节约现金保证金约5.8亿元。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逐步推广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全面普及,聚焦企业和群众需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制度和技术创新,加快推动信息化智能化应用,不断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简报 篇5

  20xx年菏泽市优化营商环境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六场召开,全面介绍我市减税降费及政府采购工作举措、进展成效等情况。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市预算绩效评价中心主任许雪忠,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勇,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徐振起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发布,今年以来,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安排部署,市财政局和各责任单位协同配合、统筹推进,狠抓减税降费领域各项政策任务落实落细,切实为市场主体减负增效。据统计,截至20xx年11月10日,全市累计退税减税缓税降费105.18亿元。其中,完成留抵退税59.81亿元,是去年全年退税总量的2.14倍。有力提振了市场主体发展信心、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小微企业广泛受益。我市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级出台的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持续发展。一方面,快速退税,直接增加企业现金流。4-10月份,全市有20xx户小微企业获得留抵退税,退税户数占到退税企业总户数的87.68%。另一方面,大幅减税,有效降低市场主体负担。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将减半征收“六税两费”政策范围由小规模纳税人扩展到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3.84亿元,惠及30.13万户次。同时,我市在20xx-2022年连续三年免征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多项政策集中发力,有效降低了小微企业税费负担、缓解了资金压力,进一步增强了生存和发展能力。重点行业减负明显。4-10月份,制造业等6个行业的退税规模占全部退税的51.64%,其中,制造业占比达到29.38%;20xx年,还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26.84亿元。另一方面,聚焦交通物流行业综合施策。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快递收派服务增值税,暂停铁路、航空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将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纳入全额退税范围等。研发创新增添动力。我市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激发创新活力。同时,延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减按50%征收政策。

  据介绍,今年以来,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围绕高效便捷,着力提升供应商的“获得感”。在采购预算环节,今年实现了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互联互通,从源头上落实“无预算不采购”的要求。在公开公示环节,从20xx年5月起,采购人要在发布采购公告之前,至少提前30日向社会公开采购意向,支持供应商更早、更好的知晓政府采购计划内容。在采购实施环节,不仅取消了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而且不再要求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纸质的.纳税、社保等证明材料,有效减轻了供应商交易成本。另外,今年推行了评审专家异地在线评审,努力实现零跑腿、零成本、零接触。在合同签署环节,要求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间由发布中标公告后3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以内。

  在合同支付环节,实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要求采购人在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围绕金融创新,着力解决供应商的融资难题。截至目前,我市累计实现政府采购合同融资12.6亿元,惠及企业83家,有效缓解了供应商资金压力。在采购人监督、评审专家监督和代理机构监督等方面,围绕公平公正,着力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另外,今年着力创新政府采购绩效管理,制定了市级政府采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对46个单位187个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绩效自评,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查找在采购流程、项目实施、资金使用中的薄弱环节,及时纠偏纠错,努力提升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围绕平台建设,着力打造政府采购诚信体系。今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菏泽市政采信用信息化管理系统,有效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优化营商环境简报 篇6

  为积极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有关精神,进一步深入服务企业,构建良好营商环境,6月24日上午,前进办事处副科级干部陈先华先后走访信阳市顺泰置业有限公司、河南曼之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信阳乐瑞口腔医疗有限公司,分别与三家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了解企业经营状况以及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此次走访了信阳市顺泰置业有限公司、河南曼之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信阳乐瑞口腔医疗有限公司3家企业.陈主任表示,走访企业绝不是走过场,会把企业所面临的问题整理呈交相关部门以谋求解决办法,会一直关心支持企业的发展。通过此次实地走访,倾听企业呼声、反映企业诉求、解决企业所需,提高了企业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肯定。

  优化营商环境简报 篇7

  为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主动服务企业,充分摸清辖区经济资源和企业经营状况,近日,汝河路街道协同中原区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企业进行了全覆盖实地走访调研。

  街道一行先后走访了辖区国网供电公司、地产集团、祥和集团等单位,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了解企业运营情况,倾听企业诉求,收集企业对街道在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建议,积极为企业解读惠企政策,通过靠前服务、主动作为、密切联系,尽心尽力为企业排忧解难,为企业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不断优化街道营商环境。走访中,郑州地产集团提出希望街道能够帮助企业职工预约团体疫苗接种,街道负责人当即表示,将持续跟进疫苗预约情况,尽快协调,帮助企业员工尽快接种疫苗。

  汝河路街道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强化主动服务意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发挥好“店小二”精神,为企业服好务。将持续营造发展的氛围、服务的氛围、招商的氛围、稳商的'氛围,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创新思路、探索路径,着力破解企业发展的难题,打造有影响力的企业服务品牌,助推区域高质量发展。切实改变工作作风,畅通企业诉求反馈渠道,搭建好政企交流平台,以良好的环境、优质的服务,助力企业加快发展、项目加快建设。

  优化营商环境简报 篇8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消防救援总队、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回应民生关切,以消防安全形势之稳为经济大盘之稳夯实基础、作出贡献,制定优化消防执法营商环境措施如下:

  一、缩小消防审批范围。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含)以下、同一时间容纳人数不超过50人的公众聚集场所(不包括位于建筑四层及以上、地下一层的公共娱乐场所),可以不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但当事人主动申请办理的,消防救援机构应予受理。

  二、优化行政许可受理流程。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实行容缺受理机制,对于《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齐全、工商营业执照可电子查询的,服务窗口予以先行受理并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补正形式,申请人可在消防救援机构实施现场检查时一次性将所缺材料补正。

  三、精简消防审批前置。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提交“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在实地检查时要重点核查该场所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四、规范服务窗口建设。凡地方政府设立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应按要求设置消防服务窗口,明确负责人、配备工作人员,负责申请材料初步审查、受理、信息录入、办事登记、文书发放、查询统计、咨询服务等工作。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悉相关岗位业务,满足岗位服务要求。消防服务窗口要在明显位置公示业务范围、法律依据、工作流程、办事时限、审批结果和监督方式等内容,提供文书填写样本和纸质表格资料,提供电脑自助查询和在线咨询服务,印制发放办事指南,切实提高窗口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五、推动接诉即办即复。加大“12345”接诉即办投诉举报平台办理效率,压缩平台办理时限,在平台要求5个工作日办理时限的基础上,将群众涉及行政许可、消防安全等咨询求助类事项压缩到24小时内反馈答复;将受理的投诉、举报消防安全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等问题压缩到24小时或3日内反馈答复,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

  六、完善消防监管模式。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服务指导为常态、以“互联网+监管”为支撑的消防监管模式。完善重点区域重点监管制度,认真贯彻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规范和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的通知》,对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每半年检查一次,其他单位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七、实行审慎处罚。对情节轻微、当场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对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以及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案件,实行集中法核,统一执法尺度;审慎使用临时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对本通知要求的可以不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的公众聚集场所,在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按照《消防法》第60条、61条依法处理;对应办理而未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以及未履行告知承诺制而擅自营业的,按照《消防法》第58条第四款依法处理。

  八、加强执法执纪问责。深化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公示执法监督途径,主动接受社会单位、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加大线索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查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违法违规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的行为,从严执纪问责。

  优化营商环境简报 篇9

  如今的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正向着服务一流、形象一流的.目标大步迈进。去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点正式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随后引入不动产、银行、担保公司,实现贷款业务“一卡通办”、组合贷款“一站式服务”,推行双休日“不打烊”服务,至此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实现全市就近办全覆盖。

  推行“简化办”,开展容缺受理,通过连续多年推进与其他政务部门的数据共享,有效简化业务流程,审核材料累计减少39项、贷款银行卡“一卡通办”、二手房贷款“市区通办”、还清贷款“跑一次”、返还房本“零跑腿”、取消开发项目贷款准入环节,贷款发放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之内……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释放“高效能”。

  实行“就近办”,打破地域限制,实现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同城通办。开展“延时办”,提供双休日不打烊服务、工作日午间值班服务和未结事项延时服务,切实解决了职工“工作日请不了假、双休日办不了事”的难点问题。深化“上门办”,走进多个缴存企业、楼盘现场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办理等上门服务,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享受优质的公积金服务。“窗口无否决权”化解难点,限时办结提质增效,绿色通道、综合柜员制、窗口业务无差别受理、容缺受理,以及持续开展的预约服务、“蒙语”服务等特色服务,都在不断提升着职工群众的满意度。

  同时,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住房公积金政策和操作难点问题制作成展板,通过官方网站、微信群和受理部电子显示屏宣传,满足需求,帮助缴存职工、单位懂政策、会操作。

  优化营商环境简报 篇10

  我局自去年1月30日组建以来,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对标对表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站位,致力于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我局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党组会、局办公会多次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小组,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通过加强学习宣传,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提高站位,统一认识,牢固树立营商环境既是生产力又是竞争力的理念,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代表湘潭形象的观念,积极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致力于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1.严格落实负面清单、非禁即入制度。认真落实《外商投资法》,发改委、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xx年版)》,外资企业不再需要一系列的专门审批,只要行业不在负面清单之内,即可进行企业注册登记。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等手续,外商投资者与中国企业同等待遇。截至2020年6月24日,今年共新设外资企业14 家。

  2.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实现全覆盖。一是及时安排部署。今年3月10日,联合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印发《湘潭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方案》(潭市监发〔2020〕14号),4月23日,组织召开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进一步强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重要性,部署全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6月9日,召开湘潭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业务培训会,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市区(园区)等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二是清理存量。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全面清理20xx年12月31日前出台的政策措施,共对下发的504份“红头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规章2件,废止政策性文件1件,修订规章2部,修订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措施7件,适用例外规定的规范性文件2件,予以保留。三是严审增量。对市工信局牵头制发的《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两型产品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提出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对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发的《湘潭市绿色发展质量规范》《湘潭市实施“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公平竞争审查结果把关。

  3.着力推动价费政策落实。为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加大对相关行政事业单位、港口企业、电网企业、燃气企业、转供电主体的检查力度,确保各类价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截至目前,燃气企业价费政策执行方面,累计为企业降低用气成本465.39余万元;电网企业、转供电主体价费政策执行方面,共计为非高耗能企业、工商业用户减免、节约电费约2880.59万元。

  4.全力推进知识产权争资争项。上半年,共组织指导xx家企事业单位、园区、学校申报2020年度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项目(知识产权促进口),汇总促进、保护、运用11类67个申报项目,会同财政、教育部门联合推荐报省局。湘潭争取资金总计566.1万元(其中,专项资助资金251.1万元;市本级专项立项xx个,205万元;省本级专项项目2个,资金110万元),超额完成450万元争资争项任务。

  5.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助力中小企业融资。在全省率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若干措施》。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湘潭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战略合作协议》。未来3年,市知识产权局将与湘潭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为5亿元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提供担保支持,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担保费率减半或全免优惠。4月24日,湘潭市9家企业与银信机构进行了现场签约,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授信共计7740万元。

  6.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一是向省知识产权局申报我市湘电风能有限公司、湖南湘钢瑞泰科技有限公司等26家知识产权重点企业保护。湖南内容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天爪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二是与长沙知识产权局、株洲市场监管局签订《长株潭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执法协作、调解咨询、宣传培训、学习交流。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专题工作小组制度;三是为我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项目申报,积极对接“口审庭”场地落实,与市仲裁委进行工作衔接。

  (三)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致力于营造高效便民的政务环境

  1.全面复制推广借鉴京沪营商环境举措。实行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企业设立登记申请通过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实现全程网办。今年上半年全市通过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办理企业设立登记27xx户、变更登记2056户、注销登记56户。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申请人成功申领营业执照后,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APP,也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下载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提升企业档案查询便利度。我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置了企业登记档案自助查询机,企业申请人通过身份验证、信息核对后,可查询本公司“企业档案信息”。

  2.再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去年将企业开办时间再压缩至2.5个工作日内,比省、市要求的3天缩短了0.5天。今年4月下旬,开展了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目前,企业开办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3个环节基本已实现2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企业设立登记1个工作日、印章刻制0.5个工作日、发票申领0.5个工作日)。2020年1月至6月24日,全市新增市场主体10693户,其中企业3xx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86户,个体工商户7315户。

  3.着力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根据《湘潭市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继续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截至2020年6月底,我市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改革方式累计办件总量为1582件,其中实行告知承诺累计办件总量为240件,优化准入服务累计办件总量为1342件。

  4.提高商事合同案件审理和执行效率。今年上半年共配合法院进行司法协助98笔,其中股权冻结56笔、股权冻结续行9笔、股权冻结解冻30 笔、股东变更3笔。

  5.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积极协助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我市第一批110项事项梳理工作,参与了第二批“一件事一次办”征集梳理工作,组织完成“一件事一次办”明白卡编制、流程再造工作。优化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办理程序。对食品、计量、特种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业务实行湘潭市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预约办理、精简流程。

  6.取消、下放、合并一批行政许可。我局取消了“名称预先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了单独登记企业集团,不再核发《企业集团登记证》;取消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备案;取消了《药品经济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今年2月12日起,我局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下放到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权限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复审(焊接项目除外)下放至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各园区分局实施。

  7.推进审批便民服务。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协助下,我局迅速将原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派驻窗口整合到政务中心A区集中办公。新“三定”下发后,我局成立了登记注册局(审批服务科),将审批职能整合到位,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均进驻市政务大厅,实现了窗口一站式办结。

  8.加快推进“领照即开业”承诺制落地实施。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企业只要到市场监管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领照即可开业。为进一步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从去年11月20日起在万达美食旅游项目街区实行“领照即开业”试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领取营业执照后按规定向相关审批部门作出承诺,即可开业。

  9.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对于涉及生产经营防控急需物品的行政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应急审批。采取“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受理审批方式特事特办。企业承诺在规定时间补齐相关基础资料,网上申请后即可审批发证。现场审批事项,采取应急审批机制,网上申报并承诺符合开办条件,即可发证,两个月内现场复核。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容错审批机制办理了4户,延后现场检查的21户。积极协调省药监局特事特办,启动应急审批程序,帮助湖南永霏特种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拿到湖南省首张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注册证,填补了我省医用防护服生产的空白。该公司生产的防护服迅即交付我省援鄂医疗队,为疫情防控作出了“湘潭贡献”,受到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充分肯定。

  10.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整合了5条投诉举报热线,实现了“12315”一条热线对外。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xx239起,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53.79万元。

  (四)规范涉企监管执法,致力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率先在十四个地州市中采取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协助执法人员参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确保了抽查结果更客观、专业和规范。牵头组织xx个市直部门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目前,全市市场主体名录库共录入市场主体183412户。48个市直部门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30个,共录入执法人员1094人,公示抽查检查信息14437条。

  2.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一是加强了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当具备执法岗位所需的法律知识。积极衔接司法局妥善制定了执法证分批次领取和换芯方案,目前已完成第一批20人的执法证领取发放工作。二是在《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潭政办发 〔2020〕1号)出台后,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至各监管执法部门,要求在监管执法中严格落实文件要求,实行行政执法检查报告制度,严格控制行政执法检查频次,严格行政执法检查程序。三是严格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和强制措施。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应当充分考虑强制措施的必要性、合法性、合法性,要尽可能地减少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善意第三人利益的损害。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努力实现公开、公平、公正。

  3.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我局出台《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标对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许可、检查、处罚等执法信息均进行了公示。在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我局统一了执法文书,加强了执法装备配置,在执法过程中实行拍照摄像取证或执法记录仪截屏取证,避免执法过程中发生矛盾时“有理说不清”的弊端。在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我局设置了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所有重大或复杂行政处罚案件均提请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审核,经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后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二是加强内部建章立制。我局起草了《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规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实施方案》等制度,通过扎紧制度笼子,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五)严格坚守安全底线,致力于强化法治保障基础

  1.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固本强基”十六字方针,将扫黑除恶斗争与市场监管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一是聚焦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摸排走访,重点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2020年以来,共检查各类市场111场次,出动执法人员1065人次,检查和走访经营户1833户次。在宣传“扫黑除恶”斗争政策、摸排问题线索,共摸排线索7条, 3条已移送公安局,震慑了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二是扎实推进“行业乱象”整治,结合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雷霆”行动、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加大商贸集市、批发市场和食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打击力度,有效遏制了各类违法乱象。2020年以来,共查办涉及食品安全案件249起,特种设备安全案件49起。全市“雷霆”行动检查企业共3200余家,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窝点2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5个,捣毁“私屠滥宰”窝点4个,立案查处共240余起,涉刑移送案件6起。“铁拳”行动出动执法人员890人次,查办案件37起,涉刑移送案件3起。三是扎实推进“三霸问题”查处,围绕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重点领域,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斗争督导工作的通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斗争大走访大宣传大排查大调研活动方案》和责任分解表,将监管职责分解到县市区局,要求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对市场内是否存在欺行霸市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拉网式摸排,共出动执法人员1135人次,走访经营户8616户次,发放宣传资料10968份。四是扎实推进娱乐场所毒黄赌整治,为了落实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求,更有效地开展湘潭市娱乐服务场所毒黄赌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我局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措施及要求,印发了《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市娱乐服务场所毒黄赌问题及充当毒黄赌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专项行动部署开展以来,市场监管系统摸底辖区范围内KTV、歌舞厅,酒吧,洗浴中心,电玩城等娱乐场所254家。出动执法人员318人次,检查娱乐场所210家,发现证照不全(含无证经营)13家,下达责令整改10次,抄送相关情况给昭山示范区社会事业部7家。

  2.严格把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一是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进行了梳理,清理规范性文件26个。后期将结合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对部分文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二是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规范性文件先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后,再提交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今年已完成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1个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3.严格涉企案件法制审核程序。严格遵守《市场监督管理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程序规定,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等8个方面进行案件审核,对符合以上依据的案件从快办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当事人在听证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今年共组织了2起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在疫情期间,加大对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案件查处的力度,积极配合办案机构对案件查处,实行“快速审核制”,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行政处罚案件审核降为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制审核。四是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采取行政指导、责令改正、限期整改等方式,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或采取不予处罚、减轻从轻处罚等方式,教育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对其经营活动的影响。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企业开办方面

  软件硬件配备不足,影响企业开办全面复制推广借鉴京沪营商环境举措工作。

  1.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与发达地区比较仍很滞后。我市未自建企业开办业务平台,目前我市企业开办主要依托省级平台——湖南省“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平台办理,涉及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税务总局、省人社厅、人民银行等多个省部级系统,市级层面无法协调实现全流程办事服务事项的对接,暂不具备“一窗通”服务平台的条件。市本级暂无法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一网通办”。湖南省企业开办“并行一站式”服务平台为省级平台,暂未实现与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完全对接,仅实现了入口跳转。各部门要在线认证电子营业执照仍存在困难。

  2.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政务服务环境尚有困难。企业开办涉及企业登记、刻制公章、银行开户、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多个环节,全市部分政务大厅因场地限制,目前没有设置“企业开办功能板块”,也未配备企业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等功能。如市本级因市民之家未落成,租赁场地限制、税务部门权限划分等问题,税务部门、公章刻制单位、社保登记等均未进驻大厅办公。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也因场地限制等原因,如岳塘、雨湖等市场监督局企业注册大厅还未进驻政务大厅,难以实现“一站式服务”。

  3.公章刻制属于市场行为,无法约束公章刻制时间。目前,公章备案已实现网上申报备案,企业在登记环节可自主选择公章制作单位。但公章刻制是公章制作单位的业务范畴,属于市场行为,并且全市各级政务大厅未将公章刻制纳入大厅办事服务中,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到领取公章和备案,要多次往返,耗时耗力。影响企业开办时间。去年下半年,岳阳、长沙等市已实现了市场主体首次刻制印章由政府买单的政策,我市至今未能实现。20xx年湘潭市新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6665家,如政府承担新登记注册企业的公章刻制费用,主要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方面财政负担较大。按每家企业刻制“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代表章”计算,结合目前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开支达200多万元。另一方面,可能打破刻章企业之间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发“涉稳”风险。首次刻制印章的质量也难以保证。

  4.我市目前社保登记未进驻大厅,也暂未实现用工登记和社保登记2个环节合并。因社保登记和用工登记在省人社厅建设的两个不同系统中办理,目前社保登记可从湖南省企业开办“并行一站式”服务平台查询企业登记信息,但未实现与其对接。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系统是由省社保中心统一开发和管理,市人社局只有使用权限,也无系统开发、调试权限。

  (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审批便民服务方面

  1.市场监管部门内部使用的业务系统还未进行整合,暂时还达不到一网通办的要求。如企业登记事项使用的是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特种设备事项使用的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综合业务监管系统;食品经营、生产许可事项使用的是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食品经营管理系统(审批端);医疗器械(一类产品注册)使用的是医疗器械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材料和审批系统不统一,增加了内部流转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证照办理时间。

  2.通过全程电子化办理企业营业执照时,省外企业无法提交电子数据,不能进行电子签章,只能远道赶来窗口现场办理,便民原则没有全方位体现。

  3.多部门信息互联互认程度较低,“信息壁垒”和“信息孤岛”现象仍未能消除。信息不能有效共享已成为打造营商环境的短板,成了制约营商环境优化再上一个台阶的瓶颈。比如政务服务网与省市场监管局开发的“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需要实时对接,政务服务网中“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已与“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对接,但是其他事项无法自动跳转,导致市场主体无法真正意义上做到全程网办。

  4.改革步调不一致,导致百姓办事不便。如:住改商证明。《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司法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20号)已将“市场主体住所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同意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证明、社区经营性用房无扰民证明)”列为第一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该指导意见中还明确指出“对于《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所列的证明事项,现阶段如因政策措施衔接不到位或各类民商事主体明确要求,居民群众仍需办理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本着便利居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原则,对于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且能够核实的,据实为居民群众出具相关证明。对于出具相关证明可能涉及法律风险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可在详细调查核实情况、采取灵活多样方式组织居民群众议事协商的基础上,予以充分评估并预先防范后出具。”目前,部分社区已不再出具此类住所证明,而我省企业住所登记目前仍依据的是《湖南省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湘政办发﹝2016﹞69号)规定,“第六条 允许住宅登记为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办理登记注册时应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国、省政策衔接不到位的情况,极易造成申请人不理解,办事不方便,引发群众矛盾,影响到营商环境。

  5.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造成了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案例增多。商事主体诚信守法是营商环境的前提,依法监管及时、适度是营商环境的保障。

  (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面

  1.思想上不重视。个别部门领导认为该项工作“与己无关”,以各种理由拒绝和拖延。本部门不落实双随机抽查工作,也不参与牵头部门组织的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2.因工作量大和人员异动频繁,推诿和敷衍现象严重。有的`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事项涉及内部多个机构,信息分散、数据量大且没有专人具体负责。在牵头部门安排部署“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时互相推诿或敷衍了事。

  3.多个平台并存,信息不对接造成联合抽查障碍很大。涉企信息不统一归集公示将直接导致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无法正常开展。

  4.考核监督机制尚未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一直未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单独列入对市直各部门、县市区(园区、示范区)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市场监管局作为全市该项工作的牵头部门,难以有效推进。

  5.部门联合抽查操作规范难以统一。参与抽查的各部门因检查方式、程序、标准和要求不一,导致被检查对象也无所适从。多部门联合抽查过程中,因参与检查人员众多、检查事项繁杂,也给被检查对象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和不安。

  6.“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过于笼统。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的文件虽然都提出了这一原则,但具体如何适用并不明确。现阶段一旦出现任何责任事故,各级被追责问责的例子比比皆是。基层执法人员对“双随机、一公开”特别是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主动性并不高,直接导致大多双随机抽查流于形式。

  (四)公平竞争审查方面

  1.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仍不健全。虽多次强调和督促各县市区(园区)、市直各单位要迅速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个别地方仍重视不够,公平竞争审查意识不强,如湘潭经开区管委会仍未建立工作机制,未及时安排部署存量文件清理工作。

  2.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竞争执法专业性很强,熟悉业务的办案人员少,老龄化越来越严重,与新形势、新要求也不相匹配,亟需稳定队伍,充实新生力量。

  (五)执法办案方面

  1、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尚未到位。原有执法队伍老同志多、年轻人少,骨干人数少,工作人手不足,导致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广度、深度和全面性上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2、“重实体、轻程序”现象仍然存在。行政执法办案过程中“行政执法程序不当”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处理行政案件时,注重案件的事实和结果,忽视了行政执法的法定程序。

  3、服务意识还需增强。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执法人员能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及时向当事人介绍和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但主动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信息等指导服务的能力还不够,主要还是以处罚的手段来教育当事人。

  4、处理行政执法办案与优化营商环境关系上有偏差。认为执法主要职责是查处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考虑更多的是如何严格执法,对优化营商环境思考不多。如个别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超期未检,这些设备是企业正常生产必用的,一旦封存,势必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不封存又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法律上要求封存,在执法办案中执法人员往往是履行法定职责、封存隐患设备为主。

  5、市场监管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假冒伪劣、侵权违法、虚假宣传等问题时有发生,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犹存,市场安全形势依然复杂。

  6.对执法办案的保障有待加强。办案手段缺失,执法装备不全,办案风险越来越高。我局综合执法机构共配备执法记录仪18台、摄像机4台、照相机6台,与完整记录执法全过程,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的总体要求相比较,存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仪数量不足,办案场所配备不齐等问题,需投入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音像记录等设备。

  三、下步工作及目标

  1.继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引入专家评估机制,开展以文件抽查为主的公平竞争审查督查,确保政府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保障各类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以关系营商环境的行政性垄断问题为重点,加强执法协调配合,加大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加强对市场主体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宣传。

  2.继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建议政务服务中心加强“企业开办专区”功能板块建设。设立“企业开办专区”,缩减办理环节。建议组织市场监管部门、印章刻制单位、税务部门、人社部门等进驻有条件的政务中心办公,设立“企业开办专区”,将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三个环节统一集中办理,三个窗口相邻办公,实现企业开办“一窗通办”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人社、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企业开办各环节“一窗通办”,提升开办企业全流程“一件事”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登记设立登记办件比例。

  3.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组织开展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假冒专项执法,加大对侵权假冒案件的查办和督办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

  4.继续推进市场监管行政许可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对市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和网上在线业务系统平台协同运行,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

  5.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标准化建设,提升窗口融合度。制定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完善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工作流程标准化。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要求,简化流程、清理材料、缩短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便企业或申请人办事。

  6.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进一步简化市场准入手续,精简许可申报材料,压缩许可工作时限。对基本条件具备、关键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非关键性材料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在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先行予以受理,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及时出具办理结果。对部分低风险食品类别试行申报企业“公开承诺”“先证后查”。

  7.继续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农业农村、交通运输五大领域由牵头部门联合抽查,避免多部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民的现象,减轻企业负担。一是加强协调和督查考核。会同相关单位积极争取省级部门的业务指导,推动省级部门与省市场监管局的沟通协调,实现各部门省级业务平台与协同监管平台数据的对接和互通;争取市委市政府尽快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单独纳入绩效考核评估。定期召开双随机工作进展情况调度会议和责任部门协调会议,对各级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进展缓慢、问题较多的部门以市政府名义进行重点督查。二是组织培训,加强交流学习。对省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运用多种形式对市县各级各部门的执法人员加强培训、指导;组织相关部门到深圳、江苏等双随机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学习和交流,对照不足,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纵深开展。三是加强协同监管。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综合运用,特别是对失信和被行政处罚过的各类市场主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针对失信企业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四是明晰免责和问责情形,启动监督机制。进一步明晰各种具体情形和责任。会同优化办、督查室等部门,进一步对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中推进不力,经督查仍不整改落实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对依照信用信息(包含抽查结果、行政处罚信息、其他信用信息)确认为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不依法依职责实施联合惩戒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启动问责机制,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8.加强涉企收费整治和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确保各项减负降费政策落实到位,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组织以及商业银行涉企收费行为监管,严肃查处搭车收费、转嫁成本、巧立名目、强制服务并收费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转供电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监管,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电价加价行为,确保一般工商业用户享受到国家降价红利,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9.围绕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对社会关注和民生聚焦的网络交易、医药、教育、中介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执法。加大曝光力度,集中曝光一批打击假冒伪劣、侵权违法等方面的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违规经营者,营造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10.建立健全规范执法制度。起草出台《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规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实施方案》等制度,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严格落实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廉洁执法。

  11.强化联动提升执法效能。一是要积极抓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对查办案件中发现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坚决移送公安部门。二是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重点区域的日常监管、巡查,加大抽检范围、频次,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查处。三是加强对各县市区局、园区分局的督查指导,落实属地管辖原则,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12.加强队伍建设。以提高治理能力为目标,建立健全“优化、高效、协同”的监管机制。以提高履职能力为目标,加强对干部职工业务培训、专业训练、实践锻炼,增强干部职工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目标,加强作风建设,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不在状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人员及时进行批评诚勉,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严肃问责。

  优化营商环境简报 篇11

  近年来,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化。近日,《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简报》第86期刊发《常州市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 助力营商环境提升》,介绍常州经验做法。

  今年以来,中心深化改革创新,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目标,高规格落实营商环境优化新举措,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重点推出扩大“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应用,优化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优化不动产登记税费缴纳模式,提升土地管理质量指数,推行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深化不动产登记自助办理,积极推行预告登记,加强登记金融协同、做大做强“融E办”品牌,推广使用电子证照及电子材料,推动公证延伸办等10项改革事项,在推动全市不动产登记高质量发展上取得了新提升。

  去年,中心参加国家发改委营商环境评价“登记财产”指标填报,常州“登记财产”指标在全国80个城市以及18个国家级新区中名列前茅,荣获“20xx年全国营商环境指标标杆城市”称号。下一步,中心将提高站位,对标对表,持续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各项工作,同时积极迎战营商环境国考省考,对照清单目录,查漏补缺,重点提升,再创佳绩。

  优化营商环境简报 篇12

  “供电公司的服务真是又好又快,既帮我们省了钱,还提高了我们用电安全水平。”12月12日,在丰都县十直镇森资材木材加工厂内,国网丰都供电公司营销部副主任陈雷正和技术人员一起为工厂负责人孙明高检查用电设备和线路,及时帮厂区消除用电隐患。

  “我们企业是做木材加工的,时间对我们来说太宝贵了。11月1日,我在国网App上申请用电后,供电公司的工作人员便耐心地将当前的`优惠政策详细告诉了我,全程没用我跑一次供电部门。从报装申请到施工送电,供电公司仅仅用8天时间就完成了所有工作,帮助我们节约了超2.3万元投资成本,给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优惠。”孙明高说。

  今年以来,国网丰都供电公司严格落实《重庆市进一步深化电力接入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让用户申请电力接入由供电企业“一口受理”。低压小微企业办理手续缩减为“受理签约”和“施工接电”2项,低压电力外线工程实行告知承诺制,全过程办电时间不超过8个工作日。10千伏供电的非居民用户办理手续缩减为“业务受理”“供电方案答复”“外部工程实施”“竣工检验和装表接电”4项,接入工程行政审批同步受理、并联审批,办结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10千伏城镇用户全流程平均用时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今年截至目前,我们已经为300多家小微企业提供了‘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下一步,国网丰都供电公司将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品质,为客户提供‘全天候、全方位、一站式’的服务体验和用能保障,用优质服务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赋能充电。”陈雷说。

  优化营商环境简报 篇13

  “没想到行政许可只用了7天就办妥了,酒店早一天营业就多一天收入,这节约的时间就是钱啊,太感谢了!”4月18日,湖南汇盈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王经理接过刚办下来的'行政许可,对“市民之家”消防窗口的工作人员一再致谢。

  20xx年以来,常德各级消防部门主动服务当地经济发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办实事,全力护航当地政府“三高四新”战略。各级消防部门深入推进各项便民利企措施,变“群众上门办事”为“消防上门服务”。邀请建筑、电气、暖通、给排水专家成立服务队,下沉企业破解消防工作难题。全面梳理消防行政许可申报资料等事项,实现全市无差别收件,同标准办理。紧盯重大项目建设,明确专人负责,全程跟踪,定期上门,进行管理交底,开展技术服务,协调解决问题困难。统一处罚裁量标准,明确自我发现不罚、轻微违法不罚等情形,对企业自己发现、正在整改并且已经采取相应防范措施的不予处罚,对整改积极的处罚案件按照裁量标准的下限进行处罚。“市民之家”消防服务窗口设置示范岗,公示栏和宣传台,为群众提供消防业务一般流程初审和告知承诺管理审批等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严格落实“问好、登记、指引”服务规范,一次性告知申报企业所需全部资料,帮助完成申报流程。开启延时服务,只要还有群众办事,就延长下班时间。

  一直以来,常德市消防救援支队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20xx年,全市对1200多家列管单位开展大走访,征求企业对消防部门服务工作的意见,了解企业消防工作现状,全面掌握存在的问题困难,实施精准防控、精准救援和精准管理。结合“为民办实事”及新消防法修改后承诺制变化的实际,全面修编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单。在全市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双轨制”审批方式,推行“预约式检查”制度,全流程审批时间从2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推行阳光执法,真心诚意为企业服务。

  各级消防部门还结合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行动,深入大型商业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企业、高层建筑等场所火灾隐患开展专项排查并组织熟悉演练。对发现的难以整改的隐患,帮扶指导单位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整改方案,既保证企业正常运转,又确保火灾隐患切实得到整改。

  截止4月18日,全市共检查单位企业3932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7998处,为企业提供上门服务715次,开展熟悉演练研讨活动22场,为全市决战“三高四新”战略提供了强大的消防安全支持。

  优化营商环境简报 篇1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消防总队《江西省消防执法营商环境优化升级行动实施方案》(赣消发〔20xx〕33号)和上饶市消防执法营商环境优化升级行动实施方案》(饶消〔20xx〕38号),对标支队党委扩大会议精神,优化监管模式的具体举措,持续深化消防“放管服”改革,聚力打造县委政府提出的“弋心一意”政务服务品牌,江西省弋阳县消防救援大队迅速行动,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全县消防营商环境优化行动。

  主动靠前作为,助力营商环境

  对标“办事不求人、办事依法依规、办事便捷高效、办事暖心爽心”要求,大队始终坚持“弋心为民”服务思想,以最大决心做优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

  一是深化“放管服”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坚持大事大抓、主官主抓,将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列入大队党委重点打造的工程,研究优化执法营商环境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安排人员分工。

  二是大队主官定期坐班服务。大队主官带头以窗口工作人员的身份“亮身份、见微笑、有服务”服务行为,坐班服务窗口,现场办公,设身处地站在群众办事角度,落实容缺办理、延时错时、邮寄送达等便民利企措施。

  三是持续进行消防安全上门指导服务。大队监督人员深入辖区对企业、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指导培训工作,进一步强化辖区企业、单位消防管理水平。20xx年以来,大队针对园区企业先后开展一警六员培训人员700余人、上门开展消防知识授课培训人数5000余人;中队结合企业、单位制定的消防演练预案,组织企业工作人员开展应急疏散演练20余次、六熟悉30次,有效提升了辖区企业防范火灾防控能力,为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优化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质量

  大队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纵深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工作要求,不断优化执法流程。

  一是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大队纪检人员不定期开展执法回访,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等形式,确保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项目做到100%回访、其他执法事项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抽查回访,听企业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对消防执法行为及执法廉政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全面提升企业满意度。

  通过微信公众号、群众意见箱、电子邮箱等信息渠道,受理社会群众对消防业务咨询和对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坚决杜绝执法过程中出现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情况。

  二是执法有力度、有温度。对单位轻微违法和初次违法能够及时改正并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企业,实行轻微免罚和“首违不罚”制度。对标支队十项优化消防执法营商环境措施。大队依法对弋阳某酒店开展检查时,发现该酒店稳压泵未保持完好有效,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大队鉴于该酒店两年内初次违法,且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经检查确已及时整改,在全市范围内开出首张《行政告诫书》,通过行政告诫方式,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要求,确保对单位起到教育警示作用,让消防执法有力度、有温度。

  明确办事流程,巩固“净窗”行动

  大队结合江西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意见》和总队关于《江西省消防执法营商环境优化升级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打造“四最”消防营商环境。

  一是大队采用“线上+线下”业务办理模式,打造快速申报通道。弋阳大队大力宣传“线上+线下”消防安全申报办理方式,积极组织宣教站制作一期“赣服通”“赣政通”等政务服务平台主动自评申报流程,依托大队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广泛宣传,多方面发动、引导本辖区社会单位主动自评申报,同时在服务大厅制作申报流程图,持续精简行政审批流程,对符合条件的实施容缺受理。全面开启“电子证照”时代,在已全覆盖落实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制发的基础上,实现“一网通办”,让“能办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

  二是常态化开展消防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大队为进一步提高窗口工作人员“微笑”服务意识,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正规化,依托政务服务“好差评”平台,全面推行窗口服务“应评尽评、中评回访、差评必查”工作制度。按照支队指示要求统一在每个服务窗口制作“好差评”扫描二维码,坚决杜绝窗口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互相推诿扯皮、打官腔应付等情况,全面提升服务质效,树立队伍良好形象。

  三是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工作。大队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定期开展业务技能提升培训,强化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明确责任分工,切实解决窗口工作人员工作纪律不严、职责不清、业务不精、办事流程不熟、工作标准不高等问题,提升企业办事满意度。

  四是强化窗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防范纠治的长效机制。大队积极实行窗口服务责任捆绑制,要求每一名窗口文员要与一名消防监督干部“结对子”,形成“师傅带徒弟”式的日常业务指导模式,并对窗口文员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负连带责任,完善大队窗口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窗口办事环境,为全力打造“四最”消防营商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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