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合同

企业经营合同

时间:2022-06-19 18:01:16 经营合同 我要投稿

企业经营合同范文集合6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经营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经营合同范文集合6篇

企业经营合同 篇1

  目录

  第一章合营公司的组成

  第二章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

  第三章投资总额,投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第四章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第五章合营期限及终止合同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七章董事会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章劳动管理

  第十一章设备、原材料和配件的采购

  第十二章纳税

  第十三章保险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章适用法律

  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九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中国.北京.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和国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合营公司的组成

  11本合同的合营各方为: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XX市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XX市西郊二里沟,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国地,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如合营为多方者,可按丙,丁方依次排列).

  12合营公司的名称和法定地址:

  合营公司的名称有限公司.

  外文名称.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

  合营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在国外或其它地方设立办事处,或分支机构.

  13合营公司是在中国境内建立的合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中国法人.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

  第二章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

  21合营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产品;(主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22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22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年.

  222随着生产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至.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223合营企业产品的销售由公司为总代理.具体的销售办法另签协议.

  第三章投资金额,投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31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或双方协商的另一种货币).

  其中:甲方出资元.占注册资本%

  乙方出资元.占注册资本%

  合营各方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32甲,乙双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元.厂房元.土地使用费

  元.工业产权元.其它元.共元.

  乙方:现金元.机械设备元.工业产权元.专有技术使用费元.其它元.共元.

  33合营各方在合营公司得到营业执照后天内.分期缴足出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期限规定如下: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均按条办理.

  341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均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42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公司另一方同意,公司另一方有权优先购买其转让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另一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第四章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41合营公司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后,由董事会决定扣除公司的储备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魉鸹蚍缦眨?lt;/p>

  42合营公司的资产负债,仅以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章合营期限及终止合同

  51合营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始营业,期限为年.合营期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52经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公司合营期限.应在公司期满前六个月,向原申批机构提出延长申请.

  每次延长以年为限.

  53在合营期满时,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将用币购买外国投资者的股份,购买价格另行商定.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61合营企业在正式开业前,应各负其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611甲方责任:

  办理为建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部门的申请.注册登记手续;

  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组织合营厂房的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工作;

  按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等(详见附件),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入境签

  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厂所需的其它人员.

  612乙方责任:

  按第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详见附件一).

  为使合营公司得到产品的设计,生产,安装和维修的全部技术,为保证全部技术转让.乙方将提供:产品设计,制造技术和方法,生产和质量的管理方法,工厂的设计和改造及工厂的组织方法和安装维修方法等.

  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事宜,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62在合营企业正式开业后各方将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如:原材料供应,产品的销售,信息交换等可根据具体情况订立)

  第七章董事会

  71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名,乙方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名,由方委派.

  72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的任期为四年.任期期满如获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任何一方需要更换自己委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时,必须事先通知合营公司和合营另一方.

  73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开会时间均按合营章程规定执行.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81合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方推荐,付总经理名,由甲方推荐名,乙方推荐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年.

  82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根据合营章程的规定,协助总经理工作.

  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需要,下设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83正副总经理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任命和免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

  91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合营公司注册登记后,应及时到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

  92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年度,应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会计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信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须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同意的另一种外文书写)

  93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一名.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合营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由方推荐,副总会计师由方推荐,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十章劳动管理

  101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合营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后,即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02甲乙双方推荐及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事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设备、原材料和配件的采购

  111合营公司为生产和经营需要的'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原则上由合营企业自行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在中国购买.对需要在国外采购的产品,一般应选择具有国际先进性和适用性的产品,其价格不得超出国际市场的合理价格.

  112在采购上述设备和材料前,甲乙双方应充分酝酿协商并可派员实地考察,必要时可公开招标采购.

  第十二章纳税

  121合营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金.

  122合营公司的职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章保险

  131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合营公司成立后,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公司的保险计划.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后,以合营公司的名义办理投保手续.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141合营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补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42合营一方因违反合同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详见附件).

  143合营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合营公司有权收取迟延支付金额的利息,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资的货币支付.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151合营各方因地震,台风,严重的水灾和火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阻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造成一方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规定的情况下,不当作违约处理.

  1511不可抗力必须是阻止,阻碍,迟延受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该事件发生时,已及时采取各种合理措施.

  1513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时,已立即通知合营另一方,并在十五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事故及处理情况,以及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有关机构出具证明.

  152在事件影响已经克服或处理结束后,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合营另一方.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161发生合同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或经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和调解的,可以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双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在中国仲裁应遵守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在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应遵守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62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裁决裁定.

  第十七章适用法律

  17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

  17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81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营合同,但合营各方必须就此签署书面协议,经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

  18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合营另一方解除合同:

  1821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1822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1823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延迟履行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1824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1825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已经出现.

  18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合营任何一方未征得合营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违反上述规定,以任何方式转让的合同均属无效.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按照本合同原则订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9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须经批准,方能生效.

  193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地签字.

  194本合同用中文和文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代表国公司代表

  签字签字

  甲方见证人(签字)乙方见证人(签字)

  年月日于地

企业经营合同 篇2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经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将________厂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由________管理局、________财政局、________税务局、________劳动局和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____分行组成的________工业发包委员会和为发包方(以下简称:发包方。)发包方通过规定的招标程序最终确定以________为代表的(个人、合伙人、企、事业单位法人)抽标者中标,作为本合同规定承包期限内________厂的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商)。双方协商一致辞,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招标承包经营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选拔经营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确定发包方、承包商、企业职工三者责、权、利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

  第三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制、原有行政隶属关系及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四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生产________产品经营方向,在此基础上可以实行多种经营。

  第二章 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五条 本厂本次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的期限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六条 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与上缴利润挂钩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第七条 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上等级目标。具体如下;

  第一款 以包死基数、逐年递增、不足自补、超交分成为原则,承包经营期间上缴利润总额为________万元,其中___________年为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为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为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为________万元,……。

  第二款 承包经营期间,保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技术改造投资总额为________万元,其中________年为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为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为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为________万元,……。

  第三款 承包经营期间,归还银行贷款总额为________万元,其中________年为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为________万元,_____年为________万元,……。

  第四款 本厂企业上等级目标为________年底以前达到国家(市)级企业标准。

  第三章 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 承包方的权利

  第八条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个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商(以下简称:第一承包人)为该厂法人代表,当然厂长,享受厂长负责制和本合同赋予厂长的全部权利,并承担其全部义务,如企、事业法人承包则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公限一个)作为本研制的法人代表,行使厂长的职权,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厂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第一款 有权按国家规定自主聘任副厂长及副厂级行政干部,组成本厂领导机构,并报主管局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第二款 有权决定本厂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第三款 有机依照有关规定奖惩、招用职工和辞退违纪职工。

  第四款 有权改革本厂内部分配制度,在上级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有权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

  第五款 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

  第六款 在不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前提下,有权开发新产品。

  第十条 承包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保法收入。

  第二节 承包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第一款 对本厂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第二款 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

  第三款 必须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

  第四款 在承包期间,应保证本厂厂房设备的完好,并按国家规定,分类按比例撮因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五款 应完成国家给本厂下达的知项指令性计划。

  第六款 应负责继续履行本厂与其它单位已签订的一切有效经济合同,并应承担本厂与其它单位一切原有合法债权、债务。

  第七款 自觉接受本厂党组织和本厂职工的监督,尊重和保护本厂职工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本厂职代会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款 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改美职工的劳动备件,在不数据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厂职工收,不数据改善职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承包方须以一定的自有资金做抵押(或担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担保金)额为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 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第一款 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本厂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款 有机监督本厂的产品经营方向。

  第三款 对本厂有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产品质量检查权。

  第四款 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第一款 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承包方的经营自主权。

  第二款 不得平调本厂资产。

  第三款 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款 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 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条 承包经营者(系批承包个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业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间享受经营收,原有工资级别存入档案。本次承包结束后,承包经营者如不继续承包,按国家有关工资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资经别。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享受本厂职工的福利待遇,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照发。

  第十七条 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的收按与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确定。(附加指标系指:销售收入、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劳动生产率、资金利税率。此项指标按________主管局每年下达的计划执行)

  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经营者如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其收入以本厂职工当年人均收为基数,所得是基数的两倍,上缴利润每超当年指标1%,再累加相当基数________%的收入,直至基数的四倍。

  第二款 发包方如认为承包经营作出特殊贡献时,可另给予特殊资励。

  第三款 承包经营者因病、事假实际工作不足九个月,只发给预支生活费。

  第四款 职工人均年收藏的计算范围按________劳字________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企、事业单位承包,如超额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其单位承包收为超承包指标上缴利润财政返还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归还本厂作为生产发展基金。

  第十九条 承包方的收入每年底结算一次,年底结算之前,承包经营者只能按每月________元的标准预支生活费(不含国家规定的补贴)。年底结算以和,承包经营者的个人收入和企、事业法人收入,由发包方一次发给。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二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承包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本厂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两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年度附加指标,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按每降1%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预支生活费额7%,直到扣减其档案工资额的50%。

  第二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其它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当年收入总额,但最多不超过其当年收总额的________%。

  第三款 承包经营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如未完成上缴利润指标,除分别按本条一至三款扣减收入以外,还须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补,直至抵清或全部抵尽为止。

  第四款 企、事来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须用本单位自有资金补足。

  第五款 企、事业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但未完成其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单位超上缴利润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过该收入的________%。

  第六款 本条第一至五款所指扣减数额和抵补数额,即为承包方违反本条所应缴纲的违约金额数。此项违约金由承包方负责在违约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发包方,承包方对此项违约金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万分之三向发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须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发包方的赔偿金和违约金应在违约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发包方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发包方自理。

  第三十条 发包、承包双方发生纠纷时,应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业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经营者)如发生意外事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厂仍实行招标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发包方的《招标书》、承包方的《投标书》、《答案辩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为协议书》),均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发与本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由发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签字,并经_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____份,发包方、承包方和_____公证处各执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报企业承包指导委员会、发包方或成员敢 位备案。本合同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企业经营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

  中方:中国_________公司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外方: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

  国籍: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 总则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 (简称合作企业)。双方经充分协商约定如下条款,以便信守:

  中国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合作各方

  本合同的各方为:

  1、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中方),在中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2、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外方)在________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第三条 合作企业名称和地址

  1、合作企业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为有限责任公司。

  2、合作企业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__。

  3、外文名称为_________。

  4、合作企业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第四条 合作企业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1、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2、合作企业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__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

  第五条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1、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中方出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外方各出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2、除合作企业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合作企业承担责任。

  3、合作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4、合作企业注册资本在合作期限内不得减少。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5、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或者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

  6、中方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7、在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外方的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25%。在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对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具体要求,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规定。

  8、合作各方应当以其自有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投资或者合作条件,对该投资或者合作条件不得设置抵押权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9、合作各方没有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限期履行;限期届满仍未履行的,审查批准机关应当撤销合作企业的批准证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吊销合作企业的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

  10、未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一方,应当向已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他方承担违约责任。

  11、合作各方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后,应当由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作企业据以发给合作各方出资证明书。

  12、合作各方之间相互转让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转让属于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权利的,须经合作他方书面同意,并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第六条 双方分别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1、中方:提供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根据双方约定写)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外方:投资总额为_________元,其中:现金_________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_________元;工业产权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

  中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企业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交付合作企业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企业董事会另行决定。

  外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企业在_________银行开立的帐户内。第一期应汇入_________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__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会商定。

  外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企业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_________天内运至中国港口。

  第七条 中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1、办理为设立合作企业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依照本合同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3、协助办理外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_________内的运输;

  4、协助合作企业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5、协助合作企业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34567

  6、协助合作企业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7、协助合作企业在当地招聘中国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8、协助合作企业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

  9、办理合作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外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1、依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_________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运至中国港口;

  2、办理合作企业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3、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4、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5、如外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作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6、负责办理合作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合同期限

  1、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该合作企业的成立日期。

  2、合作企业期限届满,合作各方协商同意要求延长合作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的180天前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说明原合作企业合同执行情况,延长合作期限的原因,同时报送合作各方就延长的期限内各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审查批准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3、经批准延长合作期限的,合作企业凭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延长的期限从期限届满后的第一天起计算。

  4、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并且投资已经回收完毕的,合作企业期限届满不再延长;但是,外方增加投资的,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可以向审查批准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第十条 分配收益与回收投资

  中外合作者可以采用分配利润、分配产品或者合作各方共同商定的其他方式分配收益。

  1、采用分配产品或者其他方式配收益的,应当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2、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的,外方在合作期限内可以申请按照下列方式先行回收其投资:

  (1)在按照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进行分配的基础上,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扩大外方的收益分配比例;

  (2)经财政税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审查批准,外方在合作企业缴纳所得税前回收投资;

  (3)经财政税务机关和审查批准机关批准的其他回收投资方式。

  3、外方依照前款规定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中外合作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4、外方提出先行回收投资的申请,应当具体说明先行回收投资的总额、期限和方式,经财政税务机关审查同意后,报审查批准机关审批。

  5、合作企业的亏损未弥补前,外方不得先行回收投资。

  6、合作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查帐验证。合作各方可以共同或者单方自行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查帐,所需费用由委托查帐方负担。

  第十一条 购买物资和销售产品

  1、合作企业按照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和生产经营规模,自行制定生产经营计划。

  2、合作企业可以自行决定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购买本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配套件、元器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以下简称“物资”)。

  3、国家鼓励合作企业向国际市场销售其产品。合作企业可以自行向国际市场销售其产品,也可以委托国外的销售机构或者中国的外贸公司代销或者经销其产品。

  4、合作企业销售产品的价格,由合作企业依法自行确定。

  5、外方作为投资进口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以及合作企业用投资总额内的资金进口生产、经营所需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流转税。上述免税进口物资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转卖或者转用于国内销售的,应当依法纳税或者补税。

  6、合作企业不得以明显低于合理的国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出口产品,不得以高于国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进口物资。

  7、合作企业销售产品,应当按照经批准的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销售。

  8、合作企业进口或者出口属于进出口许可证、配额管理的商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领手续。

  第十二条 组织管理

  (一)合作企业设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是合作企业的权力机构, 按照合作企业条程的规定, 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

  1、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其名额的分配由中外合作者参照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协商确定。

  2、董事会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合作各方自行委派或者撤换。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产生办法由合作企业条程规定;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主任的,副董事长、副主任由他方担任。

  3、董事或者委员的任期由合作企业条程规定;但是,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或者委员任期届满,委派方继续委派的,可以连任。

  4、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由董事长或者主任召集并主持。董事长或者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或者主任指定副董事长、副主任或者其他董事、委员召集并主持。1/3以上董事或者委员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

  5、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有2/3以上董事或者委员出席方能举行,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或者委员应当书面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或者委员的过半数通过。董事或者委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又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参加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视为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并在表决中弃权。

  6、召开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的10天前通知全体董事或者委员。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也可以用通讯的方式作出决议。

  (二)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或者委员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合作企业条程的修改;

  2、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者减少;

  3、合作企业的解散;

  4、合作企业的'资产抵押;

  5、合作企业合并、分立和变更组织形式;

  6、合作各方约定由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三)管理机制

  1、董事长或者主任是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者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应当授权副董事长、副主任或者其他董事、委员对外代表合作企业。合作企业设总经理1人,负责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负责。

  2、合作企业的总经理由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聘任、解聘。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由中国公民担任,也可以由外国公民担任。

  4、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聘任,董事或者委员可以兼任合作企业的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5、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胜任工作任务的,或者有营私舞弊或者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决议,可以解聘;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6、合作企业成立后委托合作各方以外的他人经营管理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一致同意,并应当与被委托人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7、合作企业应当将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决议、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连同被委托人的资信证明等文件,一并报送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劳动管理

  合作企业员工的招聘、解雇或辞职一律实行合同制。员工的聘请由公司做出计划,报当地劳动部门核准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经考核择优录用。

  合作企业员工的劳动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制订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会与员工集体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财务会计和审计

  1、合作企业设总会计师和总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公司总的会计工作;厂部、商场和维修服务部分别建立帐目,每个部门分别设会计师和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各个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前款所列会计和出纳员的人选,均由双方协商推荐,董事会聘请。

  2、合作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合作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3、合作企业设审计师一人,由中方推荐,董事会聘请。

  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五条 纳税与保险

  1、合作企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缴纳各种税款。

  2、合作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应向设在_________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办法、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均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企业董事会决定。

  第十六条 解散与清算

  1、合作企业因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合作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或者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力继续经营;

  (3)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数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条程规定的义务,致使合作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合作企业合同、条程中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经出现;

  (5)合作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2、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所列情形发生,应当由合作企业的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做出决定,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在前款第三项所列情形下,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条程规定的义务的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数方,应当对履行合同的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履行合同的一方或者数方有权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解散合作企业。

  3、合作企业的清算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及其附件修改或补充,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并报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1)(2)(3)(4)(5)(6)(7)

  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本合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严重损失,或因公司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合作企业董事会特别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条 合同转让

  合作企业的合作一方向第三方或者合作他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或合作条件,须经以下程序:

  (1)须经合作他方书面同意;

  (2)法人合作企业须经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作过决议;

  (3)须经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声明与保证

  (一)中方:

  1、中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中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中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中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外方:

  1、外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外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外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外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外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条 保密

  合作企业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外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作企业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外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由于本合同引起中方与外方之间的任何争执,首先应由董事会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未能解决时,中方和外方可选择第三方进行调解。

  2、若调解于_________天内不能解决时,其争执应由仲裁作最终裁决。仲裁小组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中方指派一名,外方指派一名,第三名仲裁员由中、外方指派的两名仲裁员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两名仲裁员,意见分歧,则第三名仲裁员应由_________仲裁院指派,并任仲裁小组主席,仲裁地点在_________。〖5〗〖6〗〖7〗

  3、仲裁的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定。

  第二十三条 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解释有矛盾,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合作企业条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

  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须经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关)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合作企业对双方送达通知的方法,如果采用电报或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发出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双方的收件地址。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_________份,合作企业1份,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_________份;分报有关机关。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签字。

  中方(盖章):_________ 外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经营合同 篇4

  目录

  1)总则

  2)注册资本

  3)批准及注册

  4)资本转让

  5)董事会

  6)总经理、副总经理

  7)场地使用费

  8)技术合作

  9)采购及销售

  10)利润

  11)财务会计

  12)外汇收支

  13)税务

  14)职工录用和辞退

  15)工资标准和奖励

  16)合营期限

  17)其他事项

  18)仲裁

  19)合同文本

  20)法定地址、文件通知

  ××××、××××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建立合营企业。从事生产反射器、注塑模具及其它塑料制品,供出口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经多次商谈,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1.本合同的各方为:

  ××××、××××为一方(以下简称甲方),由××××代表甲方对本合同负责。

  ××××、××××、××××为一方(以下简称乙方),由××××代表乙方对本合同负责。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的代表签订。

  2.双方同意成立的合营企业定名为:××××(以下简称“合营企业”)

  中文:××××

  英文:××××

  地址:××××

  3.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为了有利发展中国国民经济,而从事反射器、注塑模具、以及其它塑料制品的设计、生产和内外销售。

  合营企业将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采购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如遇无货供应或质量、价格不符合要求时,也可由合营企业进口解决。

  4.双方本着长期真诚合作的愿望,在产品质量、规格品种、包装装璜及经济效益等方面力求达到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

  合营企业的初期生产规模为:年产××套符合×国××标准的×××反射器,接受订单生产年产值为×××元的注塑模具。乙方负责×××反射器的返销,保证投产后的前×年使合营企业的外汇收支达到自身平衡。且×年后返销比例不低于××%,乙方负责为合营企业每年从中国境外承接不少于××元产值的注塑模具订单。合营企业产品的内销由甲方负责。

  5.合营企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则,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注册资本

  6.合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各方的经济责任以注册资本为限,并按资本比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7.合营企业总投资为××美元。注册资本总额为××美元,其中甲方占资本额的××%,乙方占资本额的××%。

  8.甲、乙方出资如下:

  甲方:××美元,其中:

  1.机器设备,价值约××美元;

  2.厂房,价值约××美元;

  3.现金,相当于××美元的人民币现金。

  乙方:××美元外汇现金。

  第三章批准及注册

  9.本合同应由××市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并送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备案。

  10.合营企业接到上述批准证书后,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在合营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甲、乙双方将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期缴付资金,每期各方须缴付数额由董事会决定。

  各方缴资后,由合营企业发给投资证明书。

  第四章资本转让

  11.注册资本转让时合营者拥有先买权,未经合营者同意,不得转让或抵押给地方。但当一方提出转让时,合营者应在×个月内给予答复,否则作为放弃先买权论。

  12.转让注册资本的价格,应根据合营企业中该方投资的帐面价值,由合营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

  13.注册资本转让时,应在×个月内向原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备案,批准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五章董事会

  14.合营企业领到营业执照之日,即为合营企业董事会成立之日,董事会人数为×人,其中甲方×人,乙方×人,董事人选由双方各自委派和调换、董事长由甲方委任,副董事长二人,由甲方委派一人,乙方委派一人担任。

  15.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在合营企业章程内规定,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营企业。

  16.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应由×分之×以上董事出席才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董事会的决议应由出席董事或其代表一致同意才能通过。董事会会议一般在合营企业的法定地址举行,也可以在董事会同意的其他地点举行,合营企业不负担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旅费。董事会会议期间的膳宿由合营企业安排并支付费用。

  17.董事不从合营企业支付薪金,他们的酬劳将在合营企业的全年净利中提取一定比率(比率由董事会议定)作为董事会的分红。并按下列比例分配:

  董事长×

  %

  副董事长各×%

  董事各×%

  第六章总经理副总经理

  18.合营企业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三人,均由甲方提名,董事会聘任,负责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总经理对外代表合营企业。对内任免下属人员,并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9.合营企业的重要文件由总经理签署后生效。

  20.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未能适当履行其职务时,董事会有权解聘或降职。

  第七章场地使用费

  21.合营企业使用的土地是的资产,合营企业须向政府交付适当的土地使用费,合营企业与所在地土地主管部门签订的租用土地使用权协议,应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2.最初×年内的土地使用费,定为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币××元,其后,土地使用费可按市政建设发展的情况而调整。

  第八章技术合作

  23.合营企业与××××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有效期与本合同相同。

  24.合营企业根据技术转让协议。向××××支付技术转让费××美元。技术转让内容及技术转费的支付办法,在技术转让协议中另行规定。

  第九章采购及销售

  25.合营企业与乙签订的采购与销售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有效期与本合同相同。

  26.合营企业所需的原材料应尽先在国内购买。对无法供应的品种或质量、价格不符合合营企业要求时,可由合营企业向国外进口。

  27.根据双方签订的采购与销售协议,合营企业在中国国内销售的产品,由甲方负责通过其销售部门销售。合营企业的出口产品,由乙方负责在中国国外销售,具体办法在采购与销售协议中另行规定。

  第十章利润

  28.合营企业所获得的全部利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按下列百分比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缴税与提取上述三项基金后的净利润,每年根据合营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9.对于乙方分得的利润,应根据合营企业的外汇结余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原则下,此利润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分一次或几次支付,以前年度的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十一章财务会计

  30.合营企业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中外合营企业的财务会计规定,必须建立完整、严格的财会制度。

  31.合营企业的一切单据、帐簿、报表均使用中文记载,同时应用英文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合营企业董事会聘请的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有权查阅合营企业的一切单据、帐簿、报表、并直接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32.合营企业以人民为记帐单位,人民币与其它货币间的换算,按同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分局汇率牌价结算。

  33.合营企业的固定资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其折旧年限。

  34.合营企业应在中国银行××分行分别开立外汇帐户和人民币帐户,并接受开户银行对外汇支出的监督。

  35.合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流动资金不足时,总经理可根据董事会规定的权限,向中国银行或国外银行借款,但不得移作它用或弥补亏损。

  36.合营企业的财政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二章外汇收支

  37.合营企业的一切外汇事宜,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38.合营企业的外汇收支必须做到:

  (1)保证合营企业的每年外汇收入大于支出。

  (2)外汇结算人民币时,应按照当时规定的牌价办理。

  (3)合营企业在中国境内支付费用、货款、劳动报酬等,除根据有关规定支付外汇者外,一律以人民币结算。

  39.根据《合资法》的规定,下列外汇可以汇出:

  (1)乙方分得的利润及技术转让费。

  (2)乙方资本转让后所得的资金。

  (3)合同期满或合同期满前应清偿给乙方的资金。

  (4)用于进口原料、设备、备件所需的外汇,以及派往国外人员的旅差费。

  (5)其它按有关规定可以汇出的开支。

  第十三章税务

  40.合营企业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的各项税金。

  41.合营企业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四章职工录用和辞退

  42.合营企业所需职工,由甲方或中国劳动管理部门采用公开招聘方式,经考试择优录取后,签订劳动合同。

  43.如因生产技术等变化,职工确有多余,或经培训后仍不能适应要求,也无法改调其他工种时,合营企业可按劳动合同解雇并给予补偿。

  44.合营企业应制订规章制度和职工守则,对违反者分别予以警告、记过、扣薪直至开除处分。

  第

  十五章工资标准和奖励

  45.合营企业职工工资目前按平均月薪××元人民币计算,其中包括合营企业向指定的部门缴纳国家对职工的各种保险费、补贴费和福利措施费等。随着合营企业生产发展,职工工资应逐步增加。今后对工资、福利、补贴等有新的规定时,合营企业应据此作相应调整。

  46.×方高级职员工资、社会保险、旅差费标准参照×方国家或地方标准,由董事会核定。×方高级职员原则上与×方高级职员同工同酬。

  47.按照合营企业的经营结果,年终从奖励和福利基金中提出一定数目的基金,奖给工作好的职工,对于在技术上,生产上或管理上有特殊贡献者,由董事会决定给予特殊奖励。

  第十六章合营期限

  48.合营双方同意,合营企业的期限为××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 期满前一年经一方提出,其他方同意可以延长,延长期限由双方协商决定,并在期满前六个月向审批机构办理延长报批手续。

  49.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1)在一个适当的开始期后,合营企业因严重亏损引而不能继续营业;

  (2)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或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合营企业无法继续营业;

  (3)由于不可抗力的事件,如严重自然灾害或战争等,致使合营企业无法继续营业;

  (4)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并看不到发展的前景。

  提前终止合同必须经董事会召开特别会议作出决议,报请原审批机构批准。

  50.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董事会应组成清算小组负责清理。董事会在清算完毕后才能解散。清算办法按照《合资法》的《实施条例》第103-105条所规定的清算程序和手续办理,同时董事会应向原审批机构及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手续,缴回营业执照。清算后应还给各方的财产,必须按照各方在合营企业的投资比例计算。

  第十七章其他事项

  51.合营双方履行下列事项:

  ×方:

  (1)负责向政府申请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

  (2)负责将厂房及租用的场地等,交给合营企业使用。

  (3)负责招聘职员职工。

  (4)负责合资企业的产品及原材料国内运输。

  (5)负责办理保证提供水、电、煤气、燃料、电话、电报挂号及电传的工作。

  (6)负责办理乙方人员的签证及其办公、交通、生活等安排。

  (7)负责向所在地的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请许可证。

  ×方:

  (1)负责按期提供所需的全部机器设备。仪器、原材料、技术资料和文件及原材料、产品的国外运输。

  (2)负责提供建厂规划,并负责设备安装、试车、试生产的全面技术指导。

  (3)负责按照生产的需,对职工进行技术培训。

  (4)负责提供有关合营企业产品的国外市场上销售趋势的报告和技术资料。

  (5)按照双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提供技术和设计,如有任何关于侵犯第三者权益的争议时,由签订该协议的转让方负责,×方将不分担任何法律责任。

  (6)负责×方人员到×方国内学习、培训的安排。

  第十八章仲裁

  52.合营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发生争议时,应首先在董事会内本着互相信赖、平等互利的精神进行协商,求得解决。若不能解决时,可以邀请双方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调解。

  53.调解不成时,则申请仲裁解决。仲裁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按该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办理。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机构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

  54.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合营各方应继续履行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十九章合同文本

  55.本合同和附属协议的修改。须经董事会协商同意,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56.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均为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章法定地址、文件通知

  57.合营各方的法定地址:

  甲方:××××

  乙方:××××

  58.合营各方发送通知的办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

  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

  59.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在中国签定

企业经营合同 篇5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_______________,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经营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日止,共__年。

  三、承包形式:税后承包金(递增)包干。

  四、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数额:承包方按__(递增)___%比例上交承包金。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时间按___计算,即

  ___年__月交___元;

  ___年__月交___元;

  ___年__月交___元;

  ___年__月交___元;

  ___年__月交___元。

  五、承包经营风险担保方式:风险抵押金或风险保证金保函。承包者须于每年的__月__日前向承包企业提交承包经营风险保证金、保函或风险抵押金,数额为人民币___元。风险保证金、保函须以银行不可撤销、被承包企业可以单方面提款的形式提供。

  六、企业留利部分

  项目

  生产发展基金______%

  福利基金______%

  奖励基金______%

  七、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通过清产核资,发包时,被承包企业的总资产为___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为___元人民币,流动资金为___元人民币;

  2、承包期间净资产应保持或增值总额不低于___万元,

  其中___年___万元;___年___万元;___年___万元;___年___万元;___年___万元;___年___万元。

  3、企业资产的维护_______________;

  设备完好率达到___%;固定资产净值率___%。

  4、闲置资产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

  5、新产品开发__项,主要新产品是__________。

  6、承包期间技术改造技术投资总额___元;

  ___年为___;___年为___元;

  ___年为___元;___年为___;___年为___。

  八、承包经营前企业的亏损和/或债务的处理:_______。

  九、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发包方:

  1、应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承包企业管理好资产,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不得干预承包者对被承包企业行使生产管理职权;

  2、负责办理本承包合同的审批、变更、注销等批准和登记手续;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

  1、在承包期内,有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负全面责任,并行使一切生产经营管理职权;

  2、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应严格执行本承包经营合同,接受被承包企业董事会的监督,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在承包期间不得改变企业的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如确实需要改动,应经发包方董事会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4、对被承包企业的财产无权行使任何形式的处置权,如,转让、变卖、转移、抵押、抵押、出租、赠送等;

  5、承包经营期间,若以被承包企业的`名义贷款,须经发包方董事会同意;

  6、所得承包收入应依法缴纳所得税;

  7、应每__月(季)的__日前据实向发包方董事会报送企业的财务报表;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承包经营期间,企业债务的安全线为当年承包利润的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承包期间对企业原有人员的安排:____________。

  十二、承包期间企业的劳动管理:_______________。

  十三、承包期间工资、福利管理:_______________。

  十四、承包期间企业的保险办理:_______________。

  十五、承包经营期间因执行承包合同而同其他公司、企业、个人等引起的纠纷的处理方式和承担责任方式: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承包经营期内中止或承包期满时:

  1、被承包企业应进行清产核资,清产核资应由中国注册会计师的验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清产核资的原则:__________________;

  3、计价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移交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违约责任:

  1、发包方违约或非法干预,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相应调整当年上交承包金或延长承包期限;

  2、发包方违约或非法干预,造成承包方无法正常生产的,经______的,发包方仍不改正的,承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3、承包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在_____时间内不能上交承包金的___%,发包方有权收缴承包者的风险抵押金或按银行保函提取风险保证金。

  4、连续___年(月)未按合同规定上缴承包金的,或承包方严重违反合同或严重违背法律、法规的,发包方除有权收缴承包方的风险抵押金或按银行保函提取风险保证金外,还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方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九、本合同须经被承包企业原审批机构批准后方可生效,对本合同的变更、延期、中止、终止同样须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审批机构批准起三十日内,应由_________________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二十、承包经营期限计算始于登记机关签发登记证件之日,承包经营的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按登记机关的规定办理,合同双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二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送经原审批机构批准。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__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__份。副本一式_份,分送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合同于___年__月__日在_____签订。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企业经营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营各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协商,决定联合出资建立_____________公司,特订立本含同。

  第一条 联营宗旨、项目和范围

  联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营生产(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联营企业名称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核算方式:独立核算。

  第三条 出资

  1.出资方式和数额

  2.出资日期

  甲方分_______次付清,其中每次应支付的数额及日期为_______;乙方分______次付清,其中每次应支付的`数额及日期为___________。

  原材料:________元;土地征用补偿费:_______元;专利权:_______元;商标权:______元;技术成果:____元;乙方投资额: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出资缴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签章)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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