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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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9-14 08:27:21 聘用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聘用合同汇总六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聘用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华】聘用合同汇总六篇

聘用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学月。

  二、工资报酬

  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每月工资报酬 元/月,于下月2日左右发放。

  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进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教育,保育员岗位培训及辅导;2.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奖惩;3.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规范乙方;4.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不断提高政治素养;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3.服从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4.乙方发现甲方不履行合同,有权提出同甲方解除合同。

  四、聘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

  (一)聘用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按程序变更合同。

  (二)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聘期内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违法、违纪的。

  2、聘期内不严格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不认真履行幼儿保育员岗位职责,对幼儿园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5、乙方知识能力不够,无法胜任岗位工作,以及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五、甲乙双方都应遵守本合同,不得擅自违约。如需中途终止合同,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的其他事项,由双方另作协商;本合同于从 年 月 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2

  甲方(聘用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方):性别:

  学历:毕业院校:

  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基础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聘用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作岗位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昆明XX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2、在聘用期限内,甲方有权根据甲方的经营需要、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成绩和工作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职责。

  第二条聘用期限

  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乙方同意,聘用期限为年,自20xx年月日起,至201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另行签订《聘用协议》。

  试用期3个月,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第三条工作职责

  1.乙方直接对公司总经理负责;

  2.熟悉了解公司所在行业的市场状况;

  3.组织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审计监察、存货控制等方面工作,加强公司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4.参与制订公司年度总预算和季度预算调整,汇总、审核下级部门上报的月度预算,召集并主持公司月度预算分析与平衡会议。

  5.负责重要内审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6.掌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及时向总经理和董事长汇报工作情况。

  7.主持制订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预算管理、审计监察、库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8.组织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保障公司合法经营,维护股东权益。

  9.按规定审批从银行提现金的作业。

  10.负责审核签署公司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报告、会计决算报表,会签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业务计划、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等。

  11.参与公司投资行为、重要经营活动等方面的决策和方案制定工作,参与重大经济合同或协议的研究、审查,参与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

  12.做好财务系统各项行政事务处理工作,提高工作效能,增强团队精神。

  13.组织做好财务系统文件、资料、记录的保管与定期归档工作。

  14.乙方在工作中应勤勉尽责,因工作过失出现财务问题,导致公司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作制;

  2.工作时间原则上为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3.甲方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及国家关于休息休假的相关规定,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五条劳动报酬

  1.在履行合同期间,甲方以年薪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支付方式为:年薪元,按月发放;每月发放月工资的80%,每月扣留的20%年底发放;

  其中,试用期工资与转正工资一样标准。

  2.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甲方视生产经营情况和乙方的工作实绩,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

  3.乙方年薪收入中包括:

  3.1节假日、法定休息日及其他时间的加班费,奖金、出勤津贴以及医保社保及福利费用等工资性收入;

  3.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中已经充分包含乙方承担保密义务,以及劳动法规定的其他待遇。

  第六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为乙方提供岗位工作需要的办公条件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2.乙方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甲方的合法权益,遵守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岗位的职责范围内,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3.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七条福利待遇

  鉴于乙方已经办理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乙方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由乙方自行缴纳。其它福利待遇按甲方规章制度执行。

  第八条商业秘密

  1、乙方必须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并严格履行甲方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保密协议或合同保密条款中约束甲方和甲方员工的保密义务;

  2、本条所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是指:与甲方的利益或业务事项有关的技术、经营、财务等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材料、客户信息、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销售渠道、产销策略、图纸、技术文档、不公开的财务资源、劳动报酬、实验结果、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第九条竞业限制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聘用协议工作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下列所禁止的,与甲方利益相冲突或竞争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1以自己或亲友的名义设立公司,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甲方相竞争的经营活动,或利用、帮助其他公司与甲方或甲方客户进行任何商业交易;

  1.2接受(或诱使、邀请甲方其他员工接受)与甲方相竞争的其它公司的聘用,或担任这些公司的顾问、代表、中间人、经纪人或代理人,或帮助这些公司从事与(或可能与)甲方利益相冲突或竞争的业务活动;

  1.3协议存续期间利用自己在甲方中的职务或地位,收受或索要任何第三方的好处;

  1.4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5向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或其他法人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十条聘用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协议:

  1.在不损害国家、公司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聘用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聘用协议无法完全履行的;

  4.聘用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1.乙方在订立本合同时有重大隐瞒及虚假申报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1.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乙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须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乙方因本条解除本合同的,应向甲方书面告知理由。

  (四)本协议期限届满前,双方若欲续订协议,可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续约。协议期满前,若双方未达成续订协议的,本协议期满时即行终止。

  (五)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日内与甲方指定的人员进行工作交接;

  2、乙方交还自己所使用、保管的甲方物品、档案、工具、技术资料、商业信息、电子文书资料、凭证、工作日志等,如有遗失应予赔偿;

  3、完成甲方规定的离职流转程序,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4、乙方承诺诚信交接,不故意隐瞒交接材料或信息,不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

  (六)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应乙方书面请求,为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第十一条其他事宜

  1、在职不满整年,乙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甲方不向乙方发放每月扣留的20%工资;在职不满整年,由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甲方向乙方发放扣留的工资。

  2.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甲方视生产经营情况和乙方的工作实绩,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

  3.劳动合同期间,经甲方董事会评估考核,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工作岗位,薪酬待遇按相应工作岗位调整。

  4.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也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聘用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聘用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乙方: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甲方和乙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现就涉及看护病人服务过程中双方的相关权利与义务签订本协议。

  一、 劳动协议期限

  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工资按照正常工资标准发放)。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需要,从事 工作,乙方工作地点为随身陪护。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指派 负责病人日常喂食、喂药、擦洗身体、清洗衣物、定时翻身、身体移动以及其它日常护理工作并确保病人生活舒适和人身安全。

  2、乙方在照顾病人过程中要尽到爱心孝心,尊敬病人,不得打骂伤害。同时甲方家人要做到与乙方互敬互爱。

  3、在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停止对病人的护理,或懈怠对病人的看护,甲方有权扣除工资并解除合同。如乙方行为对协议看护对象造成损害,乙方应按实际发生情况承担法律责任。

  4、甲方给乙方创造能开展工作的必要条件。乙方要对工作环境内的设施和财产负有看管和维护的责任。

  5、乙方享受每半月放假1天的权利。每月放假日期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商定。

  6、本合同期内,乙方居住地址、联系电话及通信地址等事项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甲方。

  7、在放假、外出、以及工作中非甲方恶意伤害所造成的乙方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予承担责任。

  四、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

  乙方工资为3000元/月,甲方供吃供住。社会保险及政府规定的各种个人综合意外险(含医疗费用)等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不负担任何费用。

  工资发放方式为每月先行发放2500元,剩余部分协议期限终止日一并发放。当月工资应发部分次月5日前发放。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在合同期限内,当乙方无法完成甲方要求的岗位工作时,甲方有权解除、终止本合同,但须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无条件服从。工资结算至乙方离岗之日。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无故离岗3天,本合同终止,扣除当月工资及其它月份未结算工资总数的50%。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任何理由终止合同须提前15天告知甲方。同时须保证甲方找到下任护工才可以离开工作岗位。工资结算至乙方离岗之日。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易建安盛(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协议签订地:北京市石景山区

  因甲方公司发展需要,需聘用专业注册工程师,经过真诚友好协商,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在乙方的配合下为其办理注册手续,具体条款如下:

  一、 聘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采取不坐班的工作方式,如甲方资质申报、办理年检等工作需要乙方还应予以积极配合。甲方应承担工作期间乙方的交通及食宿费用。

  2、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 3 年。注册成功之日起(住建部网站公示之日)往后推 3 年

  3、乙方委托丙方代收聘用工资,丙方应及时交付乙方。

  4、支付方式可用现金、支票、转账。

  二、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证书及相关资料用于除甲方资质申报、保级及主管部门相关检查外的其他用途。

  2、在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授权并加盖乙方签字与指印的情况下,甲方不得用乙方

  名义参与任何形式的工程项目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招投标、担任项目经理等),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3、自甲方收取乙方注册相关的资料之日起(收条签定日)100日内住建部网站未公示的,仍视同注册成功。

  4、合同期内,若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终止注册或注册不成功,甲方应及时向丙

  方退还乙方的全部相关证件及材料。

  5、合同期内,甲方全额承担乙方的继续教育等相关费用。按国家要求乙方必须到现场参加学习的,甲方还应承担乙方在此期间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

  6、乙方成功注册在甲方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乙方执业印章、建筑业执业人员信息卡及执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原件等交由丙方。

  7、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毕业证书灭失的,甲方应当赔付乙方10万元,其它证书灭失的,甲方应在聘用期限内给予补办,如果超出聘用期限,甲方需每日支付乙方1000元直到证书补办成功为止。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的证书吊销,甲方应赔付乙方50万元人民币。

  8、聘用期满前一个月内,除甲乙双方自愿续签外,甲方必须为乙方办理转出的一切手续(包括所属建委变更注册的全部手续等)。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证书无法在其他企业注册的,甲方自聘用期满后每日须向乙方支付1000元,直到乙方证书能够正常再次注册使用日为止。

  三、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保证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合法,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2、在本协议履行期限内,乙方不得将其相关证书用于其他企业,并保证证书及相关资料的有效性。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资质申报、年检等工作,。

  四、 丙方权利与义务

  1、丙方有义务为甲乙双方提供相关注册流程的咨询服务。

  2、丙方为乙方提供的企业必须是合法企业。

  3、丙方有义务提醒和敦促乙方及时为甲方提供证书注册的相关资料。

  4、聘用期满后,丙方有义务提醒和敦促甲方及时为乙方开具“解聘证明”及“职业道德证明”等相关材料。

  五、 解聘

  1、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如需变更或解除协议,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否则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证书终止注册或注册不成功,甲方应自终止注册或注册不成功之日起五日内办理乙方解聘等相关手续。

  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的,甲方应在五日内出具乙方解聘证明、职业道德证明等有关变更注册证明,并返还乙方留存在甲方处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证书等)。

  4、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1) 由于甲方原因初始注册不成功;

  (2) 甲方有其它违约或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5、如果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丙方有义务配合守约方维护权益。

  六、 本协议金额均为税后,如有缴税情况均由甲方承担。

  七、 聘用期满,甲乙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协议的,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格式可采用本协议。

  八、 本协议自乙方签字,甲、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解聘,聘用工资付清、相关证明文件返还乙方后失效。

  九、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三方再协商解决。

  十、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丙方:(签字盖章) 代表: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 月日

聘用合同 篇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广纳社会人才,改善并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保证学校实现建设一流的远程教育和国家示范性高职院的发展目标,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在编制外按合同制聘用的专职教师岗位、技术支持服务岗位(实训指导、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财务会计等)和管理岗位(管理干事、学生干事、专职辅导员等)的人员。

  第三条 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 聘 用

  第四条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工作职责,聘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不再续聘者,自动离职。

  第五条 聘用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专职教师岗位需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技术支持服务岗位和管理岗位需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但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人员不得少于岗位数的2/3;后勤管理、保卫干事、实训指导等岗位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年龄要求:除特聘教授和特需人员外,各岗位首次聘用人员年龄原则上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原则上不再聘任。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的岗位,要符合国家对职业资格的要求;

  5、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六条 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

  1、用人部门在学校核定的编制数内向人事部门提出聘用人员计划,包括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工作任务等;

  2、人事部门向校内外公布聘用岗位;

  3、应聘人员申请应聘相应岗位;

  4、学校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和用人部门共同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议;

  5、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提交校长审批;

  6、聘用人员与辽宁人才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7、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第三章 聘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学校与聘用人员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规定聘用期限和聘用双方与工作有关的权利与义务。聘用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 聘用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1、合同期限;

  2、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3、岗位纪律;

  4、岗位工作条件;

  5、工资待遇;

  6、聘用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条件;

  7、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8、经双方商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聘用合同期限根据岗位需要确定。一般聘期为3年,首次聘期含6个月的试用期,初次参加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 聘用合同期满,如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并符合岗位任职条件,学校及聘用人员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聘或应聘其它岗位。

  第十一条 首次聘期满考核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签订续聘合同。续聘合同要在聘用期满前1个月办理。第十二条 聘用合同签订后,学校和聘用人员应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在合同有效期内,签约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合同加以变更或修改。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时,除法律、法规以外,双方必须按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四章 聘用期间待遇

  第十三条 学校按月向聘用人员支付基本工资,并实行每年浮动的激励机制。

  1、专职教师岗位:首次聘任期内(含试用期):初级职称和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生、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基本工资分别为每月800元、1100元、1400元,特聘教授由校长办公会决定;聘任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者,下一年度月基本工资上浮50元。

  2、技术支持服务岗位:首次聘任期内(含试用期):全日制专科生、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生或初级职称、硕士研究生或中级职称、副高级职称基本工资分别为每月600元、800元、1100元、1400元;聘任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者,下一年度月基本工资上浮50元。

  3、管理岗位:首次聘任期内(含试用期):全日制专科生、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基本工资分别为每月600元、800元、1100元;聘任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者,下一年度月基本工资上浮50元。

  4、学历要求适当放宽的岗位聘用人员月基本工资比照同岗位同层次人员适当下调。

  5、聘用人员聘任期内职称晋升,从下一年度起兑现新的基本工资标准。

  6、首次聘期结束,签订续聘合同的以上各类人员工资待遇连续计算。

  第十四条 学校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应由本人承担部分由学校直接从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十五条 学校招聘引进在编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对聘期内的聘用人员优先录用。

  第十六条 学校为聘用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入住学校青年职工集体宿舍。

  第五章 聘用期间的考核和管理

  第十七条 聘用人员人事档案等由省人才中心管理,代理费用由个人支付。

  第十八条 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其党、团、工会等关系由学校管理。须按规定交纳相应的费用,参加党、团和工会活动。

  第十九条 聘用人员在聘期内考勤、评选先进、年终考核、参加全校大会等与在编人员相同。

  第二十条 学校为聘用人员建立个人临时档案,用人部门协助将受聘人员的考核评议、鉴定、奖惩、工资及职务变动等材料及时送人事部门归档。

  第二十一条 聘用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聘用合同条款,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第二十二条 聘用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的,用人部门不得聘用;如已受聘,由学校解聘其职务。

  第二十三条 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任职要求的;

  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经考核不能继续履行岗位职责的;

  3、不履行聘用合同条款的;

  4、连续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或者1学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

  5、严重违反工作规定或学校规章制度,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6、违法乱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严重违背职业道德造成极坏影响的;

  7、违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的。第二十四条 学校与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后,应为其出具终止、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协助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并通知辽宁人才派遣有限公司。

  第二十五条 不论是解除还是终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均须在归还学校财物、办理工作移交后方可离岗;担任财务管理工作的,还应经学校审计后方可离岗,否则学校追究其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规定实行经济目标责任制的部门参照本办法执行,聘用人员工资及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的保险费用等由部门承担。

  第二十七条 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首次聘用期从按本办法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具体事宜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聘用合同 篇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住址:

  甲方聘用乙方为(工程)建筑施工地现场工长,为确保建筑工程目标的顺利实施,明确责任,双方签约如下:

  一、工作范围:

  乙方在甲方授权负责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并有义务配合甲方竞争相应的工程项目,甲方可根据工程需要调配乙方的施工项目。

  二、工程期限:

  以甲方与建筑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期限为准,聘用工作期限为一年,当工期超过一年时,本合同自动顺延至工程完工,超过聘用期限的薪酬按月平均工资乘以超过聘用期限的月数予以计算,或者双方对超过聘用期限的工资另签协议。

  三、工作要求:

  建筑工程的工程合格率、工程优秀率以甲方与建筑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为准。重大伤亡事故为零。

  四、工作形式:

  1、甲方授权乙方,以甲方与建筑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为依据,由乙方负责该项目工程的全部施工生产管理事宜。

  2、乙方的工资计算、发放:

  乙方实行年薪制,年薪为万元人民币,工资每月按元发放,其余工程完工后结清。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要向乙方传达贯彻工程施工地的政策、法律、法规,引导和规范施工队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保证经营者合法权益,支持乙方依法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经营自主权。

  2)参加乙方项目工程和施工生产的决策,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

  3)督促检查乙方执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2、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为确保工程项目工期从到如期竣工各计划明细(进度计划、劳动力计划、用料计划、质量计划、安全目标)报公司及在办公室上墙;

  2)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目标达到无隐患(随检随查,人身安全,电源设备,防火安全,高空作业)确保生产安全,人身安全事故控制值为零;

  3)确保对内与公司领导、对外与各有关单位沟通及时到位(“及时”是第一时间,“沟通到位”是重在解决问题);

  4)确保工程项目现场文明施工(不随地乱扔杂物、乱堆乱放,做到工完场清)树立公司形象;

  5)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增项增量及技术变更、签证,要及时收集、整理并向公司汇报。施工前,签证最迟时间不允许超过3天,超过3天视为工作不到位,在工程结束后要按其程度扣工资的10%;

  6)现场施工合理用料,减少用料损失率;

  7)因工长个人失误和人为虚假论证造成的损失,工长负连带责任。

  七、奖惩规定

  1、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施工,有创新或具有示范效应,视具体情况或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对超额完成计划,增加公司经济收益的工长,给予奖励;

  3、由于自身管理等原因,被建设单位投诉一次,给予处罚;

  4、出现的突发事件,工长未能及时果断处理,造成项目重大损失或因管理不善或决策失误,严重损害公司信誉度或造成企业巨大经济损失的,将给予处罚;

  八、违约责任。

  违约一方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违约一方赔偿另一方。双方都有责任的,各自责任范围内的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约甲方可以扣取工资责令乙方整顿、停工直至解除合同。

  九、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本着友好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

  2)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与上级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执行。

  十二、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与建筑单位的合同由甲方保存。乙方可留复印件以备查阅。

  甲方:乙方: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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