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的作文集合7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青春的作文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青春的作文 篇1
说起我的同桌,真是又爱又恨!
我的同桌,名叫张实培,人很矮很老实,而且还很爱留鼻涕,我们都叫他鼻涕虫,说话还有点结巴。班上人人看见他都绕弯走,生怕他一个不小心把鼻涕都喷在自己身上,而最恨的是,那个不讲理的老班居然把他编在我旁边。因此,我天天小心的“活着”,把桌子分成两半,一条华丽的“三八线”从此诞生了。 自从他成为我同桌开始,我非常讨厌他。
有一天,我不记得带语文书来了,一进到教室坐下来我就开始想老班会怎样罚我,一想到老班那杀人不偿命的眼神,我不禁颤抖了一下,心里还带着一丝丝侥幸或者老班没有看见我就好了。然而,现实往往是和想象相反的,老班进到教室走了几圈巡视一番后就看见我没带书了,“肖雪,你的语文书呢?”被老班冷不丁问了一句的我站起来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难不成说是昨天晚上玩得太嗨了,睡得很晚,今天早上不记得带了?如果这样说我相信老班能用眼神秒死我,想想上次就因为同学在考试的时候问了一句作文题目是什么就罚站了一个上午,这个老班看起来斯斯文文的,惩罚人却是一等一的。 老班看我没回答,不耐烦的邹了邹眉头,老班还想说些什么,突然,张实培说:“老…老师,她的书借,借我了,这本就是。”结巴的说着,还扬起手中的语文书然后给我,“我的书不记,记得带了。”我呆呆的'看着手中的语文书,是那么的崭新,那么的美丽。我赶紧翻开第一页,正上方写着张实培三个大字,我突然明白了,他是在帮我,顿时,我的眼眶有点湿。以前,我还总是帮着别人笑话他,没想到她今天会。
我撇过头看他,他低下了头,像是认错,可是老班不管你是不是认错,反正,没带就是没带。“书都没带来,你还来干什么,没书你来学校?你当这里是什么,菜市场?你想学就带书来,不想学就把书扔一旁吗?”这话说老班对着张实培说的,可是原本就是对我说的,老班用力拍桌子,吓得我们大气不敢喘一下。 “老,老师,我,我知道错了,下次我一定记得带,带书。”张实培说道,老班,见张实培认错还算可以,便指着张实培说:“你今天放学后去把厕所洗干净,下次记得带上书。”他说的让我难受,明明我还那么的讨厌他,他还是帮我。 “是,是,老师。”我们都坐了下来,老班开始讲课了,我和他看着同一本语文书,这时,我才知道,这本语文书是多么重!
放学后,我陪着他一起扫厕所,我突然发现他也不是很矮,也没有那么爱流鼻涕了,教室桌上的那条“三八线”也越来越淡了,最后没有了。
青春的作文 篇2
军训马上就结束了,可始终有一个疑惑困扰着我——谁动了我们的东西?这两天,我们那些精美的小饰物总是长了翅膀——飞了。为了揭开这件事神秘的面纱,我们通通变身为福尔摩斯,追寻着任何的蛛丝马迹,最后,我们把目标锁定了一个不常去训练的女生。
在我们的苦苦追问下,她终于告诉了我们真相:东西确实是她拿的,但绝没有据为己有的意思,她每次看到那些精美的.小玩意儿,都会小心翼翼地放在手中把玩,却总是忘记放回原位,怪不得我们找不到呢! “为什么不和我们说一声?”大家奇怪地望着她,她有些不好意思地垂下头:“我以为你们都讨厌我……” 听了这句话,我的心底传来了阵阵优美的乐曲,是谁拨动了我心灵的琴弦?是自卑的小妖精吗?还是那个专偷自信的小怪物?是那高贵美丽、受人喜爱的玫瑰蓝色妖姬吗?还是那渺小卑微、无人理睬的小野菊?
你是否知道,女孩只有两种—荷花和菱角花,同样地出自淤泥,但荷花却多了一份自信,相信自己能绽出最美的花,长出最碧的叶,结出最嫩的藕。而菱角花,却深深陷入自卑的淤泥,向晚辈讲述着那颇带伤感的故事:曾经,我和荷花一样……
青春多样,却没有一样是自卑!让我用友谊的光芒照亮你暗淡的双眼吧!让我用友谊的火把融化你心中的冰山吧!让我用友谊的声音唤醒你沉睡的美丽吧!让我们在那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向世界宣布:友谊万岁!你会发现,原来快乐的泪水,也是世界上一道亮丽的风景。
青春的作文 篇3
每一次我从书店出来,手捧墨香阵阵的书籍,总觉得那是世上最幸福的事,那种与书籍的熟悉和亲近感伴随着我一路走来,经年不变。
想来,我阅读的兴趣似乎没有受到像现在父母那般刻意的培育,却在无意间养成了。那时,父母工作繁忙,没时间照顾我,只能丢几本小人书连环画,这样就能让我独自安静地在家里呆上一整天,慢慢地,随着积累下来的小人书慢慢地溢满了小木箱,我的阅读兴趣也逐渐破土发芽了。话说起来,那时的我因看小人书,还得了个“大闺女”的外号。因为常常手捧着一本小人书看入了迷,在家小板凳上呆上几天、十几天几乎足不出户,隔壁邻居因常常不见我出门,刚开始不知道我们家还有我这个人存在,后来时间长知道了,也就戏称我是不出门的“大闺女”了。堂堂小男子汉被人说成是“大闺女”,是我不愿意的事,但阅读的兴趣也就这样伴着“大闺女”的叫唤声中慢慢生长了出来,并日渐浓厚。
上学之后,父母亲一心想让我“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对课外书阅读也慢慢有了限制,而且当时的条件要看到书是一件不容易的事,父母的工资柴米油盐都应付不过,买书是一年才可能有一次的最高奖励,所以平时要看书还是借,到父母单位阅览室借、到县图书馆借、问同学借、向小伙伴借,总之到一切能借到书的地方借。那时,单位阅览室或县图书馆的藏书少,也基本没有专门的儿童读物,一些书只能硬着头皮看,不像现在《三国演义》也有儿童版的,仅有的几本好书也多被别人先“抢”走了,所以,只要稍稍上眼的书都会借来看,什么《野火春风斗古城》、《红岩》、《战斗的青春》……阅读可谓“杂”来形容,也许就是当时阅读的“杂”,使得现在的我对阅读没有特别的要求,只要是好书,拿来就是。父母因怕我耽搁学习,规定只有休息天才可去借书,所以一到休息天我作业做得特别快,一做完就跑去图书馆看(借)书,无论烈日还是风雨,所以直到现在,一些老邻居说起少时的我,当时印象最深的就是看我常常被一件大大的雨衣裹着瘦小的身躯,行走在去图书馆的路上,或是回来时怀里抱着沉沉地的书,人更显费力。那时特别羡慕班里一些拥有课外书的同学,看到他们从书包里拿出或厚或薄、或旧或新的书来,恨不得一把夺下先睹为快。只要发现哪位同学有书,那整个下课时间都会有意无意地蹭到他桌边,放下脸面,低三下四、好话说尽,才能跟他要来,匆匆瞄上几眼。但要真正借到此书,那是要看运气的,运气好的话,拿来便是,但这种机率很小,一般都是要“登记排号”的,因为“僧多粥少”,想看的同学多了,等书真正轮到手中,可能已是十天半个月过去了。即便等了这么久拿到书,同学有些也不让你将书带回家,一怕你路上丢了,再怕被你家长“查收”。于是,只能充分利用在校时间,要么下课时憋着尿急急地翻,要么只能“挤占”上课时间了。(上课看书,若被老师发现,那没收是肯定的,所以那时每个任课老师那里常常会有一大摞时下流行书籍,看上去旧旧的,被翻得又破又脏,估计已被传阅过无数遍了,但也馋得我们这些人直流口水。等学校放假时,有的老师偶尔会想到把书还给我们,那是大家最开心的事,看来老师对看课外书的人还不是那么绝决的。)可想而知,那时每天能看上书的`时间特别短暂,所以时刻都会惦记着。人可能就是这样,越看不到,阅读兴趣就越高,阅读速度也就越快,阅读能力反而在重重“阻力”中蓬勃生长起来。现在所知的各类武侠类、言情类的小说也大都在这个时期阅读完成的,知道了金庸、梁羽生、琼瑶……那时的自己对书真是如饥似渴,可能“饿”怕了,所以一直到现在,看到书都是“如狼似虎”的“馋样”。
记得我看的第一部小说是金庸的《射雕英雄传》,它是薄薄的七本,好像是某类杂志的附刊,还是从一同学手上借来的。说来还有段故事,因为当时已经小学五年级了,面临小学升初中。老师让同学间一对一帮扶,我帮的是我的同桌。开始时不太乐意,因为觉得比较耽搁时间,但自从发现他家里有一整套《射雕英雄传》后,去得就特别勤快了。至今都记得当时看过的那一版《射雕英雄传》,封面印着优美的人物素描,后来发现这种素描画一直是金庸小说的特色,可以说已然成为金庸小说的一部分,一直延袭至今,因为看过这一套书,继而开始对武侠小说痴迷不已。直到工作后也没忘及时买了一套金庸全集来收藏,上面也还是这种画,很有当年的感觉。前些日子和一个友人谈到阅读金庸小说的这个细节,他竟然对此也印象深刻,我们很有共鸣。
在我的印象里,小时候读过课外书大多是战争类、武侠类的,言情类也是稍稍大一点后的事,其实想想不是我们特别喜欢武侠小说,而是当时可阅读的书籍实在少得可怜,能借阅的途径也实在有限。而且那时的父母和老师与现在大力提倡孩子阅读的观念不同,不赞成孩子读太多课外书,怕影响学习。现在,我几乎每周都要给女儿买书,她的房间里也有自己的一个书架和藏书,现在去书店或上网给女儿选书的时候,看见琳琅满目的少儿读物,真是心生感叹——现在的小孩真幸福!父母鼓励孩子阅读的理念以及文化产品生产、传播能力非以前所能及的啊!
想想也特别庆幸,即使在当时非常有限的阅读资源和父母老师不支持的态度下,阅读带给年少的我以无以伦比的快乐,继而慢慢成为让我受益终身的习惯,有书作伴也真是不枉了一场青春少年。
青春的作文 篇4
我好长时间没有写过写人作文了,我还记得小学时发表过的文章中是有写人篇目的。如今,文字虽华丽,却愈发的空洞。重新提起笔,把我寻找的眼睛化为棉絮,轻柔地扑在浅蓝底的WPS文档中,看一点点倾吐出来的柔丝,似乎尝到了旧忆,那些泛黄的信件重新被打开,古老深重的湿霉气味在阳光的照耀下慢慢消散。在如此明媚的影子下,我开始脱去自己的影子。
我要写的三个人:刘磊,陈俊杰,还有姚洁。
传统的经纬向来拼不过先进的光怪陆离。可是你们在我心中只是惊鸿一瞥,却让我引起那悠远的思绪。九日你说的没错,美术不是我的本意,可是呵呵,大学才是真正地我敢实现梦的场所,高三很麻烦,所以,我想大学时代会去参加新概念,繁盛的青春不容留下遗憾。而我的青春,大学是每日每夜在我心中咏叹的诗篇,我不希望没来得及写下,就被风吹乱。
先说刘磊吧,你们学校的文学社却是销声匿迹的,你能自己组织出来,我想所有不利于你的声音会在这一瞬间消失殆尽,没有任何预兆地离开。作为社长,春来草自青,你应当不需要受到外界的干扰,我想这一点我是与你有差距的。生命在世,青春繁盛,一路撒下了纯色的花瓣,被海浪拾起重又打入万劫不复的海底,可是花香仍弥漫,夜夜不消散,成为心中动人的清气乾坤。青年时应当像你这样,年轻时应该迎着朝阳走路,最淡的墨水胜过最强的记忆。
思绪从稍远的窗户转到桌面,第二个了,陈俊杰。当我原以为乱七八糟充满了这个世界的时候,突然发现你出乎了我的.意料,阳光在你身边,希望之气似是与你与生俱来。或许语言不通吧,也或是教育差异吧,其实交流到一定情况后真的不需要语言。心灵契合的人在繁花落尽君辞去时,春光好山君须记时,都会悠然产生同样的感觉,朋友不需要言语。一切尽在不言中。当然渗透一下,我怀疑我前世是四川的,怎么高邮这边的辣椒一点都不辣呢。
我向来不会为写一个人而将她的东西写得太实,但是你例外吧,麻烦允许我为你多写点文字。
末季潜移
秋季里渐渐枯黄的叶子
银杏树下满是一地
枝头只零星地挂着几片了
初秋
脚轻轻踩着这片黄毯
每日清晨都有执扫之人
扫过这些又落了那些
扫不尽落不尽
犹如那缠人的思念般
理不断忘不了
深秋
如今有的只是光秃秃
穿着黑色忧郁的我
一个人站在树下
抬头仰望
仰望那凄凉的枝头
心中却升起悲伤情怀
冬
寒霜覆盖大地
浓厚的雾笼罩着
不知不觉十一月份尾声的悄近
迎来的是十二月份的潜入
欣慰还是愁闷
只想问这凄凉的世间
巧合还是阴谋
——尚允凌
尚允凌,你的古代名对吧。文学的界限在第四维上似是没有区别的吧,就像是一泓清泉的生命,缓缓流长的便是长河。
我们是这个世界水溶的鱼儿,似乎是要足够的呼吸需求的。
你让我想起身边的好多人,更想起我自己。我们很多人有着同样的东西,我想这是因为我们白天共享一个太阳,傍晚又沐浴同一个月亮,我们开始悄悄变得与他人似是而非。
你的形象,不好意思,留下了你的照片,刘磊失误了,高三才女完全不能精准地描绘你。你的文字漂亮干净是我的第一感觉。可是很可惜我对号入座了,差点曲解了你文字的意思。当然说真的,你长得挺好看的吧,尽管我只看到鼻子和嘴。废话不说,说你的文字吧。
如果有真正喜欢文字的人,我想,你们应该去看看姚洁,也就是尚凌云的文字。
干净是第一特点,没错,我写作是拖泥带水的,要不就七零八落,所以刘磊你又失误了。哈哈,那篇根本就不是什么简短精炼,根本就是断断续续,像缺氧后的感觉,拼命呼吸却不能如愿,苟延残喘(这个词严重了吧,大家可以评判)。
文字的干净是我最崇尚的文字的一个重要的特点,从小学起,我们的老师开始叫我们去写优美的文字,背什么好词好句好段,其实真没必要。写作是将内心与灵魂契合,默默地倾吐的神圣。最简单的文字,往往能概括出最本质的东西。福楼拜是写作人应当学习的,写作确乎是要找唯一的精确的词来表达自己的意思。
我原以为忧郁是你作品的主旋律,看到怎样实现目标时,忽地有了一丝光亮。星星在漆黑的夜空是显得格外明亮的,文字中渗透着一种向上的感觉,当然我也写过这些东西,只是比起我那种字字血脉贲张,你的文字好得多。
我只去过两次KTV,这个东西真不是我抒发情绪的所在,那天,我唱了《说好的幸福呢》。被爱过的感觉往往深刻。如同浇过了雨,干后的水印在心底越发的清晰。
当然,无论是刘磊,陈俊杰,还是姚洁,还有广大认识不认识的朋友们,不管我遇到或者不遇到即将遇到,我说声谢谢你们,拓宽了我生命的轮廓。
轨迹越发的明丽,花开花落几春风,花开花落人如旧。
繁盛的青春刚刚好。
青春的作文 篇5
悄悄地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
题记
本无颜色,青春是一张透明的画纸,等待着你的描绘,任你走笔,任你着色。只有走过花季,付出过汗水,奉献自己最真诚的才智,青春才会呈现出光艳美丽的色彩。青春犹如烟花只有刹那繁华,悄悄的逝去正如它悄悄地来。
青春,总是让人难以捉摸,来时懵懵懂懂让人羞红了脸,去时痛哭流涕让人难舍难分。青春,也许就是青梅、黄梅这般十五六岁的少女吧;也许是叶之凡、刘敏捷之间似敌似友,有着冲动、羞涩情愫的少年吧。打开书桌上那本书《梅青梅黄》,细细品读,回过头来沉思一遍青春,好像真是那么回事哦!
青梅、黄梅,豆蔻年华的少女,多姿多彩的青春,一个在心灵的旅行中自得其乐,一个为生活的多彩兴奋不已。青梅沉静、诗性、圣洁,黄梅热情、成熟、入世。青梅是别人眼中的配角却是活泼开朗的黄梅眼中主角。青梅、黄梅是一对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整天形影不离,性格让人感觉有些内向的青梅每当遇到一点小麻烦时,黄梅总会仗义的第一个站在青梅面前无论对方是不是故意的,先骂他(她)一通再讲。两个性格格格不入的花季少女却是一对让人羡慕的好朋友。也对,青春期的少男少女总是很奇怪,谁还没有一个另类的朋友呢?
就拿我们班上的一对男生来讲吧,有一个男生性格内向不爱说话,刚入学那会儿连坐了几个月的前后桌的同学都叫不出名,但他却同另一个性格外向、爱讲话的同学成为了好朋友,很是令人费解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人是如何打成一片的?也许这就是青春的`秘密吧!
青春,真是让人心跳加速的时期,男生、女生间仿佛隔了层纱,谁都好奇对面是谁,总有掀开面纱的冲动,哪怕是瞧见了一小部分也会让脸红心跳加速。面临中考的青梅有着很大的压力,一方面竟是来自母亲?青梅妈妈总担心青梅和男生走得太近了而影响了学习,甚至考虑到了青梅的未来生活,为此青梅妈妈总是给青梅灌输心灵鸡汤讲一个同事女儿的故事,直至看见成绩稳定的青梅和想起了青梅眼光很高的才安了心。然而,叶之凡扔了一个纸条就让青梅恼羞成怒,将叶之风视为了眼中钉,肉中刺,更令人震惊的是因一次看电影事件青梅竟红了脸!坏学生刘敏捷好似发现了什么猫腻,总似有若无地挑逗一下叶之凡,然而一次意外竟让互相看不对眼的叶之凡、刘敏捷成了好兄弟。
青春期的少女们总会有意无意间去关注身边颜值高、学习好的男生。而男生呢?总会在女生面前爱表现自己,面对一些芝麻蒜皮大的小事竟会红了脸,就好比我们班上的一位男同学,有一次语文老师让他来读书,本来就不好意思的他读完后竟害羞的红了脸,用书遮住脸却遮不住那颗怦怦直跳的心。
进入青春期的我们总是按捺不住那颗悸动的心。我的班主任竟为此开展了一个小会!他说:喜欢一个人很正常,但是你有什么资本去喜欢她(他)?你现在只是一个学生,你不好好学习拿什么跟他(他)过日子?打工?长大做裁缝?拼死拼活却只有那么点工资,有什么本事?你们自己好好想想!是啊,无论自己是否有喜欢的她或他,我们在这青春大好时光都应该努力学习,这样才会给未来的自己一个交代,正如青梅那样她将学习当做了一种快乐,空余时间看看诗词,随时都可以说出一口流利的英语。青春,于我来说就是应该拼搏,用汗水挥洒四方,提笔书写传奇。越努力,越幸福!用青春书写美丽未来!
青春就像是一张七彩的画,赤橙黄绿青蓝紫七色画笔以及那白色的画纸,不知何时画笔正在一点一点涂满了那张白色的画纸。悄悄地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青春就是这样毫无征兆地来了,又毫无征兆的去了。
青春的作文 篇6
青春路上,有一个人,她总是如影随形;有一个人,她总是默默守候;她就像是我灵魂的摆渡人,带领我穿越荒原,躲避来自恶鬼的恶意,然后来到繁花似锦的彼岸。她就是--母亲
每个人都会有一段叛逆期,我也不例外,但似乎我的叛逆期好像过长了。比现在要小一点的时候,妈妈因为工作原因只有星期五才能回来,然后星期天就又走了。所以她好像很喜欢在这两天里和我还有弟弟呆在一起,带我们去看电影、买零食……而我只会抱怨,嫌弃她唠叨,自大,认为自己什么都懂了。
等到我再大一点,矛盾更大。因为作业和手机的问题,我们吵过不止一次架,而我还是死性不改,非要和母亲对着干,一如既往地玩完手机再写作业。到后来她对我说,“我现在看着你就烦。”说不伤心是假的,可我还是强装镇定,面上说不出来的随意。后来每到周末便是我和她的战场。
我玩我的手机,她继续在我旁边唠叨。这样的生活没完没了,没日没夜。直到我变成初三的学生,好像一切都变了。
母亲不会在我旁边唠叨了,看见我玩手机虽然会说几句,但绝不是像以前一样和我吵架。我慌了,是真慌了。认为母亲是对我失望了,是真不想管我了。
后来我尝试过去找母亲谈谈,但都因为自尊心而放弃了。后来母亲倒是主动找上了我,和我谈了很多。主要是关于我的'学习,还有我最近的表现,她觉得实在是太糟糕了。也许吧,最近我是玩了不少的手机,很多作业也都是偷工减料完成的,完全是为了蒙混过关。她也说到了最近自己为什么总是不像以前那么苛刻了,目的就是为了看看我到底有没有自我控制力。然后最后的结果是--完全没有。
虚惊一场,原来就只是一个检验。只怕到了后来,母亲就更加苛刻了。我们还会不会吵架,都还是未知数。但是,经过这件事我得出了一个结论--就算全世界都放弃我了,母亲也绝不会放弃我。
青春路还很遥远,前方的路途都是未知的。但还好,总会有一个人为我摆渡,帮助我度过艰难的时期,然后到达四季如春的彼岸。
青春的作文 篇7
她是一个将要毕业的孩子。
……
光阴似箭,六年的时光从年级的增加中溜走,如此匆匆。
当我们翻看蒙上了一层灰的老相册时会发现,那一张张熟悉的面孔由稚嫩渐渐成熟,那一张张熟悉的笑脸由天真无邪渐渐变得忧虑。随着试题的增加,我们渐渐长大,渐渐看得清友情、师生情的重要,因此懂得了不舍的滋味。
那年,她6岁。初到校园的她只会不知所措地哭泣。一位年轻漂亮的女老师走过来,轻轻抚摸着她的头,告诉她:“小朋友,别怕,我和你幼儿园的老师是一样的,会像妈妈一样的。”于是,她止住哭泣,开始适应这陌生的环境。方老师在第一堂课宣布,班长就是她。她欣喜若狂,一放学就迫不及待地告诉妈妈自己是班长。那样子,别提有多神气了!
四年级那会儿,她光荣地升为大队干部。依旧是她的启蒙恩师——方老师选择了她。那股激动的'暖流,从眼睛里淌出来,划过腮边,滴落在胸前那枚三条杠的徽章上。那天的感动,像一枚种子,已经永远地深深扎根在了她的心上。
当暑假又一次在知了的埋怨声中溜走,此时的她已经不再幼稚,因为她五年级了,被父母扣上了一顶沉重的帽子——高段生。她的压力越来越大……直到有一天,她生病了,一连五六天都没有去上学。当她大病初愈,重返校园的那天,班上第一个关心她的是雅祺。于是她们便成了谁也拆不散的朋友。每当她忘记带笔,雅祺都会毫不犹豫地借给她;每当她比赛回来,雅祺都会主动端来一杯热水……在雨打湿的青葱岁月,有雅祺陪伴,她的生活很充实,很快乐。
当她第一次感觉到对校园的不舍的时候,她已转学离开了她的母校。校园里的那颗大榕树,那块刻着“爱”的大石头,那一栋栋教学楼,那一株株花草……啊,她多么想要统统装进时空保存仓库里,等她老了,老得都走不动了的时候,再把它们取出来……那是一种多么美好的事啊!
她来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看着一张张陌生的面孔,一处处陌生的角落。还好,她不是个怕生的孩子。于是,她很快在这里混熟了。她始终忘不了刚走进这所学校时,那些帮助过她的同学。只有她自己知道,唯一感谢他们的方式,就是努力学习。
看似漫长地六年过去了,她又何曾留住些什么。也许只有那本沾有每个同学的气息的同学录罢。
从一年级时候的懵懵懂懂到六年级的青涩,她感叹自己错过的太多。望着窗台上的一沓教科书,从一年级到六年级的每一本都写着她的名字,字迹由稚嫩逐渐成熟。她的脑海中浮现出曾经与同学们打口水战的情景,不由得鼻子一酸。是啊,书齐了,人却散了……
即将下掉鲜艳的红领巾,去迎接团徽的召唤。她打开窗子,拼命咀嚼着空气中凝聚着的露水与花香交织的味道,似乎品尝出了些什么。
她暮然回首,六年的小学生涯,就犹如夏日荷塘边的阵阵幽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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