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总结

城乡年度工作总结

时间:2023-05-17 18:31:26 年度总结 我要投稿

城乡年度工作总结

  总结在一个时期、一个年度、一个阶段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通过它可以正确认识以往学习和工作中的优缺点,因此,让我们写一份总结吧。我们该怎么去写总结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城乡年度工作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城乡年度工作总结

城乡年度工作总结1

  xx镇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指导监督下,按照区级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积极行动,讲求实效,全面增强我镇城乡规划监督预防能力。现将镇城乡规划监督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完善安排部署。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水平,我镇召开党委会对成立城乡规划监督委员会及人员组成进行了讨论研究,6月23日,我镇正式发文成立由镇人大主席任主任,各驻村组长、村建所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城乡规划监督委员会,10月10日,因我镇驻村人员调动,经党委会研究对城乡规划监督委员为成员进行了调整,我镇努力配齐人员,强化我镇城乡规划监督工作。

  镇规划监督委员会每月坚持召开一次例会专题研究当月各村(社区)建设情况,邀请区人大联系领导到我镇列席镇规划监督委员会例会,并对镇工作开展进行指导。10月19日,我镇召集各村(社区)两委干部、各村民小组长和工匠召开镇“优美寿乡”综合治理工作会,对违章搭建及农房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宣传解释。

  二、制定措施、增强监督管理。

  一是我镇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和监督的'实施意见》、《规划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一系列文件,创新制定了《镇村(社区)干部考核管理办法》和《农村居民建房程序》相关制度,并和监督员、村支书、主任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权责范围和违规惩处标准,在全镇党员干部心中树起“守土有责、失职追责”的履职红线。

  二是确定举报和惩罚机制。制度规定凡违章搭建,经举报发现1处,村支书、主任罚款200元,村民小组长罚款100元。设立举报机制,鼓励群众相互监督,举报一处一经核实对举报者给予100元现金奖励。

  三是创新设立“亮牌建房”制度。制作“农村居民建房公示牌”,对建房户姓名、建筑面积、用地面积等15项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杜绝乱搭乱建超建行为。

  四是建立巡查员台账。为进一步规范监督员巡查制度,我镇监督委员会规定成员每月下村对农村建房情况督查不得少于3次,并制作巡查台账,要求巡查时详细记录人员、时间、地点、巡查内容等相关内容,并对发现违规建房和处理上报情况进行登记。

  五是制定回访监督机制。为防止已审批建房农户发生违建、超建行为,我镇监督委员会对经镇规划执行委员会批准建房的农户进行逐一回访,目前,发现1起批准农户建房不符合总体规划,已对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并要求限期整改。

  三、强化执法、确保执行监督见成效

  为防范超建、违建行为发生,严格按照建房报审程序,经评审符合规划要求的凭建房许可证方可实施,建房户申请建房时须与镇村建所签订承诺书并缴纳保证金,如发现存在超建、违建行为,则立即启动强拆程序。

  截止目前,我镇共收到农户建房申请50份,建房初审20份,经规划执行委员会讨论已批准申请建房25户,因建房不符合我镇总体规划而未批准建房5户。全年发现违规建设64件,经监督员巡查发现的共57起,现场制止6件,发出违章限改通知60户,农户自行拆除4起,自行拆除面积达370平方米,强拆56起,拆除面积达到7000余平方米。

  四、资金保障,夯实规划建设成果

  一是我镇每月向规划监督员发放200元工作经费,并先后出资10万余元来保障监督和拆除违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为突出古郡底蕴,推进风貌整治,我镇将文化遗址改造与新村建设相结合,争取项目资金400万元推动以刘家大院为核心景区的文化村落特色重建工程,统一风貌修缮民居院落231栋。为打造两江拥翠的新镇,规划对岷东大道沿线192户外观进行统一风貌改造,栽植花木15000余株,预计耗资300多万元。

城乡年度工作总结2

  xx年以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及xx市局的总体要求,深化改革创新,健全机制机制,狠抓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提升产业服务水平,强基固本,务实求新,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年工作总结及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积极推进食药体制改革到位

  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于4月中旬基本到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目前我市已在10个乡镇(街道)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所,基层监管执法人员达到48人,人员分别来自工商、卫生、教育等部门,覆盖全市范围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已基本形成。目前各所的办公用房、执法装备均已配备到位,各所均已步入正轨开展日常监管执法。随着机构改革的基本完成,我市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也得到充分理清和落实,实现了责任明确、权责清晰。

  (二)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各级政府食药安全责任体系。年初筹划召开了全市食药安全工作会议,将食药安全及创建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以下简称“建最佳”)纳入各级党政工作的重点内容,并明确了市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市食安委市直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状,以及各乡镇政府与村、企业的责任。二是建立健全了企业主体责任体系。强化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建立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出台了《市学校幼儿园食堂—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量化分级管理等级提升方案》,与35家幼儿园、100多家中型及以上餐饮单位负责人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强化了药品经营单位和个体诊所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通过召开经营单位和个体诊所负责人会议进一步明确了落实安全责任。三是建立健全了监管责任体系。制发了《市食品药品监管事权划分意见(试行)》,明确了市局、分局、科室、监管所的事权和监管责任。制定了监管所的六项工作纪律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监管所的责任。

  (三)全面开展建设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年初市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就建设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以下简称“建最佳”)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组建了以市委书记庄光明同志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各成员单位,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任务和分工。我局印发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设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工作具体目标和责任专班,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二是深入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在市电视台开设专栏,介绍食品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实时报道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经验做法;二是在电视台资信频道固定时段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和健康公益广告宣传;三是在城区交通枢纽处制作了12块大型公益宣传海报,在城镇社区、乡村等人口集中场所开设133处食品药品宣传专栏;四是印制宣传小手册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等,直接发放到百姓手中进行面对面宣传,累计发放手册近万份。三是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积极配合食安办各成员单位构建检验检测、溯源监管、网格化管理服务和信用管理四大监管平台,并与全市智慧城市、信息惠民、政务信息和电子商务平台对接。目前,我市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已建立,我市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超市、商场自检室建设率达到100%,检测结果均实行经营场所内公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已初步建立,食品索证索票制度、问题食品召回和下架退市制度已实现城乡全覆盖。

  (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扎实开展餐饮业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我局制定专项整改方案,组建专班开展专项整治。一是明确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重点围绕陆城街道办事处辖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餐馆为此次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二是组建专班,分片错时开展工作。组成16人的'整治专班分四个片区开展工作,各专班由局班子成员分别挂点指导。采取早上提前一小时、下午延后两小时的工作时间开展专项行动。三是目标细化,重在落实。要求各餐饮单位达到有证经营、持证上岗、炊具消毒、服装整洁、碗筷消毒、抽纸达标、选用桶装食用油、配备带盖垃圾桶、三防设施齐备、量化分级公示。

  (五)做好食品安全监管,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一是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整治。根据省、市局统一部署和领导,结合我市实际,对冷冻肉、熟肉制品、桶装水、茶叶、粮食、散装食用油、婴幼儿配方乳粉、儿童食品、农村市场食品等开展了全覆盖集中大型专项整治,查处了一批重要案件,进一步规范了食品市场。二是认真开展食品抽检工作。采取靶向抽检和重点抽检相结合,对全市食品市场进行监督抽验,目前已送检131批次,其中生产流通环节93批次,餐饮环节送检38批次,通过抽检结果公示对市场发挥引导和监督作用。三是部门联合加强全市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由市政府制发《市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我局与市教育局联合行动,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摸底和专题培训,对全市130余家学生“小饭桌”进行规范建档、统一监管。四是强化食品经营主体培训。8月份组织全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经营户、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等责任主体开展专题培训并纳入市委党校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湖北省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者主体责任与义务》等。培训分为7期,为期10天,参加培训人数达900余人。五是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按照前期介入、责任到人的工作制度,组织专班对我市两会、高考、中考、省巡视组驻点、土老憨农商农超对接等工作进行了7次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确保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活动顺利举行。

  (六)依法治药,确保市民用药用械安全

  一是强化日常市场监管。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严格监管,加强药化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检查和指导,以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为手段,抓住节点,严控风险。全年全市共出动药品执法人员1260人次,共检查涉药涉械单位498家次。药品产、供、用单位执法检查履盖率达100%,严厉打击了各种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处理,确保了市民用药用械安全。二是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药化械监管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开展了个体诊所用药、“病毒灵”及儿童用药、中药生产、美容美发用品及医疗器械“五整治”等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开展会议安排部署、单位自查自纠、专项执法检查等,共集中召开大型会议4次,宣传动员培训相关人员430余人次,分散召开培训会议10余次,培训280余人次。出动检查人员800余人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余起,通过上述整治活动,有力的打击和震慑了药化械监管领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继续推行药品电子监管,提升科学监管水平。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是药监部门有效推进药品监管信息化水平,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提升科学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手段和效率的一项新的举措。截止目前,全市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全部实现了药品购、销、存及许可证照、药品有效期等全过程电子监管,在全省各县(市)中走在前列,工作接受了上级部门检查和兄弟县市区的参观,受到一致好评。四是提升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严把药械质量关。在加强对药化械市场日常监管的同时,狠抓药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的建设工作,把好药品质量关。做好药品监督抽验,按照xx市局下达的72批次的抽验计划已经按时完成,加大抽验检出不合格率。加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力度,截止目前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322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90例。

  (七)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重拳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xx年,全局共立案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62件,比改革前的13年增长9。8倍,处罚金额94万元,比改革前的13年增长3。7倍。其中立案数10件以上处罚金额2万元以上的基层所分局达8家,占基层所分局总数的73%。5月份以来,我局集中精干力量,组织专班对全市销售的冷冻肉制品进行了拉网式专项检查,共立案查办非法销售冷冻肉案件17件,查扣各类冷冻肉食品2700多公斤,涉及货值金额近8万元,处罚款40余万元。8月底,针对我市部分茶叶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在茶叶生产加工过程中非法添加食用糖的违法行为,我局开展了2个月的集中专项整治,共检查茶叶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98家,联合公安部门协助对全市11家经营规模较大的精制茶厂进行了现场检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查扣食用糖1607。5公斤,立案查处非法添加食用糖案件11起。在医疗器械“五整治”工作中,我局共查获无注册证、过期失效等医疗器械违法案件4起。

  (八)优化行政审批,切实服务食品药品产业经济发展

  一是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规范发展的指导。指导协调宜昌长江药业有限公司冻干粉针剂车间通过国家级gmp认证1次,4类23个品种通过湖北省级gmp认证,化学3类新药拉呋替丁原料药、片剂通过国家级现场注册检查,5个品种通过注册核查,2家药品批发企业通过新版药品gsp认证,34家药品零售企业通过新版gsp认证。二是简政放权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依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全局在及时承接食品生产、流通行政审批的基础上,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再次进行梳理,下放四类行政审批事项到基层所办理,通过“一对一”的业务培训,目前各所可自行开展受理、审查、审批、制证等工作,极大方便了群众。

  (九)有序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今年,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有序组织。活动中,采取函询、电话、网络、走访、座谈、设立意见箱等6种方式收集整理了68条意见建议,拟定了整改措施对照整改落实,并完善建章立制,拓展活动成果,整个活动取得了预期效果,全局工作效能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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